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特大城市人口服务管理亟待加强
以人文关怀提升特大城市人口服务管理
□本报记者 薛倩
自新世纪以来,我国几个特大城市不约而同地遇到了人口问题。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北京市的常住人口达到了1961万,上海市的常住人口更是达到了2301.9万,天津、广州的常住人口也突破了1000万。人口的增长给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务服务和社会管理均带来巨大压力,出现了人口畸形集中、交通堵塞、资源供应紧张、环境污染加剧和公共安全隐患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人口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和学界的关注。
2011年12月31日,由北京市人口学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主办的“特大城市人口服务管理”学术论坛在京举行。与会学者围绕着是否需要进行人口调控以及如何调控、如何加强特大城市人口服务管理等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把流动人口市民化当作急迫和重大的问题去解决
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以及创新专题研讨会上强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
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第1号公报显示,目前居住在城市的人口为6.7亿,其中有将近2亿人是持有农村户口居住在城镇的流动人口,比2000年增加了1.1亿人,增长81.03%。其中,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外来人口的比例接近40%。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华杰就此表示,不可否认,大量的流动人口推动了城市的发展乃至国民经济发展;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城市公用设施建设跟不上人口流入速度,导致城市公用设施承载负荷大幅度增加,给城市带来了很多困扰,如交通拥堵、医疗没有保障等问题,同时流动人口也给社会安全带来了巨大
冲击。有关数据显示,像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刑事犯罪中流动人口所占比例在60%到70%,有些地方更高,如深圳占80%。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认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流动人口形成的各种社会矛盾尖锐化之前,要改变政策和思维方式。把流动人口市民化当作一个急迫和重大的问题去解决,这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健康地向前发展,有利于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创造平等的城市化条件、有序进行城市化
有关专家此前曾经提出这样的观点,即当前人口数量增长过快已不是我国人口问题的主要方面,但人口数量的存量带来的问题和人口结构及分布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如在人口的性别、年龄等结构上,目前的人口结构使得未来老龄化以及性别比问题更严重;而在人口分布方面,我国经济规模与人口规模在空间上分布不协调,使得发展效率不高、基本公务服务均等化困难。
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肖周燕认为,为保证人口发展要素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有必要调控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其中,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将人口综合调控特别是流动人口规模调控,作为“十二五”规划中的一项重要课题。她认为,实现人口调控的目标,关键在于正确把握政府和市场的作用边界,清楚政府和市场在人口调控中的责任。城市的发展,一方面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必须把政府行为的重心从规定不同规模等级城市发展,转变为创造平等的城市化条件和环境上来。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大城市人口压力问题,人口调控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翟振武同样强调,像北京这种特大城市,不能加快城市化进程,而应有序进行城市化。
体现人文关怀是加强人口服务管理的关键
如何加强特大城市人口服务管理?与会学者认为,首先,要坚持思想观念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坚持制定政策与完善机制相结合,坚持基础建设与服务管理相结合,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实现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其次,人口服务管理最根本的问题是对人的看法,是对人的政策,因此最应该体
现出人文关怀。第三,要加快人口管理制度改革及相关公共服务制度建设。按照法定权利与义务相对等以及梯度赋予权利的原则,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此外,还应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为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创造条件。
第二篇:广东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
广东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省人口计生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探索出了一条符合省情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路子,实现了两大跨越:一是实现了“两年扭转局面,两年达到全国中等水平”的奋斗目标;二是到“十五”期末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基本达到了全国中上水平,珠江三角洲等部分地区已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回首往事,这些年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进步,其中一条最重要的成功经验就是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始终坚持“三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把工作重心下移作为重中之重。人口计生工作实质上是一项群众工作,工作成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项措施能否真正在基层得到落实。为此,我们把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使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承担起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同时,我们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广东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广东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两个规范》),对基层人口计生各项工作制度,作了统一、明确的规定,使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有目标、有内容、有方法、有标准,使基层干部在抓人口计生工作中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如何做好等,都有章可循。2000年10月,省人口计生委制订《广东省乡镇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和《广东省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于当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城乡基层全面性的计划生育工作规范。2003年7月,省人口计生委编发《广东省城市街道及社区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将城市街道与社区的管理规范独立出来,实行城市和农村的分类指导。2004年2月,省人口计生委在认真收集基层实施《两个规范》情况的基础上,对《两个规范》再次作了修订。多年来,《两个规范》在指导基层开展工作,促进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推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两个跨越”,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7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大力开展“两无”(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全面提升我省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整体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省人口计生委对《两个规范》进行了第三次修订。2008年底,省人大修订并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我省生育政策进行了微调。为适应工作需要,省人口计生委于2009年初对《两个规范》进行了第四次修订。新修订的规范,总结了各地人口计生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我省人口计生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本着精简、实用的原则,对基层人口计生各项业务工作加以规范,将更好地指导基层开展工作,为基层服务,是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必备工具书,也是各级进行人口计生业务培训的好教材。规范的各项内容,是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一项主要依据。希望各地组织好对《两个规范》的宣传、培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把《两个规范》中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同时也希望本书能够成为人口计生
工作者的好伙伴、好帮手,为力争到2010年实现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基本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谨以为序。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
二00九年二月六日
第三篇:严控特大城市人口 规模小城市租房就能落户
严控特大城市人口 规模小城市租房就能落户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今天公布,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等部委负责人介绍了意见的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发布会上介绍,这次户籍制度改革要说一个大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目标。同时,户籍制度改革还有一个目标,就是要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要统一城乡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建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整合和共享,主要就是这样两个目标。
户籍制度改革有这样三个比较鲜明的特点:一是这次户籍政策是一次总体调整,与以往相比,过去的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的、部分的、条文的调整,某一个方面的调整。这次是在中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全面的规划后,决定在全国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这对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引导人口的分布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是一个特点。二是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一次综合配套的改革,就是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是户籍制度本身单项的改革,是各有关部门配套进行的改革。今天在座回答的不仅仅是户籍制度本身的改革,还包括各个部门综合的配套改革。三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能放开的放开,该控制的控制,对建制镇和小城市是全面放开,就是说基本没有门槛,只要有意愿、想落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的房子都可以落户。中等城市是基本放开,就是门槛比较低,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就业,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意愿落户的,一般也都可以落户。对大城市能放开的也尽量放开,也降低了门槛。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只要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以落户。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的规模和节奏,防止人口增长过快,这样落户的条件就要严格一些。对于5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这次《意见》是明确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通过建立积分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落户通道。因为特大城市尤其是超过千万人口的城市,人口的压力太大。比如像北、上、广,在过去的十年中,这些城市年均增长流动人口40-50万,压力实在太大。所以,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是根据我国的国情,根据特大城市的实际作出的政策安排。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首先,从户籍管理上就要先严格户口的迁移政策,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根据每个城市的情况来决定。调整、改进现行的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合理解决落户问题。与此同时,特大城市要科学定位、加快转型升级、适当疏散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引导人口有出有进,努力使人口结构更加合理。大家可能最近都注意到,北京、上海一些特大城市都在采取一些综合措施,让人口有出有进,把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出去,把一些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适当地进行调整和疏散,北京明确就提出“瘦身健体”,这就是采取了综合的措施来调控人口。
第四篇:城市人口管理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城市人口管理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1、树立人口意识,贯彻基本国策;
2、正确选择城市人口增长途径;
3、做好人口普查和人口预测工作;
4、加强城市流动人口管理
5、制定城市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
第五篇:社区公章管理亟待规范
社区公章管理亟待规范
社区居委会是辖区居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很多涉及居民利益的审批事项既无管理权利,法律也没有赋予其调查的职责,但目前各行政事业单位审批事项均要求社区出具证明呈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需社区出具证明的事项多达几十项,如到邮局取汇款,收款人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必须要有社区的证明;居民家中人民币被老鼠咬坏到银行调换,银行必须要有社区的证明;居民摔伤申请医疗保险,保险公司也必须要有社区的证明;存折或身份证丢失要求社区出具证明,在校学生是否参加社会实践也要社区出具证明,无固定职业居民购买房屋按揭贷款要求社区出具其收入证明,低收入居民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也要求社区证明其无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废房产证过户或房产证遗失补办证都要求社区提供办理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等,这些事项使社区不堪重负,社区干部反映,社区只能提供自身所掌握的如计划生育、户籍、死亡等民政、综治方面的证明,对于居民的许多个人行为和活动,社区没有管理的职能和管理的可能,而大多数要求社区出具的证明内容,有的是根本不了解或不可能了解到的,社区没有职责也没有义务出具这些证明。不了解情况而冒然证明,万一情况不实社区无法承担可能带来的法律或经济责任,而不出证明盖章,居民办不成事,居民又会迁怒于社区,使社区面临两难的尴尬局面。一旦社区因证明不实陷入经济和法律责任的纷争,这会严重影响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工作任务在基层的推动和落实。上述情况隐患较大,期望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要求社区证明盖章行为,为社区工作和社区干部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