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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安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4-590640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1 16:01: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马安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马安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作者:马安小学

来源:白山镇马安小学

日期:2010-4-15 9:24:28

阅读:21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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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二、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元者界定为“贫困学生”。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函,并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教导主任审查。

2、由教导主任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学校和总务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四、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持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执行。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资助金额等级,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降低资助等级。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资助特贫困学生领导小组:

长:彭功长

员:钱良稳

石家驹

王传能

各班班主任

日常管理:王永发

第二篇: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武胜县石盘乡黄石小学

贫困生资助制度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一)上级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二)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设立的资助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元者界定为“贫困学生”。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函,并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年级主-1-

任审查;

2、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报政教处审批。

(三)学校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学校资助

学校设立特贫困学生资助金,对特贫困生进行登记,纳入资助计划。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第三篇: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和尚杨小学扶贫制度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三)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一)上级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二)学校对特贫困学生设立的资助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有国家信息库提供,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提供的各种补助实施执行。

(二)学校资助

学校设立特贫困学生资助金,对特贫困生进行登记,纳入资助计划。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三;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和尚杨小学

2017年2月

第四篇:贫困生资助制度

仇集小学贫困生组织机构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资助实施组织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资助特贫困学生领导小组:

组长:王克强

副 组 长;徐宝发王进玉

组员:各班班主任

仇集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一、领导高度重视对贫困生的救助工作,不定期进行走访,开展相应的贫困救助工作。

二、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三、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四、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五、学校和总务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仇集小学贫困生资助措施

一、贫困学生认定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二)、认定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函,并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教导主任审查。

2、由教导主任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学校和总务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二、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三、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付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执行。

四、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资助金额等级,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降低资助等级。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第五篇:小学贫困生资助实施方案

小学贫困生资助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特制订本校贫困生资助实施方案。

一、助学对象

在校就读的学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

(二)、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

(三)、革命烈士子女;

(四)、残疾学生;

(五)、少数民族学生;

(六)、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低保家庭子女凭《最低生活保障卡》,残疾学生凭《残疾证》,革命烈士女凭《烈士证》,其他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村委会、乡镇政府、班主任核实。

(二)、学校贫困生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指标确定贫困生助学的对象,研究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三)、审批结果在学校公示7天,接受村民和学生的监督。

(四)、申报时间:每年的5月和11月份。

三、助学补助等级

助学对象按孤儿、单亲、特困生、贫困生等分类,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给予补助。

四、助学金管理

1、学校成立贫困生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

2、学校常年接受社会捐资助学资金和物资,尽量避免出现重复申报。

3、学校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学生入学。

4、加强对助学金的管理、确保助学金专款专用,及时拔付。

5、加强对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教育他们要珍惜这个机会,勤奋学习、长大报效祖国。

马安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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