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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
编辑:春暖花香 识别码:11-714556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5 18:31: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

(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了规范教学管理,明确教学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培养方案

第一条 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培养专门人才,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它的内容包括: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要求、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及其时间分配、教学进程和必要的说明等。

第二条 培养方案的修订应及时反映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内容。第三条 培养方案由学院根据学校总体指导思想组织制订,经院学术委员会初审、校学术委员会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培养方案应每位教师人手一册,且每届新生入学时发至新生人手一册。第五条 培养方案一经制订,应严格执行,在一个周期内不做大的变动。如特殊情况确需变动,需由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报送教务处履行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学院应周知相关师生。

二、教学大纲

第一条 教学大纲是一门课程的教学指导文件,是选编教材和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制订和执行好教学大纲,对于规范教学内容,搞好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 教学大纲需按课程分别编制。培养方案中的每门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

第三条 教学大纲应以学科的科学体系为基础,根据教学法特点及学生的认识规律,系统地按要求或章节安排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时数分配,以及根据不同课程的教学需要,规定实验、实习、作业、参考书和有关教学设备等;同时还应包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的重点、教材的选编原则和根据、教学方法的提示,教学内容中特别疑难与复杂部分的教学处理建议等。

第四条 在编制教学大纲时,应明确该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与任务,该课程的学习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的选择应为专业培养目标服务,在保持自身科学体系的同时充分考虑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法的要求,还应当注意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之间的相互联系,避免重复和脱节。第五条 编制教学大纲应当贯彻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少而精、循序渐进的原则。教学大纲应做到文字清楚、意义明确,名词术语规范及定义正确。

第六条 教学大纲由专业负责人组织课程(群)负责人及相关教师编制,由院学术委员会审核、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材

第一条 教材是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的、教师和学生据以进行教学活动的材料,是教学的主要媒体。选择优质的教材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每门课程均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由课程(群)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教师选择合适的教材,要优先选用教育部推荐的优秀教材、重点教材,经典教材 及国外优秀教材。

第三条 如没有合适的教材可自行编写教材(讲义),编写教材时要注重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制定合理的教材建设规划,组织编写高水平教材。

第四条 各门课程所编选的教材,需报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批准。

四、任课教师

第一条 大学教师担负培养人才的重任,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直接影响着教育质量。主讲教师应具备:

1、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精通本门课程的内容,能较好地讲授难点和重点,掌握课程的理论体系和本学科的发展状况,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敬业精神,能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懂得教育的基本规律,注意总结、研究教学方法;

4、能熟练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

5、讲师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

6、授课教师每学期承担的课程应不超过3门,承担周学时不超过16学时,确有需要更多承担教学任务的,应由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条 首次上岗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历过人事处组织参加的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2、跟随主讲教师参与所开课程的辅导、答疑、习题课等教学环节,经过一轮的实践锻炼;

3、按照课程的基本要求与教学大纲的规定,全面掌握所开课程的基本内容;

4、通过试讲等必要考核,证明已经能够独立胜任相应课程主讲工作。第三条 新开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对该学科领域作过较多的研究工作,发表过有关的论文或著作,并积累有相当数量的资料;

2、对新开设课程的意义、目的、要求进行过论证;

3、提出较为详细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方案;

4、由学院和专业负责人组织试讲评议后,确认达到开设新课的基本要求;

5、教师有义务承担学院分配的开设新课程的授课任务。第三条 外聘兼职教师应具备:

1、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经专业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推荐报学院审核批准;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为人师表,具备高校教师的师德风貌;

3、受聘讲授理论课程的,需系统讲授过将承担的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第四条 教师应将主要精力用于教学中,要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研究,积极进行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备课

第一条 备课是讲好课的基础和前提,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要有完整的教案。第二条 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基本要求:

1、研究和熟悉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

2、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钻研教材,全面地掌握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其结构,即该课程(或单元)的基本知识(概念)、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把握住主要思路,剖析层次,突出重点、注意难点;

3、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及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后续课程的要求,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结合学生实际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便于学生接受和掌握;

4、要适当介绍前人进行探索的经验教训,诱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思维,调动学生学习本课程的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5、要处理好基本内容和辅助内容、经典理论与新技术的关系,注意把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提高素质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三条 讲课前,对实验课、习题课、课堂讨论、上机、演示实验、电化教学等教学手段和教学环节的配合应提出要求,认真落实、做好准备。

六、课堂教学

第一条 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应由课程负责人填写《教学进度表》,交开课学院教务科保存三年。

第二条 教师应严格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如因病或参加国际会议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确需调停课的,必须履行相应手续。

第三条 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服装整洁、仪态端庄、言谈得体、举止文明。

第四条 任课教师需提前10分钟到教室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迅工具。

第五条 用汉语授课的,必须使用普通话,在授课时要做到条理清楚,概念明确,重点突出,逻辑严谨,快慢适度,板书清晰,效果良好。课堂上不讲与课程无关内容,做到教风严谨,尽职尽责。

第六条 讲究启发式教学,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七条 合理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

第八条 注意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和阅读课外参考书、参考资料的指导,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文献查阅及综合能力。

第九条 课堂上注重加强与学生的交流,课后注意搜集学生的反馈信息,改进教学工作。第十条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将学生考勤纳入到成绩考核中,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确保良好的课堂秩序,对于任何影响课堂教学的情况,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

第十一条 学院应加强对课堂教学效果的监督、考核,保证良好的教学质量。

七、辅导和答疑

第一条 辅导答疑是课程教学的必要环节,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都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第二条 配有专职辅导教师的课程,辅导教师要随班听课,并及时向主讲教师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密切配合主讲教师搞好教学工作。主讲教师也必须定期参加答疑。周学时4以上的课程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周学时4以下的课程一般每两周至少安排一次。

第三条 辅导答疑可以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也可以通过预约或利用网络、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第四条 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

第五条 教师应善于从辅导答疑过程中发现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教学。

八、批改作业

第一条 为了检查教学效果,督促学生严肃认真地学习,必须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不仅辅导教师要批改作业,主讲教师也应批改作业。

第二条 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地完成作业,按时收交。对不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不能放任自流;对潦草、马虎、画图草率不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其重做,对抄袭别人作业的学生,应进行严肃批评,并令其补做。

第三条 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要指出作业中的突出优点、独立见解和错误之处,对共性的问题应集中讲解。

第四条 作业一般都应全部批阅。对于少数作业量大的课程,可适当减少批阅量。凡减少批阅作业量的课程,应经课程(群)负责人同意,院长审核批准,但每次不得少于学生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作业成绩应作为对学生平时考核成绩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 有条件的课程,教师可利用校园网络进行网上收交和批改作业。

九、实验教学

第一条 实验课要有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课前做好充分准备,检查实验仪器和设备,以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遵守本实验时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特别是注意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第三条 指导实验应严格要求,每个实验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并写出实验报告。教师要仔细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或抄袭他人的实验报告,应退回,实验必须重做。对不严肃认真、违反操作规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不接受教育者可令其停止实验。

第四条 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努力增设设计型和综合性实验,以加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五条 对于课程附属的实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实验成绩作出评定,并记入该课程 的成绩。对于单独设立的实验课程,教师应按一门课程进行成绩考核。

第六条 学生因故经教师同意不能按时做实验,教师一般应安排时间补做。无故不做实验,该实验成绩以零分计。

第七条 教师安排实验课,应处理好实验课与理论课的衔接。

十、实习和毕业设计

第一条 学院要按照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组织制订各类实习教学大纲,明确实习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

第二条 各类实习均要根据培养方案和实习大纲制订实习教学实施计划和实习指导书(包括实习目的、内容、要求和日程),落实实习地点,选聘有经验的实习指导教师。

第三条 实习前学院要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宣布实习计划,进行组织纪律、安全与保密教育。

第四条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及实习工作总结,并将实习工作总结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 毕业设计工作规范详见《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规范》。

十一、考试和考查

第一条 培养方案中的每一门课程都应按规定进行考试或考查,目的是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的内容,评定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检查总结教学效果。

第二条 考试课程一般应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并进行适当的平时测验,期末考试由学校在学期末集中安排;考查课程根据平时测验、作业、实验、课堂讨论等情况综合评定成绩,考核应在期末集中考试前完成。

第三条 考试命题:

1、命题对学生的学习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够检查学生知识和能力的真实水平,并引导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试应由课程(群)负责人指定教师命题,教务处指定的重点课程应实行考教分离,涉及面较大的课程应进行统考,课程(群)负责人对试题的质量负责。试题要有适当的难度和区分度,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

3、命题应出两份水平相当的试卷,即A卷、B卷,其中一份作为考试卷,另一份作为补考卷。教师命题应同时给出评分标准。

4、试题由校教材中心统一印制,教师和与试题接触的人要高度重视试题的保密工作,考试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或泄露试题内容。

第四条 教师应服从工作安排,参加监考,严格执行《北京邮电大学监考教师职责》,严肃考场纪律。

第五条 阅卷:

1、统考课程实行流水作业,集中评卷。

2、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卷,如有异议,须经评卷教师集体讨论,方能改动评分标准。

3、评卷后需专人复查合格才能登分,避免评分或成绩统计错误。

第六条 期末考卷一般需保留四年。如果学生对成绩有异议,应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以书面方式向课程所在学院教务科提出查卷申请,任课教师应查阅试卷,并给予答复。

第七条 成绩评定:

1、考试课、考查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含实践环节课程。毕业设计、体育课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

2、考试课程期末总成绩应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加权取和确定,平时成绩(平时测验、作业、实验)和期中考试占30-40%,期末考试占70-60%。

3、考查课程期末总成绩应以平时测验占60%左右,实践环节和平时作业占40%左右的比例确定。

4、各门课程的班级成绩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的规律,班级平均分一般应在70-80分。要避免分数过高或过低现象。对考试不及格比例偏大的现象要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办法。

第八条 课程考试(考查)结束后一周内,教师应将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十二、附则

第一条 担任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学工作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熟悉本细则,并严格执行。

第二条

各教学单位应经常或定期对教学各环节实施情况组织检查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确保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经 年 月 日校务办公会通过,于。。。修订,自修订版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篇:湖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湖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体和基础,是提高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

第二条 教学工作人员应以育人为天职,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教学工作的好坏是衡量教师工作的主要标准。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的教学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校、学院各级教学管理人员。

第二章 培养方案和教学文件

第四条 认真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关键。各学院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编制专业人才培养的执行计划,分解教学任务,落实教学人员。

第五条 培养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对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不得随意更改。

第六条 在不改变课程体系、结构和周学时基本平衡的条件下,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本学院课程的开设学期,并报教务处批准。

第七条 各学院要遵循教学时数基本平衡的原则编排每学期的教学短计划,每周学时不得超过30学时。除实验、实习等特殊教学环节外,同门课程讲授不得4节连排,且相邻两次课程的讲授至少间隔一天。

第八条 各专业必须对列入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制订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包括:课程目标、教材、参考书目、阅读材料、教学内容、教学进度、课后答疑、课程作业、考核方式等。教学大纲由主讲教师和课程负责人制订,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平台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批。

第九条 所有课程的主讲教师授课前均应填写授课计划。授课计划包括课程教学进度、作业、测验、课堂讨论、实验等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授课计划要在授课前交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存档备查。

第十条 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均属基本教学文件,各学院均应存档。教学文件是否齐备是考核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三章 教材选用

第十一条 教材的选用原则和标准应严格按照《湖北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执行。任何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征订,更不得在课堂上强行向学生出售教材。

第十二条 教材一经选用,必须按计划执行。教师更换时,在原教材未用完之前不得另换教材,杜绝人变书变、增加学生经济负担的现象发生。教材征订和销售的主管部门应树立服务意识,及时上网公布教材信息,并确保开课前教材到位。

第四章 课堂教学

第十三条 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重点突出;不断更新授课内容,及时传递科学技术新发展的信息;语言准确精炼,板书工整、图表正确;采用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思维;随时注意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并及时在授课中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教师应认真备课,备课中既要突出三基内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抓好重点、难点,又要处理好经典理论与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技术的关系,并注意把传授知识和开发学生智能、培养能力有机结合起来。

第十五条 教师上课时均应有讲稿(含多媒体课件)和讲授提纲,并注重仪表、文明示范,使用普通话;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第十六条 任课教师必须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断改进授课方法和手段,注意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和后继课程之间的衔接。

第十七条 任课教师在执教期间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因特殊原因须请人代课或调课时,必须事先向学院申报,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才能实行,严禁擅自请人代课或调课。

第十八条 任课教师必须确保课堂教育的严肃性、科学性,杜绝庸俗、不健康的内容进入课堂;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内容的前提下,可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和学科前沿问题,拓展教学内容。

第十九条 课程教学中,主讲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学生学习的需要,安排相应的习题课和讨论课。教师讲授习题课应选择能开阔学生解题思路、加深学生理解解题方法的综合性题目,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组织开展讨论课前应拟出具有思考性、综合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讨论题发给学生,以便学生在有准备的情况下进行讨论学习。

第二十条 多媒体课件是教师用来辅助教学的工具。任课教师采用或制作的课件,要有利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学习、理解、吸收和掌握,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有利于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

第二十一条 多媒体课件的内容要科学准确、逻辑严密,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繁简应与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相适应,视觉效果良好,文字简练规范,字号适当,宜动态显示的尽量动态显示,不得仅简单地列示标题、定义、提纲或讲稿文字和简单地将板书内容放到电子屏幕上。

第二十二条 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前,教师要精心准备好与多媒体显示配合的纸质教案,在出现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时,应坚持使用粉笔板书,照常上课。

第二十三条 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时,教师应站立讲课,用教鞭指点屏幕上的内容,增强教学效果。教师不能坐在操作台前,面对电脑显示器,“照屏宣科”。对某些逻辑推导复杂的课程,应通过屏幕显示与适当板书结合讲授。

第二十四条 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任课教师使用的课件应及时在学院或学校教学资源网上发布,供学生课后学习。

第五章 作业布置与批改

第二十五条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向学生布置课外作业,理工科类课程作业要以习题练习为主,作业布置量应不低于教材章节习题量的60%;文科与管理类课程的作业要以阅读名著、分析案例、撰写课程论文、读书报告及其它研究型问题为主,每次课后教师都应给学生布置一定的作业。

第二十六条 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对作业中的错误要督促学生自行修正;对作业中的共性问题,要采取适当的机会和方式及时指正。作业批改量:自教自辅的课程作业批改量应达到50%,其余部分应以习题课的形式集中向学生解答或点评;配有辅导教师的课程作业批改量应达到100%,其中主讲教师应批改20%。

第二十七条 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作业潦草、马虎等情况应退回令其重做;对抄袭作业者,除严肃批评外,还应给予每抄袭一次作业视作缺交一次作业的处理,并加以记载。学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本课程作业总量的1/3不得允许其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该门课程以零分计,任课教师登记成绩时注明“缺交作业未考”字样。

第二十八条 作业成绩是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主讲教师和教辅人员应做好每次作业成绩登记,并妥善保管。

第六章 课外辅导答疑

第二十九条 课程主讲教师每2周至少应安排1个单元的辅导答疑时间,并提前通知学生辅导答疑的时间和地点。

第三十条 辅导答疑不仅要解答学生学习课程的疑难问题,而且要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 辅导答疑应注意因材施教。对基础较好的学生要鼓励他们钻研与本学科有关的较深广的问题,并介绍有关参考资料;对基础较薄弱的学生要循循善诱,耐心辅导,启发其掌握好基本内容。

第三十二条 在辅导答疑时间内,教师必要时应安排质疑以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和了解平时疑问较少的学生的学习情况。注意记载辅导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利于积累资料、总结经验、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第七章 课程考试与试卷保密

第三十三条 课程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根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客观地检查与评价学生对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等主要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及应用与创新能力。考试方式分为闭卷、开卷、笔试、口试等。每门课程的考试应编制A、B两套试卷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试卷的最终采用应在两套试卷中随机抽取。

第三十四条 考试试题难度恰当适中,命题措词严谨明确,图表正确、避免引起多义、歧义或误解。开卷考试的试题不应含有可以从教材或其它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同一份试卷中不出现有重复的内容;不论开卷或闭卷考试,均不得有不加任何改动直接选用近三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试题。

第三十五条 课程命题完成后,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院长或授权教研室(课程组)负责人根据命题要求审查签字。未经审查签字的试卷不得付印。凡参与命题的教师与接触试卷印刷、保管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试卷秘密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十六条 命题工作结束后,考试原始试题载体由命题负责人保管,命题过程中的草稿等文字材料,要即刻销毁;在电脑上进行命题时,应采取断网操作;对于考前所出试题的存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光盘)采取加密存储,严禁将所出试题与其它课件混存,确保试题的安全保密。

第三十七条 试卷如需试做,试做的工作应由在该学期不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4 完成,严禁请各类学生代做。

第三十八条 试卷印制的程序按学校有关保密规定进行。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到学校非指定印刷单位印制试卷。

第三十九条 课程考试安排一旦确定并上网公布后,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考试时间或考试方式。课程主考及监考教师应严格考试纪律,开考前向学生宣讲考试要求;开考后不擅自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与学生交谈或对学生进行暗示,以保证良好的考风和严肃的考纪。发现学生违纪应立即制止,并在考试后立即报学生所在学院,不得隐瞒或自行处理。

第八章 试卷评阅与成绩评定

第四十条 凡统一考试的课程,必须统一阅卷,统一登录成绩。

第四十一条 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后7日或放假后3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完成试卷评阅及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录成绩的工作,并将包括课程成绩记分册在内的课程档案报送课程所在学院。

第四十二条 课程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结束性考试成绩折算而成。平时成绩一般占课程综合成绩的30%~40%,其具体比例由开课学院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平时成绩应以各次作业、课程论文、阅读报告、测验等记录为准,教师不应以任意改动平时成绩的做法降低或提高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

第四十三条 对课程综合成绩如有异议,学生有权申请查阅试卷或平时成绩记载表,查阅程序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均不得将试卷给学生或学生家长直接查阅;如果成绩评定或登录有误,应即时予以纠正。任何人不得借查询之名擅自更改学生成绩。成绩查询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交学生所在学院。

第四十四条 开课学院收到试卷和课程成绩记分册后,应立即完成对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所登录成绩的审核工作。开课学院统一保管试卷及课程档案至学生毕业后两年。

第九章 实验教学与实习教学

第四十五条 各学院必须加强实验教学的管理,保证教学的设备、仪器正常运行。担任实验课的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对学生进行实验室规章制度的教育,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害。

第四十六条 担任实验教学的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或实验教材的要求组织 5 实验教学,开课前要拟定实验教学方案和实验教学计划,不得擅自减少实验项目、学时和内容。实验课前教师要预做准备实验,全面把握实验中可能遇到或出现的问题。

第四十七条 教师应提前一周告知学生下次所进行的实验项目,并严格要求学生认真预习实验项目、写出实验预习报告。在学生开始实验前,认真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报告,对未做预习的学生应停止其进行本次实验。

第四十八条 实验进行时,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及时解决学生在实验中所遇到的问题,了解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实验完成后,教师应督促学生写出科学规范的实验报告,并根据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和实验报告等综合评定成绩。

第四十九条 实习教学包括认识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实习(专业、教学)、毕业实习、金工和电工实习等。各学院应认真制订实习计划,落实实习单位,选派实习领队和指导教师并加以严格考核。

第五十条 实习教学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场所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既可以班为单位集中安排,也可将学生班分为若干小组分散进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实习,都应当满足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实习质量,不得放任自流。

第五十一条 实习领队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践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学院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以保证实习指导的质量。

第五十二条 学院必须提前一个学期确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应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制订实习实施计划。实习出发前,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介绍实习计划,并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实习场所。

第五十三条 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以身作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定期向实习单位的负责人汇报学生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帮助和指导,保证实习任务的完成;认真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后,认真撰写实习工作总结,并向学院负责人汇报。

第十章 毕业设计(论文)

第五十四条 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应精心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课题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协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 6 问题,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向学校推荐参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的毕业设计(论文)。

第五十五条 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选题,拟定任务书,明确主要参考资料或社会调查内容,规定应完成的资料查询、文献综述、实验数据获取等。

第五十六条 指导教师应负责指导学生做开题报告,开展调研、实验等各项工作。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中,必须按培养计划的规定保证指导答疑的学时数,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在学生答辩前,对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统计资料、实验(社会调查)报告、图纸等进行严格审查,认真填写考核评语。

第五十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各专业应成立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五十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填写工作总结报告表。所有的资料由各学院负责收回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整理归档。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规范由各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督促执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第六十条 所有违背本规范规定的行为,均属教学事故,其具体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按《湖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规范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二条 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第三篇: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校教„2006‟2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体和基础,是提高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

第二条 教学工作人员应以育人为天职,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教学工作的好坏是衡量教师工作的主要标准。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的教学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校、各院(系、部)各级教学管理人员。

第二章 培养计划和教学文件

第四条 认真执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核心。学校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编制各专业的指导性计划;各院(系)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编制本专业人才培养的长计划和短计划,分解教学任务,落实教学人员。

第五条 各专业的培养计划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对正在执行的培养计划,不得随意更改。

第六条 在不改变课程体系、结构和周学时基本平衡的条件下,各院(系)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本院(系)课程的开设学期,并报教务处批准。

第七条 各院(系)要遵循教学时数基本平衡的原则编排每学期的教学短计划,每周学时不得超过30学时。除实验、实习等特殊教学环节外,同门课程讲授不得4节连排,且相邻两次课程的讲授至少间隔一天。

第八条 各专业必须对列入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含任选课)和教学环节制订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包括:课程目标、教材、参考书目、阅读材料、教学内容、教学进度、课后答疑、课程作业、考核方式等。教学大纲由主讲教师和课程负责人制订,报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大平台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批。

第九条 所有课程的主讲教师授课前均应填写教学日历。教学日历应有课程进度、作业、测验、课堂讨论、实验等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教学日历要在授课前交教师和学生所在院(系)存档备查。

第十条 培养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均属基本教学文件,各院(系)均应存档。教学文件是否齐备是考核院(系)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三章 教材选用

第十一条 教材的质量直接体现高等学校教育和科学研究的水平。各院(系)负责人和教学工作人员应保证高水平的教材进入课堂,杜绝选用低劣教材。

第十二条 教材的选用原则和标准应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执行。选用教材的决定权属开课院(系)教学委员会。未经院(系)教学委员会批准,任何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征订,更不得在课堂上强行向学生出售教材。

第十三条 学校教材征订和销售的主管部门应规范管理,严禁征订和销售盗版教材。第十四条 教材一经选用,必须按计划执行。教师更换时,在原书未用完之前不得另换教材,杜绝人变书变、增加学生经济负担的现象发生。各相关部门应树立服务意识,及时上网公布教材信息,并确保开课前教材到位。

第四章 课堂教学

第十五条 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人员,应当服从学校和院(系)的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并按照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其职责。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改革,重视教学研究,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 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重点突出;不断更新授课内容,及时传递科学技术新发展的信息;语言准确精炼,板书工整、图表正确;采用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思维。

第十七条 教师上课时应仪表端庄、文明示范,使用普通话;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第十八条 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时均应有讲稿(含多媒体课件)和讲授提纲。

第十九条 新开课的教师必须经过该课程要求的教学辅助工作的锻炼,并通过院(系)教学委员会组织的试讲。试讲未通过者,不得承担课堂教学任务。试讲情况应有记录存档。

第二十条 教学人员在执教期间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因特殊原因须请人代课或调课时,应当事先向院(系)申报,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才能实行,严禁让没有取得大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代课。

第二十一条 多媒体课件是体现教师的教学风格、教学经验和教学艺术的一种手段,是教师精心组织教学和展示教学内容的一个方面。多媒体课件的内容要科学准确、逻辑严密,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二条 多媒体课件页面帧数要恰当,每帧所用颜色不宜过多,保证视觉效果;文字应简炼规范,字号适当。图像清晰,宜动态显示的尽量动态显示。

第二十三条 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前,教师要精心设计好讲授内容和与多媒体显示配合的教案;熟悉多媒体教室的设备、软件性质、操作方法;课前要调试设备,保证多媒体课件正常运行;在出现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时,应坚持使用粉笔板书,照常上课。

第二十四条 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时,教师应站立讲课,用教鞭指点屏幕上的内容,增强教学效果。教师不能坐在操作台前,面对电脑显示器,“照屏宣科”。对某些逻辑推导复杂的课程,应通过屏幕显示与适当板书结合讲授。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学生在课堂上集中注意力听课,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教师应允许让学生下载、拷贝本课程的多媒体课件。

第五章 作业批改

第二十六条 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要求布臵作业,并应全部批改。如系教学辅助人员批改作业,辅助人员应向主讲教师报告学生作业情况;主讲教师应随时抽查作业的批改情况。

第二十七条 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并指出作业中的优缺点。对作业潦草、马虎等情况应退回令其重做;对抄袭作业者,除严肃批评外,还应给予每抄袭一次作业视作缺交一次作业的处理,并加以记载。学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本课程作业总量的1/3不得允许其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该门课程以零分计,任课教师登记成绩时注明“缺交作业未考”字样。

第二十八条 作业成绩是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主讲教师和教辅人员应做好每次作业成绩登记,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 课程考试阅卷完毕后,教师须将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登录在“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成绩记载单(教师专用)”的相应栏目,并根据平时成绩、考试成绩所占的比例计算课程综合成绩。学生成绩记载单应及时送交学生所在院(系)归档备查。

第六章 课程考试与试卷保密

第三十条 课程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根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客观地检查与评价学生对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等主要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及应用与创新能力。考试方式分为闭卷、开卷、笔试、口试等。各门课程的考试方式由开课院(系)根据课程的特点确定;全校公共选修课程的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

第三十一条 全校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实行分类统考,教考分离。凡实行统考的课程,开课院(系)均应成立3人以上的命题小组,负责命题工作。每门课程的试题应有A、B两套试卷,试卷的最终采用应在两套试卷中随机抽取。

第三十二条 考试试题的难度应恰当适中,命题措词严谨明确,图表正确、避免引起多义、歧义或误解。开卷考试的试题不应含有可以从教材或其它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同一份试卷中不应当出现有重复的内容;不论开卷或闭卷考试,均不得有不加任何改动直接选用近3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试题。

第三十三条 课程命题完成后,院(系)负责人或授权教研室(课程组)负责人根据命题要求审查签字。未经审查签字的试卷不得付印。凡参与命题的教师与接触试卷印刷、保管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试卷秘密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十四条 命题工作结束后,考试原始试题载体由命题负责人保管,命题过程中的草稿等文字材料,要即刻销毁;在电脑上进行命题时,应采取断网操作;对于考前所出试题的存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光盘)采取加密存储,严禁将所出试题与其它课件混存,确保试题的安全保密。

第三十五条 试卷如需试做,试做的工作应由在该学期不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完成,严禁请各类学生代做。

第三十六条 试卷印制的程序按学校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各院(系)的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到学校非指定印刷单位印制试卷。

第三十七条 课程考试安排一旦确定并上网公布后,主考教师必须按考试安排履行主考职责。确系因故不能履行主考职责的教师应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院(系)批准同意后,方可请相同学科的教师代为主考。

第七章 试卷评阅与成绩评定

第三十八条 凡统一考试的课程,必须统一阅卷,统一登录成绩。

第三十九条 各阅卷单位或主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后7日内完成试卷评阅,10日内将包括平时成绩在内的课程综合成绩报送学生所在院(系),并将综合成绩登录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MIS)中。

第四十条 课程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结束性考试成绩折算而成。平时成绩一般占课程综合成绩的20%~30%,其具体比例由开课院(系)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平时成绩应以各次作业、课程论文、阅读报告、测验等记录为准,教师不应以任意改动平时成绩的做法降低或提高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

第四十一条 对课程综合成绩如有异议,学生有权申请查阅试卷或平时成绩记载表,查阅程序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均不得将试卷给学生或学生家长直接查阅;如果成绩评定或登录有误,应即时予以纠正。任何人不得借查询之名擅自更改学生成绩。成绩查询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交学生所在院(系)。

第四十二条 综合考试成绩评定完毕后,开课院(系)应统一保管试卷(最少3年)。学生所在院(系)收到成绩通知单后应立即通过MIS系统上传至学校教务处,纸质成绩单由各院(系)负责存档,学生毕业后送学校档案馆存档。

第八章 实验教学与实习教学

第四十三条 各院(系)必须加强实验教学的管理,保证教学的设备、仪器正常运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对学生进行实验室规章制度的教育,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害。

第四十四条 所有实验教学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不得擅自减少实验项目、学时和内容。指导教师应认真批阅学生的实验报告,并据实评定成绩。

第四十五条 实习教学包括认识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实习(专业、教学、临床)、毕业实习、金工和电工实习等。各院(系)应认真制订实习计划,落实实习单位,选派实习领队和指导教师并加以严格考核。

第四十六条 实习教学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场所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既可以班为单位集中安排,也可将学生班分为若干小组分散进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实习,都应当满足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实习质量,不得放任自流。

第四十七条 实习领队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践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院(系)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以保证实习指导的质量。

第四十八条 院(系)必须提前一个学期确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实习场所。

第四十九条 指导教师应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制订实习实施计划。实习出发前,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介绍实习计划,并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第五十条 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以身作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定期向实习单位的负责人汇报学生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帮助和指导,保证实习任务的完成;认真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后,认真撰写实习工作总结,并向院(系)负责人汇报。

第九章 毕业设计(论文)

第五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的综合性教学环节。除医科临床医学、护理学、法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外,其余专业的学生都要在毕业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五十二条 各院(系)相关负责人应精心布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课题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协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向学校推荐参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的毕业设计(论文)。

第五十三条 指导教师应亲自或帮助学生选题,拟定任务书,编写指导方案,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规定应完成的资料查询、文献综述、实验数据获取等。

第五十四条 指导教师应当负责指导学生做开题报告,组织调研、实验等各项工作。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中,应按培养计划的规定保证指导答疑的学时数,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在学生答辩前,对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统计资料、实验(社会调查)报告、图纸等进行严格审查,认真填写考核评语。

第五十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各专业应成立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五十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各院(系)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填写工作总结报告表。所有的资料由各院(系)负责收回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整理归档。

第十章 教学法研究

第五十七条 教学方法是教学过程中各种具体的教育教学思想、传授方法和学习方法的总体。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都应该重视教学法的研究,积极推行研究性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十八条 各院(系)、课程组和实验室都应当制订教学法研究活动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研究课题,认真做好青年教师传帮带工作。教学法研究活动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次,并应做好记录。

第十一章 教学事故

第五十九条 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由于当事人故意或过失,给学校的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或行为。所有违背本规范规定的行为均属教学事故。

第六十条 依据教学事故给学校的教学工作带来不良后果的程度和影响,分为严重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具体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按《华中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规范从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 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华中科技大学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论文封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黑体,一号,加粗,居中)

题目:(黑体,三号,加粗,居中)

姓名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班内序号

指导教师(宋体,三号,加粗)

年月

第五篇:2007年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典礼讲话

2007年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典礼讲话ZT

服务社会与功名利禄

──在2007年本科毕业生典礼上的讲话

2007-7-9

同学们,早上好:

大学毕业不同于中小学毕业,中小学毕业后还是上学,而大学毕业后是工作,是为社会服务。即使是当研究生,那也是含有服务成份的学习,更不用说助教、助研、助管的兼职工作本身确实是直接的服务。

学习是为服务做准备,是时间,精力还有学费的投入。学习过程,并没有为社会创造了什么财富,没有,一点都没有。但是,媒体日前披露,某省某地竟然出现了高考专业户,考取一次好大学,获奖金10万,这位考生于是一年一年地考,只领录取通知书,不报到,想必在当地已成了财主。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森林大了,什么鸟都有!(掌声,笑声)

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大家努力学习的一项措施,绝不要以为学习好就可以用来赚钱。在伦敦南部,有一个区叫East Doulich,撒切尔夫人的住宅就在那个区,那里有一所寄宿学校,也就是大家通常说的“贵族学校”,叫East Doulich College,有一年,校长把我的一位中国同事找去,对他说:“你儿子今年初中毕业后,请他到我们学校来念书。”“不行,我们付不起学费”。

“全免了。”

“那也不行,校服、住宿费都太贵。”

“我们全部提供。”

“校长先生,我能不能问一句,你干吗要我儿子到你学校上学?”

“给有钱人家的孩子、给全校学生做个榜样!”这位校长说出了设立奖学金的目的。这位中国留英学者的儿子也真是优秀,到伦敦才没几年,竟然《英国文学》课程也能考全年级第一,数学、物理就更甭说了。

故事的结尾,我的朋友征求了研究组里的几位英国教授、讲师的意见,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到贵族学校报到。前不久,听说孩子像你们今天一样,大学毕业,找到了一个普通的为社会服务的岗位。

为社会服务,会有所收获。什么收获?四个字;功、名、利、禄。

“功”,当权者对服务的奖赏:Lord,Sir这些功勋称号由国王授予;军功章由三军统帅颁发;劳动模范由政府评定。

“名”,服务对象对你服务的认可:学生满意的老师成为名师,观众满意的演员成为名角,受欢迎的主持人成为名嘴。

“利”,市场对服务的回报:投资可以取得红利,存款会支付利息,发明创造可以申请专利。

“禄”,单位对服务的酬劳:有一些国家的媒体会专门统计大学毕业生的薪酬高低,将大学排队。记得去年玛丽女王学院的校长艾真・斯密专门写信告诉我,泰晤士报将玛丽女王学院排在全英大学的第二名,好高兴。

中文互联网上曾经有一份统计资料,说按毕业十年后校友的年薪数将大学排队,北邮名列三甲。网上还说,民营企业里年薪最高的是唐骏,盛大总经理。国有企业年薪最高的是李刚,当时在广东移动当总经理。说来巧了,俩人都是北邮毕业。(掌声)功名利禄本来就不是坏词,任何社会、历朝历代都在鼓励人们用诚实的、高质量的服务来换取功名利禄。“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是岳飞的豪言壮语;“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这是辛弃疾一生的抱负。然而,功名利禄应当、也只能用为社会的服务来换取,不得违反社会的游戏规则。切不可贪天之功,攫为己有;切不可欺世盗名,沽名钓誉;不可利欲熏心,唯利是图;切不可滥竽充数,无功受禄。

中国人说:“三岁看大,十岁看老”,那是说人在成长过程中从一开始就应该有很好的品质基础,今天,面对着毕业生,我想讲一句“第一份工作预示职业生涯。”

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大学毕业生,会把第一份工作当作自己回报社会培育之恩的机会,十分努力地工作。一个有现代服务质量观念的大学毕业生,会把第一份工作做得尽善尽美,让服务对象十分满意。

在即将告别母校的日子里,不妨算一算,你在大学的四年里,享受过多少人的服务?课堂上的、实验室的老师自不必说,你们在这些日子里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表达了对自己最敬爱的老师的感谢之情。这里,我是说,除老师之外,把你从车站接到校园来的是谁?为你整理干净被褥的是谁?水、电、暖是谁在维护?一日三餐是谁在料理?宽带网络是谁在日夜守护?图书馆的图书期刊是谁在整理?就业招聘会是谁在组织?楼道水房是谁在打扫?还有,那些享受过花前月下的男生女生要不要特别感谢一声北邮的园丁?(笑声 掌声)

人类社会的特征就是相互服务,一个和谐的社会就是它的成员彼此提供高质量服务的社会。大仲马在他的名著《三个火枪手》里想出一句话,流传至今,我不会讲法语原文,我知道英文是“All for one,One for all”。(掌声)我在准备这篇讲稿时,用google搜索了这句话,你们猜猜多少条?37亿条!可见,这样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相互服务的概念对于现代社会的影响力有多大。

学校有一种奇怪的现象,虽属个别,但令人震惊。读大学了,读好大学了,高年级了,研究生了,快毕业了,他,有男他,也有女她,却跳楼了。人们会分析说“心理压力”、“竞争残酷”等等。依我看,缺乏为他人服务的精神,生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幻梦中,以为学习好、会考试就可以有收入、有地位,才是他们真正的思维缺陷,致命的精神创伤。他们自以为生命属于自己,可以随意残害,其实他们20多岁的生命,连同他们的高水平的知识都是别人的服务所造就的,应该是属于社会的。

每次走过小松林对面的报刊亭,看到那里越办越红火,总感到是一种欣慰,我是相信,在那个报亭口笑脸迎客的同学,收获的不仅仅是每个月几百元的津贴报酬,那里培养自己为他人服务,为社会做事的习惯,这种习惯,既是平凡的,又是崇高的。(掌声)你们明天要做的第一份工作,可能会是你终身的工作,但这种可能性很小。绝大多数的人,工作都会有变动,职位都会有升迁。

李刚的第一份工作是什么? 电话局的接线员,他之所以一次又一次变化岗位,晋升、提拔,那是因为优质的服务和自身品质的不断提高,他之所以高薪厚禄,是因为他领导的广东移动创造了日进亿元的业绩。

无独有偶,我们另一位校友张醒生,他的第一份工作也是接线员,我是当校长后才认识他的,那时他是爱立信(中国)的副总,后来他当了亚信(AsiaCom)总经理,还专门回到学校来过,现在又担任了盛禹铭集团的董事长。你们在准备离校的日子里,不妨读一读这些校友、你们的学长挂在网上的有关职业生涯的故事。

芸芸众生,茫茫人海,大家接受着这个功名利禄法则的支配。生活着、工作着,社会也因此而进步着,然而,不为功名利禄所束缚、愿意走出必然之国迈向自由之国的先驱也不乏其人。

Wintor.Serf, 因特网之父,没有为TCP/IP申请专利。

Tim.Burnels.Lee,万维网之父,没有为WWW申请专利。

有人估计,假如他们两位当年变一种做法,现在应当是世界级富豪。但是他们没有这样想,他们无偿地将知识和发明奉献给人类,换来了今天因特网全球范围的十几亿网民的应用。

葛里高利・佩雷尔曼,俄罗斯数学家,2002年把千年难题“庞加莱猜想”的解答论文往网上一挂,就若无其事地离开了公众的视野。去年8月22日,国际数学联合会决定授予他至高无上的“菲尔兹奖”,而佩雷尔曼呢?对于这些名和利却置若罔闻。田家炳,一位88岁的香港老人,20多年来,在大陆和港台,共捐助80余所大学、130所中学、40多所小学、9所专业学校、9所幼儿园、1250间乡村学校图书室。迄今为止,他已累计捐资10亿多港元用于中国的教育、医疗、交通等公益事业。而他自己在香港过着相当节俭的生活:出门坐地铁。

美国施惠基金会几星期前发布一份报告。美国2006年慈善捐助达到创纪录的2950亿美元,占GDP1.7%,算一算吧,美国的GDP是中国的5倍,美国人一年捐给教育和其它公益事业多少钱!

在我们身边,语言学院的研究生简洁,从她在本科读书的时候起,就在朝阳的一个社区义务为居民讲授英语,为奥运建设了一个英语角,累计花费时间何止200个工作日!一个月以前,在语言学院的晚会上,我观看了社区居民的英语表演,一个星期间前,我又听简洁同学自己讲的故事,好受感动。(掌声)

就在几天前,上星期四,你们的同届毕业生,计算机学院的王钊在解放军309医院无偿为一个素不相识的白血病患者捐献骨髓。这是本届毕业生的骄傲,也是本届毕业生献给母校的一面光彩夺目的服务精神的旗帜。(掌声)

只要有这种服务精神,你们的第一份工作就一定会做好,你们的职业生涯就一定会成功。

亲爱的同学们,今天是我第十次在本科生毕业典礼上讲话,感谢大家给予我这种服务的机会,也请大家原谅,有时候服务做不到十全十美。前年《同一首歌》,我和孟欣商量好,还想请孙燕姿的,我也已经和她南洋理工任教的父亲取得了联系,但此事最终没能办成。现在,请允许我用孙燕姿的一句歌词来给大家说再见:

“遇见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笑声,长时间热烈掌声)

谢谢。(长时间热烈掌声)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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