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陕西省年检
陕西教育年鉴编纂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一、学院基本情况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由海棠国际集团创办,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构建以医疗美容技术专业为龙头,医学健康保健类专业为特色,艺术类、管理类、工学类等并举的专业体系,下设中医美容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四个二级学院,开设20余个专业。学院总共有教师450余名,在校学生8000余名,校外实习学生4000余名,开设125个教学班。
学院建有5个校内实训中心、76个实验实训室、109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建有中国中医美容博物馆、中医美容院、制药厂、护理实训中心和空中乘务航空飞机模拟舱等国内一流先进的实验实训教学基地。
学院在与国内辽宁中医药大学、陕西中医学院等高校合作办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先后与韩国大邱未来大学、韩国圆光GITAL大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派遣留学生。
学院以《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手册》为依据,规范了学生的言行举止和学院的教学生活秩序,大力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进行奖学金评定及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培养学生自我教育
和自我管理能力,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竞争意识及社会适应能力。
学院建立了“奖、贷、助、补、缓”资助体系。凡符合国家及学院资助政策相关规定的学生,根据情况可申请国家及校内的各项奖助学金,即使家庭经济困难也可顺利完成学业。
二、2013年学院主要工作
(一)、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体制机制
1、完善校企合作机构,推进校企合作体制建设
学院依托企业的背景和资源优势,(海棠国际集团下属600多家直营店,数千家连锁经营机构及海外分公司)为毕业生创业和就业开辟了绿色通道。
学院还与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渭南市第一医院、陕西省核工业215医院建立了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关系,与西部机场集团及各大航空公司、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人人乐连锁企业、利君制药等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打造了优质的学习和就业平台,目前已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
同时学院不断深化校企合作模式,与香港娇芙达美业集团、西安颂海公司等大型企业合作开设“企业班”,为企业量身打造人才。学生岗前培训就能享受生活补助,实习有保障、就业零距离。
为了保证校企深度合作,有效培养高技能型人才,按照“企业需求优先,校企合作双赢”“共谋利益,共享成果”的原则,建立校企合作机构,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
总之,通过四级校企合作机构的建立,主动与企业交流和沟通,根据不同企业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深度融合、互惠多赢,使教职工全员参与到校企合作过程中,合作的企业越来越多、合作的机制更加灵活、合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合作的模式不断创新。
2、以制度为保障,畅通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1)、构建“双师”双向交流、校企双向服务机制 在学院理事会、院务会指导下,校企共同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参加专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校企岗、位互换管理办法》、《学院“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校企双向服务、实施办法》、《教师参加行业企业技术研发管理和奖励规定》等制度,发挥各自优势构建“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成果共享”的“双师”双向交流机制,共同推进“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专业带头人与企业部门管理人员、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之间的身份互换,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和企业管理能力。由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担任专业带头人,共同按企业要求规划专业发展、开发课程、编写教材、参与教学、承担教研课题等任务;企业借助于学院的师资、场地、设备的优势,以项目合作形式开展校企之间新产品的研制、技术应用、技术开发、高技能与新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合作。
(2)、构建实践基地共建机制
在学院理事会、院务会指导下,校企共同制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引企入校管理办法》《实训基地校企共管实施规定》、《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校企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顶岗实习工伤保险制度》《校企共同促进学生就业的实施办法》等校企共建制度,构建“互利共赢、共建共管”的实践基地共建机制,充分发挥校企双方优势,促进学院和企业共同建设学习型校外实训基地,共同完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模拟仿真型实训基地建设。
(二)、师资队伍建设
学院严格践行“专家治校、教授治学”的宗旨,拥有一批学术界知名的专家教授。由“陕西中医学院十大名师”之一王景洪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张灯成教授、第四军医大学硕士生导师戴建国教授、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何志茂教授、陕西针灸分会腧穴组原秘书长韩永安教授、陕西省医疗事故鉴定专家马利明教授等组成了学科带头人。学院现有教师450余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占35%,中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达50%以上,构成了强硬的教学团队。
(三)、加强教科研,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学院专门成立了学术委员会,由资深专家王景洪教授主导我院所有的教科研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整体教学科研水平,充分调
动广大教职工的教学科研积极性和创新热情,营造一个良好的科研和教学氛围,保障我院教学科研工作“量”的持续增长和“质”的稳步提高,顺应学院内涵建设的发展要求,学院对教学科研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分别予以表彰和奖励。根据国家有关教学科研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了《王海棠教育科研奖励条例》,该条例明确了教学科研工作必须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有机统一,使教学、科研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必须坚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大力开展科技应用研究和技术咨询服务,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从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科技开发、文化创新、人才培养的质量,建设一流水平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举措与成效
1、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组成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围绕培养目标,依据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六个系统,即:管理决策系统、教学目标系统、教学质量支持系统、教学质量监控系统、信息反馈系统和教学质量激励系统,每个系统包含若干个功能模块。其中教学目标系统、教学质量监控系统、信息反馈系统是整个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各系统相互关联,构成一个完整的闭环体系。
2、管理决策系统
管理决策系统由院务会、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二级院两级教学委员会组成。院务会决策重大教学工作并审议重要教学文件;主管教学院校长领导校教学委员会,决策日常教学工作;教务处负责执行学校决策并组织日常教学管理;学院教学委员会进行学院二级管理的教学决策,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日常教学管理,教研室领导监管本系教学工作,执行院有关决策。
3、教学目标系统
教学目标系统主要包括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和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教务处按照学校的培养目标定位,组织各学院拟订培养方案,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查后,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实施。实施的内容有:执行学年教学计划;选聘合格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合理进行课程调度与管理,保障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
4、教学质量支持系统
教学质量支持系统是人才培养过程的前端控制。即:根据培养目标输入教学资源,根据教学质量标准进行过程管理,输出符合规格人才的过程。分为招生质量保障模块、教学条件保障模块、质量文化保障模块构成。
(1)、招生质量保障 把好新生质量关,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入学新生全面复审等工作,保障生源质量。此过程主要由招生办负责。
(2)、教学条件保障 保障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高质量的教材供应、先进的图书资料、完备的仪器设备和后勤服务。保障部门主要有人事处、图书馆、网络管理中心、后勤保障处。
(3)、质量文化保障 通过一系列措施,形成质量文化:加强质量宣传教育,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质量信息,奖励质量成就,促进质量观的转变,使全体师生员工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观,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使质量成为一种文化氛围。
5、教学质量监控系统
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是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和事后监控,它包括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建立、信息的收集、评价等、由教学质量标准模块和信息收集模块构成。
(1)、教学质量标准模块 制定并完善教材选用、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考试考核、毕业设计(论文)等各环节质量标准,以及工作规范、工作条例、规定等,为教学质量的监控提供依据。此过程主要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可依据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学科专业特点的具体规定。
(2)、信息收集模块 通过多种途径对教学状况信息进行全面收集,及时掌握和分析学校的教学状况。这些途径有:
第一,教务处和各学院
①通过开学初、期中、期末常规教学检查、收集教学信息,掌握教学动态。
②通过专项评比检查,如每年进行一次院级教学工作状态评价、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比、定期评选优秀实习队、举行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对新办专业和名牌、特色专业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等方式,收集各教学环节的质量和教学建设情况的信息,强化质量监控,加强各项建设。
③通过校、院两级领导以及教务处等职能部门领导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第二,督导检查
①教务处、二级院两级教学督导员的工作以听(看)课、评课为主,随时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进行听(看)课检查、督导。
②参与由教务处组织的各种专项评比检查,对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实施检查、督导。
③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作为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学生评教等。
第三、学生测评
①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对教师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环节进行测评,作为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②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学生评教,获取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行为以及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信息反馈系统
信息反馈系统由教学院长例会、学年教学工作总结和各种教学通报等内容组成,它一方面通过教学情况的通报、重大教学事件的实时反馈,将教学信息及时反馈到教学一线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扶持和鼓励先进,及时处理和整改问题;另一方面将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管理决策系统,使决策部门及时评价、修订教学目标和质量监控体系,实现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自我调整和完善。
三、特色亮点工作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我院现设立四个二级院,20个专业,其中,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与人才市场的现状,在去年专业基础上,增设了1个新专业,去除了6个专业。20个专业根据专业定位中招收生源层次(中职生、高中生、初中生)和合作办学模式的不同,共修订或新订了20个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我们围绕着以创建我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为总体目标来进行。各院各专业按照我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方案的整体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与教学改革,制订各学习领域课程标准,积极开展校本教材建设。同时按照我院创建国家骨干
高职院校建设要求,各院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各专业校企合作专业建设委员会,在各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几年来,学院依靠行业企业合作办学,形成了校企合作的优良传统和特色优势,紧紧围绕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不断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各专业根据专业的不同特点,切实按照行业、企业“一线人才”的要求和学生未来就业岗位的具体要求,与合作企业共同探索和实施灵活多样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重构课程体系,推进课程建设
进一步深化了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积极推动合作企业参与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构建与课程开发,按照“先分析产业需求,再把握职业要求,最后确定课改内容”的思路以及“贴近市场、贴近社会、贴近工艺”的原则,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校企共同研究确定课程改革方案,确保课程体系与企业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以实务、案例、项目、问题、流程为主,大力推行“教、学、做” 一体化教学方法,形成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建立与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开发、顶岗实习和学生自主选择课程等管理制度。从而使人才培养更加适应行业、企业岗位的要求,更加贴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实际,实现课堂教学、校内实训、顶岗实习的有机结合。
1、重构课程体系
学院分专业组织教师广泛深入行业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了解社会人才需求情况,职业岗位对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了解相关职业岗位现时的工作任务及未来可能产生的岗位工作内容延伸,以此作为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各专业召开典型职业岗位分析研讨会,讨论确定各专业职业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结合高职生的认知特点和职业成长规律,分析学习领域,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开发,根据职业岗位工作环境和对象的复杂程度,形成每个专业的系统化课程体系。
2、课程建设
以骨干院校课程建设任务为重点,在各专业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专兼职教师共同成立课程建设小组,分工协作,校内教师进行课程的教学过程、知识要点、考核方式、教学安排等设计;企业的兼职教师把工作过程中很多的案例提供给教师,根据企业标准制订能力要求、实训要点和技能考核标准,并参与实训课程指导;兼职教师和校内教师共同参与教学实施。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合作开发课程及教材,确保学生所需要的职业能力得到动态的、及时的更新。遵从职业岗位的技术规范、职业标准、工作流程和高职学生的特点,每个课程小组结合不同工作环境下的典型任务所需的职业能力和校企双方的优势教学资源,设计出能够进行课程教学的课程单元或教学项目,并按项目 的工作过程在校内专业实训室、生产性实训基地开展教学,实现课程内容与岗位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全面培养学生的职业岗位工作能力。
3、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我院坚持“教、学、做”合一的原则,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遵循企业真实生产过程、管理过程,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学效果。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建立虚拟社会、虚拟企业、虚拟车间、虚拟项目等仿真教学环境,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4、重过程、重技能、重应用的教学考核
为了培养学生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综合职业能力,促进知识、技能、职业素养协调发展,经过多年总结,并形成一套科学、实用、规范、严格、有效的教学管理体系和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三)、实训基地建设
针对我院专业的实际情况、,以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 按照环境建设多元化、课程教学理实一体化、实践场所职业化、实训项目企业化的原则,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我院现有多媒体大教室17个,1-6节教室使用率为100%,7-8节使用率较低,有些课程可调至7-8节;计算机房7个,合理安排穿插使用;4#楼建成后
可增加6-8个多媒体教室,增加计算机房15个,可以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对现有27个实验室申请专项经费120万购买更换了部分新设备;七月份启动1#楼中医美容实训大楼改造工程,改造建成后增加24个实验室,预计设备总投资2000万元,现已经投入使用;4#楼经济管理学院综合教学楼已完成初步预算,预计建成后将增加8个专业实验实训室,预计设备总投资800万元,满足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实验实训需求,同时为了方便学院办公、提高效率专门投资建设了行政楼。
第二篇:陕西省事业单位年检材料
陕西省事业单位年检材料
一. 财务审核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2.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3.资产负债表复印件(三份A4纸)
4.收入支出表复印件
5.承诺书
以上5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陕西正德信会计师事务所:029-87975072 87892236 87890683 文艺路凯撒宫10层100
1二.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财务审核报告书(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4.上一工作总结(红头,加盖公章)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029-87255430
南新街29号建设银行西安新城支行3层
三. 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套(正本、副本、IC卡)
4.单位公章
第三篇: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一0企业年检须知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一0企业年检须知
一、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陕西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均须在2011年向省工商局申报2010企业年检。
二、2010企业年检采取滚动方式进行。企业按其营业执照注册号末位数所对应的月份起4个月内申报年检。如末位数是1的,1—4月份年检;依此类推。末位数是0的,9—12月份年检。
企业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未申报年检的,为逾期年检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除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企业、股份公司、房地产开发及创业投资公司外,其他企业因特殊情况超过规定申报年检时限未满3个月的,可免予处罚。
企业在2011年规定申报年检的时限内,因换照或变更登记,注册号发生变化的,以原注册号或新注册号末位数计算申报年检时限。
三、企业年检的申报方式及审核程序
企业年检原则上要求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程序: 登录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和陕西红盾信息网(网址:.cn)申报年检→网上预受理通过→下载年检报告书及相关资料→缴费→审核通过→验照盖章→发还营业执照。
特殊情况可现场申报。现场申报程序:领取年检报告书(或网上下载年检报告书)→申报年检材料→缴费→审核通过→验照盖章→发还营业执照。
四、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年检报告书。
1、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公司年检报告书》。
3、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提交《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部《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有效期满或年检栏戳记盖满的,须先换执照后办年检。
(四)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应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明、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年检审核时需要核对原件的,还应提交原件。未提交相关前置行政许可证明、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批准文件有效期限过期的,应在限期内补办相关手续或办理变更登记。
(五)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年未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六)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到位的企业以及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等中介服务企业,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企业或年检审查认为需要核查财务状况的企业,须提交由年检机关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
(七)企业下设分支机构的,年检时应提交全部分支机构上一已通过年检并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已通过年检并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其他经营单位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隶属机构印章)。
(十)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十一)从事拍卖、品牌汽车经营的企业,须经省工商局市场处备案。
(十二)禁止个人代理年检。代理机构和委托代理人从事年检代理业务,应提交资格证明并遵守年检机关规定,发现有扰乱年检工作秩序、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其代理资格。
(十三)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企业应对其提交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虚假年检材料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企业因业务需要,经申请批准可以提前申报年检。
年检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省工商局四层年检大厅(北二环未央路立交桥东北角)
咨询电话:(029)86138116 86138119 86138098 86138127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办公室
2010年12月31日
第四篇: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一0企业年检公告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一0企业年检公告
一、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陕西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均须在2011年向省工商局申报
2010企业年检。
二、2010企业年检采取滚动方式进行。企业按其营业执照注册号末位数所对应的月份起4个月内申报年检。如末位数是1的,1—4月份年检;依此类推。末位数是0的,9—12月份年检。
企业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未申报年检的,为逾期年检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企业在2011年规定的申报年检时限内,因换照或变更登记,注册号发生变化的,以原注册号或新注册
号末位数计算申报年检时限。
三、企业年检的申报方式及审核程序
企业年检原则上要求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程序: 登录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和陕西红盾信息网(网址:.cn)网上申报→预受理通过→下载年检报告书及相关资
料→到年检大厅办理年检。
特殊情况可现场申报。现场申报程序:领取年检报告书(或网上下载年检报告书)→申报年检材料→审
核通过→验照盖章→发还营业执照。
四、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企业可通过上网或到省工商局年检大厅咨询索取资料。
五、企业应对其提交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企业因业务需要,可以申请提前申报年检。
年检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省工商局四层年检大厅(北二环未央路立交桥东北角)
咨询电话:(029)86138116 86138119 86138098 86138127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办公室
2010年12月31日
第五篇:陕西省关于外专证年检的要求(小文档网推荐)
关于做好我省2011外国文教专家聘请 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外国专家局、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1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外专发[2011]108号)(文件附后)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省2011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内容
凡在册的资格单位(见附表),必须参加年检。年检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的政 策、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况。
2、本单位外国专家管理制度、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 配备情况。
3、外国专家安全防范制度、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制定防范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对涉及安全、政治、宗教等事件是否及时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5、外国文教专家合同规定(工作条件、工资标准、生活待遇、医疗保险等)以及合同附件内容执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经验和教训。
6、聘请工作的主要成绩和重要成果及经验,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
二、年检工作程序
1、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接本通知后于10月底以前提交年检自查报告及聘请情况统计表:除驻并大专以上教育机构单位年检材料直接提交我局外,其他单位一律提交单位所在地市外专局。各市外专局对本市资格单位自查报告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连同各单位自查报告统一报送我局;
2、我局参考单位自查报告及市局初审意见,会同省级外事、公安和教育部门以现场抽查、调查走访或集中听取年检汇报的形式全面了解聘请单位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准予注册、暂缓注册、注销聘请资格或吊销聘请资格的处理,最后形成我省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工作报告于12月底以前报送国家外国专家局;
4、我局于2012年第一季度末在山西省外专局网站公布年检名单,准予注册单位根据年检名单携带《办学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来我局办理年检注册手续,并统一换发新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
三、相关要求
各市外专局及聘请资格单位对年检工作要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国家外专局通知及年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时上报年检材料,逾期未能上报年检材料的聘请资格单位将视为放弃聘请资格。各市外专局要以本年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对聘请单位的管理和服务;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所有资格单位参加年检;要积极会同公安、外事和教育部门以现场抽查指导和调查走访的形式全面掌握本地区聘请单位的详细情况,及时纠正聘请单位在聘请文教专家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本地区无中介资质单位开展中介服务业务和无聘请资格单位聘请外国人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局。联系人:郑敏 郝飞 电话/传真:0351-7676023 附件:(相关附件请至文档下载管理栏进行下载)
1、山西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一览表
2、国家外专局《关于做好2011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外专发[2011]108号)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