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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小学生寒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编辑:花开彼岸 识别码:12-71846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7 20:03: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致中小学生寒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致中小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亲爱的同学们,目前你们正处在学习、身体的成长时期,由于自控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因此同学们在参与交通活动过程中往往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人群。据交警部门统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正在走上升趋势。当然,发生这些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还是由于一些同学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而导致的。因此,为了全面提高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促使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确保同学们安全出行,镇安委会专门结合同学们日常参与交通活动的特点,制作了《致中小学生的一封信》送给大家,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并坚决做到:

一、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接受学校、交警等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二、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边道路两侧行走;不要在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

三、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不在人行横道上逗留。

四、乘坐校车时,要等车辆停稳了才上车或下车;坐在车内不能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乘坐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乘坐汽车要系安全带。

五、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学骑或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六、在道路上驾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道等非机动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相互追逐、扶身并行、曲折竞驶或脱把骑车;不得

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七、骑自行车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

八、发生或遇到交通事故,应该要沉着冷静,并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有人员伤亡时还要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者。

九、违反交通规则,自愿接受学校、家长和交警部门的教育和处罚。同学们,生命是十分宝贵的。无论每时每刻,我们都要将交通安全记在心中;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害,才会拥有一个健康的人生,快乐的人生!

2011年11月 八达岭镇安委会

致学生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急剧增加,现有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设施跟不上日新月异的交通形势要求,给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学生们每日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交通方式有步行、骑自行车、乘搭摩托车、汽车等,由于年龄、判断力、行为支配力和不抗力等诸多原因,使中小学生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仅东升范围就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23宗、16余人受伤,这些血和泪的教训应当引起各位家长的高度重视和深思。

寒假节将到来,学生暂时离开老师的教育和指导回到您的身边,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他们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希望您言传身教,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一定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并教育孩子出门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此,特向各位家长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做到:驾驶两轮摩托车配戴质量较好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且不能超载(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只能在摩托车后座位置搭载一人);驾驶汽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驾车时应当文明礼让,安全行驶等。

二、要积极督促教育子女,步行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冲红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教育子女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技行驶。

三、不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让18周岁以下的孩子骑摩托车上路,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

三、密切与学校、教师联系,如果发现自己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配合学校、交警对其加强管教。

只有从自身做起,人人遵章守法,您和孩子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才会得到充分保

障,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从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东升交警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祝:家庭幸福、出入平安!

中山市东升镇教科文卫办公室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升大队

二O一O年一月二O一O年一月

您对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

学校家长认同签名:

年月日

第二篇:致中小学生寒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致中小学生寒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一年一度的寒假即将来临,首先祝愿同学们假期愉快,新年进步!

亲爱的同学们,目前你们正处在学习、身体的成长时期,由于自控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因此同学们在参与交通活动过程中往往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人群。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仅东升范围共发生学生交通事故23宗,16余人受伤。当然,发生这些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还是由于一些同学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而导致的。因此,为了全面提高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促使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确保同学们安全出行,交警东升大队的叔叔阿姨们专门结合同学们日常参与交通活动的特点,制作了《致中小学生寒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送给大家,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并坚决做到:

一、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接受学校、交警等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二、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边道路两侧行走;不要在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三、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四、乘坐公共汽车或者校车时,要等车辆停稳了才上车或下车;坐在车内不能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乘坐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乘坐汽车要系安全带。

五、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学骑或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六、在道路上驾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道等非机动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相互追逐、扶身并行、曲折竞驶或脱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七、骑自行车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

八、发生或遇到交通事故,应该要沉着冷静,并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有人员伤亡时还要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者。

九、违反交通规则,自愿接受学校、家长和交警部门的教育和处罚。

同学们,生命是十分宝贵的。无论每时每刻,我们都要将交通安全记在心中;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害,才会拥有一个健康的人生,快乐的人生!

中山市东升镇教科文卫办公室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升大队

二O一O年一月二O一O年一月

您对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

学校学生认同签名:

年月日

致学生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急剧增加,现有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设施跟不上日新月异的交通形势要求,给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学生们每日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交通方式有步行、骑自行车、乘搭摩托车、汽车等,由于年龄、判断力、行为支配力和不抗力等诸多原因,使中小学生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仅东升范围就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23宗、16余人受伤,这些血和泪的教训应当引起各位家长的高度重视和深思。

寒假节将到来,学生暂时离开老师的教育和指导回到您的身边,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他们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希望您言传身教,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一定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并教育孩子出门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此,特向各位家长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做到:驾驶两轮摩托车配戴质量较好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且不能超载(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只能在摩托车后座位置搭载一人);驾驶汽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驾车时应当文明礼让,安全行驶等。

二、要积极督促教育子女,步行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冲红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教育子女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技行驶。

三、不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让18周岁以下的孩子骑摩托车上路,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

四、密切与学校、教师联系,如果发现自己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配合学校、交警对其加强管教。

只有从自身做起,人人遵章守法,您和孩子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才会得到充分保障,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从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东升交警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祝:家庭幸福、出入平安!

中山市东升镇教科文卫办公室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升大队

二O一O年一月二O一O年一月

您对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

学校家长认同签名:

年月日

第三篇: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中小学生(幼儿)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历来是学校、家庭和社会十分关心和普遍关注的问题。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不断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常识和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学生的安全意识普遍增强。由于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和应急能力较差,一部分学生遵守交通安全还不能成为自己的自觉行为。目前已进入严冬季节,雨雪天气相对增多;随着春节的临近,道路上人车流量也逐渐增多。这些,都会给学生上下学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让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现倡议:

1.教育孩子不乘坐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以及其它安全性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逾期未检和报废机动车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同时,家长们也不能使用或租用以上安全性能不符合规定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孩子。

2.家长自己使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接送孩子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若遇大风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应尽量避免使用非机动车接送孩子,提倡以家长步行接送为主。

3.孩子未满12周岁的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车;不准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电动车;骑自行车、电动车不准闯红、黄信号灯,不准带人,不准骑车并行、嬉戏打闹;自行车、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靠道路右侧行驶,不得逆行。

4.孩子乘坐客车或公共汽车时应先下后上,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得从事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从客车或公共汽车上下车后,不要从车前车后猛跑过马路。

5.教育孩子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应靠路边行走;行走时应注意精力集中,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道路时,须走人行横道,遵守“先左看,后右看,再左看”的规则;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6.教育孩子不准翻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的护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7.家长应注意对孩子言传身教,在接送孩子上下学途中应时刻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同时应切实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加强与学校老师密切联系,发现孩子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纠正。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关乎家庭的幸福。让我们从维护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为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无为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16年11月22日

《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回执

无为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印发的一封信我已收到,我一定会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和学校密切配合,共同教育督促孩子,确保孩子上下学交通安全。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家长签名:

无为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16年11月22日

第四篇:致全市中小学生的一封信

淄博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致全市中小学生的一封信

同学们:

你们好!你知道吗?淄博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这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利市利民的重大决策,通过创建使我们城市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变得更好,市民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城市整体文明形象得到较大提升。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最高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荣获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今年中央文明办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测评,同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一并测评。广大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又是传播文明的重要力量,市创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希望你们自觉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努力争做文明的践行者,争当文明的传播者,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为此,提出三点建议与你们共勉。

一、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

文明行路:增强安全意识,不乱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栏杆,不成群结队堵塞交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乘车: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公交车上主动给老、弱、病、残、孕 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在公共场所使用文明语言,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草树木,正确使用公共设施。

远离网吧:未成年人进网吧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如果测评中发现未成年人进网吧,我市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资格将被一票否决,所以,暑假期间在家长的帮助下安排好日常作息,坚决不进网吧。

二、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带头遵守淄博市《市民公约》和《淄博市市民公德100则》,自觉争做文明学生。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志愿者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社区开展的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勇于批评、制止身边各类不文明行为。

三、努力争做文明传播者

向家长、亲友和周围的人做好文明宣传,请把这封信的内容及时转告你们的家长、邻居、同学和亲友,通过“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动员他们自觉履行市民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全力支持,主动参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学生作榜样,为创建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争当文明使者,争做创建活动的表率,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谱写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新篇章,把淄博市建设成为更加文明、美丽、温馨的家园。

淄博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1日

第五篇:致家长交通安全一封信

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也比较复杂,特别是我校门前马路过窄,上下学期间车辆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并且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常性的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有些同学和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为了进一步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使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希望家长积极配合,敬请协助做好以下几点:

1、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样。

2、教育孩子必须做到不乘超速车、超载车、无牌无证车、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孩子在路上要靠路右边走,穿越公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一看二慢三通过。

3.、乘车往返学校的学生,家长教育孩子坚决拒绝乘坐超员车、低速货车、司机酒后驾驶车、假牌假证车、无牌无证车、报废车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三轮车。

4、教育孩子在放学路上不停留、不玩耍,没经父母同意不得到同学、亲戚家,走路精神要集中,注意来往车辆动向。经常提醒孩子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 每天要来学校接送孩子的家长,请您务必做好以下几点:

1.请按时到校接送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做好表率。2.建议离校较近的学生,不用机动车接送,改为步行。

3.用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们请把车辆停在学校西边停车场,按秩序靠边停放。4.非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们请把车辆按秩序停放在校门外马路边,不要堵塞孩子们放学的通道。

5.接到学生的家长请尽快离开,不要在校门前路段上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正常交通。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并希望通过您的合作与配合,共同来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安棚镇第一小学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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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回执

本人已阅读并知晓《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全部内容,并将积极配合学校督促孩子遵守执行。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安棚镇第一小学

2018年3月20日

致中小学生寒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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