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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珙县教师聘用合同书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1-921455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3 10:43: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宜宾市珙县教师聘用合同书

二○

年制(宜宾市珙县教育局制)

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

合同编号

教师聘用合同

聘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聘用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循。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基本要求和岗位调整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甲方的岗位工作;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等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岗位工作和甲方安排、组织的工作任务;乙方在聘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事先应征求乙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接受甲方临时交派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报酬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按照政策的规定执行(特定工作任务可能无报酬)。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的待遇,因公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教师同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时间按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六、工作纪律

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确需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本合同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修改或废止的;

3、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三)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批准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四)乙方死亡(宣告死亡)或犯罪被判刑或失踪达15天以上的;(五)甲方被撤销的;

(六)其他足以造成本合同成终止情形的。

九、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30日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依法定程序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不归的;

4、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进行搭餐收费、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教材,经教育不改正情节严重的;

5、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商定,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本人不服从工作调整或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岗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它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甲方被撤销,乙方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合法终止解除合同或乙方被终止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规定,泄露甲方的秘密的或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一)新进入翠屏区教育系统的人员在翠屏区教育系统的最低的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二)在聘期内,乙方承诺不报考、不调入其它机关或事业单位。

(三)在聘期内,乙方必须履行“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职责,按学校制定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如乙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乙方保证:若违反上述约定或上述承诺,或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期满未再续聘时,乙方享受的翠屏区特殊优惠、补偿、补助(如园丁小区限价商品房、学历提升学费报销等)等项目政策性的优惠、补偿、补助部分,乙方自愿按各项目具体规定的优惠、补偿、补助的金额退回或返还或赔偿给甲方,其中园丁小区限价商品房按乙方实际优惠款全额退还给甲方。

(五)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被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承诺时乙方的责任为:

1、乙方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近三年的所有培养、培训费(如:名优骨干教师每年的培养培训费;由区教育系统、学校单独派遣外出学习的培养培训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等)

2、乙方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的最低服务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按每年1万元标准计算赔偿金并支付给甲方,但最高不超过2.5万元。

十三、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商定。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出生日期:

性别:

民族:身份证号码:

月6

日签订

第二篇:教师聘用合同书

教师聘用合同书

聘任单位:(甲方)商丘市第二回民中学

受聘教师:(乙方)

根据《商丘市第二回民中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校行政研究决定,特聘用该同志担任我校级班等科教学,并兼任工作。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应履行的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扬“团结、拼搏、创新”的精神,树立良好“教风”。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努力钻研课改理论,改进教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所任科教学成绩各项指标均在校平均线以上;能正确地使用学校现有教学设备组织教学;

4、贯彻国家“体、卫条例”;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学生安全和所管财产安全。

二、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及时发给乙方应享受的工资和补贴。

2、甲方应在本学年(期)末,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按考核结果和有关规定,乙方享受相应的有关政治、经济、福利待遇。

3、甲方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努力保证乙方应享受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聘任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符合解聘条件之一的,甲方可对乙方解聘。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可提出申诉或辞职。

四、其他事项:

1、如因单位领导人事变动,本合同继续有效。如确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应按新岗位履行职责。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受聘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教师聘用合同书

XXX小学

招聘教师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甲方):XXX小学

受聘人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 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薪酬待遇按调整后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二 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自 _年 _ 月 _ 日起,至__年月日止。

三 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工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

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其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在聘用期内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在学校周边的家教服务点任课或者协助其招生。

(九)认真做好教学工作。面向全体、全面提高学科的教学质量,续签合同时同时考虑末位淘汰制。

(十)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 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每月15日前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除遇节假日外。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考核量化工资+校龄工资及其他,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

第十条 在合同期间内经甲方根据乙方工作绩效,可以调整乙方的考核量化工资及其他补贴。

第十一条甲方以货币方式支付乙方社会养老保险补助。社会养老保险费中甲方负担的部分按工资比例连同月工资一并发放,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十二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及因公负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签订合同书者,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和执行,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假期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五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处理办法:

(一)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

第十五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及不真实证件等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伤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款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满因各种原因不再续聘乙方的;

(二)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合同期满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的。

第十九条乙方在合同期未满,为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不可享受经济补偿,为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从乙方劳动报酬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过当月工资的50%。离职日期以甲方聘用新人员续接工作为准但不得超过三十天,强行离职者视自愿放弃各项报酬。

六 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七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二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教师聘用合同书

教师聘用合同书

甲方:华星中英文学校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一、聘用原则:自愿、公平、公正、公开

二、聘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权利及义务:

1、教师应享有的权利

A.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B.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C.指导学生的学习,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D.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带薪休假。

E.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F.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2、教师应尽的义务:

A、乙方被聘用后必须服从董事会及学校的统一工作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为人师

表,教书育人。

B.认真执行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对教师每学期的评估、考核。

四、聘用

应聘教师须向学校提出求职申请,经教师考评小组按规定程序审查其任职资格,教育教学法能力测试。聘用教师须经校长签字才有效,新教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只享受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无奖金。被聘用教师工资自聘用通知日起计算。聘用期为一个学期,期限满后经考评胜任工作者根据工作需要再续聘。

五、工资发放

每月工资在次月15日定时发放,学期中间原则上不许辞工,如因特殊原因乙方需中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校方。经查明原因后才计发工资,未经校方同意,则作自动离职处理,校方有权不发本月工资,对消极怠工,漠视校规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校方有权中止合同,解聘时不提前通知,工资算至工作当日,但校方有义务道明解聘理由。

六、工资结构

每人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700+绩效工资)+职务津贴(100)+社会保险金(100)+电话费(50)+全勤(50)+安全奖(100)+卫生奖(50)+教学奖(50)+(初中教师另加级差200)+其它(加班.工龄),教师在校工作享受包吃包住。寒暑假只发基本工资。

七、解聘与辞工

1、因成绩不佳或出现重大失误,须中途解聘教师可享受当月实际工作日工资,学校不补发工资。

2、教师申请辞工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工申请,工资计算到离职离岗日止,工作日按每月30天计算。

3、教师擅自离职,造成学校人员安排困难及其它损失,除不获任何形式奖金外,还应赔偿甲方金额为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两倍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五篇:教师聘用合同书.

合肥龙飞教育教师聘用合同

甲方:合肥龙飞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岳西路大溪地5期63栋二单元405室

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毕业学校身份证号所学专业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

1.按约定取得授课报酬,课时不足则按相关比例折扣,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则统一到下月计算;全职教师转正工资:凡在规定适用期间表现良好,无教学事故等负面影响的予以录用为正式教师,要提前两周递交转正申请,否则推迟转正期。

1)基本工资:专科学历教师:800元 /月,本科学历教师:900元/月,硕士学历教师:1000元/月。

2)工龄工资:从正式签约日算起,每年增加100元,增加年限为4年。

3)岗位工资:分校学区主任400元/月;代理学区主任200元/月;教研组组长50元/月。

4)业务工资:分为托管工资和课时工资。

(1)托管工资:依据教师所带班级学生人数确定,小学生每人次2.5元;中学生每人次3元,保底每日10元,超出部分按人次数目计算。

(2)课时工资:依据教师所带班级学生人数确定,小学课程每人次3元,初中课程每人次4元,高中课程每人次5元,每次小学保底课时费10元,中学保底课时费15元。

2.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相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按时、认真上课,布置及批改作业;保证每次课时(2小时/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学期末组织考试并提供每位学生的最终成绩。

2.解决我校内部学生所有课业疑难,不得推卸责任.如有学生反应老师相关问题没有解决,一次扣50元;如出现的情况较为严重,且对我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工资(如: 学生反应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而造成退费的;家长多次反应没有及时反应而造成退费的;)老师因自身原因造成生源流失并对我校声誉造成影响的第一次扣100元/人,第二次扣200元/人,第三次扣当月全部工资并解除合同.)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具体请参考《教师工作章程》《员工日常行为守则》。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提供本人真实的身份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甲方应各复印一份备份,材料如有虚假,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2.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和安全。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无特殊情况甲方需在每月15号的前后三天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授课报酬,不足一个月则累计到下月计算。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的;

(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宣布破产的;

(3)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师资历或能力)

(4)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5)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视违反合同条约,应当支付全额违约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会议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应承担所耽误的课时酬劳的两倍的违约责任。

(3)牛津少儿英语所教级别课程结束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按国家法规解除劳务合同。

7. 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看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首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造成的后果再另行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规定:

1、如果是应届毕业生,则试用期为两个月,转正后可享受公司一切政策及相关福利;(工作表

现突出者可提前转正)。

2、试用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不具备胜任本岗位能力有权取消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效应。

3、试用期间按约定取得报酬,不足一个月统一到下月再计算,课时不足则按相应比例折扣;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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