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包清工装修合同
包清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地址: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基础上,协商一致签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详细地址:
2、工程的建筑面积共计:
3、工程房型为:
4、店面装修。
二、工程价格
1、包清工人工费用共计:¥元,金额大写: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开工,预支生活费:元。
2、施工中期工程进度过半(水电改造及墙顶面基础工程完活,木工活刷油漆前),付:元。
3、工程竣工,付:元。
4、保修金:元,从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支付元。
四、甲方工作
1、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和材料,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给乙方施工期间所需的水源、电源。
3、将工期和开工时间通知邻居,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5、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6、甲方应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因甲方或施工房屋的问题造成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对所有施工项目要求和水电路改造的位臵必须详细说明。
五、乙方工作
1、乙方须对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施工工艺应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规定来进行施工。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但不得故意浪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及水电,如违反必须按市价赔偿。
2、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A、踢砸改造项目B、材料进场C、隐蔽工程(水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D、防水工程及闭水实验 E、木工工程 F、油漆喷涂项目 G、墙顶面工程 H、吊顶工程 I、地面超平J、墙地砖铺贴 K、灯具、锁具、洁具安装工程 L、工程中期验收 N、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双方约定工序为。(添字母)
3、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提出的施工要求违反安全规范的,乙方可拒绝施工。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中应当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施工,不得影响邻居的正常休息。
6、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臵和安装方式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7、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臵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不分别计算。水电路改造的方案均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愿重新修改,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水电路改造和自做柜子乙方应有图纸说明尺寸样式,甲方自行出具图纸也可。
9、如需改动房屋墙体结构、燃气、暖气,须由甲方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改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动。如甲方强令要求乙方可拒绝施工,否则出现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六、材料供应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协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七、工期
1、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竣工日期(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最晚不得超过年月日。因甲方因素拖延,按元/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费补偿金,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元/天。
八、材料搬运
材料搬运费乙方承担
九、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并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2、垃圾应当日清理,不得隔日清理和堆积。
3、垃圾清运由乙方负责。
十、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队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由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并提供联系电话。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一、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消耗性工具如砂纸、刷子等由甲方购买。
十二、工地现场管理
1、禁止使用明火吸烟,注意安全消防。
2、材料放臵应按照安全规范摆放。
十三、维修问题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得到甲方通知后两日内到现场进行勘查确认,如确认是乙方施工责任,要无条件进行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4、在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对装修工程造成的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十四、合同附件
1、施工项目清单。
2、双方认可的报价单。
3、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有效,自签约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
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七、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证明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第二篇:装修包清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内容与预算单(附件一)、装修工艺要求(附件三)。
5.工程承包,采取乙方包工、包施工工具、设备,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的方式。
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7.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编制报价单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时常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四、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创、钻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垃圾至物业指定地点。
7.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七、材料供应
1.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8.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赔偿甲方损失。
九、质量标准
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XX)执行。
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工人、材料进场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第四次 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
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木工制作结束;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3.工程款以工程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为工程主要凭证。
十二、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三、四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7.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须对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
2.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供主材及数量(包括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腻子粉、石膏线等)必须与本合同所附材料清单上注明的材质品牌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实。乙方应该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或公司统一供货证明)、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已经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第三篇:家庭装修泥工包清工合同
家庭装修泥工包清工合同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半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修泥工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包清工
二、工程地点:蚕花园永庆坊五幢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款:
详见附件(泥工工程量及承包款)
注:本承包款为死价,附件中工程量仅为参考工程量,遇工程量增减不再调承包款,另行协商计费。
四、承包款支付方式:
承包款总价为壹万元整,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具体如下:
1、进场先支付伍佰元。
2、敲墙完后通过验收后,支付贰仟。
3、修补完成通过验收后,铺贴墙地砖前,支付贰仟伍佰元。
4、泥工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地砖前,支付伍仟元。
(1)甲方需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准备好施工所需主、辅材料。并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2)甲方应按约定及时支付承包款。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物业施工规范,保证自身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四篇:装修包清工协议
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施工方式为清包工。具体事宜如下: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服从甲方的安排(如
加班等事宜,不包括运料、保洁)。
2、施工所用工具乙方自带,现场安排及物业许可等由甲方负责
(材料及所有证件)。
3、施工工期为天,乙方严格保证工期提前完成。
4、结算钱为据实结算,人工施工费为元(大写)。
5、乙方进场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生活费用45%,剩余部分按施工
进度结算,完工后甲方验收后付清(木工退场时付清工费的95%,剩余5%装灯后付清)。
6、未尽事宜,双方需另得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五篇:家庭装修清包合同
清包工合同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平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使用面积:室厅卫阳台厨
二、价格
清包工费:元,大写:。
其中水电工元。
木工元。
瓦工元。
油漆工元。
垃圾清运费元。
材料搬运费元。
管理费元。
三、付款方式
1、木工完成,付
2、泥工完成,付
3、油漆工完成,付元。
4、工程竣工,付元。
5、保修金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10、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已完工程返工,其浪费的材料及人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期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元/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启东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由为替补负责人。
6、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施工项目清单
2、双方认可的报价单
3、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四、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