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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协议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2-108526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30 23:15: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房屋装饰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____________

1.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有房屋出售单位(产权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指购房人或承租人。

乙方所购买(租赁)的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 房屋位置________;户型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

为规范房屋的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装修房屋的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二、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向甲方办理装修登记手续并提出装修设计方案。

三、甲方受理乙方装修登记并审核同意装修设计方案后,乙方方可施工。

四、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凭甲方编发的出入证进出小区,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对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五、装修期间,甲方将派员按本协议对装修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服从监督管理。

六、乙方保证施工人员每日________时进入,________时离开。装修施工时间为每日上午____时至____时,下午___时至____时。

七、装修时乙方须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一楼住房下挖地面;

2.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承重结构构件;

3.禁止随意增加房屋荷载,尤其是楼面装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

4.禁止不经批准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如确需改动,须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5.经甲方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乙方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时,乙方应保证线路及管道畅通,不得影响原有设施的整体功能及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

6.禁止使用超过环保规定的高噪声电动工具;

7.房屋外挂设备如空调等须遵守甲方统一规定进行施工;

8.施工期间不得违反消防规定进行操作,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公共场所、公共配套设施的装修应经过市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施工;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清运前用袋装好放置在门洞一侧,日产日清。委托甲方清运时,实行有偿清运,有偿清运费由乙方按元/吨支付。凡乱扔乱倒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乙方违反规定装修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拒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的,乙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

十、因装修施工或搬运装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因搬运、装饰装修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按约定交纳费用。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十二、乙方装修完毕后,向甲方交回出入证,甲方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经过3个月再复验。

1.复验确定无损坏房屋主要结构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等违章现象后,甲方在1个月内将保证金加按同期活期利息全额返还乙方。

2.复验发现损坏房屋主要结构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等违章现象,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的房屋损失补偿费,余额在1个月内加按同期活期利息返还乙方。

3.房屋损失补偿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房屋损失补偿费专项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十四、本协议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房屋装饰协议

房屋装饰协议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位依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单价签认后生效,增减计施工、安装项目。

4、双方商定本工程 个工作日,乙方按时按质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项目。即自年月日起(工期以施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缴纳物业管理处所收的一切费用。

4、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5、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甲方采购的材料。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认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1)《装饰装修工程材料预算清单元》。

2、工程验收准,双方同意参照(GB50327-202_)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监理部门:阜阳市建筑装饰协会管理部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均由乙方负责。

6、其它。

第五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 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六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双方签认的报价单中工程款总额的50%(含设计定金),乙方才进场施工。

2、工程施工过程中,泥、水、电工完成前期工程,木工进场当天甲方预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即双方签认的报价单中工程款总额的30%及增加项目金额的50%;木工基本完成,油漆工进场当天甲方预付乙方第三期工程款即报价总额的15%和增加项目金额的45%即付满第二次预算(以双方签认项目的单价及实际工程尺寸数量计算)总工程款的95%。甲方预付的工程款以乙方开出的票据为依据。

3、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后当天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工程款。

第七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耽误工期的,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完工期限按甲方耽误的天数顺延。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阜阳市建筑装饰协会调解、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八条:工程验收

1.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或者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甲方逾期不予验收的,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另定日期进行验收。但完工期限按甲方耽误的天数顺延,因此给乙方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 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 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不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物业管理公司及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招呼,处理好邻里关系。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从业人员项目经理、工程监理资格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或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如是下属分支机构,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工程总价款(材料款除外)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 解决。或向阜阳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0769-22650315),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业主): 乙方:(签章)(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住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第三篇: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doc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五月

甲方: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房号:

为了保证楼宇的整体安全和美观,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三条第六款的约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现就房屋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前,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装修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的管理制度交纳相关费用,对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实行统一管理。

2、向乙方就装饰装修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宣传,在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监管和服务。

3、就乙方提交的装修申报内容进行申报登记,并就乙方提出不符合要求的装修项目阐明不能审批的理由,避免违章装饰装修现象的发生。

4、在乙方提出装饰装修申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决定是否准予施工或向乙方说明不予审批的理由。

5、在乙方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甲方负责检查。如因违章装修而出现损坏结构、影响外观、空调、防盗网等不按规定安装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选聘有《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装饰企业进行施工。

2、乙方有权在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允许的装修范围内,确定室内装修方案。

3、乙方应在装修动工前三天到甲方指定地点办理装修申报手续,提供具体的装修项目、范围、标准、装修金额、时限、施工图纸及装饰企业资料等,由甲方进行登记备档。

4、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对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行为,乙方可以根据相关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乙方应按照本小区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装修,不得违反协议,进行违章装修。

6、乙方有义务维护公共楼梯道墙面、地面等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完好。

7、乙方施工人员的各类证件必须按指定房号施工使用,如发现施工人员证件未按指定房号施工使用,甲方工作人员可视其为无效证件没收。

第1页

8、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清运(超长材料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上楼)。

9、乙方的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应教育施工人员要注意加强消防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两支便携式灭火器,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电炉等电热器件,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将根据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责令停工,恢复原状,扣留或没收工具。对物业造成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赔偿费将从装饰管理保证金中扣除。

2、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其他

1、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乙方:

第2页

第四篇: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京城雅居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本协议三方当事人:

甲方:和静金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市迎宾路香榭雅居

乙方(购房人、业主):姓名:房号:号楼座室

联系电话:紧急情况联系电话:

丙方(施工单位)单位名称:

注册地点:

营业执照号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电话:

工程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2_]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及京建法[202_]6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就丙方承包乙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香榭雅居号楼座室

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三个月为限,届时未完工可办理延期手续)

物业公司核发施工许可证号码:

第二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对只进行简易装饰装修(面层涂料、贴壁纸、铺面砖等)的申请,物业公司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给予批复,办理施工许可证;

2、受理乙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申报,并对丙方的房屋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图纸)5日内进行审批、备案;

3、将乙、丙方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工程方案、书面申请转报开发商,由原设计单位对工程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定,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予以批复;

4、留存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施工人员情况及装饰装修方案、图纸及相关材料;

5、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及出入证;

6、对装修产生的垃圾进行统一清理,并根据北京市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装修垃圾外运费(自运除外);

7、监督检查丙方对施工时间的遵守情况,禁止在周一至周五12时至14时、18时至次

-1-

日8时之间及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全天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施工;

8、监督检查丙方按审批方案施工情况,对超出装饰装修审批范围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因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施工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邻物业损害的,有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权利;

9、监督检查装修垃圾的堆放情况,对不按规定堆放装修垃圾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乱堆乱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给小区环境造成损害的,有责令整改和负责恢复原状、承担相应清理费用的权利。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认真履行《物业管理公约》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在对其居住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主动填写《装饰装修申请表》,与有建筑企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家居装饰合同,并将施工方案、图纸报送物业管理部门审定,在得到认可后再进行施工;

2、为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及小区物业外观的整洁、统一,在进行家庭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以下规定:

(1)不随意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不在承重墙上穿洞、不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不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不随意增加楼板地面的净核载(铺贴1厘米以上的石材、在室内砌墙或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吊扇)、不随意刨凿顶板;

(2)不随意埋设或改动电线,不随意拆改、移动室内的弱电项目(如电话线、对讲线等):凡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等弱电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关资质,并在施工前需到物业公司申请方可施工;

(3)将空调外机安装在房屋预留空调指定机位处;

(4)不损坏或随意拆改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的防水层;

(5)不随意封包煤气、暖气、上水、下水的管道检修口、检修门;经申报后同意进行必要包装时,须留相应的活运门、检查孔,所留的活动门、检查孔应便于检修操作空间需要,在装修期间要对室内所有下水口进行保护,以免造成下水管线堵塞;

(6)装修时,不改动暖气立管、不随意增加散热器的散热量,因封包、改动暖气设备造成暖气不热、滴、冒、跑、漏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7)不在公共区域或室外随意搭建建筑物(包括窗外护栏、停车位、椄宇屋顶等);

3、监督家居装饰施工人员文明施工:不在周一至周五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之间、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将装修垃圾装袋集中放在指定位置,不从楼上向地面、下水道抛弃废弃物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因家居装饰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及其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的,承担经济赔偿连带责任。

第四条丙方责任与义务

1、遵守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2、主动向业主及物业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装饰装修方案、用公制标示的施工图纸(不小于1:100)、防火说明、材料材质清单、装修合同复印件、施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应同时提交暂住证、务工证等的复印件);出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应佩戴临时出入证;

3、交纳装修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及装修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用:

(1)、装修押金:

①按每户500元计收(由装修公司交纳;装修结束,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同时经业主同意并进行书面确认后退款);

②如安装海尔、特灵、大金以外其它品牌中央空调的,需由空调厂家交纳押金202_元(自装修验收完成半年后办理退款手续)。

(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200元/户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业主必须按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将垃圾装袋堆放,由物业公司统一清运:

(3)办证费:

①《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每证50元(其中押金40元,工本费10元);

②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每证10元(其中押金9元、工本费1元)。

4、严格执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国务院第110号令),并按照批准后的项目和方案进行施工;

5、为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及小区物业外观的整洁、统一,在进行家庭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以下规定:

(1)不随意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不在承重墙上穿洞、不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不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不随意增加楼板地面的净核载(铺贴1厘米以上的石材、在室内砌墙或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吊扇)、不随意刨凿顶板;

(2)不随意埋设或改动电线,不随意拆改、移动室内的弱电项目(如电话线、对讲线路和电视线路等):凡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等弱电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关资质,并在施工前需到物业公司申请方可施工;

(3)在预留空调处安装空调;

(4)不损坏或随意拆改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的防水层;

(5)不随意封包煤气、暖气、上水、下水的管道检修口、检修门;确需包装的,须在包装的管道上留出相应的活动门和检查孔,所留的活动门、检查孔应便于检修操作空间需要,在装修期间要对室内所有下水口进行保护,以免造成下水管线堵塞,以保证日后检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6)装修时,不改动暖气立管、不随意增加散热器的散热量,因封包、改动暖气设备造成暖气不热、滴、冒、跑、漏的,由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须赔偿经济损失;

(7)不在公共区域或室外随意搭建建筑物;

(8)使用电锤、电钻时应加装限标设备,由于施工不当造成打穿楼板等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运送装修材料应走防火梯(步行梯),确需使用电梯的,须到物业管理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并自觉爱护电梯设备设施、维护电梯轿箱卫生;

7、确保施工安全与消防安全,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消防措施。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接拉电线,不使用电炉、液化气等明火设施、不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以及其它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

8、严格遵守施工时间,不在周一至周五2:00至16:00、22:00至次日8时之间、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施工;

9、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堆放装修垃圾,定时清运装修垃圾,减少环境污染,严禁从楼上向地面、下水道抛弃废弃物品;对因家居装饰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及其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或伤亡事故;

11、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第五条工程工期

1、工期以自开工日期两个月为限,届时未完工可办理延期手续。

2、遵守合同约定的工期,因丙方违反小区有关规定被责令停工的,工期不得顺延;

3、无故拖延工期的,甲方有权自超出工期之日起按每日2%的比例扣除丙方的装修保证金。

第六条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丙方应立即通知甲、乙方进行装饰装修工程验收。

甲方验收的范围是:有无超申报范围施工;有无私自拆改结构;有无违反消防要求;在装修施工中有无对公共区域、共用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有无乱堆乱放装修垃圾、不按规定使用电梯等违反规定的记录;验收合格后,经业主同意确认后,甲方按规定退还装修保证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凡因本协议三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库尔勒有关政令法规,受到罚款或给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其他两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办理协议终止手续,并承担由此给其他两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业主或装修单位在装修期间违反本协议,导致公共区域设施的损坏、污染的,由乙、丙双方负责全部的维修和清理费用。

4、业主或装修单位在装修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支付100元-5000元违约金,直至停工整改,并追穷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2、;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签字后不得转包;

3、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按有关法律处理;

4、本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按国家、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公约》和本区物业管理制度执行;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申请当地仲裁委

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业签章:业主签章:施工单位签章:

经办人:经办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本站推荐)

房 屋 装 饰 装 修 管 理 协 议

为加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管理,确保“瑞祥小区”的使用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根据《室内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宏政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业主或装修人(以下简称乙方)就室内装饰装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拥有对“瑞祥小区”自有部位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权利,但装修时必须遵守甲方对本物业装修管理的规定。

一、装修注意事项:

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装修人)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承重墙、间墙、地面上挖槽、砍凿、打孔;

3、拆改排水、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拆改或封闭管道井;

4、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阳台外墙上开门、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5、将没有防水措施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或厨房间;

6、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7、封闭敞开式的阳台、外阳台和窗户外安装保温阳台、吊拦、鸽笼等悬挂物;

8、屋顶及露天平台等处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及违章搭建,破坏隔热层、防水层,造成渗水漏水现象的发生;

9、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油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10、外门、窗防护栏安装在窗户、门墙体外恻,立面,防护栏超出墙体5公分;

11、破坏外墙面,有损外墙面整体美观行为;

12、擅自进入非作业区域,在公共场所进行加工;

13、擅自将装修材料堆放在楼梯间、共用场地;

14、高空抛掷拆扒残土、装饰装修垃圾;

15、装修时间为上午8:00~12:00点,下午14:00~17:00点;

16、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装修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

装修垃圾外运费人民币100元/户。二次装饰装修抵押金1000元/户。

以上费用乙方及装修公司须全部缴清。

三、违约处理: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业主(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业主(装修人)擅自拆改排水、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对违反房屋装饰装修协议的,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责令恢复原样,并进行相应处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齐齐哈尔市宏政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装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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