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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2-1025356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6 22:53: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安徽治宇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运输车辆特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租用甲方车辆、时间、价格、结算达成一致。

一、车辆概况:T,车辆价值万元。

二、车辆使用地点及工程范围: 本租赁车辆仅限于在安徽治宇建材有限公司,用于承租方_运输蒸压加气块砖及材料运输。

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四、由乙方配备该运输车辆驾驶员 2人/辆,装卸工 4 人/辆;乙方统一负责食宿,乙方负责该运输驾驶员、装卸工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月年月方并办理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根据乙方运输需要,每辆运输车辆的租赁费按年租结算元/年,如运输车辆租赁期不足一年,租赁费按实际月数计算。

六、租赁的运输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运输车辆在租赁期间供乙方使用,所需的日常维修、保养、油料、增添附件、人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2、租赁过程中的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保养、维护、交纳规定费用、车辆运输保险、租金、驾驶员装卸工工资。造成甲方损失,按合同费用10%赔付违约金。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保障车辆运输,造成乙方损失,按合同费用10%赔付违约金。

(3)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当涂县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当涂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汽车租赁合同

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型:颜色:牌照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

二、乙方自 202_年 1 月 1 日起租至 202_年12月31终止租赁,计壹年。

三、自发车之日起至还车之日,期间该车所发生任何单方、双方事故、车辆刮蹭损耗皆由乙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均对以上合同无异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至承租车辆完好归还并结清费用之时终止。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第三篇: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甲方):提车时里程:油箱:承租方(乙方):还车时里程:油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天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9.10.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失。

12.租赁的车辆只限在广东省范围内行驶,超出了广东省范围,必须报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范围行

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3.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

15.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四篇: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

经营方(甲方):××汽车租赁站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市××路××号。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无交通违章记录后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押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年月日时分

还车:年月日时分

车牌号:发动机号:

车架号:颜色:

超时(分):汽车名称及型号:

起始公里:终止公里:超公里:

(租赁经营方)甲方:××汽车租赁站(承租方)乙方: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

经 营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乙方公司。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

2、甲方按每年15000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7、8、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10、11、12、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修理费、保险等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 分 还车: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超时(分)

汽车名称及型号 起始公里 终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证件行驶证 牌照(前后)附加费证

保险卡(证)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使用维修说明书

车况左前大灯 右前大灯 左前小灯

右前小灯 左前转向灯 右前转向灯

左反光镜 右反光镜 左后转向灯

右后转向灯 牌照灯 防雾灯

仪表盘 室内反光镜 雨刮器

天线 前后保险杠 收放机

座套 脚 垫 点烟器

烟灰缸 发动机工况 空调工况

底盘 外观清洁度 磁带

油盖

引擎盖路码铅封完好 底盘完好 没有更换部件

前保险框完好 没有撞击修理 面罩商标完好

工具千斤顶一只 轮胎扳手 灭火器一只

螺丝刀一把 备胎一只 呆板手一把

钥匙一把 故障警告牌

签字承租人 还车人

出租方经办人 出租方经办人

注:有、工况好打√,无、工况差打×。

(租赁经营方)甲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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