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购买一手住房申请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购买一手住房申请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多层住宅的建设进度要求主体封顶,高层住宅的建设进度达到2/3,并提供下列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红线定位册(图);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销(预)售许可证;
(1)~(6)提供开发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7)开发商与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与分中心以及受托银行签订三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金管理协议》;
(8)由开发商出具的承担阶段性担保函二份。
如开发商能提供该房屋《商品房权属证明》的,或借款人已自行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则不需提供上述资料。
(9)《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二份、《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资信证明》二份
(10)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如未婚提供未婚证明);
(11)购房合同的原件、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2)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二篇:个人贷款客户需提供资料(一手住房)
招商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需提供资料(一手房)
1.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的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帐号和私章(在办理组合贷款时需提供)
4.借款人及共有人的结婚证复印件或单身未婚声明
5.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正本一本
6.首付发票(30%房款)
7.个人收入证明正本
8.财力证明(其中包括:已有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存款证明、证券公司股票市值证明、保险保单证明、公司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行驶证明等)
9.招商银行一卡通复印件(还款账户)
第三篇:一手购房贷款申请资料
一手购房贷款申请资料
一、借款人具有固定工作,需提供以下资料:1、2、3、4、5、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未婚出具单身证明)工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银行代发工资交易流水(近半年)首付款收据
户口不在本地的,需提供1年以上本地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未婚出具单身证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1年以上个人及对公银行交易流水,连续缴税情况证明
3、首付款收据
4、户口不在本地的,需提供1年以上本地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1年以上缴税情况证明(近期)5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相关政策要求
1、所购住房为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为总房款的30%
2、所购住房为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为总房款的60%,利率在人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至少上浮20%
3、所购住房为第三套住房及以上的,暂不发放贷款
4、对信用记录不良的借款人,不予授理贷款
5、
第四篇: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定稿]
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2_-9-24]
1、房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预交房价总额20%以上的首付款单据(复印件一式二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2、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未婚或单身的需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借款人填写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4、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一式二份);
5、借款人采用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作担保时,提供担保人签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承诺书》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6、借款人采用担保公司作担保时,提供担保公司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承诺书》(原件一式二份);
7、如该套住房已办理银行按揭达不到房价总额70%部分,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须用现有住房作抵押,并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证明书》(原件一式二份)。
8、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购买经济适用房填写申请表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家庭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婚无户口簿的,夫妻双方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提供结婚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家庭成员要提供单位工资认识部门或劳动、民政、税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和单位行政部门开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加盖单位的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4、有失业证、下岗证或低保证的,可以依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篇: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购买本地二手房
(1)乌鲁木齐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调档资料原件,包括:《乌鲁木齐市房产权属申请表(转移登记)》、原《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产转让合同书》;
(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3)已过户到借款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4)售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5)借款人银行借记卡客户回单(原件)。
注意事项:
买方还应在乌鲁木齐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调取以下资料:《乌鲁木齐市房产权属申请表(转移登记)》、原《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乌鲁木齐市房产转让合同书》。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备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神新公司住房管理科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