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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
编辑:雾花翩跹 识别码:12-63027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1 20:14: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

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

联系电话:***QQ:858651817

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C.O.)是由各地贸促会(CCPIT)签发的。贸促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hina Council for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的简称,与中国国际商会是同一领导机构下的两种名称。贸促会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在各地由分会,所签发的产地证使用自己的格式并统一编号,它签发的产地证在国际上由一定的声誉。

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C.O.)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CCPIT)签发,另外一种是由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中心(简称CIQ)签发。其中 CCPIT是可以代表中国国际商会的机构,所以国外进口商要求出口方出具由中国商会签发的CO时,可以去贸促会加盖“CCPIT代表中国商会”的章。

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在国际贸易中,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C.O.产地证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我司主要业务有:

1.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制产地证FORM A,东盟原产地证FORM E,智利原产地证FORM F,中国-亚太贸易协定FORM M,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证FORM P(FTA),秘鲁原产地证FORM R;

2.各大使馆认证(加签):埃及使馆(北京/香港/上海)加签(认证),阿根廷使馆(北京/上海)加签(认证),沙特使馆(北京/香港)加签(认证),土耳其使馆(上海/北京)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产地证加签(认证),巴西使馆(北京/上海)加签(认证),各大使馆产地证/装箱单/价格表加签(认证),中国商会认证(CCPIT证明书);

第二篇: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

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

MOB:***QQ:858651817

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C.O.)是由各地贸促会(CCPIT)签发的。贸促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hina Council for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的简称,与中国国际商会是同一领导机构下的两种名称。贸促会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在各地由分会,所签发的产地证使用自己的格式并统一编号,它签发的产地证在国际上由一定的声誉。

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C.O.)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CCPIT)签发,另外一种是由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中心(简称CIQ)签发。其中 CCPIT是可以代表中国国际商会的机构,所以国外进口商要求出口方出具由中国商会签发的CO时,可以去贸促会加盖“CCPIT代表中国商会”的章。

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在国际贸易中,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C.O.产地证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我司主要业务有:

1、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制产地证FORM A,东盟原产地证FORM E,智利原产地证FORM F,中国-亚太贸易协定FORM M,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证FORM P(FTA),秘鲁原产地证FORM R;

2、各大使馆认证(加签):埃及使馆(北京/香港/上海)加签(认证),阿根廷使馆(北京/上海)加签(认证),沙特使馆(北京/香港)加签(认证),土耳其使馆(上海/北京)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产地证加签(认证),巴西使馆(北京/上海)加签(认证),各大使馆产地证/装箱单/价格表加签(认证),中国商会认证(CCPIT证明书);

目前,要求使领馆认证的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南美、中东、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另外一些欧美国家也正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本公司认证时间快,价格合理,服务到位。如有疑问,请咨询。愿我们能建立长期的合作!可代办阿联酋(迪拜)香港领事馆认证,阿根廷大使馆加签,阿曼香港领事馆认证,埃及INVOICE正面加签,埃及使馆加签,巴西领事馆认证,巴西香港领事馆认证,厄瓜多尔使馆认证,哥伦比亚使馆认证,卡塔尔使馆认证,科威特使馆认证,黎巴嫩使馆认证,沙特阿拉伯香港领事馆认证,土耳其使馆认证,委内瑞拉使馆认证,印尼使馆认证。

第三篇:原产地证

FORM A 原产地证

普惠制,即普遍优惠制,简称GSP,是一种关税制度,是发达国家(给惠国)对从发展中国家(受惠国)进口某些适合的产品时给予减免或免税的优惠待遇。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目前已有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葡萄牙、西班牙、日本、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瑞典、芬兰、奥地利,加拿大和波兰等22个国家对我国实行普惠制。

根据大多数给惠国的规定,享受普惠制必须持凭受惠国政府指定的机构签署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注:我国政府指定各地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产地标准。一切商品均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完全原产地”,即商品完全是受惠国出产或制造,没有使用任何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另一类为全部或部份使用了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包括来源不明的原料和零部件)生产的产品。从普惠制的角度来说,受惠国出口的商品要获得享受普惠制关税的待遇,该出口商品必须在受惠国进行生产和制造,其中所使用的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必经过充分的加工,使这些进口原料或零部件有了实质性的改变,或者符合给惠国提出的其他条件。

(2)商品要符合直接运输的原则。就是说出口商品不但要在受惠国生产或制造,而且必须直接从受惠国家运往给惠国。通过过境国的,必须在过境国海关监管之下,没有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更不能在那里进行其它再加工

3)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即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和证明联合)格式A,简称GSPFORMA,及其他有关的单证。FORMA产地证书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的法律凭证。

FORMA产地证书不同于一般产地证书(简称C/O)。一般产地证是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有效证件,普惠制FORMA产地证,则是享受普惠制减、免税待遇的有效证件根据国家商检局制定的普惠制签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对外承接来料加工、来图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经营旅游商品的销售部门;参加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及拍卖等活动需出售展品、样品等的有关单位,均可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签证。

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签证的基本程序是:

一、注册登记。由申请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的企业(公司)事先向当地商检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登记时须提交下列证件:(1)经营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3)由申请签证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委托该单位人员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申请及手签事宜的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之手签人免冠半身一寸近照两张。上述证件,经商检机构初步审核后,发给《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和《普惠制FORMA原产地证书申报人注册登记卡》各—式二份,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表格递交商检机构审核。商检机构确认该单位具有申请签证资格后将准予注册,申请单位应在同时交付规定的注册费。之后,由商检机构在指定时间内,对普惠制申请手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签发申报证件。申报人可在当内凭证向各地商检机构办理普惠制申请签证业务。注册地商检机构每二年对已注册单位及申请手签人员进行复查。

二、申请出证。申报手签人在本批货物出运前五日到商检机构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时一般应提交:(1)《普惠制产地证书申请书》一份;(2)出口商业发票(副本)一份;(3)装箱单一份;(4)普惠制产地证书一套;(5)对含有进口成份的出口商品申请签证,申请人应填写《含进口成份商品成本明细单》;(6)商检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单证(如信用证、合同、报关单等),并如实解答商检机构提出的有关问题。对首次申请签证的单位,商检机构将派员到生产现场作例行调查。对非首次申请签证的单位,商检机构对申报内容有疑问,或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派员对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抽查。作上述调查后,商检机构将填写《出口企业(或生产厂)

普惠制签证调查记录》,以此作为是否同意签证的依据。被调查或抽查的单位有义务积极协助商检人员进行查核,提供必要的资料、证件和工作条件。

三、签发证书。商检机构在调查或抽查的基础上,逐一审核申请单位提交的有关单证,无误后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交申请单位。〖注〗1.产品所用的原料或零部件全部或部分是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进口,并已在上述四国交纳了出口关税,产品销往该四国,并按规定能够享受普惠制优惠待遇时,申请单位还需提供该四国公司或商社签发的有关原料、零部件的出口商业发票。

补充:FORM B, FORM E.FORM F.FORM P的总结

一、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

目前主要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等。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2、《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

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3、《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

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

四、专用原产地证书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和国家根据政策和贸易措施的特殊需要,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有输往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明书、烟草真实性证书等。

第四篇:原产地证(本站推荐)

FORM A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FORM B《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

FORM C 为非多种纤维纺织品申明书,适用于主要价值或主要重量是属于麻或丝的原料,或其中所含羊毛重量不超过17%的纺织品为多国家产地声明书(Multiple country declaration),声明商品的原材料是由几个国家产生的。

FORM D是东盟自贸区的原产地证书

FORM E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FORM F 出口智利的“金质证书”

FORM P是《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

具体的见下文:

一、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

目前主要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等。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

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FORM D是东盟自贸区的原产地证书,FORM E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原产地证书。FROM D是东盟自贸区的产地区,这个东盟自贸区其实不包括中国在内的,而是例如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东盟国之间产地证。所以,很多东盟客户还不了解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使用FORM E,而不是使用FORM D,所以他们提出这样的要求。所以与东盟客户从事贸易,只要我们提供FORM E就可以了。

3、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

4.《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四、专用原产地证书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和国家根据政策和贸易措施的特殊需要,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有输往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明书、烟草真实性证书等。

第五篇:原产地证

有:1.亚太证书(签证国别: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Form M证书格式 CERTIFICATE OF ORIGIN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简称BK证书

2.中国-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国别: 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越南、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格式:FORM E(ASEAN-CHINA FREE TRADE AREA PREFERENTIAL TARIFF CERTIFICATE OF ORIGIN)3.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PAKISTAN FTA)

4.中国-智利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格式:FORM F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 for China-Chile FTA)5.中国-新西兰优惠原产地证书

6.中国-新加坡优惠原产地证书

7.中国-秘鲁优惠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Peru FTA)8中国普惠制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A(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到那些国家的产品可以申请普惠制产地证明书(FORM A)? 目前世界上共有39个给惠国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到这39个国家符合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可以申请办理FORM A证书,它们是:欧洲联盟27成员国(法国、英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尼亚、马耳他、塞浦路丝、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列支登士敦、土耳其和日本、白俄罗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9.中国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到那些国家和地区的产品可以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

到任何国家和地区,只要符合原产地标准的出口产品均可以申请办理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2012-11-20 09:51 目前就见到过15种,应该差不多这些了,经见的有普惠制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东盟原产地证,海峡原产地证书,亚太贸易原产地证。还有智利原产地证,巴基斯坦原产地证,新西兰原产地证,新加坡原产地证.还有烟草原产地证,输欧盟蘑菇原产地证,秘鲁原产地证,哥斯达黎加原产地证,加工贸易原产地证,转口贸易原产地证等。

原产地证明书种类

一、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

目前主要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等。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 会员限时特惠最后一天,文档免下载券特权立即送

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2、《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

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3、《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

四、专用原产地证书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和国家根据政策和贸易措施的特殊需要,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有输往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明书、烟草真实性证书等。

目前为止接受Form A的国家主要有: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

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FROM E:10个国家可以做。(F E亚太地区的产地证)

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FF出口到智利的产地证

常见的一些产地证

1、FORM C 为非多种纤维纺织品申明书,适用于主要价值或主要重量是属于麻或丝的原料,或其中所含毛重不超过17%的纺织品为多国家产地声明书(Multiple country declaration),声明商品的原材料是由几个国家产生的。

2、FORM D 是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3、FORM E 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4、FORM A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5、FORM F 出口智利的“金质证书”。

6、一般产地证(C/O),一般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1)根据原产地规则的不同,原产地证可分为优惠原产地证和非优惠原产地证。优惠原产地证主要用于享受关税减免待遇,我国现在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主要有:普惠制原产地证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非优惠原产地证主要用于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政府采购等方面,现我国签发的非优惠原产地证即一般原产地证。

(2)根据用途不同,原产地证可分为一般原产地证(CO原产地证)、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原产地证)、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即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和专用原产地证四类

目前上海局可以签发的证书共15种,包括优惠性原产地证书、非优惠性原产地证书以及专用原产地证书等。优惠性原产地证书主要是普惠制产地证书(FORM A)和各类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非优惠性原产地证书主要有一般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书以及转口证书,专用原产地证明书主要是金伯利进程证书,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蘑菇罐头证书)。

1.优惠原产地证书是能使出口产品在进口国海关享受关税减免待遇的证明产品原产国/地区的官方证书,在我国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适用于对39个发达国家出口的符合给惠国相关规定的产品。包括:欧盟27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土耳其,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日本,俄罗斯联邦,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

2)《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目前适用于对印度、韩国、孟加拉和斯里兰卡出口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E):目前适用于对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新加坡、文莱、柬埔寨、缅甸、老挝等国出口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我国出口到巴基斯坦的该优惠框架项下的产品凭此证书可获得巴基斯坦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5)《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F):自2006年10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智利的《中国—智利自贸区协定》项下的产品享受智利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6)《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自2008年10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新西兰的符合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新西兰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7)《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新加坡的符合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新加坡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8)《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自2010年3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秘鲁的符合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新加坡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9)自201年1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台湾的符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规则的早期收获产品享受台湾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10)《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自2011年8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符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哥斯达黎加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2.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1)一般原产地证书(CO证书),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地区通关所需,是进口国进行贸易统计等的依据。CO证书对所有独立关税区的国家(地区)都可签发。

2)加工装配证书(CERTIFICATE OF PROCESSING)是指对全部或部分使用了进口原料或零部件而在中国进行了加工、装配的出口货物,当其不符合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未能取得原产地证书时,由签证机构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中国为出口货物加工、装配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3)转口证书(CERTIFICATE OF RE-EXPORT)是指经中国转口的外国货物,由于不能取得中国的原产地证,而由中国签证机构出具的证明货物系他国原产、经中国转口的一种证明文件。

3.专用原产地证书

1)金伯利进程证书,是指在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成员国之间使用的,用于证明进出口毛坯钻石合法来源地的证明书。

2)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impor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to the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如:蘑菇罐头证书)是欧盟委员会为进口农产品而专门设计的原产地证书。

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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