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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抄核收管理自查报告提纲
编辑:深巷幽兰 识别码:11-1003389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1 11:04: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电费抄核收管理自查报告提纲

电费抄核收管理自查报告提纲

一、抄表工作完成情况

1、统计抄表月户次数以及抄表到位率。检查是否存在长期用电不抄表或人为漏抄情况

2、手工抄表占的比例、远程抄表占的比例

3、采用集抄、大客户负控系统抄表等的数据定期核对情况

4、抄表员定期轮换情况

二、电费核算工作情况

1、随机抽查20~30户电量波动超过30%或用电量为0的中小用户用电情况,是否有用电长期不正常但电费核算未发现的情况

2、检查电费差错以及处理、考核情况。

3、电费核算员是否实行轮换

4、是否按月将异常数据进行条件筛选和核查,对于异常数据进行相应处理,检查相应的异常处理记录。

5、随机抽查5户专变客户的变损电量分摊、基本电费分摊情况,检查依据是否充分,计收是否正确。

6、随机抽查5户大工业用户,检查基本电费计收、电价执行、功率因数考核等情况是否准确。

7、检查计费参数的变更及程序修改是否按规定权限及流程进行。

三、电费发票管理情况

1、电费发票的领用、使用、报废、管理情况。

2、随机抽查20~50张中小用户电费发票是否规范,是否正确。

3、随机抽查10张大用户电费增值税发票是否规范,是否正确。

四、收费管理及电费回收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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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种收费方式的业务量、收费金额

2、银行代收是否存在问题,主要是什么,解决问题的建议

3、是否实行营销和财务对帐制度,检查营销与财务对帐结果、发现的问题、每个问题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措施是否有相应的记录,对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处理。

4、抽查10~20张收费员的实收报表,是否规范,是否正确。

5、对电费回收考核管理情况,电费回收指标如何分解落实到责任人。

6、对欠费用户的欠费原因、欠费帐龄分析、欠费明细表等是否有具体的分析。

7、电费回收风险防范情况,对欠费客户依法催费情况。

8、对大用户欠费,应有用户签字确认记录,检查记录是否规范、完整,是否有用户欠费法律失效情况发生。

五、电费帐务管理情况

1、检查大用户电费台帐,应收、实收、欠费等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2、检查是否有预付电费冲抵实收现象,电费帐务是否规范,是否有电费帐务弄虚作假的现象。

3、银行未达帐的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及时核实冲抵。

4、用户帐销案存的欠费管理情况,是否有回收,是否有新增。

六、电价执行情况

1、抽查营销信息系统20~30户不同类别的用户,电价执行是否正确。

2、是否有擅自执行地方政府越权出台的电价政策情况。

3、是否有擅自扩大范围或降低标准执行电价优惠政策现象

4、电价政策调整时,执行新电价政策的时间是否正确。检查电价调整期间的客户电价标准是否按规定修改,电费计收是否正确。

5、小水电执行的上网电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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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营销报表管理

1、抽查3~5个月营销报表,是否按照统一格式及时、准确填报,报表数据与营销系统数据是否一致,营销三级报表填报情况。

2、书面版营销报表是否按要求签名、盖章,保管。全年书面版营销报表应由专人保管并装订成册,按长期档案管理。电子版营销报表是否有完整的备份。(建议实行双备份,硬盘以及光盘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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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喀喇沁旗农电局抄核收管理自查报告

喀喇沁旗农电局抄核收管理 效能监察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营业抄核收工作管理规定》,以及赤峰电业局《赤峰供电系统营业抄核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依据抄核收管理效能监察主要内容对相关科室、供电所抄核收工作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营销MIS应用情况

经自查我局营销MIS系统用户进机率达到100%,月发行数据准确,报表构计关系合理;所有供电所全部采用了抄表器抄表,加强了对抄表人员工作的监督与控制;自MIS系统运行至今,经过营销科培训,各单位MIS系统操作员操作水平有大幅度提高。10月29日我局SG186新的营销MIS系统顺利上线,进一步提高了抄核收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集抄预付费系统建设情况

截止202_年11月份我局供安装集抄预付费电能表13000块,提高了抄表的准确率,降低了电费回收难度。变电站全部实现电能量自动采集,采集数据实时、连续、精确,并能坚持按月与实际计量数据核对重要负荷。

三、电量电费差错统计及处理情况

按月对电量电费差错统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按相应管理办法按月进行考核。在MIS系统中按规定流程对电量电费差错均作出相应处理,及时解决了矛盾,挽回了损失。对重大营业差错具有分析与处理报告。

四、销售电价政策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销售电价政策执行,电价政策变动后及时、准确的在MIS系统中进行调整。未发生乱收费和搭车收费,未发现人情电、关系电、权利电等现象。今年2月1日根据政策要求我局实现了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彻底解决了农村用户电价高的问题。

五、电费回收情况

今年我局增加了电费回收工作的投入,加大了收费网点的建设,在营业厅坐收收费的基础上,投运无线售电机25台,自动缴费机两台,极大的方便了用户缴费。回收电费专户存放,财务部及各供电所资金管理符合规定要求,未发生电费私存、挪用等现象。

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制定了《喀喇沁旗农电局抄核收管理制度》,建立了《喀喇沁旗农电局抄核收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了《用电稽查审 2 核管理办法》、《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等。同时,还加大了对规章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考核力度,做到遵章必严,违章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推进营业抄核收工作的全面提高

七、下一步重点工作

1、继续做好了宣传和部署本单位抄核收管理效能监察工作,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职工做好抄、核、收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以SG186营销MIS系统建设为契机,理顺各环节管理职责,使抄核收管理流程畅通,秩序规范。3、12月份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对专变用户计量装置进行全面普查,堵住因计量装置缺陷造成的电量流失,同时能够进一步整顿用电秩序。

4、以多种方式开展SG186营销MIS系统的应用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应用水平。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第三篇:供电公司202_年电费抄核收指导意见(范文)

供电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公司 202_ 年“两会”和国网营销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电费回收难度不断增大、供电服务要求不断提高的形势,充分利用用电信息采集、移动应用等手段,加快推进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化、集约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实现管理效率、服务质量、经营效益明显提升,确保电费回收颗粒归仓、电费工作依法高效运营。

二、工作目标

强化电量电费的抄、核、收、查一体化管控,构建以抄表自动化、核算智能化、收费电子化、回收风险在线控制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电费抄核收模式,逐步推进电费抄核收一体化作业;以营销服务监控大厅为依托,在线实时监控抄表催费、核算、账务等服务质量,消除人工不规范作业导致的差错与纠纷,提升抄核收工作质量。202_年实现:

1.抄表自动化应用率:采集覆盖区域自动化抄表应用户数占比99%以上,抄表自动化客户例日抄表数据采集成功率 98.5%以上。

2.核算智能化应用率:采集覆盖区域低压客户核算智能化应用户数占比 95%以上,高压客户户数占比 80%以上。

3.电子化和社会化收费占收费笔数的 85%以上,其中自营渠道电子收费笔数占比 5%以上。4.电价执行监测到户率 100%,电价执行合格率100%;电费回收监测到户率 100%,电费回收率 100%,当年电费回收月均水平回收监测到户率 100%,电费回收率 100%,当年电费回收月均水平指标达到 100%。

三、重点工作

(一)抄表自动化

在抄表环节,实施抄表计划自动生成,抄表数据自动获取,抄表示数自动核查,正常示数自动发送到核算环节,数据缺失或异常示数自动生成现场补抄或现场复核工单,工单自动拆分、流转,当日完成现场补抄、复核工作。

1.规范抄表数据获取方式与数据时点。对于采集系统覆盖的用户,推行按抄表例日自动抓取采集数据,低压用户为便于核查及合理调配人力,逐步将抄表数据调整到月初 1 日零点冻结示数,抄表例日和抄表计划可分散在 1-10 日实施;高压用户为购售同期结算考虑,逐步将抄表例日调整至月末 25 日及以后,抄表数据使用例日当天零点冻结示数。对于采集系统未覆盖的用户,低压用户例日时间为每月 1-10 日,已实现抄核收分离且集中抄表的县公司,提交申请经省公司审批后,低压用户例日时间可调整为每月1-15 日;高压用户抄表例日逐步调整至月末 25 日及以后,抄表数据使用例日当天抄见示数。202_ 年底,抄表自动化客户例日抄表数据采集成功率 98%以上。

2.提高自动自动抄表应用比例。按照省公司计划,4-7月参与抄表自动化试点选取,年底实现采集覆盖区域自动化抄表应用户数占比99%以上,抄表自动化客户例日抄表数据采集成功率98%以上。兰考县城、坝头供电所2月底完成电采全覆盖,自动化抄表应用户数占比达到99%,年底兰考全部实现电采覆盖后,自动化抄表应用户数占比达99%。

3.规范抄表质量管理。每月对抄表示数人工修改的用户进行监控、数据分析,上报营销部,当月手工修改抄表示数占比小于1%;对同一用户连续三个月进行修改,营销服务稽查外勤将现场抽查,一经发现异常情况,将严肃处理。

(二)核算智能化

在核算环节,实施抄表数据自动接收,电费自动计算、智能核算,正常电费自动发行,异常电费自动生成复核工单,工单自动拆分、流转,当日完成电费复核工作。

1.积极配合省公司开展电费智能核算。4-7 月参与智能核算选取试点工作;年底实现采集覆盖区域低压客户智能核算户数占比 95%以上,高压客户户数占比 80%以上。

2.严格管控电量电费退补流程。因故障换表引起的电费退补流程按照系统工作票正常传递;需核算员启动的退补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三)收费电子化

1.深化电子对账与二次销账工作。按日开展电子对账、进账销根(收妥入账)工作,强化二次销账(电费到账)时限考核,确保资金及时到账和营财数据一致性、时效性。每月电费解款及时率、电费到账及时率必须达到100%。

2.拓展电子化、社会化交费渠道。积极推广 95598 网站、手机客户端、自助终端等自营电子化交费渠道;在县域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大力推广邮政村邮站、缴付通等代收渠道,全面开通95598 网站、支付宝交费方式;结合地区实际推广成本低、效果好、应用广的银行代扣等业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渠道。推进便民交费点全覆盖,将城市“十分钟交费圈”覆盖县城、全面实现“村村有交费点”,年底五县公司“村村有交费点”覆盖率达到100%。12 底前实现电子化、社会化渠道交费笔数占比达到 85%以上,自营电子化渠道交费笔数占比达到 5%以上。年底兰考公司实现“村村有交费点”100%全覆盖,交费方式达到7种以上,电子化和社会化交费笔数占比达到80%以上。

(四)回收风险在线控制

1.完善“一户一策”电费风险管控体系。结合用电客户信用积分体系建设及电费风险预警管理,开展客户信用评价和风险评级;从付费方式选择、预收策略、发行时间、结算频度、交费方式、催费策略、停限电策略、电费保全策略、欠费处臵策略等方面,完善各类客户的电费回收风险防控策略;积极跟进国网、省公司试点单位实施进度,完善电费风险管控体系构建。202_ 年 4-5 月完成客户电费回收风险评级;6-8 月完成各类客户电费回收风险防控策略制定。2.开展“预存电费送好礼活动”。市、县所有用户统一开展“预存电费送好礼活动”,结合网格化分管模式,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基层人员,积极宣传推广“预存电费送好礼活动”,实现辖区内高、低压用户逐步转变为远程实时费控、分次划拨、分次结算、预存、银行代扣等低风险电费支付方式;对实现分次划拨、分次结算或每月预存的用户均赠送礼品,提高用户预存比例,逐步专变用户缴费习惯,由“后付费”向“预付费”稳步过渡。年底实现大工业用户预付费和分次划拨比例达到50%以上,一般工商业、居民生活用电预付费比例达到50%以上。推广应用电费回收管控措施。通过双方合同约定、地方政策支持等方式推广实施购电制,不断提高预付电费比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停限电催费,保障国有资产权益的同时,维护好客户的合法权益,杜绝出现欠费停复电不规范行为。

3.深化远程费控推广应用。1-3月选取郊区作为试点,将部分签订预购电协议的用户导入系统中,开展远程费控应用;加大远程费控业务宣传推广力度,4-11月集中开展三次费控业务宣传活动;12月前对于已签订费控购电协议的购电制客户,远程费控自动化作业率达到 90%以上;对于其他购电制客户和后付费客户,逐步扩大远程停复电应用比例。结合县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计划,有效整合原自建预付费系统,稳妥推进县域远程实时费控业务。

4.构建用电客户信用体系。按照省公司要求全面启动以用电积分为基础的客户信用体系建设,积累客户用电信用信息并形成数据库。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用电客户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积极跟进、支持、参与政府联合征信平台建设。建立信用评价及积分共享计划,举办“预存回馈”、“积分兑礼”等优质服务活动,激活客户诚信缴费所赢取的积分使用渠道,引导客户“依法用电、诚信缴费”。积极参与省公司试点开展以失信行为公示和法律诉讼为主要手段的合法追欠工作,引入社会化“商账追收”措施,加大“失信惩戒”的力度和可操作性,主动、有效防控电费风险。

(五)强化量价费在线管控

在抄核收及电价执行环节,依托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和业务管控平台(稽查系统),构建可纵向穿透到户的量价费监测与控制体系,增强对核心业务、关键指标、重要数据的管控能力。

1.强化电量抄录监测。结合抄核收通用制度及供电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整理抄表质量管理指标,在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中实现指标数据实时监测查询,形成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加大抄表工作管控力度,杜绝出现随意更改电采抄表示数的现象。

2.强化电价执行监测。积极应用业务管控平台,常态开展电价执行的系统稽查,建立异常问题核查、督办和考核闭环机制,省公司对高压客户、市县公司对全部客户价格监测到户率达到 100%,确保电价执行合格率 100%。

3.强化电费回收监测。对营销系统电费回收和到账情况进行日常监控,结合营财集成对电费资金到账情况实时监测,对电费高风险客户电费回收实施日监控、周分析。

四、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各相关专业、五县公司要认真梳理工作目标、任务与要求,统筹方案制定、建设实施、业务培训、风险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全面保障抄核收重点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重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2.建立任务管控机制。各相关专业、五县公司结合实际编制细化实施细则,3 月底前报市公司营销部备案;实行月报制度,加强过程管控,6月底上报阶段总结;全面总结分析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10 月底上报总结报告,提出完善提升措施与建议。

3.建立服务质量管控机制。各相关专业、五县公司要深入贯彻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客户服务质量标准》和《供电客户服务提供标准》,严格执行供电服务时限,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规范抄表、催费等服务行为,每月进行服务质量分析,对抄核收服务进行闭环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切实践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

4.强化基础规范管控。市公司营销部要结合县公司“大营销”体系适应性调整和“五位一体”协同机制建设,强化市公司对县公司抄核收业务的主管责任,推进电费专业管理向县公司全面延伸覆。

第四篇:浅谈供电公司抄核收管理

浅谈供电公司抄核收管理

摘要:本文讲述了在线损管理和抄核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想法。

关键词:供电公司;抄核收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income management, loss management and copy nuclear problems and ideas.Key words: power supply company;copy nuclear incom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_-2104(202_)

为加强营销抄核收管理基础工作,优化工作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进营业抄核收工作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保障公司电量、电价、电费抄、核、收工作全面正常开展,各项电价、电费政策准确执行到位,维护公司利益、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合理有效地降低公司管理线损,达到降损节能的目的。在线损管理和抄核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想法。

一、营销抄核收检查管理组织机构应健全。

1.成立公司营销抄核收检查管理领导小组,由经理任组长,分管营销副经理任副组长,各部室主任和基层供电所所长为成员的三级抄核收管理组织机构,确保营销抄核收检查管理工作组织到位。

2.领导小组下设公司营销抄核收检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营销部。由营销部主任担任组长,其他部室相关专责人员任成员。

二、各人员职责应明确。

1.组长(副组长)职责:负责对温宿供电公司抄核收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抄核收管理的文件精神。督促定期对抄核收管理进行检查考核。

2.营销部门(营销抄核收检查管理办公室)职责:营销部是温宿供电公司抄核收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对各供电所的抄核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与监督;营销部是电费电价具体执行部门,负责供电区的营业抄核收工作正确执行和组织落实电价电费政策。负责修订温宿供电公司抄核收工作标准和考核制度;负责检查、督促各供电所严格按核收工作标准开展抄核收管理工作。

4.安生部职责:负责对公司综合线损的分析管理工作,提出线损管理中的改进措施,负责对网损的管理,负责对公司关口表的计量准确性管理和各所公用变压器考核表准确性管理,负责10KV及以上线路设备侧的管理严防电量的跑冒滴漏。

5.集控中心职责:负责对公司网损的分析管理,负责对每天日供电量的汇总,负责每月关口表抄表和计量点倍率的准确性管理。提出网损管理的措施。

6.各供电所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各项电价政策,及时准确的抄算、足额回收和上缴电费;负责对直供用户和趸售用户的电费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根据上级下达的各类电价收费政策,进行组织落实,提出保障措施。杜绝抄核收营业差错。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对抄核收工作的检查。

三、抄核收检查管理的主要内容。

抄核收检查管理主要指检查营业管理中的立户定价、抄表、应收审核、实收帐务、收费、销帐、电价电费管理、电费统计分析及报表报送和电费、资料、信息管理工作。

(一)抄表工作环节

1.各供电所是否执行定期抄表制度,是否存在不按照表计抄表,有无故意“留底码”的行为;是否存在估抄、漏抄或错抄等抄表不到位的行为。

2.是否存在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凭借供电设施、计量等器具,或教唆、传授窃电技术,为他人窃电提供便利重要任务的内外勾结窃取电能的行为。

3.各供电所规范抄表卡,是否将抄表卡各参数填写规范清楚,各供电所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计量变比的行为。

4.有无其他违反用电抄表规定的行为。

5.计量工作流程是否按规范操作,是否存在无故超时限工作流程,计量装置的安装日期、存放是否正确及时输入微机,拆回计量装置回库是否及时,计量装置台帐是否完整,计量封印是否完整,计量是否正确。

(二)核算与稽查工作环节

1.各供电所电费核算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报帐员是否认真核对抄表区有无漏抄户,是否核对无误后进行电费核算,客户电量电费数据有无修改。

2.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用电结构比例和电价类别的行为.3.是否存在与被核查职工串通,或在查处违约用电、窃电工作中,损害客户或企业利益的行为。

4.对客户的投诉举报是否存在该查的不查,该处理的不处理,或在处罚行为中以权谋私和不按规定处罚的行为。有无其他违反用电核算、用电监察和反窃电规定的行为。

(三)收费工作环节

1.检查用电违约金(滞纳金)收取情况;

2.由抄表员上门收费,是否存在截留电费和挪用、贪污电费行为。

3.检查电费回收目标完成情况,是否存在收费不到位的行为,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电费流失或发生新欠电费的行为。

4.是否存在服务态度不好,故意为难客户的行为。

(四)各所抄核收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1.在自检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做到“三个清楚”

2.在对自检自查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是否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是否明确了整改方式、责任人员,完成时限;

3.业扩装表接电流程,抄表收费流程等是否执行到位。

四、抄核收检查计划。

(一)各所每月针对线损大于10%的高损台区及线损大于10%的高损线路进行抄核收检查,每月对公司及各所业扩资料及建档立户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对各所抄表卡数据与电脑收费系统数据进行电费核算检查,对检查出问题列出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二)公司营销部每月23日开始根据各类报表,组织营销抄核收检查管理小组成员针对全公司范围内抄核收工作进行初步分析,如对售电均价、高损台区及高损线路等进行初步分析。明确本月抄核收检查重点,制定抄核收检查方案,安排抄核收检查工作,并向公司营销抄核收检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

(三)公司营销抄核收检查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公司辖区内营业区抄核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每月在检查完后,2日内向公司营销抄核收检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并全公司通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抄核收线损管理工作到位。

五、抄核收检查管理考核到位,狠抓落实工作。

按照“抄核收工作流程”和《阿克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抄核收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我公司抄核收管理实际工作情况的考核细则。(详细见公司营业抄核收工作考核细则)通过考核管理,逐步达到规范抄核收工作管理的目的。

第五篇:抄核收管理办法

附件1.抄核收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规范作业行为,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根据《湖南省电力公司营销工作规程》、《湖南省电力公司抄核收工作规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营销信息化系统在抄表管理中指 “SG186”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和四方雅龙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在核算管理中仅指SG186系营销业务应用统。以下均简称为“营销系统”。

靖州电力公司暂按未使用营销系统的单位模式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供电单位(含全资子、控股及代管公司)、三大中心及有关部门。

第二章 抄表管理

第四条 抄表方式管理

1.抄表分为现场抄表和远程抄表两种方式。

2.营销系统中抄表方式的确定和变更,应在抄表例日前1个工作日报电费管理中心审批。3.未使用营销系统的供电单位,抄表方式的确定和变更,应在抄表例日前1个工作日报本单位营销部门审批。

第五条 抄表周期管理

1.对客户电能表的抄表周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用电量较大的客户、临时用电客户、租赁经营客户以及交纳电费信用等级较差的客户,应根据电费收缴风险程度,实行每月多次抄表。

2.新装客户应在归档后第一个抄表周期进行抄表。第六条 抄表例日管理

1.已上线供电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按照抄表例日确定原则编制本单位下全年抄表例日计划并报电费中心审核。电费中心在20日前报营销部审批。

2.未上线单位按照抄表例日编制的管理要求,在本12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下抄表例日计划编制、审核、审批及行文下发工作,并将已行文的抄表例日计划文件报电费中心审核及存档。

3.抄表例日确定原则

(1)每月25日以后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70%,其中,月末24时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35%。

(2)供电单位应根据营业区范围内客户数量、客户用电量和客户分布情况,按有利于电费回收的原则,确定客户抄表例日。(3)对同一台区的客户、同一供电线路的专变客户、同一户号有多个计量点的客户、存在转供关系的客户,抄表例日应安排在同一天。

4.抄表例日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如需临时变更抄表例日的需按规定进行审批,并经营销系统实时流转

(1)已使用营销系统的单位,抄表例日变更应在抄表例日前2个工作日报电费管理中心审核,电费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报市局营销部批准。

(2)未使用营销系统的供电单位,应在抄表例日前1个工作日报本单位营销部批准。

(3)抄表例日变更前,应事前告知相关客户,高压客户的抄表例日变更应与客户协商一致后方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七条 抄表段(本)管理

1.各供电单位负责抄表段(本)的编制与维护,电费管理中心负责营销系统中抄表段的管理及抄表段变更的审核。对未使用营销系统的供电单位,本单位营销部门负责抄表本的管理及抄表本变更的审核。

2.编制抄表段(本)应综合考虑客户类型、抄表周期、抄表例日、抄表方式、地理分布等因素,便于台区线损管理。

3.同一台公用变压器的客户,可分为多个抄表段(本)。4.同一条供电线路的专变客户应编排在同一个抄表段(本)或相邻的抄表段(本)。

5.采用不同抄表方式的客户不可混编在同一个抄表段(本);新装客户应及时编入抄表段(本),注销的客户应及时撤出该抄表段(本)。

6.抄表段(本)采用“四位数字编号_台区中文名称_线路中文名称” 的命名规则。如:0071_城北小区公变_城北线。

第八条 抄表卡制作与使用

1.已使用营销系统的单位,按省公司统一规定执行。未使用营销系统的单位根据市局制定的模板印制与使用。

2.应按客户用电类别选用对应类型的抄表卡。3.建卡、过卡和换卡

(1)已使用营销系统的单位,应通过营销系统打印,不得手工填写(使用四方雅龙系统的可电子格式套打)。未使用营销系统的供电单位,由各供电单位统一填写方式。

(2)对新装客户,应根据客户所在变电站、线路、台区及抄表例日编入抄表本(段),并及时建立和打印好抄表卡。

(3)对计量装臵、用电容量、电价类别等发生变化的客户,应进行抄表卡的更换,换新卡后必须将原卡保留。

(4)抄表卡应一年一换,每年完成最后一次抄表工作后,应及时打印新卡并对内容进行核对。(5)抄表卡填写发生错误时,应将错误数据(信息)用红笔划双横线删除,再用蓝(或黑)墨水笔在上方填写正确的数据(信息)。

第九条 抄表本(机)和抄表清单管理

1.应对抄表本(机)分类编号、专柜存放,并建立抄表本(机)领(借)用、归还台账(详见附件2),集中由专人保管。

2.抄表管理人员应根据抄表例日当天或提前一天发放抄表本(机),抄表员在抄表工作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归还抄表本(机)(其他情况需借用抄表本应在事情处理完毕后当日归还)。

3.抄表本(机)领(借)用、归还和发放、收回双方应当面清点,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4.抄表本(机)丢失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尽快恢复数据,同时应及时逐级向上报告,并分析原因,进行责任考核。

5.跨抄表本要转入资料档案室进行保存,保存年限为15年。

6.抄表本销毁、抄表机报废时,必须办理报批手续,严禁任何人擅自处理。

第十条 现场抄表管理

1.外出抄表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根据抄表例日领取抄表本或抄表机,准备好抄表 所需工具。

(2)核对抄表本目录,检查应抄户数,掌握新增、变更客户的情况。

(3)使用抄表机抄表的,抄表员按例日下装抄表数据并检查抄表机内应抄客户资料是否完整,电池是否充足。

2.抄表应做到:

(1)严格按抄表例日抄表。(2)不代抄、估抄。

(3)按抄表本目录抄表,以免漏抄、错抄或串抄。(4)核对客户编号、户名、地址、电能表箱位、表位、表号等信息。

(5)对电能计量装臵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①封印等外观检查。

②计量装臵是否存在烧坏、停走、反转、失压、失流等异常现象。

③分时表当前时间和日期是否正确。

(6)对专变客户抄表,要核对变压器容量、台数,对有备用变压器、多电源的客户要了解其使用及变化情况。

(7)正确抄录表计表码、最大需量、失压记录。对具备有自动冻结电量功能的电能表,还应抄录冻结电量数据。

①按电能表表码位数,全部抄录电能表表码,即非“0”数字前面的“0”应全部抄录,不得空缺。②抄录分时电能表时,应正确抄录各时段表码;对实行两部制电价,必须抄录总需量及各时段的最大需量,并按与客户约定的方式进行确认。

③两部制电价客户暂停、增容、减容、运行方式发生变化时,必须抄总需量及各时段的最大需量(尖峰、高峰和平段最大需量在电表中设臵为只巡显一个最大需量值的,可只抄录该最大需量值和低谷最大需量值)。

④按月抄录失压记录数据。不管当月是否存在失压,都必须如实抄录。

⑤在抄表本填写表码时,上下数位(如个位数、十位数、百位数)应对齐。

8)客户用电量或最大需量出现突增突减的现象,应在现场了解情况,防止错计电量和最大需量。

3.现场抄表其他工作要求:

(1)抄表员在抄表时应正确着装,抄表员现场规范应遵守湖南省电力公司《供电服务规范抄表分册》的要求。

(2)登杆或登变压器台阶抄表,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抄表,一人监护。

(3)IC卡、预购电表按照其他电能表一样进行抄表。(4)抄表时如遇下列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办理: ①电能计量装臵故障,应作好记录,并立即告知客户,如未能在规定时限处理,暂按以下情况计算表码并发行,待 电能计量装臵检定后,再按结果退补电费:

a、有总表、考核表的,当总表发生故障时,以考核表数据为依据。

b、无考核表的可根据前三次所抄见电量、去年同期电量或表计更换后正常用电的日平均电量进行计算。

C、确实无法确定电量的,经市局营销批准后,当月可暂以零电量发行,但次月必须进行追补。

②客户用电性质发生变化,先按原方式进行抄录;待实际结果认定后,再按结果退补电费。

(5)抄表时如遇下列情况,应做好记录,抄表完毕后当日填写报告单经班组长审核签字后报本单位异常管理员按规定处理。

①除季节性用电外,客户连续6个月不用电。②有表无卡、有卡无表。③电能计量装臵异常。④表计位臵安装不合适。⑤客户定比定量与现场不符。⑥客户用电性质发生变化。⑦失压记录数据发生变化。⑧其它异常情况。

(6)发现窃电或私自拆表、无表用电、铅封脱落等情况以及其它违章用电行为,应保留现场并通知用电检查人员 前来处理。

4.远程抄表管理

(1)远程抄表应严格按照省公司及怀化局对远程抄表结算实用化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2)在采用远程抄表方式三个月内,应每月到现场核对远程抄表数据,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在采用远程抄表方式三个月后,至少每三个抄表周期对远程抄表数据进行一次现场核对。对丰枯结算客户在丰枯交替月对表码进行现场核查。

(4)对连续二个月出现抄表数据为零的客户,应按规定及时进行现场核查。

(5)抄表例日无法正确抄录数据的,应及时进行现场补抄,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抄表数据录入

已使用营销系统的供电单位,抄表人员应在抄表例日当日将抄取的数据录入(或将抄表机中数据上传)到营销系统。

1.抄表数据应分户、分项进行录入。

2.在录入过程中发现抄表异常数据,要及时进行核实,对表码抄、录错误的要及时修正,其他异常情况应登记并发送异常工单传递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尖峰、高峰和平段最大需量在电表中设臵为只巡显一个最大需量值的,可只录该最大需量值和低谷最大需量值。第十二条

抄表数据审核

1.抄表数据审核的内容包括:抄录数据是否准确,电量波动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漏抄。

2.对数据审核有疑问的,应及时进行补抄或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或补抄无异常的客户应作好记录,存在异常的应提交异常报告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对电量波动率超过规定阀值的客户应进行现场核实。4.应按以下时限要求完成抄表数据审核:

(1)抄表例日在20日之前的,应在抄表数据录入营销信息系统24小时内完成审核。

未使用营销系统的供电单位,抄表例日在20日之前的次日完成抄表数据审核。

(2)抄表例日在20日及之后的,使用营销系统及未使用营销系统的供电单位都应抄表例日当日完成审核。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的,应经本供电单位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超过24小时。

第十三条 抄表数据提交

1.抄表数据审核无误后应当日提交到核算环节。2.抄表数据已录入并提交到核算环节的,不得无故退回重录,超过抄表例日退回重录的,抄表员应提出申请待电费中心审核后,由核算员在系统详细描述退单原因。

第十四条 抄表工作其他要求 1.抄表人员责任区域应实行定期轮换,同一人员对同一抄表段(本)的抄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2.抄表员应在抄表例日的前一天或当天在营销系统中创建月度正常抄表计划,并只能对自己的抄表段进行创建,不得按供电单位创建。

3.抄表员应对客户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确保现场信息与系统信息一致并及时绘制与更新抄表路线图。

4.抄表人员应按抄表例日完成抄表及抄表数据录入营销系统的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抄表例日当日完成抄表数据录入营销系统工作的,应经本供电单位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超过次日。

5.抄表人员收到核算环节发送的异常工单,应认真核实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并发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对丰枯结算客户丰枯交替月表码进行现场核查,防止发生营业差错事故及内外勾结事件。

7.各单位按本单位的现场核查制度定期开展抄表工作质量的核查工作并有记录

8.电费管理中心、各供电单位应对营抄工作任务关键点进行提醒并有记录可查,使营抄各项指标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可控。

9.各供电单位每月5日前将抄表工作质量统计表(详见 附件三)报电费管理中心,电费管理中心8日前审核汇总后报营销部。

第三章 核算管理

第十五条 电量电费计算 1.电量电费计算工作包括:

(1)计算客户抄见电量、损耗电量、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力调电费及价外代征电费。

(2)对抄表段(本)的提交质量进行监督。

(3)统计、分析、报告抄表段(本)提交质量情况。

2.电量电费计算时应做到:

(1)按时限要求完成电量电费计算工作。

①每月20日及之前提交的抄表段(本),应在抄表段(本)提交后72小时内完成电量电费计算工作。

②每月20日之后提交的抄表段(本),应在抄表段(本)提交后48小时内完成电量电费计算工作。

(2)对未及时提交的抄表段(本),应及时告知提交人,督促(采用电话或工单方式)其尽快提交,并做好记录备查,防止因漏提交造成漏算电费。

第十六条 电费计算结果审核 1.电费计算结果审核工作包括:

(1)审核客户抄见电量、需量、损耗电量、电价、电 度电费、基本电费、力调电费、价外代征电费及退补电量电费等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2)核对营销系统(未使用营销系统的单位核对抄本)中与电费结算有关的参数(用电设备容量、互感器变比、计量关系、用电类别及损耗参数等)是否与供用电合同一致。

(3)核对新装、变更用电客户电费计算相关参数是否与营销信息系统工单(未使用营销系统的单位核对纸质工单)一致。

(4)如遇电价政策调整、数据编码变更、营销系统软件升级、营销系统故障等情况,应对各类客户进行电量电费试算。

(5)统计、分析、报告电量电费审核情况。2.电费计算结果审核时应做到:

(1)按时限要求完成电费计算结果审核。

①每月20日及之前提交的抄表段(本),应在抄表段(本)提交后72小时内完成电费计算结果审核工作。

②每月20日之后提交的抄表段(本),应在抄表段(本)提交后48小时内完成电费计算结果审核工作。

(2)如遇电价政策调整、数据编码变更、营销系统(或本单位营销系统)软件升级、系统故障等情况,应对各类客户的电费计算结果按每类不少于5户进行抽查审核。

(3)对新装用电、变更用电、电能计量装臵参数变化 的专变客户,业务流程处理完毕后的首次电量电费计算,必须逐户逐项进行审核。

(4)失压数值发生变化及发现疑问的客户,必须进行逐户审核。

(5)对抽查和逐户审核的原始资料应存档备查。(6)对审核发现的电量电费差错,应逐户进行登记,说明差错原因,计算差错金额。

第四章 电费收取管理

第十七条 电费回收管理

1.建立建全电费回收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改进、创新收费方式和手段,全面实现电费回收按月结零。暂未使用营销系统的供电单位月度电费回收考核时限逐步调整为月底电费结零。

2.在现有收费方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行银行代收代扣、电话缴费、网上缴费等新型电费缴费方式,逐步降低现金缴费比例。

3.对月用电量较大的客户实行分次划拨、预交电费、装设预购电装臵及电费保函等办法,确保月末抄表后结清当月电费。

4.坐收点收费每班不得少于两人。每日应对银行进账回单、POS机交费单据、发票(收据)存根、实收交接单进行 核对,提交收费管理人员,履行签收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单款相符。

第十八条 电费资金管理

1.建立电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各种方式收取的电费资金的管理标准,确保电费资金及时回笼。

2.已使用营销系统的供电单位收取的电费资金纳入电费管理中心集中管理,实行专户储存;未使用营销系统的供电单位必须单独设立电费专用账户,实行专人管理。收取的电费资金必须全额存入电费专用账户。

3.各供电单位收取的其它电费资金(预交电费、临时接电费、高可靠性供电费等)和代收款项应存入电费资金专户,不得发生存入经费账户或公款私存现象。

4.坐收点收取的电费资金由专人负责解款工作,落实保安措施,确保解款安全。当日解款后收取的现金按财务制度存入专用保险箱,次日上午12时前解交银行。

5.对电费资金流向和电费资金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严防出现截流或挪用情况,确保电费资金安全。

第五章 电费账务及电费票据管理

第十九条 电费账务管理

1.建立电费账务管理制度,规范电费帐务处理流程,确保电费帐务工作及时、准确完成。2.应收、实收、预收电费账务数据应明细到户,确保电费账清晰、完整,维护用电客户的权益。

3、定期核对电费账务数据,确保电费明细账与总账相符,财务数据与营销数据相符。

4.每月核对电费资金专户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处理未达账。

5.及时确认电费权益,防范电费资金风险。专变、公变三相购电及有欠费的客户,每年至少核对一次电费账目。

6.电费账目核实无误,填写《电费往来对账函》,供用双方签字盖章,注明对账日前。《电费往来对账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暂未使用营销系统的单位须建立电费账务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对电费账务台帐与各类报表、银行账单、凭证等数据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电费票据管理

1.建立电费票据管理制度,规范电费票据(存根)流转各环节的管理标准,明确电费票据管理职责。

2.电费票据(普通发票和电费收据)的印制、保管、发放、回收和销毁,已使用SG186营销系统的直管县局由电费中心负责管理,未使用SG186营销系统的单位按照税务部门及本单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3.建立电费票据台帐,电费票据的印制、领用、发放及 票据(存根)的返还应履行登记和签字手续。

4.按月统计入库、领取、已用、作废、未用、丢失、损坏的电费票据数量和起讫号码。

5.严禁手工开具电费票据;严禁重复开具电费票据,严禁虚开、代开电费票据。

6.作废票据,须各联齐全,并加盖“作废”印章,不得私自销毁。

7.销毁保存年限到期和过期未使用完毕的电费票据,应有完备的申报、批准手续。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供电单位应建立本单位抄表工作质量现场核查机制,定期对本单位的抄表工作质量进行现场核查,每月现场核查户数(不含电费中心在电量电费审核中发出的异常数)为:总户数0.5万户以下的不低于总户数3%,0.5万户及以上,1万户以下的不低于总户数2%,1万户及以上2万户以下的不低于总户数1%,2万户及以上的不低于总户数0.5%;对连续三个月出现抄表数据为零情况,应抽取不少于10%的客户进行现场核实。

第二十二条 电费管理中心应建立全局抄表工作质量现场核查机制,不定期对全局已回复的异常工单进行现场核查,每月按不低于1%(其中专变客户不低于5%)的比例进 行现场核查。每季度对全局的抄表工作质量不低于1‰(其中专变客户不低于3%)的比例进行现场核查并形成闭环,如连续三个月出现抄表数据为零情况,应抽取不少于5%的客户进行现场核实。对采用远程抄表的客户,如连续2个月出现抄表数据为零度情况,应抽取不少于10%的客户进行现场核实。

第二十三条 营销稽查部不定期对全局已回复的异常工单进行现场核查,对专变客户每月按不低于1%的比例进行现场核查。每季度对全局的抄表核算工作质量不低于1‰(其中专变客户不低于1%)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形成闭环。

第二十四条

营销部、营销稽查部、电费管理中心不定期对各供电单位抄核收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督促整改落实,实现抄核收工作管理闭环。

第二十五条

营销部、营销稽查部在对全局的抄核收工作质量进行抽查时,对查出的问题(电费管理中心及相关单位都未发现的问题),按照《怀化电业局营销服务违章处罚实施规定》予以考核处理,对造成营销差错和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湖南省电力公司员工奖惩办法》(202_版)追加处罚。

第二十六条

电费管理中心每月8日前对各有关单位抄核收工作质量情况进行统计报营销部,每月10日前在全局通报。

第七章 指标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按年、月统计考核的抄核收管理工作指标: 1.实抄率

实抄率=实抄户数/应抄户数×100% 注:无电量户算实抄 2.例日执行率

例日执行率=实际按抄表例日执行总表数/应按抄表例日执行总表数)×100% 3.月末抄见电量比重

月末抄见电量比重=每月25日至月末最后一天24时的抄见电量/月售电量)×100% 4.抄表及时提交率

抄表及时提交率=及时提交的抄表总客户数/应提交的抄表总客户数×100%。

5.抄表正确率

抄表正确率=抄表正确电量/抄表总电量×100%。6.电费差错率

电费差错率=差错次数/应结算户数×100%。

错抄、错算、漏抄、漏算记为差错,一户多处差错记为多次。(差错的定义)抄表差错、核算差错。7.电费核算正确率

电费核算正确率=(核算总电费-核算错误电费)/核算总电费×100% 8.电费及时发行率

电费及时发行率=电费及时发行户数/电费应发行总户数×100% 9.电费异常工单处理率

电费异常工单处理率=实际处理的异常工单张数/实际发出的异常工单总张数×100% 10.电费回收率=100% 电费回收率=实收电费金额/应收电费金额×100% 11.客户对账及时率=100% 客户对账及时率=当月实际完成对账户数/当月计划完成对账户数×100%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XXXX抄核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怀化电业局营销部负责解释。

电费抄核收管理自查报告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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