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
为确保货物运输安全,维护承运人、托运人利益,按照《青藏铁路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的要求,西宁东站(以下简称甲方)与青海东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制定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协议:
一、产品名称、特性、危害及施救方法
1)产品名称:电石(碳化钙)
2)产品特性:电石属一级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资,危规编号43025
3)产品的危害:
3.1碳化钙与水接触能迅速生成乙炔,并放出热量。乙炔是易燃易爆的气体。
3.2乙炔易与银盐、铜盐、汞盐反应形成不稳定的、有爆炸性的乙炔化合物。
3.3乙炔与空气的混合物有爆炸危险。
3.4乙炔具有麻醉作用。乙炔中的磷化氢(PH3)、硫化氢(H2S)可以引起中毒。
3.5碳化钙的粉尘对皮肤、呼吸道及眼睛有刺激作用。碳化钙粉尘在空气中的允许极限浓度为10mg/m3。
4)产品的施救方法:
4.1在工作中要戴风镜、口罩和手套;
4.2搬运时和入库前都要轻搬轻放,以防引起火花,造成爆炸;
4.3包装破损时,要重新封口或更换包装袋;
4.4消防禁止用水和泡沫,可用干砂、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也可用干燥碳酸钙(纯碱粉)灭火;
4.5发现头晕、头痛或呕吐时,应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重者应送医院治疗。
二、乙方生产的危险货物电石(碳化钙)要严格按照国标GB10665-202_生产。
根据青藏铁路公司电石改变包装试运运输要求,电石码放高度≤1.6m,间隙≥0.10m。储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库房、站台储备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库内保持干燥,通风良好,不受水淹、淋。
三、乙方采用青海铁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甘肃省运输包装质量监督检验
站检验合格的电石软包装袋。
1、该包装袋外袋、中袋为复膜塑料袋,内袋为维纶水溶沙复合包装袋。储存期不超过三个月,包装袋外观平整、清洁。
2、包装袋上产品名称、危险标志、一级遇水易燃易爆标志、生产厂名、厂址清晰,包装粒度为5-80mm,包装温度≤80℃,包装袋两道封口,每袋包装净含量为50±0.3kg。
3、试运软包装袋为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实行《准运证》制度,一车一证。
4、乙方要确保内装电石50公斤,发生超载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承运人)、乙方(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拨配的车辆完好,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要求。
2、乙方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当向甲方说明运输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不能谎报、匿报品名装运危险货物,企业运输员必须经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3、乙方在专用线装运电石时,遇雨、雪天禁止上站装车。
五、安全责任的划分
乙方对所使用的棚车必须认真进行车辆透光检查,严格按装载加固定型方案规定进行装载加固,装卸作业时采取人力作业,不得拖拉、猛砸硬摔,以防出现破损,包装破损件不得装车,遇雨、雪天禁止装卸、上站、装车,乙方负责车门、车窗关闭、加固,空、重阀调节和防溜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全过程中的安全;甲方负责监督作业过程。
1、乙方对货物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谎报、匿报品名装运危险货物,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将包装破损件及湿损件装车,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铁路现行有关规章(定)办理。
甲方(西宁东站)乙方(青海东胜化工有限公司)
202_年12月17日
第二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协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协议
甲方:西双版纳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成品油(危货)运输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是版纳州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并制定相关安全责任制度。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组织乙方从业人员学习和宣传与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随时了解掌握国家有关危货运输的要求。
三、甲方首先满足保证乙方的运力要求,制定合理的运费,使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运输淡季或货源不足的情况下,合理安排乙方的运输,以保证乙方的基本收入,支付的运费为每月结算一次。
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遵守国家及公司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保证车辆的良好,并按甲方要求统一公司车辆标识形象,必须保证运输中的成品油安全,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公司协助解决,但乙方必须承担车辆的所有安全及赔偿责任。
五、乙方挂靠经营的危货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2_)》的技术标准,安装符合《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AQ3004—202_)要求的GPS车载终端,并能
有效使用。车辆技术状况,以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评定标准为依据,应符合JT/T198-202_规定的一级车况标准。车辆罐槽须经有检测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持有质检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罐体容器检测证书》和《罐体质量检测合格证书》。并按国家规定悬挂、粘贴,危险品标志、标示,保证车容车貌整洁,各种设施设备齐全完好,配足符合补灭所载货物性质的消防灭火器村。
六、乙方经营危货车辆的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持有与准驾车型相应的有效驾驶证件、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营运证、和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准驾证,具有良好的驾驶操作技能及稳定的心理状况。
七、乙方必须按时交纳保险费不得间断,所保险种必须齐全有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承运人货物及第三者保险,保额分别不得低于50万元;商业第三者保险保额不得低于50万元;车损险必须保足,车辆座位险保险保额不低于5万元∕人)保险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八、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及油品风险保证金伍万元,双方终止协议无违约责任时退还乙方。
九、乙方每年应向甲方交纳贰仟陆佰元挂靠费,每月向甲方交纳按该车的管理费(国内:按该车当月运费的1%计收;境外:按该车实际载重吨位10元∕吨计收),费用由甲方财务在每月结算运费时统计扣收。乙方车辆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卖挂靠车辆,不得承运公司以
外的油源,但在公司货源不足,又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经公司批准,方可运输。
十一、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不正常少油事件,查有实据,则按当时价格从运费中扣除赔偿,并视情节处罚人民币1000—202_元,情节严重者取消运输资格。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后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续签。
十三、违约责任,以上条款甲、乙双方须遵守,若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万元。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协议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可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救援协议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救援协议
接受救援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救援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危险货物的运输,保护危险货物运输的生命财产安全,立足预防为主,积极救援的原则,协助好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肇事救援、故障救援,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救援协议: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发生事故和故障抛毛所在的详细位置,联系电话,联系人,如信息提供错误,后果由甲方承担。
2、发生事故和故障抛毛后及时拔打乙方的急救电话(0851—7226168),说明故障原因,便于安排工具、配件、人员、是否要提供拖车等。
3、协助乙方做好救援的准备工作。
4、确保乙方在救援现场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到位,确保乙方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相应安全。
5、救援产生的费用双方根据里程、所做工作和产生的开支议定,但费用不得要求出在厂外主修的工时费的30%。
二、乙方的职责:
1、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按具体情况做好一切救援准备,并派出修理工及救援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2、因受客观因素的制约影响救援效果时,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甲方予以充分谅解。
3、乙方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为甲方进行施救、救援,在施救、救援过程中尽量减少事故和抛毛的损失。
三、本协议履行中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甲乙双方均向开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 号:A3—202_ 实施日期:202_年6月1日
签 发 人:(签字)
(公章)
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前 言
安全工作是公司的首位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亡,更关系到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维护广大员工生命安全,为推动公司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2_)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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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9 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14 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16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20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3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26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29
附录:绿通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2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分类..................................32 2.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2 3.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3 4.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场所、车辆、设施、设备等。2.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公司各部门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监督检查的执行者,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职责对全公司生产作业场所、生产流程各环节、职工按章作业、各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安全任职资格、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3.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时间: 3.1检查的内容:
3.1.1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1.2检查本单位的车辆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 3.1.3检查从业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
3.1.4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情况; 3.1.5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及应急演练情况;
3.1.6查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标准,真正能够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
3.1.7检查安全生产台帐、档案的保存情况; 3.1.8安全生产其他内容。3.2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3.2.1检查方法包括常规检查、安全检查表法和仪器检查等;
3.2.2检查按时间和组织方式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4隐患的处理程序:
4.1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可以处理的应当立即处理; 4.2检查人员发现隐患不能当场处理的,应直接向主管安全的负责人报告,再由针对性地制定隐患处理方案;
4.3隐患处理程序包括:登记建档即整改方案制定、处理措施、整改结果的复查验收等。
5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
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内容应包括:安全检查日期、检查部位或场所、发现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相应整改措施和完成整改时间,检查现场照片,负责记录部门或人员及签名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以及公司临时用工及实习生。
2.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公司安技部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执行者,按照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岗位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3.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公司安生部在年初制定全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安排、培训效果评价等内容。4.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4.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包括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 4.2培训内容包括:
4.2.1国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4.2.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2.3公司常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职业危害即事故预防措施; 4.2.4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
4.2.5员工职业道德教育;
4.2.6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 4.2.7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4.2.8应急处置知识和应急设施与设备操作使用常识; 4.2.9异常情况紧急处置、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要求。5.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 5.1培训时间和地点; 5.2授课人即培训内容; 5.3参加培训人员签名;
5.4考核时间、试卷、答案、成绩及阅卷人; 5.5违章违纪处理情况。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2_)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人员。3.实施主体及职责:
公司人员招聘、调离、辞退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由安技部负责;资格证管理由公司安技部负责。4.招聘内容及要求:
4.1前来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应当分别提供相应证件(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2面试合格后需参加公司岗前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5.从业人员信息: 5.1姓名; 5.2性别; 5.3年龄; 5.4准驾车型; 5.5取得驾驶证时间;
5.6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编号(危险货物押运资格证编号;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编号);
5.7身份证号码; 5.8通讯方式;
5.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6.资格证管理程序:
需要办理危险品运输、押运、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需要到运管处制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并参加培训,经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危险品运输(押运、装卸管理人员)”类别的从业资格证。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将资格证送到公司安技部进行备案,经公司统一后才能在公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工作。7.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和安全活动记录:
7.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分为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具体培训内容、要求、记录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
7.2安全活动记录,公司各种安全活动要有活动安排、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活动记录要将活动时间、参加人员、活动内容记录清楚。8.违法、违章、违纪情况:公司要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情况记录,记录包括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内容、违章处理情况。9.调离辞退的条件、标准及程序:
9.1辞退:依据《劳动法》、《用工协议》有权解除不合格聘用人员劳动关系。由车队提前一个月填写辞退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交至综合部,以书面通知本人,阐明辞退理由,本人方可到公司结算待遇、工资,办理相关手续。
9.2辞职:聘用人员有离职要求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提出
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到期后方可与公司进行结算待遇、工资。9.3合同终止:协议期满为合同终止,聘用关系消除。
10.管理档案或台账的记录: 10.1建立公司从业人员档案; 10.2建立公司人员招聘和解聘记录; 10.3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10.4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记录。11.附则:
本制度由淄博华润燃气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淄博华润燃气公司。本制度自202_年1月1日起执行。
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1.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统筹安排,节约费用,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和《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2_)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危货运输车辆。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车队是公司危货运输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各车辆使用部门必须无条件执行。其主要职责是:
3.1.1负责车辆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
3.1.2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3.1.3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所属部门的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路检路查,以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3.1.4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计划的编制及费用预算、结算工作。3.1.5负责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3.1.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
3.1.7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做好驾驶员的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
4.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4.1车辆选配:车辆选配的原则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根据公司运输危险民的特性选择专用车辆。新车购置后到公司办理车辆入户手续(保险、购置税、合同)办理行驶证和运输证更新,未办理完善前车辆不得从事营运。4.2车辆报废管理:
4.2.1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到报废期,车队必须提前一个月进行准备,建立报废车辆管理档案,填写报废申请,报运管处审批,注销运输证。5.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5.1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三角木、灭火器2具、冬季防滑链、警示标志、危险品标志灯、危险品标志牌、反光膜、GPS监控设备、道路运输安全卡、应急警示牌、应急措施牌等。
5.2安装要求:危险品标志喷涂在车辆两侧后后面;反光膜帖子车辆两侧后后面;GPS监控设备的安装《GPS安装和使用制度》要求进行安装;危险品标志灯装在车辆驾驶室中部;其它安全设施随车携带。6.车辆检查维护和审验评定: 6.1定期检查维护: 6.1.1车辆二级维护
货物运输车辆自车辆运行之日起,每三个月需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提前一月制作车辆二级维护月计划表报,并按计划安排驾驶员到具有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护,并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二级维护检测。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备案完毕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二级维护合格证原件交驾驶员随车携带,合格证复印件、报修检验单原件、维修过程检验单原件及检测报告单原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6.1.2车辆日常维护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勤保养、勤检查、勤调整,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驾驶员要进行一日三检。
驾驶员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个人无法排解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处理;超越自修能力的项目,由车辆管理人员联系修理厂修理。
车辆在外出执行运输任务出现车辆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修复时,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人员报告,由车辆管理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厂维修。
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并予以记录。
6.2车辆审验评定 6.2.1车辆行驶证年审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提前二个月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备案。
6.2.2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及车辆技术档案在审验到期当月到市运管处对车辆进行技术等级审验。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7.车辆技术档案或台账记录: 7.1车辆档案分类 7.1.1在户车辆档案 7.1.2注销、过户车辆档案 7.1.3在户车辆管理协议
7.1.4已注销、过户车辆管理协议; 7.2档案的归类、排列与编号
7.2.1车辆档案归为4类后,应把每份材料归入相应的类别中去。7.2.2车辆档案归类后,每类中的材料应按一定的顺序排列起来:即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从远到近,依次排列。7.3车辆档案管理
7.3.1车辆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除档案管理人员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
7.3.2档案管理人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7.3.3所有车辆档案一律用档案袋保存,一辆车一份档案袋。7.3.4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当天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7.3.5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二年内的二级维护资料原件(三单一证)、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保单原件、大修资料原件及大修单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押运证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7.4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销毁申请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销毁。审核、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案。8.全体检查记录 8.1车辆日常检查记录 8.2行车日志
9.附则:本制度制度由淄博华润燃气公司制定,解释权归淄博华润燃气公司,制度于202_年1月1日起实施。
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1.制定依据: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2_)、《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2_)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绿通燃气公司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车辆卫星监控系统管理。3.实施主体及职责:
公司安技部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队管理人员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工作。4.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4.1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两具;
4.2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导静电胶带两条,导静电胶片要拖地;
4.3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防滑链。5.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
5.1 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是自有停车场;
5.2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在公司车队院内,停车面积1100平方米;
5.3停车场是封闭式的,在门口设有警示标志;停车场远离生活区。5.4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安装大门。停车场内配备消防栓一具,消防水带两盘、灭火器8具。6.日常运行管理:
6.1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停放在危货专用停车场内。6.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
6.3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6.4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6.5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6.6停车场内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迅速处置。7.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
7.1建立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数量、配置时间;
7.2建立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数量、位置;
8.附则:本制度由绿通燃气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绿通燃气公司,本制度自202_年6月1日起执行。
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和驾驶员。2.管理主体及职责分工:
公司车队负责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
监控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技术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
驾驶员职责:必需安装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车队联系维修商。在行车过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GPS管理规定驾驶车辆,操作GPS。3.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公司运送危险的车辆必须安装GPS。GPS安装由运营商安装规范进行安装。3.2管理要求:
a.长途车出车前安全教育中必需重申GPS管理规定,并对GPS车载终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才能出车。b.任何人不得通过GPS发送与工作无关信息。
c.车辆行驶中接受监控中心信息时,为了安全可以有押运员操作,或在停车时阅读。
d.车辆在行驶中接近预设的分段限速值时,GPS车载系统会发出即将超速的报警提示,驾驶员应减速行驶;如果超过限定时速,GPS车载系统会发出报警,同时监控中心会发出安全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按规定速度行驶。
e.车辆在行驶途中需要监控中心帮助的,可以向中心发送求助信息。监控中心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f.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紧急情况(如抛锚和抢劫),驾驶员以手动或脚踏报警器2秒钟,向监控中心发出紧急报警。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息后打开车载终端的监听功能,根据情况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报警,以便处置险情。
g.除遇紧急情况发送紧急报警外,一般情况不发送紧急报警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报。
监控中心应及时将驾驶员违章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对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4.监控内容和程序:
4.1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技术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4.2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
4.3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本公司所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在监控状态车辆数,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对驾驶员认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
4.4对GOS车载终端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报市运管处,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向GPS车载终端发送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信息。5.信息发送:
5.1对上级平台发送的信息,监控员要单独建立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5.2对于上级平台发送的交通事故通报,监控员要及时将信息发送给事故线路上运行的公司车辆;
5.3对于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通过监控平台发送驾驶员; 5.4对于超速提示,监控人员及时发送短息提示,降低行驶速度。6.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
6.1平台监控记录包括《实时动态监控平台监控日志》、《车载终端故障维修记录》、《车辆违章处罚登记表》。6.2 a.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
a1不按规定发送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5元;
a2监控时脱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a3录入监控资料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 a4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
a4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b.驾驶员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处罚
b1.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的,按照实际损失照价赔偿并处500元罚款;
b2.驾驶员超速处罚: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提示后仍然超速的,经核实非漂移或误报的,由公司安全部门对驾驶员进行谈话,并进行安全教育。处以100元罚款。严重超速的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
b3.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b4.对交警、行业部门抄告、通报超速行为的,第一次抄告处以100元罚款;第二次抄告处以200元罚款;三次以上抄告的,停车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处以500元罚款。
7.附则:本制度由淄博华润燃气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淄博华润燃气公司,本制度自202_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制定依据: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202_),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3.应急预案管理: 3.1预案的编制:
3.1.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b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c结合本公司的风险评估及危险性分析情况。d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措施。e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并与应急能力相适应。f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工作要求。
g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h综合应急预案与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措施衔接紧密。3.1.2 a.本公司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个层次。
b.本公司在风险种类数量、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基础上,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c.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应由有关人员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d.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区域、场所及岗位,应当重点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2预案评审、备案、负责人签署发布: 3.2.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3.2.2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3.2.3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3.2.4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发布。3.3预案宣传与教育:
3.3.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3.2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委托有应急预案培训资质的单位实施具体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3.3.3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3.4预案修订和更新:
3.4.1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a因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b因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c因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d因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e因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f因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g因上级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2_)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安全会议制度。1.制定目的:为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会议的管理。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委会会议由公司安委会主任主持;安全生产例会由分管安全负责人主持,安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
3.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办公会议,并负责贯彻落实会议的决定,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部门安全例会。4.安全会议的类别和内容:
4.1类别:公司安委会会议;安全生产例会。4.2内容:
4.2.1公司安委会会议内容:
4.2.1.1公司在相应时间内安全生产目标改进;
4.2.1.2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落实及安全管理重要人员变更; 4.2.1.3安全管理制度改进; 4.2.1.4安全生产情况分析; 4.2.1.5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2.1.6重要安全工作决策与部署。4.2.2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4.2.2.1公司在相应时间段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与目标的实施情况; 4.2.2.2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度评价; 4.2.2.3安全生产工作分析; 4.2.2.4安全工作实施部署。5.会议记录要求: 5.1会议召开时间; 5.2会议召开地点; 5.3参会人员签名; 5.4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 5.5会议主要内容 6.会议管理规定: 6.1公司安委会会议
6.1.1公司安委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由总经理决定临时召开。6.1.2公司安委会主要研究公司安全重大事项,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检查前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存在原因,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制定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
6.1.3总结当期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6.2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负责人组织,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兼职安全员是安全例会主要成员。总结本月安全工作,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6.3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主持人须亲自签字,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到。
6.4会议形成的决定,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6.5会议纪律:所有通知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于会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主动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保持会场纪律。
7.处罚:凡违反本制度,影响安全工作的,罚相关责任人50-100元。8.附则:本制度由绿通燃气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绿通燃气公司,本制度与202_年6月1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制定依据: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有效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形成人人争做安全生产优秀职工的良好安全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2_)等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淄博华润燃气公司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员工。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3.2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填写考核单。
综合部负责根据考核单进行工资结算。4.安全生产考核的具体方法和内容: 4.1安全生产奖励
4.1.1对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车队班组,奖励500-1000元,有关管理人员奖
励200-500元。
4.1.2对在生产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的;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以及其它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100-300元/次。
4.1.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奖励100元。4.1.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奖励100-300元。4.2安全生产不符合处罚管理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制造成事故损失的,不仅要在经济上和行政上对责任人给予处罚,涉及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2.1车队班组发生死亡一人次的事故,取消该班组当月效益工资,对事故责任人处以202_元罚款;对班组长处以1000元罚款;对副总经理处以202_元罚款;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4.2.2车队班组发生重伤一人次的事故,扣除该班组50%的效益工资,对事故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班组长处以500元罚款;对副总经理、以1000元罚款;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处以500元罚款。4.2.3车队班组发生轻伤事故的,减扣该班组当月10%的效益工资,对事故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对班组长处以300元罚款;对副总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处以100元罚款。4.2.4发生重大设备、交通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相关处理按上级有关部门决定执行。
4.2.5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处以100元/人的罚款。
4.2.6新入公司职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处罚200元/人次。4.2.7未按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及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处罚100元/次。
4.2.8本《管理制度手册》所规定的各类安全台帐记录未按时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每项处以50元罚款。
4.2.9发生各类事故或未遂事故的,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建档的,每次处罚200元。
4.2.10从业人员未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发生“三违”的,对责任人处以100-300元罚款。
4.2.11本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责任大小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4.2.12未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4.2.13对瞒报工伤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500元罚款。
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1.制定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2.使用范围:公司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3.实施主体和职责分工:
3.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本公司轻微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对公司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地方安监部门,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
3.2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设备工艺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4.事故分类和等级划分:
4.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4.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5.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5.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5.3事故的简要经过;
5.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5已经采取的措施; 5.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6.事故报告对象:
6.1事故(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跟踪事故发展情况,及时续报事故信息。6.2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事件)现场责任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班长报告,班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直接报告,并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接到相关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人员、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6.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7.现场保护和救护的基本要求:
7.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7.2抢救伤者时,应做好标记。
7.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7.4及时疏散事故现场人员,防止二次事故发生。8.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的要求: 8.1事故发生的经过和救援情况
8.2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8.3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认定; 8.4事故责任划分及责任者处理建议; 8.5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9.附则:
本制度由绿通燃气公司制定,解释权归绿通燃气公司,本制度自202_年6月1日起执行。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分类
1.1驾驶员操作规程; 1.2押运员操作规程; 1.3装卸管理人员操作规程。
2.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1制定依据:本规程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2_)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出车前、运输中和运输过程结束后的操作要求。2.2出车前检查操作要求:
2.2.1必备的证件和文件,包括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 2.2.2车辆的技术状况; 2.2.3车辆的标志标牌; 2.2.4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器材; 2.2.5劳动保护用品; 2.2.6门锁以及防散失装备。2.3运输中的操作要求:
2.3.1车辆行驶过程中要求,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和限速行驶、车辆停放区域、中途住宿、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以及其他安全驾驶注意
事项;
2.3.2行车中安全检查操作要求,包括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货物状况检查,长途车每2个小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3.3突发事件及事故报告操作要求
a.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及时将发动机熄火并切断所有电源,同时在来车方向150 m处设置警告牌,设置隔离区并在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的隔离区外设立明显标识安排人员巡逻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消除隔离区内所有火种;携带安全卡紧急撤离。
b.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一名车辆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人员)应根据安全卡上的单位紧急联系方式立即向企业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另一名作业人员在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并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同时,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还应向事故发生地的110、119、120、安全监督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报告。2.4运输结束后操作要求: 2.4.1车辆收车后的技术检查; 2.4.2车辆清洗;
2.4.3相关证件和文件交接; 2.4.4行车过程汇报; 2.4.5填写完善相关行车记录。
3.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1制定依据:本规程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2_)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监督和检查装卸作业、出
车前、运输中和运输过程结束后的操作要求。3.2监督和检查装卸作业要求:
3.2.1监督驾驶人员驶入和停放在装卸作业区按照要求操作; 3.2.2监督装卸作业前的货物核对、相关文件审查及交接手续; 3.2.3监督装卸、堆放作业按规定要求进行。3.3出车前检查要求:
3.3.1检查押运需要的各种证件,包括身份证、押运从业资格证、货物运输证、运输单据等。3.3.2掌握本次运输任务要求;
3.3.3危险货物的性质和危害性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等知识; 3.3.4领取相关劳动保护用品;
3.3.5协助驾驶员做好出车前的证件和文件、车辆技术状况、标志标牌、安全设施设备、门锁以及防散失装备检查。3.4运输中的操作要求:
3.4.1监督驾驶人员的行车操作,包括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线路和限速行驶、车辆停放区域、中途住宿、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及其他安全驾驶注意事项;
3.4.2行车中监管操作要求,包括货物检查(长途车每2小时检查一次)、协助驾驶员进行车况检查等; 3.4.3突发事件及事故报告操作要求:
a.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及时将发动机熄火并切断所有电源,同时在来车方向150 m处设置警告牌,设置隔离区并在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的隔离区外设立明显标识安排人员巡逻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消除隔离区内所有火种;携带安全卡紧急撤离。
b.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一名车辆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人员)应根据安全卡上的单位紧急联系方式立即向企业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另一名作业人员在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并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同时,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还应向事故发生地的110、119、120、安全监督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报告。3.5货物送到后操作要求:
3.5.1与客户进行货物交接,现场核对货物数量并签字交接; 3.5.2如果一车运送多个客户,卸车后要清点剩余货物是否相符; 3.5.3将返回的票据签收好; 3.5.4运输作业过程相关情况汇报;
3.5.5协助相关证件、文件、劳动保护用品交接。
4.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1制定依据:本规程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2_)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包括装运前、装卸过程中及装卸后的操作要求。4.2装运前的操作要求: 4.2.1掌握本次装卸任务及要求;
4.2.2掌握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知识; 4.2.3运输相关证件及资料检查; 4.2.4装卸作业场所安全检查;
4.2.5装卸机具设备的技术状况及其操作方法要求; 4.2.6车辆状况及货物匹配情况;
4.2.7标志标牌情况 4.2.8安全设施设备;
4.2.9门锁以及防散失装备检查。4.3装卸过程的操作要求:
4.3.1装卸、堆放、装配、捆扎等作业及安全防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3.2突发事件处置及事故报告操作要求:
a.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装卸作业,设置隔离区并在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的隔离区外设立明显标识安排人员巡逻,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消除隔离区内所有火种。
b.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一名车辆作业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另一名作业人员在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并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同时,还应向事故发生地的110、119、120、安全监督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报告。4.4装卸后的操作要求:
4.4.1作业现场处理,装卸机具收归原存放位置; 4.4.2做好相关证件及文件交接,做好票据签字检验工作; 4.4.3装卸机具清洗及现场卫生清扫; 4.4.4作业过程相关情况汇报。
第五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自燃、易燃、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性质的货物。一般分为以下几种: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自燃物体、遇水燃烧物体、易燃液体、毒害品、腐蚀性品、放射性物品等。由于大部分危险货物在力、光、热的作用下,极易产生危险现象,在装运过程中必须遵照交通部门颁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执行。在运输品种、包装、装卸、运送各环节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一、配备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
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证。要学习掌握一定的化工知识,熟悉承载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危险特性、注意事项,如货物的比重、闪燃点、毒性、膨胀系数等,成为半个“行家”。出车时要带齐驾驶证、准运证、从业资格证、押运证以及行驶证、车辆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凭证和容器安全检验合格报告等证件,以备检查。
二、车辆安全状况和安全性能合格
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要特别注意检查容器的安全性能,逐个部位检查液位计、压力表、阀门、温度表、紧急切断阀、导静电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杜绝跑、冒、滴、漏,故障未处置好不得承运。要保持驾驶室干净,不得有发火用具,危险品标志灯牌完好。
三、应急处理准备充分
要检查随车消防器材的数量及有效性。要随车携带不发火的工具、专业堵漏设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穿钉子鞋和化纤服装。押运员要携带掌握承载货物的事故技术处置方案(包括危险特性,处置措施,消防处置措施)、产品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及交通事故、治安、消防、救护、环保等报警电话。
四、装载货物要注意细节
装载货物要到现场负责监督,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要按照堆码整齐、靠紧妥帖、平整牢固、均匀平衡、易于点数的基本要求进行。各种危险化学品不能混装,做到一车一货。承载易燃易爆品时,车辆排气管要戴防火罩,桶装危险品的桶与桶之间要用编织袋充填空隙。容器罐装液体时,应预留容积不得少于总容量5%的膨胀余量。装载有毒有害货物时,要站在上风处。更要注意,装载的任何化工产品都要加盖雨布,以防交会车时飞落的烟头。
五、精心驾驶,平稳行车
行车要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礼让三先”,主动避让各种车辆,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安全距离,严禁违法超车。不能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使车辆保持平稳、中速行驶。驾驶中要尽量少用紧急刹车,以保持货物的稳定,确保行车安全。
六、行车途中勤检查
危险品运输的事故隐患主要是从泄漏开始的。由于行车途中车辆颠簸震动,往往容易造成包装破损,因此,行车途中要勤于检查。当行驶两小时后要查看一下桶盖上有无溢出,用专用扳手拧紧,如密封圈失效应更换;铁桶之间的充填物有无跌落,车厢底部四周有无泄漏液体,如有应查出漏桶,将漏点朝上;捆绑的绳索是否松动等。在高温季节时,液体会膨胀,更换密封圈时要注意慢慢开,等放走气体后再完全打开,以避免开盖过急液体喷出伤人。
七、选择行驶路线得当,行车时间恰当
运输危险品要选择道路平整的国道主干线,不能因图路近而走复杂的路段。行车要远离城镇及居民区,非通过不可时,要再检查一次,确认安全无泄漏再过境。不能在城市街道、人口密集区停车吃饭、休息。提倡白天休息,夜间行车,以避让车辆、人员高峰期。万一发生泄漏,个人力量无法挽回时,要迅速将车开往空旷地带,远离人群、水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
八、小心卸货,防止污染
危险物品大多具有毒性、腐蚀性,稍不注意就容易污染环境。特别是液、气态产品容易污染空气、土地和水源。卸货时尤其要注意,经过长途运输,外包装都会有一定破损,在没有专用站台的地方卸货时要铺跳板或木杠,用绳拉住桶缓缓落地,或用废轮胎垫地,以起到缓冲作用。并要告知货主,对危险品不要急于使用,要搁置一段时间,等各种性能平稳后再使用。值得提醒的是,如发现车厢里有泄漏的痕迹,不要急于清洗,要先用锯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