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CCC免办进口
编辑:七色彩虹 识别码:12-445321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03 08:16: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CCC免办进口

CCC免办进口部分产品范围包括:

1、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和生产的产品;

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3、根据外贸合同,专供出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

4、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需要进口的零部件;

5、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而进口和生产的产品;为已停止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维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况的产品。

具体申办手续如下:

1.免办3C认证申请书

2.免办3C认证情况说明、免于办理3C认证证明申请延期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装箱单复印件、运单复印件

5.预录入报关单复印件、填写范例:预录入报关单

6.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其中要包括申请免3C产品的彩色照片)

7.委托书

8.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填写范例:免办3C认证所需文件《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

HS海关编码8515800010 电子束、激光自动焊接机进口报关|进口清关|申请机电证

虎桥机械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021-60871250

公司网站:

代理进口清关的设备有:

1、五金加工类:立式/卧式CNC加工机床、数控钻床、数控磨床、数控车床、冲床、...2、电子设备类:自动贴片机、全自动IC邦定机、固晶机,电路板清洗机、...3、塑料生产类:注塑机、热熔机、押出机、花样机、挤出机、...4、纺织设备类:高速喷气纺织机、摩擦纺纱机、气流纺纱机、绣花机、...5、仪器仪表类:测试台、光谱仪、IC测试机、倒车雷达ECU测试台、无线遥控设备、...6、加工中心类:立式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7、铸造器材类:转炉、铸造机、轧钢机、精锻机、压铸机、熔炉、...8、大型生产线:汽车空调生产线、饮料加工生产线、喷涂生产线、钢材铝材成型生产线...9、旧印刷设备:四色或以上,海德堡印刷机,罗兰印刷机,小森印刷机...10.船舶|航空器:集装箱船,散货船,游艇,直升机,旋翼机,商务飞机...(转自久久信息网:)

第二篇:上海检验检疫局网上办理免办CCC认证所需资料

须经“CCC入境验证特殊情况申请”申办的各类情况

申请人须提供办理人员介绍信(如为代理机构则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申请商品的进口外贸合同、发票和提单的复印件及以下文件,完成网上申请,并打印有关申请表后,至受理机构办理审批。

1.在“受理机构”栏中须到注册地进行审批的情况,已明确列出,其余所在地应按商品实际流向地(非海关流向地)理解。

2.上海检验检疫局各审批机构的联系电话和地址请参见我局网站“上海检验检疫局各审批受理机构电话和地址一览表”。3.上表与原申请要求不同处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三篇:3C免办办理流程

3C免办办理流程

一、什么是3C免办?

2003年8月1日起国家对涉及人身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环境保护和国家安全的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进口商品,若符合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3号公告中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况,可申请《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以下简称“免办证明”。可申请办理《免办证明》的几种特殊情况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二、3C免办流程:

三、3C免办所需资料:

1、3C免办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invoice复印件

4、装箱单复印件

5、运单复印件

6、预录入报关单复印件

7、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其中要包括申请免3C产品的彩色照片

8、委托书

9、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

第四篇:CCC认证[范文]

哪些电动工具要做3C认证,电动工具3C认证范围(共16种):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CCC认证资料提供清单

一.初次申请或相关信息变更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二.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3C强制认证产品检测提供文件清单

产品检测送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送样登记表;

CCC申请详细资料;

产品说明书;

产品规格书;

产品维修手册;

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

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CCC认证申请步骤

1、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意向申请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申请人信息,制造商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生产厂信息(包括质量体系的状况和体系获证情况等);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

另外,还需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如: 产品说明书、使用维修手册、产品总装图、工作(电气)原理图、线路图、部件配置图、产品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安全关键件一览表等。报关,报检 若申请的产品是电工产品,需做电磁兼容型式试验,还需补充提供下述技术资料

1.电磁兼容性技术标准;

2.可能影响安全性能的产品变更情况说明;

3.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检验报告(按型号提供);

4.所有的有电磁兼容要求的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报关报检,外汇核销,出口退税,通关咨询

如果所申请的产品是已获证型号产品的变更,或与已获证产品有联系,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做出说明。报关报检,外汇核销,出口退税,通关咨询

2、原则上按型号提出申请。不同生产厂生产的同型号产品或同一生产厂在不同地点生产的同型号产品,应分别申请。报关报检,外汇核销,出口退税,通关咨询

3、CCC认证机构会同分包实验室审查申请资料后,划分产品单元,并就检测所依据的标准、检测项目和所需样品数量同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分包实验室向CCC报产品检测费用。报关报检,外汇核销,出口退税,通关咨询

4、CCC认证机构会同业务代表根据生产厂的质量体系状况,确定生产厂质量体系的审核天数,并确定相应的体系审核费。

5、CCC认证机构向申请人寄发CCC产品认证报价单。报价单包括认证收费的详细内容、产品名称型号、检测标准和样品数量等。

6.申请人在报价单上签字盖章并返回后,CCC认证机构向业务代表下达任务通知书,委托业务代表与申请人签订认证合同,并向申请人发正式申请书。申请书中包括有需补送的资料、申请方的责任及需附送的《质量体系情况调查表》等。

第五篇:CCC常见问题

CCC常见问题

1.强制性产品认证从何时开始实施?

答: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

2.出口的产品是否必须获得强制性认证?

答:对于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而特殊加工专供出口的产品,可以不申请强制性认证,但由于某种原因未出口的剩余产品将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除非获得3C认证。

3.CCC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答:认证标志“CCC”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对于《目录》内的产品,“CCC”标志是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证明标记。

4.强制性产品认证包括那些环节?

答:认证程序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环节: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型式试验;

3)工厂审查;

4)抽样检测;

5)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6)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5.如何确定某种具体产品是否需要强制认证?

答:可以查阅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的适用范围及相关附件。另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2002年第60号公告:《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如果对认证范围界定存在疑义,应向认监委书面询问,认监委负责答复。

6.怎样提交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

答:申请人可以从访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网站:www.teniu.cc,获取必要的信息、资料和表格,在线提交申请。或者按照网上公布的联系方式,直接与各产品认证处联系。

7.从哪里能找到关于申请单元划分、送样数量的规定?

答:各类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对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等做了详细解释,其内容包括:

1)适用的产品范围;

2)认证依据的标准;

3)认证模式;

4)申请单元划分原则;

5)抽样和送样要求;

6)关键元器件清单;

7)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8)获证后的监督;

9)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的要求;

10)其他规定。

8.谁可以作为《目录》中的产品的申请人?

答:《目录》中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销售者和进口商可以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出《目录》中产品的认证申请。

9.当申请人为销售者或进口商时,有无附加要求?

答: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应当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同时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或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10.申请人可否委托他人申请?

答:可以。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目录》中产品认证的,应当与受委托人订立认证、检测、检查和跟踪检查等事项的合同,受委托人应当同时向CQC提交委托书、委托合同的副本和其他相关合同的副本。

11.申请时企业应提供哪些技术资料?

答:一般应提供以下文件:

1)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等;

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4)其它需要的文件。

5)CB证书及报告(如有)

具体内容参见各类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12.认证周期?

答:在一般情况下,CQC自正式受理申请人认证申请的一到三个月内,做出认证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13.获得《目录》中产品认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商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保证提供实施认证工作的必要条件;

(2)保证获得认证的产品持续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则;

(3)保证销售、进口的《目录》中产品为获得认证的产品;

(4)按照规定对获得认证的产品加施认证标志;

(5)不得利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误导消费者;

(6)不得转让、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或者部分出示、部分复印认证证书。

(7)接受地方质检行政部门和CQC的监督检查或跟踪检查;

14.可否通过代理机构进行申请?

答:3C认证申请可以通过代理机构进行,但是代理机构必须符合认监委的有关规定,且人员经过培训、注册。

15.有关认证过程工作的投诉及争议如何进行? 答:申请人可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出争议或投诉。如申请人对CQC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

16.当认证证书持有人申请同类产品增加生产场地时是否涉及工厂审查? 答:应对增加的生产场地进行工厂审查。

17.当认证证书持有人在原生产场地申请另类产品认证时是否涉及工厂审查? 答:此种情况应进行工厂审查。

18.非常规工厂审查是否可能?

答:在申请认证产品型式试验尚未完成的情况下进行的工厂审查为非常规工厂审查。如因试验周期较长或其他原因,企业提出进行非常规工厂审查的,需经CQC领导批准实施。

19.工厂搬迁时,如果流程、设备、操作人员等条件都未改变,是否需要对新工厂进行检查?

答:是。即使流程、设备、操作人员都未改变,工厂的搬迁仍可能导致质量保证能力的变化。

20.监督频次如何确定?

答:一般情况下,CCC认证产品自获证之日起的第13个月(电线电缆、电线组件自获证之日起的第7个月)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以后每隔12个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当月进行的,可延长2个月。

21.什么情况下CQC增加监督频次?

答: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者用户提出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CQC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安全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4)有足够的证据使CQC对生产厂失去信任时。

22.监督审查时出现什么情况暂停认证证书?

答:认证证书的持有人未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认证证书的持有人违反《目录》中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指定的认证机构要求的;监督结果证明产品不符合《目录》中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但是不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

23.特殊情况下能否在现场进行检测?

答: 特殊情况下诸如:产品重量,体积或配电限制等因素确需现场检测时,由检测机构核实现场条件是否符合要求,CQC做出决定。

24.企业能直接向检测机构递交CCC证书的申请吗?

答:申请最终应递交到CQC的相应产品认证处,然后CQC指定相应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25.CCC认证申请可否递交给CQC分中心?

答:申请直接递交到CQC总部,当然也可以通过CQC分中心转交。

26.进行定牌生产的产品如何申请CCC认证?

答:生产厂或订货方都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CCC认证。

27.单元划分由谁确定,有何规定?

答: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由CQC工程师依据各类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及CQC制定的其它解释文件确定。

28.CCC认证证书是否有有效期?

答: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已于2009年7月3日发布,并于2009年9月1日实施。按照117号令的要求,CQC于2009年9月1日起全部颁发带有效期的CCC证书(包括变更证书)。对于企业2009年9月1日前获得的CCC证书,可自愿换发带有效期证书。国家质检总局网相关链接: 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7.3

CCC免办进口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