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人口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人口
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的工作报告
2006年1月6日下午,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十一五”时期我国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人口安全,推进制度创新,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到2010年末人口总量控制在13.7亿;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实效,人口安全形势趋于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降低;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初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建立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协调、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新进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机关作风有较大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基本原则: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对我国“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经验作了全面地总结。
他说,总结“十五”时期的工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六条基本经验:
一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实现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是坚持议全局、抓大事,把握历史机遇,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倾斜,推动全国工作协调发展;
五是坚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位一体”管理服务网络,加强能力建设;
六是坚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
张维庆主任说,这些基本经验,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应当倍加珍惜,深刻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扬。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对我国“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进展作了全面地总结和论述。
他说,“十五”时期的五年,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五年,是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五年,是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五年,是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的五年。
在世纪之交的关键时刻,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审时度势、认真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发展态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果断做出了人口再生产类型已经实现历史性转变、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必须进行战略转移的重要判断。及时向中央建议,推动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出台。
中央《决定》明确指出“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明确指出“在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之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明确指出21世纪的头10年,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明确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方针原则和政策措施。
中央《决定》在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决定》精神的指引下,人口计生部门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协调相关部门办成了几件多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使“十五”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一,推动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修订完善了地方条例,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发展阶段;
第二,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
第三,实现了全系统的机构更名,职能得到拓展,编制、经费有所增加,促进了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
第四,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把握人口发展态势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科学制定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
第五,组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由“惩罚多生”为主向“奖励少生”为主的转变;
第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正在发生着明显变化;
第七,全面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在稳定低生育水平和2003年遏制“非典”疫情向农村扩散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八,实施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参与预防艾滋病工作,提高了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第九,探索建立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机制,推广“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模式,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合法权益;
第十,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成功举办了三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有力促进了生殖健康产业发展;
十一,推动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和“千年发展目标”的贯彻落实,成功举办了国际人口与发展论坛、世界家庭峰会和人口与发展国际援助研讨会,发表人口与发展白皮书,树立了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
十二,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五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加强,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从2000年14.03‰、7.58‰下降到2004年的12.29‰、5.87‰,分别降低了1.74、1.71个千分点,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8左右,人口计划顺利完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初见成效。
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是对国家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民主科学决策的领导集体,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是一支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奉献、能够战胜困难并夺取胜利的光荣队伍。(根据张维庆主任工作报告摘编)
第二篇: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
人口政法„201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深入推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决定,自2011年开始,在全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现将《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创建活动中遇到的有关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联系。
附件:
1.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标准
2.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国家人口计生委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
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深入推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决定,自2011年开始,在全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从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出发,大力加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典型引路,逐步推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显著提高,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等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思路和方法,加大便民维权力度,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
(四)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国家人口计生委依法行政与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政策法规司负责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稳步开展。
四、示范乡镇(街道)的申报和管理
(一)申报。
申报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的,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填写申报表。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二)审核。
所在县(市、区)应当对乡镇(街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级和地市级人口计生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和考核,对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当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国家人口计生委推荐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
(三)命名。
国家人口计生委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抽查验收的方式,对示范乡镇(街道)进行复核,符合标准的,列入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经国家人口计生委依法行政与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中国人口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命名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并颁发奖牌。
(四)管理。
国家人口计生委对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也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实行重大案件“一票否决”制,已命名的示范乡镇(街道)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群众对示范乡镇(街道)强烈不满且反映问题属实的,撤销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4 称号,并收回奖牌。被摘牌的乡镇(街道),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载体。各级领导和广大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落实到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准则。
(二)认真组织实施。
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省(区、市)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指导,并为乡镇(街道)开展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乡镇(街道)要按照示范标准,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畅通维权渠道,开展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广泛深入宣传。
各地要将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群众公开,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推广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从已经命名的“全国人口和计划 5 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中,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重点加以宣传推广,最大限度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四)建立激励机制。
各地要将创建活动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逐步加大依法行政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形成科学的工作导向。对命名为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的,各地要予以鼓励和支持,并在政策、投入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第三篇:2005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张维庆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立工作新机制 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新局面--2005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中国人口网 2005-09-26 15:54:00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国家人口计生委作工作报告。
一、关于 2004 年的工作
2004 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开创性、突破性发展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家人口计生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座谈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工作要点,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推进机制创新,集中力量抓紧抓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农村计划生育两项制度试点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等三件大事,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
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之后,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各地的更名工作也基本完成。各级人口计生委切实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研究战略、制定规则、创造环境、依法行政上来,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落实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激发了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 “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国家人口计生委开展了综合改革中期评估工作,总结推广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目前,在试点地区新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辽宁、江苏、山东、河南、四川、贵州、甘肃等省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为目标,加大部署和推动的力度,带动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联合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法检查和调研。完成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规划了到 2010 年基本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的目标。与中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扶贫办、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对六省(市)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取得了良好效果。认真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四个不准”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评选表彰了一大批作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部门作风建设的满意程度普遍提高。
全国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具特色,异彩纷呈。东部地区加快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改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机制,取得了效果明显;中部地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完善“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有新的突破;西部地区抓住实施农村计划生育两项制度试点的契机,加快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带动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明显提高。各地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可喜成绩。
(二)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
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国家人口计生委 2004 年集中力量抓好的头等大事,是工作职能拓展的重要标志。在华建敏同志的直接领导下,由蒋正华、徐匡迪、宋健等同志牵头,组成了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国家人口计生委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动员跨地区、跨部门、跨学科的 300 多位专家学者共同参与,使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顺利推进。截至目前,42 个子课题已全部完成,形成了 260 多万字的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研究、人口发展态势研究、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重大关系研究等 3 个分课题已基本完成。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全面启动。其中 19 个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成立了课题组,拨付了专项经费,基本完成了前期研究工作。特别是长三角、京津冀、东北地区等重点区域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明确了人口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提出了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理念;预测了未来我国人口发展态势和面临的挑战,探讨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动规律,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战略措施和政策建议,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进而全面解决我国复杂的人口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十一五”规划和 2020 年远景目标的研究制定工作。积极与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协调配合,将“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和 2020 年发展思路列入了国家专项规划的编制目录,并作为向中央汇报的 6 个重点规划之一。目前,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和 2020 年发展思路的初稿,得到了各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认同,对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农村计划生育两项制度试点成效显著 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是新时期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的重要标志。按照中央指示,在继续抓好宁夏、云南、青海等地“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的同时,在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五省市以及承德、晋中、四平、齐齐哈尔、宜春、芜湖、焦作、常德、宜昌、遵义等 10 个地(市)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国家人口计生委与财政部、扶贫办以及试点地区党委、政府密切配合,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周密方案,加强监督管理,狠抓工作落实,保障了两项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尚未列入国家试点的地区也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两项试点工作。
2004 年,广东、上海、贵州和大连全面推行奖励扶助制度,山东、辽宁、福建、江苏、内蒙古、广西、陕西、新疆等省(区、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北京、天津、江苏、广西、青岛、厦门等省(市)准备在今年全面实施,浙江、海南、宁波等地计划在今年进行试点。
据统计,2004 年这两项制度试点地区,包括自费试点地区,享受政策的有近50 万农户,涉及人口约 180 万。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 2 亿元,地方配套 1.1 亿元;自行试点的地区筹措 7500 万元。宁夏、青海、云南的“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累计兑现奖金约 1.7 亿元。这几项合计约 5.55 亿元,已经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
两项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明显改善了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状况,解决了他们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二是大大增强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感召力,试点地区独生子女领证率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比往年有明显上升。三是拓宽了农村扶贫的思路和渠道,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为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四是树立了诚信政府的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让计划生育家庭直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广大干部群众由衷地拥护这两项“德政善举”。
(四)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初见成效
按照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关于经过 3 到 5 年的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的重要指示,国家人口计生委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以“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为重要载体,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区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目前,“关爱女孩行动”国家级试点县达到 24 个,各省(区、市)启动县级以上试点 735 个,基本覆盖了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区。各地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倡导“男女平等”、“计划生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生男生女一样好”等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普及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和女孩成长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地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办法和途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等政策,切实保障妇女和女孩的权益,努力使生育女孩的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养老问题有保障。
各地坚持依法行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以及药品市场的监管,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福建、湖北、广东、河南、海南、陕西等地重视程度比较高、工作措施比较实、治理效果也比较好。在福建安溪成功召开了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目前,一个全社会重视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改善女孩生存条件、关爱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卫生部和药监局,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比较严重的四个省,就《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和检查。向各省搜集有关数据和案例,协调全国人大法工委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进行刑事立法,并已经启动了这项立法的调研和论证工作。
(五)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
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认真组织第二批先进县(市、区)的评估和验收,充分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继续开展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计划生育 / 生殖健康推进计划。修订《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推动避孕药具更新换代。组织完成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课题的验收工作和新课题的申报工作,积极参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研工作的管理。
在四川成都召开全国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今后服务站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确立了以县站为龙头、以乡(镇)中心站为骨干、以村服务室为基础、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总体发展思路。推广了四川省“计卫联手、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造福于民”的经验。协调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中西部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纳入了国债资金支持项目,2004 年已安排下拨专项资金 2 亿元。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民政部、计生协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在基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浙江召开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总结推广了宁波等地“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成功经验,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信息化立项已经获得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结合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启动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全国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得到更广泛的应用,推动了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电子政务建设再上新台阶,中国人口网被评为 2004 年优秀政府门户网站。与公安部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开创性进展
在纪念国际人发大会十周年、世界家庭年十周年的重要时刻,成功举办了国际人口与发展论坛和世界家庭峰会。华建敏、王忠禹、顾秀莲等中央领导同志到会发表重要讲话,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发来贺信,联合国 3 位副秘书长、40 多个国家的政要、30 多个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负责人、数百位国内外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参加了会议。湖北、海南两省,特别是人口计生委为两次重要会议的成功举办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全面回顾了过去 10 年国际社会在促进人口发展以及家庭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研讨了当前存在的重大问题,发表了《长江宣言》和《三亚宣言》,明确了未来人口发展和家庭发展的目标。会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人口大国,我们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共存、共享、共赢的原则,通过主题发言、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全面展示了我国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优质服务,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发展等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绩,树立了我国尊重人权、维护人权、发展人权的良好国际形象。
继续加强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南南合作、南北合作以及双边、多边的交流与合作。认真组织实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五周期生殖健康 / 计划生育项目、福特基金计划生育 / 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第三期项目、日本家族计划国际协力财团资助的第七周期计划生育结合项目等国际合作项目。通过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成功组织了多次高级别的出国访问和高质量的考察培训,有力促进了国内工作的开展。
总之,2004 年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事多、喜事多、成效大、影响大的一年,这其中凝聚着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心血,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国家人口计生委向一年来以求真务实、甘于奉献的精神战斗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战线的全体同志、向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各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认真总结 2004 年的工作,得到了很多 重要的启示:
(一)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必须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高兴、赞同、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二)坚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自觉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之中,抓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的契机,集中力量议全局,抓大事,全年工作紧紧围绕 “三件大事”展开,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重大突破。
(三)坚持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一切从实际出发,对东中西部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尊重各地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加以引导和总结,进而上升为国家的重要制度。在工作中不搞“一刀切”、“一窝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始终把改革作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动力,在发展中不断解决前进道路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突破制约事业发展的思想观念障碍和体制性障碍,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用创新思路和机制来巩固和发展取得的成果。
(五)坚持对外开放,平等交流。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更加开放的姿态,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先进理念,认真贯彻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倡导的原则和精神,积极参与人口与发展领域国际事务的磋商与合作,平等交流,求同存异,趋利避害,有所作为,树立了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
(六)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尊重人口自身发展的规律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规律,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科学态度,按客观规律办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计名利,不计得失,围绕重点,全力以赴,保证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以上这些重要的启示,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应当倍加珍惜,深刻领会,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很好地坚持和发扬。
二、正确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风险与希望同在。只有科学认识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才能决策得当,促进发展。如何科学地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要着重把握以下三点:
(一)我们已经赢得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战略主动权
经过 30 多年的艰苦努力,我们探索了一条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正确道路,已经赢得了战略主动权,主要标志有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历史性转变,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新时期,总和生育率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近年来,人口自然增长率稳中有降,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创造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第二,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肯定了伟大成就,总结了历史经验,提出了新世纪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确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国务院行政法规的颁布,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修订,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
第四,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级也基本完成了更名工作,职能得到拓展,编制有所增加,投入明显改善,增强了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调控能力。
第五,农村计划生育两项制度试点工作、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的开展,使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探索已经取得成功经验,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
第六,启动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制定人口发展规划,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新时期的深化、拓展和提升,是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最重要的基础性研究,使我们能够以更加宽阔的视野去开拓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新境界。
(二)未来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仅面临着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艰巨任务,而且要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还要研究和把握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变动规律,促进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
第一、人口总量过多仍是我国必须长期面临的首要问题。我国人口低增长率与高增长量长期并存,未来十几年,我国人口继续保持增长的态势 , 预计每年净增人口 800 万-1000 万。总人口到本世纪 30 年代中期按总和生育率 1.8 计算,将达到峰值 14.7 亿,考虑到变化因素,为 15 亿左右。
第二、人口素质不高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我国人均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五普”数据表明,总人口文盲率为 6.72%,远高于发达国家 2% 以下的水平;大学生粗入学率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人口健康素质较差,出生缺陷发生率为 4-6%,每年约 100 万人(实际情况可能更为严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达到 84 万人,局部地区已经进入艾滋病感染的快速增长期。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布的《 2004 年人文发展报告》,我国人文发展指数居世界 94 位,比前几年有所提高,但还是排得靠后。
第三、人口结构性矛盾必须予以高度关注。劳动年龄人口居高不下: 2000 年我国 15 ~ 59 岁、15 ~ 64 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 64.6%、67.8%,达 8.2 亿、8.6 亿; 2013 年、2016 年将分别达到高峰 9.3 亿、10.1 亿,占总人口的 67.5%、71.6%。流动人口规模庞大: 2000 年我国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人口已达 1.44 亿,其中由农村流入城镇的占 78.6 %。城镇人口比重低,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不相适应,到 2020 年的未来十几年间,仍需要从农村转移出 3 亿左右的人口,给人口合理布局带来巨大压力。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数量多、老化速度快、高龄趋势明显等特点,从 2000 年到 2020 年 ,60 岁、65 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分别从 9.9%、6.7% 提高到 16.3%、11.4%,老龄人口高达 2.34 亿、1.64 亿,预计本世纪 40 年代后期将达 4.3 亿、3.2 亿,对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严峻挑战。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五普”为 117,2003 年为 119,少数省份高达 130,2020 年 20 - 45 岁男性将比女性多 3000 万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将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第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我国粮食生产形势严峻,虽然 2004 年粮食生产增长了 500 亿斤,总量达到 9100 亿斤,但仍有 300 多亿斤的供需缺口。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仍然不强,粮食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据初步预测,到 2020 年,粮食需求量将增加到 6.3 亿吨左右,而人均耕地将由现在的 1.5 亩下降到 1.2 亩左右,供求矛盾将进一步尖锐。目前,我国淡水资源不足,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70% 以上的河流湖泊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有 3 亿多人饮水不安全。长期来看,我国环境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局面短期内难以逆转。
第五,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危险。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许多国家的发展历史表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 1000 美元向 3000 美元迈进的过程中,如果搞得不好,往往出现经济失调、社会失序、道德失范等诸多社会问题。我国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差距越来越大,全国除上海、北京出现人口负增长外,农村、中部和贫困地区生育水平并不稳定,有些地区仍然较高。我国正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必然要求人口计生工作的理念、体制和机制进行深刻变革。如果举措失当,就可能会影响到新机制的建设,动摇目前仍然比较薄弱的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直接威胁到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对我国人口发展态势和稳定低生育水平问题,目前还存在着认识上和体制上的障碍。认识上的障碍是指: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对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摩擦产生的剧烈震荡认识不足,对人口问题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认识不足,对人力资本积累是持久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认识不足,对改善人民生活、扩大居民需求是经济增长的目的和动力认识不足。认识上的障碍使得人口发展面临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人力资本培育及配置机制不健全、与人口转变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与流动机制不健全、人口发展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四大机制性障碍。任何认识的偏差、工作的失误和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水平的反弹。
总之,我国面临的人口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分布等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带来巨大压力和新的挑战。事实证明,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我国人口多,资源人均占有量少的国情不会改变,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可持续发展的压力越来越沉重”的判断是正确的。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难得的战略机遇期
到 2020 年的十几年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来说,生育率的下降将为 21 世纪前半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难得的黄金发展时期。国际经验表明,生育率下降将降低人口抚养比率,促进经济发展。估计到 2013 年,我国人口抚养比率将下降到历史最低点,届时为 39%,大约每 2.5 个劳动力负担一个非劳动力人口,这是世界各国从未有过的低抚养系数。同时,计划生育有效地减少了本世纪各进入劳动年龄人口的规模,减轻了就业压力,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奠定了重要基础。对于人口红利,专家学者的看法不一致,但至少可以持续 10 - 15 年。同时,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也进入了难得的战略机遇期。
第一 ,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第三次历史性飞跃奠定了理论基础,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了人口问题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人口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第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中央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对人口问题和社会事业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高度重视人的全面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共识。人口计生委更名以及一系列重大措施的出台,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身能力明显增强,发展的领域更加广阔。
第三,经济持续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以 9% 左右的速度持续稳定发展。目前,我国经济总量居世界第 6 位,外汇储备居世界第 2 位,进出口贸易总额居世界第 3 位,2004 年财政收入达到 2.6 万亿元,增加了 5000 亿。中央明确提出,我国已经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国家有能力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办成多年想办而没有能力办成的几件大事。这对于促进我国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四,国际环境的变化有利于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全世界关注的重点,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及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两次人口与发展领域的重要国际会议在我国成功举办,表明我国的人口政策和人口方案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与认同。我国将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妇女赋权、消除贫困、预防艾滋病、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等相结合的经验,为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赞赏和借鉴。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面临着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看到机遇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深刻认识到,我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地位没有根本改变;严格的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的矛盾没有根本改变;计划生育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工作性质没有根本改变。我们必须强化机遇意识,牢牢抓住机遇,善于抓住机遇,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始终把这项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抓得紧而又紧,做得实而又实,决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
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长期发展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是指导我们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放在核心地位。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明确人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发展为了人。任何发展都不能脱离人的需求。社会主义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追求的发展。发展依靠人。人是发展的主体。生产力诸要素中,人是最活跃、最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发展适应人。一定阶段发展目标以及发展方式的选择,必须与该阶段人的基本素质以及由此形成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相适应,发展目的和手段、发展理想和现实、人的发展与物质世界的发展必须协调统一。发展塑造人。在发展中塑造新人,在代际延续中实现代际跨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必须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来。
坚持以人为本,既要满足个人的自由发展,又要促进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既要考虑人们的现实利益,又要考虑人们的长远利益;既要关注目前的 13 亿人口,又要兼顾未来新增的 2 亿左右人口;既要重视研究人口发展的规律,又要重视研究和把握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好。
(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明确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思路。新时期人口发展战略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制度创新,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促进粗放式增长向集约、节约和循环式增长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一是要加大对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投入,二是要加大对提高人口素质,特别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投入,三是要加大对促进社会公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投入,四是要加大对优化人居环境、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的投入。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大举措,是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重要途径,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要制定一系列的人口发展行动计划。一是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的计划生育 / 生殖健康行动计划。二是以人力资源开发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三是以消除贫困、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社会公平行动计划。四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公共服务行动计划。实施这些行动计划,必须加强国务院领导下的部际协调机制建设,统筹部署。国家人口计生委要积极主动地当好参谋助手,以保证行动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确立人口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首要位置。我国发展中面临的许多重大问题,均与人口问题密切相关。小平同志制定的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目标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三步走”目标,都把控制人口数量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同时把人均指标作为衡量现代化进程的一项重要指标。多项研究证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着复杂的人口形势和严峻的挑战。如果人口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将难以如期实现。
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人口观。“见物不见人”的观点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科学制定人口发展规划,把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人口与经济社会综合发展评价体系。整合各种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增强各级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
(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着力解决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宗旨、机制、动力和能力问题。
一是解决好目标问题。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问题,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强国富民安天下、造福于人民的伟大事业。
二是解决好宗旨问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以人民群众满意、高兴、赞成、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三是解决好机制问题。机制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和全局性,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加强法制建设,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四是解决好动力问题。科学判断形势,着眼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坚持与时俱进,以改革促发展,推进理论创新、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观念创新,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与国家改革发展的大局相同步,与国际潮流相融合。
五是解决好能力问题。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必须加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民主科学决策的能力、综合协调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优质服务的能力。
四、关于 2005 年的工作
2005 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衔接“十一五”发展的关键一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主要任务,以机制建设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支撑体系建设为保障,抓紧抓好“三件大事”,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综合改革,力争 2010 年在全国多数地区基本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建立法治政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国务院已经明确提出,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国家和省级人口计生委必须按照这一重要部署,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真正把工作职能转到“研究战略、制定规则、创造环境、依法管理”上来,以贯彻落实“一法三规”和地方条例为重点,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依法治理。同时,要积极协助做好立法论证,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普法宣传,争取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
进一步加快机制建设的步伐。要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必须建立一整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政府要求的机制体系。一是理论创新机制,坚持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科学理论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二是战略研究机制,努力探索人口自身发展规律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规律,为民主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工作运行机制,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这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治本之策。四是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继续搞好农村计划生育两项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五是公共投入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投入机制,同时创造条件吸引企业、民间和国际投入作为补充。机制建设的根本动力是综合改革。
要把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放在重中之重、总揽全局的地位。新工作机制的建设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经济社会其他改革同步。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做好规划部署,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协调推进。要正确处理机制与载体的关系,创新工作机制是核心,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以及农村计划生育两项制度试点等工作,都是创新工作机制的重要载体,不能割裂开来,自成一体。要把创新工作机制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和要求,通过各种载体在基层加以贯彻落实。同时,善于总结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整合提炼,上升为政策、制度,进而形成机制。要在巩固和发展好全国 19 个综合改革试点市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扩大试点,逐步在全国推开。各省(区、市)要认真调查,科学制定机制建设的工作规划,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区分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保证规划的逐步实施,力争 2010 年在全国多数地区基本建立起新的工作机制。今年要召开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推动全系统机制创新工作。
要进一步深化对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的认识。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必然要求,只有建立一整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制度和法规,才能有效保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必须落实“五个统筹”发展思路,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等社会事业的投入,才能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才能真正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必须用制度和法律的形式,保证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措施的政策不能变,力度不能减,促进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统一,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又兼顾各方、积极稳妥。对影响面较大的改革措施,要坚持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防止工作出现大起大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开发利用信访信息指导工作。把解决好信访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考核工作、检验改革成果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的综合措施妥善解决好上访老户问题,探索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二)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抓紧抓好“三件大事”
第一,继续抓紧抓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研究,关系到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必须进一步抓紧抓好。
研究中要着重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深化思想内涵,树立发展为了人、发展依靠人、发展适应人、发展塑造人的科学发展理念;二是继续深入探讨人口自身发展规律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规律,科学确定未来我国人口发展战略目标,完善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分布、开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三是加快建立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四是加快建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在现代化建设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密切配合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各地区面对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不相同。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地区或区域性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要把战略研究与解决当前人口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把战略规划与行动计划有机结合起来,把人口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使研究成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各地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国家和各省(区、市)“十一五”规划和 2020 年远景目标的制定工作,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其中。“十一五”期间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应对各种复杂人口问题的重要时期,也是政府转变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关键时期。各地要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认真总结“十五”时期的经验,科学制定规划,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继续抓紧抓好农村计划生育两项制度试点工作。在去年底召开的两项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华建敏同志对深化试点工作明确提出了“巩固成果,逐步扩大;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因地制宜,增强实效”的 24 字方针,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已经开展试点的地区要巩固成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制度。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性支出,一定要及时足额兑现,取信于民。绝不允许虎头蛇尾,半途而废。
条件具备的地区可逐步扩大试点。扩大试点的条件是否具备,主要看三条:一是去年试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二是今年扩大试点所需的地方资金有保证;三是扩大试点的方案切实可行。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扶贫办正在抓紧制定扩大试点的工作方案。要求扩大试点的地区,可根据上述条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扩大试点,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这项试点原则上是在生育政策较宽的西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主要是针对政策允许生育三个孩子,自愿少生一个孩子的家庭,可以采取一次性奖励的办法,并与其他扶贫政策措施有机结合。不能随意扩大试点范围和对象。试点中一定要把政策交代清楚,尊重群众的知情同意权,不能简单地下指标,更不能搞强迫命令。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鼓励东部地区自行开展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东部地区的试点工作,要更加注重与解决“三农”问题的结合,更加注重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结合,更加注重与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的结合。
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提倡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加强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完善试点的各项配套政策,不应用两项制度来取代其他的奖励优惠政策;要重视和正确发挥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组织广泛深入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推广试点经验,营造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两项制度试点对我国传统的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都是突破和创新,但它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要在抓好现有两项制度试点的同时,针对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进行实践和探索,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计划生育政策体系。
第三,继续抓紧抓好“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背景,解决这个问题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要做长期艰苦的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领导,组织好“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结合农村计划生育两项制度试点工作的深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调的地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完善科学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强化各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专项督查工作,对问题严重、工作乏力的地区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力争经过 3-5 年的努力,完成总书记提出的,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协助组织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刑事立法论证工作。各地要继续做好案例汇总工作,加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建议。争取在《刑法》修订中,增设有关条款,加大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力度。
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尊重人权,依法行政。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限制育龄群众的人身自由,不能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细致,注重实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生育女孩家庭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不是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的事情,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综合施治,才能取得成效。各级人口计生委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四是尊重规律,循序渐进。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目标定得太高,要求脱离实际,就会弄虚作假,在数字上做文章。
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维、整合资源、务实高效、群众参与、因地制宜”的基本思路,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加强对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农村计划生育两项制度试点、“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改革与机制建设、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的宣传。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机制。
(三)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支撑体系
第一,大力加强“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贯彻全国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会议精神,以县站和乡中心站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协调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好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能贪大求全。继续实施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按照修改后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对县乡服务站进行资质评估验收,切实提高基层技术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应对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的新形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人员、待遇的落实。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认真做好第三批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评估、验收和表彰工作。逐步建立标准化、制度化的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认证体系。积极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计划,全面推进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加强与卫生部门、妇幼保健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在基层比较健全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宣传,增强群众的科学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自觉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在条件许可的地方,积极向政府谏言,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以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也可以采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构和妇幼保健部门联合办公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方便。从而提高婚检率,降低疾病的传播以及出生缺陷发生率。
要进一步理顺人口计生部门与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计划生育协会是立足基层、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会组织,是各级政府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助手。人口学会、人口福利基金会和人口文化促进会等社会团体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加强工作指导,创造必要条件,增强他们参与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加快推进直属挂靠单位的改革。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构建党政领导、部门主导、多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大力加强信息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将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革命性的变革。国家人口计生委将着手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统筹规划全系统的信息化发展重点、目标和原则。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抓住国家立项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本级政府信息化立项,整合信息资源,理顺管理体制,保障必要投入。
当前,要集中精力建设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同时进一步完善面向基层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这两个系统是统一的,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是随着人口计生部门职能的拓展,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基础之上延伸和发展起来的,是目前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集大成者。这一系统以人口信息为核心内容,并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其他领域的信息系统相互联系、资源共享,共同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支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是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系统纵向到底,围绕为育龄群众开展计划生育 / 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提供信息引导。两者构成 T 型结构,是人口计生系统信息管理和服务体系的主体框架。在此基础上,搭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管理信息平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等其他应用系统。
在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重视发挥信息在引导服务、规范管理方面的作用。以信息系统为纽带,将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基层深化改革、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将信息化建设与乡镇服务站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融为一体的经验,推进数字化服务站建设。同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继续完善“三网一库”。协助公安部建设全国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
第三,探索建立计划生育 / 生殖健康科研和产业开发体系。研究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制定计划生育 / 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入推广实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地位,通过完善有关法律和政策,积极创造平等竞争的舞台,逐步引导和确立企业在计划生育 / 生殖健康领域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完善免费供应药具体制,积极探索社会营销。筹备召开全国药具工作会议。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以事业带动产业,以产业支撑事业。认真组织好第三届中国计划生育 / 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
国家人口计生委将继续坚持对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工作的调查评估和督促指导。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推广“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经验,改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和考核评估制度,开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执法检查,组织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状况调查和对策研究,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
(四)认真组织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也对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人口计生部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把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摆上重要日程。
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一是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时刻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创造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组织纪律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局面,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要密切联系群众。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的能力,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四是要把教育活动同促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集中精力抓好各项重点任务,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真正做到学习教育与促进工作两不误。真正使这一教育活动成为解放思想、武装头脑、提高认识的学习活动,成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服务群众的实践活动。
牢固树立人才兴业的观念,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要逐步完善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等各项制度,按照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提高用人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努力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制度和氛围。研究制定“十一五”教育培训规划,努力创造一个让优秀人才有所作为、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重点加强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使之成为具有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集体。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总揽全局、民主科学决策、综合协调、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能力。一把手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加强修养的要求,率先垂范,当好班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有所作为,在倡导精神、成就事业、培养人才等方面发挥应有的组织和领导作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人口计生委关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的行为,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各级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今年要继续在全国评选、表彰一批“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大力弘扬人口计生系统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五)加强交流与合作,在国际人口与发展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不断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我们要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共存、共享、共赢的原则,积极参与国际人口与发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挥负责任人口大国的应有作用。
积极参与做好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五年审评和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行动纲领十年审评工作。继续组织好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 / 计划生育第五周期项目工作,并做好第六周期项目的论证工作。充分利用日本无偿援助的江苏太仓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培训中心,为发展中国家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的人员培训、技术交流构建平台。积极筹备召开国际官方发展援助论坛,进一步促进发达国家政府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对发展中国家给予支持。继续巩固与联合国人口基金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努力推进与发达国家的双边交流,积极促进与发展中国家和南南国家的合作,维护与发展同周边国家的友好关系,争取和团结更多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国际友好人士。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及其他方式,进一步做好外宣工作,营造有利于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国际环境。积极学习和借鉴国际社会先进经验,促进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同志们,建敏同志对这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作了重要批示,既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又提出了今后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做好 2005 年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把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五年一月六日)
第四篇:×××人口计生委
×××人口计生委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人口征决字〔〕第×号
当事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县(区)××乡××人,属××居民,公民身份号码为×××××××××,现住××乡××村。当事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县(区)××乡××人,属××居民,公民身份号码为×××××××××,现住××乡××村。经调查:当事人×××与×××系夫妻关系,双方于××年×月×日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第一个子女,×孩,取名×××。当事人×××、×××不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有关再生育的规定,未经批准,于××年×月×日生育第二个子女,×孩,取名×××。该夫妻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后,一直未受到处理。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条的规定,决定:
征收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元;
征收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元。
本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乡人民政府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银行,账号:××××××)。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乡人
民政府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次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次日起六十日内,向××县(区)人民政府或者××市人口计生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次日起三个月内,向××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五篇:人口计生委
县人口计生委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0年,**县人口计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以“一升三降”和“三保”为目标,以建立“党政重视、夯实基础、奖罚并重、优质服务”工作新机制为总抓手,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和方法的创新与转变,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根据资府办字[2010]71号文件要求,县人口计生委结合工作实际,对2010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口计划完成情况
按计划生育统计口径,2009年10月-2010年6月,全县年末总人口110656人,出生886人,人口出生率7.99‰,符合政策生育率87.7%,自然增长率为4.83‰,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9:100,较好地完成了人口控制目标。
二、围绕“一升三降”和“三保”工作目标,强化措施,全力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1、强化调度,狠抓生育节育政策落实到位
在全县范围内先后掀起冬春夏季计划生育服务高潮,以二女户结扎、一男户上吉妮环为重点,坚持“对象就是任务、任务必须完成”的原则,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落实奖惩,责任到人,全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截止到6月底,全县共完成计划生育四项手术1538例,已完成全年任务。其中,结扎386例,二女户结扎完成46例(超额完成市下达的任务),上环878例(其中吉妮环224例),皮埋2例,取环92例,人流引产180例。
2、突出重点,狠抓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一票否决”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力度。结合省市新要求、新标准,县委、县政府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1-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资发[2010]19号),强化依法征收、部门配合、规范管理,成立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办公室,加大社会抚养费非诉案件执行力度。特别是针对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认真进行清理排查,要求每个乡(镇)至少要完成1例个案征收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社会抚养费案件,全县至少突破1例以上个案征收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社会抚养费典型案件。同时大力开展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在316国道沿线制作大型宣传板画,印发10000份宣传资料、手册,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社会抚养费首次征收标准。从2010年5月16日起,我县农村、城镇居民超生的,社会抚养费首次征收农民从不得少于1万元提高到1.6万元,城镇居民从不得少于2万元提高到3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农民首次征收不得少于2万元,城镇居民首次征收不得少于4万元。切实提高违法生育成本,让政策外生育对象“罚得心痛,不敢超生”,从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目前,已有12名政策外生育对象按1.6万元首次征收标准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力度。根据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管理办法,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资发[2010]18号),进一步明确“一票否决”的否决对象、否决条件、限制处理措施、否决期限等,切实加强了管理。根据2009年考核情况,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对鹤城镇下长兴村、马头山镇榨树村、嵩市镇桥湾村、高田乡黄坊村、石峡乡双斜村、乌石镇长源村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对高阜镇务农村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限期整改。
3、突出特色,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
一是做活“三送三进”,创新立体国策宣传。以生育文明示范村建设为契机,以新农村建设点为平台,以文化书屋建设为载体,通过送计生小戏进农村、送国策瓷板进国道、送人口画册进农家,倡导婚育新风,推进生育文明。与文化部门联合,到农村演出以小品《领奖之前》为主的计生小戏,制作《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瓷板70块,印制计划生育画册2万册发到计生家庭,为41个农村文化书屋配套宣传光盘、生殖保健书籍和人口宣传书籍。
二是完善关怀关爱,创新村级专干养老机制。认真抓好国家、省、市已出台的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1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民生工程和强农惠民政策中进一步体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实施意见》(抚人口字[2009]2 1号),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普惠政策,激励和引导更多的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积极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探索建立对连续三届经村民选举担任村计生专干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村计生专干保障机制,按一定比例代缴社会基金。
三是发挥技能专干作用,创新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充分发挥培训好我县基层技能型村级计生专干的作用,将出生实名登记工作重心前移,建立村级专干对出生登记负责机制,从婚、孕、产、育的系列服务中掌握出生人口的基础信息,杜绝无信息登记出生现象的发生。同时做好“两非”案源的摸底工作,对有孕无生育对象坚决进行查处,努力营造关爱女孩出生、帮助女孩成长、有利妇女发展的浓厚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消除性别歧视,促进生育性别自然选择。
4、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全员人口管理工作
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在县、乡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县全面开展全员人口管理工作。通过周密部署,强化领导、强化宣传、强化培训、强化配合、强化调度,认真、细致、反复的核查,全员人口管理数据库已建设完毕,全员人口管理“三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进入数据信息经常性更新维护阶段。
5、明确责任,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建立“三区”(城区、景区、园区)外出流动人口服务
管理档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对房屋出租户、临时招聘职员、单位请假外出人员加强计生管理,一年至少参加一次环孕检和生殖保健检查;各党组、乡镇计生办按照县委文件安排,到流动人口面包协会开展“一四八”服务,建立会员联系制度,收集生育节育信息,加强与流入地计生部门合作,落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共享信息资源。
6、强化考核,加强县乡村服务机构一体化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服务中心(站)内部结构和科室布局,加强标准化、形象化建设,积极装备先进的技术服务、宣传教育、优生检测、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设备,加强计生队伍建设。2009年12月,已向社会公开招录4名大专以上的毕业生(行政专干、技术专干各两名)充实乡镇计生队伍。2010年,将全面完成县级服务中心和乡镇服务站的规范化和形象化建设,预计县服务中心、马头山镇、高阜镇服务站12月底投入使用。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制定了《**县县、乡、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绩效考评办法》,采取平时不定期督查经常性工作等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等方法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绩效管理考核,绩效工资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考核等级发放。鼓励参加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对取得大专、本科学历的人员实行奖励。
三、主动参与,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1、招商引资工作。将县里下达的32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分配到领导班子共同担责,任务到人。积极参加县招商引资小分队的招商活动,并实行部门招商,先后到福建、浙江、上海、香港等地招商引资,做到“引进新项目,巩固老项目”。与石峡乡共同引进浙江老板周小雄、郑金和先生在**兴办“江西**石峡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业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从事废旧金属来料加工,已完成征地、租赁厂房等工作,正在兴建标准厂房,已实际进资800万元;与此同时,积极做好老项目的跟踪服务,旅游项目云天宾馆建设正顺利进行,今年实际进资1400万元,年底有望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2、财税任务。财税任务共2.6万元,已完成非税收入
1.82万元,占任务的70%。
3、争创工作。县下达争取项目资金任务300万元,已争取省级计划生育服务车项目和服务车设备,设备有彩色B超、服务车设备、阳光助学资金、四项手术费补助、新农村合作医疗补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避孕药品等162万元。
4、重大项目建设。县计生服务大楼是国债项目,也是我县的重点工程项目,目前正在准备装修,力争10月份投入使用。计生行政大楼早已规划设计完毕,县分管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也早已审定,待电线杆迁移后即可动工兴建。
5、城镇建设。计生系统共10户拆迁任务,拆迁对象情况十分复杂,有单独建的小楼,也有房改房,还有临时搭建房,集资房和商品房;身份有机关工作人员也有下岗工人、农民、无业人员,目前县计生站完成了两户,计生委完成了一期工程的三户拆迁任务,没有影响全县的工程进度,还有五户正在协商之中。
6、新农村建设。今年调整到马头山镇杨坊村周家村小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三次到点指导工作,项目资金已到位并正在进行自来水安装和道路硬化,协调帮扶项目资金,为文化书屋资助计划生育文化用品1000元,正在筹措帮扶资金。包乡扶村挂点彭坊村,资助挂点村帮扶资金10000元,拨付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2万余元。
7、民生工程: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5人,占任务的83.3%。
8、综治、安全、信访工作:完成了五五普法任务,综治两基达标,没有安全生产事故,也没有发生因计划生育的集
体上访事件和群体事件,保持了17年无越级上访事件。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坚定不移地抓好生育节育政策的落实。二是一如既往地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推进政务公开。县人口计生委、县法院、各乡镇联合开展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专项行动,对政策外生育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现象进行重点打击对象。三是全力以赴投身到灾后重建、恢复生产中去。积极主动争项目、争资金,全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四是全面启动创先争优活动。召开动员大会,结合计生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宣传,营造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五是加快计生行政大楼建设进度。六是抓好“关爱妇女生殖健康”合作项目的落实,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七是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绿色养老试点工作。
县人口计生委
201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