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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12-72875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3 07:54: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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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一)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区域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

三是顾客、消费者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一)各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查实,并登记造册,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二)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三)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进行彻底整改。

(四)各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将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应对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四、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各工程项目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称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隐患事故.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查的隐患.重大事故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一定时间的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使生产经营单位自患.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规程项目部均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全面负责.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均应分别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渐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四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均应建立健全事故隐

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查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视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和表彰.第五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均应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经费,并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等级进行登记,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六定”的原则进行整改.“六定”是定期整改措施、定整改人、定整改经费、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验收人.第七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和相关科室人员将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进行隐患排查,各单位各项目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按“六定”的原则进行治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与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报公司生产安全部,生产安全部必须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第八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未按“六定”的原则对隐患对隐患进行整改或谎报整改回复的,视其情节严重情况,对单位及施工项目部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处罚,如果多次不改,将向公司领导提出免职的建议.第九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履行事故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条 本制度从规定之日起实施.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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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下:

一、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要素和主要环节: 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方式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以自查自纠的方式进行,重点是运输经营活的现场排查和日常排查。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结合进行。

1、综合性检查:班组每周一次,车队每月一次,公司每季度一次;

2、专项检查:每季度一次,消防专项检查每月一次;

3、专业检查:对专用设备设施等进行技术检查;

4、季节性检查:根据运输任务和气侯变化,有针对性进行检查;

5、节假日检查:每个节假日到来之前进行检查;

6、日常检查:由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及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原则和主要内容:

1、道路旅客事故隐患的治理按照“及时消除”的原则,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公司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2、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主要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范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内容包括:隐患排查的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分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第四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单位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厂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我厂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单位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制氧厂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周期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确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厂部领导、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等不定期下车间检查,并形成记录。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芝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我单位每月应各做一次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五、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5、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六、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七、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单位有关规定,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2、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单位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解决;项目经理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单位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单位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厅局或政府报告。

4、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逐条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

查时间、减产情况等详细登记、记录。

5、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项目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6、对事故隐患未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单位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结合单位情况,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季节的值班和检查,及时沟通和掌握安全隐患治理活动进展和动态趋势,推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开展实施。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五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一)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区域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

三是顾客、消费者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一)各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查实,并登记造册,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二)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三)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或一 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进行彻底整改。

(四)各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将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应对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四、排查的重点

(一)加强对机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性能可靠,安全运行。

(二)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三)经营期间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四)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设有明显的消防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备;

(五)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电源插座是否靠近易燃物品;

(七)在营业结束时,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等安全情况,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新安水库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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