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2号文库
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总结(精选)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1-1130318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07 16:49: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总结(精选)

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202_年药品不

良反应工作总结

202_年,我院不断加大措施、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明确任务

为了加强对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顺利的开展,经我院院务会决定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院长吐鲁洪。麦麦提担任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本院,以此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报工作。

我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年初就联合召开了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切实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培训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推动监测报告工作广泛、深入、扎实的展开。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我院根据地区ADR监测中心的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为确保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通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等三项措施,促进了全院ADR监测工作正常运转,具体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点);明确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院与地区不良反应检测中心的联系沟通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和督报制度,各科室在规定日期集中报送监测信息,杜绝漏报、瞒报、不报现象。

二是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员库。各信息员要做到反馈灵敏、报告及时,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良好局面,使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培训,我院派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收集工作的同志参加了自治区,地区药监局组织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会议,同时又多次组织我院工作人员在全院大会上学习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法规和ADR相关知识,明确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是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这些有效措施,提高了他们的认识,丰富了专业知识,增强了对做好监测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截止202_年11月,我院共上报不良反应检测病例29例,其中24例药品不良反应,5器械不良反应同时,对各个监测站、点的信息上报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率达100%,做到了准确、科学、及时,而且不断提高了监测报告的质量 和水平。

以上是我们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所采取的几点做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对事件报告的“关联性”评价不够规范,可能和不可能等关联性评价混淆不清。医学术语匮乏,在事件报告的描述中不会运用相关的医学术语去描述临床症状。责任心不强。

在事件报告表中,有些厂家的药品商品名和通用名是相同的,或者在商品名称的填写处填写成通用名

在202_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按照地区药监局不良反应检测工作的要求,坚决完成任务,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医药经济发展,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202_年11月25日

第二篇: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总结

六运湖农场医院

202_年(1-6)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总结

202_年(1-6),我院不断加大措施、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明确任务

为了加强对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顺利的开展,经我院院务会决定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院长秦梅担任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本院,以此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报工作。

我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年初就联合召开了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切实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培训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推动监测报告工作广泛、深入、扎实的展开。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我院根据师市ADR监测中心的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为确保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通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等三项措施,促进了全院ADR监测工作正常运转,具体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点);明确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院与师市不良反应检测中心的联系沟通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和督报制度,规定每月的26日为报送日,各科室在规定日期集中报送监测信息,杜绝漏报、瞒报、不报现象。

二是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员库,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延伸到团场零售药房。各信息员要做到反馈灵敏、报告及时,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良好局面,使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培训,我院派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收集工作的同志参加了师市药监局组织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会议,同时又多次组织我院工作人员在全院大会上学习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法规和ADR相关知识,明确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是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这些有效措施,提高了他们的认识,丰富了专业知识,增强了对做好监测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截止202_年6月,我院共上报不良反应检测病例6例,其中5例药品不良反应,1例器械不良反应,完成了202_上半年任务,同时,对各个监测站、点的信息上报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率达100%,做到了准确、科学、及时,而且不断提高了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是我们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所采取的几点做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 对事件报告的“关联性”评价不够规范,可能和不可能等关联性评价混淆不清。

医学术语匮乏,在事件报告的描述中不会运用相关的医学术语去描述临床症状。

责任心不强。在事件报告表中,有些厂家的药品商品名和通用名是相同的,或者在商品名称的填写处填写成通用名

在202_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按照师市不良反应检测工作的要求,坚决完成任务,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医药经济发展,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六运湖农场医院 202_年6月2日

第三篇:药品不良反应

如前所述,有些药品不良反应是难于预测的。而且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的样本量有限(500~3000人),病种单一,多数情况下排除特殊人群(老人、孕妇和儿童)。因此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在药品上市前难以完全了解,尤其是某些发生率低的或潜伏期长的药品不良反应。即使经过严格上市前审批、药品质量合格和以正常用法用量使用药品,一部分人用药后仍可能出现药品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对人体的影响轻重不一,严重者可导致生命危险。因此,应警惕药品的不良反应,尤其应警惕新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

药品的不良反应可能涉及人体的各个系统、器官、组织,其临床表现与常见病、多发病的表现很相似。

有利于提高医务工作者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正确认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临床监护水平,避免一些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同时提请被通报品种的生产企业加强其生产品种的追踪监测,不断深入研究,改进工艺,提高质量,更有效地保障人民安全用药。

中共佛山市委十届十次全会昨日召开。佛山市委书记陈云贤表示:“十二五”时期,要阔步走进民富市强幸福佛山,把“调结构”作为“强市”的主要抓手,把“惠民生”作为“富民”的主要路径,实现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环境再造,争当“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排头兵。今年是三水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三二一腾飞”计划的开局年,三水区委书记卢立湃表示,“中国长寿之乡” 旨在采用软科学研究方法,对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全面梳理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在药品安全风险期的背景下结合分级管理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分析制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因素,探索当前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有效举措,以从整体上全面提升对药品风险的预知、报告、评价及控制能力为目的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的特殊商品,在防病治病、保护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药品也是“双刃剑”,有时也会给人类健康带来危害。从上世纪60年代“反应停”事件引起上万名儿童畸形,到近期我国发生的“齐二药”、“欣弗”、“鱼腥草注射剂”等事件,警示我们在看到药品疗效的同时,必须密切关注其可能引发的危害。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是药品的基本属性,是受科学技术发展水平限制而产生的必然现象。通过开展ADR监测,及时发现风险因素并采取控制措施,防范严重危害的蔓延,是国际通行的对上市后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用药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以保障公众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为工作出发点,大力推进ADR监测工作。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全省ADR监测工作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为全面了解我省ADR监测工作状况,为今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省局组织人员对全省17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对监测情况统计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进行了思索和实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ADR监测基本情况

我省ADR监测工作从202_年正式启动,几年来,监测机构从无到有,监测质量从低到高,监测水平快速提升,实现了高起点、跳跃式发展。在监测网络建设、宣传培训、督导管理等各方面均跨入全国先进行列,报告数量连续两年全国第一,ADR监测工作在多起药品不良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保障了公众用药安全。

(一)构建省、市、县ADR监测网络

建立了ADR监测工作协调领导机构。为加强协调领导,成立了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山东省ADR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省局李民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多次就加强ADR监测工作进行研究协调,督导全省ADR监测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组织领导作用。各市局也与当地卫生局密切协作,如临沂、青岛、东营、济宁、烟台、泰安等市,建立协调领导机构,定期研究工作思路,有效推动了医疗机构中ADR监测工作的开展。

建立了省、市、县三级ADR监测网络。经省编委批准,202_年底成立了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同年,省中心成立了省ADR监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会为ADR监测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根据 “点、线、面相结合,最大程度广覆盖”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建立省、市、县三级ADR监测网络的工作目标。目前,17个市全部建立了ADR监测中心,成立了120个县(市、区)ADR监测站,形成了以省ADR监测中心、市ADR监测中心和县级ADR监测站为管理机构的三级监测网络,将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全部纳入监测网。为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选择了18个监测水平高、有一定基础的省级医院和大型企业设立了“省级ADR监测工作站”,由省中心直接管理。各市县也积极拓展监测范围,完善监测网络。如菏泽市,根据本市实际大力推进农村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乡镇ADR监测站197个,乡村卫生室、诊所监测小组5760个。至202_年底,我省一半以上的市已将监测网络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配备了专(兼)职ADR监测人员。省中心具有独立编制5人,各市、县监测机构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人员。全省17个市级监测中心配备人员76人,其中专职人员20人;县级监测机构120个,配备兼职人员432名;18个监测工作站配备工作人员126人。淄博市大力加强市中心队伍建设,配备3名专职人员,济南市配备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推动工作高水平发展。

(二)制定系列规章制度 ADR监测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保障监测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我省制定了系列规章制度,实现了ADR监测制度化、规范化管理。202_年,省局和省卫生厅联合颁布了《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全省ADR监管机构和报告单位的职责、任务和目标进行了明确,对报告和监测的内容、要求、程序和时限进行了规范。202_年11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用药人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省中心制定了《ADR报告工作程序》、《ADR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程序(试行)》、《接待个人来访程序》、《新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理程序》、《重点监测品种分析评价程序》等规章制度。各市中心也积极加强规范化建设,如菏泽市制定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保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程序》等规章制度,威海、泰安等市制定了“ADR零报告制度”,潍坊、日照、德州、滨州、枣庄市等也都根据当地实际,以制度化管理规范监测工作。

(三)ADR监测信息收集工作成效显著

ADR报告是监测工作的基础,随着监测网络覆盖面的扩大,信息收集工作发展迅速,报告数量持续增加,质量稳步提高。数据显示,我省ADR报告数量和质量已经跨入全国领先行列,202_年,上报病例报告46688份,居全国第一位;新的严重病例数量3071份,居全国第二位。年百万人口报告数量509份,已达到WHO对有效ADR监测系统报告数量的基本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参与力度逐步加大,189家企业开展了ADR定期汇总工作,累计上报定期汇总报告5536份,居全国首位。

为提高信息化水平,省局为各市中心配备了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施。17个市中心、93个县级监测机构、18个省级工作站、150家医疗卫生机构、213家药品生产企业和18家药品经营企业开通了网络报告,加快了报告速度,提高了报告质量。聊城市大力提高基层报告信息化水平,率先实现乡村网络报告,药品经营企业监测工作成效突出,报告数量居全省前列。

(四)ADR监测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1.充分发挥了用药安全预警作用。在“欣弗”事件中,蓬莱市ADR监测站收集到事件信息,迅速向烟台市局和省中心报告,省中心在指导烟台市局开展工作的同时立即将相关情况向省局和国家ADR监测中心报告,省局根据有关规定迅速采取措施。从事件的发现到控制措施的全面落实,时间不到24小时,有效防止了事件蔓延。再如通过ADR监测,发现河南某企业生产的门冬氨酸钾镁注射液、上海某企业生产的香丹注射液等引起多起不良事件,经省局组织抽样、检验、检查等措施,证实了产品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了暂停使用或回收等措施,防止了问题产品继续在市场的流通,保障了公众用药安全。

2.有效推动了合理用药。省中心及时发掘风险信号,组织专家分析、评价,为监管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召开ADR评价会议三次,对鱼腥草注射液、头孢曲松钠等重点品种进行了评价,向主管部门提出了加强监管、修改说明书以及合理使用的建议,并通过网站、内部刊物《山东药物警戒》等将评价信息广泛宣传,推动合理用药。充分利用我国唯一的ADR监测专业刊物《中国药物警戒》的平台,开展合理用药宣传。省中心被国家ADR监测中心评为《中国药物警戒》“优秀稿件组织奖”一等奖,“优秀期刊宣传奖”三等奖,田月洁同志被评为“优秀通讯员奖”一等奖。各市中心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如临沂、莱芜、菏泽、济南等市创办内部信息,及时向临床反馈安全用药警示。

二、问题与分析

(一)ADR监测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在法律的层面,我国《药品管理法》第71条仅规定了我国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对于细化的规范、程序、要求,尤其是处罚,没有明确规定。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部门规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的罚则法律效力不够,可操作性不强,对于忽视安全性监测,不履行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缺少制约措施。目前,全国尚无因ADR监测工作不力而受到处罚的案例。制约措施的缺失导致报告单位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是药品生产企业,负有对药品安全监测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在信息收集、安全监测和评价等方面,工作力度小,进展慢。药品生产企业上报ADR病例报告数量仅为总报告数量的1%左右。

(二)组织机构建设需要加强

1.机构设置不适应ADR监测工作的发展需要。目前,除省中心外,市、县级监测机构都不是独立机构,没有编制,挂靠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药品检验所。随着全省ADR监测工作由信息收集向分析评价、科学预警方向发展,对监测机构的专职化、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以挂靠为主的设置模式无法适应监测工作的发展需要。

2.监测人员数量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我省ADR监测工作量迅速增加,报告数量连年翻番,大量信息需要分析和评价。同时,工作范围快速扩展,承担职能不断增多,业务范围已涉及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宣传培训、信息检索、假药危害性评定等,尤其是202_年增加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职能,省中心现有3名专职人员显然不能适应当前及未来监测工作发展对人员数量的要求。各市中心尽管明确了专(兼)职人员,但大多数市仅有1人,工作压力巨大。在人员结构方面,市、县级监测机构专业人员少,医学、药学知识欠缺,开展分析、评价等专业性强的工作难度较大。

3.ADR监测设施落后。市、县监测中心办公场地狭小,有的甚至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缺乏必备的打印、传真、拍摄、交通等设备,办公条件落后。尤其是县级监测机构,甚至没有网络报告设备,制约了信息的及时上报和反馈。

4.经费严重不足。ADR监测工作没有行政许可权和收费项目,监测机构的办公经费均由挂靠单位提供。由于缺乏专项经费,宣传、培训、严重事件调查、监测设备购置、举办评价会议等基础性工作,往往受挂靠单位经费限制而存在严重瓶颈。

(三)ADR应急机制有待建立 广大公众对药品安全性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新闻媒体对ADR高度关注,紧急、严重药品不良事件发生后,如何科学应对,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机构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面临的重大课题。当前,我省的ADR应急机制尚未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对不良事件的处理束手无策,缺乏思路,医疗机构也以掩盖矛盾,息事宁人为主要处理手段,不利于ADR监测工作开展和有效监管,且阻碍了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

(四)对ADR监测的认识有待提高

受法律法规、人员编制、经费等因素限制,宣传和培训不适应ADR监测工作的需求,公众认知度不高,缺乏基本的安全用药知识。由于对ADR没有正确的认识,缺少如何预防ADR常识,造成不合理用药而引起ADR;而发生ADR后又往往误认为是药品质量问题、医疗事故等,引起纠纷、诉讼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五)ADR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尽管我省信息收集工作进展迅速,但报告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报告表填写规范性、完整性差,大多数为已知的、一般的ADR,新的、严重病例报告的比例仅为7%左右,造成分析评价困难,信息利用度低。

(六)ADR信息利用需加强

在信息利用和服务方面,我省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及时预警、有效控制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信息的分析、评价,警戒信号的提取、研究,指导临床用药,与企业结合等方面力度不强,为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范围较窄,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为ADR监测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ADR监测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必须承担的义务,要使该义务得到履行,必须制定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建议进一步修订ADR监测法规,提高法律层级,制定国家或省级层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条例》,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报告责任,尤其应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罚则,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在通过销售和使用药品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真正承担起监测药品安全性的义务。

(二)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

通过ADR监测和有效控制,可以减少药品对公众健康的危害,降低社会医疗成本,减少医疗资源不必要的浪费,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职责。从履行职责和保障事业长期发展来考虑,必须在机构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1.健全ADR监测专职机构。根据药品安全形势和发展趋势,要加强ADR监测机构的建设,增加省中心人员编制,建立全额拨款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的市、县级独立监测机构,建立由专职机构组成监测网络。

2.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现有人员进行调整和完善,配备专职、专业监测人员,并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和激励机制,打造高水平、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

3.配备专项经费。ADR监测开展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宣传、培训等工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政府应予以配备专项经费,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不良事件应急机制

应充分调研国际上对药品不良事件的应急机制,跟踪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和我省实际,探讨并建立药品不良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ADR监测机构和报告单位的应对措施,科学地开展对事件的报告、评价和控制,既要及时、有效控制严重事件蔓延,又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同时也要维护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合法利益。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认知度

1.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ADR监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应采取各种形式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全社会关注ADR的良好氛围。建议通过举办论坛、座谈会等宣传形式,研讨ADR监测工作发展方向,加强合理用药知识普及。通过与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合作,进行高密度、大范围、持续性宣传,提高专业人员和公众对ADR的认知度。

2.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应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建立覆盖监测机构、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专业骨干队伍。建议政府提供专项经费,对全省ADR监测人员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全面、系统培训,学习ADR监测技术,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掌握控制风险的手段和措施。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报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对在ADR监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以此进一步推动全省ADR监测工作的开展,保障广大公众用药安全。

(三)、医疗卫生机构

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组织机构

A二级以上医院设立与本单位情况相适应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由主管业务的院级领导负责,小组成员由医务、护理和药事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组成,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各业务科室均设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一级医院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各业务科室均设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其它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兼)

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B未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的医疗卫生机构,由主管业务的院级领导直接负责本单位的有关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

C病床数在500张以上(含500张)的医疗机构,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日常工作,病床数少于500张医疗机构,应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和监测的日常工作。

D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门机构(如监测站、组等),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将监测机构设在医务科或临床药学部门,并为之配备满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和相关办公设备,如可上网的计算机和长途电话,选派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的专业知识,具备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关联性评价的能力的专(兼)职人员负责本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日常工作。E 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家委员会,对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如对新的、严重、突发、群发、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分析、评价和确认提供具体的技术指导;开展重点监测药物品种流行病学的调查和研究等。

2、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处理程序:

A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有关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或药师等)作相应记录,汇报给本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

B各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收集、调查、分析和评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并协助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有关工作人员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按规定上报本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门机

构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专(兼)职人员。

C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兼)职人员核实并统计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作出报告单位的关联性评价,疑难病例可提交本企业药品不良监测工作小组,组织本单位有关专家讨论后再作出报告单位的关联

性评价,按规定上报。

D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兼)职人员按规定汇总并填写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定期汇总表》。

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方法

A结合医院自身情况,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B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教育和培训,建立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收集和信息反馈的监测网络体系,各监测点的成员由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总住院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等组

成,带动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C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积极、主动、全面收集本院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及时上报本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门机构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专(兼)职人员。监测站(组)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专(兼)职人员对收集的不良反应报告进行整理、完善和初步分析评价后,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同时向原报告人(单位)反馈有关信息,提醒用药者注意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性,向医生和患者提供药品安全性方面的资料及用药注意事项。D将不良反应监测和控制纳入诊疗工作流程中,如拟给患者使用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前,经治医生应给患者做客观的介绍,并根据患者的要求提供药品说明书或其复印件;住院治疗的患者出院时,主管医生应在其出院首页和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上记录患者住院期间所使用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的情况。

E建立院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收集有关药品的国内外有关不良反应资料,掌握其流行状况和诊治的方法。有效地组织疑难病例关联性评价的研究和讨论,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统计学、流行病学和方法学研究;密切关注药品不良反应和安全性的相关信息。F 密切跟踪和宣传国家药品不良反应通报的有关信息,重点监测已通报品种,并采取如暂停或停止药品销售等相应措施,及时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所采取的措施及跟踪监测的结果,防止或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G全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可通过印发学习资料、药品不良反应专业刊物,举办学习班,开展病例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本单位医务工作者的培训;应对患者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及其报告和监测制度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服务,如在《入院须知》中介绍药品不良反应和报告制度的知识

等。

H 议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列入医院再教育计划和科室工作考核项目。

第四篇: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的毒性反应(上):毒性反应也叫毒性作用,是指药物引起身体较重的功能紊乱或组织病理变化。一般是由于病人的个体差异,病理状态或合用其它药物引起敏感性增加而造成的。那些药理作用较强,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较为接近的药物容易引起毒性反应。药品的毒性反应(下):肝、肾功能不全者,老人、儿童易发生毒性反应。少数人对药物的作用过于敏感,或者自身的肝、肾功能等不正常,在常规治疗剂量范围就能出现别人过量用药时才出现的症状。

药物的过敏反应:药品对于人是一种外来的“异物”,人的身体生来就有一种对“外来异物”作出反应的能力,这本来是身体的一种自我保护能力。但是这种反应如果超出了一定的限度,反而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过敏反应是人体对药物一种超出限度的反应,它本质上属于一类免疫反应。药物过敏反应属于药品不良反应 药物变态反应(上):药物变态反应又称之为过敏反应,是致敏病人对某种药物的特殊反应。药物或药物在体内的代谢产物作为抗原与机体特异抗体反应或激发致敏淋巴细胞而造成组织损伤或生理功能紊乱。该反应仅发生于少数病人身上,和已知药物作用的性质无关,和剂量无线性关系,反应性质各不相同,不易预知,一般不发生于首次用药。药物变态反应(中):药物变态反应初次接触时需要诱导期,停止给药反应消失,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易发生交叉或不完全交叉的过敏反应,某些疾病可使药物对机体的致敏性增加。药物引起的变态反应包括速发和迟发等Ⅳ型反应,临床主要表现为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综合征、哮喘等。对易致过敏的药物或过敏体质者,用药前应作过敏试验。

药物变态反应(下):为了预防过敏反应,有关部门规定,有些药物如青霉素等应用前必须做皮试。但是有些人皮试时就会发生过敏反应,有时皮试阴性的病人也能发生过敏性休克,甚至有的人在别人注射青霉素时闻了一点气味,就发生了休克。特别要注意的是,许多没有规定作皮试的药物也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对其它物质有过敏史的人,服用任何药品时都要非常谨慎。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在就医时,一定要把情况告诉医生,避免再服用同样或类似的药。

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分为哪几型(1):根据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理作用的关系,药品不良反应一般分为两种类型: A 型反应和 B 型反应。(2):A 型反应为药品本身药理作用的加强或延长,一般发生率较高、容易预测、死亡率也低,如阿托品引起的口干等。(3):B 型反应与药品本身的药理作用无关,一般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在具体病人身上谁会发生、谁不会发生难以预测,有时皮肤试验阴性也会发生,如青霉素的过敏反应等。(4):近年来,国外一些专家把一些潜伏期长、用药与反应出现时间关系尚不清楚的药品不良反应如致癌反应,或者药品提高常见病发病率的反应列为 C 型反应,这种分类方法的应用还不普遍。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从总体上来说,药品的不良反应可能涉及人体的各个系统、器官、组织,其临床表现与常见病、多发病的表现很相似。严重不良反应:根据国际惯例,严重不良反应指用药后出现并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反应:(1)死亡或威胁生命;(2)使病人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3)有持续或显著的残疾或机能不全;(4)有先天性异常或分娩缺陷。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上):不良反应发生率目前尚无统一的表示方法,有的国家用 1 / 1000,1 / 10000 等分数的方法表示,另外一些国家则用“时常”发生、“偶然”发生或“罕见”发生等表示,然后规定“时常” “偶然”和“罕见”的范围。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下):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推荐后者,即:十分常见(≥ 10 %),常见(1 %一 10 %,含 1 %),偶见(0 . 1 %~ 1 %,含 0 . 1 %),罕见(0 . 01 %~ 0 . 1 %,含 0 . 01 %),十分罕见(<0 . 01 %)。

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上):据国内外有关文献报道,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住院病人,10 %~ 20 %。

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中):住院病人因药品不良反应死亡者,0 . 24 %一 2 . 9 % 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下):因药品不良反应而住院的病人,0 . 3 %-5 . 0 %。药品不良反应为什么不可预测(1):药品不良反应的诱发因素有非药品因素及药品因素两类。

药品不良反应为什么不可预测(2):非药品因素包括年龄、性别、遗传、感应性、疾病等。药品不良反应为什么不可预测(3):药品因素包括药品的毒副作用、药品的相互作用以及赋形剂的影响等。

药品不良反应为什么不可预测(完):同一药品的不良反应,在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种族、不同感应性、不同适应症、不同共存疾病的病人中可能表现不尽相同,再加上药物及其制剂中赋形剂的影响,问题更为复杂,这就是药品不良反应不可预测的原因。为什么要警惕药品不良反应:有些药品不良反应是难于预测的。而且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的样本量有限(500 — 3000 人),病种单一,多数情况下排除特殊人群(老人、孕妇和儿童),因此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难于发现。有些问题必须在大面积使用后方能发现。因此,应警惕药品的不良反应,尤其应警惕新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为什么不可预测(完):同一药品的不良反应,在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种族、不同感应性、不同适应症、不同共存疾病的病人中可能表现不尽相同,再加上药物及其制剂中赋形剂的影响,问题更为复杂,这就是药品不良反应不可预测的原因。

什么叫撤药反应:长期使用某种药物,机体对药物产生了适应性,一旦停药或减量过快使机体调节功能失调,而导致的功能紊乱,病情或症状反跳、回升,疾病加重等现象,称为撤药反应。

什么叫药物依赖性(上):药物成瘾性和习惯性早为人们所知。但由于人们在使用上述两术语时常出现混淆现象,故有必要确定一个更为科学的术语。为此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于 1964 年用“药物依赖性”这一术语取代了“成瘾性”和“习惯性”。什么叫药物依赖性(下):药物依赖性是反复地(周期性或连续性)用药所引起的人体心理上或生理上或两者兼有的对药物的依赖状态,表现出一种强迫性的要连续或定期用药的行为和其它反应。

药物依赖性分为哪几类(1):世界卫生组织将药物依赖性分为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药物依赖性分为哪几类(2):精神依赖性又称心理依赖性。凡能引起令人愉快意识状态的任何药物即可引起精神依赖性,精神依赖者为得到欣快感而不得不定期或连续使用某些药物。

药物依赖性分为哪几类(3):身体依赖性也称生理依赖性。用药者反复地应用某种药物造成一种适应状态,停药后产生戒断症状,使人非常痛苦,甚至危及生命。药物相互作用,即药物与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指一种药物改变了同时服用的另一种药物的药理效应。其结果是一种药物的效应加强或削弱,也可能导致两种药物的效应同时加强或削弱。

药物相互作用可分为两类:(1)药代学的相互作用,是指一种药物改变了另一种药物的吸收、分布或代谢。例如,抗酸药中的 Ca 2 '+' 离子,与四环素整合,这种整合物不能被吸收,从而影响了四环素的吸收,影响了疗效。再如,阿司咪唑由 CYP 3A 4 酶代谢,酮康唑是 CYP 3A 4 酶的抑制剂,当两者同时服用时,由于代谢酶被抑制,阿司咪唑的代谢受阻,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引起不良反应。

药物相互作用可分为两类:(2)药效学的相互作用,是指激动剂和拮抗剂在器官受体部位的相互作用。例如,许多全身麻醉剂(卤化烷),能敏化儿茶酚胺对心脏的致心律失常作用。

哪些药品容易出现药物相互作用:治疗指数低的药物(即剂量稍有变化药理作用即有明显改变的药物),需要监测血药浓度的药物,酶诱导剂和酶抑制剂都容易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它们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糖药、抗生素类、抗癫痫药、抗心律失常药、强心甙和抗过敏药等。

哪些人容易出现药物相互作用:临床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率与同时用药的多寡有关,据估计,同时使用 5 种左右的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率约为 3 %一 5 %,同时使用 10 — 20 种药物约为 20 %。另外身体代偿能力、肝肾功能也能影响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率。因此,急性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老年人、新生儿都容易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同时使用 10 — 20 种药物约为 20 %。另外身体代偿能力、肝肾功能也能影响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率。因此,急性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老年人、新生儿都容易出现药物相互作用。特异质反应和哪些因素有关(上):特异质反应又称特异性反应,是指个体对某些药物特有的异常敏感性。

特异质反应和哪些因素有关(中):特异质反应和遗传有关,与药理作用无关,大多是由于机体缺乏某种酶,使药物在体内代谢受阻而致。特异质反应和哪些因素有关(下):如葡萄糖— 6 —磷酸脱氢酶(G-6 — PD)缺乏者,服用伯氨哇、磺胺、呋喃妥因等药物可发生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引起紫绀、溶血性贫血等。乙酰化酶缺乏者,服用异烟肼后易出现多发性神经炎,服用肼屈嗪后易出现全身性红斑狼疮样综合征。假胆碱酯酶缺乏者,用琥珀酰胆碱后,由于延长了肌肉松弛作用而常出现呼吸暂停反应。

为什么现在对药物过敏的人越来越多了:根据国内外一些专业人员的调查,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生率确有不断增加的趋势,这可能和人们接触的其它化学物质的种类增加有关。为什么有的人原来对某种药品不过敏,后来却过敏了(上):人体原来没有接触过某种药品,体内没有对这种药品的抗体,一般不会发生过敏反应。接触过这种药品后,身体里有了抗体,再遇到这种药品,就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为什么有的人原来对某种药品不过敏,后来却过敏了(下):有些人的过敏反应主要是对药品里的杂质、辅料、添加剂过敏。不同厂家采用不同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同的辅料、添加剂,产品的杂质情况不同,也会出现“原来不过敏、后来过敏”的情况。

继发反应是否为药物本身的效应:继发反应并不是药物本身的效应,而是药物主要作用的间接结果。如广谱抗生素长期应用可改变肠道正常菌群的关系,使肠道菌群失调导致二重感染。又如利尿药噻嗪类引起的低血钾可以使患者对强心甙不耐受。青霉素引起的赫氏反应也属于继发反应。

是不是所有的药品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上):是的。任何药品都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但是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个体差异,不同的人对同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表现可以有很大的差别,有的人反应轻,有的人反应重;有的人是这种反应,有的人是那种反应。是不是所有的药品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下):许多人认为,只有假药、质量不合格的劣药、医务人员或患者自己用药不当,才会引起不良反应。事实上,许多经过严格审批、检验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也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

是否可以说化学结构差不多的药,不良反应也差不多:化学结构差不多的药,有时候不良反应差不多,有时候差别很大,不能凭想当然就下结论。

是否可以说进口药就一定比国产药好:一些发达国家的药厂生产条件较好,产品的杂质含量较低,但是这不是绝对的。我国这些年来,许多药厂花了大量投资,生产条件已有很大改善,有些产品中的杂质比国外同类产品还低,质量也很好,因此不能一概而论。价格贵的药是否更安全有效:药品的价格取决于研制过程的花费、生产的成本等各种因素,而药品的安全性则取决于药品的不良反应(或毒性)和治病的效果。它们是互不相关的两个问题。因此价格高的药品不一定是更安全有效的药品。是否可以说新药一定比老药更安全有效(上):总的来说,必须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才会批准它成为一个新药。但是,新药的优点不一定都表现为疗效高、不良反应少。是否可以说新药一定比老药更安全有效(下):有时候一个药品的治疗有效率、不良反应发生率与老药差不多,但是因为原料易得、生产工艺简单、价格便宜等也可能被批准为一个新药。

是不是非处方药就不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上):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总体来说不良反应比较少轻,但这不是绝对的。

是不是非处方药就不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下):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有时甚至能引起死亡,所以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增加服用次数,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是不是非处方药就不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上):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总体来说不良反应比较少、比较轻,但这不是绝对的。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有时甚至能引起死亡

是不是非处方药就不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下):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增加服用次数,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

是不是药品使用说明书里列举不良反应少的就是好药、列举不良反应多的就不是好药:不能这样认为。目前,国际上对于药品使用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部分,其详细情况写到什么程度,还没有十分具体的规定。有的药品说明书中对该药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写的很少,实际发生的不一定少。一个负责任的厂家,应该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把产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详细地告诉用药者,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消费者的投诉。是不是中药的不良反应比西药少(上):中药的使用讲究辨证论治、合理组方、一人一方、随证加减,中药也是以化学物质为基础的,有时还存在讲究道地药材、如法炮制等。严格地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服用中药,有助于减少和避免不良反应。是不是中药的不良反应比西药少(中):如果不遵守辨证施治的原则或者辨证不当,组方不合理,中药材质量有问题,也能引起许多不良反应。是不是中药的不良反应比西药少(下):现在许多中成药、中药新剂型在使用过程中,不良反应也很多,应该引起重视。

有人说,除已知的有毒中草药外,一般的中草药没有什么毒性,多服一些没问题。这种说法对吗 ? 中草药之所以能有治疗作用,是因为其中含有有效的药物化学成分,这些成分的化学结构一般比较复杂,也不会只对某个器官发挥作用。服用中草药也能引起毒副反应,更不能随便多服。

中药的剂量越大、疗效就一定越好吗(上):不能这么认为。许多中药在不同的剂量具有不同的作用,例如川芎在小剂量时能收缩子宫,大剂量时反而能使子宫麻痹、停止收缩。中药的剂量越大、疗效就一定越好吗(下):同化学药品一样,中药也规定有适宜的使用剂量。如使用剂量过大,也会引起有害反应。滋补药会引起药品不良反应吗(上):滋补药本身也是药,药品本身都有两重性,不但要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不能滥用,而且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也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滋补药会引起药品不良反应吗(中):例如人参,已有许多不良反应的报告,其中有些人是投有按规定的用法用量,有些是因为药品的质量有问题,如未按规定条件贮存、炮制、加工等,也有些人是按正常用法用量服用后引起了皮疹、咽喉刺激感、精神兴奋、失眠、易醒、神经衰弱、血压升高或血压下降等。滋补药会引起药品不良反应吗(下):许多人服用滋补药的同时,还服用其它的处方药、非处方药,滋补药与其它药也会发生不良的相互作用,应该密切注意。药品的副产物能否引起药品不良反应(上):药品原料药生产中,难免有些副产物。为了控制这类副产物,在药品标准中有相应的检查项目,把这些副产物控制在安全范围内。药品的副产物能否引起药品不良反应(中):虽然如此,原料药中的副产物引起的不良反应也曾有发生。如 20 世纪 60 年代丹麦曾发生非那西丁引起发绀而致死事件。事后经试验证明,为该批非那西丁中副产物对氯乙酰苯胺含量过高所致。药品的副产物能否引起药品不良反应(下):再如阿司匹林的副产物乙酰水杨酰水杨酸及乙酰水杨酸酐能引起哮喘、慢性荨麻疹等不良反应。这都是药品的副产物引起不良反应的先例。许多人治病时,好几种药一起吃,这样好不好(上):有些人病情复杂,需要同时服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品,这种合并用药有时也能达到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目的 许多人治病时,好几种药一起吃,这样好不好(下):但是国内外许多调查的结果表明,合并用药的品种数越多,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越高,应该引起重视。除非医生认为确属病情需要,应该尽量避免合并用药。

中药、西药一起吃,会不会增加不良反应:中药、西药联用,有时能起到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目的,但是有时候合并用药不一定能提高疗效,反而会增加不良反应,这里面的情况非常复杂,应充分听取医生的意见,医生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知识的学习。

是不是只有假冒伪劣药品才会有不良反应:不是。由于医学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在审批时难以完全了解,国内外都是如此。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检验合格、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仍会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包括有些原来不知道的、严重的不良反应。

维生素、矿物质类会引起药品不良反应吗(上):维生素、矿物质方面的药物也必须按规定的适应证法用量服用,否则也能引起不良反应,甚至引起残疾或死亡。维生素、矿物质类会引起药品不良反应吗(中):如长期、大剂量服用维生素 A、维生素 D 引起发热、腹泻、中毒,大剂量静脉注射维生素 c 引起静脉炎、静脉血栓、死亡即使在常规剂量有时也能引起不良反应。

维生素、矿物质类会引起药品不良反应吗(下):如有人口服维生素 E 每天 3 次,每次 10mg,5 天后发生耳鸣、耳聋。许多人服用维生素、矿物质类药物的同时还服用其它药物,也要注意有没有不良的相互作用。常用的抗感冒药有什么不良反应(上):常用的抗感冒药多是由几种成分加在一起的复方药,其中经常含有扑热息痛、阿司匹林、双氯芬酸、布洛芬、扑尔敏、苯诲拉明等。常用的抗感冒药有什么不良反应(中):这些药物本身在不同程度上都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如扑热息痛,曾有人报告发生了严重的肝脏损害、大疱性皮疹等,甚至有引起昏迷的。

常用的抗感冒药有什么不良反应(下):再如感冒通,疗效很好,但少数人特别是儿童服用后出现血尿,应该引起重视。

解热镇痛药与胃肠出血反应有关吗(上):202_ 年在英国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大型荟萃分析结果表明:经常处方的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单在英国每年死亡 202_ 人。估计用药 2 个月以上的病人,每年每 1220 人至少有一名死于严重胃肠出血。此研究巩固了以前此类小型研究结果。

解热镇痛药与胃肠出血反应有关吗(下):近年来有一类专门为降低解热镇痛药胃肠出血而开发的新药--COX-2 选择性或特异性抑制剂,已上市的 COX — 2 特异性抑制剂有塞来西布及罗非西布等。然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肯定的证据表明这类药的安全性优于一般的非甾体抗炎药(即解热镇痛药),它们依然被列入非甾体抗炎药,并在说明书上载有标准非甾体抗炎药的“胃肠道不良反应”的警告。

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能否引起干咳反应(上):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是一类较新的抗高血压药,现在这类药已经有 20 多个品种,适用于中重度高血压,而且试验证明它们能减少某些心脏病人的并发症及死亡率。但干咳及血管神经性水肿是这类药常见的不良反应。临床表现为干咳无痰、脸肿、舌肿及喉头肿等。

喹诺酮类抗生素能引起肌腱损伤及关节软组织永久性损伤吗(中):这是由于动物试验表明,这类药能永久性损伤幼年动物承重关节部位的软组织,产生承重关节糜烂及其它关节病。此外,与喹诺酮类相关的“肌腱损伤”也屡有报道。

喹诺酮类抗生素能引起肌腱损伤及关节软组织永久性损伤吗(下):由于这类药在我国上市品种众多,使用十分广泛,应警惕儿童永久性软组织损伤及成人使用引起肌腱损伤的风险。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能引起耳聋吗(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治疗剂量和引起不良反应剂量很接近,稍有过量就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尤其是它们具有引起不可逆耳聋的缺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能引起耳聋吗(中):据专家们研究,我国不少儿童耳聋,与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关,已引起医生们的注意。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能引起耳聋吗(下):目前国内这类药,有的仅用于结核病治疗,皆不宜用于儿童。这类药包括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小诺霉素和丁胺卡那霉素等。服药时为何不能饮酒(上):酒中含有乙醇。乙醇除了加速某些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转化,降低疗效外,也能诱发药品不良反应。服药时为何不能饮酒(中):长期饮酒可能引起肝功能损伤,影响肝脏对药物的代谢功能,使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增加。特别是服药时饮酒,可使消化道扩张,增加药物吸收,从而易引起不良反应。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时饮酒,则可增强巴比妥类药物的中枢抑制作用造成危害。

服药时为何不能饮酒(下):另外,有些药物能加重乙醇对人体的损伤。例如,雷尼替丁可减少胃液分泌,加重乙醇对胃黏膜的损害;甲硝唑可抑制乙醛脱氢酶的活性,加重乙醇的中毒反应。因此,服药时不宜饮酒。

药品溶剂能否造成严重不良事件(上):可能。例如,1937 年美国发生了错误地用 ethyleneglyc01)替代乙二醇(ethyleneglyc01)作溶剂生产磺胺醚剂事件,造成 100 多名儿童死亡。

药品溶剂能否造成严重不良事件(中):近几年也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如 1996 年拉丁美洲的海地,生产对乙酰氨基酚糖浆,应该用甘油作溶剂。由于使用了搀假的甘油(含有二甘醇),使用前未经化验,产品出厂后造成至少 59 名儿童死亡。药品溶剂能否造成严重不良事件(下):海地事件发生前,已发生过生产对乙酰氨基酚糖浆,因错用溶剂的死亡事件。由此可知即使药品溶剂和生产中的错误,也可能造成严重药害 哪些人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上):一般认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有肝脏、肾脏、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方面疾病的人,容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哪些人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下):孕妇、哺乳期妇女服用某些药物还可能影响胎儿、乳儿的健康。

老年人用药应注童什么(上):一般来说,老年人脏器功能退化,新陈代谢减慢,容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

老年人用药应注童什么(下):老年人往往身患一种以上的疾病,有些老年人还服用一些保健药品、含药保健品,所以老年人用药要特别慎重,不要选用不良反应多的药,适当降低用药剂量,避免长期用药,还要尽量避免不良的药物相互作用。孕妇用药要注意什么(上):孕妇用药,不仅本人可能受到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不少药物还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损害胎儿的生长发育。孕妇用药要注意什么(下):如病情确需用药,一定要充分听取医务人员的意见,认真选择,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哪些药可能影响胎儿的健康(上):许多药物都可能影响胎儿的健康,如巴比妥类安眠药、非巴比妥类的安定、安宁、利眠宁,降压利尿药硫酸镁、甘露醇、速尿,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扑热息痛、消炎痛。

哪些药可能影响胎儿的健康(下):一些抗生素类药物,麻醉镇痛药,激素类,抗甲状腺药,抗糖尿病药,抗癫痫药,抗癌药,心血管系统疾病药物等。孕妇在服用任何药物前,都应该向医务人员详细了解该药品会不会影响胎儿的健康。哪些药可能影响儿童的健康(上):国内外已有资料表明,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有可能损害儿童的听神经,引起耳聋;多黏菌素、去甲肾上腺素能引起儿童的肾脏损伤。哪些药可能影响儿童的健康(中):胃复安能引起一些儿童的脑损伤;四环素、氟哌酸等药物能影响幼儿牙齿、骨骼的发育。哪些药可能影响儿童的健康(下):感冒通能引起儿童血尿;滴鼻净(萘甲唑啉)能引起儿童中毒等,儿童用药的选择应特别慎重。

第五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总结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措施、强化督导、完善制度,并与区卫生部门密切配合,使监测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共收到各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11份,其中:辉民医院上报92份,占下达任务数的102%;人民医院上报15份,占下达任务数的25%;西胪中心卫生院上报4份,占下达任务数的13.3%;其它医疗机构均无上报监测报告。在今年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做得比较好的有辉民医院,不但超额完成了监测任务,而且上报的报告质量水平也较佳。

二、存在的一些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致使监测工作一直比较缓慢,未能完成当年下达的监测任务,一些卫生院甚至从未提交监测报告。

(2)少数医疗机构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存有偏见,怕影响本单位声誉,人员、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不良反应工作未能顺利开展。

(3)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员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不够。

(4)部分上报的监测表填写不够详细、工整,影响了网上上传。

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总结(精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