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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采购肉类协议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12-993462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2 19:00: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营养改善计划采购肉类协议

沙沟中学食堂食品采购协议书

采购方:沙沟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商:(以下简称乙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用餐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采购物品种类:肉类

二、交货地点:沙沟中学

三、乙方职责:

1、供应物品报价:

乙方在供应甲方食品过程中要每周报价一次,且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报价时间为每周五报下一周的价格。所报价格必须低于当地市场综合价格的1元以上。

乙方供应给甲方肉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

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供应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2、供应肉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

2、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西吉县统一定点屠宰。

(2)必须经县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四、安全责任

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肉类,必须是新鲜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因用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确实因乙方提供肉的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必须承担所有的医药费,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在送肉过程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资金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采购资金,等到全县教育金费到位后,乙方提供所需手续(票据和正式发票),由甲方报账后,再支付乙方采购资金。在教育金费到位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采购金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依约罚款,乙方不得有异议。每发现一次,扣除一次结账货款的30%。

2、如乙方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半月前函请甲方解约,等甲方重新寻到承包商后,甲方同意才能解约。

3、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午餐,甲方拒付所有账款。

4、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或甲方的需解约时,甲方随时有解约的权力。

七、协议期限:一学期(从本学期食堂开餐起至本学期学生全部放假为止)

八、未尽事项,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相关规定办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经从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沙沟中学乙方:

法定人:(签字、盖章)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

(签字、盖章)年月日

第二篇:营养改善计划采购蔬菜协议

沙沟中学食堂食品采购协议书

采购方:沙沟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商:(以下简称乙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用餐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采购物品种类:蔬菜等食品

二、交货地点:沙沟中学

三、乙方职责:

1、供应物品报价:

乙方在供应甲方食品过程中要每周报价一次,且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报价时间为每周五报下一周的价格。所报价格必须低于当地市场综合价格的百分之十以上。

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等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

2、供应食品质量保证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

过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不发生霉变、腐烂,且以没有喷洒过生长素等激素类催长药及农药的为佳,乙方提供的蔬菜等物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拒绝收货。

3、有关票证索取

A、乙方必须提供本人经营的所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

B、乙方必须提供采购点经营者的相关证件及食品质量的相关证件。

4、供货要求: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数量送货,并在甲方规

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

四、安全责任

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

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因用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确实因乙方提供的蔬菜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必须承担所有的医药费,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在送菜过程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等),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资金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采购资金,等到全县教育金费到位后,乙方提供

所需手续(票据和正式发票),由甲方报账后,再支付乙方采购资金。在教育金费到位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采购金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依约罚款,乙方不得有异议。

每发现一次,扣除一次结账货款的30%。

2、如乙方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半月前函请甲方解约,等甲方重新寻

到承包商后,甲方同意才能解约。

3、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午餐,甲方拒付所有账款。

4、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或甲方的需解约时,甲方随时有解

约的权力。

七、协议期限:一学期(从本学期食堂开餐起至本学期学生全部放假为止)

八、未尽事项,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相关规定办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经从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沙沟中学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人(签字、盖章)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2_〕5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xx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教育局、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食安办、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广电局、卫生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统筹协调全县各个学校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办公,由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资助中心、计财股、基建办公室、教育股等股(室)人员组成,具体落实此项工作。各成员单位、乡镇、学校也要分别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二)建立责任体系。县政府是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制定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等重要工作,对本县学生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各成员单位职责:

教育局:要把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发改局:负责把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物价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局:负责对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

质监局: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食药监局: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教育局、食安办、卫生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托餐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监察局、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广电局:负责计划的宣传报道工作,注重舆情分析,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督促学校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落实。

各中小学校:负责计划的具体落实,要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供餐方式

(一)供餐方式。对20所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15所中心小学25518名学生选择食堂供餐方式,对5所完全小学,112所村小、教学点18754名学生选择蛋奶工程,即每天一个鸡蛋(上午)、一个面包(下午)、两包酸奶(上下午各一包),待食堂(含小伙房)建设和生活设施完善以后,全部实行食堂供餐方式。(二)供餐方式工作流程及要求:

1、食堂供餐方式工作流程:每周食谱→采购→食堂加工烹饪→留样→分餐→就餐。

2、蛋奶工程工作流程:食物→招投标→配送→留样→分餐→就餐。

3、要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供餐、蛋奶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制定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留样、发放、组织学生食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建立台帐,装订成册,形成规范档案妥善保管,做到既让学生吃饱,又不让学生吃出问题。

三、管理系统建设

(一)建立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系统数据采集表,实行动态管理,坚持谁上报谁负责,严禁虚报学生套取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计划经费。

(二)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由县卫生局牵头,各校配合建立科学监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评估制度。分乡镇、学校、性别、年龄、年级,每学期对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状况进行记录,监测半年来学生身体综合素质变化。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对不同供餐方式、不同食谱进行对比,建立数据库,跟踪监测。综合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综合评估,适时调整学生膳食结构。通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学生健康状况有明显改善。

四、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由县食安办、卫生局、食药监局依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制定《xx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五、食堂(伙房)建设

用3-5年时间,增加食堂(伙房)面积24700平方米,其中新建食堂14000平方米,新建伙房4200平方米,利用闲置校舍改建伙房6500平方米,添置锅炉、蒸汽柜等生活设施设备16台(件、套),其他生活设施设备8600台(件、套),增加从业人员380人。使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食堂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

六、监管及责任追究(一)监督检查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1、加强行政督查。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动作,预防腐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定期督导。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把计划覆盖的试点学校作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场所,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监管措施。

2、重视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计划,总结推广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及时改进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3、发动群众监督。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加的计划实施监督小组,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责任追究

对计划实施过程中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开支标准不符合要求;无故拒拨、滞拨专项资金;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管理措施不落实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在行政许可、认证、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律条件和程序,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4、未按规定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工作,给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5、有其他违反食品监管规定行为的。

6、贪污、挪用、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的。

7、扰乱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秩序,妨碍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阻碍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履行职责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8、履行监管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应对职责不到位,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

9、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

(三)对校外供餐企业和家庭(个人)托餐点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律取消工作供餐(托餐)经营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设立(一)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二)在县政府督查室、教育局、监察局、物价局、审计局、各中小学校等单位设立举报信箱。

第四篇:202_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香莲乡宋塬电力希望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 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根据区教育局和学区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营养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段小军 副组长 范志平学校下设下列各小组:

1、质量监督和工程宣传组:

组长:段小军。

成员:、范志平、乔云鹏、范致福、张永刚、何洋洋、王文秀

职责和要求:

(1)、随时对配送的营养餐进行质量抽查,填写抽查表;

(2)、走访学生,了解学生对工程实施的意见、建议和调研对货物的满意度,提出改进意见;

(3)、每天及时对各班进行营养餐发放检查;

(4)、对此项工作做好宣传。(5)、组织部分教师代表,检查工程实施工作。

2、营养餐接收与发放:

组长: 范志平负责日常工作及档案管理。

成员:范致福、范志平、乔云鹏、王文秀、何洋洋、张永刚

职责和要求:

(1)、负责检查供货商的质检报告并存档;

(2)、负责检验、接受营养餐,清点数量;

(3)、按时做好营养餐的发放和监督,做好营养餐管理工作,保证按时按点供应学生;

(4)、做好每一次的样品保存工作和每一天的发放统计、档案整理。

(5)、每天上午8:10 组织班主任及各班班长发放各班营养餐。

(6)、指导各班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就餐,不能浪费,同时把蛋壳和奶袋放在指定位置,不能乱扔;

三、基本情况

香莲乡宋塬电力希望小学,202_年春季共有6个班,26名学生,在岗教师10名。

四、范围标准

我校的一至六年级在校学生每人每天价值 4 元钱标准。

五、经费保障

实施“营养餐工程”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财政拨付。每生每天中央补助 4元,全年学生在校 200 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 800 元。

六、用餐相关安排 1、8:10—8:30 学生早餐。

2、用餐地点:各班教室。

七、供餐方式

营养餐食品由康泰公司负责配送,学区管理参与,确定品牌、价格和数量。负责人统一配送供餐,每天配送一次,配送的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期限的,学校有权拒收。

八、发放形式:

先由班主任统计人数,报告到发放组,再由发放组按上报人数发给班主任,班主任当场发给学生,并监督饮用。领导小组巡回检查。

九、责任追究

凡因管理不善或各种失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安全防范

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包括日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

十一、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香莲乡中心小学营养餐安全应急预案》,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香莲乡卫生院电话,要及时果断的将病人送往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十二、管理办法

1、鉴于目前“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采购由康泰公司招标供应和配送,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索取验证对方合格证件等,确保质量关。

2、明确专人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营养餐的发放工作,每天对营养餐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3、严格审核营养餐的享受对象。学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认真汇总享受营养餐学生的条件,公布学生名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所有学生均能享受。

4、切实加强营养餐食品的管理。学校实行营养餐接收、分发、管理层层签字制度。食品接收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交货、收货双方签字后,食品方可发放。

5、加强建设与管理,确保“营养餐”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学校统筹兼顾,全面安排,配备好管理人员和生活老师,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合理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的安全、顺利、科学、高效。

(1)加强检查和指导。领导小组对学校营养餐实施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检查,全面检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食品的配送与分发等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营养餐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使学生从小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3)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今后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各班主任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4)、加强舆论宣传。各班应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和 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使“营养餐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实施 好“营养餐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营养餐工程”,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及时协调,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不 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

香莲乡宋塬电力希望小学 202_年2月25日

第五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铁热木镇五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2_]54号),为了加强我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学校食堂财务收支行为,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科学有效实施,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第一条 严格执行标准。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200天计算,每位学生每年800元)和实施范围,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实到每位应该享受的学生口中,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幸福工程。

第二条 确保专款专用。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和“服务性”原则,严格按“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要求进行管理,不得盈利。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第三条 实行专户核算。学校在“专款收入”科目下设立“营养改善计划收入”明细科目;在“专款支出”科目下设立“营养改善计划支出”明细科目。

第四条 控制支出范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只能列支学生营养餐食品(含原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用。严格控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的开支范围,实行成本核算。食堂聘用人员工资,食堂设备设施购置和炊具添置的经费,食堂使用的房屋(含维修)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设备折旧等不计入营养餐成本。

第五条 规范支出手续。采购营养餐的原材料或物资必须实行入,出库登记管理,保管人员对采购人员交来的原材料或物资进行验收入库,填写营养入库单,分类登记台帐。出库时,保管人员须填写出库单,出,入库须经相关人员核实,并有专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每月清查盘点一次,如实反映盈亏情况。原材料采购必须票据齐全,报销发票时必须有采购人,供货人,食堂收货人,校长签字后才能入账。食堂的账务凭证不得随意销毁,按会计档案保管年限。

第六条 实行财务公开。学校要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以及享受补助学生名单等信息。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公布,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严禁克扣和浪费专项经费。

第七条 实行实名登记。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生转学进出,学籍异动后,当月公示,次月上报增减信息。

第八条 学校设立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将每日菜谱,营养改善计划品种及数量价格,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公示。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资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中心校将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返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 建立问责机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查实出现下列情况的,必须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原材料或物资明显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仍采用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与供货商暗中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伙食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及原材料或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免费营养餐食品没按要求落实到学生,管理混乱,师生反映强烈的;虚列支出,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的;虚报,冒领,克扣,挤占,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

铁热木镇五村小学 二0一六年三月

铁热木镇五村小学学生营

养改善计划

营养改善计划采购肉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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