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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煤矿推广煤矿建立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系统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12-84082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20 09:26: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全国煤矿推广煤矿建立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系统

全国煤矿推广煤矿建立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系统

字号:[ 大 中 小 ] 发布时间:202_-05-19

今天(202_年5月19日)上午9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在山西召开全国煤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场会。要求全国煤矿建立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这六大系统包括:矿井紧急避险、检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系统。安监总局今天将下发通知,督促煤矿企业最早今年底前完成这六大系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包括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CO浓度、温度、风速的动态监控,完善紧急情况下及时断电撤人制度;人员定位系统,准确掌握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情况;救生舱、避难硐室等紧急避险系统,实现井下灾害突发时的安全避险;压风自救系统,确保灾变时现场作业人员有充分的氧气供应;供水施救系统,在灾变后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清洁水源或必要的营养液;通信联络系统,实现井上井下和各个作业地点通信通畅。

赵铁锤表示,这“六大系统”平时在保障安全生产上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又能在发生险情时构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的主要系统,对维护矿井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我国煤矿约95%是井工矿,开采条件复杂,而且随着采掘深度增加,煤矿瓦斯、水患、冲击地压等灾害越来越严重。井工开采矿井具有灾害因素集中、人员活动与逃生空间受限,多种致灾因素共存井下的特点,也容易引发大的灾难。在井工矿中设置和使用应急避难设施,已经是煤矿应急救援中的一项成熟有效的技术。

赵铁锤表示,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总体目标要求是,到202_年全国所有煤矿都建立“六大系统”,并达到“设施完备、系统可靠、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

第二篇:关于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

关于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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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

湘煤安监〔202_〕134号

作者:佚名文件发布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49更新时间:202_-7-27

各市州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省属煤矿企业,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

按照“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为全面严格落实煤矿的安全标准与准入条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借鉴国内外煤矿安全管理经验,结合我省各类煤矿管理现状,现就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重要性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包括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CO浓度、温度、风速的动态监控,完善紧急情况下及时断电撤人制度,为煤矿安全管理和避险救援提供决策和调度、指挥依据;通过建立人员定位系统,实现对煤矿入井人员的动态管理,准确掌握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情况,加强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及时有效避险;通过建立救生舱、避难硐室等紧急避险系统,实现井下灾害突发时的安全避险,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应急的生存空间;通过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确保灾变时现场作业人员有充分的氧气供应,防止发生窒息事故;通过完善供水施救系统,在灾变后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清洁水源或必要的营养液;通过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实现井上井下和各个作业地点通信通畅,为防灾抗灾和快速抢险救灾提供准确信息。建设完善煤矿“六大系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是安全发展理念在煤矿安全生产上的重要体现,是国内矿山事故成功救援所验证的有效措施。

二、制定目标,明确任务

我省煤矿建设和完善“六大系统”的总体目标要求是:用好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全面推广人员定位,不断提高通信、压风、供水系统的可靠性,建立健全应急避险设施,到202_年所有煤矿都要建立“六大系统”,并达到“设施完备、系统可靠、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各市州各煤矿企业都要根据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

一是作好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2_)的要求,建立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安全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所有煤矿必须立即按规定要求,配足井下瓦斯、CO等监测传感器,定期对传感器进行调校,并完善和落实紧急情况下断电撤人制度。

二是全面推广井下人员管理(定位)系统。今年年底以前,所有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建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其余煤矿必须在202_年底之前全面建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三是加快推进建立健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三级紧急避险系统,一要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随身携带并符合要求的自救器;二要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局部区域建立临时避难硐室,配备一定数量的食物、饮水和呼吸支持系统;三要在采区上下山附近或井底车场建设固定避难所,利用到达地面的钻孔或自生氧装置以及压风、供水、通讯等系统持续输送氧气和洁净水,实现通讯、环境监测等功能,具备可靠的等待救援能力。各地都要先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最迟202_年底所有煤矿都要建立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四是进一步完善压风自救系统。所有矿井必须安装地面压风系统,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在地面。全省所有矿井年底前都要全面完成压风自救系统的完善工作。

五是进一步完善供水施救系统。必须按照保证采掘作业地点都能实现在灾变时期为井下被困人员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完善井下供水系统,年底前所有矿井都要全面完成供水施救系统的完善工作。

六是进一步完善通信联络系统。进一步提高井下通信系统的可靠性和抗灾变能力,要在采区、水平、矿井最高点设置电话,保证发生水害时能够为被困人员提供通信联络。年底前所有矿井都要全面完成矿井通信系统的完善工作。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市州、各煤矿企业要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州煤炭管理部门及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责任人和业务部门,明确责任,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细化方案,稳步推进。各市州、各煤矿企业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工作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措施以及进度,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给予保障,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分析会,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

题,研究解决问题,稳步推进建设工作。各市州、省属煤矿、中央在湘煤矿企业要每半年向省局上报一次建设进展情况。

四、强化监管监察,严格执法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监分局要把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和煤矿整合技改矿井的安全改造结合起来,把建设与完善“六大系统”作为矿井投产验收的必要条件,在核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时要严格审核。今年内,省煤炭工业局和湖南煤监局将对全省煤矿进行一次专门的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建设和配备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文件发布录入:邹毅夫责任编辑:邹毅夫

上一个文件发布: 关于印发《202_年下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个文件发布: 关于印发《湖南省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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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湖南省煤炭工业局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72号 联系电话:0731-2765123

第三篇:加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监管监察

安监总局:加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

监管监察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日前对外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强化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管监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通知要求,对202_年6月底前未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任务的生产矿井,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202_年6月底仍未完成建设完善任务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通知指出,停产整顿矿井复产验收时,应将“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作为验收条件,没有完成的一律不得通过复产验收。新建矿井和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矿井要将“六大系统”纳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之中,并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在矿井设计审批、工程施工、项目验收过程中,对未设计和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要实行“一票否决”。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督促煤矿企业不断健全“六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六大系统”正常、可靠运行;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在煤矿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中发挥作用。

第四篇: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复习题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一、填空题:

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2、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置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对出、入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

3、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对于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

5、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 小时。

6、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但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二、简答题

1、对“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当发现哪些情形之一的,为验收不合格,至少列举三条:

(1)设计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

(2)系统设备设施及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3)系统功能不完备或运行不稳定,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和安全避险需要的;

(4)未按规定建立“六大系统”维护管理制度的;

(5)系统相关资料缺失或不全的。

第五篇: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

及《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培训教材》

宣传提纲

煤炭工业出版社

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

编委会主任:赵铁锤副主任:王树鹤 彭建勋

主编:孙继平副主编:杨大明张志钰

定价:280.00元ISBN 978-7-5020-3999-8社内编号:6822

出版时间:202_年3月

总字数:1189千字总页数:782

内容简介:

目前,各地煤矿企业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积极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然而在推进“六大系统”建设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缺乏现成的可借鉴的经验,对国家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指导精神和规定理解不透彻等,急需得到有效的指导。为帮助煤矿企业顺利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权威专家、著名学者编写了这本《建设指南》。全书共8篇,详细介绍了“六大系统”的功能、构成、设备设施及使用维护时的注意事项,设计和建设完善各系统应遵循的原则、技术原则和技术标准,阐述了各系统之间的联系,并列举了国内“六大系统”建设较好的案例。书中尤其注重对《煤矿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暂行规定》、《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和《煤矿可移动硬体救生舱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等规定标准的诠释,以帮助各地煤矿企业建设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规定标准的精神实质。

作者简介:

孙继平(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煤矿安全生产监控与通信、安全生产信息化及煤矿电气安全方面著名专家。曾主持多项国家煤炭行业标准和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制定,主持研发KJ8型码分制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和KJ13型时分制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

杨大明(紧急避险系统)

安标国家中心副主任,参与起草《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暂行规定》,参与制定井下救生舱研制和验收标准。

张志钰(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常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实例)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安全生产现场专家,该集团常村煤矿在国内“六大系统”建设中走在前列。

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培训教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信息研究院 组织编写

ISBN 978-7-5020-3975-2社内编号 6798

定价:48元出版日期:202_年3月

本书介绍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要求和基本要求,阐述了各系统的组成、设置、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并列出了某市“六大系统”的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以供参考。

本书内容精简实用,作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培训教材,篇幅适中。通过阅读本书,煤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能够快速了解“六大系统”是什么、能干什么、怎么建设、如何使用、合格标准又是什么,对“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形成初步整体概念,为日后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基础。

订购电话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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