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汽车销售合作协议书
汽车销售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销售一汽大众品牌系列车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乙方须遵守以下基本规则:
1.乙方销售对象只能是__________________地区(或县区)的汽车直接客户。
2.乙方不得将汽车销售到任何其他地区。
3.乙方不能再将汽车批发给本区域外任何第三方汽车经销商;发现跨地区销售,一经核实,第一台按10000元/台罚款;从第二台起按30000元/台罚款。
二、样车的展示和保管
甲方提供的样车仅供乙方向客户展示销售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开动,若车辆发生任何损坏或随车的工具、配件丢失、因私自开动造成折旧、让利等,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整车销售
1.乙方实现汽车销售当天向甲方支付整车车款。
2.甲方在收到全部车款后将此样车的合格证、销售发票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
3.销售、车款两清后,汽车交接单自动作废。乙方及时将客户资料和信息上给甲方。
4.乙方所售车辆的售后服务由甲方负责。
5.遇到厂家降价,乙方有享受同等降价的权利。
6.乙方定车以甲方确认的工作联系单为准(车型、价格、交车时间、定金等)。
四、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限从协议生效日起,到202_年11月1日止。
3.乙方的委托代理人或经办人为此合同的连带负责担保人。
4.乙方服从一汽大众公司品牌管理。
甲方 :乙方: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
第二篇:汽车销售合作协议书202_.12.21
汽车销售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平顶山汽车贸易公司(简称汽贸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平顶山汽车贸易公司合作形式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
第一条合作目的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共同管理、共同经营。
第二条合作期限
1.合作年限为日期自202_年12月日始至202_年月日;
2.该协议期满时,如甲、乙双方愿继续合作,应在本协议到期之日前叁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合同申请。
第三条 合作经营
1.公司前期筹备工作由甲方投资,乙方按目前公司状况进入公司与甲方共同经营管理汽贸公司;
2.甲、乙双方按照收益分配原则承担合作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经营风险。
第四条 收益分配原则
1.收益分配原则:甲方获取60%的收益,乙方获取40%的收益;
2.甲乙双方的经营收益在支付各项经营费用及依法纳税后才能
按收益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3.乙方分得的收益金直接转入乙方的账户,该账户为:徐冲个人账户,甲方转入后,由收款人开具正式收款票据给甲方;
4.不可抗力无法经营时,其地上建筑物的全部补偿等等各项收益按收益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合作经营期间内,由甲方与乙方共同负责汽贸公司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方向、人事管理、管理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及费用支出审批、销售、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日常养护费、物业管理及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卫生等各项费用;
2.经营期内,甲方必须遵纪守法,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性行为,由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二)乙方:
1.乙方与甲方共同全面经营管理汽贸公司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方向、人事管理、管理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及费用支出审批、销售、销售、日常管理等工作;帮助汽贸公司的管理工作尽早走上正规渠道,全力拓展公司业务,尽快提高公司销售业绩。
2.乙方有义务维护汽贸公司的经营秩序和相邻关系,发现有损害公司行为时有权加以制止;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相关部门的项目审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作期内,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协议(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须提
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申请,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作协议。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它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平顶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202_年12月日202_年12月日
第三篇:宝马汽车销售服务合作协议书
宝马汽车销售服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徐州宝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新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润龙4S店
为更好地开拓宝马品牌汽车销售市场,满足客户需求,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乙方须有小轿车经营营业执照(或能在当地合法经营)。乙
方志愿加入甲方的销售网点,成为甲方在徐州市市区区域的宝马品牌汽车的二级网点。
二、责任说明:车辆运输移动由乙方负责,提车时乙方对车辆的外观、内饰、工具、资料进行检查并交接签字。交接后
车辆出现遗失或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相关责
任。
三、区域管理政策:乙方在销售经营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及区域管理规定,禁止跨区域提车及销售;乙
方若从其他渠道或区域外提车,甲方有权终止其价格优惠
及车辆调换承诺,情节严重时,取消其二级网点资格,全
额扣除乙方保证金。并有权根据厂家处罚政策惊醒相对应的处罚;乙方如果未经甲方允许将车辆销售到外区域(乙
方所在区域以外的地方)或将车辆返销到甲方市场,所带
来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全部承担;乙方若发现其他区域车
辆销售至本区域,应立即调查取得资料,有责任向甲方反
馈举报。
四、客户管理及信息反馈:乙方对当地宝马品牌的意向客户及
保有客户要按专营店的要求建立档案并分类管理。乙方必须在车辆销售3天内将客户简要信息传给甲方,便于甲方的客户信息服务,如反馈延时,影响甲方的客户满意度考核指标,厂家处罚的后果将由乙方全部承当。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金额度为每台展车车价的____%,甲
方向乙方提供商品车作为展示车辆。
六、乙方应保证展示车仅作为展厅展车,不得最为其他途径使
用,并且保证展示车外观、内饰及所有零部件的完好无损。甲方保证乙方在必要时可调换展车,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展示车在退回甲方时必须通过甲方的外观及售后PDI专业
鉴定,如果任何损伤由乙方负责作出相应赔偿。
八、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销售指标,一个季度销售不
得低于_____台。如果连续二个月未销售一台,甲方有权在当地销售车辆(成交车辆不列入乙方销售指标),并扣除乙方保证金的5%。
九、此协议为特定期间政策性协议,如因为甲方政策调整,甲
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协议,乙方应在三日内配合完成终止协议工作。
十、乙方指定授权___________进行业务开展,如果更换指定人
员,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生效,有效期________。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年月日日
第四篇:合作销售协议书范本
经销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类别: 特约经销商编号: 合同有效时间: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兹因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产品之认识,愿诚信合作,共同拓展业务,遵从公平、互
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事项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销售地域及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经营的 区域内销售甲方提供的系列;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区域内有义务做好广告宣传及其它相关产品推广工作。
2、甲方保留调整产品市场价格政策,变更营销策略的权利。
3、若乙方连续两个月天达不到所规定的最低进货量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4、甲方须维护乙方的一切商业秘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秩序,进行合法经营。
2、市场投入费用必须保证真实。
3、不得经销其它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
4、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市场反馈信息和合理化建议。
第四条、产品及价格:
1、甲方所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并提供乙方销售甲方
产品所需要的相关质检报告。
2、乙方销售的甲方所供产品之价格,应依甲方提供的零售价为标准。情况严重时甲
方有权停止供货。
3、乙方需配合甲方的销售政策,在乙方各店的上货率为100%且将甲方产品陈列于
主要竞品旁边。
4、甲方在某时段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及时、准确的告之消费者,并配合甲方促销政策的有效实施。如乙方促销活动执行不到位,或善自更改促销政策,甲方可依情况取
消下月乙方促销活动。
5、乙方需保证甲方为经销系列产品唯一的供货商。若出现窜货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促
销及费用支持,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送货方式:
1、订货:
甲方指定订货联系人:
2、送货及验收:
①甲方负责把产品运至双方约定的双方指定收货联系人为: a: 联系方式: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货物和送货单时即验收,如发现数量短缺或有质量问题,乙方
应及时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核实后退货或补货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解决,一
经收货后,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损害的全部风险(由产品质量
本身造成的损失除外)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甲方与乙方的货款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订货付款以款到甲方指定帐号为发货
原则,甲方指定帐户为:
开户行:
户名:
卡号: 第七条、退换货:
①但为保持产品在货架的新鲜度,生产日期超过6个月的单品,乙方可向甲方申请
特别促销支持。
②乙方在经销区域内应保证甲方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如有产品出现滞销和质量问
题包退包换,但乙方须将滞销产品不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内退回。乙方不应销售,否则引带出来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如有纠纷、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如有修改或增加条款,经双方同意另行补充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 3页),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甲方提供之供价及零售价表。
备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日篇二:连锁、卖场销售合作协议范本
连锁/卖场销售合作协议书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合作,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部分产品达成本合作协议书:
一、一般项目 1.合同双方:
甲方:吉林敖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连锁/卖场名称)2.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3、合作产品明细及最低零售限价(单位:盒,元)
二、业务细则:
1、乙方应从甲方指定的商业渠道购进货物,并以甲方商务部确认的流向作为销量依据;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跨区域、跨终端或通过第三方将产品流入其他销区。如有出现,均按窜货处理,乙方自愿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3、乙方需对上述所有合作产品进行销售,不得随意将其中产品下架或隐藏销售
4、乙方需保证上述产品的零售价不得低于最低零售价,并自愿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
5、甲方按季度按产品对乙方进行销售指标考核,如乙方按要求达成,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宣传费用作为奖励;若当季未达成指标,则当季按指标级别奖励。考核以季度为单位,不能按累计。(附考核明细)
6、甲方只与乙方的零售门店进行本协议合作,有批发功能的总部或门店不在合作范围之内。
7、甲方对乙方的合作门店进行专人专管,乙方要全面配合甲方的工作,协助甲方进行终端管理。乙方需按约定时间无偿向甲方提供终端出货明细流向,乙方不得擅自伙同甲方管理人员修改流向。
8、终端陈列与促销活动 8.1 协议期内,乙方应保证甲方协议产品的基本陈列符合下述要求: a)背柜:陈列于腹部以上视平线以下 b)前柜:陈列于前柜上层居中位置 c)陈列面:大于竞品陈列面
(a类店: 不少于3 个陈列面;b类店:不少于2个陈列面;c类店:不少于1个陈列面。)
8.2海报、展示盒、x展架、堆头等pop陈列
8.3促销:为确保双方的销售目标,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有权参加乙方在各种节假日、店庆日的综合促销活动,并且在协议期内负责向乙方店员培训产品知识.乙方负责做好门店宣传及
促销指标下达工作,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甲方的相关费用,甲方负责提供促销资源。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确保乙方从指定渠道购进保质保量的产品;
2、甲方可以及时准确的提供商业流向作为销量依据;
3、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的销售情况;
4、甲方对乙方在合同以外的经营活动及违法活动不负法律及经济连带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并有义务保守甲方的销售政策等商业秘密,尽职尽责,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2、乙方应确保甲方协议产品在各门店不断货、正面2个以上陈列面及首推;
3、乙方不得借用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乱纪活动,如有出现,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对甲方权益造成侵害,甲方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
五、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1、甲方在遇有国家对医药政策调整及甲方经营发生重大变化、销售政策须调整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经销行为进行合理清算后,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终止本合同履行,并不视为违约。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违反甲方相关管理政策、制度时,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有特殊情况要求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财务结清遗留帐目后,方可解除或终止。
六、其它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主协议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违约责任,本协议有明确规定的按本协议执行,甲、乙双方如有分歧并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司法管辖。
3、本协议主件共有
4、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的签署地为吉林省延吉市。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篇三:销售战略合作协议书
销售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xxx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鉴于:
1、xx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xx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第二条合作领域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
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条合作内容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某公司向xx公司提供xx公司所需要的xx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产品(或服务),。年月日在市订立。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l协调小组的组成:l协调小组的职责: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一方。
第七条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作期限
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法律适用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五篇:汽车销售合作合同
合作合同
甲方:石家庄燕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精诚协作、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开瑞汽车的展示、推广、销售预约、售后服务等事宜达成一致,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作目的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
第二条合作期限
2.1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2.2该合同期满时,如甲方或乙方如果愿意继续合作,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前叁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合同申请。
第三条合作方式
3.1授权区域为为石家庄市________辖区及下辖乡镇、自然村。
3.2甲方授权乙方于其授权区域内开瑞汽车VI形象使用权,且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型,共计______台,供乙方展示、推广。
3.3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以甲方名义对授权车型车辆在授权区域内进行以下活动:
(1)在展厅中对授权车型进行展示;
(2)对授权车型进行推广、宣传;
(3)向第三方就相关品牌、车辆提供咨询服务,并接受相关车辆的销售预约;
(4)向购车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3.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推广酬金,并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服务进行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负责提供合同约定车型的展示车辆和试驾车辆(前述两类车辆以 1
下称相关车辆)。甲方保证在乙方交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上述相关车辆,并保证所提供的车辆符合其所表明的质量状态。因车辆自身质量问题而与购车人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1.2甲方享有相关车辆的所有权。并有权保留相关车辆的车辆合格证、随车附件、工具包、备用钥匙。
4.1.3甲方有权对乙方保管的车辆进行盘查。
4.1.4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和市场推广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4.1.5甲方应保证乙方相关车辆的型号齐全。
4.1.6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权调出乙方保管的相关车辆。如调出车辆后,造成乙方相关车辆型号不全,甲方应在 5日内予以补全。
4.1.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推广酬金。
4.1.8甲方应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服务进行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
4.1.9甲方应保证在对乙的授权范围内,不再授权其他经销商进行经营。
4.2乙方权利与义务
4.2.1乙方负责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车辆。
4.2.2乙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相关车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将该车辆用于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出租、拍卖、展示(甲方认可区域内除外)等活动;
4.2.3乙方应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代理展示、推广、销售预约和售后服务工作。
4.2.4在乙方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服务环节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但是因甲方培训、技术指导等环节中存在过错而导致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4.2.5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车辆先进先出,避免库存积压;车辆调库满2个月,乙方应自行将车辆调回,甲方应于车辆调回当日重新配发车辆。
4.2.6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对保管车辆的盘查方式、时间节点通知甲方,并在《保管车辆盘查确认书》中签章确认,否则视为乙方以车辆市场指导价购买该车辆。
4.2.7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经甲方同意后开设开瑞汽车推广展示
点。开设和维护推广展示点的相关费用支出及收益分配按照相关商务政策的规定执行。
4.2.8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推广酬金。且乙方在工作范围内的服务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相关车辆的调运及风险
5.1相关车辆的调运,如乙方负责调运,凡乙方(或乙方委托代理人)签收后,视为该车辆质量状态完好,车辆自调离甲方库区时起由乙方承担保管责任,并承担调运费用。如需甲方运送该车辆的,乙方需派业务代表在甲方仓库对相关车辆进行检验签收后方可出库,车辆的在途风险和调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5.2合同期间乙方所保管车辆如发生非自然损坏(锈蚀等自然原因除外)、灭失等情况,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实行全额赔付,赔付款项乙方以现金形式缴纳。损坏车辆的赔偿额以甲方指定的特约服务站估价为准,乙方赔付期间为甲方发现损坏时5天内;乙方不得擅自对损坏车辆进行修复,一经发现除承担维修费用外,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维修费用10倍的赔偿。
5.3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调出乙方保管车辆,调出时甲方出具相应的手续,并由双方确认。乙方应予以无条件配合和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加以阻拦,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凡甲方(或甲方委托代理人)签收后,视为该车辆质量状态完好,车辆自调离乙方库区时起由甲方承担保管责任,且调运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乙方运送该车辆的,甲方需派业务代表在乙方仓库对相关车辆进行检验签收后方可出库,车辆的在途风险和调运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保证金
6.1甲方根据乙方授权区域市场规模及综合因素,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缴纳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小写)人民币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
6.2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未续签合同,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完退网手续(车辆安全调回、形象物料自行拆除、相关费用双方无不拖欠)后2日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双方续签合同,按照续签合同约定处理履约保证金。
6.3为便于开瑞汽车乙方授权区域内市场推广,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构建其授权区域内开设开瑞汽车推广展示点,待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执行;乙方下辖
区的新设推广展示点须向乙方缴纳不低于3万元履约保证金;乙方须缴纳1万元/展示点履约保证金作为备案,甲方补充乙方2台展示车辆。撤销推广展示点时,乙方向甲方申请撤销该展示点备案,乙方自行调回甲方所补充车辆至甲方处,甲方退还所收取展示点备案保证金。因推广展示点自身原因导致保证金被扣除不能全额退还保证金时,乙方根据损失扣除展示点保证金,并承担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利益分配
7.1乙方利益
7.1.1推广酬金的支付方式按照《开瑞汽车石家庄燕都202_年经销商商务政策》(见附件1)执行。
7.1.2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各项服务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7.2乙方所开设的展示点利益
7.2.1乙方支付展示点车辆推广酬金不低于乙方酬金标准80%,乙方所制定的酬金支付方案须向甲方备案,若乙方未能按方案执行与展示点,引起展示点投诉,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对展示点的管理权限。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8.1.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8.1.1 双方协商同意
8.1.2 本合同在生效后30天内双方均未能履行。
8.1.3其他情况
8.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除因不可抗力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代保管车辆,并按照甲方要求拆除其使用的开瑞汽车、燕都公司的所有VI形象标识及相关物料;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
8.2.1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在收取车辆推广预售款(定金)于24小时内汇入甲方账户(或交至甲方财务)
8.2.2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内容
8.2.3乙方经营情况严重恶化或严重丧失商业信誉
8.2.4因乙方原因造成代保管车辆严重损坏、遗失
8.2.5乙方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甲方下达的产品推广任务或网络下沉任务
8.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3.1甲方连续两个月以上未能支付乙方推广酬金。
8.3.2甲方严重违背《开瑞汽车石家庄燕都202_年经销商商务政策》损害乙方利益。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对于因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违反合同一方向合同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9.2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3其他。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合同内容。
11.3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石家庄燕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开瑞汽车石家庄燕都202_年经销商商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