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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11-764343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3 07:42: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了《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日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在第七学期至第八学期,毕业论文(设计)须按选题、开题报告、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结题验收、评阅、答辩、综合评分和总结推优等程序进行。

1.选题:选题的基本原则:一是符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展学生所学知识;二是尽量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生产和科学研究实际;三是尽量体现实用性和先进性,能够结合教师教学科研,重视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四是尽可能结合我校学生特点及学生择业、就业的实际情况,突出我校的人才培养特色和就业区域性特征,选题切勿过空过大;五是选题要不断更新,各专业每年的题目更新率应大于50%,必须做到“一人一题”,若确是同一题目而切入角度不同,需使用副标题予以区别。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应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全体教师讨论并审议,确定该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目录,选题目录必须结合学生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实际选题,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题。选题工作在第七学期期末前完成。

2.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是学生在选定题目以后,通过认真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明确该选题的研究现状,确定研究方向与内容、理清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方案和日程的过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阶段。开题报告在第八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

3.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拟定的写作方案和日程安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指导教师须保证对学生的指导时间,原则上指导次数不少于3次,及时、系统地指导学生进行论文写作和设计,认真做好指导过程记录,应着重指导、督促学生完成任务,着重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学生应自觉锻炼和培养独立工作能力,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的沟通。

4.结题验收:毕业论文(设计)的结题是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由指导教师进行审阅的检查验收环节。在毕业论文(设计)结题时,指导教师须认真细致地检查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及全部文档资料,并综合学生的学习态度、专业技术能力和论文(设计)的水平如实给出评语和成绩。凡未经指导教师结题验收、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学生,其毕业论文(设计)不能送交评阅教师评阅,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评阅: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的目的是为了客观评价学生完成的论文(设计)的水平和质量,客观审核学生是否达到该教学环节的教学要求。并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提出是否提交答辩的意见。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安排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1周内进行,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应指定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将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送交评阅教师评阅。评阅教师任职资格与指导教师相同,但同一篇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不能相同。评阅教师至少应在答辩开始前3天将评阅后的论文(设计)资料全部交还学生,以便学生准备答辩。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后,评阅教师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给出评语和成绩,然后向答辩小组提出是否同意其进行答辩的建议。凡评阅成绩不合格的论文(设计)不能提交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6.答辩: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目的是综合检验学生在校期间对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检查学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综合衡量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尽可能防止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抄袭和弄虚作假;我校毕业论文(设计)采取全员答辩,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旁听;各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相应的答辩小组组织。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当年各专业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情况分专业组织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组长主持答辩,答辩小组秘书负责进行答辩记录和成绩统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须根据教务处对毕业班教学时间的统一安排提前做好答辩时间、场地、人员和学生答辩顺序等的安排,至少提前2天通知到参加答辩的学生,并将有关安排报教务处,以便抽查。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按学生自述、教师提问、学生应答、教师对其论文(设计)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和评分的程序逐项进行。每个学生自述控制在8分钟以内,教师提问、学生应答控制在10 分钟以内,答辩小组评议、评分控制在 5 分钟以内。

学生在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的自述应主要包括:论文(设计)的主要特点,论文(设计)的要点、主要论据、论点的分析,关键数据计算选择的主要依据与结论、主要参考文献等。

学生答辩完毕,答辩小组须按无记名给分投票、再取算术平均值的方式给出该学生的答辩成绩及评语。

对答辩成绩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须按照答辩小组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与完善,并在该年度9月申请二次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二次答辩,或者二次答辩不合格者,毕业论文(设计)视为不及格处理。

7.综合评分: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评分在本专业全体答辩学生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生论文(设计)的总评成绩和综合评语通过综合评分确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须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附件2)认真审核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和评语,若三者评分差距较大,指导小组有权根据成绩评定标准和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实际工作量大小、质量高低和实际价值对各项评分进行调整。各项评分的调整理由和过程应形成文字材料,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备查。

严格把握成绩评定标准,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应成正态分布。合理控制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的成绩比例,其中优秀者5-10%,优良率不超过50%,原则上应有不及格者。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综合评分、成绩评定表的填写、审核手续的完善和成绩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等工作必须在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以便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和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8.工作总结与评优推荐: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之后,学院应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两方面的总结工作,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完整收集和归档各种资料,完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提交相关报表和工作总结。

9.特殊类别专业的指导意见

美术学院、服装学院、外国语学院结合专业特点,自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工作实施办法与操作细则,办法应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同时须以学院公文的形式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办法同时废止。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2.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

7.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文件归档、工作总结和质量评估工作。

三、教研室是直接组织与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层单位。其工作职责如下:

1.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成员3—5人; 2.确定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

3.进行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的任职资格审查;

4.组织进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审查;

5.督促指导教师的工作,把握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

6.协助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7.做好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材料归档工作,认真进行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自评工作,并向所在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等。

四、指导教师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关键。

1.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学术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初级职称的人员不能单独担任指导教师,但可协助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

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10人以内。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学生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中的学习、遵守纪律、政治思想等方面的情况全面负责。其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提出参考选题目录; 2.指导学生拟定调研提纲和工作进度计划,指导学生收集参考资料和选定调查内容,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3.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遵守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的精神,培养学生养成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教育学生增强事业心。严格请假制度,不得对学生放任自流。要注意言传身教,培养学生养成严谨务实、求真的学术精神。

4.分阶段、有计划地向学生介绍一些有启发性、创造性的研究或设计思想,引导学生少走弯路,创造性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5.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采取有效方式经常检查、督促学生按工作进度完成任务。

6.检查验收所指导的学生完成论文(设计)任务的情况,审阅学生的论文(设计),综合学生的学习态度、专业技术能力和成果水平实事求是地给出评语和成绩,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7.参加答辩工作,应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介绍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和学生遵守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协助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评阅教师

学院应指定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具备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教师,其工作职责如下:

1.按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规范化要求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文档资料等进行形式审查。

2.客观评阅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译文、文献综述等的水平和质量,并就评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详细记录,评阅过的文档资料应留下评阅的痕迹。

3.根据被评阅学生所承担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难度、完成任务的工作量大小、成果的质量和水平高低给出评阅教师的成绩,写出确切的评语。

4.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评定、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人选等工作。

5.协助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公正和公平,同一篇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教师和指导教师的人选不得重复。

六、答辩小组

学院应根据当年各专业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情况分专业组织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应设组长1名,答辩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专业教研室主任或该专业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此外专设答辩小组秘书1名(可请学生担任)。每个答辩小组的成员(不含组长与秘书)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1人(含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答辩小组成员应包含对应学生的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委员会指定的其他教师或专家,同一答辩小组成员的专业研究方向应能覆盖本组答辩学生所承担课题涉及学科的内容。需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小组成员时,应由主管院长批准。答辩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客观、公正地安排、组织和主持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认真、全面、科学地审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的真实性、结论的可靠性、程序或装臵的可运行或可操作性。

3.严格按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规范化要求全面审核学生完成任务的程度、工作量的大小、质量和水平的高低,以及文档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4.全面检验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和所掌握技能的情况。

5.动员和要求学生合理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式进行答辩。

6.调动答辩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创造轻松和谐的答辩气氛,使答辩过程成为对学生进行思想、业务、学风和敬业精神再教育的过程,既使学生受到严格、客观、全面的学术检验,使其反映出真实的学术水平,又使学生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浓厚学术风气的熏陶,让学生学识水平得以升华。

7.根据成绩评定标准和答辩情况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对已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分,给出答辩评语和结论。

8.向所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人选等。

0范性和正确性等;

(6)编制的方案、制订的计划、提出的思路或观点、编制的程序、设计制造的装臵的可操作性等。

3.答辩小组在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成绩评定时考虑的主要因素

(1)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毕业论文(设计)是否符合要求;(2)学生对自己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的阐述、理解情况;(3)学生在答辩中反应、思维、知识面、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有无知识性错误;

(4)学生是否有创新意识,其毕业论文(设计)是否有新意;(5)在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是否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有他人代做的内容。

若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项成绩悬殊过大,其综合评定与裁决权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绩评定标准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小组)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成绩评定时掌握的具体标准如下:

1.优秀

(1)按期圆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论文(设计)立论(方案)正确,分析、论证严谨、充分,计算、实(试)验正确,结论合理;

(2)独立完成工作能力较强,论文(设计)有独到见解,水平或应用价值较高;

(3)论文(设计)条理清楚,文字通顺,书写工整,格式规范;用语符合本专业、学科技术要求,符(代)号统一,编号齐全;图表(纸)完备、整洁、标注正确。

(4)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基本概念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正确、深入。

(5)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齐全,文档资料装订规范。2.良好

(1)按期圆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正确,结论合理;

(2)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论文(设计)有一定的水平;(3)论文(设计)条理清楚,论述充分,文字通顺,符合技术用语要求,书写工整,设计图纸完备、整洁、正确。编制的程序能够运行且得出结果,或设计制造出的装臵能够正常工作;

(4)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5)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齐全,文档资料装订规范。3.中等

(1)按期圆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在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上基本正确,但在非主要内容上有欠缺和不足;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基本正确,结论合理;

(2)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论文(设计)水平一般;

(3)论文(设计)文理通顺,但论述有个别错误(或表达不清楚),书写不够工整,设计图纸完备,基本正确,但质量一般或有小的缺陷。编制的程序能够运行,但得出结果不稳定,或设计制造出的装臵能够工作但不稳定;

(4)答辩时对主要问题的回答基本正确,但分析不够深入;(5)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齐全,文档资料装订规范。4.及格

(1)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帮助下,能按期完成任务;独立工作能力较差,且有一些小的疏忽和遗漏;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没有原则性错误;论点、论据基本成立,计算、分析、实验基本正确;论文(设计)达到了基本要求;

(2)论文(设计)文理通顺,但叙述不够恰当和清晰,文字、符号方面问题较少。图纸质量不高,工作不够认真,有个别明显错误。编制的程序基本能够运行,但得出结果误差太大,且不稳定,或设计制造出的装臵基本能够运转,但不稳定;

(3)答辩时,主要问题能答出,或启发后才能答出,回答问题较肤浅;

(4)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齐全,文档资料装订规范。5.不及格

(1)未能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或剽窃或抄袭他人的设计成果,或有他人代做的内容,或有代替他人做毕业论文(设计)行为;或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未掌握,在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出现不应有的原则错误;

(2)在整个方案论证、分析、实验等工作中独立工作能力差,论文(设计)未达到最基本的要求;

(3)论文(设计)说明书文理不通,书写潦草,质量差。图纸不全,或有原则性错误。编制的程序不能够运行,或设计制造出的装臵不能够运转;

(4)答辩时,阐述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不清楚,基本概念模糊,对主要问题回答有错误,或回答不出;

(5)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缺勤时间达到本专业该教学阶段计划时间的1/3及以上;

(6)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不齐全,文档资料装订不规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总评成绩只能评定为不及格:

1.属于学生本人原因未完成论文(设计)的(含编制的软件运行通不过,研制的装臵不能正常运转等,或擅自变更论文(设计)名称和任务);

2.毕业论文(设计)中的观点、思路或方法有原则性错误、经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或答辩小组指出后又坚持不更正的;

3.经查实,论文(设计)中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 4.有代替他人或被他人代替才完成论文(设计)任务的; 5.未按时、完整提交指导小组要求提交的文档资料的; 6.经第二次答辩后,答辩成绩仍为不及格的;

7.未经指导教师结题审核、未经评阅教师评阅、或未经答辩的; 8.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发生重大失误,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损失达5000元及以上,或造成人身伤残、伤亡事故的。

9.论文(设计)和相关文档资料中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宣扬封建迷信思想、或宣扬腐朽道德观念等重大政治性问题的。

10.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在离校半年后回校申请、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教务处批准后,重新安排做毕业论文(设计)一次,并向学校交纳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费、评审费和答辩费。学生补做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指导、评审和答辩由原所在学院安排,且一般应在校内随下一个年级进行。在此期间,学生的食宿自理。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补做毕业论文(设计)后,经结题审查、评阅、答辩成绩合格,后续事宜可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篇: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附件五:

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

(2007年12月12日华政办[2007]251号通知颁发)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科研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环节。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管理,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包括选题、开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等环节。应重点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的质量控制、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学风建设,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第三条 选题原则

(一)适应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强调学术和理论创新;

(二)选题范围和深度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考虑专业基础和撰写能力,题目不宜过大;

(三)在本专业范围内选题,不选与本专业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题目;

(四)1人1题。如情况特殊,有2名或2名以上学生做同一题目的,则每位学生所做的内容必须有不同的侧重点和技术参数,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 选题、开题程序及要求

(一)学生毕业实习返校后,由各院(系)负责开列本院系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参考选题每年及时更新。

(二)学生应根据选题原则,在本专业参考选题中选择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或在符合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的情况下,将自己所学专业中感兴趣的问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

(三)各院(系)根据学生的选题情况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并予以公布。

(四)选题必须经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审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所在院(系)院长(主任)批准后方可变更。

(五)题目选定后,由各院(系)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六)任务书下达以后,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查阅参考文献,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本选题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状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开题报告书。

(七)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学生方可开始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八)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后第2周内,由各院(系)组织对论文(设计)开题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和课题研究条件等。

(九)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工作应在第七学期内完成(法学专升本、第二学位在第三学期完成)。

第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富有责任心的教师或其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宜随意更换。

指导教师必须熟悉所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内容,掌握相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有足够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不得少于4次。每次与学生进行联系指导后,指导指导应填写《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记录表》。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

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提倡针对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学术研究;观点明确,概念清楚,结构严谨,论证充分,逻辑严密,文字流畅,独立完成;不弄虚作假,不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遵循公认的学术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应符合《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字数不得少于8000字。

学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进度完成各阶段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定稿,及时上交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

第七条 中期检查

毕业论文(设计)开始第4-6周左右由各院(系)组织进行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通过检查及时纠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发生的偏差。

检查结束后,各院(系)应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汇总中期检查情况并组织交流,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评阅

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由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表》,提出书面建议成绩。

各院(系)安排指导教师之外的其他教师担任评阅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参考指导教师建议成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成绩。评阅教师的资格同指导教师。

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成绩60分以上的,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不满60分的,应按评阅教师的意见修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后方可参加答辩。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答辩,答辩一般在学生离校前3-4周进行。各院(系)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委员会,负责答辩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根据本院(系)专业设置设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人以上单数、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设组长1人。

答辩须以公开方式进行。实行答辩回避制度,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

答辩必须涉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的、关键的学术问题。答辩的具体程序是:

1.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小组成员组成及答辩规则; 2.学生报告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 3.答辩小组成员提问(问题不少于3个); 4.学生回答问题; 5.答辩小组进行评议;

6.形成答辩决议并填写答辩记录表; 7.评定答辩成绩; 8.向学生公布答辩结果。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2部分构成: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评阅成绩占总评比例的60%,答辩成绩占总评比例的40%。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以百分制分别记分。

总评成绩的折算方式:总评后折算为5级记分制,折算标准如下: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均包含本数)。

第十一条 各院系应事先将答辩安排及名单送交教务处备案,并予以公示。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期间,教务处组织对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及时送交归档保存,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

第十四条 本工作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工作规范,由校长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三篇: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材料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一、第四学年第一学期

实习结束后,开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该课程与毕业论文(设计)接轨。

第6-7周 学院确定并公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和指导老师名单,指导教师要给学生开出阅读书目,明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第8-10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和写作提纲或设计方案。向学生介绍参考书目,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

第11-20周拟定开题报告、实施工作计划

二、第四学年第二学期

第1-9周 实施工作计划。

 第10-12周 撰写论文(设计)初稿,交指导老师审阅,修改毕业论文(设计),随机盲审。

 第13周 指导老师再次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再次修改。 第14周 答辩小组审阅本组论文。 第15周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材料学院

2015年1月12日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开题

1.选题可以是有关基础理论研究的,也可以是有关应用科学研究的,各师范专业应鼓励学生选做学科教学论方面的课题。各院(系)确定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等要紧密结合本学科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实际,要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为了发挥专业优势及专业特长,有利于教师指导,选题应尽可能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相结合。

2.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不宜过大、过泛,应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易于独立地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3.选题应由院(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指导力量合理安排。学生一般不得选做本专业以外的课题或院系没有指导力量的课题。

4.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若课题需要两人以上合作完成,必须由指导教师提出,院(系)主管领导批准,且每位学生须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论文(设计)。

5.各院(系)要严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关。组织本单位教学和学术研究力量,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适宜性和创新性。同时,要认真填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从2006年开始,教务处要在学校相关网页上公布每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指导教师姓名。

6.各院(系)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过程和质量要求。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要包括: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本篇论文(设计)的特色和创新之处;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研究工作进度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和具体到三级标题的写作提纲等。开题报告的具体格式各院(系)可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教务处为各院(系)提供开题报告的参考格式。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要经过导师和导师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论文(设计)完成后,开题报告要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起永久存档。

7.论文选题确定并完成开题报告后,选题一般不得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或者中文、外语专业的学生若要选择文艺创作、作品翻译等体例,必须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二、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一般由讲师及其以上职称且有科研能力的教师承担。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2.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以2~3人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期间,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指导。

3.若确需学生到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时,院(系)应派专人联系,聘请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和校内教师共同承担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问题。

4.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坚持科学精神教书育人,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指导教师对学生既要在业务上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

5.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应在关键处起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的细节上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6.指导教师的职责和具体任务

(1)指导学生选题和开题,向学生讲清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学风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2)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和写作提纲或设计方案。(3)向学生介绍参考书目,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

(4)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

(5)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1~2次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与质量的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随时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6)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照专业学术论文体例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7)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和原始数据,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写出考核评语。

7.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要注意对学生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一经发现有抄袭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现象要及时制止。

三、对学生的要求

1.本科毕业班学生都应撰写毕业论文。

2.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3.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虚心求教,认真听取教师和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与同学团结互助,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4.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按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处理,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因事或因病暂时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活动,要事先向指导教师乃至院(系)有关领导请假,否则视为旷课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成果、资料应及时整理好交给指导教师。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和完成

1.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包括选题的确定、资料的查阅和整理、必要的社会调查、方案的制定(包括写作提纲、实验方案、设计方案等)、方案的实施、数据的处理、日志的填写及论文的撰写(设计的完成)等环节。

2.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应坚持科学精神,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楚。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和参考文献部分可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陕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格式进行撰写。篇幅原则上不低于5000字,摘要以500字为限。论文(设计)统一以A4标准版(版心23×15)打印。(具体要求见《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

3.按规定程序完成《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4.为拓展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研究视野,从2006届毕业生开始,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必须充分检索和利用相关的文献资料,其中,引用中文文献不少于10篇,引用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并至少翻译一篇外文文献,答辩时外文文献和译文一并提交答辩小组审核,最终连同毕业论文(设计)一起由院(系)存档。

5.每位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须认真填写并向指导教师提交一份《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和3-5份毕业论文(设计)文稿,由指导教师在《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上,签署评阅意见后,连同论文(设计)文稿一并报送本单位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统一安排审阅(包括盲审)和答辩。

6.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不得拖延。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阅和答辩 1.每位本科毕业生都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过答辩后,方能取得成绩。

2.论文(设计)答辩在院系答辩委员会领导下,按选题方向分答辩小组进行。论文(设计)答辩小组至少应由三位教师组成(不含指导教师),必要时可聘请外校专家参加。

3.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个成员必须对本组答辩学生的论文(设计)进行全部审阅,并填写审阅意见。答辩时,论文指导教师回避,答辩小组成员主要质询与论文题目密切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及本文应阐述清楚而实际展开不够或阐述得不清楚的问题。各答辩小组应指定专人记录备查。

4.答辩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答辩陈述的主要内容包括:(1)论文(设计)的任务、目的和意义。(2)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等。(3)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4)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5.各院(系)提前将组织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教学科,以便我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进行检查和监督。6.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盲审制度,按照本单位毕业生人数的5%进行抽查,送校内外有关专家盲审,并公布盲审结果。学校将不定期抽查盲审结果。

7.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实行复议制。如答辩人对评分结果和等级有异议,两周内可向本院系申请复议,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重新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答辩,以复议结论为准。

8.答辩结束后,各院(系)需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并对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内容包括:本专业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校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并对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要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信息一览表”、“质量(含选题)分析报告(分专业)”、“院(系)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往届毕业论文公开发表情况统计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推荐表"等有关表格及按专业对学生的选题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文字材料。将以上材料交送教务处教学科,整个工作6月20日前全部结束。

六、成绩评定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在答辩结束后进行。由答辩小组提出评分意见,交院系答辩委员会审定。(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主要综合下列几方面的情况评定:开题报告的写作情况;写作日志的撰写情况;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包括政治倾向、理论与实际结合程度、论述论证的深度、有无创新及现实意义、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实验方案是否合理严谨、图表表达是否规范等);答辩情况;所选题目的难易程度等。参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指标体系》进行评定。

(3)论文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见下表)。评定时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优秀成绩一般不应超过本专业论文总数的20%。实得分 90以上 80-89 70-79 60-69 60以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4)论文(设计)的答辩结论和成绩由答辩小组组长和成员填写并签名后,交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签名、盖章。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条件和推荐评选办法(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观点正确,有独立见解、创新或发现,或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②能正确、灵活地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③论文思路清晰,数据详实,文献引用符合要求,体例规范,语言、文字流畅,概括、归纳问题全面、准确。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院系答辩委员会评审后推荐,不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3%。

(3)“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时间安排 参见首页材料学院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1.第四学年第一学期

第16-17周 各院(系)确定并公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和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要给学生开出阅读书目,明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第18-19周 确定开题报告,写出初步提纲。第20周 修改提纲,形成较详细的提纲。2.第四学年第二学期

第1—5周 写出论文(设计)初稿。

第6周 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交指导教师审阅。第7周 修改毕业论文(设计)。第8周 毕业论文(设计)基本定稿,随机盲审。第9周 指导教师再次审阅。第10周 毕业论文(设计)再次修改。第11—12周 答辩小组审阅本组论文。第13—14周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八、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教务处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管理工作,并组织编印《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编》。

2.各院(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负责本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后勤保障、成绩登记以及存档等工作。各单位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必须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我校及院(系)制定的有关规定。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

(1)各院(系)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选题研究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并按时将《陕西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交送教务处教学科。(2)检查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和毕业论文进展情况。着重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教务处将通过不同的方式了解各院(系)毕业论文工作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4.各院(系)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存档工作。需存档资料包括:《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原件)、《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一览表》、《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陕西师范大学院(系)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公开发表情况统计表》(统计上一届)、《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选题分析以及工作总结等。

6.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延迟毕业。按要求补做毕业论文(设计),并重新进行答辩,成绩及格后可颁发毕业证书。

九、工作量计算及经费来源

1.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按以下标准计算教学工作量:有实验或校外实践的论文(设计),9课时/生;其它论文(设计),6课时/生。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费及奖励指导教师的费用,均从各院(系)教学经费中支出。

十、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于毕业论文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完成学生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1.毕业论文工作结束之后,教务处将编辑出版全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

2.如该论文能够入选《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编》或在一年内能够公开发表,学校将给予学生和指导教师一定的奖励。

第四篇: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发[2012]91号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科生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以下统称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提高、检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手段。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二条 毕业论文管理工作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

(一)校级管理:成立校级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长、教务处处长及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组成,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院(系)级管理:成立院(系)级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学秘书等组成。

第三条 校级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负责全校毕业论文宏观指导、检查和总结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校毕业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如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员抽查各单位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教师指导、答辩等各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院(系)级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与《毕业论文评分标准》。

(二)负责审定本单位指导教师资格。

(三)负责审定本单位毕业论文的选题。

(四)组织本单位毕业论文动员工作,举办毕业论文指导讲座等。

(五)负责成立院(系)级答辩资格审查小组与论文答辩组。

(六)负责检查本单位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组织开题报告和答辩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总结工作。

第三章 选题工作原则与规范

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报院(系)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五章 论文撰写规范

第十二条 撰写毕业论文是对毕业论文工作的总结和提高,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掌握论文写作的基本规范,学会对具体的实验数据、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抽象概括、推理判断,完成从理论到实践再回到理论的螺旋上升过程。

第十三条 关于毕业论文撰写的规范要求(详见《附件:首都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其中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一)合理把握正文字数:文科8000字左右,理科5000字左右;

(二)仔细撰写论文摘要:要有中外文摘要,中文摘要的字数要控制在300~500字之间;

(三)认真完成译文任务:要结合毕业论文题目阅读2~3篇外文资料,并要完成3000汉字以上的译文;答辩前,将毕业论文、译文、外文原文装订成册,一并上交;

(四)规范引用参考文献:毕业论文的撰写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遵循学术规范,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按论文中所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参考文献中,严禁抄袭!

第六章 论文指导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负有直接责任。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疑难问题,跟踪学生的工作进度,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各院(系)可根据专业及学科特点,规定每月指导教师与学生面授答疑的次数。

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在完成毕业论文期间必须指导学生,履行以下职责:

(一)坚持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把人的培养放在首位,严格要求学生;

(二)审批学生草拟的工作计划和毕业论文工作总体设计方案;

(三)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文献资料,布置学生笔译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资料;

(四)指导学生调查研究和实验方法,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

(五)了解学生撰写论文的进展情况,经常检查督促,防止放任自流,杜绝抄袭;

(六)在指导过程中,要分别针对学生的初稿、二稿及终稿提出修改意见,切实加强指导力度;

(七)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准备工作;

(八)审阅毕业论文,根据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撰写评语。

第十六条 学生要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学生要做好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记录,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月进展记录及教师指导记录》。

第七章 中期检查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院(系)要组织好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的重点应放在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和进度上。检查内容包括选题是否恰当,教师指导是否到位,毕业论文进展是否合理等。中期检查的时间应安排在第八学期4~6周。

第十八条 中期检查可以采取召开中期检查汇报会的形式,组织学生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汇报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院(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和指导教师要听取学生的汇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九条 院(系)要对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同时督促学生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期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召开指导教师工作会,反馈有关信息,调整、改进下一步工作。

第八章 答辩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学生在答辩前,须将《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月进展记录及教师指导记录》、《毕业论文(设计)月进展记录及教师指导记录承诺书》、《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单》、《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按顺序装订成册,采用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的《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封皮》。将装订好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手册提交至院(系)。

第二十一条 学生提交装订好的毕业论文手册后,院(系)要组织有关教师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按时完成任务并符合毕业论文写作规范要求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答辩。对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工作不认真,不能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中所规定的基本任务的学生,不得授予答辩资格;对有抄袭行为的学生,要取消其当年答辩资格。

第二十二条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周的修改,之后再次接受答辩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补答辩,否则,取消其当年答辩资格。

第二十三条 院(系)答辩小组负责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考查和审定,答辩时填写答辩记录单。

(一)内容有新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生的创新精神;

(二)学生对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的深度和广度;

(三)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设计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与外语应用能力等;

(四)学生对文献资料理解的深刻程度;

(五)有关论据和结论是否清楚、正确,引用的材料、数据是否确切、可靠,是否遵循学术规范;

(六)独立工作能力、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七)严禁抄袭他人成果。凡抄袭他人成果者,不准参加答辩,其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计。

第十一章 存档管理工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院(系)须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总结中应包含对毕业论文质量的分析。

第三十二条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院(系)应将学生的毕业论文及《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等归类整理存档,以便学校进行质量监控和随机检查。

第三十三条 院(系)存档后,还应将以下材料交教务处备案:

(一)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1.推荐优秀毕业论文,上交优秀毕业论文全文及《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2.评选优秀指导教师,上交《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3.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及评选优秀指导教师的名额,参考当年院(系)参加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确定:

(1)80名(含80名)学生以下的,名额为1;(2)81名~150名(含150名)学生,名额为2;(3)151名学生以上的,名额为3。

(二)电子版材料:

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览表》; 2.《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统计表》;

3.毕业论文总结报告(总结中应包含对毕业论文质量的分析)。

第十二章 奖励工作规定

教务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法定的计量单位。2.毕业论文(设计)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化的要求。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等,应加以注释。国外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必须在译文后用小括号注明原文。

3.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图和表应有对应的图题、表题及编号。

(1)图:由“图”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图1”、“图2”等。图的编号应一直连续到附录之前,与章、节的编号无关。只有一幅图时,仍应标为“图1”。图应有图题,表明本图的主题,空一格置于图的编号之后,图的编号和图题应置于图下方居中的位置,字体采用宋体五号;

(2)表:由“表”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如“表1”、“表2”等。表的编号应一直连续到附录之前,与章、节的编号无关。只有一个表时,仍应标为“表1”。表应有表题,表明本表的主题,空一格置于表的编号之后,表的编号和表题应置于表上方的居中位置,字体采用宋体五号;

(3)公式序号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章依序编排;如:“式(2-13)”、“式(4-5)”,其标注应于该公式所在行的最右侧。公式书写方式应在文中相应位置另起一行居中横排,对于较长的公式只可在符号处(+、-、*、/、≤≥等)转行。

4.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中不应加入程序的源代码,除非该源代码为完成毕业论文、保证其内容完整性所必需。

5.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档格式

(1)首页:

Ⅰ.论文编码:使用小四号楷体字,置顶,居右放置。

Ⅱ.文头:“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字样使用一号宋体字,加粗,在论文编码下两行,居中放置。

Ⅲ.论文题名:居中,隔一行,排印在论文文头下,使用小一号宋体字,加粗。

Ⅳ.论文副题名:居中排印在论文题名下,使用小二号宋体字,加粗,副题名前加特殊符号中的“长划线”。

Ⅴ.院(系)、专业、年级、学号、指导教师、论文作者、完成日期:隔五行,依次排印在论文副题名下(如无副题名须隔六行),各占一行,使用三号宋体字,加粗,距左端空7格;项目名称需要两端对齐,内容下需要加下划线,并将内容

左(L):2.5cm 右(R):2 cm 装订线(T):0.5 cm 装订线位置(T):左

其余设置采取系统默认设置。(2)段落设置

在“格式”选项中的“段落”设置窗口中,取消“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w)”选项,采用多倍行距,行距设置值为1.25。其余设置采取系统默认设置。

(3)页眉、页脚设置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页眉使用学校标志:高度为0.98 cm,宽度为4.13 cm,居中放置。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页脚需要设置页码,设置页码时操作为:选择插入→页码,“位置”选择“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选择“外侧”,取消“首页显示页码”选项,“格式”选择“-1-,-2-,-3-„„”。

二、各部分规范的具体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论文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摘要、目录、引言、论文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主要组成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封面

一律采用教务处印制的统一格式的封面。2.题目

题目是反映论文内容的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组合。题目语意未尽可用副标题补充说明论文中的特定内容。要求如下:

(1)题目准确得体并能准确表达论文的中心内容,恰当反映研究的范围和深度,不能使用笼统的、泛指性很强的词语和华丽不实的词藻。

(2)题目应简明,使读者印象鲜明,便于记忆和引用。题目一般不宜超过20字。

(3)题目所用词语必须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以便为检索提供特定的实用信息。

(4)题目应避免使用非共知共用的缩略词、字符、代号等。3.摘要

摘要是对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明归纳,应包括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和结论,重点是结果和结论。用语要规范,一般不用公式和非规范符号术语,0A.不同内容的正文,应灵活处理,采用合适的结构顺序和结构层次,组织好段落,安排好材料。章、节、小节等分别以“1”、“1.1”、“1.1.1”、“1.1.2”、等数字以树层次格式依次标出。

B.正文写作时要注意抓住基本观点。数据的采集、记录、整理、表达等均不应出现技术性的错误;分析论证和讨论问题时,避免含混不清,模棱两可,词不达意 ;不弄虚作假。

7.结论和建议

结论即结束语、结语,是在理论分析和实验验证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得出的有创造性、指导性、经验性的结果描述。反映了研究成果的价值,其作用是便于读者阅读和二次文献作者提供依据。主要包含本研究结果说明了什么问题,得出了什么规律性的东西,或解决了什么实际问题;本研究的不足之处、尚待解决的问题或提出研究设想和改进建议。

8.参考文献

应是论文作者亲自考察过的对毕业论文(设计)有参考价值的文献,除个别专业的外,均应有外文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具有权威性,要注意引用最新的文献。

按照参考文献在文中出现的顺序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如下:

(1)著作:[序号]作者1,作者2.译者.书名[文献类型标志](英文用[M]).版本.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引用部分起止页.(2)期刊:[序号]作者1,作者2.译者.文章题目[文献类型标志](英文用[J]).期刊名,年份,卷号(期数):引用部分起止页.(3)会议论文集:[序号]作者.译者.文章名.文集名.会址.开会年.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引用部分起止页.(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名.[文献类型标志](英文用[C]).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5)专利:[序号]专利申请者.题名:国别,专利号[文献类型标志](英文用[P]).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6)电子文献: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题名信息[文献类型标志/文献载体标志口](英文用[EB/OL]).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注:文献中的作者数量低于三位时全部列出;超过三位时只列前三位,其后加“等”字即可;作者姓名之间用逗号分开;中外人名一律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著录法。

213-

第五篇:法学院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办法

法学院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务处【2017】5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成员

1、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 组长:马广见 彭凤莲

成员:屈光峰 严宏 周仁标 汪维才

2、本科生毕业论文专家指导组 组长:彭凤莲

成员:周俊强 严宏 周仁标 奚玮 汪维才 吴俊明 王义德 万尚庆 余俊

3.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答辩组 组长:汪维才 周仁标

成员:由3-5名教师组成答辩小组

二、时间安排

1.2017年11月30日前,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和学院专家指导组,制定本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并将学院实施办法报教务处实践科。组织教师拟定选题,选题与上相比,重复率不得超过20%。

2.2017年12月1日-12月15日,学院审核确定选题,公布指导教师名单。学生在学院统一组织下,选定选题与指导教师。

3.2017年12月16日-3月31日,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指导教师应加强过程指导,对毕业论文的内容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抄袭、1 雷同等现象的发生。

4.2018年4月20日前,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的审定和成绩评定。

5.2017年4月30日前,学院开展专项检查,整改后定稿。6.2017年5月10日前,学院组织优秀毕业论文答辩。7.2017年5月20日前,学院完成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学校完成专项检查。

8.2017年6月10日前,学院按本科生毕业生数1.5%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9.2017年6月15日前,学院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总结和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10.2017年6月20日前,学校完成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的评审、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总结及各类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开展2018届毕业论文工作,成立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成立学院专家指导组,负责对学院全体学生的论文初稿进行检查、审定,杜绝抄袭、雷同现象,审定论文格式的规范性和成绩评定的合理性;成立答辩组,负责对初评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答辩。

2、学院将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使学生理解毕业论文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论文对其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提高具有深远的影响,严肃处理毕业论文撰写中的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

3、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体现教学要 2 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尽可能选择与当前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内容。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应能够达到教学计划对本教学环节所规定的目的。选题与上相比,重复率不得超过30%,教师所列参考选题的数量不得少于指导学生的人数。

4、学院选题指导组要按照一人一题的原则,指导学生选题。学生选题后应填写由学校统一制作的《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

5、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根据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总数,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10人以内为宜。指导教师应态度认真,集中精力完成论文指导环节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6、毕业论文的成绩是五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论文成绩的评定要科学、客观,依据评分标准,结合学生论文的写作态度、科研作风、科研能力等方面综合进行。初评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的比例一般为15%-20%。初评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必须参加论文答辩,方可确定最终成绩。论文答辩时必须做好记录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7、论文评阅教师评语要认真填写,准确规范,公平公正,不能应付了事。其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写作态度、科研作风,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据是否充分、可靠,掌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的水平,写作的逻辑性、技巧及其他优缺点。

8、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7000字。页面设置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

9、2018年4月20日前,指导教师提交论文材料,包括:(1)封面两份;

3(2)正文一份(电子版发到xuguda@mail.ahnu.edu.cn);(3)开题报告一份;(4)指导过程记录表一份;(5)优秀论文还需提交答辩表一份。4

法学院2017年11月

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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