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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党政工作制度
编辑:悠然自得 识别码:11-933461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3 17:16: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分院党政工作制度

分院党政工作制度

第一章 分院党总支书记的职责 第二章 分院院长的职责

第三章 分院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四章 分院党政领导的分工与协调配合 第五章 分院监督与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健全普通高等学校系级单位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分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 分院党总支书记的职责

⒈ 党总支书记是党总支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分院党总支的全面工作

⒉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院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⒊ 与分院院长共同讨论和决定分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分院院长的工作。

⒋ 负责抓好分院党的建设。按照学院党委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分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定分院的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积极做好分院优秀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⒌ 认真做好分院教工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院党委的学习教育计划,负责开展分院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带领分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实际做分院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分院院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

⒍ 带领分院党总支其他成员负责本分院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分院后备干部的培养和党务干部、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的管理工作。

⒎ 加强分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经常与分院院长沟通情况协调党政关系,搞好领导班子内部团结。组织好分院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抓好分院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的廉洁自律。⒏ 领导本分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⒐ 与分院院长共同负责全分院教工工作考核及各种评奖评优评审工作,维护分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10、重视并支持分院开展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分院院长的职责

⒈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分院各阶段发展与建设规划。全面负责分院教学、科研、行政等方面的领导与协调工作。⒉ 负责分院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与规划、实验室和实践基地以及科研课题等重大事项的建设与规划。

⒊负责组织分院各学科间的课程融合、课程结构和内容调整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⒋负责组织分院各学科跟踪世界学术发展前沿,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学科学术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和学术氛围。

⒌负责分院与其它单位的全面协调工作,积极参与学院、分院的全面建设工作。

⒍做好学术梯队培养与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职务聘任与业务考核。

⒎主持经常性的分院例会,传达与沟通上级精神及反映分院教师意见与心声。负责审核分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⒏根据分院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制定分院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教学、科研、出差、实验等经费的审批使用工作。⒐协助分院党总支书记做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

⒑做好学院领导布置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三章 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一条 分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及其议事规则

一、分院党总支委员会是高等学校党组织承上启下的重要层次,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

二、分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分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党员的,应是总支委员会成员;不是委员会成员的,可以列席党总支委员会有关会议。

三、党总支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一问题的赞成人数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不能形成决议时,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四、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提出。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议题,书记提出前应与分院院长充分酝酿。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凡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

五、分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1、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讨论分院党总支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3、与分院行政一起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内部管理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听取分院行政负责人通报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党员、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分析分院党支部状况,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6、讨论决定分院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干部任用和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研究讨论分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学生管理工作。、研究落实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二条 分院院务会议及其议事规则

一、分院院务会议是本单位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策会议。

二、分院院务会议成员由分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等组成。会议由分院院长召集并主持,分院院长不在,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如需要列席会议人员由分院院长和总支书记协商确定。

三、重要问题必须经分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后,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要暂缓决定,待以后再商量或请示学院领导后确定。

四、分院院务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1、研究讨论本单位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讨论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及工作总结。酝酿提出分院教学、科研、行政组织负责人人选。

3、讨论分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出国交流进修培训等事宜。

4、研究本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5、研究讨论德育工作及学生管理工作。

6、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研究讨论对经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7、听取分院分管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及学生管理等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进行督促、检查。

8、讨论并决定分院学术委员会等业务组织的人员组成。

9、研究落实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 分院党总支委员会议、分院院务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必要时可形成正式文件,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存档。

会议决定的问题,应由分管负责人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四章 分院党政领导人员的分工与协调配合

第四条分院党总支书记和分院院长共同承担着本分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责任和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凡是分院的主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书记和院长都有责任,都应当认真思考,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书记和院长要分清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分工又合作,共同作好全分院的工作。要互相尊重,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做到步调一致。第五条 分院党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分院副院长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院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书记和院长都要主动听取副职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能搞“一言堂”。副职要全力支持正职的工作,尊重正职的意见。书记、院长可以查询、监督和检查副职分管的工作。副职既要做好分管工作,又要关心全局,为全局工作出主意想办法,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党政领导干部都要出以公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扎实工作,不准拉帮结派,不准以权谋私。

第六条 分院里的党政工作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任务,有很多工作相互交叉。为了使党政工作协调配合,必须要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系统的全体同志,在工作中都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拾遗 补缺。工作中如遇意见分歧,一时难以达成一致,一般不要急于开会作决定,可再议再协商,必要时可向学院领导请示报告。

第七条 分院党政领导班子人员都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身作则,廉洁勤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党政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任职期间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管理工作上。分院领导干部要顾全大局,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要做团结的模范,不计较个人得失,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书记和院长要共同努力把分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领导集体。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制度

第八条 分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都要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总支每年要检查一次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向学院党委、纪委报告。

第九条 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党总支每学期要向全分院党员报告一次工作。分院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加强自身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 分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要依法保障本分院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分院院长每学期要向分院党总支通报情况并向全分院教职工报告一次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要坚持定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评议意见。要发挥专家教授的作用,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和监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接受全分院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一条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院书记和院长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院党总支和分院行政的重要工作来抓。分院党政领导班子每年要检查一次本分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并向学院党委和纪委报告。

第十二条 分院党政领导班子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第二篇:党政办公室工作制度

党政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印章管理制度

党工委印章、行政印章和党政办印章统一由党政办主任管理和监印。若党政办主任请假,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由分管办公室的副职管理和监印。

(一)关于党工委印章的管理使用制度

1、党工委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只限于以党工委名义发出的文件、报告使用。

2、按照党工委人事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工委讨论同意决定的人事、干部任免、调动、调整、处分等事项,由党政办草拟文件。经党工委书记签发后加盖委党工委印章。

3、以党工委名义上报或下达的请示报告或其他文件,经党工委书记签发后加盖党工委印章。

4、以党工委名义做出的决定、决议,经党工委书记签发后加盖党工委印章。

(二)关于办事处行政章的使用制度

1、办事处行政章由专人负责保管,只限于以办事处名义发出的文件、报告使用。

2、向上级报送或向下发送的文件,由承办部门负责核对文件,确认无误、签字后,经办事处主任签字同意后盖行政章。

3、重要事宜的上行文或转发文,经办事处主任签字同意后盖行政章。

4、行政介绍信、公函、报表等,经办事处主任签字同意后盖行政章。

5、对于其它用印事宜,各承办部门填写盖章登记,经办事处主任签字后盖行政章。

(三)关于党政办印章的使用制度

1、凡属干部职工非公事用印,经分管党政办的副职同意后方可盖党政办印章。

2、凡属机要文件、音像、档案、资料等的接收,交接双方签字后,经分管党政办的副职同意后盖党政办印章。

二、其它有关规定

无论是使用何种印章,严禁开空白介绍信。开介绍信要把事由填写明确具体并留存根,不准使用笼统含糊词句。

第三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系统更好的贯彻执行,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局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班子成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全局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决策,保证决策充分体现集体领导。

凡属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决定的事项要坚决执行,任何个人不得各行其是,如需改变决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

领导班子需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善于统一思想,集中正确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要领导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与主要领导之间的沟通联系,多补台,不拆台,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班子成员在集体领导下,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紧密联系,团结协作。按照分工,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需要向上请示或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要及时逐级请示汇报,已经有明确意见或职责之内的事情要积极主动地进行安排部署和抓好督导落实,做到不推不拖,对分管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影响或损失的要严肃处理。

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情况、安排工作、决定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切事务要履行正常工作程序。凡因公务及私事需要外出,必须提前向主要领导打招呼,以便于统筹安排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增强“一班人”的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教育和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会议制度

1、党政班子会议

局党政班子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局长组织,并确定议题:

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在系统内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干部任免、考核、奖惩;研究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相关决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党支部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研究决定城管业务工作及行政管理等方面有关事宜。涉及业务、行政管理及改革等主要工作措施的出台,必须在调研、论证、协调基础上,经充分酝酿集体决定,防止随意性,对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2、党政班子扩大会

局党政班子扩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局长召集并确定议题。

参加会议人员根据会议研究的议题确定有关基层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

听取阶段工作计划及总结、专题报告,研究部署阶段工作或专项工作;

基层单位(部门)有关工作需要研究确定的,由分管领导向局长建议召开党政班子扩大会。

议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在党的组织生活中,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主动地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事先请假,出差或外出工作三个月以上的,要向党支部书面或口头汇报工作思想情况。

第四篇:党政办公室工作制度

党政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协助领导经常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党纪、政纪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安排各种全院性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及时向书记、院长汇报情况。协助书记、院长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经常与职能科室沟通联系。

三、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对党委决议的执行进行督促检查,协助领导搞好部门的工作协调

四、做好来访、参观等内外宾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

五、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六、组织文件的打印装订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字迹清楚,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

七、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八、做好对档案室、总值班、收发室、打字室、小车班的管理。

九、做好信访工作,做到不积压,不拖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十、加强办公室的自身建设,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

十一、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要尽快完成并随时汇报。

医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医院办公室是在医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领导下,负责处理医院行政和党务等日常工作,行使党政管理等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规定和医院的决定、决议等,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二、当好院长的参谋助手,协助院长、副院长了解情,况收集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及时上传下达,受理各部门和科室的请示报告,并呈交领导批示。

三、根据院长指示及院长办公会议的决议,负责组织起草全院综合性工作计划、报告、规划、制作各种文件及医院日常行政事项的通知安排。

四、负责组织安排院办公会议、全院性行政会议及院长召开的其它专门会议,作好记录,整理纪要,发出决议、通知,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严守党和国家及医院机密。

五、负责协调全院各部门、各科室综合性工作,带头执行好院长办公会的各种决议、决定。管理院办公室日常事务。

六、负责全院行政公文、上级机关及学校来函、来文登记、管理和归档、保密工作。负责医院行政和党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对外开出介绍信、公函并随时做好登记。

七、认真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协助上级人事部门及院领导做好全院人事管理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

八、负责全院岗位津贴、工作量考核、考勤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

九、负责院工会、统战和离退休的日常管理工作(计划生育、职工生活、医疗等福利及丧葬等)。

十、负责领导活动的安排和对外联络工作及接待上级领导机关和兄弟院校的领导来院检查工作及参观、学习、交流等活动和校内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工作。

十一、搞好医院办公自动化和信网络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院保密、安全保卫和来信来访等工作。

十三、负责挂号室收费、统计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院重大事件及有关资料收集登记工作。

十五、做好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全院职工的各项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医院车辆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篇:乡镇党政办公室工作制度

乡镇党政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促进镇党政办公室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紫溪镇工作规则(制度)、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说明》,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为党委政府、各站所及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为党委政府对全镇政治、经济、文化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提供服务。

二、应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纲领;

(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办文、办会、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服务工作。

(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情况,反映站所及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向党委政府报告和根据领导指示向全镇通报重大情况及问题。

(三)负责贯彻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督促检查,办理和检查镇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的批示件和交办事务,及时了解情况并向党委政府报告执行和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办理镇机关日常事务,处理各村(居)委会、站所等上报的材料,起草、校核、制作、管理公文,(五)以人为本,关心职工,加强管理,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搞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六)加强管理,抓好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不断改善机关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

(七)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纪律

(一)办公室成员要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工作,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团结协作的原则,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办公室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上班,必须在其他人员上班之前将地扫好,桌凳擦好,开水打好。

(三)上班时间不得脱岗,有事必须请假。

(四)必须保证大小会议室长期干净、随时可用;书记、镇长办公室每天打扫一次。

(五)办公室全体成员统一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任、副主任不在由所指定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其余人员必须服从。

(六)大小会议用水必须及时服务到位。

(七)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电灯,切断电脑和打(复)印机电源。

(八)做好保密工作,凡涉及保密的会议内容、文件及有关事项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五、工作要求

(一)收文。

1、上级下发的文件和下级上报需请示汇报后办理的材料,一律由负责收文的人员登记、贴处理笺、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过目后再报领导阅示。

2、凡属会议通知及一些需要快速办理的传真、电子邮件等,谁收文就由谁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并报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知晓,重大事项应及时报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并做好处理记录。

3、电子邮件必须每天上班时打开查看一次,以免公文失效。

(二)传阅。

1、在所收公文中,除文件明确指定参会人员的会议通知及一些仅涉及个别部门一般事务的公文外,原则实行党委、人大、政协及其所属部门下发的文件报党委书记阅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下发的文件报镇长阅示,以保证主要领导掌握全面的情况。

2、主要领导签批转交相关人员传阅的公文,阅览人员阅后应在所阅公文上签名,公文处理员要准确掌握公文流向,及时将阅毕的公文收存。

3、主要领导批办交分管领导或部门办理的公文,承办人员要在收文登记本上签名,并在公文上注明所办理情况,办理完毕后,文件收交办公室存档。

(三)发文。

1、办公室所发公文必须有记录,收文人员必须在发文登记簿签上姓名及接收日期。

2、报送上级的公文,统一由负责收发公文的人员办理。

(四)制文。

1、镇内文件制作,党委文件一律由党委书记审批,政府文件一律由镇长审批,办公室文件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2、不论是党委文件还是政府文件,不论是领导亲自草拟的还是部门草拟文件,最后一道一律交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把关。

(五)调研。办公室人员每年应抽出一定的时间下村委会、站所、企业及群众中进行调查研究,并写出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六)督查。办公室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对中心工作或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编写《紫溪督查》,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七)报告。对镇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应第一时间报告主要领导,并提出上报意见,同意上报的,须及时向市委办、市政府办等相关部门报告。

(八)档案管理。当年形成的文字材料,原则上在次年3月底前收集、立卷、归档完毕;档案室内应经常保持干净、整洁,确保档案安全;建立健全的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时须严格登记,并由借阅人在登记簿上签名,应注明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

(九)公物管理。办公室的重要物品,如电脑、打复(印)机等一律由专人管理,负责日常软硬件的维护、保养等工作,非办公室工作人员,禁止操作电脑等办公设备。一般物品,造册登记后由专人管理,公物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并由公物管理员做好登记。办公室的公用物品购置,本着勤俭、节约、实用的原则,日常的办公低值易耗物品由办公室主任同意后购买,大件的物品须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后购买。

六、考勤制度

办公室人员请假,1天之内由办公室主任审批,2天以上交镇主要领导审批,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的,一律以旷工论处,考勤由办公室人员专人登记。

七、学习及会议制度

(一)办公室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学习政治理论、政策及业务知识,努力扩大知识面,求真务实、高效灵活地开展工作,要切实遵循党纪、政纪及规章制度。

(二)办公室人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八、公车管理规定

(一)镇机关驾驶员必须严格服从党政办公室管理,党政办公室和党政主要领导没有安排出车,驾驶员不得动用车辆。除特殊情况和书记、镇长用车外,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党政办公室一律不调派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开回家和私用。

(二)驾驶员出车执行登记制度,驾驶员必须按照党政办公室的调派出车,临时出车的,回来后要及时进行登记。

(三)车辆调派本着党政领导公务用车为主,确保书记或镇长用车的同时,兼顾实职副科领导用车。

(四)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和车辆整洁,按党政办公室调派出车。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清洁、及时、保密;在不出车的情况下,要做好车辆保养,不得到其他办公室聊天或外出散逛,违者将按考勤制度严肃处理;请假必须经书记或镇长签字批准后报办公室,因事临时外出,必须征得办公室同意。

(五)驾驶员加油必须到指定加油站,并填写紫溪镇小车加油情况登记表,油款由镇财务室统一结付,除特殊情况由驾驶员及两人以上的证明方能报销。

九、其它规定及责任

(一)到打印室打复印的大小材料,一律先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阅,经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打复印。

(二)领导直接交办的事务,原则上交给谁办,就由谁落实完毕并承担责任,其他需要办理的具体事务,谁接手办理就由谁办彻底,并承担办理责任。

分院党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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