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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2008年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办预函[合集五篇]
编辑:水墨画意 识别码:11-569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2-11-14 03:13: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家文物局关于2008年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办预函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发布文号】办预函〔2008〕427号 【发布日期】2008-05-21 【生效日期】2008-05-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关于2008年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办预函〔2008〕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下达2008年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的通知》(财教〔2008〕4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支出项目说明如下:

一、培训费:此次下达的是2007年未下达完的培训费。补助标准为:对中西部248个地市及2165个县,按每个地市、每个县培训2人,培训时间10天,按每人271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田野调查补助费:此次下达的是2008年度的田野调查补助经费。补助标准为:对国家级592个贫困县按每人每天补助30元,按每个县补助6人、每个月补助20天,按3年进行补助。

三、数据处理费:此次下达了全部数据处理费。补助内容为省级数据中心处理费、购买电子地图、地市级数据中心处理费:

(一)省级数据中心补助:对未开展“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19省(西藏单算),按每省34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购买电子地图按每省补助1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地市级数据中心补助:中央财政对全国333个地市按每个地市补助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请各省及时向财政部门办理经费到位事宜。各省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颁发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教〔2007〕154号)的要求,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行政执法专项督察的通知(文物办函[2005]219号)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发布文号】文物办函[2005]219号 【发布日期】2005-03-16 【生效日期】2005-03-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行政执法专项督察的通知

(文物办函[2005]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北京鲁迅博物馆:

近年来,各地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加强了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逐步得到贯彻和落实。但是,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现象时有发生,使文物保护单位甚至世界文化遗产遭到严重损毁或破坏的事件时有发生。同时,有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履行《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针对上述问题,依据《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建设部、文物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在全国开展文物行政执法专项督察。现将2005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察范围:世界文化遗产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

二、督察重点内容:

(一)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否有改变管理体制情况;是否存在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现象;是否存在租赁、承包、转让给个人、社会或企业单位经营的情况;保护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四有”建设情况;防火、防盗安全设施达标等情况。

(二)重点博物馆:安全保卫机构建立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设置藏品档案及备案情况;防火、防盗安全设施达标等情况。

三、督察方法及时间:我局已拟出各省接受文物行政执法专项督察的单位名单(名单附后),请各单位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填写由我局印发的《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表》(附后),同时写出自查报告,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于5月底前一并报告我局。我局将于6月至9月间,对有关单位组织督察组分别对部分单位进行逐项检查。

四、督察信息发布:我局将如实向全国通报被督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各地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我局将随时对其整改、处理情况进行督察并向全国通报。

五、开展文物行政执法专项督察是我局的一项长期工作,希望各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理解、协助和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

1、文物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单位名单(略)

2、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3、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国家文物局

二00五年三月十六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三篇: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全国文物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89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发布文号】文物政发〔2008〕58号 【发布日期】2008-10-28 【生效日期】2008-10-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全国文物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物政发〔2008〕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

近两个月,各地连续发生多起特别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和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同时,各地也不断发生文物盗窃、盗掘案件和文物火灾事故,给文物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损失。

为维护和保障文物安全,建立和落实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国家文物局决定在全国文物系统开展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文物安全大检查,并全面启动2008行政执法专项督察。2008年10月19日,国家文物局召开“全国文物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座谈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

此次安全大检查,是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对涉及文物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执法队伍、设备设施等相关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根据国家有关文物安全的规定和标准,对当前文物安全现状做一次科学评估,明确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在对解决安全隐患的具体措施定量测算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汇总,以便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报告相关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争取设立专项经费,加大对文物安全长效措施的投入。

一、工作对象和内容

此次文物安全大检查重点针对世界文化遗产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博物馆等一级风险单位和已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等。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其中包括: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安全保卫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安全制度建设情况;应急机制和安全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情况;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达标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保护现状;单位职工安全技能培训情况;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

(二)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其中包括:文物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的配置情况;文物安全工作机制与制度建设情况;文物安全日常检查和监管情况;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已经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整改治理落实情况;文物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化系统”的上报使用情况;文物安全经费投入情况;一级风险单位安全防范和消防设施达标情况;文物安全联合执法情况。

(三)根据国家有关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标准,全面掌握被检查单位的达标情况,深刻分析未达标单位的原因,在全面、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案,包括具体的经费需求。

二、工作安排

(一)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自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未达标情况,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案,提出经费需求。

(二)地方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全面检查。通过现场检查、问卷调查和应急演练等方式,全面检查文物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综合本地区文物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形成专题报告。

(三)国家文物局组织重点督查。国家文物局组成督查组,分别由国家文物局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地进行督促、检查和调研。

(四)汇总上报。为更加扎实地开展这次安全大检查,提供翔实、科学、准确的数据,国家文物局编制了相关的情况调查表(附后)。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重点博物馆等要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如实填写、按时上报情况调查表,并提出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建议和需求,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向国家文物局和省级人民政府报送总结报告。

各地上报工作报告和调查表时须同时上报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直接报送至“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信息管理系统”内。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国家文物局网站(www.teniu.cc)中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文物安全基础情况调查表

2.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调查表

3.重点博物馆安全情况调查表

4.填表说明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四篇:溧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汇报

溧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自2007年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下,在全体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更好地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就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汇报:

一、我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基本情况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项国家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基础工程,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07年4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历时近五年。由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持续时间长,为了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完成我市普查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常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分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开展:

第一阶段从2007年4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成立了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队,出台了《溧阳市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溧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工作领导,为普查工作打好组织基础。二是对普查队成员和各镇文体站长进行了系统的文物普查科学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了市、镇、村三级普查工作联系网络,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为普查工作打好工作基础。三是收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已登记的各个文物保护点的基础资料,尤其是具有溧阳特色的土墩墓的有关资料,掌握了比较充分的普查线索,为普查工作打好材料基础。四是落实了36万元的普查专项资金,采购了全站仪、经纬仪、定位仪、电脑、录音笔等设备,为普查工作打好硬件装备基础。

第二阶段从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开展野外实地调查。这阶段是整个文物普查工作中时间最长、工作量最大、最艰苦、最重要的一部分,通过调查走访,摸排信息,查找线索,对全市各个文物点分别进行现场勘查,利用罗盘测量、手绘草图等传统方法和全站仪、数码相机、GPS定位仪等现代技术,多方面、全方位地记录采集各文物点的面积、坐标、地形、地貌等测量数据,力求真实反映不可移动文物的特征、全貌,在实地勘查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并上报。市普查队共出动700余人次,野外工作天数达到200余天,足迹遍布全市各个村庄,共走访踏查行政村291个(合并前),居委会51个,野外调查率为100%,调查覆盖率为100%,实际勘查文物点达到521处,取得文物照片956张,图纸834张,调查录音资料30个小时,为最终取得出色的普查成果奠定了基础。

第三阶段从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汇总总结实地调查成果。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相关要求,两次对普查数据进行修正,确保普查成果质量。二是按上级统一部署,做好重要文物点的提升工作,积极申报为各级文物保 护单位。三是做好普查档案工作,建立文物基础台账,为更好的保护文物提供信息支持。四是做好普查报告编制,全面总结普查工作情况。

二、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取得的成果

通过三个阶段普查工作的开展,我市的普查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通过文物普查,摸清了文物家底。经过省文物局的最终审核,我市登记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点共有494处,其中新发现文物点303处,复查文物点191处,几项数据在常州地区均居首位。在这些文物点中,共有古遗址78处,古墓葬171处,古建筑140处,石刻46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56处,其它类别文物3处,另外已消失的文物点有45处。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使我们对我市的文物资源有了全面的掌握,为今后分门别类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是通过文物普查,提升了保护水平。文物普查的最终目的是使文化遗产资源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在普查中被登记、注册的文物点受到法律保护,使我市在普查中新发现的300多处文物点有了法律保障。同时,我们还选择了一批具有较高价值的文物点,积极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目前,申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旧址、淳化阁贴、中华曙猿化石地点等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神墩遗址、观莲桥、舍头桥等5处文物点已被省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保单位。另外,我们已将古官道、《元教授林公殉节处碑记》石刻、塘马战斗烈士陵园等3处文物点公布为溧阳市文物保护单位,同 时,经过进一步梳理筛选,提出了新一批2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今天将请在座的各位进行评审。

三是通过文物普查,增强了文物意识。我们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向全社会宣传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全面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文物的社会价值、文物保护知识、文物普查知识,宣传文物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文物普查开展的宣传工作,使全社会增强了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了各级领导重视、群众关心支持的文物工作氛围,形成了有利于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机制和良好局面。

四是通过文物普查,锻炼了人员队伍。文物普查工作,面广量大,需要深入乡村调查了解,取得第一手的信息资料,由于我市普查组人员少、任务重,同时我市又是丘陵山区,给普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普查工作中,我市普查队队员充分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累、三不怕危险的精神,克服困难、翻山越岭、进村入户,坚持在一线开展工作,不放过一丝线索,确保了普查数量和质量。通过普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文物队伍的专业素质,培养了一批肯吃苦、懂业务、掌握情况的青年人才,为持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积累了经验。

我市文物普查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我市普查办被省文物局评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资料先进单位,一名普查工作人员被评为普查档案工作先进个人,一名一线普查组工作人员被评为常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先进个人;我市新发现文物点“古官道”入选《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一书,牛场村窑址群、秦堂山遗址入选“常 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十大新发现”。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在此,我代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向关心支持我们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尽管我市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从文物保护的角度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一是各个文物点的保护现状不容乐观。通过普查发现,我市有很多文物点已经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损坏,其中有45处文物点已经消失,这是我们不可弥补的损失,即使是一些文物保护单位,有很多也亟待修缮,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尤其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在积极发展村级经济、改善村民生活条件的驱动下,文物也成为开发利用的对象,使文物生存环境面临新的困境。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如何处理好“新”和“旧”的关系,如何使历史文脉传承下去,是一个应该认真思考并妥善解决的问题。

二是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还需加强。在普查中发现,一些地方的领导和干部对文物保护工作不够重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一些企业和群众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认为只要不破坏文物本体,文物点周边的环境风貌可以随意破坏,等等,这说明我们还有很多人不了解文物工作,缺乏应有的文物保护意识,致使一些原本能够得到保护的文物点受到了破坏,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文物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尤其是需要各镇(区)、各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因此,不断增强 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也是一个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是加强文物保护的基础还不够扎实。不久前,常州市召开了全市文化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要把常州建设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要求,我们溧阳也确定了积极争创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要争创历史文化名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传承,但从我市实际看,加强文物保护还存在机制、资金、人才、措施等多方面的问题,现有的人力、财力、物力都显得力不从心,需要我们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

四、对今后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设想

今天的会议,是一次专题文物工作会议,能够邀请到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参加,机会很难得,借此机会,对我市今后的文物保护工作提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概括的讲是“抓住两个契机、落实两个抓手”:

一是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完善文物保护的工作基础。文物普查是基础工作,巩固文物普查成果,要体现在为文物保护打好基础上。我们要通过汇集整理文物普查的数据信息,进一步梳理分析全市文物资源的现状,排出一二三四,分出轻重缓急,拿出保护规划,做到重点文物重点保护,一般文物有效保护,使各级领导充分掌握,相关人员贯彻执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为文物普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是以加快推进博物馆建设为契机,增强文物保护的社会影响。建设博物馆多年来一直受到全市有识之士的关注,已经呼吁了很多年,目前已经确定了在2012年启动。博物馆能够在收藏文物、展示地方历史文化资源、提升城市人文内涵、开展爱国主义 教育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建好溧阳市博物馆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必须高标准定位、高标准建设、高标准展示,使我们的文物工作能够得到更大的关注,产生更大的影响。

三是以创历史文化名城为抓手,改进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体系。我们确定了在十二五期间建设全国文化先进县、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育示范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等争创目标,虽然命名、评选的主体和档次不同,但是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都很高,尤其是历史文化名城,原则上不是能够争创来的,而是要有实实在在的内容,要经得起评审。因此,我们要对照争创标准,创新工作机制体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这块牌子能够争取到。

四是以文化行政综合执法为抓手,加强文物保护的执法力度。多年来,面对文物违法行为,我们的执法力量明显不足,行政权力不能充分运用,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目前,我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已经成立,其职责之一就是开展文物行政执法,这使我们主管部门能够更好地处臵文物违法行为,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今后,我们将积极开展文物行政执法,为文物保护创造良好环境。

最后,恳请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文物工作,使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能够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新局面。谢谢大家!

第五篇: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报告

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内 容 摘 要

宁陵县地处豫东平原,属商丘市管辖。全县辖9乡5镇、364个行政村,总人口60万,总面积798.1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2万亩。经济建设以农业为主,近几年生态旅游产业逐渐发展壮大。

宁陵历史文化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具有4000多年的文明史。上古时期,葛天氏部族在此生息,创造了人类早期文明,葛天氏是我国音乐、舞蹈、剧目、建筑、纺织和养生的人文始祖。夏、商、西周,宁陵为葛伯国。春秋,称沙随国;战国,为信陵君、宁陵君封地。秦谓宁陵城,西汉臵宁陵县。葛天乐舞、葛伯仇饷、沙随会盟、汋陵之战、信陵连横、宁陵约降、曹操起兵等历史典故和重大事件均发生于此。宁陵为葛伯、诸葛、葛、权、沙、信、宁七个姓氏的祖籍地。迄今为止,宁陵县共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商丘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

宁陵县文物普查自2009年9月开始以来,宁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大力宣传,文物普查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文物普查的文件精神,成立了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组和文物普查办公室,并制定了文物普查方案。宁陵县文化局抽调业务骨干力量,组建了普查队、后勤保障小组。积极抽调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并在调查试点工作中采取“以查带训”的方法,确保全体队员受训。在实地调查阶段中,采取文献资料和走访村镇有关人员相结合的方法,按照“不漏掉一个乡镇,一个村,每一片土地”的宗旨,有力的保证了文物普查的工作效率和普查质量。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印制“第三次文物普查线索反馈表”,“宁陵县第三次文物普查文物线索有奖征集表”,扩大了文物普查的内容和内涵,提高了广大干群的积极性。普查队员对所采文物点进行了认真细致,严谨求实的调查、记录、摄影、测量、GPS卫星定位、编录等工作,确保文物调查的到达率和覆盖率达到100 %。正是由于文物普查组织有力,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工作开展有序,普查队员同心协力,攻坚克难,用近4年的时间,圆满完成了我县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县共登记文物点192处,其中古遗址34处,古墓葬20处,古建筑11处,近现代127处。消失不可移动文物2处。

通过几年来的普查实践经验,我们深深认识到,普查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这只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始,下一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切实做好全县的文物保护工作,为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查工作背景....................................................................................................1 第二部分

普查工作基本情况.............................................................................................3

一、本地区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组建、工作情况................................................3

(一)普查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时间.....................................................................3

(二)普查机构和办事机构结构............................................................................3

(三)普查机构和办事机构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过程中的的重要决策事项和工作成果..................................................................................................................3

二、本地区普查队伍的组建、组织形式、人员培训、调查试点和工作情况....................4

(一)普查队伍的组建时间、规模和组织形式.......................................................5

(二)普查队伍接受培训的情况............................................................................5

(三)本地区调查试点工作情况............................................................................5

(四)普查队伍在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的工作情况...................................................6

(五)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的起讫时间.....................................................................9

(六)社会志愿者和其他行业人员参与普查工作及工作简况..................................9

三、本地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情况...............................................................................9

(一)普查队伍在实地文物调查工作中的质量控制情况.........................................9

(二)基本单元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工作中普查数据审核、整改工作情况.......10

(三)省级整体验收的数据接收、现场复核、数据整体审核以及整改工作情况....11

(四)基本单元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工作和省级整体验收工作的起讫时间.......11

(五)本地区普查数据整体质量分析...................................................................11

四、本地区普查调查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情况...............................................................12

五、本地区普查期间的经济投入情况..........................................................................13 第三部分

普查成果.......................................................................................................14

一、普查的整体成果和统计分析.................................................................................14

二、普查数据的成果和成果转化.................................................................................14

(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编制情况...................................14

(二)各类专题、地区普查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情况..........................................14

三、专业人员队伍规模、专业水平、人员结构和人员知识结构的变化情况..................14

(一)通过本次普查专业人员队伍规模、专业水平、人员知识结构的变化情况....15

(二)通过本次普查文物保护专门机构设置、经费保障以及基础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的变化情况......................................................................................................15 第四部分

普查中的文物保护工作....................................................................................16

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和采取的保护措施..............................................16

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16

(一)在普查期间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挂牌保护及其他保护措施情况和规模.......16

(二)在普查期间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级别.......16

(三)在普查期间为保护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所实施的行政措施情况..................16 第五部分

普查中的宣传工作...........................................................................................18

一、在各种媒体采访和以投、组稿的形式向社会报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情况、成果的数量.......................................................................................................................18

二、以出版物形式宣传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的数量..............................................18

目录

三、以展览形式向社会宣传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的数量.......................................18

四、以宣传品、纪念品形式向社会宣传和普及第三次文物普查知识和成果的数量.......19 第六部分

表彰奖励.........................................................................................................20 第七部分

体会和建议......................................................................................................21 附件:照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图片...................................................................23 附件:图表、................................................................................................................31

一、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成员...............................................................31

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部分工作成果统计表............................................................31 表1.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整体规模.....................................................31 表2.宁陵县第三次文物普查部分工作成果统计表.................................................32 表3.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简表..............................................33 表4.消失文物登记表...........................................................................................42 后记...........................................................................................................................43 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写人员名单.....................................................43

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普查工作背景

宁陵县地处豫东平原,属商丘市管辖,全县辖9乡5镇、364个自然村,总人口约60万,总面积798平方公里。宁陵历史文化悠久,具有4000年的文明史,上古时期,葛天氏部族在此休养生息,创造了人类早期文明。夏、商、周时为葛伯国,系葛姓祖籍之源。春秋时称沙随国;战国为信陵君、西汉武帝时始臵宁陵县。古老的宁陵,人文荟萃,名人辈出。三国骁将典韦、宋末思想家程炯、明末思想家吕坤、辛亥革命志士李新梅、山东快书一代宗师高元钧,以及活跃在全国各地的邑人俊秀,即为故乡平添了风采,也在祖国青史上留下了一代英名。

文物是先民劳动智慧的结晶,是不可再生的物质和精神的历史遗存,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成果。宁陵史前文化和社会劳动文化,有其独立的真谛。以史为鉴,以史育人。文物及其特有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随着时代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快速增长,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热情日益高涨,文物作为能够服务于当代和未来发展的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与此同时,一方面,大规模的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频发的自然灾害和自然腐蚀,对文物的破坏与威胁依然存在。如何更好的保护文物和利用文物已成为现在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保护利用的前提就是对其分布及质量情况要有一个清晰的理解。文物普查就对我们更好执行文物保护工作“十六字方针”的贯彻提供了一个契机。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基

第二部分

工作报告

础工作。

建国以来,我县进行过几次小规模的普查工作,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0余处,迄今为止,我县共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商丘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宁陵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

近年来,宁陵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文物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文物工作是建设文化强县、促进宁陵和谐的重要基础,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我县文物分布情况和文物保护工作实际,逐步在全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明确由县文化局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文物管理所具体行使文物保护和管理职能。一是由各乡镇设臵了管理人员,由各乡镇文化站站长担任文物监管员;二是各乡镇业余文物保护队员与县文化局签定了文物保护责任书,使文物保护工作由一个部门管理扩展到全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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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本地区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组建、工作情况

(一)普查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时间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下发以后,我们及时向局领导和县委县政府作了详细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2007年11月16日成立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并与2007年11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了“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二)普查机构和办事机构结构

宁陵县第三次全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由文化副县长白超亲自挂帅,文化局长郑学峰任副组长,成员有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财政局副局长、民政局副局长等。主要负责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文霞具体负责文物普查工作。文物普查办公室下设文物普查队(7人)、宣传联络组(1人)、后勤组(3人)3个小组。各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文物普查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普查队配备本科生3名,专科生2名,电脑专业人员1名,信息员1名。

(三)普查机构和办事机构决策和执行情况

在第三次文物普查实施过程中,宁陵县第三次全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在政策保障、组织保障、物质保障、制度建设、表彰奖励和新闻宣传等方面都给予了极大的帮助和支持。为切实做好我县的文物普查工作,根据省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了《宁陵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对我县的文物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并对普查总体要求、原则、内容、范围、实施步骤、数据和资料管理、宣传、总结与表彰等进行了具体部署。普查起步之初,县政府办公室就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和宁陵县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组名单,并且普查组长在电视上做了专题讲话。为更好的保障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加强对普查安全工作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管理规定,并制定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普查人员守则及文物普查进度情况上报制度,以便于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和具体实施。

为保障普查准备工作的及时开展,国家、省、市政府先后拨付20万元的普查经费,为普查队专门配备了一辆普查专车、三台电脑、一台打印机、数码相机、GPS、传真机、移动硬盘、标本陈列架、档案柜等普查设备。文化局党组又专门为普查队员购臵了毛巾、水壶等生活用品。

为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通过在电视台发布普查通告、张贴海报、悬挂大幅标语、散发文物普查表、召开文物爱好者和知情者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商丘日报》宣传新发现文物点5处,新闻媒体报道20余次,编发信息、简报12期。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了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本地区普查队伍的组建、组织形式、人员培训、调查试点和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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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队伍的组建时间、规模和组织形式

宁陵县第三次文物普查队于2007年12月组建,普查队成员共7名,以本单位职工干部为主,进行分工合作,对各个乡、镇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方位、全面积的普查工作,由普查队队长全面负责每日的具体工作的安排和分工。

(二)普查队伍接受培训的情况

文物普查工作任重而道远,对普查队员要求素质高、责任心强、善于钻研学习、具有正确、科学的价值观、人生观,并掌握现代的科学技术。我县文物普查小组对此高度重视,曾先后两次派骨干人员参加省文物局举办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培训班,认真、全面的学习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的各项内容和具体操作要求。又派专业摄影人员参加了市文物局主办的摄影培训班。学成之后,他们又对普查组其他成员进行了二次培训。文物普查小组还组织学习了《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手册》,使普查组的所有成员都熟练的掌握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步骤。另外,在调查试点工作期间,又采取以“以查代训”的方法,确保了普查队员全员受训。商丘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还实行专家分区指导制度,为每县指派一名文物专家,他们吃住在普查第一线,带领普查队员现场传授文物普查知识,边查边教,有力的提升了我县文物普查队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普查提供了知识保障。为我们更好的完成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本地区调查试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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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文物局副局长刘昭允的带领下,我们先行对县城周边地带进行调查试点,普查文物点100余处。经过对试点的普查使普查队员熟练的掌握了文物普查工作的实地操作过程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的填写,以及信息库的输入工作。经省专家的审查、验收,一致认为文物登记表填写规范详细、断代准确、电子绘图精确,受到省专家的良好评价,并为以后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为下一步文物普查工作的实地开展夯实了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四)普查队伍在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的工作情况

实地普查工作于2008年4月开始,重点是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按照普查行动计划,采取文献资料和走访村镇有关人员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已查阅的文献资料,和当地群众座谈,逐村进行,力求各种历史遗迹不被遗漏。

本次普查采取拉网式调查方式,遵循“有文必查、有文就保”的原则,本着“不漏掉一个乡镇,一个村,每一片土地”的宗旨,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全县已登记的文保单位进行复查。为了确保普查实效,我们把全县14个乡镇、364个行政村分段分片划分,列出详细的普查行动计划。明确分工,相互配合。根据队员的情况及普查地点将每天的任务细化到人,专人负责,专人记录,及时汇总各项普查数据。充分查阅资料,做好普查准备工作。为做到心中有数,普查队员查阅了大量村志县志等历史文献资料,对各乡镇、各村寨的历史信息、人文史料进行分类整理,通过实地普查落实有关文献上提供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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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物普查工作中,我县文物普查队员体现出新时期文物工作者昂扬的精神面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入到普查的各个环节。为了掌握全面的文物线索,普查队员采取查阅史料与实物相互验证的普查方法开展普查工作,在工作中按“宁细勿粗,宁繁勿简”的要求,有效保障了普查质量。同时,根据我县实际,结合各乡镇文物分布特点,制定科学的工作计划,按照先一般后重点、先易后难的办法进行普查,在时间安排上结合农村实际和天气情况,按 “农闲、晴天实地调查,农忙、雨天整理论证”的工作方法,合理利用工作时间,合理制定普查线路,避免重复,从而大大提高了普查的效率。

为高质量完成此次普查工作,我们首先和每个乡镇的领导取得联系,在乡、镇大会结束后由我们单独与村干部开“小会”,向他们讲解此次普查的意义和认定的标准,得到了村干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积极向我们提供线索300余条。为了普查不走重复线路,我们每到一处,都得到了乡镇领导的配合和支持,派出专人协同我们做好此次文物普查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全面掌握文物分布的信息,在国家文物局制定普查表格的基础上,我们还印制了“宁陵县第三次文物普查线索反馈表”,“宁陵县第三次文物普查有奖线索征集表”,扩大了文物普查的内容和内涵,提高了干群的积极性,每到一个村委和自然村,我们首先和村干部取得联系,并将此表发放到村干部手上,由他将一些我们未能及时发现的文物线索及漏掉的死角及时的汇报反馈上来,通过此举,我们得到线索300余条,落实登记15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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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查工作中,我们每到一个村庄,我们首先找一些老者询问调查,由于他们阅历丰富,是活的历史,许多遗址遗迹在地表已经看不到,正是由于他们对以往的记忆和讲述,才使我们的工作做的更加全面彻底,也达到了一定的效果。我们在普查中注意与村干部的沟通联系,他们负责全村工作,接触面广,情况掌握全面,给我们的普查工作直接提供了许多有价值有意义的普查点。正是由于他们的支持,才给我们提供了更多便捷有利的普查条件,才能使我们的普查工作做的更全面彻底。在普查中我们还特别注意对田野中那些凸出地表、河道两侧、桥梁、墓葬和石刻的调查,对每一处可能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的文物点都不放过,就是一些与这次普查内容不一样的民俗文物、历史文物我们也一并普查,登记造册,目的是为以后的文物工作的普查、征集提供更多的有价值的线索和来源。

在普查过程中,特别是开展野外调查工作时,虽然困难重重,但没有一个队员抱怨,没有一个队员在困难面前退缩,出勤率达100%。有时为了准确全面记录每处文物点的情况,调查队员不顾疲劳,积极参与清理文物点周围的杂草、荆棘,扎扎实实地开展调查工作,对所采集文物点进行了认真细致,严谨求实的调查、记录、摄影、测量、GPS卫星定位、编录等工作,确保文物调查的到达率和覆盖率达到100 %。普查队员们正是本着崇高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全面掌握了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编录完成了普查文物点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等各类普查表格,出色的完成了第二阶段的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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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的起讫时间

宁陵县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实地普查工作从2008年4月开始至2009年12月结束。历时20个月。

(六)社会志愿者和其他行业人员参与普查工作的人员及工作简况

为更好的开展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我县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号召各县直、乡镇,机关人员和各地村民积极全力的配合,实行全民齐动员“文物普查、人人有责”的方针政策,进行大力的宣传贯彻,使社会上的每一个公民都参与到这次文物普查工作中来,涌现出了很多的志愿者及有心人士。

宁陵县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在各项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注重加强与这些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在肯定的同时提出一些建议,为文物普查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了充足的保障和群众基础。此外,我们先后印刷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宣传单》及《宁陵县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线索反馈表》,并制订了《宁陵县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奖励制度》,统一发往各乡(镇),使社会各界人士更深入的了解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内容和含义,并得到了他们的大力协助。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了业余文物保护员的作用,因为他们对当地的情况比较熟悉,群众基础好,善于发动、组织、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

三、本地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情况

(一)普查队伍在实地文物调查工作中的质量控制情况

在这次普查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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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对一些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刻以及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历史意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全面进行普查。

在普查中还采取全面普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把有悠久历史的城关镇、城郊乡、张弓镇、黄岗镇、华堡乡、程楼乡作为普查工作的重点乡镇,以普查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纪念物、烈士墓、工业遗产、近现代优秀建筑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做到适量放宽标准,力求把更多的新增文化遗产品类普查上来。国家文物局制订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河南省文物局也制订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乡土建筑、老字号和工业遗产等文物遗产类型的认定标准,这些都为我们的普查工作提供了科学规范的参考依据。但在实际调查中,仍有不少普查队员把握不准,于是我们就采取了宽松的标准,只要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我们都调查登记,而后再进行筛选上报。通过我们的严格筛选,由原先登记的507处,筛选至192处上报省、市文物局。

(二)基本单元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工作中普查数据审核、整改工作情况

在实地文物普查调查阶段验收工作中,经检查组审核验收,认为我们调查阶段工作方法得当,文物点认证准确,GPS数据测量精确,《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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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填写规范。通过对普查数据的验收,检查组一致认为我们数据库建设科学,电子绘图详细,具有很强的科学性。

(三)省级工作验收的数据接收、现场复核、数据整体审核以及整体工作情况

为迎接省级专家组对文物普查的验收工作,我们首先对照省级验收标准对所有数据进行了逐一核对,并对认定不准、填写规范等有异议处进行了小组论证。最终我们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与纸质、电子文本数量一致,普查数据与相关规范要求相符。电子录入符合规范标准。通过了省级验收。

(四)基本单元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工作和省级整体验收工作的起讫时间

基本单元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工作和省级整体验收工作的的时间为2010年4月初至2010年10月底。

(五)本地区普查数据整体质量分析

自文物普查开始以来,我们就始终严格按照《文物普查工作手册》的标准进行普查、登记、数据录入。虽然对于普查登记录入的标准存在这样那样的理解偏差,例如对石刻的登记、近现代传统民居的认定上有一定出入等问题上,我们做了严格的分析论证,总结了自己在工作上的错误,及时的进行了修正。并严格按照了省级认定的标准重新进行了定位,为确保质量,我们对民居的录入首先是否符合年代标准、建筑布局、特点等作为录入的首要标准;对于遗址的登记,要求是必须进行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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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探调查等等。省、市验收基本通过,无较大修改,所以我们认为我县的文物普查数据录入质量较好。

四、本地区普查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一)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原始纸质、电子档案的保管、管理工作情况

为方便三普资料的保管,普查办设立了专门的三普档案资料室,购臵专用文件柜,配备专用电脑和专用移动硬盘,实行专人管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图纸、拓片、普查工作日志及其他调查资料等纸质档案按照普查序号、乡镇、类别进行归档装盒进柜,进行集中管理。所有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均由资料室保管员专人负责管理。

(二)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采集标本的保管、管理工作情况

对于现场采集的文物标本,统一采用编织袋存放,并进行编号处理。运回单位后,将所有当天采集的文物标本进行装筐管理,并进行清洗晾晒,最后贴上标签入库存放。下一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会定做文物标本存放架,全部把标本筐入架存放。库房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进出库房至少两人,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入库文物及标本安全。

(三)普查资料电子文本的备份工作情况

普查资料采取多人多地多存方式,防止出现意外,造成资料丢失。资料室电脑、移动硬盘各存1份,刻录光盘2份,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同时,为加强保密工作,要求所有备份文件必须设臵密码保护,防止资料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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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地区普查期间的经济收入情况

政府把普查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制定了文物普查专项经费使用办法,实行专户专账管理,按时拨付使用。2008年4月,共到位县级财政资金3万元,利用这笔资金,配备购买了符合国家要求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和档案柜等设备。

第三部分

普查工作成果

第三部分 普查成果

一、普查的整体成果和统计分析

(一)第三次文物普查自2007年9月开始至2011年6月结束,全县文物干部职工经过四年的辛苦工作,全面完成了这项重要的全国范围的文物基础工作。为全县今后文物保护与文物事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07处,制作图纸1500余份(其中包括平面图、位臵图、具体位臵图),拍摄照片2万余张。

(二)第三次文物普查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507处,其中:古遗址32处、古建筑130处、古墓葬10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30处,其他14处,后筛选上报192处。(详见表1)

二、普查数据的成果和成果转化

(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编制情况

目前,我们对普查共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507处分类进行了电子文本的整理制作,后期我们将对筛选报送的192处符合标准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编辑制作,尽快完成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编制。

(二)各类专题、地区普查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情况

普查前期,我县出版的《厚重宁陵》一书中,就对我县前期普查的部分成果录入其中,一些不为人知的古墓葬、古遗址的发现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为后来的文物普查打下了良好的坚实基础。传统优秀民居陈氏旧居因建筑风格独特,保存较好,多次在商丘电视台播放并在商丘日报刊登。

三、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设备提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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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本次普查专业人员队伍规模、专业水平、人员知识结构的变化情况

对于普查队员来说,文物普查是一次丰富经验、磨炼意志的机会。此次参加文物普查的大部分都是些新兵,刚步入工作岗位。虽然有些老同志,但大多数不是学文博、考古专业出身,但经过省“三普”办和市文物局的几次培训,特别是注重在普查工作的实践中学习,他们很快掌握了文物普查的知识与技能,业务水平和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通过本次普查文物保护专门机构设臵、经费保障以及基础设施、设备配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以后,我们辛勤努力的成果得到了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基本上使广大干群对我县文物分布的情况和保护现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了解了保护文物的重要性和现实性。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文物的保护意识。为此,局党组筹措资金为文物库房安装了远红外摄像头,并为我们购臵了1部电脑。

第四部分

普查工作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四部分 普查工作的文物保护工作

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发现和采取的保护措施

在第三次文物普查过程中,我们始终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在对我县城郊乡发现的民国优秀民居陈氏老宅调查中,该建筑因农村建设被拆除了西配楼,为能够及时有效地保护文物,我们首先与本村支书取得联系,告知其民居保护的重要性,并极力要求保护好该建筑。并及时的与城郊乡政府及商丘报社沟通,商丘报社及时报道了此事,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通过法律及其它手段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采取措施的情况

(一)在普查期间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挂牌保护以及其他保护措施的情况和规模

在普查期间,我县先后有4处文物保护单位为被商丘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被宁陵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了保护标志牌,制作了文物档案,划分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确定了文物保护队员。并在我县新闻上做了公布。

(二)在普查期间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级别

在普查期间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被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被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4处。

(三)在普查期间为保护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所实施的行政措施情况,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如政府指定的规章,发布的通知等

为了使普查过程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良好的保护,县文化局特别制定了《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保护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保护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要做好的各项工作。

2011年部分文物点晋升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商丘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商政[2011]55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商丘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第五部分

普查工作的宣传工作

第五部分 普查工作的宣传工作

一、在各种媒体接受采访和以投、组稿的形式向社会报道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情况、成果的数量

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设立了普查宣传组,组织协调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介绍普查的重点文物。坚持办好《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国家、省及我县文物普查相关政策,全县文物普查动态,各地的经验和做法,普查的新发现,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等。普查期间,接受媒体采访及投稿次数达20多次。对于宁陵县文物普查成果,《宁陵县电视台》向外宣传报道6次,《商丘日报》采访报道3次。

二、以出版物形式宣传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的数量

文物普查初始,我县出版的县志版《厚重宁陵》就将我县初期普查成果收录其中。《商丘日报》也对我县发现的民国建筑陈氏老宅做了采访报道。

三、以展览形式向社会宣传和普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的数量

在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初期,就在我县大转盘举办了“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展览”,集中展示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阶段性成果,让广大市民近距离了解到宁陵县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提高了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促进了文物普查工作的深入

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开展和顺利完成。在我县大转盘出进行过6次展出,在商丘市人民政府门口展出2天,并印制了1000份传单进行宣传。

四、以宣传品、纪念品形式向社会宣传和普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知识和成果的数量

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鼓动社会全员参与文物普查,我们悬挂过街横幅30余条,刷印墙标50余条。印制普查知识宣传单5000余份。

第六部分

表彰奖励

第六部分 表彰奖励

2010年,宁陵县文物普查队荣获“河南省实地调查阶段先进集体”奖。

2008年王咏同志河南省文物普查先进个人。2009年王文霞同志河南省文物先进个人。2010年,刘丽莉同志被评为实地调查河南省先进个人奖。

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第七部分 建议和体会

一、体会

相对于二普而言,第三次文物普查在时间安排、人员组成、交通工具、高科技仪器的应用、资料整理要求等,均体现了文物普查工作是与时俱进的。在这次普查中,采取的是传统普查方法和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手段。利用电脑、GPS卫星定位仪、数码照相机等先进设备,是我们文物普查工作方面一次质的飞跃。

在此次普查中,老同志在学会了使用电脑、照相机等设备,汲取了新的营养。不少新同志也在磨练下逐渐成为一个老同志,充实了自我。说到文物普查的苦和累,我想所有的普查同志都有同感,但正是队员们凭着兢兢业业、不怕艰苦的实干精神,正是凭着那份历史使命感和高度责任心,才使宁陵县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文物普查同文物保护一样,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参与。为搞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县普查办公室成立了专门的宣传小组,利用各种形式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大造舆论声势,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都了解文物普查,关心和支持文物普查,特别是普查工作队员,利用走村串户的特点,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宣传文物普查的意义和作用。普查队员每到一个乡镇,都要向乡镇领导和群众散发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宣传资料,进行普查知识的普及与宣传,从而使文物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许多干部、群众主动为普查队提供线索,有的亲自引路,帮助普查队员开展调查工作。

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历时4年的文物普查即将结束,但我们深感前方的路还很长,肩上的胆子会越来越重,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阔步发展,每时每刻都在冲击着文物点的命运,今后这些文物普查点将何去何从,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问题。我们坚信,只要我们锲而不舍的努力,路会越走越远,前方一定会更光明。

二、建议

(一)加大对文物保护维修资金的投入力度。

(二)继续加强文物普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在这次普查工作中,部分人员专业水平偏低,不能很好地适应野外普查工作,虽然通过短期培训,有了很大进步,但仍与专业人员相差甚远,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学习,不仅要锻炼工作能力,更要丰富文化内涵,这样才能把文物工作做得更加出色。

(三)继续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掘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和多重价值,发挥文化遗产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自觉地参与到文物保护中来。加大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在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调研阶段告知文物主管部门,由文物主管部门按程序要求协调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确保遗址在工程施工中不受破坏。

附件:文物普查工作及成果图片

图为普查前期刷写的宣传标语

图为市局专家刘局长带领队员边查边教

图为普查队员在给乡镇村委干部讲解普查知识

图为普查队员和当地村民座谈

图为普查队员对许庄遗址试掘调查

图为普查途中普查队长对村民文物进行鉴定

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分布图

陈氏老宅

张弓淮海战役烈士陵园

张庄烈士墓

附件:图表

一、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成员

王文霞 王 咏

耿友谊 王 梅 刘丽莉 翟东华

黄光明

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成果统计表

类型 古遗址 古墓葬 古建筑 不可石窟寺及石刻 移动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其 他 合计 可移动 石窟寺及石刻 消失 石窟寺及石刻 总计 保护级别 总数 国省市县未定复查点 新发现点 保 保 保 保 级 7 37 34 2 2 1 29 6 14 20 3 3 14 1 10 11 1 1 1 8 14 127 61 127 65 192 3 10 117 数量 6 15 168

后记

《宁陵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是按照国务院、省、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要求,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大纲》,严格进行编制的。整个编制的过程既是三普工作的系统整理过程,又是普查人员加强学习的过程。

本《报告》系统的记录了我县三普工作的各项内容,工作人员在整个编制过程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到详细精确,准确地反映我县的三普工作情况。在此,谨向支持本《报告》编印工作的部门、专家和编写人员表示感谢。附:

宁陵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写人员名单 组 长:郑学峰 文化广电旅游局 局长 常务副组长:高 敏 文化广电旅游局 党组书记 副 组 长:孙陆军 文化广电旅游局 副局长

王文霞 文物管理所 普查办主任

王 咏 文物管理所 副所长 成 员:耿友谊 文物管理所 办事员(摄影)

黄光明 文物管理所 办事员(参加过二普)刘丽莉 文物管理所 办事员(档案管理)王 梅 文物管理所 办事员(档案管理)翟东华 文物管理所 办事员(信息管理)

国家文物局关于2008年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办预函[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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