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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播学的角度写《搜索》影评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12-725044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1 08:03: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从传播学的角度写《搜索》影评

《搜索》影评

在我的理解中,电影,就是把一些偶然的巧合汇集在一起,通过一个贯穿全篇的线索,展开整个故事,从而表达出作者寄予的情感及影片所反映的某个主题。在《搜索》中,所有的巧合,所有的冲突的背后所反映的社会现实,给观影者带来的,不仅是表面视觉的冲击,更是深深的思考与无限的联想。

都市职场女性叶蓝秋在一次公司的例行体检中无意得知自己身患淋巴癌晚期,这一突如其来的打击差点没有把她给击倒,但是无论如何,她还是希望自己能够好起来的。回公司后就向老板(城中富豪,上市公司老总)沈流舒借100万,说是要救一个人的性命。正当她悲伤时刻,扑在老板怀中哭泣之时,沈太太推门看见此景。不容分说就形成误会。而此后,她更是被一系列的事件推到一个悬崖边,让她对自己、对人世都彻底地绝望。

借得100万后,她本打算积极治疗(虽然查阅过网上资料,治疗和自己需要承受的痛苦都是 需要有极大的心理准备的),却因为一件极为意外的小概率事件而彻底改变了。在偶尔乘坐的公交车上,因为没有给旁边的老人让座,而被《今日事件》记者杨佳琪拍成视频,并被该电视台的资深电视人陈若兮做成一档电视节目,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一时间,漫骂声如潮水而来,陈记者为了收视率,自以为义,继续深入走访报道(到叶篮秋初中的学校寻找到班主任,而昔日以她为荣的学校如今却以她为耻,等等),网络上更是人肉到叶的具体个人资料。

原本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在媒体和网络的过分关注下,复杂化了。记者杨佳琪曾经单独找到叶篮秋,并且拍下她向公众道歉的视频,然而在这一档节目正最受大家欢迎的时候,电视台的陈若兮决定暂时不播放这一视频,以追求电视节目的收视率。叶蓝秋也在接受完杨佳琪的采访后,提出要雇佣杨守诚(一个职业婚庆人,陈若兮谈了三年的男朋友,刚被老板解雇)当一个星期的保镖的要求,杨守诚成为她一周的保镖(杨对陈称,在外面谋得新的职业,为某情感救助站面试期内)。

《搜索》中,姚晨扮演的陈若兮便是一个自私自利的记者,从某个角度来说她是个优秀的记者,她能敏锐的发现“有价值”的新闻,并且能将之放大到全民讨论的程度,这足以证明她的能力。随着网民对“墨镜女”叶蓝秋不让座事件议论的升级,陈若兮陷入癫狂,她的道德感渐渐模糊,对叶蓝秋毫不手软,继续批判。叶蓝秋也成为了街头巷尾议论的“小三”。孰不知,叶蓝秋只是个淋巴癌晚期的可怜姑娘,她想在最后的时光里过得尽量快乐点。但是她面对的却是舆论的苛责,她一个弱女子如何能招架得了。值得庆幸的是,杨守诚成为了她最后的避风港,影片专门用一个桥段介绍了杨守诚的诚实,这也为他俩最后相爱最好了铺垫,当全世界都在指责叶的时候,杨看到了真实的她,也看清了他女友的真实面目以及事情的真相。这场事件中,无数人敲打几下键盘便轻易地评价了一个人,只因这一动作如此便捷,评价也相应的变得廉价。

小小的一个让座事件就能引发全民大讨论,这是为什么呢?这其中的传播媒介又是如何起到作用的呢?

事件的传播者是在这个事件上最为推波助澜的拍下“让座事件”视频的电视台实习记者,后来陈若兮说:“我们的工作就是记录生活中的真实,努力还原生活中的真相。”起因就是因为实习记者拍下的视频,经过陈若兮之手将视频发布出去,受众开始注意到这个视频。在生活中,传播无处不在,传播的影响力也是不可小觑。但是传播往往最常遇到的是道德问题,传播容易以讹传讹。但是道德审判从来都不能如此草率,更不用说在还不知道事实真相的时候。人们总是喜欢对某起事件做主观臆断,你貌似在审判所谓的罪人,其实你自己变成了凶手。残酷的是,很多人在事后还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并将自己对社会新闻的热情投入到下一起事件。这样的恶性循环必将导致社会上的人们价值观的扭曲。

且不论《搜索》的故事是否伟大,对人性的展示却让人久久沉思。正如陈凯歌为影片摇旗呐喊时说的,“你自己也置身其间,成了影片中间的角色,因为你能看到身边发生的人和事。”

当上网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时,正反效应也同时凸现出来:海量信息的传递与时间成本在互联网中降到最低,于此同时,对个人隐私的肆意践踏又无时无刻在发生。片中的角色似乎都没有做错什么,却携手酿成了一场人间悲剧。这是《搜索》的隐喻,当汹涌的网络民意被搅动,当事人就难以独善其身。

有了网络生活,人们喜欢搜索,因为这样高速度的生活人们需要发泄,这是现代人的悲剧,可怜的有些无法自拔。陈凯歌导演《搜索》。聚焦这样的社会现实问题,让人倍感无奈,人们在网络强大的攻击下,很容易瘫软自己的意志,很容易崩溃向上的信念。有些媒体为了挖掘聚焦点,居然草率的认定一桩不给老头让座的墨镜姐美女事件,继而引发社会大讨论,其实出发点本无可厚非,但这样的匠心独具还真有些别出心裁。

为什么有时候好心做坏事,为什么有时候人钻进了自己下的套,我觉得《搜索》引发的这一现实病症值得大家纠结。其实故事原本到了墨镜姐不让座事件本可以戛然而止,但小三事件紧跟而出,这又是一种人的私欲的膨胀和毫无理性的判断和添乱。

电影也把对绝望人群的精神救助和临终关怀这个命题提了出来,高圆圆通过自己的纵身一跳和遗愿,希望社会把关爱的目光投向她这样需要帮助的人们。我觉得这个主题是非常积极有意义的。我们不要做自以为是的所谓的审判者,更不能做“网络暴民”。世界需要热心肠,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有更多的爱和温暖。

第二篇:从传播学角度写人大立法

从传播学角度写人大立法

摘要

当下,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中,人人学法、懂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已经成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法律的普及、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人们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也是越来越突出。然而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法律信息制度的建设等发展极为不平衡,新的法律法规的制定还没有被公众了解、接受,致使新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中也没有最大程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法律的缺陷干扰了大众的生活,甚至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本文根据《传播学教程》,深入剖析传播学的基本概念,从宏观着眼、中观分析、微观入手,分析我国当前人大立法在向大众传递过程中存在着的不容忽视的一些问题,并依据传播的规律,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一些理念与策略,希望传播学在人大立法中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关键字:传播学;传播;人大立法;效果

Abstract

Today, we live in a legal society, everyone learn law, law, safeguard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by law has become an inevitable trend of social development.The popularity of legal system perfect, more and more people's attention, people demand for legal knowledge is more and more outstanding.However,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our country and legal inform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is not balanced, enacting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have not been known to the public, accept new laws, regulations, resulting in social life and there is no maximum degree to play its due role, defect law interference of public life, even hindered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According to the “communication” course,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basic concepts of communication, from the macro, microcosmic analysis, analysis of China's current legislation in Congress to mass transfer during the existence of some problems can be not ignored, and based on the propagation law, learn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of foreign countri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ideas and strategies communication, hope to play its due role in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legislation

Keyword

Communication;The legislation of the people's Congress;effect

目录

摘要·····················································1 关键字···················································1 前言·····················································4

一、传播学简介···········································5

二、我国人大立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6

三、传播学在人大立法程序中的运用·························7

(一)媒体在人大法律案提案程序中的传播···················8

(二)媒体在人大法律案审议程序中的传播····················9

(三)媒体在人大法律案表决程序和法律公布程序中的传播·····11 结语·····················································12 参考文献·················································13 致谢·····················································14

前言

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中,法律法规已经渗透到了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维护作用。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法律法规的普及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人们对法律信息的需求更是越来越突出。但是,我国目前法律的制定和新法规的传播极为不均衡, 新的法律法规的制定还没有被公众了解、接受,致使新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中也没有最大程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法律的缺陷干扰了大众的生活,甚至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传媒越来越多地报道人大立法的相关内容,与此相呼应的是社会公众对新法规、法律寄予很大的期望.传媒与法律制度的关系也因此日趋紧密。立法公开制度是指将立法活动的各个阶段以及各个阶段的成果向社会公开的制度。反思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人大立法在建设民主与法治社会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透视道德与法律两种社会规范的社会定位与互动关系,我们需要对中国的传媒与人大立法之间的特殊关系进行理性思考和法理分析,从而促进公开报道与公平立法在中国得到更广泛的发展和更切实的保障,真正实现传媒的社会功能和人大的立法功能。

本文根据《传播学教程》,深入剖析传播学的基本概念,从宏观着眼、中观分析、微观入手,分析我国当前人大立法在向大众传递过程中存在着的不容忽视的一些问题,并依据传播的规律,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一些理念与策略,希望传播学在人大立法中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传播学简介:

郭庆光先生在《传播学教程》中论述了传播的社会系统性。指出一切事物都处于一定的系统之中以及社会传播五种基本类型:人内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以及大众传播。

大众传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大众传播是专业传播机构从事的有组织的传播活动;传播内容是公开的,对象是广泛而分散的,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大量生产、复制和传播信息。因此,大众传播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是社会互动系统,也是极其重要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控制系统。

一般传播学又被称为传意学、传学,是研究社会信息系统及其规律的学科,着重研究信息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传播的过程、媒介、手段以及传播的规律,并进而通过传播的作用建立起一定的关系。传播是人们的标志和权利,是文化的载体,又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助推器。

新闻学对传播学的诞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二者是紧密相连的。新闻学是专业性的研究,具体科学的研究,是以新闻信息为研究现象,对传播学研究有提供材料、充实内容的作用;传播学是社会性的研究,一般科学的研究,是以传播活动为研究现象,对新闻学研究的内容和方法有指导性、规范性的作用。

心理学在传播学的形成过程中起到积极地作用,心理学是通过挖掘传播现象发生的情感因素和内在动力来充实和丰富传播学的研究内容的,从而使偏重于宏观研究和过程研究的传播学能够从心理研究和微观研究等方面取长补短,显得更具活力。传播是一种最富有人性和人情的社会活动,而传播活动中的传播者、中介者和大众的心理现象及其活动规律,也为心理学研究增添了新的研究内容和话语空间,使得心理学研究更具有实用性和现实感。这两者的相通之处就在于传播心理。

宣传学与传播学是紧密相连的,宣传学是传播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具有劝服性、观念性的传播现象;而传播学则将人类社会中一切信息的传播作为研究对象。传播学能够从更广的视野、更高的层次来揭示一般信息传播的本质和规律,从而可以更正确地指导包括宣传活动在内的一切传播活动;而宣传学只能从它自身的角度和层面来分析宣传现象、揭示宣传规律,进而指导自己的传播活动,并且只能从某些方面深化和丰富传播学的内容,而不能简单地用来指导一般的传播活动。

法律传播是一项特殊的法律活动,伴随着法律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法律共同发展, 与法律共生共存。当今,我国对法律传播的重视也是近几年的事情,并且引

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法律的传播变得更加现实起来,它适应了法制文明发展的需要,反映了社会法制化的需求。

传播促进了法律的运作,成为了人们认识法律的重要途径。没有传播,法律既不能为人们所认识,也难以被社会所了解,社会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就是空话。没有传播,法律活动就不能开展;没有法律信息的传递,法律的实施便无法统一, 法律的研究将无法进行。人们从传播中认识法律,法律也在传播中迅速发展,传播成就了法律,让法律活动得以展开,使法律的功能得到了发挥。传播不仅服务了法律,也承载了法律,为法律在社会中实施开启了方便之门。正是由于传播的作用, 法律活动才得以异常活跃,使法律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利器。在一个“依法治国”为基本国策的国度里,法律关乎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法律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人们的行动随时随地、自觉不自觉地都会涉及到法律、人们的言论随时都在谈论法律和传播法律信息。随着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人们对法律传播的依赖更加强烈。法律信息不仅使用语言、文字进行传播,图片、音响以及姿势、表情、物品和照片也都成为传播法律信息工具。传播者运用语言和形象作为法律信息传播方式传递给众多的接受者,接受者通过视觉和听觉接受法律信息,以文本的说明、事实的表述、内容的阐释和意思的注解为依据,对法律行为、法律活动、法律实践作出积极反应。

法律传播是国家的重要活动之一,将法律广布天下是国家的职责和责任。公民是法律信息的忠实接受者,不具备规定的法律传播责任和义务, 但往往也在无意识状态中进行着法律信息的传递。因而,研究国家和公民在法律传播活动中各自的作用将是有意义的。

法律传播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只有通过不断地实践,法律传播学才能得到完善和发展,法律传播的目的是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使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建设高度法制文明社会。其功能在调节社会关系和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和秩序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法律传播实践要与国家政治经济制度和发展水平互相适应,要与公民的思想意识、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互相适应, 在适应中不断提高,改变人们的思维习惯和认知模式。

法律传播学是在多种学科的基础上发展的, 是吸收不同学科研究成果与方法的结果。这为从各个角度研究法律传播现象提供了理论和方法上的支持, 为法律传播学的形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我国人大立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是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是我国民主制度的象征。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人民的代表机构,拥有国家立法权。而人人平等又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原则。立法程序的公开性就

成了历史的必然要求。而立法公开的前提是立法民主,是公众参与制度的前提。但是,在实际的立法过程中,立法的民主性很难实现,公开性也晦明晦暗,这就强烈的要求发挥媒体的力量,通过媒体传播使立法的过程公开透明。立法公开就是将立法程序的各个阶段以及其阶段性成果向社会公布。立法程序公开原则在立法过程中的意义在与:让公民亲眼见到体现自己意志的法律的形成过程、正义的实现过程以及民意的表达过程。这一过程也可以使外界对其进行监督,最终,立法公开会在我国成为常态。

目前,我国人大立法过程中,立法也有一定的公开性,但是无论在公开的范围、程度以及公开的法律信息等各个方面都是有限的。公众得到的仅仅是一些片面的、零碎的信息,不能根据这些分散的信息作出明确的、全面的判断。所以,在一些立法过程中虽然有引起公众的讨论,甚至传到媒体等影响虽大,但是却很难产生建设性的建议,而且容易使人产生先入为主的观念,甚至滋生谬见和误解等。

宪法赋予公民在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中具有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立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所以,更加凸显出了公众参与立法的重要性,也更加显示出人大立法过程中媒体传播的重要性。立法听证制度是公民参与到立法过程中的直接、合法、正规的制度,但是立法听证制度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过于原则化,缺乏具体的规定。在我国,相当多的地方没有专门的听证制度,有些是暂时性的或一次性的,很多时候缺乏正规的听证规则;

二、立法听证还没有做到真正的全面的公开。从规范的角度上讲,立法听证制度并没有在我国真正的建立。

三、立法听证会得不到公众的积极参与。

四、立法听证笔录的效力没有得到法律的确认,这样立法听证会也就只流行与形式了。

在我国,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以,我国立法权是归人民所有的,因此,我们要致力于缩小立法与公众之间的距离,真正实现立法权归人民所有。我们要求立法的各个阶段都要公开,让人民真正参与立法,这时候就显现了传媒的作用,立法的过程通过媒体的传播引起人民的广泛重视,让人民真实的、真正的了解人大立法过程,明白法律产生的前因后果,才能更好的贯彻法律的实施。

三、传播学在人大立法程序中的运用

作为社会科学,传播学研究的焦点始终是人以及人在社会信息系统中的主体活动。作为应用科学,传播学应为发现和解决社会传播实践中的问题提供较为合理的方法。它必须通过对该系统及其各部分的结构、功能、过程以及互动关系的考察,探索、发现克服传播障碍和传播隔阂的科学方法,找到社会信息系统良性循环的机制,由此来推动社会的健全发展。

我国人大立法过程分为:准备阶段、成型阶段和完善阶段。但是人大在立法运作时却是按照提案程序、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布程序等进行的。

(一)媒体在人大法律案提案程序中的传播

媒介的极大丰富和体外化信息系统的发达,更加增加了信息及其传播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我国法律的提案权掌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全国人大主席团等手中。但是主席团和代表团都是临时机构而不是常设机关,所以全国人大主席团、代表团、代表联名的提案权在相当程度上是虚置的;全国人大通常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会议时间也是有限的等等。所以,事实上纯粹由代表所提出的法律案是极少的。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作用了。现在网络技术如此发达,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人们传达和获知的信息途径增多,代表可以充分利用科技,利用网络技术着一快捷途径,将自己的想法传达到媒体,进而通过媒体迅速传播到网上、电视、新闻、报纸等上面,让人们了解代表们的想法,得到中央及其他代表和人民的支持,使其想法进一步贯彻实施,促进人大立法真正体现出人民的意志,表达出人民的想法。这需要媒体充分配合,真实准确的为立法传播作出自己的贡献。

提案主体行使向人大提出法律案的权力,需要遵循若干规则。一是所提出的法律案应当是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法律案。不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的事项,例如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章的事项,不能作为法律案向全国人大提出。二是提案主体是国家机关的,应当就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与自身有关的事项提出法律案。比如,国务院应当就行政事项,中央军委应当就军事事项,最高司法机关应当就司法事项,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所提法律案,没有具体内容上的限制。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所提法律案则既无自身职权范围的限制,也未必需要与自身有关。遵循这样的规则,有利于保证所提法律案的质量,有利于发挥各提案主体的长处或优势。

提案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直接向大会提出,这是极少数。二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向常委会提出,经由常委会审议后,再由常委会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这是绝大多数。

全国人大法律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制度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全国人大主席团向全国人大提出的法律案,一概直接进入议程,不发生由另外机构将其列入会议议程的问题。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向全国人大提出的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在中国,由于这些提案主体处于重要的位置,又完全有条件提出可以据以审议的法律案,因而这些机关或机构所提出的法律案,处于优越的地位,实际上不存在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问题。所以,对这些提案主体来说,所谓列入会议议程,主要是一种程序,没有实质意义。这些机关或机构所提法律案都能列入会议议程,无疑对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所提法律案列入会议议程是比较大的冲击,因为短暂的全国人大会议所能审议的法律案毕竟是很有限的。三是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所提法律案,有的可能进入会议议程,有的则可能被置于会议议程之外,得不到会议的审议。这样,就所提法律案是否都能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而受到大会审议而言,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提出的法律案,机会远远不及国家机关或机构所提出的法律案。国家本位或国家主义传统,在这里又一次显现。改变这种状况,使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所提法律案能够获得更多的列入会议议程、受到审议的机会,应当是中国立法民主化的一个必要的努力方向和艰巨的任务。

立法提案过程需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作用。现在网络技术如此发达,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人们传达和获知的信息途径增多,代表可以充分利用科技,利用网络技术着一快捷途径,将自己的想法传达到媒体,进而通过媒体迅速传播到网上、电视、新闻、报纸等上面,让人们了解代表们的想法,得到中央及其他代表和人民的支持,使其想法进一步贯彻实施,促进人大立法真正体现出人民的意志,表达出人民的想法。这需要媒体充分配合,真实准确的为立法传播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媒体在人大法律案审议程序中的传播

审议列入会议议程之前的法律案,并无统一的程序以为遵循,而视提案主体的不同情形表现出不同的审议形式。首先,主席团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法律案一经以主席团的名义形成,便直接列入大会议程,在提请大会审议之前不再发生专门的审议问题。其次,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各专门委员会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法律案,虽然事实上不发生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问题,而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但主席团在决定这些法律案列入会议议程时,需要对这些法律案进行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代表团团长会议或有关代表进行审议。

代表团审议是基本的审议。代表团是全国人大代表按选举单位组成的参加大会的临时性组织。为提高效率,便于审议,除举行全体会议外,代表大部分时间都按代表团进行活动。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以便审议者和提案人可以直面地、零距离地交流和沟通,有的放矢地修改和完善法律案。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法律案的起草机关、组织或法律研究机构,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主要是一种从专业的角度予以把关的审议。这些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委员会,有比较广泛的职能。在法律案方面,除有权提出法律案外,还有权审议法律案,凡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不仅需要经由代表团审议,还要经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审议主要是遵循这样一些具体程序展开的:一是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质为根据,就与其相关的法律案进行审议。比如,财经委员会负责审议与财经问题相关的法律案,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审议与司法、公安、安全、监察、民政、司法行政以及工会、妇联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案。二是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三是涉及专门性问题时,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四是经过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将审议意见及时印发会议。五是就有关的法律草案向法律委员会提出意见。

法律委员会的审议,是一种全局性的审议,是各种审议中一道关键性的关口。法律委员会是一种专门委员会,担负更多也更重要的责任。其他专门委员会只负责审议与其相关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则统一审议所有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是中国立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在法治有待发达、提案人的法律专业化或职业化状况亟待提升的状况下,实行这一制度有助于保证立法质量,有助于统筹国家立法大局,分清立法的轻重缓急,有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避免和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保证法律体系的协调发展。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大提出的法律案,需要遵循这样的具体程序:一是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二是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后,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报告应当对重要的不同意见予以说明,对法律草案是否成熟可行和其他有关情况予以评估,还要包括修改内容和修改理由等。三是法律委员会的审议结果和法律草案修改稿,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再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为使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得到充分和深入的审议,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列入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这个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监督作用。现在网络技术如此发达,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人们传达和获知的信息途径增多,媒体可以充分利用科技、网络技术等,将立法的审议过程进行传播,进而迅速传播到网上、电视、新闻、报纸等上面,让人们了解新法律诞生的过程,进而使人们更进一步了解该项法律法规,得到人民的支持和贯彻实施。这需要媒体充分配合,真实准确的为立法传播作出自己的贡献。

(三)媒体在人大法律案表决程序和法律公布程序中的传播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在网络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人们传达和获知的信息途径增多,立法最终的决策要充分利用科技,利用网络技术着一快捷途径,将人大的立法成果传达到媒体,进而通过媒体迅速传播到网上、电视、新闻、报纸等上面,让人们了解新法律、法规,使其得到人民的支持,使其进一步得到贯彻实施,促进人大立法真正体现出人民的意志,表达出人民的想法。这需要媒体充分配合,真实准确的为立法传播作出自己的贡献。

我国传播学主要是从美国引进的,我们要取其精华,从唯物史观出发建构传播学理论体系。这就需要哲学世界观的正确指导,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唯物史观贯穿于传播学研究之中。

结语

在现代社会,法律传播的手段更加丰富多样,电视媒介不仅专设了法制信息栏目,有的还专一设了法制频道;在互联网上,大多网站设有法律信息专栏,现在也出现了许多专门的法律信息网站;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为主体的

法律信息传播的专业报纸的出现,带动了各地法制报纸的发展;在综合性的报纸上也都开辟了专栏,有的增设了专版,以各种不同的形式传播不同的法律信息内容。这些社会现实都为法律传播学的研究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事实基础。

研究法律信息的传播要注意从不同方向、运用不同方法作立体透视和整体分析。既要注意理论的抽象,也要注意实践的总结。不仅要全面、系统地搜集资料, 而且必须经过充分论证,以充足的依据和开阔的视野赢得人们的认同。

法律传播是一个信息互动的过程,法律信息的传播与法律信息的反馈是一对孪生兄弟。传播是法律信息的基本运动形式,反馈又会影响法律传播活动,调整法律传播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合理地采用反馈信息、对于优化法律传播的手段以及传播过程有着重要意义。

法律传播学的产生,不仅有利于国家法律信息的广泛传递,有利于我国法学的深人发展, 也有利于法律活动的开展和统一,有利于公民对法律内容的了解和掌握,积极地发挥法律传播决策者、法律传播者和法律接受者在法律传播活动中的应有作用。法律传播提供的信息服务,推进了法制建设的进程,满足公民对法律信息日益增长的需要。这是法律传播学得以立足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传播学主要是从美国引进的,我们要取其精华,从唯物史观出发建构传播学理论体系。这就需要哲学世界观的正确指导,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唯物史观贯穿于传播学研究之中。

参考文献

(1)宋小卫:《嫌介消费的法律保降》,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年l月版。(2)翻理平:《新闻法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l992年12月版,致谢

在我的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想向曾经给与我帮助和支持的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首先感谢邮电大学给我提供这么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的日子是我一生中一段难忘的经历。回首四年,取得了些许成绩,有过快乐也有过艰辛,感谢老师四年来对我孜孜不倦的教诲,对我成长的关心和爱护。特别要感谢我的指导老师,这篇论文的每个细节都离不开老师的细心指导,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论工作有多忙也抽时间给我指出论文的问题所在,在我毕业的最后关头给了我最大的帮助,感谢她耐心的辅导。

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私的爱,我深知他们为我求学付出的努力,而我至今仍无以为报,祝福他们。

感谢我的实习单位,给了我很多锻炼的机会,教导我如何立足于社会,让我学会了在社会为人处事的方式。

感谢我在学校里的朋友,他们给了我无数的关心和鼓励,也让我的大学生活充满了温暖和欢乐。还有很多我无法一一列举姓名的师长和友人给了我指导和帮助,在此衷心的表示感谢,他们的名字我一直铭记在心。

这次做论文的经历使我终身受益,我感受到写论文是要真正用心去做的一件事情,是真正的自己学习的过程和研究的过程,希望这次的经历能让我在以后的学习中激励我继续进步。

第三篇:从传播学角度分析《百家讲坛》

从传播学角度分析《百家讲坛》

【内容摘要】在今天的“大众传媒时代”,电视作为一个重要的传播媒介,在大众传播领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不同的电视节目会获得不同效果的传播影响,从电视收视率的高低上可以看出其传播效果与社会影响力。而《百家讲坛》从其开播到现在的十年间,从最初的乏人问津到现在的大红大紫,可谓跌宕起伏---诞生、发展、低谷、转型、突起、成功。本文将从传播学的角度解读《百家讲坛》,浅析其成功的原因。

【Abstract】In today's “mass media age”, television, as an important communications media, has made important achievements in the spread, and different TV programs will get the spread of different effects from the impact, TV ratings can tell the spread on high effect and influence.While the CCTV lecture room from its premiere of ten years until now, from the initial unpopular to now bright red, it hit ups and downs-birth and development, slow, transformation, bumps, success.This paper from the view of communication analyzing the success of CCTV lecture room and spread influence.【关键词】传播学 《百家讲坛》 电视传播

【Keywords】Communication 《Lecture Room》 Television Broadcast

《百家讲坛》在央视10 套科教频道播出,是典型的科教文化类电视节目。自2001 年开播以来,《百家讲坛》已经成为中央电视台的品牌栏目。《百家讲坛》邀请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以中央电视台这样一个影响力巨大的媒体为平台,以阐释中国传统文化经典、讲解中国历史人物和事件作为其主要内容,传播传统历史文化。节目引发了学习古典名著的热潮,并进而形成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关注和学习热潮。在人们心中,《百家讲坛》早已是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传播的权威电视平台,已经成为一个文化符号,也刺激了地方电视台效仿兴办专家讲坛类节目的热潮。

本文将从传播学的角度解读《百家讲坛》,通过分析它的传播模式、主要受众、文化抉择和品牌形象建设,来浅析它从乏人问津到大红大紫的原因。

一、百家讲坛的概况

《百家讲坛》是2001年7月9日开播的讲座式栏目,在中央电视台第十套(CCTV-10)播出,其首播为上午12:45,重播为当晚22:40和次日早上6:40。后来,CCTV4增设了海外版,面向欧洲的首播时间为11:15,重播时间是当天22:10;面向亚洲的是16:15播出。

栏目宗旨为建构时代常识,享受智慧人生;追求学术创新,鼓励思想个性,强调雅俗共赏,重视传播互动。选择观众最感兴趣、最前沿、最吸引人的选题。栏目选材广泛,曾涉及文化、生物、医学、经济等各个方面,现多以文化题材为主,并较多涉及中国历史、中国文化。栏目初办时,栏目组的初衷是办一个“开放式的大学”,把各路专家、学者从教室里搬到电视上来,以弥补许多观众无缘进入大学的遗憾。

但最初这个良好的动机却并不被观众买账,原因是听不懂那些过于专业的知识,收视率极低。于是在形式上尝试改变,比如由一个人主讲变成几个人座谈,但社会反响仍然没有改观。后来,央视栏目改革,各频道、各栏目以收视率为指标竞争,实行末位淘汰制。在严峻的形势下,栏目编导们开始着力研究观众和市场。终于取得成效,从第二任制片人聂丛丛主持制作的《清十二帝疑案》起有了较大的改观。在这个《百家讲坛》的收视率变化的拐点上,万卫担任了该栏目的制片人,重在研究市场,而且抓住、抓准了市场,漂亮地完成了“胜利大逃亡”,收视率一跃从垫底上升到了前列。一批专家学者也借助栏目影响力一炮而红,实现了电视节目和主讲人的双赢。

二、百家讲坛的传播模式

电视作为大众媒体,是大众传播的重要媒介,《百家讲坛》收视率的逐步提高和其所使用的传播模式有密切关系。和其他电视传播一样,《百家讲坛》也是一个“传播者(电视节目)——信息——接受者(观众)”的传播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除了大众传播之外还存在着一种重要的传播方式——人际传播。人际传播存在于电视节目内外。电视节目内的人际传播,指的是电视谈话节目把意见领袖(嘉宾)和部分观众(现场观众)请到电视节目(演播室)里,从而将人际传播引入到大众传播的传播者中,这是人际传播的影响主要是在电视节目内;电视节目外的人际传播主要存在于荧屏之外的观众之间,而《百家讲坛》的传播就是属于电视节目外的人际传播。

另一方面,《百家讲坛》在“5W” 传播模式下对每个环节都把握的十分恰当。“5W”传播模式是拉斯韦尔1948年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的论文中提出的构成传播的5个基本要素,这些要素可以一一对应到《百家讲坛》这个栏目:Who(谁————讲坛嘉宾),Says what(说了什么———中国传统文化,以史为主),In which channel(通过什么渠道———电视),To whom(向谁说———初中文化程度以上的人),with what effect(有什么效果———反映强烈,节目火爆)。

三、百家讲坛的主要受众:面向最广大普通人民的受众定位

受众如何定位?作为电视节目,这也许是节目制作者首先要思考的问题。

《百家讲坛》起初定位是“受教育程度较高、欣赏品位不俗的知识阶层”这一精英人群。但收视率并不理想, 出现了“叫好不叫座”的局面。首先精英群体的范围较小;其次, 这个群体对于节目的深度和专业度有很高的要求。而电视媒体本身的低参与性和易逝性使得它不适合传递过于专业和复杂的信息,这些因素都成为收视率的障碍。《百家讲坛》对受众的重新定位以及节目转型正是媒介产业化背景下, 遵循市场规律的结果。在充分研究受众市场之后,节目的受众定位在精英人群之外拓展了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爱学习的女性。她们四十岁左右,那种爱学习的欲望与文化程度没有太大的关系。她们一般不太爱看电视娱乐节目,或很少看电视。她们有一个比较和睦的家庭,心境平稳。她们喜欢看书,但对历史不太了解。她们爱看《百家讲坛》,是因为她们认为它有值得一看的价值,能够填补她们对文化历史知识的需求。

第二类是众多的老年知识分子。这一类人不分男女,他们的家庭比较简单,有书,爱看电视连续剧、新闻,以此消磨时光。他们一辈子都渴望学习,但学的知识都比较杂,缺乏系统性。他们对中国历史文化究竟是什么样的并不十分清楚,所以喜欢看《百家讲坛》。

第三类是一些文化不太高,甚至相当低的人。据了解,中原地区有很多农村人爱看《百家讲坛》。他们生活很单调,在闲暇之余需要调剂品。他们也许知道很多历史故事,但来源于民间的口头传说。而《百家讲坛》中讲的东西与他们知道的不一样,甚至是完全相反,而且讲得通俗易懂,有故事的趣味性,顿时就引起了他们的浓厚兴趣。

四、百家讲坛的文化抉择

《百家讲坛》在传播精英文化的途径上借助的是大众媒体, 这就决定了栏目必须兼顾精英和大众两个层面, 融合精英和大众两种文化。这也造就了栏目面临着难以兼顾学术品位和观众接受度的两难境地,在节目的发展历程中,也曾彷徨挣扎过,而后一步步找到准确的文化定位,走出困境。

《百家讲坛》诞生时,整个栏目就像一部电视版的“百科全书”, 涵盖知识领域的方方面, 同时充满了浓郁的学术氛围,观众群是被锁定于“受教育程度较高、欣赏品位不俗的知识阶层”的。杨振宁、丁肇中、李政道等一大批知名的自然科学、经济学等专家学者陆续走上《百家讲坛》。所讲内容包罗万象, 从自然科学到人文学科, 乃至饮食起居、养生保健, 只要与学术领域沾边,均在选题之列。令人不解的是,旨在“建构时代常识, 享受智慧人生”的《百家讲坛》, 在打造阳春白雪般的精英文化道路上却无奈地走进了曲高和寡的尴尬境地,定位高端的《百家讲坛》难以吸引电视观众, 更难以培养他们的忠诚度, 收视率持续低迷, 频繁遭遇“黄牌”警告。

经过大刀阔斧的改革,《百家讲坛》在文化抉择方面放弃了原来的无所不包的“百科全书式”的选题理念,开始将栏目的内容选择转向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的讲述,毕竟,这才是所有中国人都能引发共鸣的文化。于是,随着《品读〈水浒传〉》、《清十二帝疑案》、《正说清朝二十四臣》、《刘心武揭秘〈红楼梦〉》、《明十七帝疑案》、《说聊斋》、《品读〈三国〉》、《汉代风云人物》、《明亡清兴六十年》、《于丹〈论语〉心得》、《于丹〈庄子〉心得》、《王立群读〈史记〉》等一系列专题的推出,《百家讲坛》收获了巨大成功,引发了一场持久不衰的收视高潮。因为这些专题不仅有着鲜明的人文性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而且还紧扣时代的脉搏,抓住了人们最感兴趣, 也最具新鲜感、最能吸引人的话题。另一方面,《百家讲坛》栏目在对专家的讲述方式和演讲人员的筛选标准方面进行了定位和调整。作为一档学术品位和文化品位兼具的电视栏目, 思想与叙述并重是《百家讲坛》着力打造的特色, 登上《百家讲坛》的演讲者不但要有深厚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学术功底, 而且还要具备将枯燥严谨的学术知识转化成通俗的故事式讲述的口头表达能力。所以,凡是在《百家讲坛》受欢迎的专家学者, 无论是阎崇年、纪连海, 还是刘心武、易中天,几乎都有过做中学老师的经历。《百家讲坛》把专家从象牙塔里请出来,他们在语言叙述上, 摒弃了在大学课堂一板一眼、讲究逻辑、严谨规范的“讲课”话语系统, 采用比较平民化的视角, 用通俗的语言、形象的比拟, 从纷繁杂乱的历史资料和教科书里提炼精华, 抓取要点, 深入浅出。把学问当评书讲, 把历史当故事说,同时大量吸收借鉴了中国传统曲艺评书的表现手法和技巧,提高观众的收看兴趣。在文化性、学术性和大众性、娱乐性之间, 《百家讲坛》的讲述方式与叙述语言寻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契合点。该栏目把精英文化的内容定位和大众群体的对象定位结合起来, 把本属知识阶层的小众化的“珍馐佳肴”做成了大众化的“家常便饭”。

五、百家讲坛的品牌形象建设

作为电视节目,品牌形象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后盾,是栏目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品牌影响力就是收视率的保证。品牌形象体现了观众的认可和接受,乃至一定程度上的依赖。打造一个良好的品牌形象,是电视节目梦寐以求的目标,《百家讲坛》也在这条道路上不断前进着。

在品牌形象的认知上,以及如何打造电视品牌形象,国内的电视从业人员还是比较模糊的。2006年1月开始,作为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试点栏目,《百家讲坛》与有关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开展了一次长达一年的品牌专项研究。当时《百家讲坛》栏目经过五年的摸索,已经在传播内容、主讲人,以及节目形态等主要元素上找到了定位,收视率、影响力正处于上升阶段,阎崇年、刘心武、纪连海已受到观众的喜爱和社会的关注,易中天也崭露头角。一切都表明,《百家讲坛》即将成为品牌标识。

栏目组研究后决定以具有突出人格化表现特征的品牌身份为核心来组织。构建人格化品牌身份的出发点在于观众对于任何电视节目的感知最终能归结成一个具体、生动的人物形象。这要求电视工作者必须充分了解观众感受、尊重观众意见、依据观众心理需求制作节目,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在此基础之上,栏目组从四个方面开始了《百家讲坛》品牌形象的塑造:

(一)、明确主讲人的选择标准和培养方向,品牌就是人,同时人也是品牌

《百家讲坛》在原有的人品和作品的“二品”选人基础上,又建立了三维空间选人制度主讲人不仅要做到表述生动,更重要的是学术根基深厚,还要具备人格魅力,要以优秀的品质作为栏目的“形象代言人”。《百家讲坛》在坚持内容定位的基础上注意强化主讲人个人观点的表达,个性化地解读中国的历史和传统文化。所以,在每期的节目中,我们都会看到主讲人会表达三个科学的、新颖的观点,平均每两个悬念点中包含一个观点,每个观点要用2—3个精彩、生动的事例加以说明,这也是《百家讲坛》作为一个文化栏目区别于其他文艺栏目(如评书节目)的重要标志。

(二)、坚持贯彻“蓝海战略”

“战胜竞争对手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与他们发生正面竞争,而是去开发其未曾涉足且具备无限发展可能的潜在市场。”这是“蓝海战略”的中心理念。作为第一个将“蓝海战略”实施在电视领域的栏目,《百家讲坛》始终关注的是满足观众的新需求,开创无人争抢的收视空间,从关注竞争对手的所作所为,转向关注为别人提供新的价值飞跃,开启观众巨大的潜在收视需求。“蓝海战略”要求《百家讲坛》要有不断创新的精神,要有争第一的精神,要在“蓝海”中不断创造新的“蓝海”,保持领先优势,把竞争对手彻底甩掉。不断的领先和创新让观众相信这是一个有价值的、值得信赖的品牌,从而进一步对其形成优良的人格化特征的共识,提升品牌形象。

(三)、喊出响亮的口号

准确、响亮的口号可以有效地将自己的理念迅速传达到位,这是塑造品牌形象最简洁的方式。《百家讲坛》很好地使用了这个事半功倍的方法。其口号“百家讲坛 坛坛都是好酒”,喊出了栏目组一贯坚持高品质、高品位、高品格;“汇集百家学养 追慕大师风范”,阐明了《百家讲坛》的品牌身份是大家风范的智者;“让专家、学者为百姓服务”,说出了栏目的价值诉求是架起一座“专家通向老百姓的桥梁”,从而达到传播并重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

(四)、坚持科学研究、科学管理

在品牌认知研究中,根据20项重要发现,栏目组整理了25 个管理要点,发现了4 个存在的问题,制定了3 个发展品牌的重要举措。在接下来的品牌建设中,栏目组继续进行品牌跟踪研究计划,对每一期节目进行跟踪研究,确保《百家讲坛》的每个电视动作都符合成功品牌的要求,符合观众心目中独特的、经典的、生动的、大气的、权威的品牌形象。所有这些都为日后《百家讲坛》栏目成为中国电视界的文化精神品牌打下了科学基础。

《百家讲坛》所取得的巨大成功,并不是偶然。栏目牢牢把握了大众传播和电视传播媒介的特性,开拓式地打造电视讲座类文化节目,将学术权威性浓厚的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搬上电视,摒弃严谨的学术宣讲,创新地选择故事性和趣味性讲述和影像化呈现,同时最大限度地利用主讲人的学术素养和个人魅力感染观众,引导人们关注传统历史文化的热情。当然,在节目取得成功的同时,还应立足长远,不断提升自身文化价值,避免落入盛极而衰的困境,在未来的日子里争取再迎创新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谭天、郑爽.《新媒介生态下的电视传播模式——以<百家讲坛>为例》.国际新闻界,2009,(7).[2] 钟文波.《从传播学角度分析<百家讲坛>》.当代传播,2007,(5).[3] 滕乐.《创造同质化竞争时代的主动受众——浅谈<百家讲坛>品牌形象的建设与维护》.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1,(3).[4] 骆玉安.《精英与大众: 当代传媒的文化抉择——以<百家讲坛>为例》.新闻爱好者.2008,(9).[5] 万卫.《<百家讲坛>品牌形象的建设》.电视研究,2010,(3)。[6] 乜勇、赵大泰.《<百家讲坛>中的教育技术——以曾仕强讲解<易经的奥妙>为例》.现代教育技术.2011,(3).[7] 张军锋.《信息时代的传播神话——<百家讲坛>由冷到热的传播分析》.电视论文集.

第四篇:从传播学角度分析《法治在线》

从传播学角度分析《法治在线》的成功途径

数字媒体艺术3班

姓名:夏倩倩

学120806230309

:摘要:《法治在线》是一期优秀的访谈类节目,本文试图在传播内容、品牌效应和社会因素三方面分析《法治在线》的成功途径。

关键词:传播内容 品牌效应

社会因素

《法治在线》是2005年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开播的一期法治类节目,虽然不在黄金时段播出,但收视率和收视份额依旧在新闻频道节目中占据前列。本文将以传播学的角度分析《法治在线》的成功之处。

第一,传播内容

由于我国法制化建设时间较短,人民的普法意识还有所欠缺,所以我国推出《法治在线》栏目以进行普法教育。普法教育是要面向全社会的,要顾及到社会上不同人群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所以本节目最重要的就是如何使传播内容更好的被受众所接受。

首先,名家讲座使得本节目更加专业。由于本节目是法制类节目,所以需要由专业的法学人士来为观众进行普法教育。本节目在每一期作品中都会出现律师等法学专业人士,通过与百姓问答及讲解的形式将法学知识进行普及。

其次,内容平民化。本节目是法制类节目,但由于它的传播对象是面向所有人,包含着有专业素质和无专业素质的人群,所以如何将及其专业化法制内容能让人更好的接受就成为本节目成败的一大问题。本片在内容上来讲就是平民化,突出人文关怀。本节目在讲法的过程中并不只是一味的去从专业的角度去讲法,而是用平民化的语言来说法,使得本身比较枯燥的法学知识变得更加容易容易被各个水平的人群所接受。

第三,故事性极强。在如今故事片的发展势头是很强劲的,讲座类节目尤其是说法的讲座类节目则由于其专业的特性致使片子过于枯燥而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在《法治在线》中则没有这种情况。本节目每期都有一个专题,每个专题都是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通过情景再现、真实录像的方式将故事还原,如同一部微电影一样为观众讲解故事。作为受众的青年群体更喜欢的是轻松的故事,对单调繁琐的法律则不太感兴趣,电视作品要顾及到受众心理,所以编导采取如上的这种方法,将纪录片赋予故事性,使受众不但接受节目所讲的故事,更能很好的接受节目所包含主旨。

第四,时效性的体现。本节目不仅仅是一期法制类节目,同时也是一期新闻类节目。新闻类节目首先要求的就是时效性,在事件发生之后以最快的速度将将时间搬上荧屏。本节目与纯粹的新闻类节目不同,纯粹的新闻类节目只要将事件粗加工后就可以拿来播出,但本节目必须要等待得出事情的结果后再进行细加工,之后才能作为电视节目播出。作为日播的专题节目,要达到新闻的时效性谈何容易,尤其是法治新闻事件,并不是每天都有重大和热点题材可供挖掘。因此,这就给选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使得本节目的时效性较差,往往无法造成新闻的效果。本节目虽有此弊端,但高标准给观众以期待,产生“期望值”效应,使得本节目抓住观众眼球。

第五,迎合受众心理。在内容上本节目也是在迎合受众的猎奇心理。当一件事情发生后,出现的结果往往不被人关注,人们所关注的多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这就是猎奇心理在作祟。本节目就是通过对事件的深度解析来满足受众受众的猎奇心理。例如在“马加爵”事件中,深度分析了为什么会出现马加爵事件、马加爵的家庭背景、入狱后马加爵的生活等方面,录像重播的形式不仅还原了真实,更加重要的让观众知道了事件背后所发生的事,满足了 观众的猎奇心理。

第二,品牌效应

品牌效应不只是体现在经济学上的道理,在这个极度市场化的年代,传播也是要靠品牌效应的。

首先,电视台的品牌效应。中央电视台是新中国第一个电台、电视台,有着近六十年的历史。悠久的历史为中央电视台积累下来了一系列的名誉与荣耀,也树立了中央电视台良好的品牌形象。悠久的历史、良好的形象使得中央电视台在所有电视台中独占鳌头,也使得中央电视台在宣传和受众渠道上具有极大的优势。《法治在线》是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所播出的一期节目,与其它在中央电视台所播出的节目一样,在宣传、受众渠道等方面具有着其它电视台无法媲美的优势。

第三,社会因素

就社会因素而言,电视作品最重要不是其美感效果,而是其所要起到的就是教化作用,就是要通过电视作品来传播一种思想,并且引导一部分人接受这种思想。设置本节目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国现阶段公民法治意识薄弱,需要进行普法教育。本节目的主旨也是为公民进行传播法治思想,进行普法教育,这体现了电视节目的社会作用,同样,在传播效果上也使得受众接受作品的主旨,达到了教化的目的。

《法治在线》是一期优秀的法制类节目,其所获得的一系列荣誉都离不开其在传播内容、品牌形象、社会因素等方面的研究。传播所最终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使受众接受所传播讯息,如此之结果正是本节目所达到之效果。

第五篇:从传播学角度浅析《新闻三家谈》

从传播学角度浅析《新闻三家谈》

张玲

2009年9月,山东卫视公共频道推出了省级地面频道第一个专家点评类节目——《新闻三家谈》,秉承着“新闻之道,民生为先”的理念,《新闻三家谈》这样一档电视读报节目以其独有的特色赢得了广泛的受众,在开播几个月的时间里取得了小小的成功,是不无原因的。

一、《新闻三家谈》体现了民生新闻的传播学本质——受众本位的理念

受众本位思想的出现,使得传播者重新审视受众的地位及其信息需求并开始真正从受众的视角出发制作新闻。早期的“魔弹论”早已不适应整个新闻传播事业,以美国大选为研究对象的“伊里调查”发现受众对他所接受的信息并非像“魔弹论”形容的那样“应声而倒”而是对所接受的信息惊醒选择性接触、认知、理解和记忆。“人们选择性找出与他们已有态度和信念一致的信息并避免与其观念不一致的信息”1。并且,“使用与满足”理论把受众看作是有着特定需求的个人,基于特定的需求动机来使用媒体,也就是说,受众在接受信息时并非是漫无目的的,他们有自己的信息需求并因此产生了使用媒体的动机,这种动机使其主动的使用或利用媒体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基于上述理论与实践我们可以得知,只有了解受众,关注受众,贴近受众我们的传播才有可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新闻三家谈》以其平民的姿态恰到好处的“迎合”了受众,这是其取得成功的一大法宝。

首先,受众具有求知求趣心理。《新闻三家谈》在短短半个小时的时间内整合各家报纸的新闻信息和新闻观点,对海量的信息进行有序的整理、筛选,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无不满足了受众在短时间内有效的获悉天下风云变幻的心理需求。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指出,人们在基本的心理需求得到满足后就会出现交往、娱乐、归属等需求,求趣的心理是人人都有的,这一需求也源于受众缓解紧张焦虑的深层精神需求。“富豪相亲派对”、“牛司机边开公交边看书”等等的这些 社会民生新闻不仅给受众带来了娱乐,莞尔一笑的同时也给其带来的深层的思考。因此不论是求知还是求趣,这种贴近性、亲切感使得《新闻三家谈》受到观众的一致好评,这是《新闻三家谈》所追求的,也是其受众本位思想的良好体现。其次,从大众传播学的社会功能来看大众传播具有工具性和消遣性。《新闻三家谈》则很好的的履行了其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这两大功能。《新闻三家谈》由“睿头条”、“闻天下”、“三家博论”、“三家深谈”等几个板块组成,每一个板块都选取了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报纸信息播报的同时加入相应的评论,对1 《对媒体效果的理解与误解》【美】麦克劳 张国良主编:《20世纪传播学经典文本》复旦大学出版社

资讯进行了良好的整合,拓展了观众的视野,主持人嬉笑怒骂的或幽默或讽刺的语气带给人们的不仅是对视一笑,更重要的引起更深的思考。传播知识和消遣娱乐两不误,这不是受众的需求吗?不是《新闻三家谈》受众本位理念的很好的体现吗?

二、《新闻三家谈》是媒介之间相互融合的优良产物

《新闻三家谈》是一档电视读报类节目,是电视与报纸两大媒体互相融合的产物,这一形式突破了影像信息传播新闻事件的局限,因为文字表达较之影像传播要求低,表达的内容相对广泛,报纸与电视的融合在内容上恰好弥补了一般的电视节目的局限性,使电视表达了更多以前不能表达的内容。电视与报纸有着不同的受众,但是像《新闻三家谈》这样的新闻读报节目,虽然主要是传递报纸信息但由于大多采用“读”的方式,这使得电视在获得原有受众的同时有可能吸引一部分报纸读者,从而获得了更多的受众。

电视与报纸的融合是一种双赢。对于电视而言,节约了成本也丰富了信息源、信息量和节目形态;对报纸而言则有利于拓展其新闻的“覆盖面”,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对二者而言则都相应的扩大了受众面。《新闻三家谈》通过对新闻报道的解读,告诉了观众发生了什么,对新闻评论的播报与阐释,帮助读者分析新闻,引导读者看新闻。对信息的有效整合利用,以大众化的形式将新闻进行重新梳理并传从给受众。

需要指出的是《新闻三家谈》不同于一般的新闻读报类节目,它并非是对报纸的简单“拿来”,而是在“拿来”的同时对其进行加工制作,这不仅是信息的深化也是对信息的再次把关,在“厚报”时代的今天,在快节奏的社会生活状态下是是非常受观众欢迎的。

三、《新闻三家谈》自身的制作独具特色

新颖的电视节目,通俗的事件,辛辣的教授观点,全新的三维数字背景,镜头景别上大量使用双视窗这一系列的特点使得《新闻三家谈》在播出伊始便收到了好的反响,收视率居高不下,得到观众的普遍认可。下面从以下三个方面具体来看。

1、电视化传播,节目内容与形式通俗

心理学研究表明,从记忆效果看,听到的信息能记住20%,看到的信息能记住30%,边看边听的信息能记住50%之多。报纸是平面传播的,读者无法倾注视听感受,报纸通过电视传播就增加了视觉、听觉特征,调动了观众的多感官参与,变得直观而生动。《新闻三家谈》采用的这种电视读报形式避免了个人读报时的单调,整个节目分为“睿头条”、“闻天下”、“三家博论”

等几大板块,选择重要而受众又普遍关注的新闻进行摘读并了加入了多方的评论,有时还加入主持人的辛辣的个人观点。这不仅有别于个人默不作声的阅读,而且这种述评结合的方式既交代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加深受众对新闻背景的了解又表明立场,在一定程度上还揭露了事件的本质,引发观众的思考。

2、个性化、独特化的主持人团队

《新闻三家谈》的三位主持人不同于其他新闻节目的主持人,他们并非专业的主持人,也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他们都是来在高校新闻专业的教授。可以说,王晓舒、常庆、任者春三位教授独特的人格魅力,睿智的头脑和个性化的点评语言不失为《新闻三家谈》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他们把严肃的报道内容和深刻的理解分析深入浅出的加以表达,把高深的问题平民化、口语化,把 “读报” 与“聊报”、“评报”结合起来,运用或幽默或讽刺的语言进行评论再加上或摇头或摆手等肢体动作,与那些没有感情的“播音腔”和对报纸的照搬照念相比大大增强了节目的表现力与感染力。他们的点评虽短却透着智慧,往往一针见血,他们神态自然,亦庄亦谐,不掩饰,不造作,不矫情,嬉笑怒骂中使读者了解了新闻的真正内涵。

3、节目编排有序,样式新颖

《新闻三家谈》不像其他的电视读报节目那样在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内播报数十条甚至几十条新闻加评论,一条新闻加评论平均不到一分钟,评论往往不深刻,浅尝辄止。《新闻三家谈》在3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在几大板块的囊括下详细的阐述7-8条新闻,新闻要素齐全,论述深刻。另外,节目在播出过程中并非一个主持人说到底,而是结合图片、视频、音乐、动画等多种手法,在视频中配以不同于主持人声音的解说,三维的数字显示背景屏,解说、视频和图片使用大屏幕,极大的提高了观众收看的清晰度。这一系列新颖的编排样式大大的避免了节目的单调性,极大的提高了节目的趣味性与可看性,吸引了受众的眼球。

综上所述,《新闻三家谈》作为我省省级地面频道的第一个专家点评类节目,深刻的阐释了民生新闻的特质,深刻分析受众心理,在媒介融合的大背景下显示出来本身独有的特点,牢牢的抓住了自己的受众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分到了那么一杯属于自己的羹,在一定程度上说是成功的。当然《新闻三家谈》也存在一些不足与劣势,譬如说新闻的本土化问题、主持人主观色彩问题等等,但是这有的是不可避免的,有的是可以在发展中不断改进的,如果《新闻三家谈》在播出过程中能不插播一些恶俗的广告会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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