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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经审议并获原则通过
编辑:静谧旋律 识别码:12-920161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2 10:50: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湖北省武汉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经审议并获原则通过

湖北省武汉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经审议并获原则通过

近日,武汉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并获原则通过,标志着武汉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将进入关键环节。

此次武汉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要求以社会功能为标准进行划分。按此标准,全市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三大类”,分别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同时,按照职能任务、资源配置、服务对象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一步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两个类别。

武汉市编办研究提出了《武汉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属事业单位分类参考目录》,为下一步科学划分市属事业单位类别奠定基础。

据全市改革时间表,今年(202_)基本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明年(202_)基本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积极推进,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财税政策、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取得一定成效。计划到202_年底,将建立健全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适应需求、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第二篇:202_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

202_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会议认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是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首先要树立和落实正确的理念,统一思想,引领行动。

6个生态文明理念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

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

空间均衡的理念

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

6项坚持,推进改革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

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体系统一

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

坚持主动作为和国际合作相结合坚持鼓励试点先行和整体协调推进相结合8项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会议强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搭好基础性框架,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

覆盖全面、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

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务必从改革发展全局高度,深刻认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提高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第三篇:行政强制法经5次审议获通过

行政强制法经5次审议获通过 禁采用夜袭等方式

202_年07月01日01:57新京报[微博]杨华云我要评论(23)字号:T|T 在行政强制法颁布之前,行政强制实践中存在着“散”和“乱”的问题。行政强制的设定主体比较散,法律可以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中央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也可以设定,甚至少量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也设定。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

本报讯(记者 杨华云)旨在规范行政机关强制权力运行的行政强制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审议,昨日获得通过,该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节假日不得实施“强执”

行政强制法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为规范强制执行的行为,强制法禁止“夜袭”,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如果行政机关违反上述规定,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民遇侵害时可获救济

行政强制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到行政强制权侵害时,规定了救济途径。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行政强制执法明确10步骤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历次审议变化

202_年 应严格约束限制人身自由

二审时,有常委委员提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应有更严格的程序约束。对此,草案增加规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财物是两种基本的行政强制措施,为防止行政机关任意扩大查封、扣押的范围,草案增加规定,查封、扣押的物品限于涉案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针对现实中因为行政机关未及时通知、催告当事人履行缴纳罚款或者有关税费的义务,出现“滚雪球”式罚单,滞纳金远高出罚款数额的情况,草案增加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二审

202_年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针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主体庞杂,有的地方和部门将行政强制权委托给社会组织和不具备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有的甚至雇用临时人员执法的问题,草案增加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正式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为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侵害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草案增加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强制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返还已被执行的财产;不能返还原物的,按市场价折价赔偿。”——三审

202_年 地方不得设行政强制措施

草案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冻结存款、汇款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

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代履行,草案对代履行的范围进行了限制,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为严控行政强制权,草案规定,“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延长冻结的决定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四审

202_年 申请法院强执案留探索空间

针对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的最后一种“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这一兜底条款范围太大,为防止被滥用,草案规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为保障公民对行政强制设定和实施提出异议,草案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申请法院强执的案件,到底由法院还是行政机关实施?尚处于改革探索中。将“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裁定执行的,由法院执行”这一规定删除。———五审

【解读】

行政强制法出台为何艰难

“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平衡,贯穿12年立法过程

行政强制法出台过程之艰难,在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并不多见。此前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当属物权法,该法经过了八次审议,在202_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此外,监督法的出台亦经过了漫长的过程,从酝酿至202_年通过,耗时长达20年,在202_年正式进入审议程序后,四年经过三次审议获得通过。行政强制法的审议时间相当长,该法202_年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早在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即开始了起草工作。

一审时有人反对立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表示,强制法的核心是规范行政强制权,既需要承认强制的正当性,但又要看到行政强制权很严厉,用得不好会伤人,而且伤害很大,所以一定要慎重。

一审草案正式进入审议后,当时行政法学界对于该法顺利出台很乐观,不料遇到较多争议,这些争议既包括立法部门内部的意见分歧,也有行政部门“扩权”的诉求与规范、制约权力的立法目的之间的矛盾。

立法部门内部的分歧主要体现在对行政强制法的认识上,有的人认为该法是规范行政强制权力运行的,支持立法,有的人则认为该法是给行政权力赋权,因而反对立法或另寻适当的时机立法。

当时陈建生等多位委员皆提出,公民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再强调给予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权力,恐怕会引起很多矛盾,建议立法缓一缓。

而行政机关则希望获取更多的行政强制权力,比如当时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增加“强制进入生产经营场所”,交通部提出增加“强制进入运输工具”,安监总局提出“对场所、设备、设施等责令停止作业、使用”等。

四审对必要性达成共识 一审后,该法即因各种分歧而进入漫长的立法过程。根据立法法规定,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法律案将终止审议,在202_年和202_年的两次审议,都属于避免该法律案成为“废案”的审议。不过这两次审议中,各方分歧在逐步的减少,直至今年4月的第四次审议,立法部门内部基本上对立法的必要性达成了共识。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对于公民而言,要防止强制措施对其权益的过度侵犯,对于行政机关而言,这些强制措施意味着权力,意味着行政管理的手段。

如何平衡“公民权”和“行政权”的任务,则交给了立法部门,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乔晓阳所言,行政权强大,公民权弱小,需要通过立法规范行政权、制约行政权,保护公民权。这种平衡贯穿着强制法12年的立法过程。

解读行政强制法:规范行政强制避免权力滥用

202_年06月30日16:23法制日报陈丽平我要评论(0)字号:T|T 昨天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行政强制法。

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五次会议审议的草案,终于走完从起草到通过的漫漫12年立法之路,最终成为法律。

范围包括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是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者不履行生效的行政决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权利予以限制或者处分,直接执行或者迫使当事人履行由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法律上的义务。

因此,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一部重要法律。

目前我国行政强制制度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是“乱”,包括“乱”设行政强制和“滥”用行政强制,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软”,就是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不足,对有些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有些行政决定不能得到及时执行。据了解,行政强制立法的指导思想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手段,保证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同时,对行政强制进行规范,避免和防止权力的滥用,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本法的调整范围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方面内容。其中,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本法调整范围有例外: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另外,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有其特殊性,需要适用特别规定。因此,本法明确规定,对上述几种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适当

行政强制涉及公民、法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实施行政强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本法为此规定了以下原则:

一是法定原则。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并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是适当原则。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专家解释,从实体上说,行政主体依法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以实现行政管理所要求的目标为限,应该冻结部分资金的,不能冻结整个账户。从程序上说,行政强制主体所采取的手段与要达到的目标之间必须有对应关系,要扣押商店里的违禁品,不能扣押违禁品以外的其他商品。

三是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规定“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专家指出,行政强制只是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当事人经教育自觉改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的,就不应再采取行政强制。

四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谋利原则。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本法同时强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本法对现行法律、法规中的行政强制种类进行了梳理,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同时,本法规定了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严格限制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

明确行政强制的设定权,是从源头上解决行政强制“乱”的关键。过去由于没有统一的行政强制法,立法法也没有对行政强制的设定权作出明确划分,行政强制的设定权不明确,不仅法律设定行政强制,法规、规章也在设定行政强制,甚至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也设定行政强制。其后果是,行政机关在实施管理过程中“滥”用行政强制,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

对此,本法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截止202_年上半年,行政法规中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有96件。其中,17件是在法律对特定事项作了原则规定,同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国务院在行政法规中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

为与此相衔接,本法规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财物和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为保证法制统一,本法还规定: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范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关于行政强制执行,本法规定也应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设定行政强制应事前进行论证

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法规定了设定行政强制的事前论证和实施中的评估程序。

本法规定:“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同时,规定了行政强制实施中的评估程序:

——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

加强规范明确规定代履行范围

代履行是在当事人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而代为履行的一种执行方式。现有13部法律和19件行政法规规定了代履行,主要涉及维护交通安全、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自然资源等事项。

为此,本法明确了代履行的范围,加强对代履行的规范,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同时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行政强制法立法12载透视:呵护公民权益

202_年06月30日21:22新华网我要评论(0)字号:T|T 行政强制法立法十二载透视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杨维汉、陈菲、余晓洁)行政机关在社会管理中拥有哪些强制措施?如何防止这些强制措施被滥用?在强大的行政公权力面前,如何保护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12年,一部社会高度关注的规范公权力行使的法律,经过了不平凡的立法之路,把行政机关的强制措施纳入了法治轨道。

行政强制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并称为行政程序立法的重要“三部曲”。这部法律从1999年开始酝酿,并于202_年、202_年,202_年,202_年4月,202_年6月先后五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终于在202_年6月30日下午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得以表决通过。

规范行政强制避免权力滥用

“七八个大盖帽围着一个小草帽”是过去城市管理落后,多头行政执法的写照。扣押、暂扣、约束、立即拘留、强制带离现场„„带有行政强制性的字眼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不同部门对强制手段居然有200多种称呼。

“名目繁多的行政强制方式,大都没有明确的界定,这就必然给其实施带来许多随意性,进而造成执法混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分析说,我国缺少相应的规范,导致行政强制既“滥”又“乱”。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否则,行政机关就会自行实施强制措施,或超过权限和范围实施强制措施。这最终会损害普通百姓的利益,也成为行政权力泛化和滥用的重要根源。”

“给行政机关‘立规矩’,就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这是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有关负责人说。

一次审议稿共有七章七十七条的草案,调整范围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方面内容。

由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主体比较庞杂,有的地方和部门将行政强制权委托给社会组织和不具备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有的甚至雇用临时人员执法,执法的随意性较大,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根据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应当对行政强制的执法主体进一步加以规范的意见,草案增加两项内容:“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正式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三次审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草案的意见,共收到3800多条意见和建议。今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最终,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一审到五审,几经反复,法律规定了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和实施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这等于划下了一道线,明确了什么部门能够制定什么层次的行政强制措施。”

在权利与权力之间寻求“平衡”

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和保护公民要寻找到“平衡点”这是行政强制立法中的难点所在。行政权力要实现对社会的管理,同时对权力的使用必须慎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如果搁置审议两年的,或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审议的,将被终止审议,也就是成为废案。行政强制法草案自202_年12月首次审议后,每次都是在草案可能被终止审议的时候“重启”审议,因此有人仍将这次的审议称为“激活”法律案。

如此曲折的制定过程,可见这部法律制定的难度。其中的关键,在于如何寻找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平衡点。“找到这个平衡,是符合中国社会管理的需要。这也是中国行政立法根据中国社会现实国情所进行的选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有关负责人坦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说,我国正处在深刻变革过程中,行政机关处在国家管理第一线,政府承担着管理社会的压力,公民权利意识提高,立法过程也在不断探索。“约束和赋权是行政强制法的两方面。”行政强制措施到底由谁来设定?这是草案审议中的焦点问题。有专家认为,应该给地方法规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否则地方上的公共治理无法有效进行;而有的专家则认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比较严厉的手段,设定权应由立法机关行使,不能给行政机关,也就是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过梳理和分析发现,截至202_年上半年,现行行政法规中,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有96件。其中,17件是在法律对特定事项作了原则规定,同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国务院在行政法规中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草案四审稿将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扩大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范围。对此,常委会委员和法律专家认为,应当限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强制措施设定权。

最终,行政强制法将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限定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范围内,并对设定权进行了合理配置,严格限制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

一以贯之体现人文关怀

法治依赖人文关怀的支撑,法治最终体现人文关怀。

“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在夜间和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义务”„„行政强制法的草案中,许多看似不起眼的表述,却让人心有所动。

“这些规定凸现了人文关怀。”在草案一审时,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就评价说,草案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现代行政法治理念。二次审议时,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机关任意扩大查封、扣押的范围,草案增加规定:“查封、扣押的物品限于涉案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并相应增加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法律责任。

在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地方提出,行政强制只是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当事人经教育自觉改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的,就不要再采取行政强制,应对行政机关教育和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作出规定。为此,草案有关规定被修改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这体现了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循的法定原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这体现了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循的适当原则。

为了看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律在总则中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法律在作出原则性规定之外,还注重对行政机关具体行为作出约束,以防止出现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百姓正当权益的现象。行政强制法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应当事先进行督促和催告等。这些规定都是文明执法、尊重百姓的体现。

行政强制要动用国家机器的强力直接干预公民的权利义务,是很严厉的一种手段。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应松年表示,行政强制制度能够正确运用,令行禁止,就能保证有良好的法治秩序。

解读行政强制法:强制执行不得“夜袭”

202_年06月30日21:16新华网我要评论(0)字号:T|T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杨维汉、陈菲、余晓洁)行政强制,关系到公民的自由、尊严和财产权利。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行政强制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一个告诫:公权力行使应当有边界,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使必须谨慎。法律开宗明义指出立法目的: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否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是规范行政强制的首要问题。规范行政强制权的设定是主要立法目的之一。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还规定,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30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行政强制权不得委托

为治理行政执法主体“多”“乱”的问题,使得如城管、文化执法大队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应运而生。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同时,行政强制法还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不得超期限

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用一道道严密的程序来约束行政机关,是这部法律的重要内容。

行政强制法规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法律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如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

实施强制执行不得“夜袭”

综观行政强制法,很多条文采用禁止性规定体现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

法律规定,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行政强制立法的目的不是强化行政强制,而是减少行政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强制法在程序设计上,始终贯彻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法律还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法律也为违法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违建提供了时机和余地。法律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为受害人提供全面的权利救济途径

行政强制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到行政强制权侵害时,规定了全面的救济途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篇:国家邮政局审议并通过《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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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审议并通过《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

日前,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简称《规范》)。马军胜强调,快件的信息查询与实物传递同样重要,要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完整和方便的跟踪查询服务,改善用户查询体验,推动快递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规范》适用于快递服务组织面向用户所提供的国内快件、国际快件和港澳台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内容分为必备和可选两类,既可指导快递服务组织在现有条件下为用户提供规范的跟踪查询信息,同时也对跟踪查询信息服务未来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指导。深圳联力运通物流有限公司(小詹)

第五篇:湖北省武汉市202_届高三4月调研测试文综地理试题解析(原卷版)

湖北省武汉市202_届高中毕业生四月调研测试

文综地理试题

摩拜单车,一种基于移动App和智能硬件开发而兴办的无桩借还共享单车出行模式,见图1。使用摩拜单车智能手机软件,用户可以用自己的手机查看单车位置,继而预约并找到所选单车。然后通过扫描车身上的二维码开锁即可骑行。摩拜单车不仅为城市居民的短途出行提供了便捷的共享单车服务,更倡导着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据此完成1—2题。

1.在摩拜单车的约车、找车过程中,应用的地理信息技术有

A.RS GPS B.GPS GIS

C.RS GIS D.GIS RS 2.共享单车的推广使用,其产生的影响主要有

①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②城区交通拥堵有所缓解

③城市公交客流大大减少 ④城市交通规划有所调整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图2为202_年3月29日14时我国海平面等压线分布图(单位:hpa)。据此完成3—4题。

3.此时下列地区,可能

A.新疆大风降温雨雪,受冷气团控制 B.云南、贵州大部阴雨,受气旋控制 C.东北大部升温明显,受暖锋控制 D.江淮流域阴雨连绵,受准静止锋控制 4.图中P地气压值应为

A.1025 B.1020 C.1015 D.1030 202_年8月,中远集团“永盛”号货轮试水北极东北航道,这是中国商船首次尝试经由北极东北航道到达欧洲。此次试航迈出了中国商船取道北极东北航道的第一步,为未来中国商船大规模通行北极奠定了基础。图3为“永盛”号货轮航行路线示意图。据此完成5—7题。5.此次航行过程中 [来源学+科+网]

[来 A.甲--乙段一直顺水 B.乙--丙段常遇大雾 C.丙--丁段可见极光 D.丁--戊段布满浮冰

6.北极航道通航环境受到诸多自然因素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是 A.洋流. B.潮汐 C.海雾 D.海冰

7.北极东北航道若能开通,对下列海上要道航运影响最大的是

A.马六甲海峡 B.巴拿马运河 C.苏伊士运河 D.霍尔木兹海峡

高原夏菜又称冷凉蔬菜,是指夏季在气候干冷地区生长的蔬菜。这些蔬菜对生长环境要求高,除了气候干冷外,还需要昼夜温差大,光照充足,空气清新等地理条件。最适宜生长的温度在17-25℃,因多种植在海拔I500米以上的高原上,因此被称作高原夏菜。我国某省近年来大力发展高原夏菜生产,其生产的高原夏菜主要销往华东、华南。据此完成8~9题。8.我国下列省区中最适合大力发展高原夏菜生产的是 A.黑龙江 B.甘肃 C.海南 D.山西

9.每年夏季5—10月,上海、杭州、广州等城市大量调入高原夏菜的主要原因有

①本地蔬菜种植地撂荒 ②季节性流动人口猛增

③暴雨、台风影响大,本地菜减产 ④经济发达,消费水平高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如今在中国很多地方,陆陆续续地出现了许多无人村。曾经与自然亲近的村落,成为遗落乡野的废弃景观。图

4、图5分别为我国两个无人村景观图片,据此完成10—11题。

10.中国出现的无人村,大多具有的共同特征是

A.位置偏僻,经济落后 B.气候干旱,水源不足 C.水土流失,生态破坏 D.土壤贫瘠,耕地减少

11.舟山嵊泗嵊山岛后陀湾上世纪90年代前居住人口最多时曾有3000多人,600多户人家,到如今人去楼空,茂密的爬山虎把整个村庄的房子吞没,被称为舟山“最美无人村”。其主要原因是

A.近海渔业资源衰竭 B.海岛淡水资源缺乏 C.海洋运输发展缓慢 D.台风灾害发生频繁 36.阅读图文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8分)

育种,是指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改变作物品种的遗传特性,培育出高产、抗病、优质的新品种。制种,是指生产已经培育成功的作物品种,是把科学家的育种成果推广到普通农民手中的过程。

玉米是夏收作物,生育期短、喜光,对水分要求较高。影响玉米制种的主要因素有种子的产量和质量、晾晒脱水和贮藏条件等。

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在河西走廊开始玉米制种实践并获得成功。目前河西走廊被誉为“种子繁育黄金走廊”。图10为河西走廊玉米制种生产基地分布,图11为202_年我国不同地区玉米制种面积比例示意图。

(1)近年来,黑河下游5、6、7月时常断流,试简要分析原因。(6分)

(2)简要分析河西走廊成为我国最大玉米制种业生产基地的优越自然条件。(10分)

(3)与新疆相比,河西走廊发展玉米制种业的优势表现在哪些方面?(6分)

(4)有观点认为,河西走廊发展玉米制种业优势明显,应进一步扩大其生产规模。但也有人对此观点表示反对。请阐述你对上述观点的态度并说明理由。(6分)

37.阅读图文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8分)

昆曼国际大通道(即昆曼公路)是我国陆地连接东南亚国家的一条主要交通大动脉。起于昆明,经老挝进入泰国境内,最终抵达曼谷,全长1887千米,202_年全线贯通。图12为昆曼公路示意图。

老挝是东南亚唯一的内陆国家。地形以山地为主,山区盛产红木等优质经济林木。中国云南高档家具市场上备受推崇的红木的很大一娜分来自老挝。

(1)从自然条件角度,简述昆曼公路昆明—会晒段在修建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6分)

(2)说明昆受公路修建对老挝经济杜会发展的积极影响。(6分)

(3)请在下列两个问题中,选择其中一个问题作答。如果多做,则按所做的第一个问题计分。(6分)

①简要分析老挝成为我国红木重要进口国的主要原因。

②昆曼公路贯通后,成为东南亚新增的一条重要旅游热线,试简要说明原因。

42.旅游地理

海螺沟(位置见图14)位于贡嘎雪峰脚下,以低海捉现代冰川著称于世。晶莹的现代冰川从高峻的山谷铺泻而下,将寂静的山谷装点成玉洁冰清的凉楼玉宇;巨大的冰洞、险峻的冰桥,使人如入神话中的水晶宫。

[来源学科网][来源学科网]

根据海螺沟自然环境特点,指出到海螺沟旅游需要注意的事项并说明原因.43.环境保护

大量使用抗生素,将造成环境中抗生素残留的广泛存在与细菌耐药的传播扩散,进而可能影响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我国202_年使用的16.2万吨抗生素中,兽用占52%,人用占48%.图15为我国各流域水体中抗生素的排放密度图。

试说明我国各流域抗生素排放的地区差异及主要原因,简要列举滥排抗生素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10分)

答案

【答案】1.B 2.D 【解析】本题组考查地理信息技术及其应用。地理信息技术 地理信息技术包括——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R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数字地球技术。GIS主要用于数据处理及区域定位;遥感(RS)用于实时跟踪拍照;全球定位系统(GPS)用于定位、导航、授时、测速等。

1.约车查询为对数据的分析,用到GIS,而单车位置定位属于GPS,故选B。

2.膜拜单车是新型环保出行,有利于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缓解交通拥堵,对城市交规会有所影响,但单车出行多为短途,对公交客流不会造成大的影响,选D。【答案】3.B 4.B 【解析】本题组考查常见的天气系统,根据材料及图示,此时为3月,高压与低压并存,在单一天气系统控制下,天气变化较小,反之变化大。

3.结合图示信息,此时新疆大部分地区受高压控制,天气晴朗;云南、贵州大部阴雨,受气旋控制;东北大部受冷锋控制,降温明显;江淮流域受准静止锋控制的时期多在6月,此时未到,选B。

4.图中P地位于海洋上,温度高于周边陆地,故P地气压值应为低值,为1020,选B。【点睛】常见的天气系统及其控制下的天气。

【答案】5.B 6.D 7.C 【解析】本题组考查北极航道及其远期影响。由于北极航线经过区域大多位于极地,要考虑沿途洋流、海冰、天气变化的影响。同时季节不同,沿途景观差异较大。北极航道使亚欧、北美之间的海上行距缩小,对原有航线产生一定影响。

5.甲--乙段经过千岛寒流时逆水而行,A错;乙--丙段经历沿海寒流,此时正值夏季,陆地气温高,寒流遇陆上较暖空气会形成雾,B对;丙--丁段虽处于北极地区,但此时为夏季,极地地区出现极昼现象,C错;丁--戊段为暖流控制,且此时为夏季,浮冰融化,D错。6.对北极航线影响最大的是海冰,可导致沉船等,选D。

7.北极东北航道若能开通,通过北极航线,欧洲到北美洲或亚、欧两洲的距离相比原来绕道苏伊士运河航线将大大缩短,故选C。【答案】8.B 9.C 【解析】本题组考查农业区位因素。结合材料找出高原夏菜的生长条件再结合选项分析,同时,要注意夏菜的适合气温及题目涉及时间为8月,据此作答即可。8.根据材料,高原夏菜需要气候干冷、昼夜温差大,光照充足、空气清新、17-25℃、海拔I500米以上的高原等地理条件,因此温带内陆较干旱地区的高原、山地比较适合,选项B最合适。

9.夏季5—10月,上海、杭州、广州等城市气温高,夏菜质量较差;且受暴雨、台风影响大,本地菜减产;而这些区域经济发达,消费水平高,对菜品的需求量大,选C。【答案】10.A 11.A

12.【答案】(1)春末夏初该地雨季未到,雨水补给少;气温回升快,蒸发旺盛;正值农作物生长期,上中游地区农业引水灌溉用水量大。

(2)河西走廊夏季气温高,积温量大;光照强,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种子产量高;夏季高山冰川融水丰富,灌溉水源充足;种子收获后的10月份,降水少,晴天多,地表温度高,利于种子晾晒和脱水;海拔高,气温低,相对湿度小,种子病虫害少且利于贮藏;绿洲面积广,地形平坦。

(3)河西走廊制种区纬度较低,热量条件较好;临近铁路和高速公路,利于种子的快速调运;离东部农业区近,接近种子消费市场;绿洲成片分布,耕地集中,灌溉水源更为丰富。(4)赞成。河西走廊发展制种业自然条件优势明显,扩大制种业生产规模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地方经济,实现精准脱贫。

不赞成。河西走廊气候干旱,水源缺乏,大规模种植会加剧环境恶化,加剧水资源短缺,导致土壤次生盐碱化和土地荒漠化。

13.【答案】(1)沿线地区地形起伏大,地质构造不稳定,(地震、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多发;气候湿热,高山密林广布;跨越大河较多,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2)老挝是内陆国,昆曼公路的修建打通了老挝的出海口,扩大了老挝的对外贸易;加大了老挝资源开发和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老挝公路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文化交流(扩大就业,发展经济)。

(3)①老挝红木产量大,质量好;与我国云南接壤,且有公路相连,交通便利,运距短;红木家具在我国需求量大,红木的消费市场广;老挝经济落后,红木需求量小;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

②沿途交通条件大为改善;沿线自然、人文景观极为丰富,异域风情独具特色;连接国家多、人口稠密,经济发展快,接近客源市场。

【解析】(1)修公路的困难一般要考虑自然障碍包括地形地势、地质条件;天气变化;河湖分布等对修路的影响。从图中可以看出,昆曼公路昆明—会晒段沿线地区地形起伏大,地处板块交界部位,地质构造不稳定,地质灾害多发;气候湿热,高山密林广布;跨越大河较多,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

(2)昆曼公路修建对老挝经济杜会发展的积极影响要从老挝的位置特点、公路对沿线的影响、产业的带动作用等方面分析。

(3)①老挝成为我国红木重要进口国的主要原因要考虑红木的产价值、交通、市场、劳动力等方面分析。

②昆曼公路贯通后,沿途交通条件大为改善;而其沿线自然、人文景观极为丰富,异域风情独具特色;该路为一条国际线路,连接国家多、人口稠密,经济发展快,接近客源市场。14.旅游地理

【答案】海拔较高,氧气含量偏低,需带氧气袋、抗缺氧药品等;地势高,空气较稀薄,太阳辐射强,需带防晒物品;冰雪反射率大,带太阳镜(护目镜);气温偏低,昼夜温差大,带足保暖防寒衣物;地处构造运动活跃区(人类活动影响,)山体植被遭到破坏,要注意防范冰雪(冰)崩、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解析】旅游注意事项要从区域自然条件中的地形地势、风景特性、天气变化、特殊景观注意事项等方面分析。海螺沟海拔较高,氧气含量偏低,需带氧气袋、抗缺氧药品等;地势高,空气较稀薄,太阳辐射强,需带防晒物品;冰雪反射率大,带太阳镜(护目镜);气温偏低,昼夜温差大,带足保暖防寒衣物;地处构造运动活跃区(人类活动影响,)山体植被遭到破坏,要注意防范冰雪(冰)崩、滑坡、泥石流等灾害。15.环境保护

【答案】我国东部、南部各流域抗生素使用量大,排放多,(尤以海河流域、珠江流域、太湖流域为最多,)西部流域较少。主要因为东部、南部地区人口多,人用及排放抗生素总量大。养殖业规模大,兽用及排放抗生素总量也大。(西部地区人口较少,人用兽用及排放抗生素总量也较少。)

滥用抗生素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有:污染水体;污染土壤;危害生物多样性;危害食物及食品安全。

【解析】我国各流域抗生素排放的地区差异可以从图中直接读取。抗生素主要用于人类及人工养殖业,因此,人口分布、养殖业的规模会对抗生素的分布造成影响。我国东部、南部地区人口多,人用及排放抗生素总量大。养殖业规模大,兽用及排放抗生素总量也大。(西部地区人口较少,人用兽用及排放抗生素总量也较少。)

任意排放含抗生素的污水,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污染水体、土壤,危及自然环境中野生动物的生长繁殖。对人类的身体健康也会产生危害。

湖北省武汉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经审议并获原则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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