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二手车车险要及时过户 理赔才能有保障(范文模版)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2-90213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7 11:42: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二手车车险要及时过户 理赔才能有保障(范文模版)

二手车车险要及时过户 理赔才能有保障

进入21世纪,汽车开始大量进入中国百姓家庭,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难以割舍的一部分,它改变和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很多人喜欢车,但是由于经济状况等原因,只能去购置一辆二手车。关于二手车过户保险及相关的其他事情我们准备好了吗?毕竟这辆车承载的是我们的身家性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选择一份合适的保险就是关键的一步。

买车、卖车这是一个非常火爆的话题,很多时候,我们因为经济状况等各种原因而无法拥有一辆汽车。所幸,我们可以找到一种折中的方式,这就是选择一辆二手车。但我们依然需要解决不少问题,比如说关于二手车过户保险及其他各类事情。我们这里所说的二手车过户保险及其他相关的各类事情,指的是我们需要为自己选择的这辆二手车办好过户手续,也需要为自己的这辆“爱车”选择一份合适的保险,这样完成各种事情之后,就可以真正成为这辆汽车的主人了。这些问题看起来有些复杂,但是真正执行起来却不困难,而且很多事情都是有迹可循的,只需要按着程序进行就可以。

准备一套新方案

我们都知道,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意外,不管是大事故还是小事故,都容易牵动我们的神经。据权威数据统计,每年因为交通事故而逝去的生命有很多,这都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即便是一辆二手车,因为它承载的是我们的人身安全,都值得我们花费足够的心力在这上面。

二手车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为自己的二手车增添一份行车的保障——车险,这样既可以让我们驾驶的时候有一份内心的“安全感”,更是为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帮助和救援提供便利,可以说二手车也需要一份崭新的保障。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车辆是个二手车,就忽略了车子保障等问题,这是非常要不得的,这是有害无益的。

首先说一下二手车过户的一些问题,这需要得到车子原来车主的一些信息,也需要得到购买者的信息,然后需要在专门的机构办理一下过户手续就可以,这个就是一个走程序的问题,只需要按部就班进行操作就可以。

其次是关于二手车保险的一些问题,这个可能要考虑到车子的“前主人”为自己的爱车准备了一份什么样子的保障,我们可以按着之前的这个计划继续执行,看看是续交还是改个方案;同时可以按着自己的思路为爱车准备一套崭新的保护方案,这样一套新方案中自然离不开车子最需要的车险。

及时办理保险过户

二手车保险其实和我们通常所说的新车的保险差异并不是很大,就是会涉及到一些手续或者是再次选择的问题。毕竟买了二手车,就意味着车子换了主人,肯定是会有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那么,我们应该怎样为自己的二手车选择一份不错的保障呢?这就涉及到我们经常会思考到的一个问题,即车险应该如何去选择?

新《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受让人直接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购买二手车后,新车主享有原车主的保险。值得注意的是,新《保险法》还有如下规定: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过户变更手续,保险公司可依据危险程度增加情况增收保费或解除合同,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责任。因此,为避免出险后被拒赔,购买二手车的新车主应及时办理保险过户手续。

车子都需要的强制险是一定要准备的,这个在办理二手车手续的时候就要弄明白这辆车强制险的一些情况,看看有没有需要续交等问题存在。其次,还需要为自己的爱车准备一份商业保险,这样的一份保险中肯定包含着各种各样的保障,比如说会涉及到车辆损失、自燃等情况的考虑,这些都是我们需要的保障。

保单变更及时告知

由于保险情况也是二手车车况的一部分,所以车险的业内人士一般认为,二手车交易之前发生的退保,退回的保险费应归原车主,而一旦交易成立,这笔钱就应该交给新车主。但是,由于目前保险公司无法与车管所共享车辆资料,大多数时候保险公司无法第一时间得知车辆已过户。在车辆转让后、保险没有及时过户的情况下,原车主往往可以轻松办理退保手续,退回之前缴纳的部分保险费。这种类型的骗保案件此前已发生多起。车险公司有关人士指出,对于这种情况,只要车主在车辆过户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尽到告知义务,就可以避免遭受损失。

所以说,二手车险保费的续保情况,如果不认真对待就会有很多的细节问题存在,现在市面上的车险产品有不少,各家保险公司打出的宣传旗号也是各有差异的,这就需要我们在选择车险产品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在反复的比较思考之后,再去选择适合自己的一份保险,这才是我们应该有的态度,也唯有在这样的原则指引下,我们才能选择出适合自己的车险。

第二篇:买了二手车车险没过户损失一万元真的没法赔

买了二手车车险没过户损失一万元真的没法赔

提醒:买二手车,保险也要过户 本报记者 赵路

买卖二手车,车险也要跟着过户,但很多人都疏忽了这一点。杭州人朱先生就吃了这个亏。一个不小心,他将面临超过1万元的损失。究竟怎么回事?这还要从上周,朱先生开车出的一起事故说起……

“车”、“险”对不上

1万多的赔偿款悬了

上周二,杭州上塘高架,正在开车的朱先生听到手机响了。他低头扫了一眼,正巧前面一辆宝马X3急刹车,朱先生的雅阁车,结结实实地撞在了对方的尾部。由于撞车前,朱先生的车几乎没有减速,双方的车损有点大——X3的后保凹了一大块,雅阁连水箱都破了。

这辆雅阁,是朱先生在二手车市场买的。才买来十多天,就出了事故。令人更想不到是,朱先生在这次事故中负全责,可等保险公司到场,拿出车辆行驶证和保险单一看,发现雅阁车的车主和被保险人,并非同一个。行驶证上,确实是朱先生的名字。可保险单上,却是杭州一家公司,朱先生从没听说过。

初步估计,朱先生的雅阁,以及被撞的宝马X3,修理费加起来要超过1万元。上周四,朱先生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这笔修理费,他们是不会赔的——因为“车”、“险”对不上。对此,朱先生大呼“冤枉”。“买车的时候,二手车商明确告诉我,雅阁是保足了商业险的。可为什么真的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一句话就拒赔了呢?”给“汽车路路通”打来电话时,朱先生表示。

关键是“单位”车

变成了“个人”车

带着疑问,记者开始对事件进行调查。原来,朱先生这辆雅阁,之前属于杭州一家外贸公司。半个月前,公司老板把车子放到了二手车市场。摆出来没几天,就被朱先生买走了。卖这辆车的二手车商周先生称,交易的时候,双方只对车辆的所有权进行了过户,而交强险、商业险,则原封不动地交给了朱先生。

问题就出在这里:尽管雅阁的行驶证上,车主已经变成了朱先生。可保险单上,被保险人依然是那家贸易公司。无论是朱先生还是二手车商,都忽略了这一点。

几年前,凡涉及到车主和被保险人信息无法对应的,一旦出险,保险公司一律拒赔。后来,根据新保险法的要求,只要车辆的使用范围不扩大,就算车主和被保险人不一致,保险公司依然赔偿。

“可朱先生这辆车,车主为个人,被保险人为单位,车辆的使用范围扩大了,因此做出了拒赔的决定。”朱先生所在保险公司理赔部的吴经理,这样向记者解释。

记者也查询了相关法律条文。最新施行的《保险法》有这样一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车主在购得二手车后可直接承继原车主的权利义务,无须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不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表示“保险标的转让后使用性质等发生变化,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朱先生被拒赔,也正是这个原因。

杭州二手车交易

八成以上过“车”不过“险”

“车辆过户以后,还要过户保险?”记者采访了杭州多家二手车商,发现对于车险过户,大家并不重视。一位二手车商表示,市场中80%的二手车交易,只进行车辆过户,不进行车险过户。

除了朱先生那样,单位用车变成了私家车的情况,非营运车辆变成了营运车辆,如果不过户车险,也易遭拒赔。

“单位用车和私家车,车险费率是不同的。私家车的商业险,价格会比单位用车高;买交强险,价格会比单位用车低,差距一般在10%到20%。”杭州一家保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表示,车险变更时,有时会出现退还保费,或者需补交保费的情况。

保险业内人士建议,买卖二手车,最好能在过户车辆的同时,及时过户车险。否则,哪怕不被拒赔,理陪的手续也会复杂很多。另外,车险过户,也没有想象的复杂。只要二手车的买卖双方,拿着各自的资料(身份证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保险凭据),跑一趟保险营业厅即可。

目前,杭州80%以上的二手车交易,车险并不随同车辆过户,这都可能成为“定时炸弹”。

第三篇:202_年新婚姻法:房产证名字是谁不再重要,具备它才能有保障

202_年新婚姻法:房产证名字是谁不再重要,具备它才能有保障

在以前结婚,最常听到的纠纷就是女方要求男方在新房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不然不答应结婚。因为在以前的婚姻法中规定房屋的归属权由房产证上的户主来决定,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谁就有权分得房产。但是现在不同了,房产证上即便是有你的名字,你也不一定分的到一分钱!

一、关于婚前的房产分割:

1、婚前一人首付。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2、婚前一人全款。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同居期间双方出资。在这种情况下,不考虑户主是谁,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可以被认定为同居期间以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分。

二、关于婚后的房产分割: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双方父母都有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3、婚后一方出资。在婚后一人出资购买房产应该先公证婚前个人财产,不然难以界定。如果公证了,那么离婚时房产按个人财产处理。

4、婚后共同出资。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户主是谁,在离婚时应该平分,一般不按份额处理。

5、按照相关规定,如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无论在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房屋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

婚姻法不再是以前的婚姻法,它更提倡平等和自由,夫妻之间应当相互扶持,共同进步,而不是想着利用婚姻来达到某些别的目的

二手车车险要及时过户 理赔才能有保障(范文模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