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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屋买卖合同
编辑:梦里寻梅 识别码:12-887952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6 23:02: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新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填写说明:本合约[ ]中的内容提供填写时选择使用,请将不选择的内容以划线删除;本合约空白部分三方不作约定时,应以划线删除。

本合约签订于年月日

合约之第一方(以下简称“卖方”)

卖方:【身份证】【护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

证件地址: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号码:

证件地址:通讯地址:

合约之第二方(以下简称“买方”)

买方:【身份证】【护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

证件地址: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号码:

证件地址:通讯地址:

经纪方:

经 纪 方:、登记地址:

合约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买卖条款:

第一条 买卖双方经协商以下列条款独家委托经纪人方出售及购入位于

(下称“该物业”)之物业。卖方持有【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为:

。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为准),建筑结构以【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如该物业未核发房产证,而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建筑面积与房产证列明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则以《房地产权证》上所示之面积结构为准,买卖双方不得以此借口拒绝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 该物业之成交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乙方委托经纪方于合同签订当天交付定金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整给卖方,在乙方一次性通过支付该物业的房款时抵充房款。买方须按该付款方式按时付清楼款。

第三条 乙方于合同签订的当天起____个月内,即(年月日)前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支付】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该物业的全部房款。三方合同签订的当天起____个月内,即(年月日)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协助房屋产权证变更至乙方名下。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过户手续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要由买方付清房款。若非本合约三方中任何一方原因,如银行或房管局原因而导致本合约交易未能按期完成,本合约三方均同意交易日期以经纪方通知为准相对顺延。

第四条 买卖双方税费缴付方式:该物业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该物业无任何抵押情形,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的产权情况,各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约义务。该物业以现状

售予买方,而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已检查并同意以现在购获该物业,对该物业的包括但不限于座向、面积、结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产权情况等均予认可,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该物业之现状是指:面积、结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产权情况等均予认可,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该物业之现状指:

1、【不带】【带】家私电器。如带家私电器,则卖方须按《家私电器清单》将该物业交付给买方使用。

2、【不带】【带】租约。如带租约,买方同意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该物业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

对买方仍然有效,买方自物业交付其使用之日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卖方须协助买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

约,并将租约约定的按金人民币元整在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当天转交给买方。

第六条 买卖双方同意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过户当天交楼,买卖双方应在收楼当天一并到场查验该物业。

第七条 在签署本合约之同时,卖方同意交付人民币元予经纪方保管作为该物业之杂费保证金。卖方在交楼时

协助买方办理该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电话及有线电视等的过户手续,上述事项的原开户押金退还给卖

方,相关转名费用则由买方支付,未开通之设施由买方自行开通。

第八条 中介及后续跟进服务费支付给经纪方为买卖双方提供居间服务,达成三方签署本合约,买方应付经纪方中介及后续

赶紧服务费:(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卖方应付经纪

方中介及后续赶紧服务费:(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若买卖双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即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约。属于买方违约的,卖方除没收

已付之定金外且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售予任何人,同时有权要求买方支付相当于成交价__10%___作为违约金;

(1)乙方未按时及时一次性支付购买该物业。

(2)在守约方、或有关政府部门、或经纪方发出通知关于到贷款银行签署《按揭合同》或到房管局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及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手续的______天内,一方仍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

(3)其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之情形。

第十条 乙方保证及时提供与该物业有关的完整资料,且配合经纪方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缴交该次交易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直至该物业交易过户完毕时止。乙方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合法、导致

本次交易不能完成,则视为提供不真实不合法资料的一方为违约方。

第十一条 乙方需要在经纪方通知______天内到房管局办理买方房产权证和领取他项权证,否则延期交易造成的损失由买方

负责,违约责任按第九条违约条款处理。(若买方一次性支付,则忽略此条)。

第十二条 经纪方就该物业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并促成买卖双方签署本合约,买卖双方同意在本合约签订当日向经纪

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其中:

卖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人民币元整(¥元);

买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人民币元整(¥元)。

买卖双方或其中任一方逾期支付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的 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0.5%向经纪方支付滞纳金,直至全部支

付完毕之日止。如买方或卖方违约,导致交易不能进行或者交易取消的,违约方须支付非违约方的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如

非违约方已向经纪方支付代理费及咨询费,则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返还已付的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如买卖双方分别或共同

出现违约行为,或其亲属、代理人私下成交该物业,或因其泄露信息而导致未经经纪方的情况下成交该物业时,即均视为违

约,买卖双方应共同连带向经纪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中介代理及咨询费。

第十三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没有按照本合约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物业,视为违约。本合约因买卖双方

或其中一方原因不能履行时,则经纪方仅需退回已收取尚未代为缴交的款项。

第十四条若非合约三方中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期完成,本合同三方均同意有关交易日期相对顺延。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或两方约定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约取代任何过往之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且经纪方已就本合约所有条款向买卖双方作

出详尽解释,合约三方对上述每一条款之含义均清楚明白且并无异议。

第十六条 在本合约执行期间,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交易手续和利率或房价价格波动,买方不得以此解除合同或

延迟办理该物业相关的交易手续。在本合约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本合约首页记载的合约各方通讯地址为所有的通知、文件、资料等送达地址。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

送达;通过邮寄方式的,以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 本合约连同附件共___3__页,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买方、卖方及经纪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久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卖 方:买 方:经 纪 方:

合约三方兹于上述年月日亲笔签名(请用正楷签名)属实。

第二篇:新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N0: 填写说明:

l、在“□”内打“√”表示选择;三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位内打“× ”以表示删除。2、合同中的印刷体和手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卖方:身份证号码:地址:买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经纪方:长沙市雨花区名居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 电话及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4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建筑面积平

方米(应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房地产权证号。国土证号________。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而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已全面检查并清楚了解物业的所有情况,而并无异议。该物业现状是指 □【 吉屋 】□【 有家私和电器附清单 】 □ 【 附租约,租期为月,买方连租约一同购入】。

第二条:卖买双方同意该物业楼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此价

格己包括卖方买入该物业后及本次出售前已产生及己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维修基金、煤气管道、电话、网络使用费、有线电视初装费、装修费用等等)。本次买卖交易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支付费用的方式为□ 【 各自承担 】□【 买方承担 】□【 卖方承担 】,因公证各自文件而发生的费用由□【 买方承担 】□【 卖方承担 】,如签定本合同之后,遇到国家税率调整,___方应按新税率执行。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付款方式进行交易:(付款顺序及时间补充条款)□ 【 一次性付款 】 □ 【 按揭付款 】(□ 【 商业性贷款 】 □[公积金贷款 】 □ 【 组合贷款 】 □【 转按付款 】)。

第三条: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房产权属证明。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出售该物业并没有侵犯第三

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物业之情况以及所有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第三人产生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交付使用的时间:□ 【 卖方收齐楼款当天 】 □ 【 卖方收到首期楼款 】 买

卖双方应在收楼当天一并到房屋现场查验,查验后双方签妥 《 房屋交接确认书 》,卖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买方,即视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卖方同意在该物业成功售出 □(以签定 《 房屋买卖合同 》 时间为准)后天内将户口迁出,□ 卖方收到首期楼款为准后天内将户口迁出。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及经纪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卖方保证在交付使用前己付清上述物业之费用,买方无须对上述卖方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 卖方同意在首期楼款中预留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交楼时结清上述物业费用款项的保证金给买方,一旦卖方结清物业之前的所有欠费,买方应即与支付卖方其预留款。如预留款不足支付上述费用,则卖方必须补足此款项。卖方隐瞒欠缴费用则视为逾期交楼,买方有权拒绝收楼并向卖方追索赔偿。

第五条: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不能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又或者因违约,如逾期交

付该物业(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 l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则买方有权不再购买该物业)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方的,则应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 10 %做违约金。买方收到违约金后卖方还应退回之前买方所交的所有购房产生的费用。买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买入该物业或不能履行合同其它义务、又或者因违约如逾期支付购房款的(按每逾期一天,按成交价的 1 ‰天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

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 10 %做违约金。卖方收到违约金应退回除违约金外买方此次购房所交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基于买卖双方独家委托经纪方提供中介服务,且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签定本合同,买方同意与本

合同签定完毕后即时支付经纪方中介代理费人民币元(¥)。卖方同意与本合同签定完毕后即时支付经纪方中介代理费人民币元(¥)。中介代理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 1 %天向经纪方支付违约金.如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因违约而未能买入或卖出该物业,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应付或己付的中介代理费,即违约方应向经纪方支付本条约定的买卖双方全部中介代理费,如守约方己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的,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退还己付中介代理费。

第七条:为了保障卖买双方的权益,卖方在收取定金时须将权属证明原件交由经纪方或银行保管(如按揭买

卖的),直到交易递件当日,同时买卖双方保证在签署 《 房屋买卖合同 》 后__天内提供与该物业交易过户相关的完整资料给经纪方,并保证配合经纪方办理该物业的所有转让手续直到该物业交易过户完毕为止。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在天(即年月日前)内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申请过户手续,并在受理申请回执规定的时间内由_________交纳国家规定的过户税费,未按时交纳税费导致推迟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的,违约方每推迟一天,应按房屋总价的 1 ‰天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三方协商同意除外)。

第八条:本合同与过往三方的协议声明、承诺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合同三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无法

协商解决的,应向该物业所在地 □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买卖双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两天内视为送达。本合同签订后如需更改、删除、补充,必需由三方在更改、删除、补充处签字盖章确认方为有效,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三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解除。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持有情况如下:卖方一份、买方一份、经纪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补充条款及三方其它约定: □一次性付款:

1、买方于 月元整(¥

2、首期楼款人民币元整(¥元整)存入房地局指定的资金监管帐户。

3、二期楼款人民币元整(¥元整)于产权过户后交税前付清。

□按揭付款:

1、于 年日支付人民币元整(¥

2、首期楼款人民币元整)(具体以银行承诺书金额为准)以银行按揭款存入房地局指定的资金监管帐户。

3、二期楼款元整(¥元整)于产权过户前存入资金托管帐户。

4、三期楼款元整(¥元整)于产权过户后交税前付清。

□ 其他付款方式: □ 附加条件:

备注:买卖双方确认均已清楚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及含义,并自愿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卖方签字:买方签字:经纪方:长沙市雨花区名居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

经手人签名:

月日年年

第一联:存根(白)第二联:买方(红)第三联:卖方(黄)

第三篇:廉租房屋买卖合同11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简称甲方):性别:,住址:; 身份证号:;

共有人:性别:,住址:; 身份证号:;

买方(简称甲方):性别:,住址:; 身份证号:;

中介方(简称丙方):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房屋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甲方沁阳市(社区),安置区栋单元楼号房屋,套型:,面积:m2,装修情况:(或区选房号。)甲方保证该房屋真实、合法、有效以及该房屋的权属无争议。

2、甲方同意将此房作价:¥元(大写:给乙方,该价格为甲方的净收价格。甲方将上述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拆迁协议、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等原件或复印件交付乙方)

3、付款方式:

3.1、于交付于。

3.2、元,于

3.3、尾款:元,于交付于

4、双方约定,上述涉及房产的市场价格无论涨跌,双方交易价格保持不变。

5、如本合同涉及的房屋买卖为选房号阶段(选房号系入住小区选房先后凭据)。则乙方需认同华阳街道办关于该小区的选房规则;乙方根据房号自主选

房,甲方对乙方所购房的单元号、楼层优劣不负责任。

6、甲方取得该房产的产权天内,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7、如甲方房产涉及到未成年人,监护人保证出售上述房屋不得损害其利益,并保证有其他房屋供其居住。监护人签字:。

8、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如电话、地址等)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9、双方约定于之前办理该物业的交割手续。(如本合同涉及买卖的房产还处于未交房阶段,则具体交房时间以政府部门通知的交房时间为准。)上述物业以乙方实地勘察为准,交割时甲方须结清全部水、电、气、光纤、电话费,一经交割,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维修。收益以及责任等自动转移到乙方名下,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乙方享受与其它安置居民同等待遇,甲方不再具有支配权。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倡导对该房屋的一切权利权益等。

10、甲方双方成交后,本合同涉及买卖房产的一切所有权利、权益全部自动转移到买方名下,属于甲方所有的该房屋全部权利(如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及再拆迁权等权利)都归乙方所有。如果遇到房整体拆迁,包括地上物补偿款、搬迁费用、区位补偿款等全部拆迁补偿安置款、物都归乙方所有。

11、违约责任:

11.1、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若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所交全部款项不退,并于一周内将房屋交还甲方。

(1)、乙方提出不购买此房;

(2)、乙方不按本协议第3条规定日期及金额交存或支付房款;

(3)、乙方拒绝提供办理过户相关资料、证明: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实;需到场时以各种理由推辞,拒不到场。

11.2、本协议签字生效后,若甲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额退还乙方购房款、装修款,并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利息,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

(1)、甲方提出不出售此房;

(2)、在取得产权后,甲方拒绝提供办理过户相交资料及证明;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实;需到场时以各种理由推辞,拒不到场。

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15、双方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丙方:

电话:电话:

签定时间:

第四篇:中介用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方姓名:(简称甲方)身份证号:购买房姓名(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本人座落在小区栋号楼,面

积㎡,下房㎡(间)的全部产权卖给乙方为永久产业。

二、房屋总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元。室内设施现有:全部归乙方所有,不再另行计价。

三、乙方于合同签字的同时,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元),甲方于年月日前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乙方将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元(¥元)付给甲方,(以甲方开出的收据为准)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此房交给乙方使用,房屋交接时,该房屋现有设施以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结清。

四、房屋产权过户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甲方负责提供过户时所需的一切证件,并保证合法有效,否则视为甲方违约。过户时,甲乙双方到房产局办理手续。

五、甲方违约,双倍退还乙方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六、补充条款:

七、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应共同按照合同执行。如发生纠纷,双方

协调,协调不成,可到有关部门仲裁。

八、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现住址:现住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五篇:新版公证过户房管局用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性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性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位于 市 小区 室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 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

甲方以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将上述房屋转让给乙方(其中包括 年 月 日前甲方已经交付的其他费用),乙方同意以此价接受转让。

二、支付方式:

乙方于

日首付给甲方

(大写:),剩余(大写:)待房屋产权证手续办完后(取房屋产权证之前)一次性全部付清。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四、甲方积极无偿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屋的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及过户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对该房屋的现状均表示认可;

六、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无出租、抵押、担保等产权受限争议。

七、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之前乙方所交付的房款。

(2)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给乙方使用或未按规定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每逾期一日,按照乙方所付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购房款10%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补充:。

甲方1: 乙方1: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2: 乙方2: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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