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事业编招聘要求[范文模版]
2011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简章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专业人员的结构,2011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0名,根据《德州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成人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陵县常驻户口。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6年10月1日至199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3、经现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的岗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4.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报名前与单位解除协议的方可报名,凡入学前与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委培的毕业生,未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不得报考。已在陵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不得报考。
5、凡与招聘岗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血缘关系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到本岗位,也不得应聘到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7、更具上级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聘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现在我县在岗服务的上述项目人员可不限户籍报考。
8、高校在读人员不得已已取得学历为条件进行报考。
三、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211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县人事局办公室(县府三楼西首)
4、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简章的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签订《诚信协议书》,缴纳考务费80元。
5、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被(乡镇为2倍)的部门和岗位,计划招聘一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乡镇为1:2)的比例相应的核减招聘计划,如招聘计划取消,原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该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笔试科目笔试和通用能力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等基础性知识。
综合写作
考试时限150分钟,考试满分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数1:3(乡镇为1:2)的比例确定参加通用能力面试人员。如果同一岗位的竞聘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起进入通用能力面试。
(二)、通用能力面试
通用能力面试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项要素
所占比例综合分析能力25%、组织协调能力25%、语言表达能力25%、应变沟通能力15%、举止仪表10%,参见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通用能力面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用能力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在县府门前公示,如一职位出现两名或者以上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首先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其次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录取的办法确定被考核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更具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员。考核体检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参照德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考录公务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1]109)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引发公务员录用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或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被考核人员中如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空缺由该岗位的其他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且报考资格复合合格的,确定为您用人员在县府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用人员由县人事局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用通知书》,平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应手续
被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待遇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 ”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立即取消其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考试和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 [2009]126号)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8221147监督电话:8327821
说明:陵县乡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职位代码55A)为合并计划岗位,共计招聘50人,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高低实行(高分先选)具体名额分配:陵城镇5人,安德街道办事处3人,丁庄乡3人,边临镇4人,徽王庄镇4人。于集镇3人,前孙镇4人,义渡口乡4人,宋家镇4人,糜镇4人,滋镇4人,神头镇4人,郑家寨镇4人。
陵县人事局
2011年9月30日
第二篇:呼伦贝尔2013直属事业编招聘
2013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原则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组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以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重要事项的决策。
三、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103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产生拟招聘人选。
招聘人数与应招报名人员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有特殊要求的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整岗位或开考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
(二)招聘工作程序:
1、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应聘人员报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考察;
4、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5、办理录用手续。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4、具备呼伦贝尔户籍或为呼伦贝尔生源地的应往届毕业生。
以下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
(1)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
(2)在呼伦贝尔市参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基层六类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3)高等院校毕业后服兵役并退出现役的人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人员需具备较熟练的蒙语表达能力,该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须进行蒙语口语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报考。
7、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见附件《2103年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处以开除处分或辞退的人员;
3、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因违纪受到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参加考试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在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
六、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考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两项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汉文制卷。
(二)考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按照不同专业类别进行。
七、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在呼伦贝尔政府网、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
2、报考人员需登陆呼伦贝尔人才网下载报名表,携带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张贴2寸照片三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海拉尔区河东诺敏路宁辉小区)进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应试人员于考试前两天到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关注呼伦贝尔人才网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和考察
1、考试加分: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2、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即: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加分因素+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3、体检和考察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在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
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上述各项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和录用
1.拟录人员相关信息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和对群众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工作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试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其他
(一)招聘各个环节的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均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
(二)参照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收取考生报名费、考务费120.00元,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向考生收取。如有符合减免费用条件的考生,均按照自治区相关收费政策执行。
呼伦贝尔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三篇:东营区事业编招聘简章
2018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8-01-26 23:30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2018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6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审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为东营,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回学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2年内的可报考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2月6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9:00— 2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2月6日11:00—2月9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区政府网站(http://www.teniu.cc下载)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照片。招聘岗位对学位证书有要求的,还须上传学位证书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2、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2月6日11:00—2月9日16:00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并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会说明未通过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会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2月6日11:00—2月1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区政府网(http://www.teniu.cc/)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8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3月26日9:00—3月31日9:3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主管机关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区政府行政办公楼1307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卫生类招聘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岗位,直接进入面试),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区政府网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上午 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说课)、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聘用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拟聘用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按有关要求取得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否则不予聘用。
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对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东营区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事项
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东营区政府网站公布,查询路径东营区政府-友情链接-区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动态。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咨询相关部门。
咨询电话:
综合类0546-8268687
教育类0546—8251879(区教育局)。
卫生类0546—8238377(区卫生计生局)、8990373(区人民医院)。
政策咨询:0546—8268687(区人社局)。
附件:
1.2018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18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须知
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篇:事业人员招聘
事业人员招聘,给没有就业的大学生一个较好的出口,也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但事业人员与公务员不对称的待遇,很是给想考事业人员的年轻人们泼了瓢冷水。笔者归纳了一下,与公务员相比,确实有些不对称:
一是出口不对称:公务员到乡镇或机关后,只要达到一定的“履历”,就会“不断升迁”。而事业人员由于“出口不活”,就只有“埋头苦干”了,工作干得再好、作风再扎实,基本没有被提拔的机会,很是让事业人员苦闷。
二是待遇不对称:由于体制层面原因,从教师队伍等有职称的部门改行到乡镇或机关的事业人员永远都是“管理员九级”(属待遇最低人员),这不得不说是制度的缺失,事业人员的悲哀,得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希望公正的天平不要在这里失衡。
三是在“有法可依”上不对称:公务员被提拔的理由是因为有《公务员法》,为了社会和谐,为什么不能出台《事业人员法》规定提拔使用事业身份人员呢?这是否歧视事业人员呢?他们的路又在何方呢? 笔者认为,事业人员与公务员相比,只是称谓不同,农村工作经验和能力比起刚才加工作几年就被“提拔”的公务员,他们优秀多了。因此,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十八大报告中的“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精神,让事业人员有希望、有盼头。
第五篇:事业编
事业编制待遇国家怎么规定的?
2010-7-15 1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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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待遇:事业编制分三种:
1、全额拨款事业;
2、差额拨款事业;
3、自收自支事业其中,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最稳定,但工资较少;差额拨款事业待遇形式比较灵活,电台、电视台等都属此类,虽然财政拨款只占一部分,但每月拿钱却很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是财政拨款,退休时拿的是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退休金。退休后,上述四种待遇每年增加的生活补贴不同,由大到小,依次是:公务员、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和公务员待遇是不一样的,事业编制比公务员待遇低。但是还是国家工作人员。
在事业单位可以考职称,很多职称是很容易考的,而事业单位就是看你的职称定工资的,如果是自收自支,工资最高.如果是公务员,是看你的职级定工资的。
占据行政编制的公务员是按照级别学历(主要是级别)来确定工资津贴待遇的,事业编制待遇是按照专业技术职称来确定的,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事业单位还分很多种,纯社会公益类是指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这种事业编制在一定程度上讲和公务员差不多;还有一些事业单位是政府差额拨款的,这就有差距了,但是这种单位一般有行政处罚权,有一定财权,相对能补贴待遇;最差的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我的观点: 大部分机关的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在工资待遇上没有区别,不管哪种编制都是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存在觉得差别,大家当然会有意见。我单位两种编制的人员都是一样的,都一样提拔,分房子。没有什么不同,可能有些地区为了落实编制数量,而本单位编制少人员多,所以可能会把事业编制的原分流出去。或者整建制的转为行政编制。自己是什么编制单位说了算,自己没有什么办法,如国是行政编制,不错,如果是事业编制,也不要有什么想法,只要工作干好了,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