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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融资协议书★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2-991776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1 11:28: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银行承兑汇票融资协议书

银行承兑汇票押票融资协议书

甲方:(调款出资方)

乙方:(用款出票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用银行签发的、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银票”),质押给甲方融资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质押金额:万元人民币,可分批操作。首单金额不大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二、用款期限:共计 叁 年。

三、押票贴息:首期一次性贴息 13%(包括第一个半年利息),以后每半年换票贴息 5 %。(操作及中介费甲方另行承诺支付)

四、出票银行:“银票”签发银行为: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出票行”)

五、质押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1、乙方开出真实、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可手写不上网),质押给甲方,甲方受押后,按票面金额融资给乙方,同时向乙方收取贴息。约定用款期届满,甲方凭《银行承兑汇票》,经出票银行柜台承兑,收回票面资金。

2、《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期限为半年,每满半年,乙方提前15天通知甲方,到开票行做续(换)票工作,届时,乙方开出新票,同时支付本次贴息,甲方用旧票换取新票,同时收取本次贴息。按此共续(换)票五次。

3、若续(换)票期间出现:(1)、当乙方不能开出新票,或乙方不能同时支付本次贴息时,甲方有权直接通过出票银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款项。(2)、当乙方具备续(换)票条件,而甲方不受理续(换)票时,乙方有权知会出票银行,拒绝本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至约定用款期届满,4、乙方保证: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真实、填制规范、要素齐全,每张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由票面收款人背书给甲方,可在出票银行柜台正常查(复),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甲方保证:受押的《银行承兑汇票》,不挂失、不转贴现、不作再次抵(质)

押;不作二次查询。《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乙方开出新的《银行承兑汇票》,经甲方查(复)后.即刻办理旧票换新票的续票工作,同时向乙方收取贴息。

六、操作细则:

1、双方确认本协议后,乙方自行签订购销合同,并做好前期工作准备。乙方向甲方提交:(1)、公司证照:(2)、本协议及相关承诺文书的确认件。

2、乙方给甲方订机票,甲方前期人员前往“出票行”所在地。乙方出示首期保证金2%(可以是现金);并支付甲方代表前期费用八万元(不打出去)。经甲方人员查验无误,甲方其余操作人员壹个工作日内到位。在此期间,乙方有权监控甲方收费人员;甲方人员自觉理解乙方行为并给予配合。甲方人员全部到位后,乙方必须24小时内负责安排甲方进“出票行”。

3、甲方操作人员进“出票行”前,正式收取乙方首期2%保证金。乙方及“出票行” 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方式开出“银票”。(若乙方先出票,保证金可不收取。)

5、“银票”经票面收款人背书给甲方后,甲方委托银行人员,在出票行对已开《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正常查(复)完毕。

6、甲方即刻同台将押票资金,通过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到乙方帐户。乙方同台同时向甲方支付结清贴息款(部分贴息乙方汇款时可倒扣),乙方预交2%保证金此时扣回。

7、甲乙双方均收到款项后,“银票”及贴息由甲方带走。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协议执行,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开出真实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经甲方正常查(复),视乙方违约,甲方收取的费用,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甲方不按本协议执行或资金不到位,视甲方违约,甲方即按所收乙方费用双倍赔偿给乙方。

八、其它约定:

1、一旦进入出票行办理业务期间,从“银行承兑汇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查(复)、“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划付、贴息支付,双方经办人员均不得离开出票行。查(复)后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汇款未到账期间,由乙方装信封

持有,甲方监管。

2、办理该项业务期间,甲方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负责。

3、本项业务属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外界泄露,否则,由泄露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执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守约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项业务的操作及中介方,不承担本项业务任何一方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九、生效终止: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效。

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

附件2:

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

编号()年(行/社名)承字()号

银行承兑汇票内容:

出票人全称 帐号:

开户银行

收款人全称: 帐号:

开户银行

汇票号码 汇票金额(大写)出票日期 年 月 日,到期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汇票经银行承兑,出票人及承兑银行愿遵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及下列条款:

一、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承兑银行,到期由银行直接划付收款人或持票人。

二、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万分之 计算,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三、出票人与持票人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其双方自行处理,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四、承兑汇票到期日,承兑银行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汇票到期日届至出票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银行发生垫款的,承兑银行对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 的利息。

五、对于本协议项下的承兑金额及费用,由出票人向承兑银行于

年 月 日,交付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 万元的保证金,承兑期间出票人不得支用保证金,汇票到期后出票人不能足额交存票款的,承兑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或从出票人在本社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用于充抵票款;由 作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作为本协议的从合同;由 提供的财产作为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作为本协议的从合同;由 提供的质物作为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协议的从合同。

六、出票人足额付清承兑汇票票款后或出票人还清承兑银行垫款本息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其他条款: 2 出票人(公章)承兑行(联社)(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订立承兑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1专题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贴现)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经营项目,资金不足,委托乙方用甲方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代理贴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融资代理人,这一委托在本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融资业务操作完毕前是不可更改的,同时保证并承诺在该融资过程中,不对第三方泄漏融资的有关程序、条件、相关资料、融资计划等。双方必须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保证委托乙方代理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合法真实性,且具有配套商品交易背景,资料齐全。其贴现总额为人民¥(大写)万元,并肯备该批总额承诺的银票利息(半年)%(贴现行直接扣除)和一次性支付乙方拥金按总额的%中介服务费,并划入贴现代理人乙方的指定帐户(可按每日进帐额分批划入)

3、甲方按银行票据贴现业务操作流程和本协议的内容输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必须承担在操作期间的费用,即一次性支付贴现行查询人员及乙方业务人员差旅费。此项费用可在中介费中扣除。如果甲方不按票据贴现程序操作或因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顺利操作。属甲

方违约,所支付的费用不在返回。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操作贴现的银行金融机构真实、合法、可靠,该银行查询人员是国内合法的金融机构派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票据贴现操作流程每半年重新操作一次(甲方并同时支付该次操作的银行利息,利率按银行规定执行),可连续操作年,此承兑汇票不上网,手写,只能在本行贴现。

2、乙方保证执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流程的有关事项,如贴现无款到位和贴现行查询人员不能在年月日前到达,即属乙方违约,乙方按所收甲方所付费用的双倍赔偿给乙方作为经济补偿。

三、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经济和法律效力,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不上网承兑汇票操作程序

一、乙方收到甲方邀请费用后,在三天之内赶赴甲方开户银行操作。甲方承担乙方人员的一切食宿交通等费用。

二、甲方出具一次性和贴息费用或在打款时由银主扣除。

三、乙方咨询甲方开户(即出票承兑)银行行长认为可以操作后,双方正式签定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交伍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四十八小时内,乙方银行划款人员到达甲方开户(即出票承兑)银行,由甲方开户(即出票承兑)银行先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做好有关手续。乙方即将资金打入甲方帐户,资金一旦在甲方帐户入账,甲方即将一次贴息和居间费用支付给各受益人,并同时在银行柜台办理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交给乙方。操作完毕。

年月日

第四篇: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的优点

一、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的优点

1.办理门槛较低、手续简便效率高节省时间 2.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3.可促进银企关系,实现银企双赢 4.降低风险、节约管理费用 5.提前扣税

6.可以给出票人提高谈判的筹码 7.可以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

8.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生产规模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一般应用及其妙用

(一)一般应用:买方融资和卖方融资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妙用

1.可以和供货商协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2.允许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预付款

3.将应收票转让是许多公司采用的一种支付手段

4.企业一旦出现临时性流动资金周转紧张局面,票据贴现也是是一种非常合适的短期融资途径

5.合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特别是在关联企业之间互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达到原票据债务企业从银行融资的目的 6.银行承兑汇票拆分业务

7.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过程中还会牵涉到保证金利息的问题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技巧及案例

(一)敞口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技巧 1.综合授信

2.不动产抵押、固定资产抵押授信 3.盘活企业存货

5.签订厂商银三方协议,由卖方变相担保 6.巧用上游企业信用,解决预付款之困 7.引入担保第三方

(二)1:1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的延伸功能 1.提高企业现金流,优化财务报表 2.显示资金实力,争取项目审批、签订合同

一、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的优点

1、银行承兑汇票门槛较低,手续简便效率高节省时间:

企业在银行信贷中,由于达不到银行要求的信用等级标准往往不能顺利申请到贷款。而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融资则基本不受企业规模的限制。企业如果申请银行贷款.通常需要提交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等待信贷审批结果的时间至少在3个月以上,而且企业贷款融资难的问题亦相当普遍。而运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融资因风险相对较小、便于管理等特点,容易被银行接受,可以大大缩短融资的审批核准时间,在较短的时间就可以获得所需要的资金。

2、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融资一般不需抵押,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只需要交纳万分之五的手续费.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率远低于一般贷款利率,而且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获得的资金与取得等额贷款相比可减少利息支出30%以上。

3、银行承兑汇票融资可促进银企关系,实现银企双赢:

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一方面可以方便企业的资金融通,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可通过办理票据业务收取手续费,贴现业务收取贴现息。

4、降低风险节约管理费用:

银行承兑汇票还可以避免了市场应收帐款的风险,大大降低了坏账损失的发生,企业不再承担资产管理和应收帐款回收的工作及费用,从而大大降低管理费用。

5、提前扣税:

税法规定商业企业所购货物的货款支付完毕后才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是如果商业企业开具的是银行承兑汇票的话,在开出之后就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样就可以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流动资金。

6、可以给出票人提高谈判的筹码: 现在的市场竞争中厂商货款难收和小额采购比较多,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多为大客户并且没有应收款的后顾之忧自然可以提谈判的筹码,从而获益更多。

7、可以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

银行承兑汇票在财务管理中是可以发挥财务监督作用的。例如它可以控制资金流向和流量,防止资金人为的流失,同时还可以更有效的实施资金筹化和合理化库存结构。

8、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生产规模:

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金购进更多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一般应用及其妙用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一般应用

银行承兑汇票的一般应用,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融资:

一、买方融资:信誉好、被银行认可的企业当短期资金不足时,可以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用以支付货款。其实质是买方企业节省了现金流的支出,融到了一笔期限为交易日到汇票到期日的资金。如果企业申请银行为其开出差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如30%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则企业将自己的信用通过银行放大了2.33倍,即实现了融资目的。

二、卖方融资:

1、贴现:卖方收到银行承兑票据后若遇资金短缺,可持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及时补充流动资金。

2、背书转让:企业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可以背书转让,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给付对价的下一家企业,这也实现了票据的信用货币功能。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巧妙使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完善,企业之间的竞争在各个方面展开,企业财务成本约束大大增强,对财务管理水平要求日益提高,更加关注对融资成本、融资总量、期限及便利性的综合考虑,注意融资与企业结算、产供销、物流及物权控制等环节相匹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企业融资成本最小化。所以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要根据公司自身和银行的政策灵活运用,这样可以为公司带来更多利益和方便。下面介绍几种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技巧和产品创新和组合。

1、买方可以和供货商协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企业适当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可降低银行贷款需求,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办理银行汇票时存入的保证金存款还能有一部分存款利息收入。对于卖方市场的商品而言,卖方不愿意接受银行承担汇票。但是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卖方也应该争取买方付息贴现的方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这样也可以降低财务费用。

2、允许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预付款

制定合理的预收款政策,可以帮助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客户取得银行承兑的授信额度,鼓励这些客户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预付款,做到和客户双赢。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如果能让对方付息还可以收取利息收益,即使不能取得贴息在拿到汇票后进行转让和贴现也比银行直接贷款成本要低的多。接受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对于企业提高销售收入,有效降低应收账款风险以及降低财务费用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3、将应收票转让是许多公司采用的一种支付手段

用应收票据而不是现金支付货款,可以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缓解财务压力。

其实还有一种方式比转让应收票据更加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那就是质押。与背书转让应收票据相比,质押的方式使开出的应付票据到期日肯定可以再晚一些日子,这中间资金的利息就归公司享有了。按照七天通知存款1.71%利率计算,能延长10天以上的汇票背书转让就不如质押重新开票划算了。至于贴现应收票据要付贴现利息,就更不可取了。

4、企业一旦出现临时性流动资金周转紧张局面,票据贴现也是是一种非常合适的短期融资途径。

但是在办理之前如果能能确定用款时间的企业还可以在卖出票据(即贴现)时和银行签署回购协议,在资金流回时重新购回卖出的票据,这样可以少付贴现利息。

5、在具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特别是在关联企业之间,互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让债权企业用银行承兑汇票先向银行贴现,然后再将从银行取得的贴现款转划给原票据债务企业,从而达到原票据债务企业从银行融资的目的。

6、银行承兑汇票拆分业务

是指客户将其持有的大面额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银行,银行为其承兑多张银行承兑汇票,多张汇票金额合计等于大面额汇票,到期日晚于大面额汇票,但不超过6个月。一些企业在商品交易中获取较大面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又需要向其多家供货单位分别付款,付款金额又往往小于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如将其贴现后付款,需支付贴现利息,增加财务费用;如果银行将其换开成多张小面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便于企业对外付款,且节约费用支出。

7、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过程中还会牵涉到保证金利息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保证金分为两种,一种是办理票据时候存入的初始保证金和票据到期前追加的保证金。银行对初始存入的保证金一般都是按照定期存款计算利息,后续追加的保证金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算。其实企业可以要求银行按照有利于企业的方式计息,对于重要的客户来说银行一般也会满足企业的要求。一是可以要求银行把后续保证金按照三个月定期和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计息,二是尽量至付款日再补充保证金。活期存款利率只有0.72%而六个月定期利息3.51%以及七天通知利率1.71%来说相差数倍。例如对于一个开具半年期承兑汇票超亿元企业来说一年利息收入就相差100多万元,这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技巧及案例

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过程中第六条是最重要的条件,无论是办理银行贷款还是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都需要企业具有相应的综合授信或者抵押担保。但是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方式相对于贷款来说担保方式更加多样化。

(一)敞口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技巧及案例

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在取得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后,根据银企承兑汇票协议中的约定,明确保证金与敞口的比例,通俗称法也叫差额的银行承兑汇票。

1、综合授信

即银行授予企业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用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循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完全依靠信用取得额度是比较困难的,必须要求企业有很高的信用等级,并且与银行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2、不动产抵押、固定资产抵押授信

运用公司的房产、固定资产等抵押获得银行授信,在银行授信的额度内可以循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案例-:深圳某印务有限公司以设备等固定资产向深圳某商业银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并获得审批,在授信范围内该印务有限公司可循环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30%,融资率达到2.33倍,企业在资金短缺时存入30%的保证金即可达到融资的目的。202_年2月23日(图一)

案例二:某市某商业银行授予某经贸有限公司以土地为抵押物的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图五)

3、盘活企业存货

企业如果存货比较多并且常年比较稳定,可以和银行签订存货监管质押协议,企业的采购商品发货到银行指定地点,由银行指定的物流监管方进行24小时监管,形成存货质押。银行根据存货的金额给按照一定的折扣给予企业信用额度,允许企业在信用额度内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这种方式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一般需要企业按照票据面额的30-100%预存保证金。当企业存货下降到信用额度下时,企业只需要补足保证金就可以了。在这种模式下银行有可能要求引入商品的卖方,要求签订卖方、卖方和银行三方协议,要求卖方在一定条件下回购库存商品,以降低银行自身抵押品处理的风险。

4、活用应收账款

如果企业应收账款比较多可以将应收款委托给银行管理,银行可以根据这些应收账款的数额,给予企业一个融资额度,企业凭此额度可以循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无需提供其他保证或抵押担保。银行对于应收账款的签发企业的资质要求比较高,一般为上市公司或者知名企业。

5、签订厂商银三方协议,由卖方变相担保

例如“厂商一票通法”。某知名电脑生产型企业和某地的电脑经销商与银行共同签定“厂商一票通”的500万银行承兑汇票购买电脑进行销售。销售合同约定:经销商根据承兑汇票的相关规定先存合同金额保证金的30%(150万),银行出据500万的承兑汇票给工厂,但是合同约定发货金额每一次100万,每次发货时间由银行通知为准。银行根据该电脑经销商销售的回款情况再发货,这样银行的风险基本为零。合同又约定如果在市场竞争中由于价格的下调,由厂家认库调差,这样商品降价风险亦可转移(当然企业的周转加快,效益亦提高)。而在实际操作中卖方往往会给予买方一个信用额度给予额外发货,以达到买方融资的目的。

6、巧用上游企业信用,解决预付款之困

有长期而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厂家、采购商和银行可以签订三方协议,预先设定采购商为厂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代理人,代理厂商背书,然后批发商凭银行承兑汇票和保贴函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后,银行将贴现款直接转入厂商的指定账户,厂商接款发货。在这个过程中其实是上游企业的信用在做担保,如果到期采购商没有足额的保证金则银行就可以向厂商退票并追回欠款,银行得以回避风险。

7、引入第三方担保

即企业在自身信用资质达不到银行贷款要求的情况下,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增加信用资质以获得融资的一种方式。企业借助于专业的担保机构来协助进行融资活动,虽然短期内会产生一定成本,但会事半功倍。案例一:某煤电公司以敞口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杠杆收购某煤矿89%的股份(图六)(图六)

案例二:某机械锻造有限公司以第三方即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人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图七)

(图七)注:

企业开立敞口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存入部分保证金,敞口(差额)部分企业或以足额的资产作抵押/质押,或以第三方作担保。因此,企业必须向银行提交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贷报告、企业的证照、财务报表、抵押物资料或保证人资料,银行审批通过后将会出具《审批表》、《授信书》,并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等。

(二)1:1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的延伸功能

开票人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存入保证金,其在银行保证金账户或存款账户的资金(用存款单质押开立银票)在银票规定的期限到期前是不会被划走的,以开票人存款的形态存在,这就为1:1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的延伸功能提供了前提和条件。

1、提高企业现金流,优化财务报表。

企业为引进投资资金或战略合作关系,需向投资方或合作方展示自身的现金流量,在企业本身现金流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引进保证金资金,开立1:1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达到提高企业现金流量、优化财务报表的目的。

案例:202_年,江苏宜兴某酒店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一五星级酒店,向国外某银行申请贷款202_万美元,是年11月19日,宜兴某酒店有限公司引进保证金资金202_万元人民币,开出1:1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达到提高企业现金流、优化财务报表的目的,并成功获得国外某银行贷款的审批。

2、显示资金实力,争取项目审批、签订合同等。

企业为争取项目的审批或签订合作合同,往往需要向项目审批机关或合作方提供资信证明,在企业本身现金流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引进保证金资金,开出1:1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达到出具资金证明、银行流水账以及在银行承兑汇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正常短途径查询账户余额的目的。

案例:武汉某房地产公司为武汉市一小型房地产公司,202_年8月,引进保证金资金1000万元并开出1:1的银行承兑汇票,凭借银行资金证明、银行流水帐成功申请办理开工许可证,同时引入工程队垫资承建其地产项目。

第五篇: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 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辽宁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省联社、联社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是指以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为交易工具的贴现、转贴现(含回购)和再贴现等货币市场融资业务。

第四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必须坚持风险为本、审慎经营、合规操作的原则。

第五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必须实行“三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机构,统一人员。

统一制度是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实行统一的制度规范。

统一机构是指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必须以联社为单位统一由专业机构集中办理。

统一人员是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必须统一由专业人员办理。第六条 联社为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的经营主体。

第二章 机构管理

第七条 联社设立票据融资中心,作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指定专业机构。

第八条 联社票据融资中心隶属于联社,依托于联社营业部完成票据审验、资料审查、业务审批、资金划付、实物票据保管等具体业务,接受联社(含)以上机构及相关业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九条 联社票据融资中心准入条件:

(一)具有适应业务需要合格的从业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

(二)具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岗位职责清晰,操作流程明确。设立不少于市场营销、会计结算、风险管理等三个独立的业务岗位。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完善。

(三)具有专门的票据审验人员和机具设备。

(四)具有安全可靠的票据保管、存放设施。

(五)其他条件。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十条 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从业人员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农村信用社正式员工;

(二)原则上从事票据融资或信贷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三)业务素质高、营销能力强,具有较高的业务理论知识,熟悉票据业务相关政策,掌握票据审验标准。通过省联社统一组织或省联社授权市联社(办事处)统一组织的上岗考试;

(四)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无任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无炒股、经商办企业等行为,不能有任何“黄、赌、毒”行为及迹象。

第四章 资金管理及总量控制

第十二条 应在满足“三农”合理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审慎办理票据融资业务。

第十三条 票据融资业务资金调剂以联社为单位,严禁拆借资金办理票据融资。

第十四条 票据融资业务的资金划付应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融资协议的约定方式执行,严控资金划付风险。

第十五条 联社各时点票据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各项贷款余额的20%,省联社另有规定除外。

第五章 权限管理 第十六条 票据融资业务统一纳入信贷业务权限管理,按照《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内部权限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票据融资业务权限分为基本权限和特别权限。基本权限是对法定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经营规定的权限。特别权限是对超过基本权限范围的业务规定的权限。

第十八条 基本权限有效期为自上一权限文件生效之日起,至下一权限文件生效之日止。特别权限的有效期按特别规定。

第十九条 联社根据风险控制能力及经营管理水平对票据融资中心实行有限授权。

第六章 票据保管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票据保管是指对已贴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在其持有期间入库、在库和出库的妥善管理过程。

第二十一条 票据保管的环境要做到防火、防水、防潮、防虫、防爆、防盗等符合一般现金库房基建的管理要求,并配备报警配套设施,达到防盗防抢的监控要求。

第二十二条 票据保管应严格执行“双人接票、双人管库、双人出库”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票据的入库:

(一)已贴票据入库前应在最后一手背书栏被背书人处载明被背书人名称,同时相关人员要作好备查记录,在监交人的监督下移交人员和接交人员之间要作好交接登记;需要密封保管的要先做到封包、编号、登记后再进行保管交接。

(二)每日营业间隙或营业终了,将实物票据与台账和会计账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二十四条 库存票据的清分、整理:

(一)认真勾对当日初收票据、卖出票据、到期赎回票据的目录清单,要求做到实物票据的票号、金额及排列顺序与清单一致。

(二)每日营业间隙或营业终了,清分、整理有关发生业务的票据。对票据进行分类排序,按票据到期日由近到远,并入大库保管。

第二十五条 建立票据出、入库的交接登记制度。第二十六条 票据保管人员设置:

A、B岗双人负责制,A岗负责票据的接收、保管与出库管理,B岗负责保险 库的密码管理与票据的监交。

第二十七条 建立检查制度,对库存票据实数进行核查。票据融资中心每月至少进行两次自查;联社每季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将相应整改措施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八条 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不慎灭失,应立即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挂失止付后要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票据托收

第二十九条 票据托收是指票据融资中心以其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过程。主要包括:发出托收、收到托收款项、退票拒付和逾期处理及遗失处理。

第三十条 发出托收即是向付款人收取款项而发出的托收指令。“发出托收”环节规范操作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托收风险,确保资金及时收回。重点有以下内容:

(一)异地票据的托收:

1.经办:票据专管员将票据按照到期日排序,在票据到期前匡算邮程,提前5-10天办理委托收款。并在票据到期前应做成背书后复印保存。

2.复核:对委托收款凭证各要素与所附票据进行全面复核,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与所附原贴现凭证第五联必须配对相符。托收卡片笔数、金额与表外代保管有价单证科目借方凭证金额相符。

3.签章:在委托收款第三联凭证及票据背书栏内加盖结算专用章。4.填写EMS快递信封。5.填写邮件汇总清单。6.与邮局交接。

(二)同城票据的托收:通过同城交换系统提出托收的,背书复印要求同上,填制进账单,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栏可不填账号,只填承兑行,收妥入账。

(三)发出托收要进行账务核对:发出委托收款要与票据实物、托收卡片联核对,确保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贴现行发出委托收款后,应及时通过电话向承兑银行查询是否已签收,如在正常时限内未签收,应立即与邮政部门联系查找。

第三十一条 退票拒付及逾期处理:

(一)退票拒付处理。托收票据遭到承兑行的拒绝支付或者延迟支付,持 票行为人基于《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违反银行结算制度惩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视拒绝支付或延迟支付理由区别责任,主张票据权利所作的催收、追索乃至诉讼以及相关的账务处理等。票据融资中心收到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时,应对拒绝付款的事由进行审查。若拒绝理由不成立,应立即与承兑行联系协商解决;若拒绝理由成立,应向前手背书人追索或采取其他措施保全票据资产。

(二)逾期处理。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友好协商。2.追索前手。3.诉讼。4.其他方式(向违约行的上级行或当地人民银行反映)。

第三十二条 票据遗失处理。委托收款过程发生票据遗失,托收经办机构(票据融资中心)应通过公示、催告等手段申请票据权利。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 票据融资业务档案,是指在票据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记录和反映票据交易的文件和凭证等重要记录(会计档案除外)。

第三十四条 票据融资业务档案可分为:票据贴现、转贴现档案和其他需要保管的文件资料。

第三十五条 票据融资业务档案由票据融资中心集中进行保管。

第三十六条 票据融资中心要专门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票据融资业务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对票据融资业务档案妥善保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违章借出或透露档案内容。

第三十七条 票据贴现档案的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贴现凭证复印件、查询查复复印件、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复印件、商品交易合同或相关劳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保管期限为自票据到期兑付后至少三年;转贴现档案的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转贴现凭证复印件、前手贴现凭证复印件、查询查复书复印件的保管期限为自票据到期收回后至少两年。

第三十八条 档案销毁。票据融资业务档案中保管期限届满后,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机构分管负责人批准后,会同监督管理部门按会计档案销毁有关规定共同销毁并作记录。

第九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九条 票据融资业务风险管理的内容包括对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违规风险等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控及转化。

信用风险是指票据债务人付款能力和付款意愿发生问题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失的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票据市场利率波动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意外事故、操作技术性差错等其他原因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失的风险。

违规风险是指违反政策规定办理票据业务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而带来的风险。

第四十条 票据融资业务管理部门应与票据融资经营机构和相关部门加强分工与合作,采取强化日常监控、建立票据公示控制、实行票据资产质量分类管理、按照全面风险拨备制度的要求计提票据资产减值准备、建立重大风险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票据市场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等风险控制措施,规避票据融资业务风险。

第四十一条 票据权利的行使。

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或关系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一)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请求按照票据上记载的金额付款的权利,是第一次权利。它是票据权利的基本功能。持票人可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追索权。是持票人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向其前手,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或保证人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或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次权利。

1.行使追索权的实质要件:

(1)汇票持票人必须为合法的持票人。

(2)须有法律规定的、可引起持票人追索权发生的客观原因存在,具体可分为到期追索和前期追索两类。

2.行使追索权的形式要件:

(1)提示票据。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必须在法定期间内向付款人作出票据提示,请求承兑或付款,是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基本前提。

(2)做成拒绝证明。是行使追索权的必要条件。内容主要包括:拒绝人和被拒绝人名称;汇票的内容;提示日期;拒绝事由或无从提示的原因;做成日期;公证机关和公证员盖章。拒绝证明应在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10 日内做成。

3.追索权的行使程序:

(1)通知的顺序。应首先由持票人将拒绝事由通知其前手;其前手收到通知后,向前依次通知直到出票人;顺序清楚,责任明确。也可采取持票人同时向所有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的做法,不分先后,同时通知。

(2)通知的时间。持票人自收到拒绝证明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其再前手。依次发出追索通知的期限都是三天。

(3)通知的方式。一是持票人将被拒绝事由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其前手;二是持票人发出通知,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通知时间以发出通知或邮寄日期为准。

(4)未按期通知的后果。一是未按规定期限发通知的,持票人仍可行使追索权;但是,要承担一定责任。二是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未按规定期限通知的票据当事人承担由此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票据金额为限。

4.追索权当事人。主要分为两个方面:(1)持票人是享有追索权的主体。

(2)票据债务人。包括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对于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持票人所追索的票据金额以及利息、费用,各自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

5.追索权的丧失:

(1)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2)背书人成为持票人后,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3)追索权的丧失:持票人在法定的或约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票据权利,也不做出保全票据权利的行为,致使持票人对于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归于丧失。

第四十二条 票据权利丧失与保全——利益偿还请求权。

利益偿还请求权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它不以直接请求给付票据金额为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持票人在票据权利丧失后的利益。

1.必须是曾经有效存在的。

2.票据权利是因时效超过或保全手续欠缺而已经丧失。

3.因持票人权利丧失而使出票人或承兑人获得了额外的利益。4.请求人必须是持票人,被请求人必须是出票人或承兑人。

5.偿还金额:一是偿还的利益不应超出出票人或承兑人实际获得的利益;二是不限于票面金额为基础,可能会涉及一些附加的利益。第四十三条 银行承兑汇票丧失的法律保全

(一)银行承兑汇票丧失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因焚烧、磨损、污损而完全灭失或因遗失、被盗、被抢等原因而失去银行承兑汇票占有的情况,主要包括:

1.完全灭失,是指票据本身受到毁灭性损坏,不能恢复原来的形态,称为绝对灭失。

2.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银行承兑汇票占有,但票据本身仍然存在且完好无损。

(二)银行承兑汇票丧失的补救措施主要有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提起诉讼。

1.挂失止付。

(1)挂失止付的申请人:由失票人(持票人)即票据的最后合法占有人。(2)挂失止付通知书应记载的事项: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票据的种类、金额、号码、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3)挂失止付通知书的有效期: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的有效期为12日。

2.公示催告。是人民法院根据失票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通知票据付款人立即停止支付,告知并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如不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将依法做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程序。

(1)申请人。应为因票据完全灭失或失去银行承兑汇票占有的票据权利人。(2)受理法院。必须是申请公示催告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所在地或承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3)申请的有效期:失票人应在挂失止付后三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4)公示催告申请书应记载的内容:申请人名称、地址、电话、票据种类、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日期、票号、申请理由和事实及其他相关事项。

(5)公示催告的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3.提起诉讼。是指按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资产。

第十章 内控管理

第四十四条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联社应对各项票据业务制定全面、系统、成文的制度和程序,并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避免因管理层的变更而影响其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联社应建立涵盖全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管理系统,对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

(三)联社应建立内部控制的评价制度,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进行回顾与研讨,并根据法律法规、组织结构、市场环境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联社在票据业务经营过程中,应对以下业务及人员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度。

1.部门责任分离

(1)资金业务的管理和其业务的核算;(2)资金调拨、授权和账户调剂;(3)业务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4)票据业务经办、审查和会计核算;

(5)业务处理系统的软件开发与业务经办及软件操作;(6)各项资金及财产损失的确认与核销。2.岗位分离原则

(1)票据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业务经办;

(2)资信调查、风险评估与票据交易的授权审批;(3)票据业务会计核算与其事后监督;(4)会计印章、密押、凭证的保管使用;(5)市场开拓与业务处理;

(6)负责帐务处理的人员与负责资金划转(含审批)人员;

对资金调度、验票、票据交易文件验审等重要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具备适当的人员备份。

(五)联社应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档案,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和各种报表资料的真实、完整。

(六)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确保每一项信息能够传递给相关员工,各部门和员工的信息能够顺畅反馈。

(七)联社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八)联社应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岗位培训,重要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换。第四十五条 票据业务管理部门和稽核监督等部门要按照省联社、联社相关规定,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等形式对票据融资业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 查。

第四十六条 联社对票据融资中心办理的票据融资业务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业务检查、自查中发现违规经营和重大风险情况要及时上报。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规定办理票据融资业务的经营机构及相关责任人,按照省联社、联社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章 部门职责

第四十八条 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实行专业部门集中管理,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第四十九条 联社信贷管理部为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专业管理部门。第五十条 相关部门职能分工:

信贷管理部门:负责票据融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制订、修改、解释;负责权限内业务审查、核准;负责相关业务权限管理;负责票据融资业务风险监控;负责准入机构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各项贷款统计口径内票据贴现总量管理;负责牵头组织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核。

会计结算部门:负责票据业务核算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负责对票据进行审验;负责对到期票据进行托收;负责对发出托收后因结算原因引起且逾期天数在十日内票据的催收。

稽核监督部门:负责对制度执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内控合规检查。

资产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非结算原因形成的逾期票据资产的催收、追索;负责对票据资产的保全管理。

科技部门负责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

第五十二条 有关会计核算要求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核算办法执行。第五十三条 *************************制定的有关制度及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联社负责解释。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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