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当前我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当前我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也是乡镇
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随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和乡镇政府职能的优化,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为监督、促进政府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在工作中还有一些困惑,难以发挥其作用,有时甚至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质量,更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一、当前乡镇人大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基本上能以《宪法》及《地方组织法》规定的13项职权为依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县作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全县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努力推动政府工作
乡镇人大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积极行使
监督权,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机会,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整体工作的监督。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提出关于本乡镇涉及农业、工业、民生、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建设的工作建议。二是每半年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召开政府工作报告会,听取半年来的政府工作情况,加强了对政府阶段性工作的监督。三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普遍开展了对副乡镇长的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个体监督。同时,还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评议工作;2008年,各代表团还组织县代表开展了视察基层站所和工作评议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更使人大依法开展监督的职能得到较好的体现。
2、适时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听取群众呼声
我镇人大主席团能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抓
住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进行视察,较好地促进了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围绕法律
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
3、落实议政督政举措,努力提升为民办事实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和
代表议案建议,建言献策、议政督政。在办理意见建议过程中,我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党委书记阅办、人大主席交办、镇长批办、分管领导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并由承办人负责与代表见面答复,领写人签署反馈意见。
4、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近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逐步拓展民主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责任意识,并在我镇人大代表中积极开展争当“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
动。二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教育卫生、交通发展、安全生产等议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调研视察活动。三是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通过接待选民这个平台,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并通过一次又一次具体生动的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和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
二、当前我镇人大民主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近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在民主法制建设中虽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伴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变化,我镇人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我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
在工作中,我们感到我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这是影响我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因。
2.我镇人大履行监督权的状况与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距离大 法律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履行的职权没有完全履行,法
律规定乡镇人代会履行职权应有的途径,没有按照规范的程序执行。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二是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因而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能直接行使乡镇人大的职权,只能围绕乡镇人大的职权开展一些日常工作。三是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
3.我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保障制度不健全,法定职权的行使存在弱化和虚化现象。
要使我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
等方面给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然而,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很不健全。一是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得不到保护。二是人大代表活动的经费得不到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每次都是靠人大主席临时找乡镇长批。三是代表履行职务的法定职权得不到保障。
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乡镇人大正处在完善和发展阶段。改进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促进乡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党委政府的人大意识,努力提高对我镇人大工作
2.重视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使用,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加大乡镇人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乡镇人大的影响力。
4、依法规范程序,深化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5、强化人大代表素质,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6、强化组织、制度保障,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总之,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切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第二篇:关于当前我县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也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随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和乡镇政府职能的优化,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为监督、促进政府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在工作中还有一些困惑,难以发挥其作用,有时甚至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质量,更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一、当前乡镇人大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同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基本上能以《宪法》及《地方组织法》规定的13项职权为依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县作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1、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努力推动政府工作
乡镇人大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积极行使监督权,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机会,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提出关于本乡镇涉及农业、工业、民生、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建设的工作建议。二是每半年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阶段性工作的监督。三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普遍开展了对副乡镇长的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个体监督。同时,还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等。
2、适时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听取群众呼声
乡镇人大主席团能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进行视察,较好地促进了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围绕法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如我镇在2007年镇人代会上,代表们提出有的矿产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乱排污、乱倒废渣等现象,给当地群众带来了生产、生活中的安全隐患。镇人大立即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为重点,组织县代表对梓桐镇千富矿业有限公司、梓富选矿厂、千岛湖矿产品有限公司、采矿点进行视察,发现情况属实,及时把视察情况通报给镇政府。镇政府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督促矿产品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整改。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如2005年我镇有的代表提出建议在梓桐建造一座标准化加油站。镇人大就组织县代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视察。发现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交通的不断改善,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的人日益增多,使本地车辆加油难的问题日趋突出,在梓桐建造一座标准化的加油站是符合梓桐实际的。因此,经过代表现场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100多万元新建了一座标准化的加油站,并投入使用。
3、落实议政督政举措,努力提升为民办事实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和代表议案建议,建言献策、议政督政。在办理意见建议过程中,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建立了党委书记阅办、人大主席交办、镇长批办、分管领导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并由承办人负责与代表见面答复,领写人签署反馈意见。如我镇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以来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83件。镇人大主席团认真及时地进行了整理分类,交镇政府办理答复代表。对一些重点建议还进行重点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集镇街上的路灯问题,几年来时亮时黑,很不正常,集镇居民意见很大。2008年5月,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督促下,供电部门对路灯设施进行了彻底改造,居民反映良好。对一些涉及到县级机关部门的建议,乡镇人大主席团还充分发挥县人大代表的作用,走出了上下联动解难题的新路子。如我镇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通杨村自然村的通村公路”和“关于加大农村电网改造”的建议,涉及到县交通、供电等部门,我们积极发挥自身代表作用,主动与俩部门沟通,使杨村的通村公路增加立项,并启动实施。2008年的农村电网改造力度也很大,不仅实施了25个自然村的非标准村改造、电气化村建设、表计轮换和变压器增容,还对20多公里的10千伏里桐153线高压进行了全线改造,总投资近400余万元。彻底解决了全镇高压线路的滞后状态和大部分村的低压线路老化状态,为梓桐镇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提供了电力保障。
4、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近年来,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逐步拓展民主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责任意识,并在县、乡镇人大代表中积极开展争当“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动。二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教育卫生、工业交通、安全生产等议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调研视察活动。三是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通过接待选民这个平台,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并通过一次又一次具体生动的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和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
二、当前乡镇人大民主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
近年来,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民主法制建设中虽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伴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变化,乡镇人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
在工作中,我们感到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这是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进行了一次200人的问卷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道题,“现在农村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哪个?”91%的人回答是乡镇党委,9%的人回答是政府,回答是乡镇人大的一个都没有。这个结果充分反映了当前人们对乡镇人大的认识。事实上,在乡镇权力分配中,党委是乡镇工作的领导核心和决策中心;政府是本乡镇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各项社会事务的具体实施者。从法律上讲,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农村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本乡镇的重大决策均需经过乡镇人大审议通过后才合法,才能付诸实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乡镇重大问题的决策均是由乡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或党政主要领导碰头会或党政班子成员会议商量作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常只是“听听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举举拳头(通过报告决议)、吃吃馒头”。根本没有什么重大事项放到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一年几次的人大主席团会议也是例行程序、搞搞活动,使乡镇人大很难监督政府的决策行为。另外,由于乡镇党委是乡镇重大问题的实际决策者,而法律未赋予乡镇人大对乡镇党委监督的权力。从中可以看出,从法律上讲作为乡镇权力机关的乡镇人大,事实上在乡镇权力机构中,地位最弱。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认识缺乏应有的高度,人大是“二线”,是安排老干部的地方,人大工作是务虚的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工作等错误认识还普遍存在,甚至有些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也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党委政府意识非常强烈,而人大意识则非常薄弱,在研究商量重大事情时,根本不会想到人大专职主席。二是政府对人大的监督不能摆正位置,缺乏宪法意识,人大意识,不能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监督。镇长、副镇长凌驾于主席、副主席之上的大有人在,认为“政府有实权,掌管人、财、物;提拔不提拔,党委说了算”。三是人大专职主席对人大岗位感到自卑,缺乏信心。认为当了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就是走到了“绝境”,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就是年纪再轻也不会有进步和调到县级机关的希望了。有些从乡镇党政正职转任为人大主席的同志也认为,当人大主席是“退居二线”,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如从前。有的同志说:乡镇人大按照法律规定,地位很高,但实际不高,“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人大是“虚权的核心,实权的边缘”。就拿人大副主席的排名位置来说,都是排在党委委员、副镇长之后。在人们眼中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地位甚至不及党政副职。从而导致从事和对待人大工作缺少信心,得过且过。
2.乡镇人大履行监督权的状况与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距离很大
法律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履行的职权没有完全履行,法律规定乡镇人代会履行职权应有的途径,没有按照规范的程序执行。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一是由于多种因素,需要两、三天召开的乡镇人代会,普遍都是只开半天,有的只是二个小时,会议一般只作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而财政工作报告只印发书面材料。由于会议时间极短,需要表决和审议的各项决议,代表们没有时间去讨论酝酿,报告作完后,就进行表决,根本谈不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二是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因而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能直接行使乡镇人大的职权,只能围绕乡镇人大的职权开展一些日常工作。而《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13项职权,仅仅靠一年一度极短暂的乡镇人代会议是很难完全履行的。对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权,《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的职能不全,使得主席、副主席只能为人大代表服务,为人大会议服务,为上级人大布置的工作服务,而不能直接行使选举权、决定权、监督权,以致乡镇人大行使职权难以到位。三是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唱对台戏”、“找麻烦”,不愿接受人大监督。再说,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同屋办公、同屋睡觉、同锅吃饭”,“低头不见抬头见”,这就使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监督,即使监督也显得苍白无力。
3.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不高,主席团成员结构不合理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乡镇人大代表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执行代表职务和能力不强,与广大选民对代表的要求尚有不小的差距,不少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视为一种荣誉,而不是一种职务,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有的代表缺乏代表意识,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有的政府组成人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视不够,办理不力,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有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在代表和群众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有失于民。有的乡镇开展代表活动不够经常,缺乏活力,既是开展代表活动,也是形式简单,内容单一,效果不佳。
主席团成员会议也不够正常,按照《浙江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每季至少要召开一次主席团成员会议,而大部分乡镇主席团成员都由党委书记、乡镇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专职主席、团妇等领导组成。出现了领导干部多,基层代表少的现象。由于主要领导会议多,工作忙,很少有时间参加主席团成员会议,不是你出差,就是他开会,或另有其它公事,即使参加会议,人员也很难凑齐。因此,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领导不到场,有些事情也不一定好办,即使会议开了,也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所以,主席团成员会议不够正常的现象普遍存在。
4、乡镇人大专职主席的配备方式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由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主要依靠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代表开展,所以乡镇人大主席人选对乡镇人大履行职权有着突出的影响。2006年我县对乡镇行政区域作了调整,并以乡镇换届为契机,对各乡镇人大班子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全县23个乡镇共配备了49名人大主席、副主席,其中有12个乡镇配备了人大专职主席,有11个乡镇的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23个乡镇都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12名人大专职主席中,有2名是从原乡镇党委书记转岗的,有3名是从原乡镇长转岗的,有6名是从原乡镇党委副书记提拔的,有1名是从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提拔的。26名人大专职副主席均是从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转岗的。38名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年龄大部分在47—52岁之间。且都是长期从事乡镇工作的领导干部。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位成了安置性职位。这种配备乡镇人大专职主席的方法带来的问题:一是人大主席在年龄、知识结构上的不合理,易给人们造成乡镇人大是“二线”人做的工作,与乡镇党委、政府相比处于次要地位的印象。二是人大主席专职程度低,尤其是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那还有心思顾及人大工作。所以,这种人大专职主席的配备方式很不适应乡镇人大的工作。
5.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保障制度不健全,法定职权的行使存在弱化和虚化现象。
要使乡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然而,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很不健全。一是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得不到保护。由于一些乡镇国家工作人员民主意识淡薄,听不得不同意见,认为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批评是“挑刺”,甚至对提出建议、批评的代表以变相的方式加以报复。二是人大代表活动的经费得不到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每次都是靠人大主席临时找乡镇长批。三是代表履行职务的法定职权得不到保障。首先是监督工作弱化。法律规定的监督形式运用少,监督缺乏广度和深度,程序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唱赞歌的多、指出问题的少,理解多、制约少,效果不明显。其次是对“重大事项”界定不明确,决定权的行使不充分。我国现行法律对“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涵规定的很原则,在内容上缺乏实质性规定,在形式上缺乏程序性规范。一些事关全乡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乡镇人大在具体工作中往往感到无所适从,尺度难以把握。
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乡镇人大正处在完善和发展阶段。改进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促进乡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党委政府的人大意识,努力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乡镇人大在我国五级人大代表中,乡镇人大代表占了百分之七八十,发挥好乡镇人大的作用,对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来说,关系重大。乡镇人大、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是要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使他们更加重视、关心、支持人大的各项工作。二是乡镇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当作落实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头等大事来抓,定期听取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注重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三是乡镇政府领导要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同级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
2.重视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使用,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力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保持四个大致一样:一是年龄上大体一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的年龄要梯形安排,既要有老同志,也要有新同志。二是在提拔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体一样,对那些在乡镇人大工作岗位上实绩突出的主席,可以提拔为县人大领导或转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主席可以提拔主席等,不能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工作就提拔无望的消极氛围。三是在交流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体一样,应考虑哪些乡镇工作时间长、整体素质较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大干部交流到县级机关部门任职,而不是说只要当上乡镇长、书记的乡镇领导才可以调到县级机关部门,人大干部只能一辈子呆在乡镇基层。四是在待遇上大体一样,人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与同级党委、政府同级领导一致,不应有歧视。我认为,只要把乡镇人大干部的“一潭死水”搞活,才能使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才能让乡镇人大干部看到希望和光明,才能使乡镇人大干部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同时,县级人大常委会还应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乡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大胆履行职权。
3.加大乡镇人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乡镇人大的影响力。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作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4、依法规范程序,深化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民主监督实效。一是要提高乡镇人代会质量。一年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断提高会议质量。首先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要广泛开展调研,召开代表小组座谈会,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使代表对报告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做到会中审议时心里有数。其次是延长会议时间。乡镇人代会会期起码要有两天以上,如果有选举任务,会期还应延长,这样才能保证人大代表有较充足的时间依法履行职责,才能保证代表充分发扬民主。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也是发扬民主,对政府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再次是要增强乡镇人代会的会议实效。要通过保证会议时间和合理的会议程序,纠正开应付会和过程会的做法。会议要突出中心,除了审议几个报告以外,重点应对政府新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解决一至二个事关本乡镇全局性的,迫切需要解决而经过努力又能办到的重大问题。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牢固树立“监督不力就是失职”的观念,依法行使监督权。要在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形式、务求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深入开展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形式的基础上,要积极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面,延长监督链,直面各种问题和矛盾,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同时要建立健全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办制度,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5、强化人大代表素质,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乡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立足之基和力量之源,就在于密切联系代表,确保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其次,科学确定代表结构,这就要求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乡镇人大主要是普通群众代表与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乡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作准备。
6、强化组织、制度保障,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配齐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和工作人员,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结构。应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安排政府序列工作人员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增加有管理地方事务能力的农村代表进入主席团。三是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然要求进一步扩大乡镇人大的职权范围。四是要对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乡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乡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有困难,致使一些乡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总之,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第三篇:关于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环节,也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如何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已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为了了解和掌握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我们以麦市镇为例,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麦市镇设镇人大主席1名,人大副主席1名。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7人组成。目前有省人大代表1名,县人大代表15名,镇人大代表55名。
二、工作成效
近几年来,我镇不断加强了对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依法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能够坚持每年召开两次人代会,党委、政府能够在经费、人员上给予保障。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能够行使职权,认真审议政府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特别是在人代会的各项选举中,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引导好代表对候选人的酝酿、讨论,使组织的意图与群众的意志相统一,确保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职务调整,都及时召开了镇人民代表大会,严格履行接受辞职和补选程序。二是镇人大依法开展监督,使监督职能得到了体现。
镇人大能较好地结合本地实际,履行职责,较好地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重点对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强了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通过检查监督,努力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执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其次,在对本镇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还对本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上级部门延伸到镇的有关单位采取工作评议等办法实施监督。如:组织人大代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对农村信用社工作进行评议,开展低保、新农村建设、村级工作情况调研,有力地推动了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积极组织代表活动,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成立了代表活动小组,能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建立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能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如:利用召开镇人代会的时机,组织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律知识进行培训,组织县镇人大代表参加了全县组织的集中轮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代表和人大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能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及时答复代表。二、存在不足
尽管乡镇人大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而言,乡镇人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一是一些领导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二是社会民众普遍习惯于乡镇党政“两驾马车”,没有将乡镇人大作为地方权力机关来看待和认识,对乡镇人大的认同度较低。三是一些乡镇干部认为乡镇人大是“大牌子、空架子,二线干部找岔子”,人大干部是“退居二线”,并戏称人大主席团为“活动团、会议团和举手团”。
(二)现行机制不利工作。
“兼职不兼,专职不专,干事不干”,是目前乡镇人大机制的现状。大多数同志是重党政工作,轻人大工作,兼职不履职;各地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实际工作都兼任部分党政工作,绝大多数有3—4项,大多集中在信访维稳、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责任重大的岗位,有的乡镇人大副主席兼职工作还更多,兼职过多牵扯了乡镇人大副主席的大部分精力。“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人大工作反倒成了“副业”。(三)履职行权不够充分。
乡镇召开人代会1天时间的占绝大多数,半天时间的也有,1天以上的较少,且大都是“上午10点开会,中午2点结束,吃完饭就散伙”,被戏称为“快餐人代会”,审议工作几乎不进行。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5—10条,人均不到0.2条,有的1-2条建议甚至没有。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另一方面,有的乡镇即使开展了监督活动,但绝大多数满足于听一听,看一看,问一问,走过程的多。(四)工作保障尚需加强。
县里明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但实际上,乡财县管后,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虽然纳入财政预算,但报账方面还未理顺,造成人大工作经费报账不到位,使乡镇人大工作缺乏“底气”。主席团成员变化过快或补充不及时,无相对固定的人大工作人员,使一些乡镇人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五)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如何履职不太清楚,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一届无一条建议、批评、意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成为“荣誉代表、代表荣誉”。乡镇人大干部接受培训的次数和时间均较少。由于学习不系统,程序不熟悉,致使组织会议或开展活动时,犯了一些低级错误——议了不该议的事,举了不该举的手,投了不该投的票。
三、对策建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五级人大中最基层的一级,是国家政权体系的基础,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是基层民主政治最鲜活最直接的政治舞台。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党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维护农村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舆论氛围。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使其明确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熟悉人大工作规范,真正树立起人大意识。党委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在机构配置、人员配备、工作保障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使之与乡镇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相适应。同时还要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尤其是兼任人大主席的乡镇党委书记的教育,把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纳入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让乡镇党委书记认识到做好人大工作是其份内之事、应尽之责,责无旁贷。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真正形成社会各界关注、了解、支持、参与人大工作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强对人大干部自身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人大工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牢固树立“作为”意识,对从事人大工作充满自豪感、使命感。从而理直气壮、充满激情、心情愉快地开展工作并做出成绩。四是乡镇人大要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使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及时了解人大工作动态,扩大影响,提高关注度、认同度和支持度。(二)理顺体制,夯实基础。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结合调研中所了解的情况,建议从理顺体制,夯实基础着手,进一步加强和有效改进乡镇人大工作。一是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根据现行体制,各乡镇应配备1名兼职人大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乡镇人大工作;保持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相对稳定,从而确保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的连续性。二是落实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在乡财县管体制下,县级预算应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作为单独科目予以单列。三是着力增强活力。注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配备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可面对人大工作者、乡镇副职公开选拔。同时,加大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力度,每年应有一定数量的乡镇人大干部转任乡镇党政领导或选拔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三)履职行权,积极作为。
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乡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推广“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上访选民、代表+产业+基地等制度实践,切实引领代表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选民、代表述职和选民评议代表制度,建议对评议满意度差的代表及时予以罢免。(四)强化指导,提升水平。
上级人大要主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县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摆上重要日程,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关注、主动协调,推动解决乡镇人大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各级人大代表联动制度,积极参与指导乡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做到优势互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共振”效应。三是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乡镇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四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学习,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第四篇:2019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新版
2019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新版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镇人大工作,近来,对我镇人大代表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深入了解我镇人大代表工作开展情况,对我镇人大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xx镇人大起始
19xx年元月份xx撤乡建镇,成立xx镇,设镇党委、镇人大主席团、镇筹备委员会、镇纪委、镇人民武装部。1992年10月设立中国共产党xx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府、管理委员会隶属于xx市人民政府。党委、政府驻地在xx镇xx村。19xx年3月经镇人民代表选举后,产生xx镇人民政府,取消筹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代而行使行政管理权。19xx年3月15日至3月17日,xx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大会于3月17日下午进行投票选举xx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人大常务主席、副主席及主席团成员。代表大会应到代表42名,实到代表42名,列席代表16名。会议选举镇长、副镇长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大常务主席、副主席及成员用举手表决方式进行。19xx年至2006年人大三年换届一次,20xx年至今五年换届一次,目前,xx镇人大已换届x次,最近的xx镇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召开。
二、xx镇人大基本情况
据统计,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我镇共有选民xxxxx人,参加投票选举的有xxxx人,参选率达xx.9%。在新一届市、镇两级人大代表中,其中市代表x
人,镇代表xx人,其年龄结构、政治素质、构成比例、文化程度等方面较为合理,符合法定要求。年龄结构方面,市代表中35岁以下的有2人,占33.3%,36-55
岁的有4人,占66.7%;镇代表中35岁以下的有9人,占18.4%,36-55
岁的有35人,占71.4%,56岁以上的有5人,占10.2%,老中青年龄结构搭配比较合理,中青年占大多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政治素质方面,市代表中中共党员有4人,占66.7%;镇代表中中共党员有31人,占63.3%,与市的要求相符。构成比例方面,市代表中农民1人,占16.65%,机关干部4人,占66.7%;工人1名,占16.65%,其中妇女3人,占50%;镇代表中农民34
人,占69.4%,工人1人,占2.1%,镇机关干部14人,占28.5%;其中妇女11人,占22.5%,符合我镇实际情况。文化程度方面,市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人,占83.3%,高、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人,占16.7%;镇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8人,占36.7%,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6人,占12.2%,其余的均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51.1%,文化素质较上一届有所提高。
近年来,我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一届的6名镇人大、镇政府领导成员(即镇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副镇长4名),其中:中共党员5人,占83.3%。其年龄结构合理,趋于年轻化,30岁以下的有1人,占,16.7%,30-40岁的有3人,占50%,41-50岁的有2人,占33.3%。文化程度方面,研究生文化1名,大学本科4名,大专文化的有1名。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我镇人大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常务主席三名,未设人大副主席,成立了“xx镇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络站主任由人大主席担任负总责,党政办同志专人为人大代表联络员,组织实施开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对于划分选区,我镇坚持结合实际、力争主动,按上一届的选区进行划分,镇代表选区划分为19个,市代表选区划分为2个。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充分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总的来看,我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我镇严格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调离本辖区,我镇也按规定积极补选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我镇每年按期召开两次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我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我镇人大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我镇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我镇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市级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1次以上。由xx镇、xx镇、xx镇合为一个片区,每年八九月进行专题调研,2018年8月举行了xx镇产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专题调研活动,2019年11月计划在我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业发展转型助推新农村建设的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有的代表缺乏认识和热情,只注重自己的工作,不能很好履行代表职责;二是部分农民代表文化水平较低、履行代表职责能力欠佳,不能积极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三是有的代表虽然能够发挥为民说话的作用,但在履职方面却缺乏分析问题和辅助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有的代表过于注重对领导负责,轻视对选民、对自己负责等。以上几方面情况,制约了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通过调研发现,我镇制约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代表活动不充足。由于乡镇基层工作太多,而且杂,除了召开一年两次的人代会外,一般难以组织代表参加其它活动。个别村不尊重代表行使权利,不配合代表发挥作用。同时乡镇人大的人员严重不足,活动经费不足等因素都制约了我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代表意识树立不够牢固。有的代表缺乏主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热情,把代表只当作一种荣誉,而不是责任,缺乏履行职责的主观愿望和内在动力;不能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往往将履行代表职务视为工作之余的事,随意性较大,缺乏严肃的纪律性。
(三)代表履职缺乏监督制约。因我镇辖区代表居住比较分散,很难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督促检查,使得代表履职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有的成了参加活动少、联系选民少、为民代言少的“挂名代表”。
(四)代表小组活动随意性较大。按照要求,代表小组至少每季度要开展一次活动,但因代表来自农村及各行各业难于组织和对开展代表活动重视不足等原因,许多代表小组基本上没有按照规定开展活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次数较少,了解社情民意、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难于得到保障。同时,有些代表小组活动调研不够深入,代表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质量不高。视察、检查中代表不善于抓住被视察、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泛泛而听,泛泛而看,泛泛而谈,少有实质性的总结、审议、建议,影响了视察、检查活动的质量;视察、检查后跟踪监督被视察、检查单位整改的措施不力,代表视察、检查活动成效不大。
(五)履职行权不够充分。我镇近几届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2—5条,人均不到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对镇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
四、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我镇人大代表多来自于农村,知识面不宽,学习相关知识非常有必要。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按照学以致用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以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让代表熟练掌握,灵活运用。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党委的意图,积极发挥人大的作用;学习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二)丰富实践拓展代表履职能力。如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就群众和代表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将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人大主席团多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进一步畅通代表议政督政的渠道。尤其是关系民计民生的工作,如:多深入村小、卫生室、产业基地、基层设施建设等进行视察调查,多方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并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
(三)履职行权,积极作为。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最迫切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四)抓制度促规范。建立代表监管机制,严明组织纪律,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的要给予警示;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任职期间的活动情况和所发挥的作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建立代表表彰激励机制,对提建议质量高、贡献大的代表给予奖励,提高代表工作的积极性,更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五)强化指导,提升水平。进一步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镇人大,镇人大联系镇人大代表的互联制度,积极参与指导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探索研究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推动我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篇:2019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2019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两篇
篇一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镇人大工作,近来,对我镇人大代表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深入了解我镇人大代表工作开展情况,对我镇人大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xx镇人大起始
19xx年元月份xx撤乡建镇,成立xx镇,设镇党委、镇人大主席团、镇筹备委员会、镇纪委、镇人民武装部。1992年10月设立中国共产党xx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府、管理委员会隶属于xx市人民政府。党委、政府驻地在xx镇xx村。19xx年3月经镇人民代表选举后,产生xx镇人民政府,取消筹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代而行使行政管理权。19xx年3月15日至3月17日,xx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大会于3月17日下午进行投票选举xx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人大常务主席、副主席及主席团成员。代表大会应到代表42名,实到代表42名,列席代表16名。会议选举镇长、副镇长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大常务主席、副主席及成员用举手表决方式进行。19xx年至2006年人大三年换届一次,20xx年至今五年换届一次,目前,xx镇人大已换届x次,最近的xx镇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召开。
二、xx镇人大基本情况
据统计,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我镇共有选民xxxxx人,参加投票选举的有xxxx人,参选率达xx.9%。在新一届市、镇两级人大代表中,其中市代表x
人,镇代表xx人,其年龄结构、政治素质、构成比例、文化程度等方面较为合理,符合法定要求。年龄结构方面,市代表中35岁以下的有2人,占33.3%,36-55
岁的有4人,占66.7%;镇代表中35岁以下的有9人,占18.4%,36-55
岁的有35人,占71.4%,56岁以上的有5人,占10.2%,老中青年龄结构搭配比较合理,中青年占大多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政治素质方面,市代表中中共党员有4人,占66.7%;镇代表中中共党员有31人,占63.3%,与市的要求相符。构成比例方面,市代表中农民1人,占16.65%,机关干部4人,占66.7%;工人1名,占16.65%,其中妇女3人,占50%;镇代表中农民34
人,占69.4%,工人1人,占2.1%,镇机关干部14人,占28.5%;其中妇女11人,占22.5%,符合我镇实际情况。文化程度方面,市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人,占83.3%,高、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人,占16.7%;镇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8人,占36.7%,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6人,占12.2%,其余的均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51.1%,文化素质较上一届有所提高。
近年来,我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一届的6名镇人大、镇政府领导成员(即镇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副镇长4名),其中:中共党员5人,占83.3%。其年龄结构合理,趋于年轻化,30岁以下的有1人,占,16.7%,30-40岁的有3人,占50%,41-50岁的有2人,占33.3%。文化程度方面,研究生文化1名,大学本科4名,大专文化的有1名。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我镇人大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常务主席三名,未设人大副主席,成立了“xx镇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络站主任由人大主席担任负总责,党政办同志专人为人大代表联络员,组织实施开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对于划分选区,我镇坚持结合实际、力争主动,按上一届的选区进行划分,镇代表选区划分为19个,市代表选区划分为2个。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充分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总的来看,我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我镇严格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调离本辖区,我镇也按规定积极补选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我镇每年按期召开两次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我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我镇人大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我镇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我镇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市级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1次以上。由xx镇、xx镇、xx镇合为一个片区,每年八九月进行专题调研,2018年8月举行了xx镇产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专题调研活动,2019年11月计划在我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业发展转型助推新农村建设的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有的代表缺乏认识和热情,只注重自己的工作,不能很好履行代表职责;二是部分农民代表文化水平较低、履行代表职责能力欠佳,不能积极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三是有的代表虽然能够发挥为民说话的作用,但在履职方面却缺乏分析问题和辅助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有的代表过于注重对领导负责,轻视对选民、对自己负责等。以上几方面情况,制约了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通过调研发现,我镇制约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代表活动不充足。由于乡镇基层工作太多,而且杂,除了召开一年两次的人代会外,一般难以组织代表参加其它活动。个别村不尊重代表行使权利,不配合代表发挥作用。同时乡镇人大的人员严重不足,活动经费不足等因素都制约了我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代表意识树立不够牢固。有的代表缺乏主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热情,把代表只当作一种荣誉,而不是责任,缺乏履行职责的主观愿望和内在动力;不能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往往将履行代表职务视为工作之余的事,随意性较大,缺乏严肃的纪律性。
(三)代表履职缺乏监督制约。因我镇辖区代表居住比较分散,很难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督促检查,使得代表履职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有的成了参加活动少、联系选民少、为民代言少的“挂名代表”。
(四)代表小组活动随意性较大。按照要求,代表小组至少每季度要开展一次活动,但因代表来自农村及各行各业难于组织和对开展代表活动重视不足等原因,许多代表小组基本上没有按照规定开展活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次数较少,了解社情民意、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难于得到保障。同时,有些代表小组活动调研不够深入,代表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质量不高。视察、检查中代表不善于抓住被视察、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泛泛而听,泛泛而看,泛泛而谈,少有实质性的总结、审议、建议,影响了视察、检查活动的质量;视察、检查后跟踪监督被视察、检查单位整改的措施不力,代表视察、检查活动成效不大。
(五)履职行权不够充分。我镇近几届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2—5条,人均不到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对镇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
四、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我镇人大代表多来自于农村,知识面不宽,学习相关知识非常有必要。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按照学以致用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以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让代表熟练掌握,灵活运用。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党委的意图,积极发挥人大的作用;学习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二)丰富实践拓展代表履职能力。如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就群众和代表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将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人大主席团多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进一步畅通代表议政督政的渠道。尤其是关系民计民生的工作,如:多深入村小、卫生室、产业基地、基层设施建设等进行视察调查,多方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并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
(三)履职行权,积极作为。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最迫切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四)抓制度促规范。建立代表监管机制,严明组织纪律,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的要给予警示;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任职期间的活动情况和所发挥的作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建立代表表彰激励机制,对提建议质量高、贡献大的代表给予奖励,提高代表工作的积极性,更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五)强化指导,提升水平。进一步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镇人大,镇人大联系镇人大代表的互联制度,积极参与指导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探索研究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推动我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篇二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乡镇人大工作,近来,对我市7个乡镇人大代表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深入了解我市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开展情况,对我市乡镇人大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7个乡镇,乡镇人大代表375名。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我市在7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分别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副主席;开设7个“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37个“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大主席担任负总责,组织实施开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总的来看,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各乡镇基本能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市7个乡镇能如期召开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能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我市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建设、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全市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乡镇人大达70%,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达80%。智新镇等乡镇均开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活动。白金乡大力开展了“代表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均取得较好的收获。开山屯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乡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存在模糊。一些乡镇干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存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模糊认识,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虚功,难做实,“意思意思”就行了。这些现象集中暴露出乡镇人大宣传不足和人们对乡镇人大认识上的偏差。
(二)履职行权不够充分。大多数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4—5条,人均不到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代表小组活动只开展1次。对乡镇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
(三)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一届无一条建议、批评、意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舆论氛围。加强对人大干部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人大工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牢固树立“作为”意识,对从事人大充满自豪感、使命感。从而理直气壮、充满激情、心情愉快地开展工作并做出成绩。
(二)履职行权,积极作为。乡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最迫切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三)强化指导,提升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乡镇人大联系乡镇人大代表的互联制度,积极参与指导乡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探索研究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乡镇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学习,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