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大病商业协议书
合同号:***000000
福州市城镇职工
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协议书
甲方: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乙方:福建燎原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福建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福银办[202_]236号)、《关于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款项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通知》(闽劳社办[202_]188号)和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乙方选择下列方式(请打√)缴纳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 〗
1、通过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的定期借记业务缴纳(开户行为非农行)。
(1)甲方委托农行福州市鼓楼支行通过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向乙方收取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2)乙方应授权所在开户银行,同意通过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向甲方缴纳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 〗
2、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缴纳(开户行必须为农行)。
(1)甲方委托农行福州市鼓楼支行以“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乙方收取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2)乙方授权所在开户银行,同意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 〗
3、乙方通过乙方开户银行自行转帐缴纳。
乙方于每月初通过甲方网站(网址:)查询当月应缴费总额,于每月10日前自行直接转账到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二、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开户行:农业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闽都分理处;账户: ***002062 ;行号:103391011040。
乙方指定付款账户户名:;
开户行:;账号:,行号:。
三、若乙方提供的付款账户变更、付款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余额不足、销户、止付、冻结等原因造成不能实现支付当期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付款账户有变更应在每月25日前通知甲方,变更次月生效。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年月起执行。在未收到对方提出协议终止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有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乙方开户银行一份。
甲方: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乙方:福建燎原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201109〗
第二篇:商业管理协议书
特许方:北京北岸鱼村饮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受许方:(下称乙方)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信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加入“珍妃鱼糕”饮食服务体系,达成以下协议:
协议定义
1.1 “珍妃鱼糕”饮食服务体系是甲方建设并管理的全国性销售和服务机构.该机构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商号,商标等均由甲方制定并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认可,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使用.1.2 本协议所指受权的定义为:在乙方认同接受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和品牌形象的基础上,申请加入“珍妃鱼糕”服务体系.甲方同意乙方的申请,授权乙方在协议指定区域内以“珍妃”品牌经营本协议指定的食品制作加工项目.1.3 甲乙双方均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相互之间无产权及隶属关系,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授权范围
2.1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区(镇)以“珍妃”品牌从事甲方提供的食品制作加工项目和服务.2.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跨越授权区从事本协议指定项目或其它项目的经营.加入费用
3.1 费用的使用范围
3.1.1甲方持有的知识产权使用费;
3.1.2甲方系统的技术使用费,设备费,培训费;
3.1.3甲方系统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等管理使用费;
3.1.4甲方提供的营运指导,新品开发和其它服务费.3.2 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3.2.1乙方签约时一次性支付甲方知识产权使用费,技术转让费,设备费,服务费等
万 仟 佰 元,获得甲方的正式授权,签约后,此费用不退返.3.2.2 乙方自获得甲方授权之日起第二年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壹仟元整,支付及续约日期为合约有效期最后一个月,支付超期未续约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继续使用“珍妃”品牌的权利,合同自动失效.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
4.1.1 甲方拥有系列知识产权的专有权.4.1.2 当甲方的系列知识产权专有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乙方协助解决的权利.4.1.3 甲方对乙方在经营场所的装饰,陈列和品牌形象标识系统(cis)应用的规划安装有建议权和决定权.4.1.4 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及经营状况有监督,检查和考核的权利.4.1.5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中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有权收回授权,中止合同.4.2 甲方的义务
4.2.1 提供本协议指定的商号,商标及经营管理规范给乙方使用.4.2.2 为乙方从业人员提供专业,规范的系统培训.4.2.3 为乙方免费培训1名技术人员,并颁发由总部授予的结业证书,开店资格证,授权铜牌.4.2.4为乙方长期提供有市场潜力的相关项目,并及时,快速地为乙方培训人员,增进后续拓展力.4.2.5为乙方提供长期的营运指导,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4.2.6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制作设备及相关的配件.4.3 乙方的权利
4.3.1 获得甲方指定的专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4.3.2 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指导服务.4.3.3 获得甲方在市场营销和广告策划上的支持.4.3.4 甲方拥有的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4.4 乙方的义务
4.4.1 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4.4.2乙方在经营中可使用“珍妃”标识,但不得利用相同名称,图形来表现乙方所有的其它商号或企业名称.4.4.3 乙方不能将甲方传授的技术配方,指定的商号,商标及经营策划,管理转让或透露给第三方.4.4.4 店与店之间距离必须保持1000米以上,乙方确定店址前,须向甲方申报核实后方可.若乙方未经许可擅自确定店址,造成店与店之间距离冲突,责任由乙方承担.4.4.5乙方将鱼糕店转让或营业场所搬迁或办理分店,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开分店需与甲方另行办理手续(代理商除外).4.4.6乙方在确定好经营地址后,须及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存档备案.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承担相关责任.4.4.7乙方店面营业启动之后,15日内应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店面,店堂5张照片等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备案,甲方有权对外宣传权.如拖延不报,视为本协议自动终止.4.4.8乙方在经营中,因自己管理不善引起的安全事故而损害第三者利益时,则由乙方承担责任.4.4.9乙方如放弃所在加盟城市的代理权,甲方有权在该地发展代理商,乙方必须服从代理商的管理.物流配送
5.1 甲方在本协议签定后,向乙方免费提供开业所需物品.5.2 乙方培训结束后,甲方代办托运赠送的设备,辅料及开业物品,运费由乙方承担.5.3 乙方日后需再次购机或辅料时,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并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帐户.款到后甲方办理托运事宜,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清点,三日内向总部汇报.(再次购机价格见附表)
协议的生效,期限及续约
6.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乙方向甲方交纳首期全部费用后即告生效.6.2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止.6.3 不违返合同的前提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到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申请,批准后除交纳规定的管理费外,甲方不再收取其它费用.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本协议约定的加盟费的20%计算,除此以外不再计算其它损失,也不得提出其它要求.争议的解决方法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定补充协议.8.2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在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协义签约地:北京市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
特 许 方:北京北岸鱼村饮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代 表:
签约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712室
邮政编码:100055
电 话:010-51938286
受 许 方:
代 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篇:商业摄影协议书
商业摄影协议书
甲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商业摄影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服务合同,信守执行:、拍摄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图片类别为: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乙方需按照甲方的约定时间按时完成拍摄,分两次拍摄完成。、此次拍摄服务的收费标准为: ___________ 元一件,拍摄基础数量___________件,制片费用为: 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元。、拍摄费用按拍摄次数分两次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日拍摄的成品图片文件后即向乙方付清一半拍摄服务费用。、乙方应保证拍摄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如甲方对乙方的拍摄效果不满意,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拍摄,不得延迟或拒绝支付乙方的本次的拍摄服务费用。、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其所要拍摄的商品,乙方负责提供拍摄场地和摄影器材。、乙方保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将拍摄的图片等资料外泄或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用途,但是乙方有对外展示这些图片的权利。如因乙方泄露其产品资料而让甲方蒙受损失,甲方有追究乙方的责任并向乙方索赔的权利。、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拍摄),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本协议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注: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如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第四篇:商业设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设计事宜签订以下协定:
一、甲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委托乙方在_________进行设计,甲方必须尽量提供可供设计用的参考的图片和公司的背景资料。完成初稿时间为_________天,修稿时间为_________天。
二、甲方对商标蕴涵内容的要求如下:_________。
三、乙方的服务程序
(1)成立设计小组,定下设计方案,有专人负责是项设计。
(2)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分析,取材,并由电脑进行组合取样。
(3)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设计初稿,三个版本供选择。
(4)甲方对初稿进行研究后,可选择其中一个版本并向乙方提出更改方案,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把即定版本修改完毕。
四、对于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设计费用定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先付_________%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他款项在双方认可是项设计后支付。
五、至于设计版权问题,甲方在支付所有款项后,乙方必须为甲方出具设计证明文书,承认甲方拥有该项设计版权。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商业合作协议书
商业合作协议书
甲方力高地产举办社区商业活动,本着互惠互利、遵纪守法、诚信平等、双方共赢的原则,与乙方各社区商铺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甲方提供贰仟元的资金给乙方,获取价值贰仟元该商铺有效现金券。客户通过项目微官网赚取购房币可直接兑换“社区商业优惠券”即“现金券”。客户凭此“社区商业优惠券”可直接前往社区合作店铺进行等值消费。合作商家有义务为客户提供相应保质的服务。
现金券使用说明
1、现金券盖甲方印章并由合作商家签字方才生效。
2、现金券不找零,不兑现,遗失不补券。
3、现金券有效期为客户兑换之日起3个月有效。
4、合作商家如有坐地起价或拒绝现金券消费的,客户有权拨打售楼处电话进行举报,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追回余款。
5、本现金券最终解释权归力高地产所有。
甲方:
单位盖章签名:
日期:
乙方:
单位盖章签名:
日期:
协议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