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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协议书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12-99990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8 17:09: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暂缓就业协议书

甲方:(省/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乙方:

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毕业于*********(院校)*******专业,是 省 市 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 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甲方签章: 丙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200 年 月 日

-------

甲方: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乙方:张三

丙方:五邑大学就业指导办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___张三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于_XX__年___6__月毕业于__五邑大学信息学院__院校__计算机科学与技术__专业,是_广东___省___江门___市___鹤山__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XX年7月 l日至XX年6月 30 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XX〕10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审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乙方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甲方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口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乙方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乙方签章: 张三

联系电话: 125847332

家庭地址: 广东省江门鹤山市xx村xx号

邮政编码:529000

XX年 5月 21 日

第二篇:暂缓就业

1.在毕业两年暂缓就业期限内,需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有关单位接收证明(人才市场接收函,回原籍者免),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取得《报到 证》(地点: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大厅)。

2.暂缓就业期限届满后,未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自动将其寄回毕业生所在生源地的就业主管部门处,《报到 证》由学校就业办领回,毕业生务必在暂缓就业到期后一个月内返校领回学生本人的报到证,否则报到证过期或档案遗失等一切后果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3.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所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作废,档案保留在学生处,待正式毕业后直接寄回生源地人事局。升学、未获得毕业资格或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的学生,不能申请办理暂缓就业,也不签发《报到 证》。

第三篇:慎重处理暂缓就业

简述暂缓就业的利与弊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期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暂缓就业就是把你的档案,户口以及党团关系暂时放在学校保管,保留你的学生身份。主要是为了方便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找工作

暂缓就业政策制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减轻毕业生的就业负担,对毕业生中存在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更为周到的服务,为其实现成功就业创造尽可能的有利条件。

我们是应届毕业生了,大多数同学现在可能考虑最多的是如何找到工作,需要专插本或者出国留学的同学则更多的是考虑努力学习,争取得到心仪学校的录取。大家会因为找工作的忙碌而忘了同样重要的户口和档案问题,档案与集体户口会困扰学子,集体户口如何办理,暂时没有找到工作要不要办理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有什么好处不与利。什么是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期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享受相应的户口保留、档案托管、就业服务等政策。

应届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能按期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申请暂缓就业,经学校同意并报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开始生效。暂缓就业最长期限为两年,暂缓就业期间内,毕业生不出具报到证,毕业生的户口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党(团)关系暂留学校,毕业生应定期回校缴纳党(团)费。暂缓就业期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暂缓期满仍为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档案将转回生源地人事局。

二、暂缓就业的对象

(1)6月30日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但仍希望继续找工作的毕业生;(2)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尚未与单位完成签约手续的毕业生。如《就业协议书》已交用人单位,但未返还的;或《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完成,但未拿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有效接收证明的毕业生(有效接收证明指用人单位上级主管出具的接收函或者在就业协议书上盖公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指接收毕业生人事档案关系的单位的主管部门。(3)自主创业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毕业生。

需要注意的是:外国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三、暂缓就业的利

(1)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考公务员、上岗考)(2)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有就业意向、但确实暂时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后顾之忧。(如亲戚朋友帮忙联系有人事接收权单位,暂未确定是否成功)

(3)准备升学和考公务员的毕业生,由于考试、录取(用)时间与毕业离校之间存在时间差,办理暂缓可以方便学生集中应对考试及录用,不必为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而分心。暂缓就业期限内,如毕业生需要出具与升学或报考公务与有关的证明,可以持6月30日将签订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毕业证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4)为有就业单位但尚未办理好接收手续的毕业生,提供时间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四、暂缓就业的弊:

1.工龄、社会和医疗保险缺失。暂缓就业期间不计工龄,相比已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在工龄时间计算上有所损失,同时会导致同级职称评定时间的推迟,从而影响未来工作中的薪资、福利等待遇。由于暂缓就业期限无法购买社会和医疗等保险,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无法享受就业者拥有的社会与劳动保障。2.暂缓期间的特殊限制条件。在暂缓就业期间,如毕业生需要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出境(如护照或港澳通行证)、购房等手续,必须先取消暂缓就业,办理档案和户口迁出后,在新户口所在地办理以上手续。

3.按照暂缓就业协议,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定期向毕业院校汇报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这也给暂缓就业学生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4.与应届毕业生竞争中处于被动。当年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与来年更多的应届毕业生竞争工作岗位时,会处于劣势地位:首先,在知识结构更新方面已后人一步,工作经验又不占优势,缺乏强有力的竞争力;其次,容易被用人单位先入为主地认为是能力不佳的学生,更降低了就业的成功几率;最后,虽然暂缓就业学生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应届毕业生。有的国家机关或用人单位在招录公务员或聘用职员时,仅限招应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学生往往因无法满足这种条件而被拒之门外。

参考文献:

《高校就业手册(第二版),中山大学出版社,202_年版,40-42页

暂缓就业的好处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免费托管,在暂缓期间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可获得相关就业主管部门免费提供的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其最根本的好处在于:

(1)一定程度上免除了有就业愿望但确实暂时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后顾之忧,舒缓了严峻的就业现实给他们带来的身心上的压力和重负,使他们可以充分利用政策所提供的时间与空间,通过更多的尝试和锻练,逐步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最终实现成功就业。

(2)准备升学(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研)和考公务员的毕业生,由于考试、录取(用)与毕业生离校之间存在“时间差”,办理暂缓就业后可以方便学生集中精力复习,或静等公务员的录用结果和通知,不必为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而分心。

因此,确实存在就业困难、准备升学和考公务员的毕业生,才是暂缓就业政策最主要的服务对象。但是,目前有一些毕业生对暂缓就业政策存在不正确的理解和利用,或因就业单位不理想、又不愿降低就业期望值而办理暂缓就业,或因不敢积极面对社会、懈于找工作而办理暂缓就业,或因不愿将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而办理暂缓就业。其中的大部分学生,将“对无法落实就业单位者暂时免费托管档案和保留户口”的政策原本意图,误作为“因能免费托管档案和保留户口而暂时不去就业”的实际利用出发点,把暂缓就业当成不积极就业的跳板,偏离了暂缓就业的政策的宗旨,本末倒置。

办理暂缓就业可以保留学生身份,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户口在学校,一般情况是免费的。其实暂缓就业就是保留学生身份,一是公务员考试可以用学生身份参加,二是假如你在毕业后找到了国企或者事业单位,需要转正的话,你就必须要有这个学生身份,否则以社会人员身份很难转正 暂缓就业的弊端:

(1)暂缓就业期间,档案存放在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得随意提取。不管任何原因要提取档案,必须由本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到省就业中心办理取消暂缓手续,由省就业中心将档案寄回原籍地级市人事局。

(2)在暂缓就业期间,工龄、社会和医疗保险缺失。

(3)若因出国旅游、结婚、办理失业证、办理未婚证等需要户口手续的,需本人到省就业中心办理取消暂缓手续,然后回学校保卫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方能办理上述证明。

(4)暂缓后需报考公务员、研究生或专升本的学生由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出同意报考的证明。

(5)省内各大中城市严格控制大专生入户,除非有特殊关系,绝大部分学生找不到正式录用单位,两年后户口、档案仍然发回原籍地级市人事局。

(6)两年期满后,毕业生仍需本人回学校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可事先委托保卫处迁出)。

(7)要与学院和街道计生办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履行如须定时到街道计生办作有关检查等义务,对保证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承担相应责任。什么是人事档案?? 大学毕业派遣后,你的档案将由学籍档案转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记录了大学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党团材料等。必须通过合法手续获取并管理。人事档案不仅保留学籍档案里所有的原材料,还增加了个人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那么什么时候需要用到档案呢? 人事档案到底有什么作用?? 在你们找到工作后,有的企业以职工档案不在单位为由拒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种做法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就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状态的重要依据。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或因公出国政审也必定要依据人事档案进行政治审查,如果档案材料不全,政审机构就会拒绝审查。虽办理参保事宜时不必须查看本人档案,但并不代表档案就没有作用。除了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到社保有关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时,需要提交职工档案,在办理社保过程中,遇到一些需要查实的个人情况,也需要通过个人档案来进行核实。因此,个人档案需要好好保存。

档案对个人有什么作用??

现阶段,在档案的凭证、参考等诸多作用中,普通公民还是主要利用档案的凭证作用。由于档案具有其真实性、原始性,具有其它任何材料不可替代的依据和凭证作用,所以它有极强的法律效益。人事档案不仅为单位用人、选人及人力资源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服务,同时也为个人切身利益服务,帮助解决没有档案就无法解决的问题。对于个人来说,无论是就业、考研、公招、公考、出国政审还是职称评审、社会保险、入党入团、退休手续办理以及各项证明的出具等等手续都将以档案材料的审核为重要依据。

例如学籍档案可以为各类在校生、毕业生的就业、留学或毕业证书丢失的同学出示成绩证明、学历证明、姓名更正、参加工作时间等有关证明。在职人员在申报技术职称时,档案可以提供所需材料,如申报人目前拥有的职称资格文件、您获得的优秀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主持参加的科研课题、您在本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各种奖励、申报人所起草的文件及完成某项重大任务的任务书等材料。

档案对个人有什么作用??

可以说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实践活动谱写着自己的历史,同时将其转化为文字在档案中不断补充、不断添入新内容。所以说人事档案将伴随每个人的一生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家规定,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可以统一保管本单位员工档案,也可委托县以上(含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不得擅自管理员工档案,可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严禁私人保管或放到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人员,人才中心将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如保留原有身份、调整档案工资、办理转正定级、人才引进、党团关系管理,代办职称评审、计划生育指标、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等等。如果流动人员违反规定把人事档案放到其他部门或机构,各级人事部门将不承认其原有身份,必然损害其自身利益,使其应享受的上述待遇得不到应有保障。档案挂靠到人才市场有什么好处??

很多单位并不能接受档案(注意:很多同学认为单位会帮你接收档案,这里要提醒大家,能够接收你的档案的单位包涵以下

1、机关【公务员,党群系统,政法系统,部队,社会团体,其他】;

2、事业单位【高校,普教,科研,医疗,其他】;

3、国企,除此之外的单位都是没有人事接收权,就算你的单位能帮你办理户口档案,也是将你的户口档案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单位的主要目的是留住人才。),这时一定要把档案放到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委托管理。人才中心既可以帮你管好人事档案,又可以为你做人事代理等一系列服务,例如:保留原有身份、工龄连续计算、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出国(境)政审、党团关系管理、婚姻生育管理、代办社会保险、证件年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等等。否则,必然损害其自身利益,使本应享受的上述待遇得不到应有保障。譬如:在失业后将无法领取失业救济金;用档案办理社会保险也成问题;单位派你出国公干,没有人事档案,就无法进行出国政审;就连结婚、生孩子时,没有档案开不成相关证明。所以,一定要“善待”自己的档案 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报到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白色),另一部分是报到证(蓝色)。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掏钱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如果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在这里必须要重点说的是,很多人在毕业后没多久就把报到证丢了,而当若干年后单位希望将你提干要求出示报到证时,你却拿不出来,若想再开一份,恐怕你得有点靠山才行了。暂缓就业生的报到证,在取消暂缓就业之后由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开出,同样是白色放在档案里,蓝色由学生个人手持到单位报到!结语:

因此,毕业生们应该从自己的实际情况,根据暂缓就业的利与弊,认真选择最好的方式办理毕业手续。

第四篇:什么是暂缓就业

什么是暂缓就业,为何要办理暂缓就业 202_ 年 05 月 24 日 星期六 下午 10:12第一问:什么是暂缓就业?

第一问:什么是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是在每年 5 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 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 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第二问:什么样的人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呢? 第二问:什么样的人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呢?

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其实是暂缓派遣)的人有以下几类:

1、升学的(考专插本的、考研究生的 考研究生的)。考研究生的

2、要考公务员的。要考公务员的。要考公务员的

3、自主创业的 自主创业的。自主创业的

4、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的。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 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

举例说明第 2 条。对于现在没有考上公务员,想在七月份以后继续考公务员的同 学来说,不少职位是只有应届毕业生才能报考的,那么如果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 同学毕业后那其身份就是社会人员了,就不能报考这些职位,但如果办理了暂缓 就业手续后,则在暂缓就业期间,他都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去参加相关的公 务员报考。

举例说明第 4 条。比如说某同学是梅州生源,毕业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依靠自 己的能力或关系他可能有机会在珠海找到一个国营企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工作岗 位,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梅州市人事局,结果 是先把他派遣回生源地。以后他再去珠海找到了这个工作,单位接收他时就必须 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由单位申请,经珠海人事局发调令 到梅州人事局调他的档案,梅州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珠海。比较麻烦,一 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 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等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 个到珠海人事局的报到证,这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珠海报到了。

又或举例说明第 4 条。某同学是河源生源,毕业前其已经在广州某事业单位找到 了工作,但由于是没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而下来在两年内有机会通过考核等 方式取得编制。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河源市人 事局或河源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结果是先把他派遣回生源地。将来他解 决好编制问题后想办理户口档案的相关手续就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 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由单位申请,经广州人事局发调令到河源人事局调他的档案,河源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广州。比较麻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 去;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当他解决了编制问题后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广州人事局的报到证,这 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广州报到了。

第三问:暂缓就业有何利利弊?

第三问:暂缓就业有何利利弊?

利:

1、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

2、准备来年考 研、考公务员或期望解决人事编制的同学,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一旦落实后相关手续办理简单方便;

3、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 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

弊:

1、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生,也不是社会人,身份比较尴尬,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无法办理,暂缓就业期间不能结婚等,如须结婚必须先终止 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2、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 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 的毕业生竞争;

3、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

4、办理其它证明或手续时较为 繁琐,如要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或其它涉及户口本的事情,如果没有办理暂缓就 那么按公安局的手续就可以了,但对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来说,就须持暂缓就 业协议书先回南海学院就业办盖章,然后再去华南师范大学就业办和省就业指导 中心盖章后才能借出户口本去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问:党员办理暂缓就业后怎么过组织生活?

第四问:党员办理暂缓就业后怎么过组织生活? 党员办理了暂缓就业后其党籍和档案保留在南海学院,其组织生活通过以下方式 过:

1、关于组织生活会。每年固定安排四次毕业生党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承担的任务包括政治学习、汇报思想、民主评议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和缴纳党费等。时间定在每年 的元旦、五一劳动节、七一建党节和十一国庆节当天下午,每位毕业生党员暂缓 就业期间每年至少回校参加一次组织生活会,具体参加时间由党员从四次会议时 间中自主选择。

2、关于思想汇报。毕业生党员每半年需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一份; 思想汇报采取邮寄方式递 交(或回校参加组织生活会时递交),须本人亲笔签名以便归入档案。思想汇报 递交时间为按半年计算,上半年 6 月 30 日前递交,下半年 12 月 30 日递交。邮 寄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人: 余老师;邮编:528225。

3、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毕业生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时,须本人亲自回校办理,并提交 《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以及党员居住地地居委会(村委会)或临时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情 况证明。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一般安排在四次组织生活会上集中办理。

4、关于组织关系转移。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在学校最大期限为两年,从毕业时算起两年内 必须把组织关系转出。毕业生党员落实工作的应及时把组织关系和组织档案转 出;毕业满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要把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 转移原则上由本人回校办理,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本人必须事先向 党组织声明委托代办。

(一)什么是暂缓就业

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经批准,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户口暂留学校,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档案保管免收服务费用,暂缓期为两年。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迁回其生源地(即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二)暂缓就业的申请

5月20日前,毕业生提交书面申请《暂缓就业申请表》,经各院、所审核。在6月中旬,将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有关信息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上报其就业方案,并到省就业中心领取暂缓就业条形码和

暂缓就业协议书。

6月下旬,各院、所组织已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发放暂缓就业条形码。温馨提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凡逾期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责任自负,不能补办暂缓就业。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5月20日前仍未拿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事局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

2、有就业愿望,但在5月20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3、落实了就业单位,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的毕业生;

4、考研究生(专升本)、公务员等待正式录取通知的毕业生;

5、自主创业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毕业生;

6、已有就业单位,但要一年见习期满后才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

特别说明: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留学的学生、结业生及留级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四)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

1、毕业生离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托管在学校保卫处。

2、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凭有效的单位接收函件、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先登记并通过网络上报省就业中心,再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回生源地就业的,凭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3、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毕业生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派遣手续;过期不办理者,档案一律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内的寄回生源地人事局,省外生源的则寄回外省相关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托管在学校的也转回生源地。

(五)暂缓就业的取消

1、办理时间和地点:每周二、周五到农林下路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2、办理材料:

回生源地的,需持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证件;

有就业单位的,需就业协议或人事局接收函,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证件;

3、办理程序:持以上相关的材料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报到证(红色联报到证转户口用,白色联交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归入本人档案并转递档案),持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转户口(或持报到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到生源地户口所在地迁转户口)。

温馨提示:过期未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于两年期满后领取报到证,办理报到迁户手续,党员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后,要到所在院、所办理转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材料。

(六)暂缓就业毕业生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档案移交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后,毕业生如果要解除暂缓就业,须由本人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办理解除手续,领取报到证后,再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迁移户口;

2、暂缓就业的期限为两年,逾期不办理解除者,其档案将由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证统一签发到学校研究生处保管。

3、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在校生的任何待遇;在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毕业生如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把其档案直接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4、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需要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指标》等),必须解除暂缓就业协议,并办理把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的有关手续,毕业生所需要的证明需回生源地办理;

5、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及办理职称的评审。

第五篇: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

1、暂缓就业的申请

申请时间:每年的5月1—30日。逾期没有书面申请的,一律不再办理。办理时必须先回校通过辅导员填写《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暂缓就业申请表》。

2、不能办理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

外籍学生、办理出国留学的毕业生、结业生、留级生及其他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3、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

毕业生离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托管在学校保卫科,党团关系留在学校。

4、暂缓就业的取消

办理时间和地点:每周二、周五到农林下路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所需材料:

回生源地就业的,需持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证件;跨生源地就业的,需就业单位有效证明或人事局接函,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证件。

5、暂缓就业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档案;期限;不再享受在校生待遇;不能办理其他证明;不计算工龄及办理职称评审

办理暂缓就业资料

一、毕业生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1、在学校上报方案时,就业单位仍未最后确定者或是自主创业暂未获批准;

2、暂时未落实单位,但希望把户口人事关系留在学校,以便继续找工作的毕业生(注:志愿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3、考取国家公务员,成绩入围,等待复(面)试的毕业生;

4、已签就业协议,但单位在非生源地且不解决人事户口关系,本人又不想把人事户口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二、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和党团关系暂留学校,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

三、申请暂缓就业有什么利与弊?

1、有利的方面

(1)、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

(2)、准备考专插本的同学,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

(3)、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

2、不利的方面:

(1)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从而影响未来工资中的薪资、福利等待遇。暂缓就业期间无法购买社会和医疗等保险,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无法享受就业者拥有的社会与劳动保障。

(3)按照暂缓就业协议,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定期向原

毕业院校汇报个人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这也会给暂缓就业的学生带来一定的不便。

(4)如果申请了暂缓就业后,毕业生将无法办理相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证》、还有办理出国留学证明、护照等)。

有需要办理同学请认真阅读,办理暂缓就业请找韦建林老师。

房地产学部学管办公室

202_年4月24日星期二

暂缓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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