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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2-99176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1 11:23: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202_年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美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根据《XX市美好乡村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XX发[202_]13号)、《****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意见》(*发[202_]2号)以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发[202_]5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2_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2_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要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条幅、上户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真正做到村(社区)以及自然村专题整治会议扎实开展,同时我们将定期对会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强化保障,通力合作。清洁工程考核所需资金,按照农村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36元标准筹措经费(*财政补助1/

3、镇安排1/

3、农民自筹1/3),原则上要求美好乡村示范点村(农民自筹1/3部

分)必须落实到位,对不是创建点的村(社区)要求在年底前也逐步推广。市容、规划等部门负责集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规划编制工作;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重点抓好全镇垃圾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二篇:202_年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下面,我代表**乡党委、政府对全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做以下汇报:

**乡有个行政村,个自然屯,住户户,人口人,耕地万亩。自从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乡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组织动员,努力抓好落实。

一是立足乡情,抓好落实,努力推动全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具体工作中,我乡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做到了前期动员和责任落实相结合。年初我乡为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要求,召开了由村级两委主要领导、村屯屯长和全乡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全县造林绿化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会议》的精神。要求各村两委成员要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的作用,把全村的群众真正动员起来,投入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之中。其次,乡党委、政府严格落实责任,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并纳入年终乡村两级干部考核评比中,更好的调动了乡村两级干部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并成立了环境整治综合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全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开展和监督工作,把环 1

境卫生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常态。二是做到宣传教育与提高意识相结合。加大宣传,提高意识。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印发了**乡乡村环境卫生整治通告,把整治工作内容、标准、时限和乡政府的奖罚措施全部纳入通告之中,并责成包村干部把通告发至每个农户家中,做到了家喻户晓。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一次教育、作为引导农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观念的契机,通过组织村民出工、出车、出资增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激发村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为今后不断深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做到了香化美化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一个方面在香化美化村屯环境上重点推进。全乡各村都育有8种花苗,已全部出齐,处于待栽状态。近期,将全面完成对全乡各村村内中心路两侧栽花种草工作。另一方面是队伍建设,各村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管理人员,拿出管理资金,成立保洁服务队,采取定工资、定人员、定车辆、定协议、定制度、定统一服装的方式,统一管理,严格标准。保洁服务队主要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工作,形成环境卫生有人抓、专人抓、常年抓的良好态势。

二、下步打算: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四改四清四化”的环境整治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在秋收之前全部达标。使农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观念,主动参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使村干部能够形成长效的管理意识和机制,从根本上改

变农村“脏、乱、差”的生活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把**乡建设得更加美好。

**乡人民政府

202_年6月9日

第三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涞源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彻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展示涞源良好形象,努力打造“京西夏都、生态凉城”,奋力向现代化中等城市迈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特别是城区范围和国省干道、县乡公路沿线乡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使城区环境卫生得到彻底整治,市容市貌得到显著改善,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河道、国省干道和全县各乡镇实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全面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塑造良好的旅游城市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为使本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涞源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政府副县长xx担任组长,xx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按工作职责分设6个工作组,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责任到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一)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

1、住建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城乡结合部主要包括城建界范围内各个交叉路口及老虎头高速桥周围,对四周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对存放的垃圾及时清运,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对108国道转盘进行维修和粉刷;对县城绿化带进行整修,对绿化池内土地进行平整,确 1

保无杂物;对108国道城区路段、广平大街、拒马源广场树木进行修剪和粉刷;环卫处要坚持做好日常清扫和维护工作,增加主次干道清扫次数,对城区主次干道和繁华地段,开展全天候保洁,提高保洁质量。(责任人:)

2、城区办事处负责城区各村小街小巷及主次干道与小街巷结合点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干净整洁,不留死角,垃圾全部入池,保证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工作由环卫处负责。(责任人:)

(二)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组

1、工商局负责城区沿街商业门店前的环境整治,真正实现无积存垃圾,无乱贴乱挂,无户外广告,无店外经营,牌匾做到整齐划一,美观大方。(责任人:)

2、工商、城管、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对道路两侧马路市场、工厂、修理厂、洗车场等进行清理、规范,彻底杜绝游商游贩。(责任人:)

3、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城区集贸市场和沙河大街环境卫生整治及摊点规范管理,彻底改变脏、乱、差状况。(责任人:)

4、电力局、宣传部、住建局负责县城范围内路灯、广告灯、LED显示屏、楼体亮化的检查维修工作,在确保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将广平大街、108国道、团结路、阁院路路灯灯泡进行更换,增加亮度,体现亮丽、美观的特点。(责任人:)

5、机关工委在2月24日组织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对城区范围内野广告及法轮功反动标语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净化城市环境,防范办、城区办要积极配合。(责任人:)

(三)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组

1、交运局负责县乡公路平整及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对城区

内主要道路标志线及公交停车线进行刷新;规范公交车、出租车营运,对公交站牌进行维修,公交车必须到站停车,并对车体广告进行统一要求,对车容车貌进行综合整治;养路工区负责国省干道及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干净、整洁、平整;对公路两侧树木进行修整;同时对国省干道及城区主要道路标识牌进行规范和安装。(责任人:)

2、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城区主要干道车辆乱停乱放、违章行驶等现象的治理和城区范围内红绿灯的相关调试管理工作,对108国道转盘周围大型机械设备的停放、汽车站及拒马源广场附近出租、班车等车辆的停放进行管理整治。(责任人:)

3、交运局、养路工区、公安交警部门等治超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治超工作,确保不出现超限超载现象。(责任人:)

(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组

1、水利局负责河道、排水渠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特别是对城区主要道路桥梁周边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砂场予以平整,保持河道、排水渠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并对河道的倾倒垃圾和非法采砂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责任人:)

2、环保局负责两河水质整治工作,确保河水清澈,做好可视范围内选厂的整治工作,彻底清理尾渣、尾矿,保证没有污染现象出现;并对城区锅炉烟尘排放予以控制。(责任人:)

(五)酒店周边、建筑工地、公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

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周围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成建筑企业对工地周围垃圾进行彻底清除,保证建筑设备停放有序,围

场整洁,建筑材料规整有序,同时严把质量关,保障施工安全;做好白石山大酒店、天源假日酒店、源容源酒店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搞好公园环境卫生治理,在烟墩山、荷叶山安装射灯,增添夜景观。(责任人:)

(六)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

全县各乡镇,特别是沿途塔崖驿、王安镇、杨家庄、涞源镇、上庄、东团堡、白石山镇、北石佛、走马驿、水堡等乡镇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及保持工作;对辖区范围内野广告和法轮功反动标语进行彻底清除;公路沿线集贸市场、车辆停放、商业店铺保证规范有序;严禁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等行为;可视范围内石方、土方、粪便、建筑材料、尾矿、矿渣、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做到干净、整洁、有序。(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开展好这次活动作为展示单位自身形象,检阅单位凝聚力、战斗力的一次重要机会,对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二是要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承担的工作立项分解,责任到分管副职、股室和具体人头上。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合力攻坚,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在202_年2月26日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是要健全机制。各单位要以此次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加大环境卫生治理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齐心协力,共创干净、整洁、舒适的美好家园。

四、强化督导

为保证本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将对整治成果进行专项督查。一是成立县级领导督查组。分路段对沿途各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二是政府办公室带领电视台记者要对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进行持续跟踪督查报道,并编发督查专报,报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工作进度快,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XX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提供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

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责任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7月30日前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责任路段划分,对责任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责任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多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行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间,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

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达标,形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必须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符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责任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必须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符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责任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闭。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达到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提供宣传内容,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责任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必须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责任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达到100%,保持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取代,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责任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学习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一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一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20日前启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间: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间安排

从202_年X月1日开始至202_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责任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责任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工作成效等,努力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第五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202_]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镇新农村建设成果,形成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美丽乡村格局,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净、形、景”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推进美丽乡村洁美建设,助推生态景区全域化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美丽茭道、富裕茭道、幸福茭道”建设为目标,结合“四边三化”行动,着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健全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身改造家园、建设洁美新农村的积极性,为打造美丽乡村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垃圾处理运转能力,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卫生评星”活动有序开展,农村干部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和生活品质明显提高,全面打造村庄道路洁化、水域净化、庭院美化、环境优美的洁美示范村庄,推进洁美茭道建设,实现农村卫生环境明显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村庄保洁评星制。实行农户房前屋后洁美三包制度,开展农户洁美评星。成立由镇效能办、镇农办、文明办等工作人员组成的洁美监督检查组,对各行政村开展的洁美评星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做好督查台账,每月25日前将当月检查台账上报县农办,各行政村也要相应建立监督检查组负责对农户洁美责任区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检查考评计分,评分结果在公示栏张榜公布。

(二)落实园区卫生包干制。要加强工业功能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园区内保洁工作实行企业区域包干制。提升园区及周边村的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园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实行舆论公开监督制。镇督查组每月对各村开展检查。检查结果通过公开栏排名公示。

(四)实行整治工作考核制。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各村主职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分值为10分,也作为各村五星党支部考核的一项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星级评定依据。考核结果与镇配套农村卫生保洁补助挂钩,考核以百分制,根据镇检查组每月督查得分累计,平均分为考核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全额拨付;80分(含)以上为良好,拨付90%;70分(含)以上为合格,拨付85%;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拨付。考核结果与各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挂钩。一年内受到县媒体曝光一次以上不得评为优秀档次,曝光两次以上不得评为良好档次,同时每曝光一次扣除考核分5分。

四、工作责任

1、行政村(社区)是实施主体。各行政村(社区)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每月15日党员干部洁美乡村公益日活动,并做好日常检查、月评比的评星工作,要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保洁人数、清扫范围,健全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完善奖惩制度,切实做好农户(居民)垃圾的收集和村庄保洁工作。各村(社区)明确建筑垃圾堆放点,建筑垃圾在确保无害情况下,督促产生单位或个人负责运至指定堆放点。

2、镇政府是责任主体。切实加强领导,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建立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入村抓的领导机制,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负责辖区内各村垃圾的清运,明确、协调各行政村(社区)保洁范围(包括道路、河沟),加强对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开展好周巡查、月通报和年终考核工作,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纳入主职干部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支部星级评定和党员星级评定、安排项目等相挂钩。

3、相关科室责任:镇工办负责工业功能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村镇办负责东莹社区、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全镇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镇农办负责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交通办负责镇区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资金配套补助

1、清扫费补助标准。清扫费按每人每月1元配套补助,实际补助金额根据县、镇考核得分结果进行计算补助到村。人口数按上农经报表确定,人口数不到250人的按250人计算;人口数251—400人的按400人计算,人口数401人以上的按在册人口数计算。

2、对洁美示范村奖励:被县评选为洁美示范村,800人口以下的村奖励0.5万/个,800人口以上村奖励1万/个。

六、工作要求

1、建立领导小组、督查组,确保工作有人抓,抓到实处。建立镇、村二级领导小组、督查组,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的民心工程,抓实抓好。各行政村(社区)要组建好村级监督检查组,将农户洁美评星工作落到实处。

2、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出台细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健全长效保洁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效,常抓不懈,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

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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