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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最终定稿)
编辑:烟雨迷离 识别码:12-948991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5 22:57: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通信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通信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乙方: 姚军

工程名称及施工项目:东三县零星工程徐州移动G94期新建基站线路工程

壹、施工依据: ..

1、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相关部颁标准;

2、省通信工程建设相关标准;

3、计文件、设计会审纪要、甲方具体相关要求及设备供应商具体技术要求。

贰、施工地点:临沂 ..

叁、..

肆、..分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分包主要工程量:

施工期限:

1、本工程为4部分分包项目,工期为150天,根据双方商定的原则及现场勘察的情况,本工程开工日期定为07年1月5日,完工日期为07年5月 5日。、如因设备、主材、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开工或开工后受不可抗拒因素及自然灾害影响,工期顺延。工程开工后由乙方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不得顺延。因现场的施工条件不具备或其他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停工,工期可顺延。乙方工期手续以书画形式,征得甲方项目经理的批准。

3、因施工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作相应调整。

4、延误工期,每天扣罚乙方承包施工费元。

伍、双方主要职责: ..

甲方:

1、处理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项目执行中的协调工作;如:联系签订合同、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费用结算等相关事宜。

2、负责施工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的工作;

3、提供相关资料如竣工技术资料整理辅导工作;

4、乙方如发生严重安全或质量事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施工。

乙方: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一份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组织人员名单、工器具清单、车辆、仪表清单及通信工具。凡从事登高、电力作业,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2、服从甲方项目经理的管理,按施工图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及甲方技术交底资料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严格遵守甲方工程管理规定,及时填报相关报表、办理隐蔽工程施工签证、验收手续和

提供竣工资料。自接工程负责提供一套建设单位认可的竣工技术文件。

4、负责做好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的验收、清点、保管及工余料的清理和移交等工作。

5、依法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身、车辆、器材、在用设备和通信安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质量事故和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6、负责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公路、农田、青苗、绿化、林园、市政等外界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为便于联系沟通,做好协调,双方项目施工代表工作职责如下:

甲方指定周刚项目经理,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办理随工、监理验收签证,组织阶段验收,商定工程变更,具体处理工程中有关问题。

乙方指定高翔为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具体处理工作中相关问题。

7、乙方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满足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返工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进行施工,相应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支付给第三方。

陆、验收办法及保修期: ..

1、按照部、省相关标准和规定以及建设单位制订要求进行验收,其中,隐蔽工程采用建设单位随工、监理现场验收、签证的方式。

2、组织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派代表参加。建设单位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和工艺问题,属乙方的责任应按规定标准进行返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3、按照有关规定,本工程实行1年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属于乙方完成的工作量,乙方应承担保修工作。

柒、费用及结算: ..

1、程施工费按综合工日/计算。按建设单位审计工日,本工程款为59308元。

2、乙方前期发生的施工费用由乙方先行垫资。

3、乙方分包款在建设单位工程款到帐后天内,由甲方做好结算,考核,预留

4、如乙方完成工程情况不好,视情节轻重结算费用每工日下调1—3元。

5、分包款按建设单位工程款到帐比例支付。

6、如若在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7、结算时,乙方提供具有税务专用章的正式发票,税金由乙方支付,采用由甲方代扣..

捌、..缴方式。其他

1、协议: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主要工作量或全部权利、义务转包给第三方。

2、保密条款:除法律规定的要求外,合同自签署之日起贰年内,甲乙双方不得将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对纠纷实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5、本合同经竣工验收合格,费用结算清后失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委 托 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年月乙方:法人代表: 委 托 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年 月日日

第二篇:通信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通信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202_线路(光、缆)及设备工程

甲方:乳山市宏鑫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部分

202_年线路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将以下施工项目及内容的工程量分包给乙方实施。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协议,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工程名称:202_线路(光、缆)及设备工程 工程内容:布放光 电缆及其配套的施工项目

一、在施工过程中除遇到设计变更的原因造成的材料短缺或无法施工等特殊情况外,人为造成材料短缺的,短缺部分由乙方赔偿:乙方必须在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后5日内将单项工程剩余料、拆旧料交回乳山联通公司,如发现没有及时交回现象,5日内扣发500元,再拖延一天追加扣罚100元。

(1)工程图纸由甲方提供,竣工后5日内乙方应提供详细的施工技术资料,具体要求为:

(一)电缆工程

(1)

施工完毕的实际施工图纸,必须清楚标布放的每条电缆的长度以及每条电缆两端的尺码数

(2)

每条电缆的引上,余留的长度必须在图纸上标明电缆的引上,余留的长度必须在图纸上标明

(3)

每个分线箱的箱号、线号要在箱上用红油漆标明,并在图线上标明。

(4)

箱号、线号要与交箱内的线路统一。箱号的配置要根据情况,按户线多少来配置

(5)

做完箱、线完头,要从交线箱与分线箱的两头末端进行对线;主干线电缆必须按要求提供测试记录

(6)

最后由乙方把竣工材料装订成册(详细见竣工资料样本),竣工时做好余料点交工作。

(二)光缆工程

1、施工完毕后实际是施工图纸。必须标明光缆的实际布放路由。

2、竣工图纸中必须标明布放的光缆长度,即每条光缆两端的尺码数必须标明清楚;标明每条光缆余留的实际位置和长度。

3、必须提供真实的光线曲线图,并在曲线图上标明两端位置。

4、最后乙方把竣工资料装订成册(详细见竣工资料样本),竣工时做好工余料点交工作。

二、验收时每发现一项不合格处扣工程款10%。

三、施工中,乙方应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必要时应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如出现因乙方违章而出现的伤人事故,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出面协助处理。甲方为下属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乙方在施工中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竣工,不得无故推迟工期,推迟一天扣工程款10%

五、对电源工程,施工人员需持有有电工证

六、工程费用的结算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按承包工程决算综合工日x23元记取工程费。

(2)隐蔽工程及签证工日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计取工日。

(3)承包工程决算综合工日依据乳山联通公司定审的工日为准。

七、在工程验收时发现问题需要返工的,由乙方负责整改,待全部验收合格,决算到位后20日内向乙方付清工程款。

八、乙方超过规定日期验收,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工程款日千分之5计算。

九、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十、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部分

甲方将以下施工项目及内容的工程量分别包给乙方实施。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安全协议,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

一、工程名称:小型(或零星)管道工程及线路设备工程。

二、工程内容:202_铺设管道、砌入孔;布放光、电缆等

三、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并要求乙方整改。

2、定期想甲方及建设单位(业主)通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3、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上报,并协助甲方按要求及时处理。

(二)乙方:

1、乙方所用施工人员必须是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法劳动人员,不得赵勇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等,所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智力正常;乙方必须将所用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交给甲方,由甲方装订成册备案。

2、在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并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安全总结、教育、检查及消除隐患。

3、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劳动所需的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及用品不到位严禁施工。

4、严格按照部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

5、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及要求,对指出的安全隐患和缺陷要掀起改正。

6、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工程质量,并保护线路上原有的设施。严禁损坏原有的通信设施及线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通信电路的阻断,乙方在承担经济责任的同时,还有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对违反纪律的责任人由执法部门进行处置。

7、乙方主要管理好自有及租用的车辆,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要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必要时甲方派人协助,但此后发生的费用及赔付由乙方负责,严禁酒后驾驶。酒后施工,否则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8、乙方要教育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治安条例,严格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如发生违法乱纪现象责任自负。

9、要管好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要有明细账,不得浪费,丢失赔偿,严禁监守自盗,严禁变卖工程料、剩余料、废料及拆旧料。如有违反除没收非法所得,还将视情节轻重扣罚工程款,直至终止合同,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要做好防火、防爆预防工作,采取措施防止各类火灾、爆炸事件的发生,若因乙方责任引发火灾及爆炸,责任及所示由乙方赔付。

11、乙方要做好防中毒工作,采取防毒措施,施工中做好人井通

风及毒气检测工作,注意观察及防范周围环境中有无害、有毒物质、气体,注意饮食卫生,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否则责任及损失自负。

12、乙方要做好放防触电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联系停电,采取必要的防电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夏季施工同时做好防雷击事件的发生,严禁在雷雨时进行施工。

13、乙方在进行攀、等高作业时,必须要有正规的攀、登设备。并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14、乙方因安全问题引发的责任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15对于本文未涉及的方面所出现的安全问题及事故,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上述原则进行处理,因乙方原因引发的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责任自负,甲方不负担责任及损失和赔付。

若乙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薄弱、各类安全隐患较多、问题及事故频发、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施工协议,终止合作关系,今后不再将工程分包给乙方。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三篇: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工程施工合同

为优质、安全、高效、准点、文明地完成,甲方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般约定

第一条、工程概况与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名称:

1.3 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 开工日期为,竣工日期为。

2.2 具体工程进度必须根据业主及甲方要求完成。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按审定的第三方决算,并在乙方的结算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现场职责:

3.1.1 甲方现场项目经理为

3.1.2 本工程实行监理制,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指令。

3.1.3 在业主方的安排下,按时提供具备施工条件和要求的场地。

3.1.4 在业主方的安排下,提供水准点与控制点。

3.1.5 施工过程中参与全方位管理,监督工程进度以及主要项目的质量验收工作。

3.1.6 在开工前,组织乙方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或设计交底。

3.1.7 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更换不称职的乙方项目负责人。

3.1.8 负责及时协调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入厂手续。

3.1.9 为便于工程联系,甲方现场联络负责人为:

3.2乙方的现场职责:

3.2.1 乙方派驻的项目负责人为:

3.2.2 乙方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项目负责人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项目负责人职权,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项目负责人义务。

3.2.3 在开工前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施工图纸并参与工程交底,编制施工预算及施工技术及安全措施(方案),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材料清单,送呈业主及甲方有关部门审定。

3.2.4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事先将施工人员名单和身份证明、暂住证、健康证、务工证等证件原件交甲方保卫部门复印备案。

3.2.5 乙方必须把施工人员上岗操作证原件交甲方质量和安全部门查看并复印备案,其中,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焊工等工种的技能等级证书为必备条件。

3.2.6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进场,并全权负责乙方职工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甲方及业主方要求)组织必要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场。

3.2.7 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工作量统计报表、现场形象进度完成情况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同时提供当月的实际人数资料。

3.2.8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收集承包范围内的实际消耗人工、材料、机械等资料,按要求每月报甲方合同主管部门。

3.2.9 乙方自行负责其施工区域所需照明器具、电源接线盘、安全围栏等设施,并负责该区域的施工安全保卫工作。

3.2.10 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成品实施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

3.2.11 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时,乙方应即时向甲方项目经理报告,同时采取抢救及保护措施。在紧急情况下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采取进一步的紧急措施,以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的安全。乙方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立即向甲方项目经理报告,并在随后的48小时内向甲方递交报告。

3.2.12 严格遵守业主方和甲方的厂纪厂规。

3.2.13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甲方(或业主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或业主方)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2.14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3.2.15 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3.2.16 为了便于工程联系,乙方现场联系人为;现场的材料员为。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4.1 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编制,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在开工前7天提交甲方(或业主方)审批。甲方(或业主方)应在7日内签发审批意见。甲方(或业主方)未在七日内签发审批意见的视为确认。

4.2 乙方必须按经甲方(或业主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或业主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其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或业主方)的要求制订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进度延误的,乙方无权要求工期及费用的索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3 开工及延期开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在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业主方)。甲方(或业主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或业主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48小时后仍未答复则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予以顺延。甲方(或业主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乙方必须按期开工,工期不予顺延。

4.4 暂停施工:甲方(或业主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或业主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或业主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或业主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因停工所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5 工程竣工: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或业主方)同意顺延的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或业主方)同意顺延的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或业主方)

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并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第五条、工程质量

5.1工程质量:

5.1.1 本工程以科学管理和加强控制来确保工程质量,实施高标准达标投产,无尾工、零缺陷、无重大技术改造移交。试生产期实现无故障、稳定、经济安全运行。建精品工程,创国内一流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以国家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为依据;国家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执行行业的标准、规范;国家和行业都没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的,执行地方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或业主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并经甲方(或业主方)认可后执行;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最新的规范、标准,特殊情况仍应执行原规范、标准的,必须征得业主方的批准。

5.1.2 工程质量目标为单位工程优良率 具体目标见甲方与业主总合同中的合同条件)。

5.1.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条款规定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根据双方责任分别承担。

5.2检查和返工:

5.2.1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证明文件、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验收及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规程和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或业主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5.2.2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条款规定标准者,一经发现,乙方应按甲方(或业主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的部分,由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正式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业主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或业主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在甲方(或业主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和重新验收,直至工程质量完全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若乙方未经甲方(或业主方)验收合格而擅自进行隐蔽,则甲方(或业主方)有权要求乙方剥离或开孔进行检验,无论检验是否合格,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4重新检验:

当甲方(或业主方)要求对乙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2 乙方必须及时编制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上报甲方现场联络负责人,经甲方(或业主方)施工技术、安全监督等部门审查合格后严格执行,并由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存档备案。

6.3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负责工程施工中安全及一切安全设施,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和有关管理规定实施的监督检查,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除事故隐患。如由于乙方责任而发生工伤或造成其他单位伤亡事故及产生环境影响或污染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上报、统计、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及负责善后

处理,同时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6.4 甲方应对乙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6.5 乙方即将开始的施工需要安全防护时,乙方应在施工开始前2天向甲方递交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6 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环保措施。

6.7 乙方在施工中需动用明火作业时,要提前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治安和防火工作。

6.8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程、环境保护法规及各项制度,对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要求持有效特种工作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6.9 乙方应严格进行现场安全环保监督,如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甲方有权按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6.10 本工程施工中的垃圾必须及时处理,决不允许排入城市下水管道,并做好施工进场道路的保洁工作。

第七条、材料的供应

7.1本合同所需的材料除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需用的甲供主要材料应派专人领用,并实行限额领料,当超额领料和浪费材料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应妥善保管从甲方仓库领出的设备材料。设备、材料一经领出,其风险即转移至乙方,直至乙方将工程施工完毕移交业主方且余料退回甲方仓库。乙方领用甲方的材料、设备后应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7.3 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其要求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甲方对乙方采购材料的质量情况和供货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和权力。乙方采购前应将供货单位名称及价格报甲方审批。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并应交甲方查验、存档。甲方对乙方采购材料的查验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八条、工具、机具

8.1 工程所需工具、机具除大型起吊机械(含操作人员)、现场二次驳运机械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全部由乙方自理〔包括5吨(含5吨)以下的链条葫芦〕,并在进场时用书面清单一式二份报甲方对口施工部门、保卫部门备案,以便工程结束时办理出门手续。

8.2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带入现场的计量器具目录编号及鉴定证书,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8.3 乙方必须保证配备足以满足本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的各类工具、机具、施工机械。

8.4 甲方有权禁止乙方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机械及工、器具进入现场施工。

第九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9.1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为执行本工程内容的施工、管理、维护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施工措施费、劳务管理、利润、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有关费用。

9.2 乙方在每月20日前按单位工程项目编制“工程量完成情况”,经甲方项目工程部确认后,报甲方项目经营部;乙方完成某一分项(或阶段)的工程后,在申请支付进度款时,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计价原则计算当期工程价款,报送甲方项目经营部,甲方经审核后,即办理中间付款。

9.3 乙方应在每次收到付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发票,并应承担与获得该发票有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如果乙方未能提供该等发票,则甲方有权推迟付款直至其获得该等发票。

第十、竣工与验收

10.1工程执行不验收不结算工程款的制度。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本),在竣工验收签证结束并经甲方的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10.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有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按修改要求进行施工,并承担造成修改的费用。

10.3 乙方在竣工验收报告批准后,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和电子版本结算书,甲方收到竣工结算书(包括电子版本)后应及时审核完毕,盖章确认,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付款依据。

10.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的,一切责任乙方自负;甲方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应当交付;甲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承担保管责任。

第十一、质量保修

11.1 乙方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1.2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1.3 在质量保修期限内,乙方确保工程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4 保修期内,如乙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进行保修,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理,相应的修理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等余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违约和争议

12.1 当发生违约情况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 施工中如有经济或其他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时,由工程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

13.1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否则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3.1.1 乙方必须停止转包或再分包,自行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3.1.2 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将部分工程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按甲方审定的第三方结算,在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13.1.3 甲方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

13.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同时,亦应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合同中有关施工范围、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有关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和条款。

13.3 施工中如双方对某一问题发生分歧,在没有得到统一前,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13.4 乙方应自行负责涉及到当地政府的行政性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建筑业管理费、治安费等。13.5 甲方负责本工程的总体施工水源、电源的统一布置管理维护,生活用水、用电费用按实际发生数在结算款中扣除。

13.6 乙方必须完全遵守业主方的管理制度,如因乙方原因业主对甲方罚款,此罚款将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保有对乙方追加处罚的权利。

13.7 甲、乙双方应签订《治安保卫承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三。

13.8 甲、乙双方应签订《廉洁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四。

第十四条、保险

14.1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财产办理保险。

14.2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4.3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5.1.1 因不可抗力(火灾、地震、洪水、战争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5.1.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5.1.3 乙方将其承包工程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1.4 当乙方因质量、安全、进度、人员及机械配备等情况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1.5 双方协商一致。

15.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领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6.1 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16.2 本合同副本叁份,甲方保存贰份,乙方保存壹份。正本、副本及双方签订的合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验收合格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结束。保修期满,质量保证金结清后,保修条款自行终止。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

电话 :电话 :

联系人 :联系人 :

签订地点 :

签订日期 :

第四篇:通信工程施工合同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铁通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202_》、《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五条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202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 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202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2_]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202_]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3、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 址:地 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第五篇:通信工程施工合同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此工程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4、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

应;

4、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点和保管,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在此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施工,因甲方协调不到位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外,经甲乙双方再行协商。

第五条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竣工后3天内组织验收。

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三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如有不属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如人为剪断通信光缆或者车辆挂倒以及自然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部分同价暂定为叁万元整,首付壹万伍仟元,分线盒定完后付5000元,光缆附挂完后付5000元,其余款项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付完。

2、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通信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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