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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委托管理协议
编辑:空山幽谷 识别码:12-1143944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8 17:23: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后勤服务委托管理协议

后勤服务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成都宏宇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为促进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办学环境,推动学校后勤服务改革,更好地服务师生,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甲方将学校后勤服务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甲方监督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资金垫付:

1、乙方可垫付后勤服务设备设施增添的资金,甲方在一年内付清全部资金,或在承包费用中扣除。(也可转为风险保证金)。

二、托管时间:

托管期限6年,自202_年9月1日至202_年7月20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壹年,一年后,经校方认可,并无安全事故的发生,合同继续履行,否则合同中止。(甲方师生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满意度较低,可随时终止合同)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后勤服务项目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并无偿提供上述项目营业所需的证照、服务用房及场地。

2、在运作期间乙方承包的后勤服务项目,所产生的营运性质的,所有师生全部使用校园一卡通。乙方不收取现金。若遇特殊情况(停电,一卡通系统出故障,可收取现金)。当天营业额按当月学生在校平均值计算。

3、乙方按总营业额的5%交纳给甲方作承包费。于每期期末结算。

4、凡乙方有能力承接的甲方对内外招待均由乙方办理,包括高考时学生统一配餐等。

5、甲方保证学生就餐人数每餐不低于600人。

6、大型设备,设施的增添及食堂内外改造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日常的维护,及小的设施设备投入。

7、食堂内外所产生的水费由甲方负责。

8、甲方采取半封闭式管理,住校生在行课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乙方负责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确保师生在校正常秩序。

9、乙方用工自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

10、学校放假,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承担。

11、乙方在托管经营期内,应本着信誉至上,质量第一、服务师生、让利于师生的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要求,合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遵纪守法、遵守上级和相关各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就餐时间,不得干扰甲方正常教学秩序。

12、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允许任何个人(包括教职工)和组织在学校内从事与乙方经营相同、相关的项目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按每天的所有产生费用计算或按违约计算)

13、甲方在迎接各种检查前,及时通知并指导乙方做好相关工作,如上级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4、乙方经营期满,应将所有的设备、设施移交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15、乙方应教育好所聘用员工做好相应的安全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食品安全及聘用员工的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非人为事故,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交纳保证金 壹拾万元,承包期限满,无安全事故,甲方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16、甲方为乙方提供员工住宿,后勤服务办公室,不再另行收费,乙方员工住宿所用的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17、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利用经营场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各种烟、酒、毒、腐烂、过期食物出售给学生。

18、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若甲方管理不善,乙方有权不交纳承包费用,及退还保证金,并赔偿违约金。

四、协商解决事宜: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若需要变更或补充,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所达成的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五、其它: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参加签订协议代表签字:

202_年8月31日

法人代表签字: 202_年8月31日

第二篇:资产管理委托服务协议(最终版)

房屋资产委托管理协议

编号:ZCGL-KX-001

甲方: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自双方签订本协议起,乙方已对本协议中所述之房产取得了所有权,乙

方自愿对该房屋资产进行委托管理,双方特协商签订本资产管理委托服务协议。

第一条 房产情况

(一)乙方拥有的房产之一为。

(以下简称该房屋资产)

(二)该房屋资产的产权性质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该房屋资产所有人取得该套房屋《房屋产权证书》。

第二条 服务委托

甲方对该房屋资产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并支付

甲方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甲方服务内容

(1)房屋租赁、买卖服务

1、租赁、买卖调查:对周边同类楼盘以及同项目房源的租赁金额、买卖金

额水平的调查,定期进行汇总,为业主租赁、买卖的定价提供决策

依据。

2、租赁、买卖渠道:将租赁、买卖的房源推广给中介公司代理行以及周边的物业公司,并以网络推广(制作项目或房源宣传主页、各大租赁、买

卖网站房源的上传和更新、购买搜索网站的相关关键字广告)和现场广

告(在本项目的物业宣传栏里张贴租赁/买卖广告)的形式协助业主进行

租赁、买卖。

3、现场看房:对于钥匙委托管理的业主,提供24小时接待中介、客户看

房服务,并监督避免看房时对室内设施的损坏。

4、定期汇报:定期以邮件或电话、短信的形式向业主汇报租售的情况进展,包括租赁金额、买卖金额水平的变化和看房客源的主要类型、房屋用途。

5、租赁、买卖谈判及签约:协助业主进行房屋租赁、买卖合同的谈判,为

业主在不失公平的条件下争取最大的利益,并协助双方签订房屋租赁、买卖合同。

(2)房屋日常管理服务

1、协助乙方租赁/买卖该房屋资产,包括与中介代理公司合作、利用网络或

实体广告等手段进行租赁/买卖的推广宣传、接待客户看房、进行必要的讲解、推荐和谈判并协助乙方签订房屋租赁/买卖合同。

2、协助乙方对退租事宜进行协调,并处理相关手续和文件。

3、协助乙方对已签署的租赁买卖合同进行管理。

4、对租赁客户应缴纳租金进行催收。

5、协助乙方监督租赁客户对房屋及设备的维护和检查。

6、协助乙方缴纳物业、供暖、水电气、电话、宽带等相关费用需乙方承担。

7、提供房产投资评估(包括当期房屋买卖市场的价格和租赁价格)。

8、协助乙方处理房屋租赁、买卖中的纠纷。

9、提供定期室内保洁服务。(空置房屋)

10、提供定时室内开关窗通风服务。(空置房屋)

11、协助处理日常各种紧急事务。

12、协助处理租赁合同到期时的续约工作。

13、协助处理可能发生的租约提前终止等事务。

14、协助乙方签收邮件或包裹,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领取。

15、定期汇报近期该房屋资产管理工作。

16、如乙方或租户需要开具房屋租金发票,甲方可以代开,收取费用标准为

票额总金额的5.5%作为税金。(国家统一税金)

由于对房屋租赁、买卖或有特殊要求的业主对房屋委托管理服务的需求的不同,以上所述甲方服务内容可以通过协商进行添、删条款。

第四条 服务收费与付费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的服务费用采取每年预支付的方式,收费期限为该房屋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租赁合同到期日为止,若乙方与租赁客户续约合同,则收费截止日期以续约合同到期日为准。

(一)该房屋资产买卖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房屋买卖总价的3%

作为甲方的服务费(该笔费用由买房人承担)。

(二)该房屋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租约满一年之日止(租约不满一年的,至租约结束之日止),定义为首年。首年的服务费为该房屋资

产租赁合同约定的年租金的12%(其中包含中介费占比例的8.3%和房

屋租赁期间的日常管理费3.7%),该项费用于乙方与租赁客户签订关

于该房屋资产的租赁合同并在收到租赁客户支付的首笔款项之日支付

至甲方。

(三)若租约超过一年的,自租约满一年之日起至租约结束,定义为后续年

份。后续年份的服务费用为每年支付该房屋资产租赁合同的年租

金的5%。该项费用于后续年份起始日之前3日内,由乙方支付至甲方,之后每过一年支付一次,直至租约结束。若租约仅为一年,则无需支

付后续的服务费用,若后续年份非整数年,则最后一次支付的后

续年份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服务时间进行支付。

(四)若只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协助业主与租户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并在租赁

客户支付首笔款项之日支付至甲方年租金的8.3%作为服务费(一个月

房屋租金)。

(五)若只提供房屋日常管理服务(空置房屋),甲方将向乙方收取60平米

以内100元/月,60平米以上130元/月作为甲方服务费。

(六)若乙方与甲方提供的客户,利用不正当手段私下成交,甲方得知后将

收取租赁或买卖正常服务费用的5倍罚金作为赔偿金。

注解

1、若甲方协助乙方与租赁客户续签租约的,在新租约的租期中,甲方

将继续为乙方提供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资产管理服务,该租期的收

费计算和方式同上述“后续”。

2、若由于乙方或租户原因,在上述“首年”中需要租户提前退租的,甲方将协助乙方与客户协商解决,对于已收取的服务费用不予退

还。

3、若由于乙方或租户原因,在上述“后续年份”中出现提前退租的,甲方将协助乙方与客户协商解决,对于已收取的服务费用按实际发

生服务月份的比例退还。

4、若由于租户原因提前退租的,甲方将协助乙方收取租户一个月违约

金(即从押金中扣除)。

5、若租赁客户与乙方解约,乙方需要甲方重新寻找租户,则需重新签

订房屋资产管理协议,本份协议自动失效。

6、空置房间日常管理服务提供每周1次房屋入室保洁,每周2次房屋

巡视及开关窗通风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

 乙方选择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在该房屋资产租赁、买卖合同签约前,保持该房屋资产的整洁和物

品的完成。

2、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及时通报乙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3、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在不失公平且可行的前提下,为乙方争取最大的利益,并及时提供合理化建议。

4、在乙方认可的情况下,以第一联系人的身份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委托协议当日,向甲方提供整洁、完整、可供租赁/

买卖的该房屋资产,并与甲方现场对房屋进行完整性确认。

2、乙方应及时与租赁客户和甲方进行相应的沟通,以保障甲方在提供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过程中的工作便利。

第七条 甲方账户

账户名称:账户号码:账户开户行:

第八条 终止和变更

本委托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买卖合同完成后(即支付甲方相应的服务费),本委托协议自行终止。在业主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协议期满后,本委托协议自行终止。若乙方希望与甲方继续合作,则需重新签订本协议。

在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期间,若乙方自行将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予追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其他服务。

第九条 保密

双方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在未经过另一方书面许可前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或非因本合同目的而使用。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而提供的除外。

第十条 经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与租赁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协

议》的,该合同、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本委托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因委托服务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失

败时,任何一方应向该房屋资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第三篇:委托管理协议

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正确、规范地开展企业财务管理和保护自身权益,甲方自愿委托乙方负责甲方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账务、纳税申报及与财务相关的证照办理等内容。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具体如下:

一、甲方授权委托乙方管理项目和内容:

1、代甲方办理与财务相关的各类证照及该证照的年审、年检工作;

2、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和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代甲方建立会计账册,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3、代甲方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沟通协调;

4、其他与甲方企业相关的会计账务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上述事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操作,并及时解决与其相关的具体事宜;

2、除按甲方委托内容外,主动提供财务和税务建议,并主动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对甲方的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

4、根据甲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及相关材料,及时真实地为甲方编制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5、及时向税务机关递送税务申报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每年及时为甲方打印、装订凭证、账册及各类报表,并做好保管工作。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原始凭证和财务资料,正确保管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各类发票,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2、不得强行要求乙方做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会计处理要求;

3、甲方应及时将会计原始资料、发票记账联等所需资料收集齐全,送至乙方财务部门。甲方与乙方应就账务处理中细节问题,保持经常联系与沟通,双方交接会计资料等以签字为准;

4、如因甲方提供情况不实、资料数据不准、未按规定保管和开具各类发票、收集会计资料不及时而导致失误或未按乙方咨询建议实施而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应由甲方负责。

四、委托管理期间:

委托管理时间自202_年01月01日起至202_年12月31日止。在正常情况下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无异议,应认为本协议书自动续期一年,以此类推。

五、委托管理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每年委托管理费用为:¥(人民币:)。合同签订15日内甲方支付全年委托管理费,甲方向乙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甲方如有超出本协议内容之其他委托,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3

第四篇:委托管理协议

委 托 管 理 协 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上海东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实现东证-水矿集团项目股权投资基金的保值、增值,委托乙方进行基金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1.1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1.1.2 甲方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相关权利、义务,本委托事项符合其决策程序的要求;

1.1.3 甲方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1.1.4 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1.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2.1 乙方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充分地向资产委托人说明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同时揭示了相关风险;

1.2.2 乙方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 计划财产,但不保证资产管理投资一定盈利,也不保证资产投资的最低收益。

2、委托资产的种类及金额

2.1 甲方委托管理的东证-水矿集团项目股权投资基金为货币资金,计人民币5亿元。

2.2 甲方在委托期限根据水矿集团项目股权投资增加或减少委托资产金额;则增加或减少委托资产款项的有效期限应至本协议委托期限届满。

4、委托期限

为东证-水矿集团项目股权投资基金依法存续期间。

5、管理费及业绩奖励的计算标淮和支付方式 5.1管理费

5.1.1 管理费的计算标准

甲方应每月末向乙方支付本月的委托管理费。管理费的年费率2%,是以甲方实际投资的金额和投资时间为基础计算;第一年以实际投资的资金额为基数计提管理费;从第二年开始,以已经投资资金的资产净值为基数计提当年的管理费。

5.1.2 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自甲方成立后的每月最后一天计提当月的管理费,不足一个月的按时间比例计提。在次月初的前 个工作日内,由托管人根据乙方的指令从委托资产中扣除当期计提的管理费并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当月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计提。

5.1.3费用调整

乙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及国家政策要求调整管理费率。如管理费率的调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新费率实施日前 15 个工作日内负责通知甲方。

5.2 业绩奖励

除支付乙方的管理费外,如所投资项目盈利,甲方将在该投资项目利润分配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为该盈利项目净利润的20%,以作为乙方的业绩奖励。

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并有权对乙方管理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

6.2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6.3 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第2条的约定将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6.4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的资产进行合理管理;

7.2受托处理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7.3 有权根据有关约定收取管理费及业绩奖励;

7.2 乙方对甲方的资产的管理应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并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维护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

7.4 受托执行甲方资产相关事务,办理甲方资产投资过程中相关手续; 7.5 管理人应当按季度向甲方执行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甲方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7.6 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7.7 乙方保证执行事务的合法合规性;

7.8 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7.9 乙方应及时清算甲方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并在甲方通过分红方案后 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现金红利。如果将现金红利转为基金增资的再投资,则乙方承诺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甲方资产的增资工作。

8、到期结算 8.1 结算原则

委托资产到期,应按专用账户内的资产总金额加上所投资股权的结算金额扣除有关税费和乙方管理费及业务奖励后的余额结算。

8.2 结算结果以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为准。

8.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将结算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内。

9、本协议的变更

9.1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

9.2 对本协议任何形式的变更、补充,管理人应当在变更或补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有关部门备案。

10、本协议的终止

如存在以下情形,本协议终止: 10.1 本协议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10.2 甲方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0.3 乙方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0.4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10.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12、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 4 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12.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2.3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对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12.4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本协议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本协议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本协议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3、协议解除

13.1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协议。

13.2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本协议的,提出解除本协议的一方,应向其他方提供不可抗力的政府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本协议书,不能视为违约行为,相互之间不得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其他任何责任。

14、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各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 5 成的,均有权向对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其他事项

15.1 本协议自本协议各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各自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上各方的签字代表,应视为各方的授权代表,包括各方授权其为履行本协议而在其他相关文件上的签字。

15.2本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由本协议各方协商决定;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15.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或修订相关规定,本协议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订,如果出现冲突、争议或者分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15.4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本协议被宣布为无效或被解除,则附件中的其他协议也为无效或应被解除。

15.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章)授权代表:(签字)

第五篇: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协议

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毕节地区众和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条委托服务项目

1、房屋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主要指楼道、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

2、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主要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落水管、楼梯间共用照明、程控门系统、消防设施、避雷设施。

3、共用市政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主要指化粪池、沟道、值班室、物管办公室、进出大门。

4、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主要是指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配合公安实施小区治安防范工作。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定合同除外。

6、车辆管理:指进入小区的车辆管理。

7、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三条:其他委托事项:

甲方的房屋出租,乙方配合甲方开展工作,由甲方签订租房合同和收取租金,乙方负责催交租金和水电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四条物业服务期限至202_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订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3、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通过双方检查、验收后,应保持现状,若因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恢复,自然损坏,应由乙方提出方案,交甲方审查,由甲方出资,乙方负责维修维护。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无偿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管用房办公,甲方为乙方单独安装水、电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用。

5、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物业管理需要的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情况。

6、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及时缴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收取相关的物业服务费用。

2、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对破坏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的人员给予制止。维修、养护公共设施设备,保障正常运行。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在保修期及时通知责任方,进行处理。

2、每天清扫一次楼梯间,通道院坝,将生活垃圾清出小区,每周拖1-2次楼梯间,擦1-2次楼梯扶手。

3、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不定时巡视,保证业主的门窗不被盗贼撬坏,因巡视失误,业主门窗被盗贼撬坏入室盗走业主的财产,通过核实后,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公安机关直至法院判决赔偿,但金银首饰、现金手机手表、古董字画等系列贵重物品不在赔偿之列,请业主妥善保管。

4、小区道路、通道路灯、生活灯,保证正常运行。

5、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根据不同情节进行警告、规劝、制止,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6、加强对小区车辆的管理,小区只能停放业主的小车,严禁非业主车辆停放在小区(特殊情况可适当考虑,如运生活用品、红白喜事等,但为小区业主服务完毕后,必须马上开走)。

7、急住户之所急,努力工作,为住户创造优美、整洁、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满意率达到85%以上。

8、小区保安必须着装整齐上班,注重形象,大门门岗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须仪表端正。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八条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1、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0.45元向乙方交纳,或按户每月100平方米以的交30元,100-120平方米交40元,120平方以上交50元。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交纳一次,每次交费时间为30号以前。或按季度或半年交一次,由业主自行到办公室交纳。

3、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如果业主与承租人有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责任。

4、以上乙方收取的费用,由乙方付给保安、保洁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用费,法定税收,为业主服务的水电费,不含维修维护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

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所收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十二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伍佰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甲方负责将卫生、垃圾清理干净,公用设施修好移交乙方,合同终止时,乙方同样负责清理干净,公用设施修好后移交甲方。

第十四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之交接清单等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8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后勤服务委托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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