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院办理人大、政协书面建议规则
第一章 一般原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严肃执法,严格法院管理,全市法院应当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法院工作的书面建议和提案。
第二条 “书面建议”是指市和区(市)、县人大代表向市和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经代表联络处编号后,交法院办理的建议。
第三条 “书面提案”是指市和区(市)、县政协委员以及同级的各民主党派和参加政协的人民团体向政协提出,经市和区(市)。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议案,交法院办理的议案。
第四条 全市法院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并纳入法院工作目标对办理期限、办结率、办理效果实行量化管理。
第五条 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建议和提案,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及认真负责、及时办理、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六条 全市各法院应当确定一名院领导分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具体工作按下列分工办理:
(一)办公室负责书面建议和提案的接收、登记、分发、催办、转报;
(二)研究室负责对非具体案件事项的办理以及各类书面建议和提案的答复;
(三)审判业务庭负责书面建议和提案所提具体案件的办理。
第二章 接收和分发
第七条 办公室在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建议、提案后,应当按《x x X法院办理书面建议和提案登记表》的要求进行详细登记立项(样表1)。
在登记立项中发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建议、提案不属于本院职责范围内办理的事项时,不予立项,并向建议、提案分发机关说明情况,迅速退回分发机关,不得自行转由其他单位办理。
第八条 经办公室登记立项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建议、提案,应当在二日内送院长审阅。在院长批示办理意见和要求后,将书面建议、提案复印一至二份,如属非具体案件办理事项,转一份给研究室办理;如属具体案件办理,转一份给研究室,转一份给有关审判业务庭办理。
第三章 办理和答复
第九条 研究室和审判业务庭收到书面建议、提案后,应当自收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并予以书面答复。闪情况复杂和办理 难度大,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提前一周通过办公室报告院长并说明理由,在办公室征得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或者政协提案委员会同意后可延长办理期限,但至迟不超过,;个月。
在三个月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应当由办公室通过书面建议、提案分发机关向代表或者委员说明情况。
第十条 书面建议、提案属于非具体案件处理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方而的综合性问题或者某一方面的问题,由研究室依照程序办理和撰写书面答复。
第十一条 书面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到具体案件的,由有关审判业务庭依照程序办理,并撰写出书面答复初稿;有关审判业务庭在办理过程中,研究室应当及时了解情况,收到书面答复初稿后,及时修改定稿。
第十二条 研究室或者审判业务庭办理书面建议、提案的程序:
(一)承办人办理并按《x x x法院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办单》的要求提出拟办意见(样表2);
(二)研究室或者审判业务庭讨论;
(三)向院长汇报;
(四)征询书面建议或者提案人的意见;
(五)书面建议或者提案人对拟办意见满意的,书面答复经研究室主任审核并经院长签发后,报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或者政协提案委员会;
(六)书面建议或者提案人对拟办意见有不同意见的,研究室或者审判业务庭在复议后报告院长并经审判委员会(非案件处理事项经院长办公会)讨论,书面答复经院长签发后报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或者政协提案委员会。
第十三条 征询书面建议、提案人意见时,审判人员应当仪表端庄,态度和蔼,详细介绍情况及法院办理经过,耐心讲解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虚心听取意见。在征询意见结束时,应当详细填 写《xxX法院联系代表、委员登记表》(样表3),交被征询意见的代表或者委员审阅后签名;
对多名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联名提出的书面建议或者提案,可以征询为主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案的人员,电可以集体征询意见,但单独或者集体征询意见,应当征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提案委员会或者为主提出书面建议、提案人的意见;
第十四条 书面答复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附样
4、附样5),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答复,处理意见表述要具体,说理要充分,叙述要准确,语言要通顺,文字要简练。
第十五条 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建议、提案的答复,应当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在答复材料首页左上角用英文字母“A、B、C”标注: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用“A”标注;
(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计划、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注;
(三)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只能以后解决的,用“C”标注,第十六条 全市法院应当把办理书面建议和提案作为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法院工作的有效形式,除及时办理并作出答复外,还应当认真研究措施,切实改进工作;
(一)针对书面建议和提案中反映的个案处理中的问题,加强审判管理;
(二)针对书面建议和提案中反映的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加强人事管理;
(三)针对书面建议和提案中的建设性意见,加强决策管理。
第四章 催办和转送
第十七条 办公室对人人代表、政协委员书面建议、提案的办理进度应当随时掌握,对即将到期而尚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要及时催办。催办一般采取电话催办、派人催办和发送催办单(样表6)三种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 研究室对书面答复函打印送办公室,由办公室转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或者政协提案委员会。转送材料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书面建议、提案所涉及的案件,应当附送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二)书面建议、提案为多人的,书面答复函及应附的材料每人一份,送书面建议、提案分发机关五份,办公室留存备查一份;
(三)书面答复函及应附的材料由书面建议、提案的分发机关主送代表、委员本人。
第十九条 办公室在转送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建议、提案答复函时,应当附送《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样表
7、样表8),并对反馈的意见视情况继续办理。
书面建议、提案人以及人人常委会办公厅或者政协提案委员会不同意办理结果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院长汇报,并责成研究室或者有关审判业务庭重新研究办理意见,并再次向书面建议、提案人征询意见或者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提案委员会。
第二十条 全市法院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建议、提案的情况,每年由办公室进行统计,如实填报统计表,并对办理书面建议、提案的做法、效果和问题写出书面总结送本院领导和各庭级单位。
第二篇: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卸甲坪土家族乡
关于2010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
况的汇报
市政府督查室: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乡把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构建和谐土家的重要内容来抓。针对今年换届之年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时间紧,要求严、标准高的特点,我乡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做到了提案按时办结率100%、面复率100%、满意率100%“三个百分之百满意的良好效果,基本实现了政协、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三满意,发挥了建议提案应有的作用。现将今年以来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分别汇报如下:
今年,收到市级交办的重点建议案2件:
1、关于黄林桥集镇排水管网建设的建议案。乡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由覃晓明书记挂帅。工程于3月22日动工,4月22日竣工验收历时一个月,建设速度快,工程质量高,共修建排水管网1千米,投入资金30万元,资金来源一是市人大议案专款2万元,二是市住建局支持5万元,三是政府自筹资金23万元。
2、关于曲尺河小学危房改造的建议案。教育局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局长易文慧同志带领局党组成员来曲尺河小学调研并成立了工作专班,由教育局雷松涛局长任组长,计划投资103万元,资金全部由市教育局从改危资金中解决,在暑期进行第一期工程建设,现已进入煞尾阶段,11月中旬竣工验收。第二期工程已启动,明年五月底全面竣工。
2010年卸甲坪土家族乡共提出四项政协提案,其中饮水工程方面的1件;社区阵地建设方面1件;教育发展方面1件;环境整治方面1件。各项提案的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关于天星堰村饮水工程建设纳入全市分散式供水式目并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天星堰村饮水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4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安全饮水工程资金90万元,乡政府支持资金10万元,通过一事一议自筹资金18万元,市政协安排提案资金1万元,实际缺口资金21万元,该工程分二级提水,日供水量200m,可解决2000人的饮用水。工程建设6月10日正式启动,目前正在安装调试阶段,预计10月1日试运行,并有部分农户通水,年底竣工验收,届时全村农户和周边村的部分农户将享用安全卫生的自来水。
2、关于对卸甲坪土家族乡覃睦庄社区阵地建设给予支持的提案。经松政办发„2011‟25号文件安排由市民政局主办,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了研究,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专班,并于四月下旬到覃睦庄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将覃睦庄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全市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同时按照省发改委和
3省民政厅对于社区服务站“四室一厅一点一校”建设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规定,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维修补助5万元的标准,对覃睦庄社区阵地建设给予资金扶持,现该社区阵地维修项目已建设完工。
3、关于成立卸甲坪土家族乡教育发展基金的提案。市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这项提案,3月23日在乡政府专门召开了卸甲坪教育发展专题局长办公会,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形成了会议精神纪要,会议决定加大对卸甲坪土家族乡教育事业的经费保障和支持力度,大力争取将卸甲坪民族教育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将继续加强卸甲坪教师队伍建设和加大项目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卸甲坪土家族乡整体办学条件,进一步促进成立卸甲坪土家族乡教育发展。
4、关于黄林桥桥头环境整治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黄林桥桥头环境整治总投资为12万元,其中政协提案资金1万元,涉及到四个方面:一是对桥头出租经营进行整治;二是拆除户外广告及遮阳(雨)棚;三是对桥头公路路面维修;四是黄林桥桥头周边居民房屋改造。经过整治,黄林桥桥头周边环境焕然一新,居民出行条件较之以往大为改善。
今年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之所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领导对今年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落实工作都非常重视,给予了特别关注,特别是脱贫致富特色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三次召开,对于一些进展不快或需要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问题,得到及时协调与督办,促进了各项建议提案的落实。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各提案涉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把关,做到了人力、物力、财力三到位,为完成建议提案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乡政府全力配合。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卸甲坪土家族乡将任务分解到人,严格落实责任,规定完成时间,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工作进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建议提案设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努力在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改进和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程序,广泛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扬长避短,纠正不足,力求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为卸甲坪土家族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
卸甲坪土家族乡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1日
第三篇:2011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关于201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1年9月26日)
武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政府系统今年以来人大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县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全体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负责的态度,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县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共商富民兴县大计,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建议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反映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展示了代表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涨的履职热情,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称赞。会后,交由县政府系统办理的议案2件、建议47件。其中,涉及城建、交通、政法等方面19件,占38.8%;科教文卫、广播电视等方面10件,占20.4%;农、林、水、电等方面8件,占16.3%;财政金融、商贸流通、国土资源等方面8件,占16.3%;其它方面4件,占8.2%,分别交由11个乡镇政府和34个政府部门办理。经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所承办的人大建议已全部或部分办结并答复代表,答复率达到100%。代表对所提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9%。
从办理结果看,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1件,占83.7%。如郝泽玉、王彦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园区和项目建设方面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将园区和项目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牢牢抓在手上。工业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工业区建设始终处于市南部工业区领跑位置,特别是经过艰苦努力,今年7月,五马山工业区被省政府正式命名为河北赞皇经济开发区,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为我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目前重点在建项目50项(续建27项,新建23项),总投资78.23亿元,其中列入省重点、投资6.2亿元的河北九维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红枣环核苷酸和膳食纤维天然生物提取项目已完成土建施工,正在进行办公楼和厂房的室内装修,投资1.2亿元的晋祥能源煤炭超市现正在紧张施工,目前进展顺利,特别是9月8日,举行了总投资30亿元的东风经济型汽车产业园项目签约仪式,这是我县招商引资的又一丰硕成果。针对谷振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着力推进“旅游兴县”战略,聘请中国规划设计院、中科景元等高资质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对我县旅游总体规划进行修订,邀请具有“中国旅游策划第一人”之称的魏小安先生为我县旅游业发展把脉会诊,邀请全国三大旅游集团——首旅、港中旅、中青旅等国内外知名旅游集团来我县考察洽谈;切实加大景区建设力度,完成嶂石岩景区5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截潜流工程也在稳步推进;加大旅游资源开发,樱桃园度假村项目通过专家论证。截止8月底,全县接待
游客达30万人次,同比增长25%,旅游收入达1.5亿元,同比增长达25.2%。针对王元军、李风国、张增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镇和交通建设力度,提高承载能力等方面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着力推进县城建设“三年上水平”,总投资4500万元的保障性公租房建设正在紧张施工,总投资2400万元的廉租住房一期工程已竣工,正在进行二期建设;盛贸路及新开街中段翻新改造工程、东大街南延工程已经竣工,县城主干道亮化提升工程已开工建设,京赞公路已具备通车条件,石邢公路(赞皇段)升级改造进展顺利,特别是,经过积极跑办,代表们多年关注的元许线开工建设,目前工程进展顺利,城镇风貌进一步优化,城镇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镇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
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8件,占16.3%。如李路勤、白玉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民生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的建议,县政府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投资3910万元的县医院综合大楼建设已经封顶,现正进行室内装修,预计11月份投入使用;农村卫生室建设稳步推进,173个(新建153个,改、扩建20个)新、改、扩建村卫生室正在有序进行,其中170个已封顶,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建设进度名列全市前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现了社会养老金政策的全覆盖;加大教育投入,积极推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总投资9666万元、占地120亩的市重点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县第二中学1、2号教学楼和男、女
生宿舍楼已全部竣工,餐厅、实验楼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十月份投入使用。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两会”后,县政府对收到的人大建议进行了认真登记、梳理,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其他政府班子领导为成员的承办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实行归口办理负责制,落实分包责任,3月31号,会同县人大、县政协联合召开“两案”交办会,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201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对办理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和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办理原则,成立了相应机构,落实承办责任,为承办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办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抓交办环节。县“两会”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对全年的办理工作作出统一的安排和部署,做到了定交办内容、定承办部门、定办复时间、定答复要求;二是抓督办环节。建立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和督办制度,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等形式,督促各承办部门严格办理、按期答复;三是抓审核环节。对人大建议答复件逐件审核,认真把关,要求答复内容有针对性,答复格式标准化,做到文字精炼、格式标准;四是抓沟通协调环节。加强与各承办部门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和情况,帮助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着眼长远发展,提高办理质效。坚持以为民谋福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准绳,以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为平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目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议案、建议办理质效。
(四)加强沟通联系,促进互动协作。沟通是人大建议办理过程中政府部门与人大代表互动的重要桥梁,是提高办理工作实效的重要保障。各承办部门积极主动的走访代表,听取办理要求,邀请人大代表实地指导,积极汇报办理结果,听取办理意见。促进了政府各部门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增进了互动协调,提高了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今年办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个别人员就是对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办理答复中过度强调客观因素,忽视主观因素;二是人员调整快,业务不熟。近年来,各单位承办人员变动较大,个别人员对承办流程还不是很熟悉;三是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答复格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具体,承办方式的创新不够高等;四是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个别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只注重文字答复,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答复内容具体实在,却不能很好的贯彻实施等等。所有这些,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办理工作。人大代表建议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表达着民情、民意、民智、民心,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真正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负责,认真地办理每一件建议,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利用之后几个月的时间,对已落实的建议,认真开展复查工作,查出问题,立即纠正。对目前还未办毕或正在落实中的建议,切实抓好,督促有关单位尽快落实,必要时限定时限。此外,对代表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全局、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重点建议继续由各分管领导督导跟进,并纳入常规管理。
(三)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县政府将认真总结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的方法和理念,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尽快形成一套更加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办理程序和工作制度,使我县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听取人大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必将对承办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将以这次常委会为契机,虚心听取,认真归纳梳理委员对承办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第四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承办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件,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 件,其中主办件 件,协办件 件,均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办结,办复率、解决率、见面率、满意率达100%,均达到或超过了县政府下达的目标要求。回顾今年的承办工作情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上,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不单纯地就建议办建议、就提案办提案,而是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与代表委员们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向代表委员们征求对办理工作及部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的大好机遇,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接到建议和提案后,局办公室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和分类,拟出了具体承办意见,交由局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审阅通过,对办理过程的组织、督促和协调,以及与代表委员们保持沟通、联系,把代表委员们的真实想法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了解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度,负责对文字材料的整理和把关,组织具体承办科室一起面对面地答复代表委员,具体承办部门按照办公室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
局领导班子还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文件及县领导讲话精神,进行了广泛地深入动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代表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和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从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高度认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政府机关履行职责,了解民意,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能的一个重要渠道,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健全机制,切实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1、明确分工。接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后,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会议,重新调整了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和组织网络,对每一份建议和提案进行了认真地深入地研究分析,弄清建议和提案的主要内容及基本精神,按照机关各科室职责分工,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和承办工作要求。
2、及时调度。及时召开相关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办理工作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凡是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抓紧时间,力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应该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计划,列出时间表,创造条件解决;因条件不具备,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凡是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坚决重新办理,并重新作出答复。局办公室当场将每份建议和提案分别交给有关科室,科室负责人在交办单上签收。在办理过程中,局办公室会同监察室对每份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办理质量。
3、认真调研。今年办理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办理工作抓得早、落实得快、代表委员们非常满意。由于今年我局主办件较少,协办件较多,针对此情况,我局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对每一件协办件反映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原因,找准措施,形成了书面协办意见,并在4月8日前全部送交主办单位。对于两件主办件,由于代表委员反映问题都是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了做好答复办理工作,我局监管科、市合科进行了认真调研,弄清了情况,明确了目标和具体的计划措施。
4、认真答复。办理工作结束后,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了办理工作情况交流汇报会,承办科室向办理领导小组汇报了各自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过程中还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了修改意见,答复稿报经分管的领导和局长同意后,正式盖章,组织答复。分别于5月25日、6月1日,就某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县城农贸市场市场化改造步伐”提案、董德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南城根路道路整治”的建议,邀请委员代表到我局机关,组织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进行了面对面地答复和交流,并对办理结果再次征求委员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委员代表们的欢迎和肯定。
三、创新方法,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和社会综合效应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上,我局始终站在全县这个大局上考虑代表、委员们的建议和提案,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当前工作的一次机遇来认识和对待,并希望代表委员们对办理情况继续进行关心和关注,提出建议和意见。
因此,我局改变传统的办理答复方式,从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全面落实建议提案的各项意见,更好地推动工作进步的目的出发,在做好书面答复的同时,还邀请代表委员到现场,到机关,请他们当场视察,当面座谈,既让他们看到书面的答复,又让他们看到实际的成效;既让他们看到承办单位的工作,又让承办单位听到他们的意见。
与此同时,我局还对近两年来答复过的建议提案进行全面地回头看,不认为代表委员们已经满意就此结束了,而是把他们当时的建议和提案,跟目前的整治成果再次进行对照,看工作进展情况,看代表委员的意愿有没有最终落实,取得了多大的成效,并再次主动征求代表委员们的建议和意见,对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对他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进行认真的整理,结合目前的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工作,进行综合整治,力求取得实效,彻底解决问题,推动当前工作,让代表委员们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第五篇:药监部门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工作总结
我局十分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把提案作为创新药监工作思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和改进工作方式的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社会资源,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来完成。teniu.cc,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teniu.cc我们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政协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药品监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能力和水
平,使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2004年,我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初被国家人事部、国家局授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在去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局作为先进集体的唯一代表在国家局机关及直属机构的大会上作先进事迹报告。建局6年来,5次作为副省级城市的唯一代表,在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大会上作经验交流。
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
每年我市“两会”结束后,局党组都要就人大、政协议提案召开专题会议,做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三到位”。我们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人民满意药监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接受政协监督的重要渠道,同联系群众、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及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政协委员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办理办法和措施,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五定一包”(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包办理效果)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办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证。
二、努力探索提案工作规律,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我们以“让政协委员满意、让群众真正受益”为总体目标,坚持“四个结合”:一是把办理工作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办理提案,体现先进性教育的成果,真正解决一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二是注重把办理工作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武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解决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具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市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三是注重把办理工作与改进药监部门的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建议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药品监管工作;四是注重把提案办理工作与联系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我局开展调研工作的一种方式。我局把联系和沟通政协委员的工作日常化、制度化。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现场会以及邀请政协委员视察等多种形式,积极争取各级政协委员的指导,邀请他们参与我们的监管工作,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我们药品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高药品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在提案的具体办理过程中,我们重点做好“四次沟通”把好“五关”,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即:在提案办理前,由分管局长亲自带领承办人员反复研读议提案原文,在基本理解提案人的意旨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初步的办理工作方案,然后采取“走出去”主动走访提案人,或“请进来”召开联系沟通会的方式,深入了解提案的意图;在提案办理中,我们注意及时征询提案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分析,使提案办理更有针对性、可行性;在正式答复之前,我们要先把办理意见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坚持做到“满意再答复”,尽可能安排局领导亲自带队走访各位提案人,通报办理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随时与提案人保持密切联系,征求意见,推进办理工作;在正式答复后,再次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以便于今后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局主要负责人经常过问办理情况,督促办理质量和进度,亲自修改每一份给政协委员的答复函件。2005年,局长闵光新就曾在审阅我局一份办理情况复函时说:“我不知道这位政协委员否会满意,但我对你们的答复就不满意”,要求办理人员重新办理,重新答复。
做好提案答复和跟踪反馈工作,提案办理工作善始善终。我局在提案办理阶段性工作告一段落后,把好“五关”提高答复工作质量,即承办人员的拟稿关、处室负责人的审稿关、办公室的文字审核关、分管领导审批关和局长签发关。对每件提案的答复,努力做到事实准确、内容完整、文字精炼、语气诚恳。而且,在每年的11月份,我局坚持逐个征求提案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开好几个层面的座谈会,做好办理工作的跟踪反馈。我们把整个提案的办理过程变成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宣传药监职能职责的过程,变成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的过程,在认识的深度、重视的程度和办理的力度上狠下功夫。
三、创新工作思路,把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政协委员都是来自不同岗位、不同界别,具有位置超脱、人才荟萃、视野开阔、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他们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广泛、紧密的联系,能够比较客观真实地倾听、收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通过这些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每件提案都是政协委员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调查研究集思
广益的结晶,凝聚着政协委员的心血才智。他们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紧迫性,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都是当前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对丰富和拓宽我们的工作思路,建立“亲民、务实、廉洁”的责任政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都是十分有益的。局长闵光新反复强调:我们千万不能就办理提案而办理,而应该在办理过程中,不断地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制度,把办理工作落在实处,才能让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满意。
6年前,我市汉西常码头、工农兵路非法药市引起国务院纠风办、国家药监局高度关注,街头“收药”随处可见,无证经营现象比较普遍,给市民用药安全造成较大隐患。这些年来,我们按照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维护医药市场秩序,严治摆摊回收药品行为》、《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管理》、《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的几点建议》等提案,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改善医药经济发展软环境,使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制售假劣药品的大案要案得到查处,一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被曝光,一批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严惩,一批假劣过期失效药品被销毁,逐步实现了全市零售药店无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和假劣药品;基本无无证经营药店;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质量明显提高,街头违法“收药”现象基本消除。其后,我局在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的建议下,谋治本之策,推出多项长效监管创新措施,使我市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市民购药安全感不断得到提高。
2002年元月,我局依据有关规定出台了《奖励举报假劣药品有功人员暂行规定》。4年来,共兑现举报奖励40余起,奖金总额达113245元。移送涉嫌制售犯罪案件67件83人,其中经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6人,其查处的线索大部分来源于群众举报。
2003年9月,我局在全省率先取消了新开办零售药店100米间距的审批限制,打破零售业垄断,促进药品良性竞争。并通过行政审批促进服务改善,把审批部门的资源配置转变为市场配置,使强势药店得以大展拳脚,做大、做强,引来“老百姓”等一批平价药店。武汉零售药价得到较大幅度下降,老百姓得到实惠。
2003年10月起,我局为加强农村用药的监督、控管,推出“三网建设”(监督网、供应网、信息网),建立了由网络运行、内部质控、考核评价、诚实信用等四大部分组成的药品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改变了我市农村普遍存在的群众购药难、企业开店难、部门监管难的“三难”局面,使疏于管理的农村药店和区乡医疗机构的药房面貌焕然一新。尤其是使村卫生室曾高达75的药品从非正规渠道购进和95的村卫生室查出过期失效药品的安全隐患得到根除。
2004年6月1日起,我局在全国率先对市民购买到假劣药品实行“先行退付”等创新举措。实施以来,共退付药款31起,退付金额7583元。药监部门通过“先行退付”,对假劣药品追根挖源,从源头上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同时推动了我市药品市场的诚信建设,进一步树立起责任政府部门的形象。这一举措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推广,全国不少城市药监部门先后到武汉学习取经。
2004年11月,在我局倡导下,武汉20家制药公司联名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在全国率先实行问题药品召回制度,凡是这些企业发现已售出的问题药品均将主动联系经销商,力争在第一时间将该批药品全部召回。2005年,上海强生等23家全国知名企业也来汉跟进参与召回活动。
2005年元月,我局在全国率先启动法定程序,开出“诚信罚单”,将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张瑞莲等8人在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上,禁止其6至10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在业内引起极大反响。
几年来,我们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和药品监管工作的动力,抓好提案办理工作与加强日常监管的相互结合,及时对工作重心进行调整,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市场主体,营造诚信医药氛围。我局配合“信用武汉”建设,开展“信用医药”活动,组织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培训和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实行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对2154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了诚信档案;对警示信用等级的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约请企业负责人谈话,帮助其规范经营行为;聘任22家药品生产企业、152家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质保人员为驻企业质量监督员,实行药品企业质量管理例会制度,加强药品质检专项检查。在全市零售药店和基层医药机构悬挂1万多块举报投诉服务牌,公示政府各有关部门对药品质量、价格、广告、回扣等举报电话;在我市零售药店设立109个家庭药箱清理站,帮助城乡居民免费清理家庭药箱;开展安全用药进社区活动,深入到全市400多个社区,设立宣传点为居民清理家庭药箱,上门为居民清理家庭药箱,清理过期失效药品,价值29.68万元。制定并落实该局“四不承诺”、“六件实事”和“企业优先的八项措施”,实行工作日“午休值班”,企业较大事宜“节假日照常办理”等制度,推行了“五个一”服务方式。每年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推出执法回访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是一罚了之,而是促其整改,帮助规范。局领导班子成员与我市12家重点医药企业建立对口联系,围绕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具体困难,有的放矢的提供服务,受到企业的好评。
通过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我局不断吸取政协委员们的聪明才智,不断激发自主创新的能力,使武汉市民用药安全感逐年增强,也为全国药监系统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办公室主任2次带领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工人日报》、《科技日报》和《中国医药报》等多家中央新闻媒体记者来我市采访,专题报道我市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这在全国药监系统尚属首次。
四、以办理一号建议案为契机,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2005年元月,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的一号建议案。我局作为承办牵头单位,大胆协调,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我们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原案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草拟了《办理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一号建议案的工作方案》。将建议案的主要内容和我市当前食品安全主要工作紧密结合,细分为7大类、67项工作任务,采取《办理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一号建议案办理职责一览表》的形式,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责任人。在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征求市政协领导、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领导的意见,同时反复与协办的主要职责部门沟通、协商,数易其稿,使方案更加明确、具体和完善。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22家协办单位和各区政府各负其责,加大净化对我市食品市场的力度,共同努力把建议案办好、办扎实。通过一号建议案的办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完成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13个分局的组建工作,形成了以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抓手的市、区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业等部门食品安全“分段监管”职能,初步形成了“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依法行政,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各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积极向前推进,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江岸区的食品安全监督员进社区及江汉区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得到国家局的充分肯定。市、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部署开展了春节、“3·15”、“五·一”、“六·一”、中秋、“十·一”、“苏丹红”、夏季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向社会统一公布了7个部门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我市农产品源头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初步实现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开展了“放心食品,知情消费在武汉”活动。2005年,食品安全各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1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25万户次,其中予以行政处罚610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34150户次,取缔无证食品摊贩3364户次,共捣毁制假窝点145个,收缴假冒食品68.1吨,查处案件1949件,抓获刑拘犯罪嫌疑人9名。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加大宣传和督办力度,我局共编发《食品安全简报》105期,12次以专报的形式向市领导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和重要信息。省、市新闻媒体200余次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报道。组织政协委员视察、抽检市场食品质量,召开党派座谈会、汇报会。办理工作得到市政协主席会议的表扬。我市顺利通过了国家31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受到国家八部委综合考评组高度评价;万勇市长助理在省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作经验交流。
几年来,我局的提案办理工作针对性强,不讲空话套话,以实际行动来改进我局工作,办理工作取得了提案人和提案单位的认可。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今后,我局将再接再厉,努力把提案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