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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生问题综述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11-927346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7 22:36: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高校贫困生问题综述

高校贫困生问题综述

姓名:吴海燕

班级:政教二班

学号:090100087 摘要:本文查阅了大量贫困生方面的专著、期刊、学位论文和其他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贫困生的定义、贫困生的现状、贫困生的特点、贫困生产生的原因、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对贫困生的解决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综述和探讨。关键词:贫困生、贫困生问题、认定标准。

当前,我国积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对教育越来越关注。同时,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贫困生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由于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不到及其他因素所引起的贫困问题给发展带来一系列障碍。现在,党和各地区政府及各高等院校普遍采取了一系列解决贫困生的措施,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的政策体系。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困难状况。然而,随着高校贫困生总量的激增,贫困生资助体系在沉重的资助任务面前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盲点问题严重制约着资助效果的发挥,因此,认识并解决这些问题成为更好落实国家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关键。

1:贫困生的定义

所谓高校贫困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及其相关生活费用,或者基本生活难以达到学校所在地最低标准的学生。

2:贫困生的现状

贫困生往往性格孤僻内向,有自卑心理。进入大学后,面对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相对于其他同学,很多贫困生仍属于埋头苦学型的,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学习上,与老师、同学沟通缺乏。久而久之,贫困生难免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因此,高校的贫困生问题绝非单纯的经济问题,更会加剧经济问题乃至影响人生发展。

(1):坚强的外表与脆弱的心理时刻伴存。

(2):过强的自尊与过度的自卑感如影随形。

(3):独立的外表下掩饰的封闭内心。

(4):逃避集体活动,游走在大学的边缘。

(5):面临就业压力大。

3:贫困生的特点

目前高校贫困生呈现以下一些特点:一是贫困生比例逐年增大。二是城乡差别正在缩小。三是来自中西部地区家庭的贫困生比例较大。综合数据表明,高校来自中西部的贫困生已占了70-75%。四是由于理工就业容易,理工科专业学生中困难比例高于文科学生。五是低年级困难学生比例高于高年级。六是贫困生欠费较多。七是贫困导致贫困 生精神和心理上承受了很大压力。

4:贫困生产生的原因

1.从社会角度看, 高校贫困生问题的产生是伴随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而出现的。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以前, 实行“国家全包”教育体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 改革中收入不断增加的人希望接受高等教育。党和政府根据这一情况放宽招生政策, 招生人数由原来每年几十万增至几百万。高校招收人数急剧增加必然要求改革“国家全包”的教育体制, 实施高校招生“并轨制”, 学生的家庭不论经济状况如何都要承担子女的学习生活费。

2.从经济角度看, 东部地区经济文化很发达, 而中西部地区生产力水平低, 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 边远地区的人民有些甚至处于贫困线以下。因此, 高校招生“并轨制”对老少、边、穷地区的大学生家庭来说, 很难负担。随着下岗待业人员的增加, 其中没有技术并且身体状况又不健康的下岗人员子女在大学中也就进入贫困生的行列。改革过程中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收入差别拉大, 那些经营不善部门的职工几乎无法担负自己的子女读大学的学习生活费。

3.从家庭角度看, 经济拮据是产生高校贫困生的最根本最直接原因: 第一, 来自农村的大学生, 尤其是中西部的农村家庭收入一般比较低, 其经济来源主要靠农产品, 而农产品的市场价格较低, 且大部分是满足自己的需要, 没有多少用来交换, 无足够资金供子女上大学的费用。第二, 来自城镇的大学生, 因有些职工分流下岗, 生活很拮据, 难以支付子女读大学的费用。第三, 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的子女因经济失去依靠, 考入大学缺乏经济支柱。第四, 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幸的家庭, 经济困难不能提供孩子的学习生活费用。第五, 家庭人口多,劳力短缺, 致使家庭经济入不敷出。

5:贫困生的认定

目前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认定对象界定缺乏操作性所谓的贫困生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重庆市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贫困生认定标准:(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应该说,政策还是比较明确的。制定一个界定贫困生的“科学”标准并不难但科学的标准并不一定就是最可操作和最易操作的标准,难就难在如何用这一标准去认定“谁是谁不是”贫困生。这一政策最大的弊端在于它缺乏具体的相对客观的量化操作标准。高校学生来自大江南北,这本身就给取证工作带来难度。我国东西部贫富差距较大,各省市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对贫困的界定也就各有说法。加之每个学生在校的经济表现也各有千秋,因此,有限的资助金额给谁,不给谁,是一项艰难的工作。

认定过程存在漏洞现有的高校贫困生认定办法是:由学生本人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并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高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各省市文件,制定相应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并按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对贫困生资格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存档,为贫困生资助提供依据。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贫困生持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所在班级同学及辅导员组成评议小组,对其在校经济情况表现进行评议,认定贫困情况,再由学院进行审核。

这套认定体系看似相当完备,没有什么漏洞,但是,在中国这一人情社会里,这一套操作就有大问题了。

首先是家庭经济贫困证明。由于贫困证明需要生源地政府出具,而一旦出具此证明就有可能为申请办证人员带来一定的好处,自己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面对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里乡亲,基层办事人员一般都乐意帮忙出具这样一份证明;当有了基层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后面的盖章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其次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随意捏造极低的家庭收入情况时有发生,随着国家奖助学的发放,部分学生明白了家庭低收入就有可能获得资助,有时候,学生为了能成功办理贷款,往往也把家庭经济情况写得极低,以便取得所需。对于需要到生源地核实的家庭人员职业、经济等情况,由于高校的自身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根本无法实地走访调查,材料的真实性也就无从证实,只能依凭学生出具的材料来判断。

第三是评议小组的评议基本依据老师同学的平日观察和感觉。同学之间互相比较熟悉,能为评定贫困生带来一定积极影响,但并不是每个学生都非常熟悉自己周边的人,一个寝室的相对熟悉,跨寝室的同学就了解较少了,男女生之间接触较少,如果担任评议的是位一般同学,对其他同学的了解更少;学生的个性不同,在穿着、表现上也有较大差异,有些家境较好的同学,由于自身的勤俭节约,从外在难以看出是否贫困,而有些较贫困的同学,为了不让别人看不起自己,在外在打扮上较为大方,这给评议带来一定难度;另外,也不排除某些评议同学的小团体主义,在评议过程中支持和自己关系较好的同学,否定与自己接触不多、关系不好的同学。辅导员老师在评议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个辅导员往往负责管理两三百多学生,日常事务繁杂,不可能对每个学生的情况都知根知底,在审核时,一方面参照评议小组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根据自己的感觉判断。尤其是在大一新生的贫困认定工作中更是跟着感觉走。时间短、任务重,往往到了一学期以后才能发现判断错误。2 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建议

建立科学的认定标准,共享贫困生数据库应由国家政府部门牵头,组织社会保障、教育保障方面的专家学者,讨论和制定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贫困家庭量化指标。根据此标准,户口所在地的政府工作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数据库,由系统自动判定贫困等级:不贫困、贫困或特贫困。对此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在有效保护信息安全前提下,允许

全国共享此数据库,高校可按照规章制度申请查询数据库信息,为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好铺垫。

认定工作应提早到高中开始现有的贫困生认定工作基本集中在高校,由于高校学生来自于天南海北,无形中为认定工作带来了困难,增加了高校认定工作的成本。如果在学生中学阶段就着手建立贫困生档案,学生升入大学后,该档案和学生其他档案一起随学生调入所在高校,高校则根据学生申请,查阅其档案即可在很大程度上保证认定的准确性。

在认定工程中加大监管力度政府是贫困生认定体系的主体,同时又是具体的执行主体,因此,做好相应的监督工作非常必要。在办理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应落实工作人员问责制,最大可能地保证贫困

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高校自身也应对贫困生认定各环节加强管理和监控。从贫困生申请、评议建档、审核公示、跟踪了解、违纪查处等多个环节进行监管,杜绝主观违规,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学生随时取消资助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不断提高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完善学生信用资质评定系统诚信教育,是近年反复提及的一项教育内容。一方面,我们要让所有学生都能了解贫困生资助的程序、方法、方式和标准,使学生能积极地参与到贫困生评定与监督的行列之中,提高贫困生资助的效益与效率;另一方面通过诚信教育使那些“假贫困生”增强诚实守信的意识,从而有助于降低贫困生认定成本,提高贫困生认定效益。加强高校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让学生意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古语有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高校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树立诚实守信的校风对学校建设也极为重要。

6:贫困生问题对策思考

一、贫困生的确定。准确确定贫困生,将学校有限的资助资金真正“助”给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是高校做好贫困生工作的先决条件。国家对贫困生的界定是:学生在校的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开展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种补贴),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的。而各地区的生活水平和收入状况是差别的,有的差别还很大。因此,对贫困生的认定所依据的标准,一是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及其具体经济收入状况,二是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生活水平。要选准贫困生,就必须较为准确地掌握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单凭学生本人陈述和申请是不够的,应由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政府、机关出具较为详细的证明材料,作为学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完善助学贷款。从全球来看,学生资助政策的总的趋势是:从无偿资助向有偿资助转变,从以助学

金、奖学金为主向以学生贷款为主转变。目前,全球有60多个国家有了学生贷款,学生贷款在许多国家已成为学生资助的最主要的方式。回顾近几年来国家助学贷款的进展情况,虽经多方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总的来看,并不很理想。截至202_ 年7 月全国高校已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人数仅占申请人数的31 % ,贷款金额只占申请金额的37 %。根据江苏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202_ 年3 月初的统计,至202_ 年1 月底,全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总人数45490 人,申贷总金额26484.24 万元,已贷总金额为8023.64 万元,占申贷总金额的30.3 %;已资助19449 名在校大学生顺利就学,占申贷总人数的42.8 %。尽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取得了突性的进展,但与全省9 万多名贫困生(其中一半为特困生)的实际情况相比较,申贷人数仅为50 %左右,实际资助的人数仅为贫困生总数的20 %左右。国家助学贷款是应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举措,政府、银行、学校、学生应积极配合,努力使助学贷款成为未来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主渠道。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完善助学贷款政策,分担助学贷款中的拖欠风险,组织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加强对学生助学贷款的宏观管理和监控;银行要提高认识和责任感,同时要强化贷款回收;高校要搞好学生助学贷款的咨询服务,承担学生助学贷款资格认证的主要工作,加强对学生的信用教育;而作为贷款的最大受益方学生,则必须按借款合同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三、加大勤工助学力度。通过勤工助学形式,把对贫困生的资助从无偿变为有偿。第一,可以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意识。补、助、减都属于无偿性的资助,容易造成学生心理上的依赖感以及行动上的惰性。而勤助学可以使贫困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理解劳动的艰辛,从而更加珍惜自己的大学生活,发奋成才。第二,贫困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心理上不会有一种被施舍的感觉,可以减轻贫困生的精神压力,有利于培养贫困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第三,参与勤工助学的过程就是培养实践能力、扩大社交范围、克服自卑心理、提高综合素质的过程。因此,应鼓励贫困生参加勤工助学,把勤工助学作为高校资助贫困生的重要途径。因此,完善勤工助学机制,高校需要配套改革,改变传统的教学行政管理方式和学籍管理制度。有条件的高校可以逐步实行弹性学制,允许高校贫困生在保留学籍和学业成绩的前提下休学参加勤工助学,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勤工助学,使之充分发挥资助学生、锻炼能力、增长才干、适应社会的作用。

四、扩大贫困生获得奖学金的覆盖面。奖学金主要是用来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所占比例小,一般受奖覆盖面是30~40 % ,并且奖金额度较低。据了解,贫困生在奖学金获得者中占比例不大,约为10 %左右。事实上,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对贫困生而言并不平等。因为,贫困生大多数来自农村或经济状况不好的环境中,相对而言,他们在中小学受教育的条件较差,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困难造成的精神和心理压力也影响学习的效果,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贫困生的获奖概率。因此,奖学金条件应向贫困生倾斜或单独设立“贫困生奖学金”,以保证奖学金真正在资助贫困生方面发挥作用。

五、建立混合资助模式。“资助包”政策是由美国国会研究制订的一整套学生资助评审规则和办法,供美国教育部、各级政府、高等院校和学生以及家长参照使用,对我国贫困生资助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资助包”将助学金、贷学金等各种资助混合计算,形成一个“一揽子资助”方案,对美国联邦政府的各种资助方案都界定了具体的资助对象、资助额度、计算办法,便于执行。通过“资助包”政策,可以防止一部分学生获得大量资助

参考文献:[1] 透视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难现象 林立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2_)-19-0175-02 [2] 高校贫困生产生的原因、现状及资助对策 张鼎良 中图分类号: G 64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225409(202_)082017120 [3] 浅析高校贫困生问题及对策 田修胜 周贤君

[4] 关于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的思考 徐敬洁,钟佐彬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787(202_)01-0118-02

第二篇: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研究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李 宁(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山东济南

20014)摘要:近年来,国家对高校贫困生出台了很多政策,对贫困生的资助逐年加大投入,针对贫困生的教育资助确实减轻了贫困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但资助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在资助政策和制度、贫困生教育、资助形式等方面深入分析并提出完善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具体措施.关键词:高校

贫困生

资助政策 中图分类号:G 6 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2_)06(b)-0242-02

学 术 论 坛

1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对贫困生的认定不规范 1.1.1 “困难调查表”形式化

目前,高校衡量一名学生是否贫困,最有力的“证据”是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但这份调查表的可信度,可能要打点折扣。据了解,一些学生自己填好家庭收入状况,到乡镇有关部门盖个章很容易,然而,有些地方反倒是真正困难的学生找不到盖章的地方。而高校的相关部门不可能对每个学生的家庭背景都做深入了解,学校对于学生是否贫困的最初依据就是这张并不一定真实的证明.1.1.2 利益面前缺乏诚信

在申请贫困生资助方面,贫困生群体存在缺乏诚信、隐瞒实际情况,影响了资助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公平性。不少学生为了申请贫困生资格,在填写家庭收人时尽量少报,或者故意夸大家庭困难程度, 而 生 源 地 政 府 开 具 的 家 庭 收 人 情 况“贫困证明”水分很大,导致学校难以了解学生真正的经济状况.1.1.3 民主评议看“人气”

随着贫困生资助覆盖面积的加大,不管一个班级有没有贫困生,它都会拥有几个“贫困生名额”,班里除了公认的困难学生,剩下的那些学生如何界定可能就会仅仅凭评议小组的印象或是“人气”来决定了,平时人缘好的自然上了“贫困榜”。于是,有些学生或宿舍为了小团体的利益,会全面发动人际资源,在班级民主评议中发挥作用,以获得贫困资助,然而一些性格比 较内向的贫困生往往会被忽视。用这种看似公平的形式所得到的结果却不容乐观。1.2 贫困生资助体系不健全, 政策难以落实 1.2.1 助学贷款政策不健全,贫困生难得实惠

虽然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开展助学贷款业务,但一些地区和银行、地方政府执行不力,贷款规模有限,助学贷款远未成为解决贫困生学费的主渠道;在开办助学贷款业务中,个别地区、个别银行还存在着各种不尽人意的问题:一是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难,贷款手续繁杂等障碍重重;二是条件苛刻,往往导致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不成功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各地财政、教育、金融机构等部门,对开展助学贷款重视不足,部门间缺乏协调统一;四是基层教育部门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效率低下,致使个别困难学生没有全面了解国家政策,不知道如何解决上大学所面临的经济方面的困难。

1.2.2 相关法规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不 够

在过去多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践中,尽管中央领导非常重视,政府成立了各级贷款管理中心和协调小组,有关部门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制度,但仍出现了银行自己随意停办和不执行合同情况的发生。现在出现的一些问题,如贫困生认定标准,办理贷款相关手续,贷款本金的还款机制,个人信用体系、制度保障都缺少强有力的法律约束。这些问题不彻底解决,就会继续阻碍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开展。在实际过程中,个别政府、个别学校、个别人由于对国家教育政策缺乏高度的认同感、对国家教育政策的内容缺乏全面系统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难免在落实国家教育政策上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1.3 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仍需加强

在“高校贫困生”群体中,他们由于经济压力较大引起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心理上所承受的压力也要比其他学生大得多,因此,相对更容易出现心理问题。一部分贫困生在缺乏基本的学习、生活条件和身心严重受损的情况下,学业上感到困难和吃力,他们或者因四处奔波打工学习时间不能保障,或者因身心压力和生活困顿而不能集中精神学习,由此学业受损而影响其长远发展,从而成为高校中的“多困生”;还有一部分贫困生因家庭经济的过度拮据、生活的困苦无助以及心理上的焦虑抑郁,而对未来迷茫悲观,感到前途无望,由此进一步引发了他们对社会及当前改革的态度看法等问题。而且,一些长期在贫困状态下求学的学生,与那些家庭比较富裕的学生相比,他们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有所不同,往往存在着不可判知的心理空间。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具体措施 2.1 规范资助制度, 确保政策有效执行

首先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资助工作的程序是做好学校资助工作的前提保证。为此,高校应针对本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制定系列资助管理办法,明确申请资助的相关程序,规定资助的评定标准,力求用完善的规章制度保证资助工作在规范、健康、有序的条件下顺利开展,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突出经济困难问题这个实际问题,加大资助力度,有效缓解贫困生的经济压力,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实现。

其次,妥善处理新旧政策和制度对资助工作带来的不便。原来各高校均有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种资助制度,各高校也都建立了相关的贫困生认证办法。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新的政策和制度,对高校贫困生资助有了统一的政策标准。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可以针对新的资助体系,加快统一管理的力度,出台一些普适的办法,明确高校在操作时哪些问题应该做,哪些问题不能做;要求高校尽快制定、修改和完善现有各项制度,避免政策执行前后矛盾,保证国家的惠民、惠生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出现偏差。

第三,建立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贫困生认定审批、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动态贫困生档案制度等,严格按照资助政策公开、资助对象公示、资助程序透明的要求,加大监督力度,保证贫困生收益。力争使进入贫困生档案的每一位学生都是确确实实的贫困生,也要使贫困生档案包括所有的贫困生。2.2 加强心理教育, 使贫困生树立诚信和报恩的意识

加强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受资助学生的良好品德,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高校教育工作应充分认识到健康的心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才、成人的重要性,通过“精神扶贫”引导学生正确客观对待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面对生活,从心理上克服经济贫困带来的不良影响。使大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教育学生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立自 立自强意识和感恩意识。

要联系贫困生的实际问题,结合家庭困难现状,根据他们的心理特点,分析贫困生心理普遍存在的问题。利用心理干预、心理辅导等方法引导贫困生形成健康的心理和完善的人格,通过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讲座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给予引导、帮助,及时化解不良情绪,培养其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从资助育人的角度来看,还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并引导他们将这种意识升华为关爱社会、报效祖国的高尚情操。我们还应在培养和增强学生诚实守信和知恩图报意识的基础上,引导他们走出心理阴影,激励他们自立自强、发奋学习,激发这一群体奋发向上的精神,不断优化校风学风;高校应围绕提升受助学生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通过演讲、征文、辩论、主题班会等形式在贫困学生中广泛开展爱国、爱校、诚信、感恩、艰苦奋斗等思想道德教育,引导贫困生正确对待国家和社会的关爱,增强受助贫困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受资助学生通过自觉参加公益性活动,用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的关爱。

2.3 鼓励社会团体、个人参与贫困生的资助

社会捐赠是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从目前来看,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无论是从奖助金额上来看,还是从奖助范围和数量上来看都是很少的。因此,高校应积极主动地与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取得联系,搭建好高校与社会互利联动的平台。第一,校企联合。高校充分利用其人才资源优势,把若干企业作为其学生社会实践或专业实习的基地,为它们的发展提供某种智力和劳力支持,而企业则为高校提供相应的经费用于贫困生资助。其次,采取“订单”式培养模式。高校按照企业对人才规格和数量的需求进行定向培养,企业则为高校提供一定经费用于被定向培养的贫困学生。第三,高校还可以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在对企业进行文化调查的基础上,帮助其进行企业文化创新的策划,甚至可以通过直接参与来繁荣和发展企业文化,为企业的广大职工注入精神力量,从而赢得企业的经费支持。总之,建立一个以国家为主体,企业团体和个人共同参与的新的资助工作机制,以进一步完善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制度。

2.4 积极拓展勤工助学途径

2.4.1 不断完善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

勤工助学工作不仅要达到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目的,更要实现全方位育人的要求。资助不应当是简单的经济援助,学校应注重引导、支持学生通过自力更生、自我救助,解决自身的经济困难;在资助工作中应始终把有利于培养素质全面的人才放在第一位,破除学生“等、靠、要”的思想,鼓励学生勤工助学,自食其力;高校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仁人志士的关心和支持,为家庭困难学生积极拓展助学渠道。其中,建立高校与企业的长期合作机制,是一个良好的发展形式,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争取让学生进入能充分发挥专业特长、锻炼学生的知识型、技能型岗位,把人才培养、就业服务与助困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学生、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多赢。2.4.2 支持创办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心等社团组织

建立以开展大学生自主创业为实践载体的社会实践社团组织,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自主创业等实践活动。大学生自主创业已摸索实践了一个很长时期,还进行了全国大学生自主创业比赛,自主创业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实践模式也丰富多彩。在校学生能够结合自身专业,结合社会需求,将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和创新的思维理念注入到自主创业中,使更多的贫困生不仅经济上得到收益而且能力上得到锻炼,也为毕业后个人独立生存和发展积累了宝贵的财富。参考文献

[1] 姜旭萍,李四芬.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的若干问题的思考[J].孝感学院学报,202_ 年 9 月.[2] 王雷.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探索[J].科技信息,202_ 年第 22 期.[3] 李雪峰,鲍玉仓,王栋.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J].202_ 年 12月.[4] 张健.新形势下高校学生资助与培养教育探析[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_ 年 3 月.[5] 张蕊.高校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科技信息,202_ 年第 15 期.[6] 王建斌.高校贫困生调查及解困途径[J].经济与社会发展,202_ 年第 2 期.

第三篇:关于高校贫困生问题及对策的调查报告

关于我校贫困生问题及对策的调查报告

随着各地高校的扩招政策,高校贫困生问题所面临的新挑战愈演愈烈。所以,高校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才能更好地解决贫困生问题。

通过对比其它高校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的贫困生状况,我校的贫困生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我认为,一方面是于我校所处的地理环境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我校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有关。据我的调查和了解,我校大部分同学来自农村,而这其中有不少同学是贫困生。他们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家庭支付能力较差,平时生活很难维持;平日缺衣少穿的现象严重;拖欠学费情况严重,贫困家庭的经济收入不能偿付昂贵的学费。

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家庭背景等比较尖锐的问题,所以我没有做调查问卷。只是根据对身边贫困生及对我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了解来写这篇论文。

一、我校解决贫困生问题的方法及存在问题

1、贫困生建档

我校的贫困生建档分为三个等级:A档、B档和C档。学期初,每个班级将会分得有限个不同等级的名额。根据建档等级的不同,贫困生每个学期得到的补助也从3000元、202_元到1000元不等。

但是,同学们普遍反映,我校贫困生多、问题严重。而且,贫困生的问题也因专业的不同存在差异:矿业、建筑等工科类的专业贫困生问题严重,艺术、体育等专业的问题相对较轻。而且,我国对贫困生确认的标准是:凡是学生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平均生活线的都算困难学生。但仅凭学生家庭所在地或家长单位所开的证明作为认定的唯一依据,是不够的。所以,造成了有的班级的贫困生因名额所限得不到申请,而有些班级的贫困生却“徒有虚名”。

但是,贫困生的认定机制应包括:个人申请与诚信承诺、所在地的证明、公示与学生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跟踪调查与逐年调整、追究责任等。它应该是动态的,全方位的。

2、勤工助学

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为同学们提供各种各样的勤工助学岗位。比如:图书管理员、校内通管理员等等。在校本科生可以通过教务系统通过网上报名进行申请。但是,这些岗位不仅仅是为贫困生而准备的,全校同学都可以通过个人教学系统进行申请,只是贫困生有更多的机会而已。

但是,勤工助学的岗位十分有限,竞争比较激烈,各校普遍反映勤工助学岗位供不应求,勤工助学基金不能有效使用,所以不少同学争取不到工作。而且,今年我身边就有两位同学“失业”。美国政府和学校都对勤工助学给予很大的支持,政府提供了一笔很大的经费来鼓励学生勤工助学,这些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3、申请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为:准备国家助学申请资料、领取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学校审核盖章后交送银行、经银行审批盖章后公示合格名单、银行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国家发放助学贷款、毕业时办理还款确认等手续、借款人按计划还清贷款。

但同学们在毕业后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如果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这对贷款的同学来说也很有压力。

4、申请“绿色通道”

近年来,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绿色通道的最终提供者还是国家和学校,因为现在绿色通道的贷款都是不收取利息的,因为国家和学校已经为我们向银行支付了利息。所以,绿色通道确实

是一种不错的方式来保证大学生的入学率。

5、奖学金制度

我校为在校同学提供的奖学金发放也很多,从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到院级优秀学生会202_元不等。所以不少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以通过申请奖学金来缓解自己的生活压力。

但是,在不少资料中都提到奖学金不属于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的性质是奖励或鼓励,不是济困。奖学金的标准不是根据贫困程度制定的,对每个受益者都是公平的。教育部教育信息中心1999年对100所高校5000名高校贫困生进行受资助情况调查分析表明,高校贫困生获得奖学金的比例低于普通学生获得奖学金的比例,奖学金获奖学生与贫困生吻合概率不高。

二、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对策

1、建立贫困生在校期间学费、生活费来源的基本保障制度

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只要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高校贫困生都能通过有偿信用借贷方式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来源;那么贫困生就能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发展存储潜能量。

2、设立“绿色通道”,建立学费缓交制度和减免制度

建立贫困学生“绿色通道”, 确保贫困学生按时入学,对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力缴纳学杂费的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进行摸底调查,确定贫困生身份,再根据不同情况让贫困学生签订缓交学费协议书或实施学费减免政策。高校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方针,充分体现社会、学校对贫困生的关心与爱护。

3、设立贫困生奖学金制度

在普通奖学金方面从政策上向贫困生倾斜,提高贫困生的获奖比例。坚持“以学养学”的思想,不断激励贫困生刻苦学习。奖学金主要是用来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所占比例小,一般受奖覆盖面是30~40%,并且奖金额度较低。据了解,贫困生在奖学金获得者中占比例不大,约为10%左右。事实上,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对贫困生而言并不平等。因为,贫困生大多数来自农村或经济状况不好的环境中,相对而言,们在中小学受教育的条件较差,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困难造成的精神和心理压力也影响学习的效果,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贫困生的获奖概率。因此,奖学金条件应向贫困生倾斜或单独设立“贫困生奖学金”,以保证奖学金真正在资助贫困生方面发挥作用。

4、完善勤工助学制度,规范管理

在注意做好经济资助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对贫困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指导和支持,是高校扶贫济困的另一具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引导和帮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高校在学生处设立勤工助学指导中心,逐步完善勤工助学管理制度,加强对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和协调。在校内充分挖掘潜力,广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内建立了校园绿化、图书馆助理、学生工作助理、校园门卫管理、宿舍管理、校园秩序巡查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一部分特困学生走出了困境加大勤工助学力度,通过勤工助学形式,把对贫困生的资助从无偿变为有偿。

5、积极筹措各项资金,坚持做好经常性的贫困生补助工作

为了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有关部门下拨专项经费予以帮助。但是,面对如此庞大的贫困生队伍,来自各方面的扶助资金就显得“粥少僧多”了。为此各高校及有关部门应主动采取办法,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动员全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种力量为困难学生提供帮助。在年底入冬之前为贫困学生发放春冬季困难补助,补助面为15%—20%,金额从100—300元不等,有效地缓解了这些困难学生生活上遇到的难题。我们还为全校的孤儿设立了特别助学金,以帮助父母双亡的学生度过生活难关。积极吸收校内外单位、个人捐款;校团委还应在全校团员与团干部中发起“阳光工程”,用全校团员和团干部的捐款资助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同学,使贫困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对学生突发急病、家庭突遭不幸等情况下发生临时困难的,应根据情况随时研究,设立补助金。

高校的扩招必定使得贫困生问题越来越突出,这已引起了各大高校的高度重视,但这些努力是远远不够。从政府到学校,不仅要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更要建立健全的贫困生资助体制,帮助每一位有理想、有抱负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篇:六大措施解决高校贫困生经济困难问题

西安文理学院《形势与政策》电子教案

国务院:六大措施解决高校贫困生经济困难问题

主讲教师:唐玲

今年5月13号,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2_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6月,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又连续下发了8个配套实施办法。政策颁布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都在按照国务院13号文件和全国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会议的要求,在积极地开展工作。国家新的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产生。

一、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等,取得了良好成效。

但是,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偏窄、资助标准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将从制度上更好地促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为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提供保障,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中央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决策。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鼓励优秀学生;既增加财政投入,又注重多种渠道助学;既扩大资助面,又提高资助强度;既增加教育投入,又注重改善教育结构。落实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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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体系,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

国家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我国高等教育将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制度。从202_年起,中央政府每年拨出2亿元设立国家奖学金,定额发放给4.5万名学生。奖金将按两个等级发放,其中1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5万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202_年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国家奖学金分两类:

1、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一年的学习,品学兼优的可以在二年级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学校评审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面从0.3%扩大到3%,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2、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高校二年级以上的本专科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经过学校评审,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制度。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基本生活费问题,这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吃饭基本可以不用发愁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从过去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增加到2000元。每年资助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面相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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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过去的7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此前各家银行停办助学贷款的最直接原因,是第一批享受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进入事前约定的还款期后,有部分学生出现了拖欠不还,甚至恶意逃贷的情况。据媒体披露,出现此类现象的比例,大约占享受助学贷款学生总数的20%至30%左右。银行据此以防范风险为由,自202_年新学年起,基本上停止了助学贷款的办理。

今年秋季,新的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开始在全国普通高校全面实施。较之原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新规定新在何处?

1、延长还款年限:4年内还清改为6年内还清

新规定延长了学生贷款的还款年限:改变目前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本金、4年内还清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做法。

另外,如果借款学生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

2、贴息方式有变化: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的财政贴息方式有变化,改变目前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助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当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若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办银行应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要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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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办银行的确定采用新方式: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改为招标

经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原来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办理,以后将改为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办银行。目前,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招标工作已顺利完成。

4、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一半

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按隶属关系,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具体比例在招投标时确定。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每所普通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各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财政部门每年将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安排预算;各普通高校承担的资金,按照普通高校隶属关系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在每年向普通高校返还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学费收入时,由财政部门直接拨给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确认经办银行贷款实际发放额后,将风险补偿资金统一支付给经办银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财政承担部分,按高校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每所普通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违约率高的学校多承担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这样可以形成正向激励机制。财政和普通高校的责任加重,将更积极地帮助银行降低贷款风险。

根据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各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财政部门每年将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安排预算;各普通高校承担的资金,按照普通高校隶属关系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在每年向普通高校返还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学费收入时,由财政部门直接拨给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确认经办银行贷款实际发放额后,将风险补偿资金统一支付给经办银行。

5、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在享受政策优惠的同时,借款学生将受到更严格的还款约束

对普通高校实行借款总额包干办法。普通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20%的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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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以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对借款学生的信息管理,对借款学生的基本信息、贷款和还款情况等及时进行记录,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贷后跟踪管理,接受经办银行对借款学生有关信息的查询;并将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借款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在享受政策优惠的同时,借款学生将受到更为严格的还款约束: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按隶属关系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经办银行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借款学生毕业时,学校应在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并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积极配合经办银行催收贷款,负责在1年内向经办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学生没有就业的,提供其家庭的有效联系地址。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做出调整。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有两条,一是还款期限从4年延长为6年,二是为降低银行风险,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则由政府财政和各大学各担一半。有了这样的调整之后,预计已经被各银行停止了近一年的助学贷款业务,应该可以恢复。

(四)从202_年起,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新招收的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

(五)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教育部还对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的酬金最低标准做出了规定。一个小时不低于8块钱,一个星期不要超过40个小时。)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目前,几乎所有高校都有专门负责勤工助学活动机构。学生在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之余,可以申请并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参加校内外的勤工助学活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用于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六)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多渠道筹集教育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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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全部落实到位,每年国家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全国每年将有大约400万大学生和1600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各种形式的资助。全国平均每100名大学生中就有20多人可以获得资助,90%的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能获得国家资助。

第五篇:浅谈高校贫困生的认定

浅谈高校贫困生的认定

摘要:近年来,国家加大对贫困生的扶住力度。但是,在贫困生的认定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影响了贫困生资助的效果。因此,找出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改进,能更好的做好贫困生的帮扶工作。

关键词:贫困生 认定 民主评议 责任追究

所谓高校贫困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就学期间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较困难的学生。“据教育部调查统计:目前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5%-30%,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所占的比例为8%-15%”[1]。由此可见,高校贫困生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全社会都必须高度重视。这也符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

202_年5月13号,国务院下发了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八个文件提出要在全国逐步建立全新的高校贫困生资助。随着新的资助政策逐步落实到位,202_年全央财政将拿出308亿元用于大学生的资助,随着家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初步估算,每年全国大约400万大学生和1600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各种形式的资助。国家和学校采取各种措施帮助贫困大学生,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无异于雪中送炭。但是,在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具体评定贫困生时遇到的几个问题

1、“贫困生”不贫困

对贫困生进行资格认证,是判断贫困生的关健。但是迄今为止,我国现行的资助体制对贫困生的具体内涵和判断标准缺乏一个统一的界定。校方判断学生是否贫困主要依据学生出示的家庭情况证明,这种认定标准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的确很难完全了解学生家庭的真实情况。不少家庭并不贫困的学生能轻易地从民政部门开到贫困证明。

作者简介:阎文静,女,汉族,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学历:硕研。吉孟卓,男,汉族,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学历:本科。张晓波,女,汉族,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学历:硕研。

2、真正的贫困生不愿声张

对于家庭确实困难的同学,有许多人却选择了默默退出。绝大多数贫困生有比其他同学更强的自尊心,这些同学更敏感。这些同学由于自卑心理,往往拒绝接受别人的帮助,更不愿让班级里其他同学知道自己贫困。

3、贫困家庭无力开三级证明

还有一些同学,由于父母是残疾人,没有能力去开三级证明,或者有些同学虽然家庭贫困,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却开不来三级证明,所以这些同学享受不到国家的帮扶政策。只能望“扶”兴叹。

二、对贫困生认定的若干意见

1、建立贫困档案。

对申请建立贫困档案的学生,要仔细核对学生的申请和三级证明。虽然家庭情况证明对某些人来说能够轻易开来,但是仔细核对,该证明还是有一定的真实性,比如:父母离异或者单亲家庭,这样的证明一般是真实的。申请建立贫困档案的学生,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家庭收入低,经济基础差的学生;(2)父母双亡或离异,经济失去依靠的学生;(3)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的学生;(4)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遭遇自然灾害,收入严重下降,本人患病,面临长期或短期经济困难的学生;(5)父母下岗,家庭经济来源减少或中断的学生;(6)家庭人口多,兄弟姐妹多人上大学的学生。

2、要坚持谁申请谁举证的原则

要求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向学校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例如出具家庭户口簿、生病住院的病历及费用收据、家庭成员下岗证以及低保证明、家庭成员就读其他非义务教育学历学校的证明等材料[2]。

3、民主评议

以班级为单位集中讨论,集体决策。由申请建立贫困档案的学生陈述本人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和日常消费的实际情况,全体同学对申请建档学生家庭经济日常消费情况进行评议,在不少于全班 80%同学的参加,就是否同意对申请建档学生予以建档及相应档次进行票。根据投票情况,以参加评议学生三分之二以上投

票示同意作为必要条件,确定贫困生的范围和档次。申请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申诉。贫困学生建档推名单及相应档次确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向学校提供各种证明家庭贫困的材料,学生必须签订诚信档案,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如果今后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除了追究学生本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出具证明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保证贫困材料的真实性。这样可以对部分弄虚作假的同学起到约束作用。

5、动态资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贫困生档案应该是动态的,要对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对已经建立的档案的,定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适度调整,并且通过班级民主评议决定。同时,贫困线的划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3]。使高校有限的扶贫助困基金及时地流向最需要的学生,及时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贫困生手中,促进贫困生的身心成长,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总之,贫困生的认定应该把握主要原则:学校自身认定为主,生源地证明为辅,发动学生的民主积极性,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做贫困生认定工作,必须有为学生热情服务的心,对学生负责,掌握第一手真实详情,发动学生积极参与,保护学生的隐私,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把握全局,关注强自尊心的家庭“特别”学生,以高度的责任心去精心处理贫困生认定工作,从而将资助金用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保证国家帮贫助学政策的顺利实施,创建和谐的班级,和谐的校园。

参考文献:

[1] 张剑峰,罗浪 高校贫困生的界定.江西教育科研!202_年第5期

[2] 王晓三 薛 深.高校民主评议贫困生制度评析[J] 法制与社会.202_,02,554.[3] 张剑峰,罗浪,赵燕 高校贫困生的界定 江西教育科研[J]202_,05,39-41.阎文静,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电话:***.邮编:050026.邮箱:annieyan19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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