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黄金协议
黄金交易风险揭示说明书
―――市场风险莫测·务请谨慎从事―――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需要,现向您提供本《黄金交易风险揭示说明书》。
进行黄金交易有可能发生损失,因此,您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适合进行黄金交易。
考虑是否进行黄金交易时,您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您在黄金市场进行交易,假如市场走势对您不利时,代理交易公司会按照黄金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证金,以使您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您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迫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和黄金代理交易公司的业务规则,如果您无法满足或接受上海黄金交易所和黄金代理交易公司的业务规则,您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根据有关规则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您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例如:这种情况可能在市场达到涨跌停板时出现。出现这类情况,您的所有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四、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五、由于非上海黄金交易所或者本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灾、火灾、雷击和8级以上的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六、在国内黄金各品种交易中,上海黄金交易所无法做到即时确认,所有的 1
交易结果须以闭市之后交易所的书面成交单确认为依据。如果您利用口头确认的交易结果作进一步的交易,将由您承担额外的风险及结果。
本《黄金交易风险说明书》无法揭示从事黄金交易的风险和有关黄金市场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对黄金交易作仔细的研究。
以上《黄金交易风险揭示说明书》,黄金代理交易公司已经在签订《黄金交易合同》之前向本单位(本人)出示并说明,本单位(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和接受。
客户(开户授权人)签字:
(盖章)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第二篇:黄金买卖协议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交易代理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
1.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现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交易所的现货交易。
2.甲方根据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执行乙方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将乙方的资料在交易所登记备案,并取得乙方在交易所的客户编码,乙方通过甲方在交易所的全部交易行为,以该客户编码为唯一标识。
二、资金与实物
4.乙方的最低开户资金为_________元。(1-3万元)
5.乙方卖出实物前,需委托甲方将实物入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取得仓库的入库单;乙方买入实物前,必须将与成交金额相当的货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三、指定事项
6.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7.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清算确认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8.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和黄金入出库执行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9.乙方的以下地址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
邮编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10.如需变更上述指定事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四、指令下达
11.乙方通过甲方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下达,书面指令须有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下单方式甲方需保留录音记录。
1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资金或实物是否足够,内容是否齐全明确,有否违反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指令。
13.乙方在指令发出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向甲方要求撤单。
14.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应当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15.乙方需要入库或提货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实物入库、提货及出库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交易所仓储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五、通知事项
16.甲方在交易日闭市后,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向乙方发出成交确认单和清算单:
(1)乙方或其授权人到甲方营业场所领取。
(2)按约定的号码以传真的方式发送:传真号_________
(3)其它形式:_________
17.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清算单后,乙方如未及时领取或未及时收到当日成交单和清算单,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甲方索取,否则视为甲方已经送达。
1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成交单和清算单上记载的事项有异议,应在次日开市前向甲方提出,在次日收市前不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19.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通知事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确认后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账户管理
20.甲方在交易所指定银行开设交易专用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资金;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代管乙方交存的黄金。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分户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清算单中报告可用资金和可交易黄金的余额及划转情况。
2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资金账户中划转资金和黄金
(1)依照乙方指令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2)为乙方支付的仓租和运保费;
(3)乙方的交易手续费;
(4)乙方未履约的违约罚款;
(5)甲乙双方签订的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22.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23.乙方用于交易的资金和黄金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资金和黄金用于自身经营活动或为他人的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甲方因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从事黄金代理业务时,乙方的资金和货款不得用于抵偿甲方的债务或挪作他用。
24.甲方有责任如实向乙方提供自身的资信和业务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作获利保证。
2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交易行情及其它信息,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七、费用
26.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黄金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按附表执行。
27.乙方支付给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八、免责条款
28.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9.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乙方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协议生效和修改
30.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31.本协议如有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规则执行。
十、账户的清算
33.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乙方的委托关系。
(1)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2)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扣划;
(3)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34.甲方因故不能从事在交易所的代理业务时,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资金和实物转移至其他乙方认可的可经营代理业务的会员,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5.乙方可以通过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代理协议。双方终止委托关系,甲方必须及时向交易所办理乙方在甲方名下的注销手续。
十一、纠纷各处理方式
36.甲乙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诉讼管辖地为
十二、其他事宜
37.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第三篇:黄金定投业务协议[模版]
黄金定投业务协议
尊敬的客户:黄金投资有风险!交通银行黄金定投业务存在因黄金价格的波动而导致投资资金损失的风险,请确保您已经仔细阅读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并对其含义及法律后果有充分理解。如果您对本协议及相关的交易有任何不解之处,请向我行咨询,也可以拨打95559 向交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如仍有疑问,请暂缓签署本协议。
经双方协商,客户(甲方)与开通黄金定投业务之借记卡开户网点所属交通银行分行(乙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在乙方办理黄金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黄金定投业务是甲方以定期定额投资或主动申购的方式委托乙方进行实物黄金投资,乙方集合所有黄金定投业务客户投资资金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购入实物黄金(包括但不限于Au99.99、Au99.95、Au100g等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黄金品种,本协议项下每笔黄金定投交易中购入或卖出的交易品种由乙方确定)的业务。乙方完成交易后,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记录甲方黄金定投账户内的黄金余额(账户记载的黄金余额不区分黄金品种)。甲方可对其黄金定投账户内的黄金余额进行赎回或提取实物。乙方目前暂未开通提取实物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开通地区、可提取黄金品种、提取程序和渠道等信息,乙方将通过个人网上银行公布,在乙方开通提取实物功能前,甲方只能通过赎回方式变现黄金定投账户内的黄金。
二、黄金定投业务根据乙方的产品风险评级体系,其风险评级为4R(中等风险型),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如未在交通银行(网银或柜面)进行过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现有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报告已超过六个月的有效期,必须先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如甲方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不低于本业务风险等级的,可直接签署本协议;如评估结果低于本业务风险等级,乙方将进行风险提示,甲方须进一步确认后,方可签署本协议。
三、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本业务前,已在柜面签署《交通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协议》,成为交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短信密码用户或证书用户。黄金定投业务须甲方登陆乙方个人网上银行办理。
四、▲▲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即成功开立了黄金定投账户,黄金定投账户不是银行结算账户,仅用于黄金定投业务中记录黄金交易余额。甲方在同一借记卡内只能开立一个黄金定投账户,黄金定投账户与该借记卡内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下称:“清算账户”)相关联,本业务项下购买黄金的资金从清算账户扣收,赎回黄金的资金划入清算账户。甲方因前述借记卡挂失补卡、升级等原因换卡后黄金定投账户、定投协议、定投计划及相应的黄金余额自动调整至新卡。
五、▲▲甲方持有的黄金余额按克记录,按截尾法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六、定期定额投资。本协议项下的定期定额投资是指甲方签订本协议后,通过乙方网银系统建立黄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设定定期定额投资周期、扣款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等要素,定投计划自甲方设置的定投计划生效日起生效。定期定额投资周期为按日、按周或按月,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生效后,乙方按甲方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在甲方指定的时间为甲方进行定期定额投资,于甲方指定的扣款日扣款并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为乙方针对扣款日交易在实际扣款日的下一交易日公布的交易价格。乙方于该笔定期定额投资实际扣款日从甲方清算账户内扣收定投资金,于当日在甲方黄金定投账户中增加相应的黄金数量,黄金数量按克记录,按截尾法*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定期定额投资的扣款日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日,如定期定额投资的扣款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扣款。如甲方指定的定期定额投资扣款日为每月29日、30日或31日,如遇无上述自然日的月份,则该次定期定额投资扣款将提前至当月距
上述定期定额投资扣款日最近的一个交易日扣款。
七、▲▲因甲方的清算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账户处于被挂失、冻结、注销或其他非正常状态等原因导致某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连续三次扣款失败,该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将自动终止。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市场情况对黄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扣款失败而终止的次数进行调整,并提前五个银行工作日在乙方官方网站进行公告,甲方在公告期结束后仍然办理黄金定投业务的,视作同意前述次数调整。
八、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修改和撤销。甲方可修改或撤销已建立的黄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修改或撤销申请通过乙方网上银行系统发送,修改或撤销申请自提交申请的次日生效。
九、主动申购。本协议项下的主动申购是指甲方开立黄金定投账户后,在乙方黄金定投业务主动申购服务时间内,主动发起指定金额的单笔黄金购买。甲方发起主动申购后,乙方将于当日冻结相应资金,于下一交易日(申购日)扣款并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为乙方针对申购日交易在申购日的下一交易日公布的交易价格。乙方于申购日从甲方清算账户内扣收定投资金,于当日在甲方黄金定投账户中增加相应的黄金数量,黄金数量按克记录,按截尾法*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黄金定投业务主动申购服务时间为每交易日8:30-16:30。在当天8:30之前发起的主动申购,因乙方系统批处理等因素,可能导致交易不成功,对于乙方系统反馈不成功的交易,乙方将不再对甲方的该笔主动申购作进一步处理,甲方如拟交易的,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另行发起主动申购。在当天16:30之后发起的主动申购,系统将自动作为下一交易日发起的主动申购进行处理。
十、交易日。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日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日。
十一、甲方可以同时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与主动申购,且可在每一交易日进行多笔定期定额投资或主动申购。
十二、▲▲赎回。本协议项下的赎回是指甲方委托乙方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卖出其黄金定投账户内的黄金获取资金的交易过程。甲方可以在“主动申购服务时间”内申请对黄金定投账户内的黄金全部或部分赎回。甲方提交赎回申请后,系统实时冻结相应数量的黄金,由乙方于下一交易日(赎回日)扣减甲方黄金定投账户内的黄金数量,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卖出黄金。交易价格为乙方针对赎回日交易在赎回日的下一交易日公布的交易价格。赎回资金最迟于赎回日后下一交易日转入甲方清算账户, 赎回资金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自甲方提交赎回申请当日至赎回资金转入清算账户期间,赎回资金不计利息。甲方申请赎回的黄金数量最小为1克,且须为1克的整数倍,最低持金数量为1克,甲方部分赎回后持有的黄金余额如经乙方确认小于1克,则乙方将自动将甲方的黄金余额予以全部赎回。
十三、▲▲价格。黄金定投的交易价格为一日一价,不区分交易品种,各交易品种的黄金定投交易均适用本条确定的同一交易价格。每个交易日(该日为“T”日)黄金定投业务的交易价格为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品种T日9:00-10:00交易时间段内的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数(以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该价格由乙方于T+1交易日在乙方网站公布,作为扣款日为T日的黄金定期定额投资交易、申购日为T日的主动申购交易以及赎回日为T日的黄金赎回交易的交易价格。当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在T日9:00-10:00时间段内的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包括但不限于因极端市况、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故障等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且不可克服的情况导致的异常波动)时,乙方有权将当日出现的异常价格予以剔除后再按照前述规则确定交易价格,并于T+2交易日内在乙方网站就前述事宜以及最终确定的价格进行公告。
十四、▲▲乙方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每个交易日的9:00-11:30与13:30-15:30根据甲方的委托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交易。在上述时间段内如遇上海黄金交易所出现涨、跌停、交易所系统通讯故障、市场流动性不足或监管要求等特殊情况,扣款日/申购日/赎回日为当天的乙方所有黄金定投业务客户的黄金定投交易委托(以下称为“当日交易需求”,其中所有黄金定投业务客户的定期定额投资和主动申购投资为“当日购买交易需求”,所有黄金定投业务客户的赎回交易为“当日赎回交易需求”)可能不能全额成交。
(一)出现未全额成交的情形时,乙方将根据当日实际成交的所有黄金交易品种的总数量对当日交易需求按比例进行分配。定期定额投资或主动申购交易(以下合称“购买”),则按甲方购买金额占当日所有黄金定投业务客户购买金额的比例进行分配;赎回交易,则按甲方赎回克重占当日所有黄金定投业务客户赎回克重的比例进行分配。
但是,如当日乙方基于所有黄金定投业务客户的委托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实际成交的所有黄金交易品种的总购买量小于当日购买交易需求的1%时,当日购买交易需求全部不成交。如当日乙方基于所有黄金定投业务客户的委托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实际成交的的所有黄金交易品种的总卖出量小于当日赎回交易需求的1%时,当日赎回交易需求全部不成交。
(二)对甲方未成交的交易委托,甲方定期定额投资和主动申购交易申请对应的未成交资金于当日退还甲方,不再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交易。赎回交易申请对应的未成交的克重于当日退还甲方,不再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交易。未成交资金退款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未成交的赎回克重以截尾法*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十五、甲方可在签订本协议时预留手机号码,以获得乙方的短信提醒服务,乙方将在申购/赎回失败后以手机短信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未预留手机号,则乙方不提供手机短信提醒服务。
十六、黄金定投各业务品种的最低投资限额分别如下:
(一)按日定投:100元人民币,并以100元的整数倍递增。
(二)按周或按月定投:200元人民币,并以100元的整数倍递增。
(三)主动申购:200元人民币,并以100元的整数倍递增。
十七、“申购手续费”,甲方在乙方办理黄金定投业务须向乙方支付申购手续费,申购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为甲方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的0.5%,由乙方在甲方每次的扣款金额中收取,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和市场情况对申购手续费的费率进行适当调整,并提前十个银行工作日在乙方官方网站进行公告,甲方在乙方费率调整公告期结束后仍然办理黄金定投业务的,视作同意按照调整后的费率向乙方付费。
十八、“赎回手续费”,甲方赎回其黄金定投账户内的黄金余额须向乙方支付“赎回手续费”,赎回手续费收费标准为甲方赎回款的1%,由乙方在甲方的赎回款中扣收,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和市场情况对赎回手续费的费率进行适当调整。并提前十个银行工作日在乙方官方网站进行公告,甲方在乙方费率调整公告期结束后仍然办理黄金定投业务的,视作同意按照调整后的费率向乙方付费。
十九、▲▲因受国内国际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黄金价格可能会发生剧烈波动。甲方承诺已充分了解黄金投资的风险,充分了解黄金定投业务性质,充分认识到可能由此遭受的损失,并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和损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市场分析和预测报告仅供乙方参考。乙方不承诺其所引用数据、资料及分析、预测结果的可靠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甲方确认其投资计划、交易申请是根据自身判断所做出,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导致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甲方充分了解并同意:甲方发起的主动申购/赎回申请一旦申请成功(即网上银行显示“已受理”状态),甲方则不能进行修改或撤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十一、本协议自甲方在乙方网上银行黄金定投签约页面点击“提交”之日起生效。
二十二、▲▲乙方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将提前十个银行工作日在乙方的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协议自乙方公告确定的协议解除之日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将停止除赎回以外的所有黄金定投业务,甲方仅可进行赎回,不可再新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及主动申购,存量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自协议终止日起自动终止,不再扣款。赎回价格按本协议第十三条中相关约定确定。
二十三、▲▲甲方可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解除本协议。客户解除本协议的前提条件是,本协议下所有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均已撤销,协议项下无未结清交易,黄金定投账户余额为零,甲方已并结清定投业务相关费用。
二十四、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执行(甲方已访问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ge.sh/publish/sge查阅其章程及交易规则)。
二十五、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二十六、因发生自然灾害、火灾、战争、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和网络故障等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且不可克服因素,或者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乙方无法履行或无法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由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二十七、截尾法:本协议中的截尾法,是指乙方在计算甲方黄金余额、定期定额投资或主动申购应得黄金数量及未成交的赎回克重时,如前述数据出现小数点后数字多于4位的情况,将直接舍去小数点后第4位数字以后若干位的方法。
第四篇: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协议
安徽池州冠华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协力施工安全环保协议
甲方(发包方):池州冠华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方):×××××有限公司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国家和企业双方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安全环保职责:
1、负责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对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并发布实施。
4、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并加强管理。
5、对施工现场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和指导意见。
6、按规定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协助乙方做好岗前培训。
8、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二、乙方的安全环保职责:
1、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及要求。
2、在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对安全环保工作负责。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制度。
3、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服从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教育培训,留有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认真执行甲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具体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6、乙方应根据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7、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不同的施工季节和不同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8、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9、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0、乙方的”三类人员(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三、乙方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对查到的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涉及到甲方的问题应书面告知。
四、甲乙双方进场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取得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五、现场的施工临时用电双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好书面记录。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发现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对方提出,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六、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废弃物、施工扬尘等,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标排放。
七、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八、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甲乙双方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事故处理上予以积极的配合。
九、乙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按《基本建设工程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设置和实施。
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由乙方统一采购,经双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十一、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甲乙双方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事故处理上予以积极的配合。
十二、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乙方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乙方进场前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安全保证金贰拾万元整。
合同解除后7日内甲方一次性如数退还。(不含息)
十四、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甲方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第五篇:黄金投资
黄金投资的历史
1944年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和40多个国家签订了布雷顿森林条约。规定黄金直接和美元挂钩。一盎司黄金兑换35美元。这是世界黄金公开计价的开始!
一盎司=31.1035克
从1929年至今。黄金一共出现过三次热潮。
1929年~1932年 黄金采掘企业股票平均上涨了650% 掀起了第一波黄金热
1974年~1980年 黄金从100美元涨至850美元。采掘黄金的企业的股票平均也上涨了1000% 这是第二次黄金的热潮
202_年至今 黄金从300美元涨至202_.3.17 最高点的1032美元 后回落至845美元 现在(202_.04)金价1050美元左右,连创新高。可见对于国际经济前景的担忧和区域安全局势的担忧,让黄金又重新回到了各路投资豪杰的眼中。
黄金投资的安全建议(不包含投资盈亏)如果您已经决定好了进入黄金这个市场,就要注意您的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