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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五篇范文)
编辑:静默星光 识别码:12-78876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08 22:52: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教发厅函[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已正式启动,为了使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贯彻落实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刻变革、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深刻调整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教育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方式将发生深刻变化。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教育规划,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当前国务院正在组织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性、全局性问题将做出总体部署,所提出的重大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改革试点以及一批工程项目等都要在“十二五”时期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的质量和水平,将直接影响规划纲要的实施效果,关系到规划纲要实施的成败。

(二)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十分关键的五年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发生根本改变,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深化体制改革等诸多方面的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制订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对于推动中央提出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等一系列部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五年规划。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规模发展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的要求日益突显,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任务日益紧迫,发展目标、发展方式等都会出现新的变化。做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利于我们站在新的高度把握新的形势,作出科学谋划和正确应对,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按照优先发展、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面向“十二五”时期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明确重点、突破难点,为全面实施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奠定基础,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创新贡献与服务。

(一)准确把握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基本定位。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规划纲要实施的重要载体,其基本定位是规划纲要的五年实施计划和行动计划。各地在编制“十二五”规划的过程中,要深入分析“十二五”期间全国和

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新阶段的新特征,抓住若干关键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将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改革创新的推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深入总结改革开放30年以来本地区教育领域改革的经验,对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和深化。要抓住教育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新特征,紧紧围绕消除不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不利于培养创新人才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研究人才培养体制、投入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要注重吸收基层的改革创新经验,每个地方都要有针对性地挖掘一批基层通过改革创新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的成功案例,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统筹协调、符合发展阶段和教育规律的改革思路,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尽快取得突破。

(三)把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摆在突出位置。各地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和教育管理方式,切实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通过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在优化结构上下功夫,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调整教育的宏观布局和人才培养结构。在促进公平上下功夫,加大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深入研究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扶持的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满意度。

(四)夯实规划编制的基础。要在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十二五”期间的工作思路。要深入到基层学校、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对一些事关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深入分析和科学预测本地区“十二五”期间人口结构变化、经济结构变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趋势,细致深入地做好分地区的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预测。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对教育需求的新变化,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规

划和每一所学校的建设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实现重大教育项目工程奠定基础。

(五)努力提高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要切实提高目标体系设计的科学性,所提出的目标既要鼓舞人心,又要符合实际、通过努力可以达到,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目标相结合,既有体现导向性的目标,又有可以量化、评测的目标。要切实做好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果、实施方案等进行充分地论证。全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把分区规划、分类指导作为一项重要的原则,各地在制订规划中,也要按照这个原则,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统筹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教育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负责规划编制的领导同志,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编制队伍,加强规划理论、规划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提供有力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二)解放思想,锐意创新。要进一步加强战略思维,更新规划编制理念,扩大国际视野。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国情省情,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

(三)注意民主参与,集思广益。要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规划专家的作用,进一步协调各方利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开辟畅通的渠道,把各个方面的研究成果、意见建议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四)要把握进度,做好衔接,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国家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由现在起到2010年6月份为调研与规划框架研究阶段,从7月份到12月份为规划文本起草阶段,2011年初到5月份为论证与报批阶段。各地要以这个进度为参考,制订本地区规划编制的时间表,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各地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加强与中长期规划纲要、全国教育“十二五”规划、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区域发展规划等规划的衔接,编制出一个让人民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教育发展五年规划,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五)请各地于7月底前将“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分县、分年龄学龄人口预测数据,重大教育工程项目设计初步方案和基层教育改革案例等有关材料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已正式启动,为了使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贯彻落实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编辑本段具体内容

一、充分认识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刻变革、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深刻调整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教育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方式将发生深刻变化。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教育规划,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当前国务院正在组织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性、全局性问题将做出总体部署,所提出的重大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改革试点以及一批工程项目等都要在“十二五”时期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的质量和水平,将直接影响规划纲要的实施效果,关系到规划纲要实施的成败。

(二)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十分关键的五年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发生根本改变,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深化体制改革等诸多方面的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制订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对于推动中央提出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等一系列部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五年规划。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规模发展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的要求日益突显,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任务日益紧迫,发展目标、发展方式等都会出现新的变化。做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利于我们站在新的高度把握新的形势,作出科学谋划和正确应对,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按照优先发展、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面向“十二五”时期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明确重点、突破难点,为全面实施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奠定基础,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创新贡献与服务。

(一)准确把握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基本定位。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规划纲要实施的重要载体,其基本定位是规划纲要的五年实施计划和行动计划。各地在编制“十二五”规划的过程中,要深入分析“十二五”期间全国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新阶段的新特征,抓住若干关键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将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改革创新的推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深入总结改革开放30年以来本地区教育领域改革的经验,对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和深化。要抓住教育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新特征,紧紧围绕消除不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不利于培养创新人才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研究人才培养体制、投入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要注重吸收基层的改革创新经验,每个地方都要有针对性地挖掘一批基层通过改革创新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的成功案例,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统筹协调、符合发展阶段和教育规律的改革思路,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尽快取得突破。

(三)把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摆在突出位置。各地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和教育管理方式,切实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通过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在优化结构上下功夫,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调整教育的宏观布局和人才培养结构。在促进公平上下功夫,加大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深入研究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扶持的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满意度。

(四)夯实规划编制的基础。要在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十二五”期间的工作思路。要深入到基层学校、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对一些事关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深入分析和科学预测本地区“十二五”期间人口结构变化、经济结构变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趋势,细致深入地做好分地区的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预测。要根

据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对教育需求的新变化,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规划和每一所学校的建设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实现重大教育项目工程奠定基础。

(五)努力提高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要切实提高目标体系设计的科学性,所提出的目标既要鼓舞人心,又要符合实际、通过努力可以达到,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目标相结合,既有体现导向性的目标,又有可以量化、评测的目标。要切实做好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果、实施方案等进行充分地论证。全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把分区规划、分类指导作为一项重要的原则,各地在制订规划中,也要按照这个原则,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统筹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教育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负责规划编制的领导同志,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编制队伍,加强规划理论、规划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提供有力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二)解放思想,锐意创新。要进一步加强战略思维,更新规划编制理念,扩大国际视野。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国情省情,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

(三)注意民主参与,集思广益。要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规划专家的作用,进一步协调各方利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开辟畅通的渠道,把各个方面的研究成果、意见建议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四)要把握进度,做好衔接,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国家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由现在起到2010年6月份为调研与规划框架研究阶段,从7月份到12月份为规划文本起草阶段,2011年初到5月份为论证与报批阶段。各地要以这个进度为参考,制订本地区规划编制的时间表,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各地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加强与中长期规划纲要、全国教育“十二五”规划、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区域发展规划等规划的衔接,编制出一个让人民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教育发展五年规划,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五)请各地于7月底前将“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分县、分年龄学龄人口预测数据,重大教育工程项目设计初步方案和基层教育改革案例等有关材料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1]

第三篇: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教育部

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教育部

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教育战线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稳步实施国家重大教育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取得了新进展。

义务教育

截至2010年底,全国2856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两基”,全国“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由于学龄人口的逐年减少,小学校数、在校生数继续减少。全国共有小学25.74万所,比上年减少2.28万所;招生1691.70万人,比上年增加53.90万人;在校生9940.70万人,比上年减少130.77万人;小学毕业生1739.64万人,比上年减少65.56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0%,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68%和99.73%,女童高于男童0.05个百分点。

小学教职工和专任教师略有减少,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继续提高。全国小学教职工610.98万人,比上年减少2.5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61.71万人,比上年减少1.63万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52%,比上年提高0.12个百分点,小学生师比17.70∶1,比上年的17.88∶1有所降低。

由于学龄人口的逐年减少,初中校数、招生数、在校生数和毕业生数略有减少,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和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继续提高。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49万所(其中职业初中0.01万所),比上年减少0.14万所;招生1716.58万人,比上年减少71.87万人;在校生5279.33万人,比上年减少161.61万人;毕业生1750.35万人,比上年减少47.35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1%,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7.5%,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

全国初中专任教师352.54万人,比上年增加0.74万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65%,比上年提高0.37个百分点。生师比14.98∶1,比上年的15.47∶1有所降低。

全国普通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41751.0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000.52万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的比例为55.4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52.19%,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48.55%,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47.64%,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的比例为54.62%,均比上年有所提高。普通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的比例为69.53%,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68%,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62.4%,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61.67%,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的比例为74.55%,均比上年有所提高。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的规模达到3343.52万人,比上年增加14.56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21.97%。其中,小学寄宿生数为1038.08万人,比上年增加57.11万人,所占比例为10.44%;初中寄宿生数为2305.43万人,比上年减少42.54万人,所占比例为43.67%。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167.17万人,比上年增加170.0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64.30万人,比上年增加113.53万人,增长15.12%。在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02.88万人,比上年增加56.54万人,增长22.95%。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271.51万人,比上年增加47.2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的农村留守儿童1461.79万人,比上年增加28.82万人,增长2.01%。在初中就读的农村留守儿童809.72万人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

学前教育较快发展。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数均有增加。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有较大提高。全国共有幼儿园15.04万所,比上年增加1.22万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976.67万人,比上年增加318.86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30.53万人,比上年增加17.75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56.6%,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

特殊教育稳步发展。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706所,比上年增加34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3.97万人。全国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6.49万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在校生42.56万人,比上年减少0.25万人,其中在盲人学校就读的学生4.91万人,在聋人学校就读的学生11.26万人,在弱智学校及辅读班就读的学生26.39万人。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招收的学生为3.97万人,在校生为25.96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61.26%和60.99%。特殊教育毕业生人数5.89万人,比上年增加0.15万人。,比上年增加18.45万人,增长2.33%。

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学校28584所,比上年减少1177所;招生1706.66万人,比上年增加7.80万人;在校学生4677.34万人,比上年增加36.43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2.5%,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其中:

全国普通高中14058所,比上年减少549所;招生836.24万人,比上年增加5.90万人,增长0.71%;在校生2427.34万人,比上年减少6.94万人,下降0.29%;毕业生794.43万人,比上年减少29.29万人,下降3.56%。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51.82万人,比上年增加2.49万人,生师比15.99∶1,比上年的16.30∶1有所降低;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4.8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39821.83万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比上年有所提高,其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的比例为80.61%,体育器材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81.14%,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76.95%,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77.83%,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的比例为84.63%,建立校园网的学校的比例为76.74%。

全国成人高中654所,比上年减少99所;在校生11.50万人,比上年增加0.03万人;毕业生9.02万人,比上年减少0.78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0.47万人,比上年减少0.1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35万人,比上年减少0.08万人。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13872所,比上年减少529所;招生870.42万人,比上年增加1.90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50.94%;在校生2238.50万人,比上年增加43.34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7.78%;专任教师84.89万人,比上年增加0.61万人。其中:

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938所,比上年增加149所;招生316.61万人,比上年增加4.90万人;在校生877.71万人,比上年增加37.28万人;毕业生264.64万人,比上年增加23.12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3.50万人,比上年增加2.3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9.50万人,比上年增加2.27万人。

全国职业高中5206所,比上年减少446所;招生278.67万人,比上年减少34.50万人;在校生726.33万人,比上年减少52.09万人;毕业生230.20万人,比上年增加1.05万人。职业高中教职工40.32万人,比上年减少2.2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0.70万人,比上年减少1.45万人。

全国技工学校3008所,比上年减少69所;招生159.02万人,比上年增加2.27万人;在校生422.05万人,比上年增加6.73万人;毕业生121.64万人,比上年增加6.11万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6.63万人,比上年增加0.6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9.05万人,比上年增加0.41万人。

全国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720所,比上年减少163所;招生116.11万人,比上年增加29.22万人;在校生212.40万人,比上年增加51.41万人;毕业生48.81万人,比上年增加9.82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8.53万人,比上年减少0.8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70万人,比上年减少0.56万人。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10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5%。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723所,比上年增加34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358所(含独立学院323所),比上年增加53所,成人高等学校365所,比上年减少19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112所,比上年增加22所;高职(专科)院校1246所,比上年增加31所。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797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316个。

高等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规模持续增加。全国招收研究生53.82万人,比上年增加2.72万人,增长5.33%,其中招收博士生6.38万人,招收硕士生47.44万人。在学研究生153.84万人,比上年增加13.35万人,增长9.50%,其中在学博士生25.89万人,在学硕士生127.95万人。毕业研究生38.36万人,比上年增加1.23万人,增长3.31%,其中毕业博士生4.90万人,毕业硕士生33.46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61.76万人,比上年增加22.27万人,增长3.48%;在校生2231.79万人,比上年增加87.13万人,增长4.06%;毕业生575.42万人,比上年增加44.32万人,增长8.34%。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08.43万人,比上年增加6.95万人;在校生536.04万人,比上年减少5.31万人;毕业生197.29万人,比上年增加2.90万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965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62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1103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为9298人,其中,本科学校为13100人,高职(专科)学校为5904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15.66万人,比上年增加4.5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34.31万人,比上年增加4.79万人。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33∶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7.71万人,比上年减少0.7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59万人,比上年减少0.45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为74604万平方米(含非产权独立使用),比上年增加273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2279亿元,比上年增加233亿元。

资料来源:

http://info.jyb.cn/jytjk/tjgb/201107/t20110706_441003_2.html

第四篇: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服务教育事业发展

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服务教育事业发展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活动,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信访联席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

近期,宝鸡市教育局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回访群众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宝鸡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回访群众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对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回访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具体安排、具体要求都做了明确强调,局7位领导都参与此项工作,并且,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安排了联系和协助科室。同时,还设计和印制了《宝鸡市教育局领导接访登记表》、《宝鸡市教育局领导干部下访事项登记表》、《宝鸡市教育局群众来访答复意见书》。

此项工作的开展,也是化解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在教育系统扎实、有效地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回访群众工作,将会更好地促进宝鸡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尽早实现教育现代化。

第五篇:发展教育事业

发展教育事业 振兴乡域经济

—谷金楼迎接市政府评估督导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2007年5月22日)

各位领导﹑专家:

你们好!首先我代表乡党委﹑政府热烈欢迎各位领导和专家们莅临我乡检查指导教育工作!谷金楼乡位于县城东北10公里处,辖25个行政村,人口3.66万,耕地4.1万亩。目前,全乡教育系统现有教职工264人,各级各类学校19所(其中:小学6所,教学点12所,初中1所);在校学生2351人(其中:小学在校生1551人,初中在校生800人)。

近年来,我乡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教育事业也得到了持续协调发展,围绕新课改,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开展了一系列促进教育教学提高的活动,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发生了变化;同时狠抓了“四项制度”的落实,对校长担课、听评课、研究教学、参与教研情况进行了不定期督查,突出了教学的中心地位,并积极开展了“阳光课堂活动月”,“质量效益年”活动,教育教学质量连创新高。撰写论文获国家级奖11篇,省级23篇,省级课题2项,在全国初中数理化竞赛中,共有6人获国家级奖,11人获省级奖;在全国小学奥林匹克竞赛中,有2名学生获国家级奖,5名学生获省级奖;多次被评为全县教育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共获国家、省、市、荣誉称号5项。

一、指标完成情况

(一)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面

1、义务教育。2004-2006连续三年,6-12周岁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达100%,13-15周岁适龄少年入学率分别为129.41%、160.01%、137.7%,6-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90.5%、92.9%、95.5%;近三年,小学辍学率分别为2.29%、1.34%、0.46%。

2、成人教育。2004-2006年青壮非文盲率达100%,脱盲巩固率达100%。近三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人数分别为900人次、1100人次、123人次,分别占青壮年劳动力总人数的3.2%、5.16%、2.22%。

3、民办教育。我乡共有一所小学民办学校,在校生500余人。

(二)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方面。

1、财政对教育拨款情况。2004-2006年,全乡经常性收入分别为214万元、119万元、16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44.4%、38.6%;财政对教育拨款分别为323万元、327万元、456.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1.3%、39.6%。年生均教育事业费,2004年至2006年,初中分别为609.1元、1046.3元、1286元,小学分别为1057.3元、1644.6元、1901.7元。年生均国拨公用经费,2004至2006年,初中分别为17元、28.6元、36.9元,小学分别为17.7元、25.8元、52.1元。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和生均国拨公用经费,均达到省定标准,并逐年增长。

2、教师工资发放情况。2002年,农村教师工资统一上划县财政发放,全县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城乡统一,无拖欠教师工资现象。

3、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帮扶专项资金发放情况。根据国家“两免一补”政策,2004年共发放救助金4.38万元,救助贫困生1189人;2005年共发放29.5万元,救助贫困生2248人;2006年共发放19.1万元,救助贫困生1461人;2007年全

乡农村中小学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生的救助工作正在进行。

(三)办学条件方面:

1、教学建筑建设方面。小学、初中、生均建筑面积分别为7.9平方米、6.59

平米。初中配有标准卫生保健室,食堂改造也都达到上级规定的标准。

2、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配置方面。全乡中小学在教学仪器、图书、体育、音乐、美术、电教、劳技等器材配备和实验室建设反方面,基本达到了省定标准。

3、危房改造情况。2004-2006年,全乡共投入危房改造资金150余万元,改造建设中小学校舍3千余平方米。

(四)教师队伍建设方面:

全乡小学专任教师164人,学历达标率100%;初中专任教师79人,学历

达标率100%,同时,所有中小学教师全部持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合格率

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按照《南乐县教育事业2003-2007年发展规

划》,明确了我乡教育事业发展方向、目标和举措;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

教育工作的副乡长为副组长,乡财政、文化、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为成员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向政府与有关部门一把手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把

目标管理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投入,多办实事。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增加教育投入,发展教育作

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成立了教育经费保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投入全额纳入了财政预算,确保实现“三个增长”。

(三)深化改革,统筹发展。一是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认真执行《民办教育

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措施。二是深化教学改革。

坚持以素质教育为主题,制定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实施

方案》,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各类教育之中,使学生在科学文化、劳动技能、身体、心理及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三是积极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调整中小学生布局。小学由原来的25所调整为18所,形成了布局合理,规模适

当的均衡发展布局。

2、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在师资分配上,也向农村薄弱学校

倾斜。

3、深化教育结构改革。坚持“三教统筹,协调发展”。

(四)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安全措施。几年来,全乡中小学校没有发生一起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依法治教,加强督导。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公示制度,在干部推荐、职

称评聘、招生、收费等工作中,坚持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

督。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杜绝了学校财务违纪现象的发生。为了坚决遏

制中小学乱收费,乡中心校签定责任书,严格执行“三严格、三统一、六不准”的收费管理制度,确保“一费制”收费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同时,加大学校收

费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在上级政府正确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乡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发

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概括起来主要是:

1、尽

管办学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

求;

2、部分学校教学设施相对比较落后;

3、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在适应新形势、掌握新知识和深化教改等方面还需要一步加大力度。

这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我乡教育事业的发展,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举全乡之力,聚全乡之财,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多方筹措教育经费,整体改善办学条件。

(二)严格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教师培训机制和学校管理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者队伍,提高中小学办学水平。

(四)强化教育督导,促进我乡教育快速协调发展。

谢谢大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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