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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单选)
编辑:紫竹清香 识别码:12-890495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8 23:29: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单选)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单项选择)

1、对隐瞒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的处分:隐瞒

事故的(A)给予开除厂籍处分;

A: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B:参与者C:执行者

2、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要求,各单位应建立:(A)A:安全奖励专项基金以及相应的基金管理制度

B: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C:安全生产最高记录奖励制度

3、发生一般人身死亡或死亡与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并给予哪种经济处罚?(B)

A:300-500元B:500-1000元C:1000元以上

第二篇: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大唐郏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全公司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教育和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做到“严格管理,严肃处理,严明纪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2_‟28 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大唐集团制„202_‟27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大唐集团制„202_‟42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设备障碍标准》(Q/CDT 010 0003-202_),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重奖重罚”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给予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者和责任部门给予严格考核、严肃处理。对涉及触犯刑律责任的,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四条 安全生产奖励不搞平均主义,向安全责任大的实行倾斜政策。其分配原则是运行人员高于其他人员,主要工种高于一般工种,工作条件艰苦的高于工作条件一般的,一线人员高于其他人员。

第五条 安全处罚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和违章记分。处罚对象包括事故部门、事故部门领导、事故责任人和有关责任部门。

第二章 奖 励

第六条 安全奖分为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经济责任制考核奖中安全考核部分简称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安全先进奖和单项安全奖三种。

第七条 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公司《经济责任制奖金考核管理办法》执行,按季度考核到月。

第八条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被国家、集团公司、河南公司、省、市评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安全卫士”,除授予称号部门给予的奖励外,公司再给予同等水平奖励的安全先进奖。

第九条 公司每年对为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一次安全先进奖的表彰、奖励。

第十条 单项安全奖由申请奖励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全生产管理部核实,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兑现。

(一)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50元--200元单项安全奖励。

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避免障碍发生者;

2.及时发现设备异常运行,经有关人员鉴定属实,避免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

3.制止他人违章行为并及时汇报上级部门者。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200元---800元单项安全奖励。

1.及时发现影响风电场正常运行的重大设备缺陷或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经公司鉴定,对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提高经济效益有显著效果者;

3.发现电气重要保护错投或保护定值错误、投错方式,避免事故发生者;

4.及时制止他人严重违章行为,避免人身伤亡事故发生者。

(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500元---1000元奖励。1.能正确利用学到的紧急救护知识,成功抢救触电或高空摔落人员生命的救护者;

2.在生产区域现场进行救火,成绩突出者; 3.及时发现并处理重大设备缺陷或隐患,避免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事故发生者;

4.公司领导认定应表扬或嘉奖的其他事例。第十一条

申请奖励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件事例不得重复奖励,一经发现,给予加倍扣回。

第三章 处 分

第十二条 凡涉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团制[202_] 42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202_年版)》中第三章处分内容的,除按处分规定内容给予处分外,还将给予下列处罚。

(一)发生特大事故或经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认定的后果极为严重的重大事故,扣发事故责任部门3个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其他部门扣发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二)发生责任性重大电网、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交通事故以及施工机械严重损坏事故,扣发事故责任部门2个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其他部门扣发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三)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扣发事故责任部门2个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其他部门扣发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四)对发生一般死亡或死亡与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事故, 扣发事故责任部门2个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其他部门扣发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五)发生生产人身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扣发事故责任部门1个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六)发生一起人员违章造成的性质严重的设备事故,扣发事故责任部门2个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其他部门扣发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七)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扣发事故责任部门2个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其他部门扣发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第十三条 发生其他一般设备事故或人身高空坠落、触电等严重未遂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有关事故责任部门、事故责任人及有关人员作以下处分:

(一)扣发事故责任部门当月50%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二)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给予400~600元的经济处分,并给予内部下岗(外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解聘)处理;

(三)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给予200~400元的经济处分;

(四)对事故责任班组、部门的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100~200元的经济处分;

(五)对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技术专责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分。

第十四条 驾驶员违章造成一般交通事故,应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和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由个人承担一定比例的经济赔偿,并按事故程度,作以下处理:

(一)对发生人员重伤者,按公司一般事故处理;

(二)对未发生人员轻伤或重伤者,按公司二类障碍处理。

第十五条

驾驶员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造成交通事故,除自负全部损失费用外,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并离岗培训(外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解聘),并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分;扣发事故责任部门当月50%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第十六条 驾驶员因违章记分被扣驾驶执照者,给予200元经济处分。

第十七条 发生一类障碍,按责任的划分,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者作以下处分:

(一)扣发责任部门当月25%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二)扣发主要责任者2个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三)扣发次要责任者扣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四)责任部门行政正职和分管生产副职各扣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第十八条 发生二类障碍,按责任的划分,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者作以下处分:

(一)扣责任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5分;

(二)扣发主要责任者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三)扣发次要责任者当月50%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四)责任部门行政正职和分管生产副职各扣当月50%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第十九条 发生轻伤,按责任的划分,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者作以下处分:

(一)扣责任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5分;

(二)扣发主要责任者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

(三)扣发次要责任者当月50%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第二十条 发生异常按责任的划分,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者作以下处分:

(一)扣责任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2分;

(二)给予主要责任者100元经济处分;

(三)给予次要责任者50元的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违章处罚及记分

(一)下列情况之一者,个人违章积分记5分,扣责任人200元:

1.高处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绳)或安全带(安全绳)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

2.无票工作或无票操作者,集团公司规定允许除外; 3.工作票未终结即对设备送电者; 4.未经批准擅自退出重要保护者;

5.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防误装置解锁钥匙或使用其他解锁工具强行解除运行设备的闭锁者;

6.停电操作时不验电就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闸刀者,或电气(低压)作业前不验电;

7.在一级动火区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者; 8.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未造成后果者; 9.约时停、送电者; 10.酒后作业、酒后驾驶者;

11.未经公司批准的人员驾驶公司车辆者或把车交给未经公司批准的人员驾驶者;

12.违章指挥、安排职工冒险作业,未造成后果者。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扣责任部门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2分;责任人个人违章积分记3分,扣100元:

1.工作票无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开工前未进行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失误或漏项,办理了开工手续,未构成后果;

2.非当值值班人员私自操作运行设备,未造成后果者; 3.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设而未设专人监护者; 4.在二级动火区动火工作不办理动火工作票; 5.高压试验工作,未按有关规程规定或未听从监护人指挥自行操作或监护人不进行监护工作;

6.地面、楼台、地沟、电缆沟盖板等掀开,在孔洞周围未装设遮栏和警示标志,夜间无安全警示灯者;

7.生产现场外包工程施工人员,从事危险复杂的工作应设而未设监护人或无人监护者;

8.使用不合格的电气绝缘工具、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具、登高工具者;

9.检修现场、施工现场工作临近带电设备未设围栏和悬挂警示牌等;

10.工作现场发生打、骂架或嬉闹,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秩序者;

11.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2.不执行安全规程或对现场情况不了解,盲目指挥者; 13.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者; 14.机动车辆刹车、方向、制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

(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责任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1分;责任人个人违章积分记1分,扣50元:

1.值班人员不按值班纪律要求值班;

2.不按规定抄录运行报表或擅自更改运行报表者; 3.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交代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4.工作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现场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就开工;

5.未办理开工手续或未得到工作负责人开始工作命令便进入现场进行工作;

6.电气倒闸操作不按规定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户外设备不穿绝缘靴者;

7.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当,从事检修工作不穿工作服者;

8.操作中弃票操作或未按顺序逐项操作并打“√”者; 9.工作中随意跨越安全遮拦者;

10.工作中出现厂家人员、外协人员、民工在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现象的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

11.检修、施工现场未按工完料尽场地清者; 12.倒闸操作不执行“三核对”和“唱票复诵制”。13.未经明文公布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14.安全工器具无编号、不按规定试验或试验无记录、无管理台帐;

15.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使用前不按规定进行检查; 16.设备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或设备异动(变动)通知不及时;

17.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进行测量工作者;

18.出入高压开关室未随手关门或检查动力柜、控制屏等未随手关门者;

19.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20.超速开车或违章强行超车者;

21.车门未关闭,启动车辆者;车辆未停稳,将车门打开者。

22.正常检修、施工作业前未按规定制定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合格、漏项,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措施者;

23.作业不按规定戴防护用具者

24.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及切换者; 25.进入生产现场未按规定着装者; 26.从事检修、维护、运行工作时不按规定着装,将衣服袖子卷起或将衣服敞开者;

27.利用管道、栏杆和脚手架等悬吊重物者; 28.戴手套使用钻床、抡大锤;使用砂轮不戴眼镜、接触灼热工件不戴护套、不穿工作服者;

29.氧气瓶与乙炔瓶混装、混放、安全距离不够者; 30.无单独巡视高压设备权利的人员单独进入高压配电室、开关站者;

31.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巡回检查或检查不到位者; 32.使用金属外壳未接地的电动工具和不用漏电保护器的电源箱;

33.使用的电气开关、电源线绝缘损坏或带电部分外露; 34.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35.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36.灭火器材使用后未及时向安全监察与保卫部汇报; 37.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而未采取防坠落措施;

38.高空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或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工具进行起重作业;

39.未经当班值班人员许可,在低压回路上私拉、私接临时电源者;

40.车辆无灭火器,出病车者;

41.驾驶员在行车中打手机闲谈或与人谈笑,精神不集中;

42.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未按规定使用梯子以及人在梯子上移动梯子者;

(四)其他未涉及的违章行为,比照上述违章处罚记分标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违章记分实行一年累计制,每年结零一次。1.个人违章积分累计达6分的,应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进行剖析,形成文字材料,交付存档;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并进行考试合格。

2.个人违章积分累计达9分的,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进行深入剖析,形成文字材料,在所属部门、班组安全日活动中进行剖析;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并进行考试合格。

3.个人违章积分累计达12分的,按离岗学习处理。个人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文字材料,记入个人违章档案,并在公司级范围内(全公司会议等)宣读,进行深刻剖析,警示他人;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在通过相应考试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违章记分采用部门自查自纠、公司监督检查。如由部门发现并及时纠正的违章现象,由部门按本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记分,公司不对部门处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重复处罚、记分。各部门须将本部门违章记分情况按月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七)被公司领导及安监人员检查发现的违章者或违章现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按本规定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在公司安全简报上通报。

(八)对违章者记分、经济处罚应由所在部门或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出违章记分通知单,通知单一式四份,分别交安全生产管理部、综合部(人资)、违章者及其所在部门。

第二十二条 其他处罚

(一)两票不合格,每份扣责任部门50元;

(二)安全整改任务未完成,每一项视情扣责任部门当月考核奖100元。

(三)安全文件传达不及时、不认真学习,安全活动不正常、无内容、无针对性、记录不规范、未进行认真讨论的部门或班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当月奖50分;

(四)因工作拖拉,不能及时协调、完成其他部门要求的任务,并给其他部门工作带来被动者,扣责任部门行政正职当月奖100元;

(五)因值班(或倒班)人员组织安排不力,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开展,扣责任部门当月奖200元,给予主要责任人200元经济处罚;

(六)部门领导对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检查不及时或未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给予其部门行政正职100元经济处罚;

(七)未按规定时间组织职工进行安规和规程考试、参考人员未达到100%、考试人员平均成绩低于80分的部门,给予部门行政正职100元的经济处分,扣责任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3分;安规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因个人违章积分等原因需进行安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给予200元经济处罚。

(八)设备缺陷月消缺率低于95%,视情况扣责任部门当月奖金300元;

(九)部门领导对现场“三违”现象不制止者,给予在场领导100元的经济处罚,扣责任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奖2分;

(十)对外包工程,没有按规定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扣发责任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当月奖500元。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或整改单没有按时反馈,每天考核50元。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轻伤、一类障碍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应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轻伤、障碍主要情况汇报安全生产管理部,三日内将事故分析报表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

发生未遂、二类障碍、异常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将所发生的未遂、二类障碍、异常的主要情况报安全生产管理部,三日内将未遂、二类障碍、异常分析报表报安全生产管理部。若涉及到其它部门的未遂、二类障碍或异常,应各自对进行分析,并按规定时间三日内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五条 未按本规定立即报告事故、轻伤、一类障碍、未遂、二类障碍、异常的主要情况及未按规定时间将分析报表报安全生产管理部的责任部门,给予部门行政正职200元的经济处罚,并扣责任部门当月奖金300元。凡推迟或隐瞒不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有权加重处罚。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应在次月五日前将本部门当月违章记分情况报安全生产管理部(节假日顺延)。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若与上级文件相抵触者,按两者相比从重的原则处罚,本规定若与公司其他文件安全处罚条款相冲突者,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中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并非特指生产现场工作人员,亦包括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中的每一个成员。

第二十九条 离岗培训-----暂离原工作岗位,在原部门进行学习培训1个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离岗培训期不享受所有奖金。

第三十条 内部下岗-----只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本地政府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安全生产管理部。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录 大唐集团公司风力发电设备障碍标准

(一)风力发电设备一类障碍

(1)风力发电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台风力发电机组停运,时间超过30天。2)风电场单元汇集线路或整条集电线路故障停运,时间超过24小时。

3)由于人员过失误操作(包括人员误动、误碰)引起风电机组被迫停止运行。

4)多台风电机由于本身内部故障造成全场投运总容量低于90%,时间超过3天。

5)风机变压器故障停运,时间超过72小时。6)35kV线路故障引起风电机停运,时间超过36小时(自然灾害除外)。

7)风电场异常运行,引起全场有功出力降低,比调度规定的有功负荷曲线的值低5%以上,时间超过1小时。

8)变电所(站)异常运行,引起全场无功出力降低,比调度规定的无功负荷曲线的值低10%以上,时间超过30分钟。

9)35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止运行、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

10)主变压器非全相运行。

11)15MVA及以上变压器绕组绝缘损坏。

12)35~220kV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以及其它电容性设备爆炸,未造成少送电。

13)35kV及以上线路故障,断路器跳闸后经自动重合闸重合成功。14)35kV及以上线路、母线、变压器、电抗器保护退出运行,时间超过2小时。

15)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杆塔倒塌。

16)风电场所有设备监控系统失灵,时间超过24小时。17)雷击造成风电设备损坏。

(二)风力发电设备二类障碍

(1)主要辅助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主要辅助设备被迫停止运行(风力资源不足除外)。2)主要辅助设备非计划检修、退出备用或计划检修延期超过48小时。

3)主要辅助设备检修启动后,需要重新停运返修。4)主要辅助设备发生故障后,需要申请低谷或系统调峰停运处理。

5)由于人员误操作(含误碰、误动)造成主要辅助设备被迫停止运行。

6)一般辅助设备故障或损坏,在72小时内未恢复运行或备用。

(2)风力发电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运行中单台风机被迫停止运行(风力资源不足除外)。2)运行中单台风机设备异常,被迫降出力运行,时间超过72小时。

3)运行中单台风机的自动调节系统失控,时间超过72小时。

4)运行中单台风机的刹车系统失灵。

5)风机各液体管路,油箱、部件,气体装置(如液压油、齿轮油、冷却水、氮气等)发生泄漏,时间超过24小时。(3)电气一次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运行中风机变压器被迫停止运行。

2)主变压器全部冷却装置被迫停运;由于部分冷却装置停运造成变压器降低出力20%以上,时间超过24小时。

3)远方控制有载调压变压器调分头失灵。

4)6~10kV小区配电室、箱式变压器、公用配变的变压器烧毁。

5)3kV及以上断路器发生拒动或误动。

6)开关液压(气动)操作机构频繁打压或严重漏油(气),造成机构闭锁,时间超过4小时。

7)风电场架空线路导线断线。

8)3kV及以上电力电缆(含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盒)短路或单相接地。

9)电缆夹层或电缆沟着火。(4)电气二次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主要风力机械保护装置拒动、误动;误退、误投。运行中失去任何一套主要风力机械保护装置。

2)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或防误闭锁装置故障停用。

3)3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或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4)3kV及以上母线产生电压谐振,造成设备损坏。5)3kV及以上电气设备非同期并列或未经同期检定并列。

6)35kV及以上线路、母线主保护故障退出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

7)10kV及以上线路重合闸装置应投未投、应退未退,被及时发现。

8)故障录波器、保护装置事故追忆等应启动未启动或录波、记录、测距等功能失常,影响事故分析者。

9)母线PT二次失压,时间超过12小时。

10)主要仪表(包括电气、热工)失灵或停用,时间超过12小时。

11)直流系统一点接地,时间超过4小时。

12)载波和无线通讯设备(含微波)故障停用,时间超过4小时;架空明线通讯设备故障停用,时间超过 8小时;通讯电缆(含光缆)故障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

13)摇控、摇测或摇调失控,时间超过12小时。(5)其它:

1)由于人员过失造成设备或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

2)由于生产用油等化学用品泄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

3)由于人为责任造成车辆、运输工具等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

4)生产设备、生产场所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千元及以上,不足7千元。

第三篇: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范文3篇

1、公司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公司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2、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3、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4、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品运输与泄露处理方案)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5、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并将结果于次年___月___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___分为优,___分以上为良,___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委会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___元,考核优良的驾驶员奖励___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危险品运输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6、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___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___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___元;

7、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公司安全负责人员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①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___元违约金;

②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___元违约金;

第三次违章公司处以___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①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___元违约金;

②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___元违约金;

③第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___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臵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①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___元违约金;

②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___元违约金;

③第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___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①第一次未配合公司处予___元违约金;

②第二次未配合公司处予___元违约金;

③第三次未配合公司处予___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①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___元违约金;

②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___元违约金;

③无故报警公司处予___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___元违约金;

④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___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___元违约金。

⑤在一个考核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___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⑥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a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

___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b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c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___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___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___%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d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___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___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___%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e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___元以上___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___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___%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f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___元以上___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___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___%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g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___元以上___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___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___%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h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___元以上___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___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___%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i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___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___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___%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j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___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___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___%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k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___%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l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___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___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m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合同关系。

8、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无交通事故

(3)本无交通违章

7、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无交通事故

(3)本无交通违章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范文(二)

一、目的为了杜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对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

三、职责:安全生产奖惩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资部协助。

四、内容

(一)按违章情节分下列___个层次进行处罚:

___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给予开除公司籍或留公司察看,其中出现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含重伤)伤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因违章待岗达到两次的。

___对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轻伤或自身轻伤、重伤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违章记分累计达到___分。

(3)违反动火管理制度进行工业动火。

(4)违反规定运输、储存、使用易燃物品。

(5)带电作业未设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6)驾驶员洒后驾车。

(7)未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安全监督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处罚。

___对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___至___分的违章计分或50~___元经济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违反《公司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驾驶机动车辆。

(3)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好。

(4)不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活动。

(5)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在可能使作业人员滑、掉落造成伤害的场所施工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7)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强行行车。

(8)在高压、电气作业过程中,与高压、带电体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9)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不规范或未采用漏电保护器。

(10)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线头裸露、保险丝不规范、开关无标识。

(11)未按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14)在聚集场所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未安装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灯失效。

(15)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档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16)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

(17)消防、灭火器材被遮档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18)修理设备未挂警示标志或无专人看管。

(19)有毒、有害场所,未按规定配备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具。

(20)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1)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煤炉及其他明火取暖及煮食物。

(22)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3)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等)。

(24)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的标志,封闭、堵塞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

(2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

(27)特种设备防雷装置和设施,防静电接地装置,高压电工用具等未按规定检测、检验。

(二)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奖励或晋升:

___对遵规守纪,一年内无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一线员工予以奖励50~___元。

___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隐患的行为给予奖励100~___元。

___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并经公司采纳有成效的给予奖励300~___元。

___对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人员给予奖励50~___元。

___对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相关记录

《违反安全生产处罚通知单》AQ-BZH3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范文(三)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力扼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

各类事故的死亡人数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对各村、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各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并按要求将落实情况上报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单位工作计划。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各村、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村和相关单位,并督促村和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由乡主要领导召集各村、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督促、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对重大事项要做出决定,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继续深化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农机、食品、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等行业或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___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对举报事项进行登记、核实,做出相应处理。建立奖励制度。

6.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协调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等方面的识灾和防灾能力。

二、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形式

(一)乡人民政府将___年全乡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村、相关单位,实行层层负责制。

各村“两委”班子、相关单位正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我乡___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颁发至各村及安委会成员单位。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单位重要负责人如有变动,接任者为责任人。

三、考核范围

___年由乡人民政府颁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各村、相关单位。

四、考核标准

(一)考核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

(二)考核内容:

按照___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考核,考核细则另发。

(三)评定档次:

将安全工作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具体标准参见考核细则。

五、组织实施

(一)抽调乡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成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程序

1、由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范围内各村、相关单位按照乡政府颁发的___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各村、相关单位汇报、查看安全管理档案、抽查各村、相关单位的方式进行。

2、考核领导小组对各村、相关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按考核细则标准打分汇总,并形成考核评定的初步意见。

3、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评定初步意见报乡政府研究决定。

六、奖惩

(一)芗溪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奖惩制度,考核结果在全乡通报。

(二)获得安全生产先进村、单位的,由芗溪乡人民政府颁发“___芗溪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牌。

(三)对经考核为安全生产不合格的村、相关单位,予以相应处罚。

情节严重的,根据《芗溪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暂行规定》实行一票否决,追究责任。

第四篇:安全奖惩规定

日照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奖惩处理办法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有效制止各种违章行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单位(项目部)、个人。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工程部负责重大安全奖惩事项的审批。

第四条、安全科是公司安全奖惩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监督并对各类安全奖惩事项的认定,提出安全奖惩建议,办理安全奖惩相关事宜,做好安全奖惩统计和通报工作;负责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并参与其他大事故的调查。

第五条、施工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必须设3名以上专职安全员;10000-50000平方米以下的必须设2名专职安全员;10000平方米以下的必须设1名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是工程的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都是兼职安全员,管理人员责任心要强,对整个工程的安全防护进行交底、验收与检查。

第三章 安全奖励

第六条、职工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公司应对其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500-1000元。

第七条、及时举报事故隐患避免较大事故发生的,公司给与一次性奖励100-1000元。

第八条、如该工程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按公司管理制度给予项目部工程产值万分之一的奖励。第九条、各项目部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500-3000元。

(一)在安全生产、安全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二)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创新,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的;

(三)获得省级以上的示范文明工地的;

(四)其他经公司研究决定,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四章 安全处罚

第十条、在公司工程部安全科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中,如果发现有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施工作业中存在事故隐患,可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处理办法》规定的罚款标准对项目部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在公司考核时,工程部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各项目部一年的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对责任心差,安全管理混乱,事故频发的项目部,公司将考虑取消其项目施工权。

第十二条、发生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人(项目部)1000-202_元罚款。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没有建立安全生产六项基本制度,没有安全领导小组。

(二)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监管不力,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人进场没进行入场教育,管理人员不进行日常检查、巡视,无检查、巡视记录;

(三)塔机、升降机等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大型吊装、外墙施工、附着式脚手架、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等生产作业无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

(四)塔机、升降机、电动吊篮、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安装完毕后没有经有关单位验收即投入使用;

(五)上级主管部门及工程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积极进行整改,敷衍了事,不及时报请复验的;

(六)特种设备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的;

(七)公司工程部组织的各项大检查中,安全检查综合评分得分率不足70﹪。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对工地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负全责,在施工现场发生下列违章行为,将对项目经理进行罚款处理。

(一)安全资料

1、进场所有职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三级交底”,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每缺少一人罚项目部200元;

2、工程开工后15日内,必须将编制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塔吊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拆除爆破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外电防护等)。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经理审核后报送公司工程部审批,否则每缺少一项罚项目部200元。

3、工程开工时,没有建立安全资料且与工程进度不同步,内容不详细真实,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200元/项。

(二)文明施工

1、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的工程,开工15日内没有六牌两图一报两栏的,处以300元罚款;

2、现场应绿化、美化、亮化,施工道路主干道路硬化,道路畅通,工地无积水,材料堆放整齐,标识牌齐全、统一、有效,违反一例处以200元罚款;

3、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料堆未挂标志牌、堆放不整齐的,违反一例处以200元罚款;

4、在建工程兼做住宿,工地宿舍脏乱差,无保暖、无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违反一例处以200元罚款;

5、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处以300元罚款;

6、施工现场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无专人定期清理卫生的,处以300元罚款;随地大小便,按50元/处罚款;

7、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归堆、倒运罚款100-500元/次,从建筑物内抛撒垃圾罚款200元/次。

8、施工现场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无防中毒和防蝇措施,违反一例处以200元罚款;

9、严禁酒后上岗,岗位上不准嘻笑打骂,违者职工每人罚款100元,管理人员每次罚款200元;

10、施工现场人员穿拖鞋、高跟鞋、短裤、裙子、赤脚、赤膀,高处作业必须穿防滑鞋,着装整齐,违者每人罚款50元;

11、施工现场门卫处必须备齐十个以上合格安全帽,每缺少一个备用帽,罚项目部200元。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每人每次

罚款200元,不听劝阻者加倍罚款。安全帽老化,破损后必须更换,否则每一个安全帽,罚款50元。

12、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电缆、塔吊安全装置等都要生产许可证和准用证、产品合格证,无三证的一处罚款300元。

13、架子工、塔吊工等高处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项目部每次罚款200元。

14、违章指挥和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人罚款300元。

(三)脚手架

1、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使用有专业资质的队伍,否则罚项目部500元;需专家论证而又无论证的罚项目部5000元

2、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罚款3000--5000元;

3、脚手架基础不平、沉降,按200元/处罚款;缺少底座垫木的,按100元/处罚款;缺少扫地杆,距地不规范,按100元/处罚款;无排水措施的,处以300元罚款;

4、拉结点满足不了三步两跨或两步三跨,私自拆卸拉结点的,按100元/处罚款;

5、剪刀撑从转角处开始设,相邻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m,只有1-3跨的架体设置“之”字撑,双排架转角,中间每隔六跨连续设内撑,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按100元/处罚款;

6、作操层脚手板不满铺,捆绑不牢,出现探头板的,未设挡脚板和两道防护栏杆,按100元/处罚款;

7、从第二步设安全平网,往上每隔一层或不大于2步架高度设一道层间网,必须先挂平网后铺脚手架,安全平网的绑扎点不大于30cm,没有设首层平网、中间网和随层网的,按200元/处罚款;安全立网从第一步架开始,全封闭设置,全眼连接。立网、平网张网面不足,跟不上进度、松垮、网有漏洞、破损老化现象,网内有杂物,每次罚项目部500元。

8、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接的,按500元/处罚款。

9、小横杆靠近主节点设置且严禁拆除(操作层小横杆间距不大于0.75cm,操作层以下中间一根小横杆可拆除),否则每缺少一根罚架子工50元。

10、脚手架如不验收就使用,罚使用人200元,验收后,无签字验收手续,罚相关人员(安全员、使用人、搭设人员、技术负责人、资料员)每次罚50元。

11、未设定型化料台,料台未设荷载限量牌,每处罚200元。

12、必须搭设上人斜道,斜道坡度为1:3,防滑条宜为3-4cm木条,间隙不大于30cm,其搭设方法同外脚手架,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13、在建工程按规范必须搭设进出口防护棚,其长度由建筑物的坠落半径决定,宽度多为3.0m,否则,每处罚项目部100元。

14、外墙抹灰阶段,必须由专业队伍在前面设随层网,铺脚手板并进行防护,架体错层处防护要严,且不大于2步,拆架必须由专业地队伍按先搭设后拆除的原则进行,拆除物体严禁抛掷,现场设专人监护,否则罚项目部200元,抛掷架管每根罚款100元。

(四)基坑支护

1、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的,罚款5000元;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支护设计的,罚款1000元;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审批、论证的,罚5000元;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处以500元罚款;

3、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处以300元罚款;

4、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处以300元罚款;

5、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处以300元罚款。

(五)“三宝”、“四口”防护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按100元/人罚款;安全帽不符合标准,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按50元/人罚款;

2、高处作业不带安全带,按300元/人罚款;安全带不符合标准、系挂不符合要求的,按300元/人罚款;

3、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的,罚款500元,安全网封闭不及时,未跟上施工进度的,罚款300元;

4、四口、五临边无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或防护不严密措施的,罚款300元/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罚款100元/处。

(六)临时用电

1、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0元;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罚款300元;

2、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未采用TN-S系统、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罚款200元/项;

3、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罚款200元/处;

4、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的,罚款200元/处;

5、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电箱内无隔离开关,电箱下引出线混乱,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罚款100元/处;

6、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罚款100元/处;

7、未按规定使用五芯线的,罚款100元/处;

8、电工无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罚款300元。

(七)塔吊

1、拆装单位没有资质,没有签订安全合同的,处以1000元/次罚款;

2、安全防护装置不合格,罚款200元/处;

3、基础排水不畅,严重积水,罚款200元/次;

4、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水平距离和高度距离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台;

5、塔吊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500元/人;

6、违章吊物的,罚款500元/次;

7、塔吊安装时,由公司工程部安全科、设备租赁站专职人员在场监护,安装前由出租单位出具合格证明,安装完毕后,由设备租赁站组织人员将塔吊各种装置调试齐全,会同公司工程部安全科、项目部、设备租赁站、塔吊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办理签字手续,方可使用,安装后不验收就使用的,处1000元罚款。

8、未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投入使用的罚款1000元/台。

9、塔吊及提升机拆除安装必须将方案报安全科审批,无方案或无审批者处罚款1000元/台。

(八)施工机具

1、搅拌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没有搭设防护措施的,罚款200元/台;

2、搅拌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罚款100元/次;

3、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的,罚款100元/台;

4、圆盘锯无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的,罚款100元/项;

5、钢筋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制动开关失灵的,罚款100元/项;

6、各种机具开关箱的距离大于规范要求的,罚款100元/台;

7、压力容器不符合规范使用要求的罚款200元/台

8、吊蓝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具有合格证的产品,杜绝使用自制吊蓝,否则罚项目部200元;吊蓝的保险、安全锁、副绳必须齐全,严禁采用沙袋作为配重,否则罚项目部200元。

9、严禁乘坐吊笼、井架上下,违者罚乘坐及操作人员每次100元,项目部500元。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根据工地的施工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训练,否则罚款200元。

第十五条、凡未作要求的严格按照“一标准、五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对突发性、临时性的防护,由项目部安全员当场监护。

第十六条 如发生以上情况之一者,由工程部出具罚款单,盖章生效。

第十七条 项目连续两个月安全综合评分得分率不足75﹪,对项目经理进行警告,并罚金202_元,若连续三个月安全综合评分得分率不足75﹪,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通报批评,严重者撤职待岗。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日照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_年3月5日

第五篇: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奖罚规定

一、目的完善安全激励,强化安全管理,对违章和事故的处理实施控制。

二、管理程序、日常性安全奖励基金的提取及使用、奖励基金的提取: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项目部每年年初,从工资总额中提留 0.5% ~ 1% 作为本的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即安全监察部提出奖励意见,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单独建账,由安全监察部统一掌握使用。4、对各类事故和施工中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百分之百地进行处罚登记。并将罚款纳入安全奖励专用基金,不得挪作它用。、发包单位预留分包单位结算款的 2% 作为安全管理基金,其中 50% 用于安全管理,50% 作为安全奖励基金,此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分包单位 , 由安全监察部门掌握使用。、日常性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经理部随时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奖励个人 100 ~ 500 元;奖励单位 500 ~ 5000 元。、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项目部应给予奖励或授荣誉称号 :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制度,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部门或个人。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部门或个人。

(4)在安全技术、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科学研究成果,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6)项目经理部各部门正职充分发挥安全第一责任者的作用,实现项目部全年无人身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成绩显著的部门和有关人员。

(7)现场文明施工或生活环境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

(8)分包单位按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本项目部在安全施工方面监督和指导,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用于兑现安全奖罚合同:安全监察部根据工程项目的危险程度及工程量的大小,同有关单位签订安全奖罚合同。

三、项目部安全考核奖励、季度内项目部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工人负伤率不超过公司规定的指标,给予项目部对安全工作负有重大责任的人员奖励 800 ~ 300 元。人员范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安监人员、项目经理部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和主管副职。、在项目部定期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检查中表现突出的部门,项目部给予奖励 300 ~ 1000元。、百日安全无事故累进奖励制,奖励办法:以工程项目开工日期为计算安全生产天数的第一天,对于实现安全生产天数超过 100 天的部门项目部给予奖励:(1)实现安全生产 100 天的部门,项目部给予奖励 1000 元。

(2)安全生产超过 100 天,直至工程结束的部门,项目部给予重奖和授予荣誉称号。

(3)创造安全生产纪录和超过安全生产纪录的部门项目部给予重奖和授予荣誉称号。、百日安全无事故累进制的考核内容:

(一)不发生以下事故为实现安全生产:

(1)不发生严重未遂和重伤以上事故;不发生严重未遂和重大机械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一般性事故少于 2 起:即轻伤事故、一般交通事故、一般机械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严重未遂事故合计少于 2 起。

(二)对于发生 五、六、七、八.4、八.5、八.6 条款所示事故的单位,以出现事故的第二天开始计安全生产的天数。、系数核定办法:

(1)考核系数的核定根据项目部的工程情况,作业的危险程度以及考核期内的工程量大小来确定,系数的取值区间为 0.2 ~ 2.0。

(2)发生一起一般性事故,系数降低 0.2 ;

(3)发生一起二人以上轻伤事故,系数降低 0.4 ;

(4)考核期内发生违章 5 人以上次,降低系数 0.1。

(5)发生一般未遂事故,每起降低系数 0.1。、项目经理部应按 5.5.1 ~ 5.5.5 条款对所属工地进行考核。

四、严重未遂事故的处理、给予事故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即主任和事故班(队)长分别罚款 200 元; 2、给予事故部门主管施工的副主任罚款 150 元;、给予事故部门的专职安全员罚款 100 元;、给予事故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即专职工程师和工号技术员分别罚款 100 元; 5、给予事故施工小组的组长或领工罚款 150 元;、给事故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分别罚款 400 元;其它责任者分别罚款 200 元;、给予事故单位罚款 1500 元;、对造成严重未遂事故的主要和直接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公司通报批评。、发生严重未遂事故部门的第一安全责任者,要在项目部调度会上说清楚;工地安全员要在安全周会上说清楚。、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部门,按上述条款加重处罚。

五、轻伤事故的处理、给予事故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即主任和事故班(队)长分别罚款 150 元; 2、给予事故部门主管施工的副主任罚款 100 元;、给予事故部门的专职安全员罚款 80 元;、给予事故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即专职工程师和工号技术员分别罚款 50 元; 5、给予事故施工小组的组长或领工罚款 100 元;

元;、给予事故单位罚款 1000 元;、发生轻伤事故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者,要在项目部调度会上说清楚;工地安全员要在安全周会上说清楚。、发生一次二人以上轻伤事故和重复发生事故的部门,按上述条款加重处罚。

六、重伤事故的处理、给予事故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即主任和事故班(队)长分别罚款 400 元; 2、给予事故部门主管施工的副主任罚款 300 元;、给予事故部门的专职安全员罚款 200 元;、给予事故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即专职工程师和工号技术员分别罚款 200 元; 5、给予事故施工小组的组长或领工罚款 300 元;、给予事故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分别罚款 500 元;次要责任者罚款 400 元;、给予事故部门罚款 5000 元;、发生重伤事故应给予事故直接责任者、事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记过或警告处分;应给予事故次要责任通报批评;由于班(队)长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事故所在班(队)长就地撤销职务,所在项目部主管领导要到公司说清楚。10、发生一次二人以上的重伤事故和重复发生重伤事故的部门,按六.7 条处罚。

七、死亡事故的处理、给予事故部门第一安全责任者即主任和事故班(队)长分别罚款 1000 元和 800 元。、给予事故部门主管施工的副主任罚款 800 元;

3、给予事故部门主管的专职安全员罚款 400 元;、给予事故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即专职工程师和工号技术员分别罚款 500 元; 5、给予事故施工小组的组长或领工罚款 500 元;

元;、给予发生事故所在工地的全体成员每人罚款 100 元;、给予事故部门罚款 10000 元。、发生死亡事故给予事故主要责任者开除留用一年至开除处分;给予事故次要责任者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一年处分;给予事故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就地免职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给予工地主任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给予项目部正职、有关分管副职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一年内发生两人次死亡事故的单位,给予工地主任撤职处分;给予项目部正职、分管副职记大过至撤职处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记过至降职处分。、发生人身死亡及以上事故,公司有关领导按国家有关文件处罚直至行政处理。

八、其他事故的处理、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习惯性违章行为,按《习惯性违章处罚细则》处罚;二次重复违章,下岗抄写‘安全规程'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下列违章行为除按《习惯性违章处罚细则》处罚 20 元 — 50 元外,并下岗抄写“规程”。;

(1)高空作业不系挂好安全带;

(2)凡电气停电作业,未按规程规定停电、验电和挂地线的;

(3)专职监护人擅自离岗的;

(4)洒后作业的。

(5)无票作业,无票操作,无证操作;

(6)未按工作票要求布置安全措施,漏洞较大的;

(7)高处作业落物的;

(8)高处作业走横梁的(无任何措施);

(9)施工项目无安全施工措施或虽有措施但未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签字就开工的(对班长处罚);

(10)擅自拆毁安全设施,动用孔洞盖板、围栏等,给施工现场造成事故隐患的;、违章行车与交通事故按《金诺公司机动车辆肇事处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进行处罚。、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罚款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6、对违反防火、防爆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发生伤亡事故(含本单位发包的施工队伍发生的事故)的项目经理部,公司给予项目部处罚:

(1)每人次轻伤事故罚款 5000 元;

(2)每人次重伤事故罚款 10000 元;

(3)每人次死亡事故罚款 50000 元。

上述三项罚款纳入公司安全奖励基金。、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项目经理部,公司给予加倍处罚。、隐瞒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对下列人员处罚如下:

(1)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开除处分。

(2)对发生隐瞒事故的工地,给予工地主任、副主任撤职处分。

(3)给予项目部正职、分管副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项目部安全部长记过至降级处分。、对于超过事故上报时限的行为,视为隐瞒不报行为,事故上报时限见《工伤事故处理管理规定》。、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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