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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11-933456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3 17:13: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贵州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教师岗位设置

第一条 根据《贵州大学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制订本细则。本细则所称教师岗位是指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承担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具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二条

教师岗位设置的原则

(一)按需设岗,岗位与职责对应。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以实际承担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为依据,做到有利于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的建设,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人才强校战略总体目标的实现,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和评估指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要设置教师岗位。

(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在学校总的岗位数内,根据各教学单位的规模、任务,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控制,既保证重点学科及学位点建设对教师职务岗位数量与结构的要求,又兼顾公共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需要。

第三条 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学校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具体工作岗位。

第四条 岗位类别设置

学校在教学科研机构中设置教师岗位,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在教师高级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

(一)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的主要职责是教学,聘用、考核的主要指标以教学为主、科研为辅。

(二)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是学校教师队伍的主体,聘用、考核的指标教学与科研并重。

(三)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的主要职责是科学研究,聘用和考核的主要指标以科研为主、教学为辅。

第五条 岗位等级设置(一)教师岗位等级设十二级,具体设置为: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

(二)教师岗位名称及对应岗位等级

1、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2、副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3、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4、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教师特设岗位:教师特设岗位主要是为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而设立的,是非常设岗位。

教师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第六条 岗位数量

(一)根据人事部、教育部《高等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相关规定,按折合学生数:教师=16:1确定全校教师总数(其中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类折合学生数:教师=18:1)。

(二)各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师编制数 单位的教师编制数

=承担本单位学生教学工作量计算的教师数+公共课教师数+以科研工作量核定的教师数+学校根据需要增设的教师数 以教学工作量计算的教师数

=本单位折合学生数/该学科生师比×90%×(1—非本单位开设课程占本单位课程的学时比)不同专业的生师比核定为:文史哲经管法类专业为18∶1,理工农专业类为16∶1,外语类为14∶1,艺术、体育类专业为11∶1。

公共课教师编制数=该教学单位的实际授课时数/教师课时基本定额。公共课教师课时基本定额由学校根据需要确定。

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新建专业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编制。

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人才、国家杰出专业人才不占基层单位编制。第七条 岗位等级的结构比例

(一)全校教师岗位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

1、高级、中级、初级的结构比例为5:4.5:0.5,其中正高级占高级岗位的35%,副高级占65%。

2、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5:3.5:5;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5:4.5:2;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6:4。

(二)各教学单位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

1、教师岗位中的高级、中级、初级的基本结构比例为4.5:5:0.5,其中正高级占高级岗位的30%,副高级占70%。

2、高级岗位基本结构: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

3、对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社科基地所在单位和人均科研工作任务量超过全校平均水平一倍以上的单位,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高级岗位比例。

第二章 岗位条件

第八条 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二)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具备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新教师按学校安排参加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并符合《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2_]50号)的规定,三年一度聘期任职资格审核合格的。

5、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首次竞聘含大普)。

6、教授、副教授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第九条 教师岗位的任职条件(一)教授岗位的任职条件

1、教授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2、竞聘教授二级岗位应在教授三级岗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的,首次竞聘时可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是本学科学术团队的主要负责人,任现职以来,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含国家重大项目子课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管理期内的省管核心专家;(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二层次人才;(4)在管理期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管重点专家;

(5)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等同奖项)第1、2名,或二等奖(或等同奖项)第1名;

(6)近五年以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级的其他重大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2项,或主持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按期完成后,应通过相应组织鉴定,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并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7)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省内同行公认的一流人才。

3、竞聘教授三级岗位应在教授四级岗位(首次竞聘时可为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上任职五年以上,任现职以来,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国家级教改项目一项,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3)博士点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名师;

(4)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或等同奖项)第1名;

(5)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国家级精品课程主持人、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

(6)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或近三年以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1项,或主持省(部)级重点课题1项,按期完成后,应通过相应组织鉴定,达到国内领先,并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近三年年均横向课题经费到学校帐户15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折减2/3);

(7)贡献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人员。

4、教授四级岗位按《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推荐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副教授岗位的任职条件

1、竞聘副教授一级岗位应在副教授二级岗位上任职五年(首次竞聘时可在七级岗位上任职十年)以上,任现职以来,主持地、厅级科研项目或省级教改项目或横向项目一项,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校级重点课程负责人或校级精品课程主持人或硕士生导师。(2)任现职以来,获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等同奖项)第1、2名;(3)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本专业领域学术造诣较高的,年度考核优秀三次以上;

(4)任现职以来,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完成后通过相应组织鉴定,获得较高评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近三年年均横向课题经费到学校帐户5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折减2/3);

2、竞聘副教授二级岗位应在副教授三级岗位(首次竞聘时为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上任职五年以上,任现职以来,主持地、厅级科研项目或省级教改项目一项,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等同奖项)第1、2名;

(3)任现职以来,业绩较为突出,年度考核优秀二次以上;

(4)任现职以来,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完成后通过相应组织鉴定,获得较高评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近三年年均横向课题经费到学校帐户2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折减2/3);

3、副教授三级岗位按《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推荐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

(三)讲师岗位的任职条件

1、竞聘讲师一级岗位应在讲师二级岗位上任职三年(首次竞聘时可在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上任职五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地、厅级科研项目2项并完成工作;(2)获地、厅级科技成果奖前2名;

(3)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4)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2、竞聘讲师二级岗位应在讲师三级岗位上任职3年(首次竞聘时可在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上任职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地、厅级科研课题1项,并完成相应工作;(2)获校级优秀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奖第1、2名;(3)系统讲授1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3、讲师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推荐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助教岗位的任职条件

1、竞聘助教一级岗位应在助教二级岗位上任职3年(首次竞聘时可在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上任职3年)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完成相应工作;

(2)系统完成助教岗位的各项任务,并能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讲授1门课程。

2、助教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完成助教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艺术类教师的任职条件见附件五,艺术类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辅导员)的任职条件见附件六。

第十条 首次聘用的直聘条件

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达到以下条件可以直聘:

(一)教授岗位的直聘条件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和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由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直接聘入教授二级岗位;

2、符合教授二级岗位学术和业绩任职条件的,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可以由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直接聘入教授三级岗位。

(二)副教授岗位的直聘条件

1、符合教授二级岗位规定的(1)至(7)条之

一、教授三级岗位规定的(1)至(6)条之

一、以及任副教授15年以上并在年度考核中获得3次优秀以上等次的,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可以直接聘入副教授一级岗位;

2、符合副教授一级岗位的学术和业绩任职条件的,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可以直接聘入副教授二级岗位;

3、被我校聘用的博士,根据个人条件,符合哪一级副教授岗位条件的,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可以直接聘入那一级副教授岗位。

(三)讲师岗位的直聘条件

1、符合副教授三级岗位以上的学术和业绩条件的,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可以直接聘入讲师一级岗位;

2、符合讲师一级岗位任职的学术和业绩条件的,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可以直接聘入讲师二级岗位。

3、被我校聘用的博士,根据个人条件,不符合副教授岗位条件的,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直接聘入讲师一级岗位。

4、被我校聘用的硕士,根据个人条件,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符合哪一级讲师岗位的学术和业绩条件,直接聘入那一级讲师岗位。

(四)助教岗位的直聘条件

符合讲师三级岗位以上的学术和业绩条件的,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直接聘入助教一级岗位;

第三章 岗位聘用

第十一条 对聘用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对教师的聘用,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进行,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

(二)对教师的聘用,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进行。

(三)首次聘任时,具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可以参加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岗位聘任。同等条件下,学校在编人员优先聘任。

第十二条 聘用工作的方法、步骤、程序、组织领导等,按《贵州大学人员聘用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聘用期限。一个聘期为三年。根据岗位的空岗情况及教师个人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条件的变化,每年可进行一次聘期内岗位微调,聘期内岗位微调仍然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岗位职数已聘满的,不再进行微调,聘期到时再进行下一轮聘用。

第十四条 教师岗位申报审批程序

(一)教授一级岗位的聘用,按人事部《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教授二级岗位:个人申报,学院(部、中心等教学单位)初审,学校确认,省教育厅审核,省人事厅核准。

(三)教授三级岗位、副教授一、二级岗位:个人申报,学院(部、中心等教学单位)初审,学校确认,省教育厅核准,省人事厅备案。(四)教授四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及以下的教师岗位:个人申报,学院(部、中心等教学单位)初审,学校核准。

第十六条 教师岗位原则上一人一岗,担任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参加竞聘教师岗位,由其所从事学科的教学单位按规定聘用。

第十七条 学校引进在教师岗位上的高层次人才的聘用,根据本人的学历、经历、资格、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等,直接聘用在副教授三级以上岗位上。

第四章 岗位职责

第十八条 各教学科研单位在本章规定的基本职责(见附件一、二、三、四)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在编制和岗位限额内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岗位,并制订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艺术类教师的岗位基本职责见附件五,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辅导员)的岗位基本职责见附件六。

第五章 岗位考核

第二十条 岗位考核主要是对教师上岗后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二十一条 岗位考核的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聘期考核,即聘期结束时的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在本聘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情况,考核安排在聘期满前二个月之内进行。

(二)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当年度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与省人事厅规定的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

(三)平时考核,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随机进行单项或多项检查,时间随机安排。

(四)在实施各种考核前,由人事处提出考核方案报学校批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一)作为下一个聘期聘用的依据。

(二)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二篇:贵州大学管理岗位设置及职员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4:

贵州大学管理岗位设置及职员聘用实施细则(试行)

(节选第三章

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第三章

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第八条

担任管理岗位职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第九条三、四级职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五至十级职员岗位职责及基本任职条件

(一)、五级职员岗位职责及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职责

(1)、主持本单位(部门)党务或行政的全面工作或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履行相应职责。负责对本单位(部门)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和督促检查,并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贯彻落实校党委、校行政决定、决议,协调和配合其他单位(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校对本单位(部门)要求 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单位(部门)的贯彻和落实;

(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五级职员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决拥护并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拥护并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决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调查研究,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个人利益,正确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6)、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聘用到党务及群团工作岗位的还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二)、六级职员岗位职责及基本任职条件

1、六级职员岗位职责

(1)、协助本单位(部门)正职分管本单位(部门)有关工作,参与本单位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和督促检查;

(2)、协助本单位(部门)正职贯彻校党委、校行政决定、决议,执行学校党委、校行政和职能部门、本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任务,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单位(部门)的贯彻和落实;

(3)、按照本单位(部门)工作分工,对本人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4)、完成本单位(部门)正职交办的其它工作。

2、六级职员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决拥护并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拥护并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决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调查研究,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4)、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个人利益,正确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5)、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团结同志,勤奋敬业,及时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

(6)、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聘用到党务及群团工作岗位的还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三)、七级职员岗位职责及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职责

(1)、在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工作计划或根据本单位的安排履行相应职责,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完成本科(室)的工作任务;

(2)、完成本单位(部门)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2、七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坚决拥护并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决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懂得高等教育规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为教职工服务,工作实绩突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调查研究,讲实话、报实情、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协助本单位(部门)领导开展工作;

(5)、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并在党政管理岗位上从事党政管理工作;

(6)、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四)、八级职员岗位职责及基本任职条件

1、八级职员岗位职责

(1)、在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协助本科(室)负责人承担本科(室)管理工作,参与规划、组织、实施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所负责工作的落实情况;

(2)、完成本单位(部门)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2、八级职员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坚决拥护并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决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懂得高等教育规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为教职工服务,工作实绩突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 于调查研究,讲实话、报实情、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协助本单位(部门)领导和本科(室)负责人开展工作;

(5)、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并在党政管理岗位上从事党政管理工作;

(6)、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五)、九级职员岗位职责及基本任职条件

1、九级职员岗位职责

(1)、履行本单位(部门)制定的本职岗位的职责要求,在科(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岗位的管理工作;

(2)、较好地完成本岗位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2、九级职员基本任职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坚决拥护并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决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了解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基本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初步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3)、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并在党政管理岗位上 从事党政管理工作;

(4)、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六)、十级职员岗位职责及基本任职条件

1、十级职员岗位职责

(1)、履行本单位(部门)制定的本职岗位的职责要求,完成本岗位的具体工作;

(2)、较好地完成本岗位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2、十级职员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坚决拥护并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决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了解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基本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3)、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并在党政管理岗位上从事党政管理工作;

(4)、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第十一条 七至八级职员岗位各具体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条件,由各学院、部、处、室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制定。

第十二条 九至十级职员岗位各具体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条件,由各学院、部、处、室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制定 并自行公布。

第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第三篇:6.贵州大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节选)

贵州大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聘用

实施细则

(节选第四章 岗位职责)

第四章 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 中学教师技术岗位职责

(一)中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五至七级岗位)

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建设社会主义特色的理论和党的路线及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品德言行成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努力学习各种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承担和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用较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从事所教学科教学和发展课外活动,教学效果出色。

3、用较扎实的中学教育理论,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用课内课外知识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担任班主任,共青团员及少先队员的培养和辅导工作的效果显著。

4、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领导中教一二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在提高教师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二)中学一级教师岗位职责(八至十级岗位)

1、担任1—2门课程的讲授及其他教学工作任务,每学年至少完成1440小时的教师工作量。组织或指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学生基本技能训练,主持或参与毕业设计与毕业答辩。

2、参加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其他教学文件,了解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技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及教学研究。

3、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完成校、专业部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

4、任期中至少在校论文集发表文章2篇,在区学术刊物发表文章2篇,在省(市)级刊物发表或交流文章2篇;完成1次第二课堂活动任务,举行组内公开课1次,举行课外讲座1次。

5、承担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任务。除担任科长以上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任期中至少担任合格班主任2年,或辅导员或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6、指导教员、助理讲师提高业务水平。每学年完成一份工作总结,完成学校或专业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中学二级教师岗位职责(十一至十二级岗位)

1、担任1—2门课程的讲授及其他教学工作任务,每学年至少完成1440小时的教师工作量。指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学生基本技能训练。

2、参加实验室建设,生产实践,社会调查,教学研究等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3、任期中至少承担2年合格班主任,或辅导员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4、参加教研活动,任期中至少在校论文集发表文章2篇,在区学术刊物发表文章1篇,并力争在省(市)级刊物发表或交流文章;完成1次第二课堂活动任务,举行组内公开课4次。

5、每学年完成一份工作总结,参加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研组活动,完成学校或专业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四)中学三级教师岗位职责(十三级岗位)

1、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承担理论教学、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及学生基本技能训练的辅导工作和适当授课任务。

2、参加实验室建设,生产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工作。

3、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任期中至少担任合格班主任2年。

4、参加教研活动,任期中至少在校论文集发表文章1篇,完成1次第二课堂活动任务。

5、每学年完成一份工作总结,完成专业部下达的其它任务。第十五条 小学教师岗位职责

(一)小中高一级教师岗位职责(五级岗位)

1、认真履行小中高教师二级岗位职责。

2、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得到同行公认,胜任管理或教科研工作,对培养青年教师起到较大作用,成为市、区同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或名师。

3、积极承担省、市级课题研究,能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课题研究获得较好效果。

4、乐意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专业性讲座或教研经验交流一次以上。

(二)小中高教师二级岗位职责(六级岗位)

1、认真履行小中高教师三级岗位职责。

2、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得到同行公认,胜任指导教学教研和培养青年教师工作,成为教研组内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

3、积极参加省、市级课题研究活动,并获得较好效果。

4、乐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班主任、教研组长等工作中成绩出色。

5、树创一流意识,争当学科带头人。

(三)小中高教师三级岗位职责(七级岗位)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教学课时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4、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

5、根据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按规定认真写好教案。

6、积极参加课改,努力探索教学规律,完成规定的听课节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示范课或研究课。

7、指导和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和研究性学习;每至少撰写一篇论文,并积极参加优秀论文的交流;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

(四)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职责(八级岗位)

1、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职责。

2、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逐步得到同行认可,承担并胜任教育教学教研和培养青年教师工作。成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或“学科带头人”。

3、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负责人,并获得好效果。

4、乐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胜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

5、能积极开设学科讲座。

(五)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职责(九级岗位)

1、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职责。

2、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承担或组织教育教学教研和培养青年教师工作,有一定成绩。

3、积极参加课题研究,能承担校级或校级以上课题负责人,并获得好效果。

4、乐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中有一定成绩。

(六)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职责(十级岗位)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师德,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自觉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教学课时总量达到规定要求。

4、积极参加教研和集体备课活动。

5、根据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按规定认真写好教案。

6、积极参加课改,努力探索教学规律,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数。每学年开一节教学优质课或研究课,树创一流意识,争当教坛新秀。

7、承担或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和研究性学习;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并积极参加优秀论文交流;乐意承担指导初级教师工作,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活动中各项职责。

(七)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职责(十一级岗位)

1、认真履行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职责。

2、教龄5年以上的教师,每学年要开一节“创优课”。

3、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和研究性学习。

4、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较好地完成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科技辅导员、行政兼职等教师工作量

(八)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职责(十二级岗位)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师德,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和小学一级教师应承担的其它教师工作量(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科技辅导员、行政兼职等)。

3、积极参加本学科教研和集体备课活动,积极参加课改,并根据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按质按量写好教案。

4、努力探索教学规律,完成每学期规定的听课节数,每学期开一节“汇报”课;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并积极参加优秀论文交流。

5、在与教师结成“师徒结对”后,主动求教于老教师,认真履行 “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

6、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虚心学习,认真做好班级工作。

(九)小学三级教师职务的岗位职责(十三级岗位)

1、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第十六条 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

(一)幼儿园一级教师(十一至二级岗位)

1、承担一个班的教育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善于结合本班幼儿制订教育工作计划,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创造性地组织各项活动,正确评估幼儿的发展,开展家长工作。

2、指导保育员的工作,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3、指导幼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指导和培养教师的任务。

(二)幼儿园二级教师(十三级岗位)

1、承担一个班的教育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善于结合本班幼儿实际制订教育工作计划,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组织各项活动,正确考察幼儿的发展,开展家长工作。

2、指导保育员的工作,执行幼儿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3、参加并承担幼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第四篇: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2:

云南财经大学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云南财经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意见》(云人社函[202_]39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云厅字〔202_〕13号)和《云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云人〔202_〕3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岗位设置原则

第一条 教师岗位指从事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且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二条 教学科研与学科专业相结合的原则。教师岗位的设置根据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发展。

第三条 重点支持和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科学设岗,积极支持重点学科建设,努力促进特色学科建设型切实保证优势学科持续发展。既要兼顾重点学科和一般学科的建设需要,又要兼顾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设需要。既要兼顾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又要兼顾基础公共教学和专业教学的需要。

第四条 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原则。设岗方案确定后,各单位的岗位数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不随人员的流动而变化。确因学 1 科发展或任务变化需要增减岗位时,可适当调整。

第五条 合理用人与结构优化的原则。通过岗位聘用,充分发挥岗位

第六条 第七条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设置的调节和导向功能,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教师优胜劣汰、合理流动的竞争机制和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科结构和教师队伍结构的整体优化

第二章 岗位分级分类与比例结构

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在副教授及其以下教师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并可依据基本岗位职责,制定不同的岗位职责。

我校教师岗位分为高级教师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初级教师岗位三个层级共十一级岗位,即二级至十二级,最高等级为正教授二级。在上级核定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学校适当提高高级教师岗位的结构比例。

高等学校教师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教师二级岗位属云南省专设岗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和使用,其岗位的设置和人员的确定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校属各院(部)的各级教师岗位设置与比例结构原则上按照学校编制与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聘用的组织与实施

正高级教师岗位的聘用,由院(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受理申请,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推荐;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按照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组织审议,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第十一条 副高级及以下教师岗位的聘用,由院(部)岗位聘用工作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小组组织实施。各院(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制定院(部)教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结构比例(或职数定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学校根据各单位的教职工编制数、现有人员情况、学科层次和博士点建设等综合因素,对五级至十二级教师岗位分配到各单位(见附表一)。

学校岗位聘用申诉受理委员会,负责受理教师岗位聘用过程中的相关申诉。

第四章 职责和待遇

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确定学校教学科研任务等工作量。按照全校的岗位总量进行细化,制定学校教师岗位职责(见附表二),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学校教师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予以细化,制定本单位教师岗位职责。

以按劳分配,兼顾公平,体现激励为原则,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其受聘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聘用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考核分为考核和聘期考核,教师岗位聘期原则上为4年。考核办法及内容按《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和聘用合同有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关约定执行。对本层级受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如聘期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者,则受聘者下一个聘期在同层级内降级聘任;受聘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人员,如聘期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者,则受聘者下一个聘期工资按其受聘岗位工资标准的70%发放。

第五章 教师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教师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具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六章 教师正高级岗位聘用条件

教授三级岗位是学校的重要岗位资源,应体现其在学校学科队伍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教授三级岗位的设置,是岗位设置的重要环节,要体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影响和良好的学术声誉”等要求。教授三级岗位的设置,应从学校教授队伍的现状出发,综合考虑教授的学术资历与学术贡献、学术地位等因素,起到激劢作用。

教授三级岗位的聘用条件:

1、在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8年),近6年或近两个聘期教授岗位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者。

2、满足以下若干基本条件:履行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在学科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工作成绩优异;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的影响力;能组织、引领团队建设。

3、符合上述条件且下列条件之一者,视贡献大小、岗位重要程度,优先聘用教授三级岗位;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减少教授四级岗位任职年限(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适当减少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

重要教学、科研奖项:

(1)、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

(2)、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

(3)、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4)、省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5)、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6)、国家基础研究重大计划项目负责人;(7)、国家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8)、国家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9)、省级重大项目负责人;

(10)、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负责人;(11)、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指导教师;(12)、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

(13)、教育部教学改革重大项目负责人; 重要人才计划:(14)、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奖劢计划(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15)、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16)、云南省中青年学术与技术带头人。重要学术任职:

(16)、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17)国家工程(实验)中心负责人;(18)、国家野外观察站负责人;

(19)、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20)、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21)、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22)、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23)、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24)、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 重要学术兼职:

(25)、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6)、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副组长;

第二十一条 在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满15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12年),近6年或近两个聘期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比较突出者,可直接聘用教授三级岗位。

第二十二条 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先按上述条件遴选,再按以下项目制定聘任打分标准(见附表三),根据申报人员履现职以来所持有的项目逐项打分累加排序,在公布的岗位限额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选:

1、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三名、一等奖排名 前四名、特等奖排名前五名者。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三等奖排名前三名、二等奖排名前四名、一等奖排名前五名者。

3、获得云南省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三等奖排名前一名、二等奖排名前二名、一等奖排名前三名者。

4、获得云南省社科三等奖排名前一名、二等奖排名前一名、一等奖排名前二名者。

5、主持完成或主持国家级课题者。

6、主持完成或主持省部级课题者。

7、主持完成或主持横向课题30万元者。

8、在权威期刊或A类期刊发表论文者。

9、有SCI、CSSCI检索或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文章者。

第二十三条 教授四级岗位聘用条件:符合教师正高级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第七章 教师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

第二十四条 副教授五级岗位聘用条件: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领衔解决本岗位复杂的业务工作,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成绩显著。承担比较重要的教学科研任务,主持或独立承担研究开发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著作。

1、在副教授六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12年),近6年或近两个聘期副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特别突出者,可申请副 教授五级岗位。

2、为教学、科研、学科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贡献的副教授,经院(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可优先聘用副教授五级岗位,并可适当减少副教授六级岗位任职年限(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适当减少副高级岗位任职年限)。

副教授六级岗位聘用条件: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和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完成较复杂的教学科研工作,工作成绩比较显著,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著作。

1、副教授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近6年或近两个聘期副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比较突出者,可申请副教授六级岗位。

2、为教学、科研、学科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的副教授,可优先聘用副教授六级岗位,并可适当减少副教授七级岗位的任职年限(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适当减少副高级岗位任职年限)。

副教授七级岗位聘用条件:符合教师副高级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第八章 教师中级岗位聘用条件

讲师八级岗位聘用条件:能够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期间取得较突出的工作成绩,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完成本岗位较为复杂的工作

任务。在讲师九级岗位任职满5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10年)可申请讲师八级岗位。教学科研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近6年或近两个聘期讲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比较突出。

第二十八条 讲师九级岗位聘用条件:能够熟练运用本岗位必需的专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完成本岗位较为复杂的工作任务。在讲师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3年),可申请讲师九级岗位。讲师十级岗位聘用条件:符合教师中级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第九章 教师初级岗位聘用条件

助教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能胜任相应工作,掌握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完成本岗位业务工作。在助教十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教师初级岗位任职满3年),可申请助教十一级岗位。

助教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符合教师初级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第十章 新进校教师的岗位聘用

新进校教师包括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录用应届毕业生、其他录用人员。

高层次人才的教师岗位聘用:

1、学校将全面考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校前在国内外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学术成就、学术影响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与学术资历等因素,经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确定其聘用的岗位等级。

2、学校为学科与队伍建设特别需要的高层次人才设立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学校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教育厅审核、报人事厅核准后确定。特设岗位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根据规定的程序予以核销。

录用应届统招毕业生的教师岗位聘用:

1、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统招毕业生,自报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实行半年的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的,可聘任讲师九级岗位。

2、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统招毕业生,自报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实行半年的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教十一级岗位职责的,可聘助教十一级岗位。

其他录用人员的教师岗位聘用。其他录用人员含外单位调入人员、录用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回国录用人员等。

1、其他录用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到相应层级的基本岗位:即教授四级岗位、副教授七级岗位、讲师十级岗位、助教十二级岗位。对在原工作单位已聘中级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新录用人员或在原工作单位己聘初级职务具有硕士学位的新录用人员,可按试用期满的应届统招毕业生直接聘用相应教师岗位。

2、对少数有较大专业技术成就和贡献的录用人员,学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在全面考察其进校前在国内外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综合考查其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学术资历等因素,经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可聘用较高等级的教师岗位。

3、博士后出站人员可聘讲师九级岗位,其在博士后流动站的工作时间计入讲师九级岗位的任职时间。

第十一章 其他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2_ 年教育部令第24号),一线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可根据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

若聘期内晋升了专业技术职务,且被聘用,则聘用到已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即晋升为教授的直接进入四级岗位、晋升为副教授的直接进入七级岗位、晋升为讲师的直接进入十级岗位。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降低的,视具体情况,确定相应岗位。

学校严格规范管理,在核定的教师岗位数量、岗位等级内进行聘用。对超过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学校将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岗位聘用中予以限制。

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可按照职称评聘政策经相关破格评审机构评审通过获得任职资格后聘用。

对担任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职务者,在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时学校适当考虑其贡献大小、岗位重要程度、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等因素。

本实施细则从202_年12月1日起执行,学校人事处负

责解释。

附表一:云南财经大学教师五级至十二级教师岗位分配表 附表二:云南财经大学教师岗位职责表

附表三:云南财经大学竞聘教授三级岗位科研成果评分标准表

第五篇:贵州大学岗位聘用公示名单

附件:

贵州大学岗位聘用公示名单

党群部门

一、党委宣传部

职员九级(2): 贺晓兰 韦 锋

贵州大学报社

主任编辑(七级)(1): 张 艳

记者(十级)(3): 陈 芳 陈 恒 彭 英

二、党委统战部

职员九级(1): 吴藜岚

三、工 会

职员九级(2): 罗 玲 张素芬

四、团 委

工勤技能二级(1): 杨永久

工勤技能四级(2): 刘晓东 唐玉秀

行政部门

一、校长办公室

职员九级(3):

谢 涛 罗庆芬 廖建华 职员十级(1):

陈 红

工勤技能三级(12):

吴庆云 邹国荣 朱 勇 朱 丹 陈书林 张 侠 米豫黔 伍朝军 吕 雷 熊文礼 纪广平金秀丽 工勤技能四级:(5):

喻劲松 陈志军 张 红 马 宇 吴 浩 工勤技能五级:(1): 陈 海

二、人事处

职员九级(8):

王 琪 李臣宇 刘琳芳 肖宝英 罗乙凯 吉飞扬 职员十级(2): 郑贤莉 万 祝

三、教务处

职员九级(17):

高天勇 余志强 韩秀凤 王 薇 杨 媚 黎 丽 陈明庆 黄 强 刘 菁 赵福荣 张爱菊 杨长江 陈正红

四、科技处

职员九级(3):

张 真 范文果 李为民

五、研究生院

职员九级(6):

陈 岗 康 莉 吴德刚 宋剑光 陈 健

六、学生处

讲师(辅导员)一级(3): 刘莉莉 孙 凯 周 莉

裴 丽 王 红 付光莲 杨 洋

蹇 俊 冷革华 张振荣 工勤技能三级(1): 何平

心理咨询中心

讲师一级(3):

杨 戈 杨满云 赵 明 讲师三级(1): 符 虔 助教一级(2): 陈姝殊 帅懿芯

七、招生就业处

职员九级(4):

刘 涛 李 佳 毛元华 尹 峰

八、财务处

职员九级(18):

张 蕾 李 永 尹 铮 李 莉 施孔 彤 江 涵 汪 兰 孙 英 饶青祖琴 张恩娟 罗 丹 范俊良 职员十级(2): 龙 艳 刘南鹏

九、审计处

职员九级(1): 李雪楼

十、后勤管理处

职员九级(1): 沈建平职员十级(3):

傅 洁 赵英卫 明 燕 工勤技能三级(2):

璇 胡 晖虹 严胜男赵亚玲 张欣燕

王崇英 邱 文 工勤技能四级(5):

扶贵华 林 华 胡 英 李益强 李凌浩 工勤技能五级(1): 陈 玲

工勤技能六级(1): 梁 刚

校医院

副主任医师(五级)(2): 谢 玲 金 英 副主任医师(六级)(4):

张宗奎 张满红 姜 凌 王启惠 副主任医师(七级)(4):

彭兴萍 张 健 梅雪林 陈明春 主治医师、主管护师(八级)(5):

毛家志 王家林 刘红冰 韦 红 龙腾飞 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九级)(6):

何 刚 张月萍 李林娜 夏雪玲 贺静兰 主治医师、主管护师(十级)(7):

梁一民 杨再勇 谢熙平刘玉琼 夏锦仙 医师、护师、药师(十一级)(10):

王青松 高 湘 杨晓荣 杨桂萍 赵秀玲 葛永红 黄艳阳 罗黔红 医师(十二级)(1): 崔树琼

护士(十三级)(1): 吴新六

工勤技能三级(1):

胡 堃徐立芳肖丽菊 雯

王爱华 许王建新

工勤技能四级(1): 宋巨伦

工勤技能五级(2): 王梅梅 唐小金 工勤技能六级(1): 董怀联

十一、离退休工作处

职员九级(5):

刘德珍 罗定鸿 傅莉萍 王永红 车勋雷 职员十级(2): 王庆云 夏永红 工勤技能三级(6):

陈 强 张振富 梁乾国 陈跃华 田维祥 毛竹敢 工勤技能四级(3): 温志华 龙国琨 马 红

十二、国资处

职员九级(5):

陈啟林 丁学敏 李 洪 姜昱竹 董 苹

十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职员九级(1): 罗志贤

国际教育学院

教授四级(1): 崔海洋 讲师一级(1): 刘 薇 讲师三级(1):

刘 羽 助教一级(1): 周 斌

十四、保卫处

职员九级(10):

熊建民 郭 艳 向 晖 赵玉华 王庆伟 罗大红 章本胜 范俊德 职员十级(6):

胡 铁 陈 刚 陈建虹 肖 萍 肖筑新

十五、基建处

职员九级(7):

张 艳 唐向阳 田贵云 江 松 敬百科 职员十级(2): 余荣芳 高冬柏

十六、实验室设备处

职员九级(3): 徐 波 肖丽琴 瞿一峰 工勤技能三级(2): 康继红 刘晓科

电教中心

实验师一级(3): 刘爱军 陈 坚 叶 华 助理实验师一级(2): 杨小莉 王平工勤技能三级(2): 林风雷 谭世祝

十七、人文社科处

职员九级(2):

蔡 林吴智恒

覃登凯

陈宇杰 林 兴

龙国静 赵立新

十八、发展规划处

职员九级(1): 赵 波

十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职员九级(3):

韦国华 郑小大 唐 晔

二十、对外合作委员会办公室

职员九级(2): 张华明 王 庆

校史馆

职员十级(1): 谢 波

直属单位

一、蔡家关校区管理委员会

职员九级(3):

赵安平张辽洪 陈 静 工勤技能三级(1): 何季萍

工勤技能四级(1): 唐 君

二、马列主义教学部

教授三级(3):

罗玉达 郑黔玉 张国安 副教授一级(2): 赵安琪 韦 滢 副教授二级(7): 欧声霞 陈 茹 韩 军 张晶如 王开琼 潘海涛 颜 茵 副教授三级(4):

杨兴英 郭红军 刘波亚 王世勇 讲师一级(7):

王 莉 喻志刚 刘 华 贾孝敏 韦红霞 龙章刚 赵晓红 讲师二级(2): 王 华 杜巧维 讲师三级(4):

吴继美 胡 芳 徐 琳 薛 丽 助教一级(1): 徐 刚 职员九级(1): 王珂云

副研究馆员(图书)三级(1): 左贵华

三、体育教学部

教授四级(4):

刘 炜 邱 勇 于贵和 余章彪 副教授一级(7):

龙光明 陈晓梅 张 李 冉孟刚 龙以慧 副教授二级(9):

汪克新 李小兵 梁 桦 任三三 龙庆菊 吴 炼 杨保亚 副教授三级(9):

胡晓梅 陈 宏 杨秀芳 杨昌能 李 涛 褚三章 谭永昌 讲师一级(9):

邹力佳 唐兴国 喻 强 张 多 柳孟利

程明霞 宋冬梅 查明艺 李 军 陈腊安 江 涛 侯德明 黄尚军 罗曦娟 华 新 讲师二级(4):

崔晓兰 高荣冲 陈先睿 富 燕 讲师三级(8):

张筑全 罗亚琼 段 青 肖 元 张 松 吴绍奎 赵正浩 黎 利 助教一级(1): 谭少丽

讲师(辅导员)一级(1): 罗丽萍 职员九级(1): 肖光荣

体育场馆管护中心

工勤技能三级(2): 陈 梅 熊明琴

四、评估中心

副教授三级(1): 李昕昌 讲师一级(1): 李姣红

五、中国文化书院

副教授一级(3): 周光琴 黄 诚 马国君 讲师八级(1): 王凤梅 职员九级(1): 罗 璇

六、工程实训中心

实验师一级(1): 杨进德

实验师二级(2): 杨渝贵 安科英 职员九级(1): 杨芳红

七、图书信息中心

研究馆员四级(2): 张亚军 唐圣琴 副研究馆员一级(2)张新华 付满昌 副研究馆员二级(6):

黄志奇 彭宏炯 田 红 谢忠璿 吴章立 副研究馆员三级(19):

涂 珊 腾德兵 李念庆 吴云霞 余小罗 罗丽娟 刘春远 吴卫兵 龚 丽 严 英 冯 丽 王文菊 王 芳 黄 坚 詹 莉 馆员一级(15):

张 红(20067287)吴淑田 曾万琴 张小卿张 红(20064239)刘清华 王黔英 马兰明龙 梅 何建华 杨 芳 张 津 馆员二级(9):

许修春 蔡 敏 施光全 贺 炼 牟燕雄 张庆芬 王明惠 馆员三级(24):

李玉梅 杨和云 何建菊 冉羽羽 冷小阳 刘 嵘 卢宁泉 杨 英 柴 庆 罗 云 刘 洪 张华凤 龚 妮 张尔鸿 陈海波

吴忠秀 徐明秀 樊 宇 唐琼章肖 兰宋丽琼 汪克兵 胡兴婷 肖述清 赵明惠 税清莲 田筑萍 杨光德 吴景君 陆定军 张定红

马 榕 王 菡 何玲芳 助理馆员一级(27):

李晓明 周 洁 彭宏星 杨 萍 熊云萍 李 欧 班 军 唐玉兰 罗 玲 李智芳 耿亚利 杨光津 何大方 史东来 瞿仁贵 赖 茂 王芳丽 颜克珍 彭 莉 杨群华 莫朝霞 姜先琴 罗大秀 张测萍 王朝阳 杨馥榕 助理馆员二级(2): 李 军 胡 静 高级实验师二级(1): 高鸿峰

实验师一级(3): 胡宇鸿 代新敏 黄 斌 实验师三级(2): 李 刚 於 斌 助理实验师二级(1): 彭 一

工勤技能四级(3): 林 海 杨 云 王亚新

八、档案馆

馆员一级(3):

姚 红 戴 玲 罗延凤 馆员二级(4):

刘 敏 冯 跃 李洪波 张 筑 馆员三级(2): 李宛蓉 谢 群

九、学报编辑部

编审四级(1): 罗晓明

伍 琨 副编审一级(1): 赵广示

副编审二级(1): 周感芬

副编审三级(2): 李琼英 曾 晶 编辑一级(3):

闵 军 钟昭会 周晓南 编辑二级(2): 吴平杨 华 助理编辑一级(1): 庄 琳

助理编辑二级(1): 黄效白

十、培训中心讲师二级(3):

杨晓荫 李秋里 龙 伍 讲师三级(1): 安旭莲 职员九级(2): 丁 婷 陈 皓 职员十级(1): 杨平

工勤技能三级(1): 李学刚

工勤技能四级(2): 张 琳 田 川

十一、教学实验场

高级实验师三级(1): 欧茂华

实验师一级(1): 田 惠

实验师二级(1): 梁海英

助理实验师一级(2): 侯再忠 王通强

工勤技能三级(2): 陈祖发 左贵发

各学院

一、人文学院

教授三级(3):

王良范 金颖若 龚妮丽 教授四级(8):

张 清 刘振宁 胡继琼 林 芊 梅其君盘晓愚

副教授一级(5):

殷 志 闫平凡 魏家文 张 军 吴早生 副教授二级(5):

马正应 胡晓军 丁筑兰 曾 芸 唐书明 副教授三级(8):

罗绂文 范朝康 林 华 王 伟 张 柯 翁泽仁 讲师一级(9):

李 蕊 尤小菊 方英敏 林国妮 王 进 13

曹端波林 早 陈艳波 何景明罗正副 李 青

张 明 闫 玉 讲师二级(9):

笪 玲 明月熙 李 敏 赵 林 蒲 琨 杨 媛 高焕静 向富华 范小娟 讲师三级(4):

王丽娟 任庆馨 王 曼 何 洁 助教一级(1): 顾 薇

讲师(辅导员)二级(2): 李 笛 郭付利 讲师(辅导员)三级(2): 程 颖 陈 勇 实验师一级(1): 谢晓波

实验师三级(1): 晏 智

馆员(图书)二级(1): 江 雯 职员九级(4):

吴庆航 叶 霜 张 燕 甘 雷 职员十级(1): 邹琳珊

工勤技能四级(1): 许小新

工勤技能六级(1): 黄晓明

二、外国语学院

教授三级(1):

李炳林 教授四级(1): 王 粉

副教授一级(3): 胡 勤 洪 云 王晓梅 副教授二级(13):邓 耘 尤春芝 周 丽 章东红 副教授三级(24):蒲晓燕 敖佳勇 陈 芳 张 炼 肖 琦 郑 丹 张丽丽 邓 海 讲师一级(43):

田 丹 刘 洋 何泠静 熊晓雪 陈 语 胡咏梅 曹 静 杨丹屏 陈 晔 金 瑶 胡 江 于 蕾 张 春

讲师二级(31):

孙华锋 谭 晶 李 辉 许 岚 吴 雯 吴 梅 周志光 董 艳 卓 越 杨 静 讲师三级(19):

曾贤模 郑忆兰 何伫聚 张 馨 杨 萍 王 俊 文春梅 顾 倩 杨 彦 麻金星 彭 晔 张 涛 张迅源 杨超然 王 莹 左 燕 吴 旭 周 琳 贺爱公胡大风王晓敏吴 静 敖苏敏 裴 丽 王婉霞 范翠华 唐明芳 王 松 高 静 李佳蔚 邓丽娟 曾 艳 15

刘莉丹陈 娟应江华韦 宁田金美张顺桐 黄 媛 侯 昆 何 薇 尹振宇 王 飞 史爱辑 姚 涛 刘尚玉 龙 飞 李 丽 姚胜旬 黎晓容 何 妍 白 燕 聂晓霞 刘 薇 李炯里 文 莹 高 燕 陶晓莉

鲁 莹 黄 奕 陈蕊娜 粟 梅 司 杰 安俣衡 叶 霞 罗廷凤 王劫丹 杨 桦 张旭雁 杨座径 周 琦 张 颖

黄田张春来沈媛媛邓 霞 苟多默 李筑娟 刘雪莲 徐溥娟 李静竞 蒋宪芳 文志锋 罗 婷 车小阳 韩 艺 屈 宇 安 亮 袁茂兵 祝 青 邹维佳 王 蔚 黎红豆 李 欢 馆员(图书)一级(1): 吴红利

讲师(辅导员)二级(1): 杨莉萍

助教(辅导员)一级(1): 刘敬轩

助理实验师一级(3): 赖立惠 徐 飞 王 辉 助理实验师二级(2): 周海灵 杨 琼 职员九级(2): 李明燕 闻晓红 工勤技能三级(1): 吴庆玲

工勤技能四级(1):

吴健忠

教授三级(1): 杨军昌 教授四级(6):

李卫国 刘 郁 魏 红 副教授一级(4):

范电勤 宁立标 杨 琴 副教授二级(5):

王 伟 康 军 胡 卫

三、法学院

方 印 张林鸿 黄其松 程昭伦 陈 松

卢正涛 副教授三级(10):

张 玉 祝 颖 刘 莉 丁 玲 罗 筠 王朝阳 李长城 阮志群 樊朝彬 龙 异 讲师一级(11):

申开琼 廖 艳 刘月凤 卓轶群 李 卓 崔 静 张艳丹 肖 松 胡 蓉 马良灿 彭卫战 讲师二级(1): 姜 哲 讲师三级(1): 房 波

职员九级(2): 杨 辉 李 丽 职员十级(2): 邹海翔 徐黔清 工勤技能四级(1): 房小云

四、艺术学院

教授三级(1): 贺祝平教授四级(4):

陈 音 徐 浩 王海平耿 翊 副教授一级(1): 王明理

副教授二级(5):

李 戎 徐 恒 张应华 裴临风 朱亚禄 副教授三级(10):

王宇红 徐 立 成 莉 侯 承 陶 江赵 青 杨 春 金 竹

陈馨婷康兴隆

讲师一级(29):

梁静梅 张庆学 周晓冰 黄芳芳 贺 元 杨 岚 龙思涛 刘 艳 王 欣 青 科 刘 筱 朱晓君 陈 帆 杨毓麟 曾春蓉 余 虹 张 敏 张 超 史建军 岳 磊 杨 艳 潘 恒 王 珊 谭 璟 端木玲子 宋 扬 曾雪飞 胡平王德才

讲师二级(22):

马 玲 杨璐璐 张 琼 张海冰 韩佳格 吴培安 周 宇 甘 瑜 娄 波 许启雪

讲师三级(12):

王政宁 谭 松 吴世忠 吴 舒 李爱明 吴玉辉 助教一级(11):

李 捷 易 雯 段海阔 唐 进 刘志华 金 鑫 助教二级(8):

王 轩 杨 广 李 莉 杜江浩

讲师(辅导员)一级(1): 杨 琴

讲师(辅导员)三级(1): 樊 讯

助教(辅导员)一级(3): 梁 玮 宋 超 付玉红 实验师三级(1): 吴 柳

秦一杰肖时安王 蕾 张红艳柯 川 段小苏冯珠珠 张 晶 18

陈 静 刘敬怡 袁 源 王治飞 骆丽君 岳 谙 涂元元 叶 虹 曾 剑 杨安迪 刘 轶 李小溪 赵敬文 姜 慧 程 怡 杜 欢 蒙 曦 粟清玲 康灵娜

助理实验师一级(3): 陈 建 项 俊 汪 红 助理实验师二级(3): 范 松 罗凤仙 肖凌云 研究馆员(图书)四级(1): 赵志颖

馆员(图书)二级(1): 刘国敏

馆员(图书)三级(2): 张 洪 杨 文

助理馆员(图书)一级(1):龙天权 职员九级(7):

涂开艳 欧阳海 周久良 职员十级(7):

李汉初 万克强 张 萍 讲师(中专)一级(7):

李 杰 杨贵学 卢 晔 讲师(中专)三级(1): 朱 珠

助讲(中专)一级(1): 李玉端

助讲(中专)二级(5):

刘 萱 李汝斌 杨少华 工勤技能三级(3): 付文华 朱 刚 胡克明 工勤技能四级(2): 杨 艳 史永新

杨长青宋 莉 朱 红 韩耀迅19

戴 玫俞 羽张志萍张梦柔 黄 浩刘绿露杨大志江晓弘 黄志强 黄逢祥

工勤技能五级(3): 袁冰儿 荣 佳 宋 刚

五、经济学院

教授三级(5):

王秀峰 张寒松 陈笑媛 王志凌 曾海鹰 教授四级(7):

刘 君 郎贵飞 杨绍政 副教授一级(10):

许 鹿 蔡 云 黄晓云 周珊珊 黄思刚 任 敏 副教授二级(2): 周雪梅 陈 长 副教授三级(19):

刘 涛 郭继辉 龙 江 石 虹 聂 焱 蒙 丹 齐 林 徐平刘 明 讲师一级(13):

马 艳 余维清 刘 蕊 文 洋 龙 苑 梅雅洁 讲师二级(8):

郭涛力 李 旋 雷 梅 陶 健 讲师三级(2): 陈安来 巴 英

讲师(辅导员)一级(1): 田书清

讲师(辅导员)二级(1): 董淑琴

魏 琴 江东坡马 鹏 汪 磊 王 微 刘永文朱 荣 甘梅霞20

靳永翥 胡 鸣 吕昆燕 李 侠 邓廷梅 闫鸿鹂 王 松 王星颖 孔 煜马红梅何律琴王晓芳李 爽冯媛媛廖煜娟李锦宏 李玉娟 王惠凌 陈 雁 凌 玲 赵宏伟

讲师(辅导员)三级(2): 闵翠翠 李 云 实验员(1): 杨 鹏 职员九级(4):

王 瑞 姚剑虹 文家凤 郑绿玉 职员十级(3):

柴晓东 陈 雁 陈勇华 工勤技能三级(1): 梁中英

六、管理学院

教授三级(2): 林岚涛 李景勃 教授四级(8):

张 勇 王茂春 秦 黎 李晓红 宋山梅张 伟(大)副教授一级(6):

申 鹏 叶晓梅 王 婷 王华书 周海婷李遵白

副教授二级(5):

李会萍 邹昌陆 王 红 杨明刚 杨兴洪 副教授三级(13):

肖 挺 吴康毓 刘 宁 谢 磊 蔡 兰林 辉 周 滨 金 芬 张艳秋 刘 梅讲师一级(17):

陈 颖 张晓美 杨丽莎 霍 丽 钟庆平马 兰 樊 秋 周 琳 胡 松 罗 兰孙宋芝 李惟进 安海燕

冉光圭王美强魏 萍陈卫洪 田 馨徐建萍李 烨 邢文杰 吕 凡 张 莉 杨 洋

讲师二级(15):

何跃勇 张 伟(小)吴 诚 李雨峰 俞媛 刘应江 苏绍辉 姚 佳 龙晓蓉 文 琪 杨 勇 杨芹英 任继珣 周江贵 周 静 讲师三级(3):

刘元媛 章莉南子 艾 妮 讲师(辅导员)一级(4):

芮丽华 陆定波 吴 琳 李 静 讲师(辅导员)二级(1): 熊 映

讲师(辅导员)三级(1): 方 芳

助教(辅导员)一级(2): 左柏州 杨 玥 实验师一级(1): 张 进 职员九级(1): 赵桂溶

七、理学院

教授三级(3):

唐延林 隆正文 谢 泉 教授四级(14):

明祖芬 彭长根 张著洪 郭凤芝 旷华武胡双辉 张志彬 邓朝勇 张晋敏 苟富均 副教授一级(9):

戴家佳 吴茂念 彭云飞 王锦荣 龚敏庆陈跃刚 郭 军 副教授二级(2):

孔维姝 江 阳 刘 毅 冯文辉 吴忠祖 张立云

胡 尧 王育慷 副教授三级(12):

肖贤春 李 健 罗贤兵 景江红 赵光菊 童 乾 刘艳辉 马光喜 陈 茜 张荣芬 李丽勤 周乐欣 讲师一级(19):

杨光惠 陶 娟 樊玫玫 张兴刚 詹 琼 黄 晋 贺平逆 佘智君 张世功 讲师二级(10):

贾文生 汤 燕 屠葵葵 蒋岚翔 谢 云 毛宗良 讲师三级(3):

张 鹏 高利辉 姜加梅 讲师(辅导员)一级(1): 杨 敏

讲师(辅导员)二级(1): 杨 玻

讲师(辅导员)三级(1): 李秋蓉

高级实验师三级(1): 邰贵江

实验师一级(4):

刘轶中 白忠臣 孙尚仁 实验师二级(4):

李绪诚 周章渝 肖清泉 馆员(图书)三级(1): 李玉兰 职员九级(7):

梁 洁 周 骅 赵 薇 黄维超张敏园 23

彭定涛 林洁馨 刘桂珍 鲍 琳 叶明武雷远清李玉芳袁权龙 顾平王继红

白光富杨 红 王若兰 邓周灰 张 微 陈 宇 陈 宏 李永钗 职员十级(2): 俞晓源 贺亚琼

八、农学院

教授三级(1): 陆引罡

教授四级(10):

耿广东 任明见 安华明 周 焱 柏光晓 张素勤 副教授一级(8):

张万萍 廖启荣 任艳芳 王小利

副教授二级(2): 刘元生 段建军 副教授三级(9):

尹显慧 李 伟 须 文 李 忠 龙友华 讲师一级(8):

熊光元 曾桂萍 裴 芸 罗春丽 讲师二级(1): 潘秋筑

讲师(辅导员)一级(2): 张 先 徐 丹

助教(辅导员)一级(1): 王高军

实验师一级(4):

姜春芽 王飞雁 杨 琳

刘仁祥 杨 洪 刘国琴 刘洪昌 刘劲松

程剑平姜于兰 舒英格 李金玲 陈 颖 何俊瑜 聂 琼 李屹旭 桑维钧 王华磊 高焕晔 杨再福 实验师二级(1): 卜通达

实验师三级(3): 佘冬芳 宋琼章 王德凤 助理实验师一级(1): 王 英

助理实验师二级(2): 许桂玲 杜 娟 职员九级(2): 王 欣 胥 文

教授三级(1): 周运超 教授四级(3):

韦小丽 戴全厚 王德炉 副教授一级(4):

白新祥 赵 杨 粟海军 副教授二级(5):

王志泰 王秀荣 欧 静 副教授三级(8): 余丽萍 讲师一级(4):

徐芳玲 禹丹云 包 玉 讲师(辅导员)三级(1): 杨 萍

高级实验师二级(1): 安明态

实验师三级(1):

九、林学院

唐丽霞 何跃军 何嵩涛 张 雁 25 罗大英 职员九级(2): 李永梅 杨 凤

十、生命科学学院

教授三级(2): 熊源新 吴天祥 教授三级(2): 关 萍 刘世会 副教授一级(11):

范佳佑 吴拥军 韩燕峰李 祝 胡 萍 邓 力 副教授二级(1): 金 毅

副教授三级(4):

叶 春 林 冰 辛智海讲师一级(10):

邹 晓 王慧娟 郭旭辉田 源 康 念 丁 洁 讲师(辅导员)一级(1): 唐 青

助教(辅导员)一级(1): 王 瑶

高级实验师三级(1): 吴龙英

实验师一级(3): 俞 露 刘忠伟 王 嫱 实验师二级(1): 董 璇

谢 和何腊平陈丙銮葛永怡26

江 龙刘 洋王彦刈任 燕邓国栋 谢爱林

实验师三级(2): 邱万凤 母应春

助理实验师一级(1): 朱丽萍

助理实验师二级(1): 王 煊 实验员(1): 金石诚

工勤技能三级(1): 代立毅

工勤技能四级(1): 尹智华

工勤技能五级(1): 赵举铨

工勤技能六级(1): 于湛中 职员九级(3):

黄美霞 吴晓菲 赖 萍

自然博物馆

职员九级(1): 吴宇平

工勤技能四级(1): 张家军

十一、动物科学学院

教授三级(5):

周碧君 王开功 夏先林 许厚强 冉雪琴 教授四级(9):

张小雪 徐在品 稽辛勤 文 明 姚俊杰 27

杨胜林刘若余

吕世明 代应贵 副教授二级(2): 田兴贵 燕志宏 副教授三级(9):

陈 超 张 勇 陈 祥 吴文旋 温贵兰 安 苗 张依裕 鲜思美 赵丽丽 高级实验师三级(1): 汪德生

实验师一级(1): 张启林

实验师二级(1): 陈 伟

实验师三级(1): 张太前

助教实验师一级(2): 李春燕 王文亮 助教实验师二级(1): 王 健

工勤技能三级(1): 陈淑萍

十二、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学院

教授二级(1): 孟传良 教授三级(2): 张正平姚凯学 教授四级(5):

杨 静 龙 飞 张达敏 刘宇红 王 力 副教授一级(8):

王以松 王晓蓉 段 迅 皮建勇 李泽平彭亚雄 秦 中 龙士工

副教授二级(9):

张厚武 张 欣 刘紫燕 贺 松 周 凤 张 波 郭 剑 张 萍 潘平副教授三级(16):

孔广黔 李 智 苟 刚 易丛琴 刘 洪 何 庆 林 序 许华容 讲师一级(4):

胡 滨 陈 静 罗 为 讲师二级(19):

詹 颖 王 翔 刘 峰 代昆玉 冯 健 王道书 吴亚婷 陈寒星 陈 鹤 讲师三级(15):

黄初华 姜季春 陈方胜 杨 凯 何天和 陈文益 何 毅

讲师(辅导员)一级(3): 司季勤 丁 元 陈 栋 讲师(辅导员)三级(2): 毛丽珊 王 华 高级实验师一级(1): 段渝龙

实验师一级(2): 王忠德 杨平实验师二级(1):

龙慧云叶 洁 陈文钦 秦永彬邓少勋李因易胡 丹 王世水29

吴 云 章 杰 薛现斌 王 蓓 余珮嘉 彭 蕾 邹 静 万 良 林 川 徐 晶 査 诚 肖源源 梅 娟 张建敏 高应波 罗 媛 栾 岚 周 燕 刘 军

戴 丹

实验师三级(1): 张盛耀

助理实验师二级(1): 潘玉红

教授二级(1):

陈伦军 教授三级(1): 黄 放 教授四级(3): 刘持平陈海虹 副教授一级(8):

李惠林 李 屹 石报荣

副教授二级(3): 丁 旭 钱宏琦 副教授三级(13):蔡家斌 方 雷 吴雪梅 阳明庆 讲师一级(12):

程 尧 何 彪 闫建伟 杨 绿 讲师二级(8): 陈 洋 刘 伟 张秀华 讲师三级(3):

谢钦妤 陈晓玲

十三、机械工程学院

罗卫东

李建雄 吕敬堂 杨旭东

蔡 群

冯治国 李雪梅 林 丽 杨 宁 赵丽梅 邹 欣 贺福强 李 晔 柳 飞 尹瑞雪 胡 浩 张大斌

龙 飞 史红艳 王海南 熊 伟

李家春刘会勇殷 英 卢剑锋王卫星吴怀超 彭 莉 罗 瑜 于丽娅

助教一级(2):

周 洁 张琳娜

讲师(辅导员)一级(2): 王 玥 伍凯锋

助教(辅导员)一级(1): 吴 鹏

高级实验师二级(1): 肖 玉

高级实验师三级(2): 喻丽华 潘年榕 实验师一级(2):

吴 兵 赵先锋

实验师二级(2):

刘 勇 吴 军 实验师三级(1): 王玉萍

助理实验师一级(1): 陈志伦

职员九级(2):

权 红 敖双艳 职员十级(3):

杨 菊 王 琼 卢喜蓉

十四、电气工程学院教授三级(1): 李泽滔 教授四级(2): 张 靖 顾红艳 副教授一级(4):

邹晓松 袁旭峰 吴钦木 周 克 副教授二级(1): 郝正航

副教授三级(7): 陆之洋 卢家暄 龚德鸿 汤亚芳 赵 菁 龙 奕 韩 松 讲师二级(1): 杨 靖 讲师三级(3): 覃 涛 荣 娜 费仙凤 讲师(辅导员)一级(1): 金 敏

助教(辅导员)一级(2): 苟 敏 刘 瑶 高级实验师三级(1): 李春燕

实验师一级(1): 张 梅

实验师二级(1): 龙 凌

实验师三级(1): 李 黔 职员九级(1): 史银花

十五、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授二级(1): 丁圣果 教授四级(4):

罗启北 王 红 谢 涛

包 太

副教授一级(1): 王 琳

副教授二级(3): 陈 波 魏 琛 余压芳 副教授三级(15):

黄宗胜 李 莉 李效梅 邹 爽 唐洪刚 郭献忠 邓建华 讲师一级(4):

熊 岚 杜 斌 丁 婷 讲师二级(4):

熊 韬 姚新梅 李友彬 讲师三级(12):

陈 文 邓文屏 陈 睿 王功琴 孙国勇 杜德静 助教一级(1): 陈铭恺 助教二级(1): 王佳蕾

讲师(辅导员)一级(1): 龙 娟

讲师(辅导员)三级(1): 何 欣

助教(辅导员)一级(3): 李 元 李 莹 晏 超 实验师二级:(1): 周 理

实验师三级:(2):

李 杰 赵 青 王 萍 谭龙金 韩 芳 郭柏威33

龚 鑘黄政华秦礼琦杨 艳 郎维宏柏 洁蒋盈盈周 慧 王学敏 张 倩

牛 亮 谢应新 职员九级(4):

税 月 贺光玲 胡乔梅 邹 琴 职员十级(1): 张小云

十六、材料科学与冶金工程学院

教授三级(2): 伍玉娇 刘其斌 教授四级(3): 卫广智 金会心 张德恩 副教授一级(9): 徐本军 向 嵩 鲁圣军 赵 飞 陈朝轶 吴复忠王家伟 欧梅桂 副教授二级(6): 王海峰 李水娥 何 敏 周 芳 郝 智 田瑶珠副教授三级(3): 雷源源 朱 涛 雷 华 讲师一级(5): 黎志英 王媛玉 庞 驰 黄彩娟 万明攀 讲师二级(2): 权变利 杨 明 讲师(辅导员)一级(2): 先 桁 鞠绍林 助教(辅导员)一级(1): 熊 静 实验师一级(2): 晋克勤 刘 亮 实验师二级(1): 34

宇 梁 张忠全

助理实验师一级(1): 赵平源 职员九级(1): 张爱萍

十七、化学与化工学院

教授二级(1): 薛赛凤 教授四级(14):

张前军 张云黔 刘定富 王修俊 杨再昌 李天祥 安 燕 董 南 杨 敏(20065062)敖先权 马培华 林 倩 陈前林 朱必学 副教授一级(3): 吕剑明 肖仁贵 田蒙奎 副教授二级(8):

李 焱 胡鹏刚 陈 烨 丛 航 杨 敏(20068071)程金科 吴鑫颖 朱 静 副教授三级(18):

张 振 肖 昕 吴远根 黄筑艳 杨 林 周鸿翔 朱 纯 陶 菡 王广莉 张 煜 杨双全 江光奇 梁 雪 何 峥 蒋文雯 刘 飞 邓秋静 潘红艳 讲师二级(6):

季 春 刘 彤 范 颖 高轶群 乐 意 罗焕虎 高级实验师一级(1): 周秉正

高级实验师二级(1): 高 翔

高级实验师三级(2):

曹建英 庞 英 实验师一级(3): 孙 慧 王彩红 卢季红 实验师二级(3): 黄 勋 周玉惠 孙 涛 实验师三级(1): 刘明星

助理实验师一级(1): 汪晓维

讲师(辅导员)一级(3): 王 明 王彦梅 崔永霞 讲师(辅导员)三级(1): 赵 欣

助教(辅导员)一级(1): 崔雯雯 职员九级(2): 杨林林 余庭芬

十八、矿业学院

教授三级(1): 张 覃 教授四级(4):

张义平李希建 刘志红 唐 云 副教授一级(1): 邱跃琴

副教授三级(4):

江泽标 廖志恒 赵 芹 张显云 讲师一级(8):

陈 锴 李龙江 江成玉 代张音 张 俊 36

易汉华 成奖国 董 敏 讲师二级(2): 毛瑞勇 阳 琴 讲师三级(1): 汪 泓

讲师(辅导员)一级(2): 陈兴帅 杜 宁 助教(辅导员)一级(1): 邓 琳

高级实验师二级(2): 吴 姜 许石青 实验师一级(2): 杨可珍 卯 松 实验师二级(1): 谢 飞 职员九级(1): 冉 敏

十九、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教授三级(1): 刘 方 教授四级(3):

顾尚义 刘鸿雁 王 约 副教授一级(5):

吴永贵 罗海波 杨兴莲 蒋 玺 李金娟 副教授二级(1): 杨根兰

副教授三级(4):

谢 宏 银正彤 陈 华 王中美

讲师一级(7):

钱晓莉 唐 波 周文霞 陈 淼 左双英 吴琳娜 张瑞雪 讲师二级(3):

綦 娅 史文兵 周 涌 讲师三级(1): 邹 昆

讲师(辅导员)一级(1): 仲献荣

讲师(辅导员)二级(2): 刘红迎 顾亚丽

讲师(辅导员)三级(1): 徐 进

实验师二级(1): 冷学士

实验师三级(2): 朱 健 段先前

助理馆员(图书)一级(1): 安凤颖

二十、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四级(3):

陈文举 曹新明 杨云江 副教授三级(23):

向俐霞 郑 惠 张 均 何 婷 王忠奎 陈燕秀 刘秋美 熊小萍 杨序琴 罗 建 张步阔 王 云 杨 琼 刘敏芳 沈丽红 杜革非 邹 勇 讲师一级(6):

郑 洪 刘 萍 龙 鸥 黄 娅 王雄瑾 38

肖志俊 牟秋菊 张天钧 刘 宏

张 毅 范 劲 高丽红 讲师二级(19):

苏 博 魏节敏 吴建琼 朱 丹 卓 涛 明德刚 李海艳 李美君 沈汝伟 张 璋 马 霞 冯 梅 李 敏 黄 政 朱 珠 马晓丽 王世蓉 梁 弢 刘 燕 讲师三级(16):

杜永强 屈锦伟 杨 佳 陈 钰 黃仿元 吴 丹 任 新 张福洪 助教一级(2): 万发捷 卢涵宇 助教二级(1): 刘 阳

副教授(辅导员)三级(1):尹晓莉

讲师(辅导员)一级(2): 程 航 周 曼

讲师(辅导员)二级(6):

方 燕 钱欣荣 王 庆 助教(辅导员)一级(2): 周新国 余 蓉 高级实验师三级(1): 陈以华

实验师一级(2): 曾 懿 李国良 实验师二级(1): 朱 敏

实验师三级(1): 肖 丹

秦凌云杨 敏

刘 帆 39

李 丹 倪 琨 施文洁 秦 学

孙 雯 张承维 刘 毅

高腾刚助理实验师一级(1): 罗雍惠 职员九级(3): 王大飞 朱恒毅 石化英 职员十级(1): 杨 鑫

工勤技能三级(1):钟黎明

教授四级(1): 唐 军

副教授一级(1): 王 錱

副教授三级(8):

杨应珍 张泽渡 宋 巍 讲师一级(5):

徐秋平李 琰 讲师二级(4):

吴 敏 李慧玲 讲师三级(12):

陈 航 白云燕 谭 琨 李浩峰 职员九级(13):

史 舟 汪 岚 李玲芳 董群兰 职员十级(1): 曾友余

十一、继续教育学院丁 磊 叶金贤 谭 捷 杨明珠 邓菲菲 刘勤志 洪运锡 戴 辉 卫荣浩 黄 姝 李丽娜 彭 颖 张生梅 莫子匀 赵向阳 殷亚萍 陈 江 李蓓晶 刘 健 吴云龙 40

曹芳敏何恬恬张玉萍胡 航 严丽娟 韦 韬 李 杰

高级实验师三级(1): 苏小布

实验师二级(1): 王文阳

二十二、科技学院

教授四级(1): 肖立斌

副教授三级(5):

卢文阳 刘晓飞 赖海鑫 吴 杰 讲师一级(17):

董红缨 冯 丽 祝蓓蓓 韩晓梅 朱克晶 严 婷 黄振羽 范丽娜 王 菊 吴 昊 李 宏 讲师二级(18):

罗美芳 姬 丹 陈 勇 包莎莎 赵元媛 蔡 凌 陈 娜 肖 媛 张 勇(艺)张 勇(工)高雨玲讲师三级(1): 万 华 助教二级(2): 张进进 陈 澄

讲师(辅导员)一级(2): 高艳琼 张 慧

讲师(辅导员)二级(4):

宋洪庆 刘 雯 谢余松 胡玉群 助教(辅导员)一级(2): 肖 洁 梁 超

副研究馆员(图书)三级(2):

吴述松 曹 姝 陆劲松 张 睿 敖 璐 汪 霞刘 佳黄 侃张海川喻 瑜杨彦龙 张 媛 甘 进 汤美润

李春秋 郭 娟 馆员(图书)一级(2): 郑 书 刘筑云

助理馆员(图书)二级(1): 李鹤轩 职员九级(6):

刘 斌 王小清 职员十级(3):

郑 海 李 超 副教授一级(2):张建峡 刘 跃 副教授二级(1):齐 心

副教授三级(4):李绮文 钟涛贤 讲师一级(36):

孙 瑞 帅咏宏 张永丹 张文波 吴 锐 王 许 车 霄 陈 素 彭 菲 龙 川 蔡 凯 讲师二级(5):

张 智 雷立宗 讲师三级(7):

陈 泰 付贤礼 助教一级(3):

聂忠燕 杨加玲 张筑萍付 兵

二十三、明德学院

贾 燕 张 文 李秋姝 朱仲忠 周夕钰 周 艳尹顺秋 杨应旭 严琳霞汪元媛 刘晓燕 梁 刚陈坤兰 陈晓红 贺 华张欣茹 鲁 颖 杨永刚江奇峰 黄元华 桂 骧 牟 阳 郭齐敏 赵 雨42

张 军 赵 芸熊艺蓉李倩曲贺春苗杨晓燕袁 远赵 娟 谢昌财 孔庆捷 黄霜梅 孙龙德 王旻昱

陈美科 刘 超 蒋维波 助教二级(1): 冯妤含

讲师(辅导员)三级(7):

盛律平贺明吓 付 玢 柯 芳 张丽华 陈春燕 蔡 雄 助教(辅导员)一级(3): 张 青 徐昆燕 刘 佳 助教(辅导员)二级(5):

杨 乐 严浚秋 李忠红 实验师一级(1): 程远航

实验师二级(1): 马良玉

助理实验师一级(1): 孔庆伟

馆员(图书)一级(2): 赵 源 周 洪

助理馆员(图书)一级(1):梁乾芳 职员九级(19):

蔡 缨 陈田冰 杜亚筑 万志坚 王 蕊 王 莹 官 莹 江海燕 周文辉 职员十级(3):

耿 赤 付 伟 张巧云 工勤技能三级(1): 杨玉全

工勤技能四级(3):

李雪非郭清斌杨 容崔 雁43

徐 洁 何 洁 张 波 黎 娟 黄正红 张云华 任 毅 臧绍刚

杨振亚 周红武 付 胜

校直科研机构

一、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教授四级(2): 胡德禹 黄 剑 副教授一级(2): 薛 伟 金林红 副教授二级(2): 鲍小平陈 卓 讲师三级(2): 张钰萍 贺 鸣 高级实验师三级(1): 曾 松

实验师三级(1): 吴志兵

二、空间结构研究中心

教授一级(1):

马克俭 教授四级(1): 张华刚

副教授一级(1): 申 波

副教授三级(1): 袁 波

职员九级(1):

田子东

三、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实验室

副教授一级(2): 孙 勇 秦 军 副教授二级(1): 向喜琼 讲师一级(3):

蔡 宏 聂俊丽 查学芳 实验师二级(1): 彭雄武

四、现代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

教授三级(1): 李少波

副教授三级(3): 周桂贤 袁庆霓 黄海松 讲师一级(1): 陈家兑

实验师一级(2): 胡 耀 蓝伟文 实验师二级(1): 陆 丰

实验师三级(1): 于丽娅

工勤技能六级岗(1): 王凤琦

五、生化工程中心

教授四级(1): 王 鲁

副教授一级(1): 黄 英

副教授二级(1): 何 珺 讲师一级(2): 钱一鑫 杨佳年 工勤技能四级(1): 梁秀平

六、农业生物工程实验室

教授二级(1): 赵德刚 教授三级(1): 文晓鹏

副教授三级(2): 何 劲 宋 莉 讲师一级(1): 李 升

实验师一级(1): 乔 光

实验师二级(1): 赵 丹

后勤集团、其他

一、后勤服务集团

助理实验师二级(1): 王宋瑞

工勤技能三级(26):

兰新成 熊 文 李光华 朱明华 周红威 于永生王东林 周建华 刘 敬 姚建军 殷筑麟 李桂芳 46

许小云 谢晓光

段少珊 陈世红 陈维伦 郭仲云 刘大谊 周荣梅 陈组俊 何慧碧 熊玉祥 张 勇 姜先文 赵炳胜 工勤技能四级(27):

李绍新 陈小敏 卢家敬 班明祥 李文英 敬于波 章桔芬 伍绍勇 李 程 曾红星 何德林 班振银 黄平刘忠立 耿亚其 卢顺利 宋庆菊 唐天发 王朝林 卢家扬 王春平王 萍 刘庆华 何 洋 班灵活 李忠华 工勤技能五级(3): 李良斌 刘明理 余旭东 工勤技能六级(5):

张应鹏 王金英 刘志华 李小妹 何伟德 职员九级(11):

毛朝松 佘国华 文 芳 罗春兰 吴 燕 刘小菊 吴 伟 李建农 刘进安 刘坚群 职员十级(4人):

何 策 魏小玲 王忠阳 周 春

二、经营资产管理办公室

实验师一级(3): 胡志勇 熊爱群 陈立杰

实验师二级(5): 张 帆 段 威 姚 箭 赵 敏 牟海亮 实验师三级(2): 张 玲 樊新权 助理实验师一级(6):

崔晓堂 周光宇 徐贵华 陈 孟 和 芳 李 瑾助理实验师二级(4):

张时虎 蔡高东 黎小燕 刘林鹏 职员九级(3): 47

班黔平杨欢欢 朱春梅 张 骞 傅 明 职员十级(5):

李汉章 曹 力 罗 军 韦莉萍 刘长生 工勤技能二级(1): 周晓波

工勤技能三级(10):

姚国发 姚国庆 刘启荣孙家荣 李文华 王先俊 工勤技能四级(8):

刘礼平卢育红 罗发贵晏忠平

工勤技能五级(2): 唐 旭 刘静萍

中教高级(五级)(1): 杨永高

中教高级(六级)(16):

黄松梅 简贵敏 李会群 韩 玮 龙 健 张献忠 王 林 夏豫琴 中教高级(七级)(13):

蒲世德 毛雪梅 杨 莉 张俊峰 何厚朝 李太钊 中教一级(八级)(8):

陆燕梅 熊 焱 赵 强 刘正萍

中教一级(九级)(15):

江学庆 齐 斌 曹仁政

赵明钦 姚建勇 蔡 嵩 刘劲松

三、附中

赵俊光 刘国平陈 会 张跃美 彭铸扬 王 永 刘华云 朱 茜 李 涓 杨云峰 殷咏梅 张玉琴 48

吴小云羊 旭温乐宁 王 莉 龚丽娟 王 冰 何春亚 蒋韵萍 何旭德 金淑杰 魏 燕 杨 军 余 伟 何 芳 蒋亚兰

顾云杰 彭 丽 胡绍菊 李碧勇 张 静 杨 帆 赵 炜 任 蛟

中教一级(十级)(10):

梁建华 杨 华 田 鸿 温 迅 吴慧君 赵 炜 彭 英 王惠芹 唐 露 余 燕 中教二级(十一级)(9):

刘世殊 周江艳 薛 媛 赵云霞 安 菊 中教二级(十二级)(2): 郑莙瑛 章海梅

小教高级(八级)(5):

张佩清 胡正先 段 玲 小教高级(九级)(7):

周青峻 朱晓红 朱 琼 小教高级(十级)(8):

李 颖 陈 思 汪 萍 罗昭炼

小教一级(十一级)(9):

陈丽霞 龙咏宏 陈 红 赵正岚 姚 卉 小教二级(十二级)(1): 陈黎黎

幼教高级(八级)(3): 李真真 龙 玲 雷丽华 幼教高级(九级)(2): 罗 菊 蔡 霞

蒲 畅 郭芳群

四、小学

张德艳 汪平伍 莉 汤永佩 廖红云 郑红静 夏世友 乐冬梅

五、幼儿园

王 静 鲜棋珍 龙 竹 乐 群 胡 樱 朱 宁 满纪平陈 馨 幼教高级(十级)(7):

尹国琴 卢小玲 赵玉兰 江美霞 罗泽凤 王 燕 周忻雅 幼教一级(十一级)(9):

叶作华 郭 燕 吴梅芳 鲜棋芬 邹贵琴 周 凤 扶文莉 耿亚霜 黄 宇 幼教二级(十二级)(3): 宋玉兰 任秀英 韩金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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