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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文化概论论文选题
编辑:静谧旋律 识别码:24-225062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23:38: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1中国文化概论论文选题

一、封面格式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中国文化概论》课程期末论文

题目:

名: 学

号: 院

部: 专

业:

班 级:

二、期末论文选题参考(也可作其他选题,但选题不应超出以下这10个内容)

1、什么是文化:分析归纳文化的特征;论文化的民族性等。

2、中国文化的特点:分析归纳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的意义等。

3、孔子儒学(任选儒家文化的某方面来分析论述)

4、孟荀对孔学的发挥(任选儒家文化的某方面来分析论述)如:分析孔子“礼”的思想;从孔子的“仁爱”思想来看对人性的关怀;论孔子的理想人格思想;孔子孝道思想探析;试析孟子的民本思想;试论孟子的理想人格;孟子“性善论”对当代人的启示;试析孟子的义利及对今人的启示等。

5、道家文化(任选道家文化的某方面来分析论述)如:分析老子“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庄子名利观对当代人的启示;论庄子逍遥自适的人生观;陶渊明田园诗的道家思想底蕴;魏晋玄学对士人心态的影响等。

6、佛教的创立及在中国的发展

7、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如:佛教修行理念(主要是觉悟与奉献)对当代人的启示;试述道家思想与禅宗思想的异同点;六祖慧能对禅宗贡献;从两首佛偈(神秀、慧能在弘忍选继承人时所作)来谈佛教的中国化等。

8、法家文化

如:从韩非(商鞅)之死来看法家人物的精神;试述商鞅对法 家思想的贡献;试析管仲在齐桓公霸业中的作用;法家与“依法治国”的法治观念的形成;法家与儒家历史观之比较。

9、科举制度

如:科举制对古代士人心态(人格精神或生活)的影响;科举制与古代士人心态;从范进中举谈科举制对古代士人心理的影响;试述科举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

10、姓氏文化

如:姓氏对中华民族凝聚力的作用(或影响);姓氏与家族本位观念的形成。

三、写作要求及交论文时间

(一)论文写作要求

1、确定选题,围绕选题收集资料,拟写好提纲;

2、根据拟写好的提纲及收集的资料,撰写论文;

3、论文观点明确,主要有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层次清晰,语句通顺,格式规范,字迹清楚;

4、必须列举参考书目,列出3-5个;

5、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统一使用稿纸;

6、不得抄袭。

(二)交论文时间

2014年6月9日(第16周)9-10节课将论文提纲与论文正文一并交给任课老师。

第二篇:中国文化概论论文选题

一、封面格式: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中国文化概论》课程期末论文

题目:

名: 学

号: 院

部: 专

业:

年 级:

二、期末论文选题:

1、儒家文化(任选儒家文化的某方面来分析论述)

如:分析孔子“礼”的思想;从 “仁爱”思想来看孔子对人性的关怀;试析孟子的民本思想;试论孟子的理想人格;孟子“性善论”对当代人的启示;试析孟子的义利及对今人的启示。

2、道家文化(任选道家文化的某方面来分析论述)

如:分析老子“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庄子名利观对当代人的启示;陶渊明田园诗的道家思想底蕴;魏晋玄学对士人心态的影响。

3、佛教文化

如:佛教修行理念(主要是觉悟与奉献)对当代人的启示;试述道家思想与禅宗思想的异同点;六祖慧能对禅宗的贡献;从两首佛偈来谈佛教的中国化

4、法家文化

如:从韩非(商鞅)之死来看法家人物的精神;试述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试析管仲在齐桓公霸业中的作用;法家与“依法治国”的法治观念的形成;法家与儒家历史观之比较。

5、科举制度

如:科举制对古代士人心态(人格精神或生活)的影响;科举制与古代士人心态;从范进中举谈科举制对古代士人心理的影响;试述科举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科举制对

6、姓氏文化

如:姓氏对中华民族凝聚力的作用(或影响);姓氏与家族本位观念的形成

三、写作要求:

1、任选一题的一个方面来写,观点明确,层次清楚,语句通顺,格式规范,字迹清楚;

2、不准抄袭,否则不及格;

3、必须列举参考书目;

4、要求手写,正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统一用大学稿纸。

第三篇:中国文化概论论文

浅谈科举制度对学校教育的影响

所谓科举制度,就是中国古代设科考试、选才任官的制度。一般认为,科举制度产生于隋代(公元607年)。这项制度对于封建社会的中国政治、社会、学术、文化和教育等方面都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1864年,在狄更斯主编的英文周刊中刊载了一篇题为《中国的科举考试》的文章,指出科举的独一无二之处在于:“科举这个教育机器几乎是从不间断地实施其功能:它是唯一没有被动摇过基础的制度,是在权威一再崩溃和颠覆中唯一能维持全面而广泛的影响的制度,当其他帝国统治的代表一次又一次被推翻并被践踏为尘土时,它在全民族的眼中却是神圣的唯一避难所。”

科举制这艘航船,从隋代起锚扬帆,历经唐代、宋代、元代,进入明清,经过几百年平稳航行之后,整艘船的复杂精细的结构和部件已变得老化失灵。行驶至清末,在强劲的欧美“风雨”和列强坚船利炮的冲击之下,它已是破败不堪。1905年9月2日,清廷颁布上谕:“方今时局多艰,储才为急,朝廷以提倡科学为急务,屡降明谕,饬令各督抚广设学堂,将俾全国之人咸趋实学……科举不停,民间相率观望,推广学堂必先停科举……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至此,科举制度寿终正寝。

对延续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由于历史风云的遮蔽,使人们的认识难免有局限。本文仍试图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从科举制度本身的利弊出发,理性地考察其对学校教育的影响。

一、科举制度的积极作用

纵观世界政治的历史,不仅是在封建社会的中国,甚至在欧美各国,科举制度都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较为科学地选拔人才,维护政治统治

由于科举考试是通过统一的考试、统一的评判标准来择优取士,并且打破阶级的束缚,使得各个阶层的人都能有施展抱负的机会,正如余秋雨所说,“科举制度的最大优点是从根本上打破了豪门势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使得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向着尽可能大的社会面开放。科举制度表现出这样一种热忱:凡是这片国土上的人才,都有可能被举拔上来,即便再老再迟,只要能赶上考试,就始终为你保持着机会。”不可否认,“科举

取士确是封建时代所可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竞争机制,是选官任能的最佳形式和途径,是最大程度上吸引知识分子,尤其是社会中下层人士加入国家政治行列的最优制度。”因此科举制在保证统治者掌握对人才的选拔和任用权的前提下,同时使封建政权取得更多阶层的支持,造成了社会阶层的对流,相对缓和社会阶级矛盾,进一步扩大其统治基础,并且有利于提高封建官僚队伍的政治、文化素质,成为封建统治者强化其思想统治、巩固皇权的有效手段。

(二)影响现代文官制度的建立

科举制度不仅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政治录用的典范,而且对近现代各国政体的人才选拔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欧美各国在18世纪以前,多实行贵族世袭制、君主恩赐制、政党分肥制等机制进行文职官员的选用。这些任用办法不可避免都会因为“人”的关系带来结构性的腐败,削弱政府的稳定性和行政能力。而我国的科举制度采取竞争考试、择优录取,政权尽可能大的向平民开放,倡导公平取士,唯才是举,正体现了“机会均等”原则。这与资本主义启蒙时期的“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不谋而合。因此,当西方了解了我国的这种选官制度后大为赞赏,进而仿效,成为近现代西方文官制度的胚胎。之后西方各国纷纷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由于英国当时国力强盛,所实行的文官考试制度又较为系统且卓有成效,因而成为其他欧美国家和日本等国效法的榜样。1883年美国也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并于1893年进一步完备。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借鉴西方文官制度以建立公务员制度,才发现西方文官制度是从我国古代科举制度学过去的。科举制对欧美现代文官制度建立的影响,堪称为我国对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

(三)客观上推动了教育文化的发展

科举制度是我国古代长期实行的一种官员选拔制度,它不是教育制度,但它与教育关系密切,对学校教育具有导向作用,具体体现在对学校培养目标的导向、学校教学内容的导向、对学校教学效果的导向等诸多方面。科举考试主宰并控制了学校教育。总体上,科举制极大地促进了文化教育的发展。学校的广泛兴起,推动了教育的发展:因为选才与育才标准的统一,科举制度促进了当时学校教育的发展,通过科举可以取得功名,进学读书又是参加科举的前提,这就引起社会各阶层对学校教育的重视;同时,科举考试主要是以儒家经典为内容,这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内容的统一和标准的一致,也具有积极意义;为了适应科举的需要,中央官学、地方官学、各地书院及各种乡村私塾不断发

展。明清时期,“科举必由学校”,各类学校就更加发达了。明朝南京国子监学生多达9000人,是15世纪中国规模最大的最高学府。清代府、州、县学的教官就有4000多人,府、州、县学及私塾的学生,大概有上百万人。用知识作为选拔的核心内容,确立了知识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就是科举带来的直接结果,其种种弊端和恶果自有定论,在此不作论述,但它确立了知识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也是功不可没的。强化国学和人文精神的修养,推动了文化普及和社会文明:读书人数的大量增加,科举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士人的学习积极性,在历史上,中国教育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选拔“人才”。人们接受国家正规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为自己能被国家权威部门选上并得到社会的认可。科考的内容主要是文化修养及对诸子经典的熟悉程度,对经、史、子、集等各类书籍注解和发展,虽然这样考未必合适,但无疑对社会重心和人格重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读书人的国学和人文精神修养得到强化,大批书生从政,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社会的文明。

二、科举制度的弊端

科举制度为历史所淘汰,必定是由于其自身存在的种种弊端,以及与社会发展不匹配所造成的。

(一)考试内容单一,知识结构僵化

科举考试规定必须学习儒学经典,考试内容多是《四书》、《五经》、策论和诗赋之类,读书人所学内容均以科考为目的。科举制度发展到后期,明清的八股文造成了“因命题范围狭窄,士子揣摩试题,读时文选本,模拟仿作,而束书不观,不务新知”的现象。儒家历来重纲常伦理而轻技艺,因此大多数读书人为了仕途,为了出人头地,把学习的精力都集中在儒家经典上,对于其他自然学科的知识毫不关心。人们的知识结构逐渐狭窄僵化,思维被禁锢,甚至胸襟狭隘、目光短浅。此时科举制重伦理轻技艺,重才能轻德行,仅仅作为封建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工具而已,失去了选拔优秀人才的意义。

(二)与时代和社会发展严重脱节

科举制作为一项选官制度,决定着政治人物的诞生和发展,必定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中国科举制度的废除与中国封建社会的灭亡是有着必然关联的。随着历史的推进,西方列强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被动地走上了近代化道路,社会面临着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从经济上,新兴的工业经济对科学技术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然而科举制的考核内容将自然科学完全摒除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之外,在这样的选拔制度下,无法培养出需要的人才,也无法推动经济的发展。从政治上,科举制度造成官员普遍思想教条僵化、目光短浅的情况,无法应对政治制度的革新与变化,无法推动社会的进步。当陈旧的社会制度无法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时,必然将被取代。不论是当时的中国封建社会,还是当时的中国科举制度,都不能幸免。

(三)仍然存在选拔不公

虽然一再强调科举制度体现了极大的公平和公开,然而用现代的观点来看,它不可避免的仍然存在很大的不公平性。在少数几类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人中,就有女性。科举制度始终将女性排斥在外,这与时代进步所带来的“男女平等”观念是背道而驰的,因此也不为社会发展所认可。此外,科举考试的层层选拔不仅需要应试者投入大量的时间,更需要投入相当的财力。很多人因为家境贫寒而没条件读书,有的即便自学成才,也没有足够的财力承担其远赴京城参加考试。“学而优则仕”这条在当时几乎是唯一的出人头地之路,很大程度上只为了富裕人家、官宦人家以及书香世家的子弟铺就。因此,科举制的公平性是有限的。

三、科举制度对学校教育的影响

科举制度对学校教育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隋唐以前荐举做官,隋唐以后,若想做官必须经过科举的选拔,才能取得接受吏部考试的资格,经吏部考试及格才能授官。所以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都围绕科举而行。

(一)学校成为科举的预备机关或附庸,学校培养目标就是准备参加科举

科举注重文辞,所以学校也注重文辞,而少实学;科举注重贴经、墨义,学校也采用这些考试方法,结果学生只重视记诵不求义理。科举支配下的学校教育培养出的是记诵经典章句、善于文辞而缺乏实学的人才。士子为科举而学,学校为科举而教,这就导致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向应试教育发展的必然。

(二)科举考试的内容必然成为学校教学内容

如唐代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学的教学计划就是按照科举“九经取士”的要求而安排的。把经书分为大、中、小三类,规定通二经的须大小经各一或中经二,通三经的须大、中、小各一,通五经的须大经并通,而《孝经》、《论语》则为共同必修。至于律学、书学、算学的教学科目与科举考试的科目相同,如注重习字、习时务策,也是适应科举的要求。又如,进士科注重诗赋,所以从唐朝至清代即使在乡村学校都普遍做诗,学诗成为当时的一种社会风气。

(三)对学习观和教育观的形成影响深远,“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

中举之路,举步维艰,但纵然是“其有老死于文场者,亦无所恨”,“三场辛苦磨成鬼,两句功名误煞人”。成千上万的士子终身追求,孜孜不倦,至死不悔,因为这是他们,尤其是平民布衣改变身份和命运的唯一出路。因此,社会上形成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的畸形学习观和教育观,从而“官本位”思想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影响至今。为符合这种社会潮流,学校为科举而教,教育功能日渐低落。隋唐开始的古代教育走向应试之路,一直沿续到宋、元、明、清,持续了1300多年。科举制不仅影响了隋唐之后的中国古代教育,我们今天的教育模式仍受其影响,“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出门莫恨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观念仍顽固地存在于大多数人的头脑中,所以当今教育界才有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大学生择业观不正确等问题的出现。

(四)科举本身就是一种应试教育

科举考试就像一根灵通的指挥棒,科举考什么,士人就学什么,不考什么就不学什么。这种应试教育的最大弊病是士人都自动地挤到一条狭窄的成才之路上,科举考试所限定的科目和内容,不管你喜欢或不喜欢,只要你想参加考试就得接受特定考试内容的检测,这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个性的发展,束缚了人们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科举不考体能,许多士人“三更灯火五更鸡”地苦读,不重体育锻炼,身体弱不禁风,许多人考过了秀才,中了举人,已是疾病缠身,英年早逝,何谓报国卫家?科举重八股制艺楷法试贴,士人便追求八股精通、楷法圆美。至于其他学问,统统弃之不顾。这种知识偏狭、学非所用的弊病越到后来越是暴露无遗,尤其是在列强环伺,民族危机的情况下,这种科举教育更是难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因而不得不加以改革,在改革还来不及跟上社会急速变迁之需时,则未能摆脱被废止的命运。

事实上,真正要评价科举这么一个复杂精细、影响重大的制度,需有一定的时空距

离。离废科举越久远,人们越冷静客观,就看得越清晰全面。对科举制这么一个选拔了中国从隋唐到明清大部分政治家、文学家和著名学者的制度,对一个与1300年间几乎所有知识分子、所有地区和绝大部分书籍都有关的制度,对一个中国发明的被西方国家所借鉴的制度,在其存在1300年、废止1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不应仅仅将它作为批判的靶子,而应对它进行全面的清理和研究,把它放入历史的长河中加以理性的考察,过滤其陈腐僵化的东西,肯定其合理积极的因素,并从中吸取对当今社会有益的智慧。

第四篇:中国文化概论论文

儒家伦理思想与现代和谐社会的建设

这个学期我选修了“中国文化概论”,学到一些中国文化中儒、释、道三家的思想,虽然只是皮毛,亦颇有体会。在学习儒家文化的过程中,我以为儒家文化中一些理论对于当今社会仍能有一定意义。特别是它的伦理思想,对于当今正建设的和谐社会,更有指导意义。儒家思想曾是中国社会数千年来一贯的主导思想,自汉以降历朝历代都以其为统治思想,它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统治者的治国方略,百姓的生活指导。

当今建设和谐社会,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道德准则。而早在两千年前,孔子便建立起了一整套完善的道德标准,提出了以此“孝悌”为核心的“仁”的思想。这套思想是值得借鉴的。在《论语·学而第一》中有这么一段话:“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说,为人孝悌而喜欢犯上的人,世间是很少见的;而不喜欢犯上却喜欢在扰乱社会的人,那是从来都没有的;君子应该追求根本,根本建立起来,道义便从中产生。孝悌,就是“仁”的根本。

经过新文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已被大大削弱,而经济与文化的不同步发展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今天的道德真空。社会上经常可以听闻一些家庭内部的暴力、遗弃和虐待事件。这些家庭不和睦的事件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一方面家庭不睦导致了一部分家庭的破裂,使得社会上不稳定因素增加;另一方面,在这些不和睦的家庭中,家庭教育总是存在一些缺陷,从而导致这些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心理上,或者说精神上产生不良的倾向,甚至使一些孩子成为社会上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成为危害社会和谐发展的导火索。由此可见,家庭的和睦对于社会和和谐发展是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细胞产生病变,则作为肌体的社会也不能“健康成长”。故建设起和睦的家庭,才能使社会和谐发展。儒家的“孝悌”之道,正是解决家庭和睦问题的良药。

“孝”,指的是子女对父母的尊敬,“悌”,指的是弟对兄长的尊重。在儒家的学说中,对人的各种仁爱都是由孝悌这种父子兄弟之爱推衍出来的,即上文中所说的“孝弟(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富裕起来的人们,便需要教化。而根据儒家学说,“孝悌”是“仁”的核心。因此,教人以“孝悌”,才能使人们学会“仁”。

如果家庭和睦,父母爱自己的子女,子女们便会报之以爱,都能孝敬父母,听从父母合理的教诲。从“爱父母”加以引导,可以让人们将爱扩展到邻人,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所谓“泛爱众而亲仁”是也。

怎样才能家庭和睦呢?“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就是要用“仁爱”的心灵去关怀、爱护自己的家人。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本能升华而来的爱,是天经地义的。而“孝”可以说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引起的女子对父母的爱的回报。如果没有父母之爱,也就无所谓子女之爱,即无所谓“孝”。同样,“悌”也是如此。教之以孝悌之道,则父母子女兄弟手兄互敬互爱。而相爱的家庭很少不和睦的。

家庭和睦,则可把这种“仁爱”扩展到邻人继而扩展到所有人,使人们推己及人,从而天下“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与今天所倡导的“和谐社会”是相似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应当借鉴儒家的“仁爱”伦理,激发“仁爱”情怀,使“以人为本”成为人们立身做人的基本原则,在日常平凡工作中,能够自发去尊重、关心他人,使人们守望相助,患难相扶,使“仁爱”成为全社会人们的自觉行动。若能做到如此,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到来,就指日可待了。

第五篇:中国文化概论期末论文

2013—2014学年第二学

《中国文化概论》课程期末论文

题目:商鞅对法家思想文化的贡献和启示

名: 学

号: 院

部: 专

业:

班 级:

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和启示论文提纲

摘要:在中国文化中,法家思想是中国文化中一颗璀璨的明星。法家思想作为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仍旧对我国今天的法治思想与体制建设有深远意义和启示,这些成绩的创造少不了一个伟大人物-----商鞅。商鞅作为法家思想的真正实践者对法家思想的发展和传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今天看来仍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应当不断的传承与发展,使之成为历史长河中一部不朽的史诗。关键词: 商鞅 法家思想 法治 贡献

正文: 1.商鞅个人简介与历史背景造就了商鞅变法

简述商鞅个人简介与历史背景相结合,提出商鞅变法的措施和成果。

2.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

通过商鞅对法家思想的完善和具体措施,举例说明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

3.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对我们的启示

简述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和商鞅变法及商鞅个人对我们与我国当今社会法律体制完善的启示。参考书目 结束语:肯定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表达出法家思想在当今社会发展进程中也有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继承与发展法家文化思想,使之更加具有现实与实践意义。

商鞅对法家思想文化的贡献和启示

摘要:在中国文化中,法家思想是中国文化中一颗璀璨的明星。法家思想作为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仍旧对我国今天的法治思想与体制建设有深远意义和启示,这些成绩的创造少不了一个伟大人物-----商鞅。商鞅作为法家思想的真正实践者对法家思想的发展和传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今天看来仍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应当不断的传承与发展,使之成为历史长河中一部不朽的史诗。关键词: 商鞅 法家思想 法治 贡献 1.时势造英雄,商鞅变法应运而生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法家的代表人物,中国政治思想史上法家学说的奠基人,思想家,政治家,真正做到了将自己的政治思想有力地贯彻到国家的治理中,是法家思想的实践者,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人。

战国时代,是一个各国征战兼并的时代,是一个唯国家实力论的时代,是一个以武力解决争议的时代。而商鞅能拨开纷繁复杂的干扰,直捣症结的关键,抓住矛盾的根本,足可见商鞅的高明。到秦国后,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进行变法,终于使秦国一跃成为战国时期强盛的大国。

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其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垦草令》的实施取得了成效,商鞅进行了第一次变法,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次变法使秦国迅速壮大起来,紧接着进行了第二次变法: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了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2.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

法家学派在政治理论等方面主张变法革新,要求加强君权,提倡以“法治”代替“礼制”,积极发展封建经济,鼓励“耕战”,而商鞅则将这些思想运用到变法中,颁布《垦草令》,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商鞅细化了许多具体法令,涉及行政管理,地税征收,刑罚制度,运粮制度等。他将法家思想运用实施,一张巨大的网,牢牢地笼罩在秦国之上,深深地渗透在秦国人生活的每一个缝隙。

商鞅强调法治是治国的根本措施,推行连坐制,轻罪重罚,是直接将法家思想的核心实践在变法中,纲举则目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代替了周朝所遵循的以“礼” 为制度的生活方式,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首次出现了以强硬手段保证实施的规则。“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对于法治的实施,商鞅主张严格按法办事,“不以私害法”“善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违亲近” “以功授官予爵”“刑无等级”“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

商鞅将“法”放在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法”不可动摇、不可轻视、不可偏私,只有对“法”能持如此刚毅的态度,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将他制定的耕战兴国为纲,明细法令为目的执政方式,坚定的贯彻执行下去。为了使“法治”的思想能够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占统治地位,韩非继承和发展了商鞅的“壹教”精神和措施,认为必须使国内做到“言谈者必轨于法”,意思是说要使每个人的思想和言论都符合法家的精神和遵守国家的法律。商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这一思想的,这为后来法家思想的行成与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商鞅也是明确的提出性恶论——法家人性论的基础,而后世荀子、韩非、李斯等法家人物都是基于性恶论继续阐述和发展法家思想。所以说商鞅是法家思想的实践者与奠基者。

商鞅不仅运用法家思想改变了秦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格局,使秦国强盛起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社会生活中道德观的塑造与培养他也将法家的诚信观融入其中,并做出了立木为信这一经典事例,这正是对法家思想运用最好的体现。

纵观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他不仅把法家思想运用在变法实践中,还是通过实践对法家思想的完善者与开拓者,他通过法家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和民众乃至国家,还将法家思想融入到治国大计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见,他对法家思想做出了巨大的贡献。3.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对我们的启示

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在今天看来仍具有很大的价值。商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这一思想的,这正是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的发展,虽然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区别,但它仍具有启蒙作用。

相对于现代社会,制订法律,有法可依是现代社会法制建设的关键。没有社会各方面的法律,法律制度无从谈起,法治社会更无法建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古代社会它体现的是专制君主的意志,而在今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人民当家作主,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而商鞅在法家文化中所指的法律是礼仪制度和宗法等级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而形成的,法律的内容是维护阶级统治的伦理道德,法律只是辅助道德来治理国家。今天中国的社会不再是为了维护君主的意志,而是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的,而是在消除阶级的基础上建立的平等的、民主的、自由的和文明的社会主义社会。为了更好的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现代化的伟大目标,必须有健全的法制建设。

商鞅重法的法家思想对我们现代依法治国的方略政策是有其重要的现代价值的。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古代的法家思想与现代的依法治国都有个最突出的特点,即制订明确的法律,按照法律来办事,对犯罪进行惩罚。这就是商鞅对法家思想的贡献对我们最大的启示。

商鞅对法家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虽有不足,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轻罪重罚等,但就如对待其它的传统文化一样,我们必须积极面对古代法家的法治思想对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我们不能在斩断传统的基础上来建设现代法治,而应当采取自觉、积极的态度去对待传统,“正如哥德所言,一种传统不能由继承而得它必须被争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转换,确立中国现代法治观,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

参考书目 [1]吕中国.法家的法治思想及其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 中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2期

[2] 杨鹤皋.商鞅的法律思想[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7.[3] 杨师群.论法家的“法治”及其法律思想 史林.1997年第4期 [4] 马小红.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简史[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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