第一篇:李集小学贫困生救助工作计划
李集小学贫困生救助工作计划
为扎实稳妥地做好本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本年度资助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不让任何一个贫困生失学”为忠旨,积极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段学生资助保障长效机制,以市教育局资助中心文件为指导思想,探索一套贫困生救助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做好普高贫困学生助学金发放工作。
二、工作目标及措施
1、“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失学”确保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全面摸清贫困生底子,切实掌握特情学生、单亲、孤儿、残疾学生的情况,救助到位、让他们充分得到、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
2、认真落实好上级的资助政策。切实做好贫困学生家庭的走访核实工作,做到先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确保无一例救助而上访的事件发生。
3、拓宽救助渠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我校的贫困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争取爱心捐赠扶贫助学。
4、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贫困生信息统计、上报、文字资料收集、助学金发放等工作。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力度
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要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了解贫困学生认定办法。同时,学校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大力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要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坚持班主任初审认定、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复审,校内、镇内公示,确定贫困的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做好学生资助的审核、认定、发放工作,学校召开救助工作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贫困学生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低
保证等证明材料。班主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逐个走访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后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逐班进行复审后,张榜公示。
第二篇:贫困生救助工作计划
贫困生救助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学区家庭困难学生的救助力度,规范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助学工作应有的社会效益,让每一位贫困的学生都能有书读、都能读好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救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教学方针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积极筹措救助资金,切实加强我乡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努力做好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巩固我校的入学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家庭困难学生救助工作管理机构,并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救助工作。实行任务到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学校领导机构如下: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政策宣传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政策,学校及时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对于上级分配给我学区的救助指标,受助学生名单在公示栏中公示,接受人民的监督,杜绝助情感学、助亲属学、助富裕学。
四、救助对象条件
1、孤儿、父母一方亡故的或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
2、有农村社会救济证的;
3、军烈属的子女家庭比较困难的;
4、现在学校的病残户;
5、农村年收入低于800元以下的困难户;
6、因突发事件致贫的;
7、农村两女户和独生子女户。
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不予救助:
父母一方或双方属财政供养的人员的子女。
五、救助程序
1、每学期开始由个人提出申请。班主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及各种材料报学区救助小组审查。
2、学校组织调查审核。
3、学校将审核结果在公共场所和学校公示栏中公示七日以上,无异议后组织填表。
4、报各村委和政府审核。
5、上报市救助中心。
六、资金来源管理
1、市救助中心下拔的专项救助资金。
2、学校筹措救助资金。
3、社会各界人士友情捐助。
4、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救助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困难学生的手中,学校不截留,不挪用,不转移救助对象。
七、档案管理
学校对困难学生家庭在学期末进行一次摸底并存档,便于下个学期救助对象的确定得到依据。对辍学救助对象的救助资料要正确、完备、清晰、工整。资料不得泄漏。
八、救助责任
家庭困难学生救助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制。学校对救助工作实行定期督查。确保资金到位,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以及顶冒截留,挪用贪污助学金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第三篇:贫困生救助工作计划
元龙寺学校贫困生救助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学区家庭困难学生的救助力度,规范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助学工作应有的社会效益,让每一位贫困的学生都能有书读、都能读好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救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教学方针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积极筹措救助资金,切实加强我乡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努力做好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巩固我校的入学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家庭困难学生救助工作管理机构,并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救助工作。实行任务到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学校领导机构如下:组 长:叶庆东
副组长:贺林春
组 员: 学校全体党员及社会上的所有爱心人士
三、救助对象条件
1、孤儿、父母一方亡故的或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
2、农村年收入低于800元以下的困难户;
3、因突发事件致贫的;
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不予救助:
父母一方或双方属财政供养的人员的子女。
四、救助程序
1、每学期开始由班主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者报学区救助小组审查。
2、学校组织调查审核。
3、学校将审核结果在公共场所和学校公示栏中公示七日以上,无异议后组织填表。
4、报各村委和政府审核。
五、资金来源管理
1、学校的全体党员每人每学期捐献100元救助贫困生。
2、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友情捐助。
六、救助责任
家庭困难学生救助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制。学校对救助工作实行定期督查。确保资金到位,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以及顶冒截留,挪用贪污助学金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第四篇:李园小学贫困生救助制度及措施
李园小学贫困生救助制度及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生助学基金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确定资助范围,重点照顾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直系子女;
2、父母双亡的子女;
3、享受国家优抚的伤残离复军人、烈士子女;
4、其他家庭特别困难,尚未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直系子女。
二、对于接受资助后又退学的;在资助申请中弄虚作假的;其他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坚决不予以批准。
三、严格申请资助程序:
1、特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村委会或家长所在单位出具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校初审后填写特困生助学申请表,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学校将公示无异的学生《申请表》报校委会及村委会核定。
4、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向资助对象发放助学金。
5、学校采取先由班主任调查询问的方式取得基本学生情况,在根据学校的救助名额具体确定最终救助的学生名单。
四、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只抵减他们的杂费、书费,具体资助数额根据省定收费标准确定;抵减项目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状况确定。
五、资助对象实施动态管理。资助对象一经批准,资助当学年两学期有关费用。需连续资助的,必须每学年进行申请,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一旦改变,即停止资助。
六、建立特困生助学金发放资料库,对受助学生进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使特困生完成基本学业。
第五篇:小学贫困生救助制度
小学贫困生救助制度 同在一片蓝天下生活,有的孩子充分享受着家庭的温暖和学习生活的甜美,有的孩子却因家庭困难而为生活焦虑,面临失学的危险,急需救助。为了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到童年的欢乐,让贫困生不再流泪,学校特制定贫困生救助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积极筹集资金,采取多种形式救助贫困生完成学业,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李外河小学救助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牛玉海
副组长:侯亚杰赵保国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三、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学校贫困生资料,做好贫困生的档案管理工作,2、筹划贫困生救助的各项活动,积极筹集贫困生救助资金。
3、广泛联络社会各界人士的献爱心活动,积极为他们牵线搭桥,联系帮助对象,负责贫困生受资助的信息反馈。
4、负责贫困生救助资料收集和贫困生救助的相关信息的发布。
5、负责贫困生捐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四、救助资金来源
①每年社会各界的部分捐资、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
②教育局及民政部门的救济款项。
③学校组织教职工的爱心捐助款项。
五、资金的管理
1.学校设立专门账户进行资金的管理使用。
2.资金救助标准:A类品学兼优特困生:家庭收入低,低于城市最低保障线标准,家庭出现特殊困难,在校表现突出的学生,每人每学期款物合100元;B类贫困生:家庭收入低,达到城市最低保障线标准,在校表现好的学生,每人每学期款物合计100元。C类贫困生:家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暂时困难的学生,根据情况确立标准进行救助。
3.资金的使用。资助金原则上用于受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及书本费用。收支要建立明细账目。
六、受助学生的管理与信息反馈
1.资助对象的确定:
①由学校统一印发《贫困生个人登记表》,各班于每学期开学后对待资助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并通过一定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后,由待资助对象填写《贫困生个人登记表》由家长签名后上报学校。
②学校对待资助对象确定后,将《贫困生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学校进行汇总后安排资助。
2.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培养和管理,指导学生给捐赠者复信,让捐赠者及时了解学生的在校情况。保证受助学生学得好,确实解决学生家长后顾之忧。要建立健全受助学生的档案,及时总结宣传有关情况。
3.每学期印制《贫困生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