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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铺)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12-112044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8 17:01: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住宅(商铺)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商铺)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业主)

丙方:(承包商)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2_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保证建筑物的完好和安全,保持住宅区的美观和清洁.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使业主有一个舒适、安宁的活环境,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依据本协议对乙方及丙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的室内进行装饰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提交装修方案及办理装修手续。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须提供乙方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装修方案后予以答复,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2、装饰装修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为保证装饰装修期间及时清理废物,维护小区公用设施设备不受损坏.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乙方及丙方须按规定交纳装修管理费和一定数额的押金,装修工程完后经甲方确认任何扣罚之处,押金悉数无息退还;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偿后的余数退还乙方及丙方;如果押余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甲方有权追收不足金额.丙方应支付费用:装修管理押金元/户。

三、乙方及丙方在装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及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功能,不得拆改房屋的承重墙、柱、梁、楼板等主体结构部件,如 擅自改动.则依据《管理办法》及《常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2、不得凿除地面和屋顶的防水层;改动卫生间、厨房地砖必须做好防水层;如引起楼板、墙体渗漏,需赔 偿由漏水造成的全部损失。

3、保证户内原电器设备及管线的完好,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直接在漏电开关上拉电;严禁使 用电炉;装修过程中,需进行电焊作业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4、丙方在装修时,须保证室内管道的畅通,不得向任何管道中倾倒杂物;铺设地板,如在地面钻孔,钻孔 深度不得超过5公分。如打穿楼板,除负责修复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装修施工不得影响、占用公共部位,不得在公用部位搭建、做活;门外及窗外不得安装防盗门或外抛防盗窗,确须安装的,须由物管处根据大多数业主意愿,统一受理安装,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不得安装花架、外挂式晾衣架。沿街商铺广告牌,由物业管理处统一管理。

7、高层业主装修使用电梯时.不得影响他人上下,散落物品袋装处理;超重、超长及易损坏电梯的建材、工具等物品须走安全通道;楼道内公共部位禁止堆放装修垃圾及装修材料,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并将材料作无主处理。

8、施工作业时间为上午8:00一12:00下午14:00一19:00,(邻里有孕妇、育婴、卧病、高考、三班倒 等特殊居民业主,施工时间应相应缩短)在此时间外禁止使用电动机械和发出各种噪声。

装修垃圾必须及时袋装清运,按规定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甲方安排统一清运。

9、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撒建筑垃圾;严禁将垃圾、油漆、胶水、涂料等倒入下水管道,生活污水严禁由雨水管道排出,一经发现作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违约处理,如引起下水道堵塞.全部损失由乙方及丙方赔偿。

四、其他约定事项:

l、装修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本小区,所有人员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乱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禁止践踏绿化,禁止随地大小便,绝对禁止赌博酗酒;如有违反,作50元以上200元以下违约处理。

2、如丙方违反本协议,不听从甲方的劝阻和安排,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行为,并禁止装修人员进入本 小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违规的丙方及乙方负责,3、甲方按照本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应当要求乙方和丙方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归档。

4、甲方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行为,乙方及丙方可想管理处投诉。

5、装修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3日内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试投用三个月后,毗邻业主认可验收签字即予验收通过,扣除违章处罚金后退还装修押金。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乙方:

房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了加强本小区物业管理、完善物业服务,保持物业的安全和整洁有序,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中“业主使用注意事项”之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工程的申报登记

一、申报登记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装饰装修方案:装修施工图、装修平面图及其它必要说明;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非业主的使用人申请装修的,还需提供业主同意其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二、申报登记程序

装修人在准备完毕上述材料后,均应在装修单位进场前三日内(周末及节假日顺延)办理申报手续:

1、领取并填写《装修申请表》,连同设计方案、施工队伍资质证明、委托装修协议等报甲方审批;

2、甲方在三日内作出审批意见,若无重大改动的,经管理处审批后方可开工;若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更改方案重新申报。

3、装修缴纳费用详见本协议第六条。

4、办理“装修许可证”及“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办理,凭证方可进入荧鸿城施工),同时交纳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20元/证及其管理工本费5元/证。

5、装修许可证张贴于进户门上显眼位置(便于装修期间查验)。

6、乙方装修手续完善后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安排人员接通水、电。

第二条、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因故需延长装修工程期限的,乙方须提前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条、允许施工的时间

1、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其余时间不得施工;

2、国家节假日必须静音作业,禁止使用电动工具等噪音施工。

3、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上施工时间,接受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第四条、装修材料搬运及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1、所有装修材料遵循客、货分流的电梯管理规定,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物料,保持楼道及消防通道畅通。

2、乙方可雇佣搬运人员运送装修材料和废弃物,但必须遵守本物业装修出入管理规定,并承担该人员在此期间的管理责任,若因此产生公共物品、设施损坏,应承担修理、更新费用,以便甲方统一恢复。

3、装修材料及家俱下货点、室内装修废弃物的集中堆放点由甲方指定,乙方及其供货方、委托方应遵守管理处现场管理规定,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禁止违规行为。

4、业主装修垃圾委托甲方清运的,由乙方将垃圾和废弃物堆放在甲方物业管理处指定的临时堆放地点,由甲方组织人员统一运清到市政垃圾处理场,乙方自行清运的由乙方直接清运到市政垃圾处理场,不得堆放在楼道及公共区域影响小区美观和通行。

第五条、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网的安装要求

1、本小区禁止改变外立面在竣工交付时的状态,含颜色、附属物状态等,若甲方发现任何改变和破坏外立面的情形,有权在必要时采取一切措施予以清理、销毁而无须通知乙方(对小区商铺安装灯箱、门市经营各类物、食品的标牌要在甲方指定的位置,统一颜色、格式,乙方不得随心所欲安装,影响整体美观,并由乙方向有关职能部门申报),同时由该改变者承担赔偿及整改费用。

2、业主不得改动外墙、窗户及门的样式、规格和颜色,不得在阳台上私搭乱建,不得在外窗安装超出墙体的防盗笼、晒衣架、遮雨棚,如需安装防护栏,须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导下在室内安装,以保持整个小区房屋外观的统一。

第六条、装修相关费用

1、装修保证金住宅:元/户;

2、装修垃圾清运费:元/平方米;

3、装修材料电梯运行费:元/平方米;

4、房屋今后二次装修应重新缴纳上述费用。

5、以上费用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的管理制度交纳相关费用,对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实行统一管理。

2、向乙方就装饰装修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宣传,在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监管和服务。

3、就乙方提交的装修申报内容进行申报登记、审核,并就乙方提出不符合要求的装修项目阐明不能审批的理由,避免违规装饰装修现象的发生。

4、在乙方提出装饰装修申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决定是否准予施工或向乙方说明不予审批的理由。

5、在乙方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甲方负责检查。如因违规装修而出现损坏结构、影响外观、空调、防盗网等不按规定安装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选聘有《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装饰企业进行施工。

2、乙方有权在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允许的装修范围内,确定室内装修方案。

3、乙方应在装修动工前三天到甲方指定地点办理装修申报手续,提供具体的装修项目、范围、标准、装修金额、时限、施工图纸及装饰企业资料等,由甲方进行登记备档。

4、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对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行为,乙方可以根据相关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乙方应按照本小区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装修,不得违反协议,进行违章装修。

6、乙方施工人员的各类证件必须按指定房号施工使用,如发现施工人员证件未按指定房号施工使用,甲方工作人员可视其为无效证件没收。

8、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装修材料按指定货梯进行搬运(超长材料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上楼)。

9、乙方的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应教育施工人员要注意加强消防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两支便携式灭火器,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电炉等电热器件,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装修施工禁止如下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含任何墙、梁、上下板、阳台、露台、通道等进行任何改动);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用途、外表颜色等;

6、未作防水措施就堆码湿沙、直接在地板上搅拌沙浆、冲洗未做防水的地面和墙面;

7、在室内现浇混凝土以及铺设10厘米以上的容重不得大于原设计要求的承重荷载;

8、用电梯运输有污染性、超长、超重、锐利,令电梯失衡、磨损、毁坏之物品;

9、在非指定位置装卸河沙、水泥等材料,以及其它对本小区道路、楼道环境产生污染的情况;

10、野蛮施工(如钝物敲砸墙、地面);

第九条、装修完工检查

1、业主装修完毕,到客服中心申请完工检查;客服中心在当日内或约定时间进行完工检查,并将结果进行记录。

2、装修完工检查合格,乙方填写《入住申请单》可入住,入住三个月后,客服中心进行二次检查,合格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若有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规而产生扣除时,应扣除后再退)。完工检查不合格,乙方应限期整改后再进行检查和退还装修保证金的程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图纸审查及完工检查均为预防性措施,如发生违例事件或由于装修而导至任何后遗症的,由责任方负有完全责任。

2、在装修过程中或装修后发生违规,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含责令停工、停供水电、责令恢复、扣留工具等)制止并要求责任方整改且承担一切损失。

3、施工人员如有遗失、损坏或违反有关规定被没收证件的出入证押金不予退还;

4、装修违规或未按甲方的规定履行,因装修所侵害相邻权的,在未消除侵害前或整改未得到确认前,乙方将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甲方有权滞扣装修保证金,直至问题解决;必要情况下,可动用装修保证金予以处理。

5、由于乙方拆墙、改造、开槽、打洞、打框、移位等造成墙面开裂、空鼓、漏水、堵塞等保修失效问题应由业主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6、违反《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中“业主使用注意事项”之内容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江津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房号:

日期:日期: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装饰装修责任承诺书

***物业服务中心:

本人已详细阅读《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以了解其中的各项规定。

本人明白由于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之间无任何合同关系,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不负任何责任。任何保修期内、外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在客户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间协商解决。

本人明白房屋产权人将对在装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违反规定的问题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工程装饰装修公司对维护包括指定非客户自用区域的整个施工现场的秩序、安全、消防、卫生及成品保护负有责任。

本人明白在装修过程中,一旦对室内原有的设施、设备进行改动,则开发企业将不再对该设施、设备予以保修,且所有影响后期使用的不良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本人/本公司承诺:严格按规定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不涉及禁止违章行为,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进行装修,否则本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并承担一切法律及相关经济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第三篇: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谨呈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或租户)丙方:(装饰公司)

为规范【***】商铺装修的管理,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商铺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保证小区环境的清洁,维护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焦作市房地局、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此协议。

一、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

1、凡在本管理公司接管的物业区域内的装修施工队,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装修,服从统一管理。

2、甲方对装修方案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甲方对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及其性能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应对单元装修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任何系统的情况变坏,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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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的权利

1、审验乙方所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装修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公司资质,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施工消防许可证、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复印件、预算及有关手续,对不符合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焦作市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等装修管理的要求;审批完后,将装修申请表、施工图纸资料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归档保存。

2、按照焦作市相关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预收并保存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质量保证金;发放《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

3、要求乙方严格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4、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对施工单位存在的违规现象,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或办法进行处理。〈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接到乙方装修申请或竣工验收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提醒装修人与装修企业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质量保修协议。

3、物业管理公司在施工中的管理不对装修质量负责,只是为了给小区营造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保护业主的公共利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将商铺招牌、广告位、空调安装等设计方案连同业主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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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装修商铺除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外,必须向甲方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提供装修方案、施工图和施工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经审批后,即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对于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上报消防、国土、建设等政府部门审批。

3、乙方在申请的同时须出示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装修范围或延期装修的,须到管理公司重新申报审批,方可施工。

5、乙方需在建筑物防火分区内吊顶、隔墙装修的,高层超过50平方米装修面积、低层超过100平方米,装修单位必须将工程的有关防火设计图纸和资料,送消防局防火科审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施工。

6、为避免装修期发生意外而造成损失,建议业主要求施工单位购买保险(含工程险、第三责任险、业主财产险)。

7、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乙方对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如楼地面、内墙面、天棚等)进行装修时,楼地面不得凿到原结构层,只允许凿毛;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如增厚混凝土地坪或增砌地面砖墙等);如需加高地面则只能用轻质材料(如膨胀珍珠岩砖、燃渣、木料等)。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刨凿顶棚;装饰材料必须是难燃、不燃的,否则须做防火处理;固定的家具亦须作防火处理。

8、乙方不得安装外置防盗网、不得随意改动外门窗、不得在房屋外立面的门窗处放置、粘贴有碍观瞻的广告等物品;不得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不得私自打空调孔洞,须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按原设计的排水管排放冷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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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乙方在二次装修中打眼、打孔不得破坏防水层、暗敷水管、强弱电线、保温层。

10、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承重墙、上下水管道、管道井、烟道、供电主干线路、通讯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消防设施等所有共(公)用或毗连的部位及设施。

11、乙方室内线路(电话、有线电视、智能系统、配电等),家电总用电容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容量,线径容量必须大于用电负荷,线路须套管暗敷;拆除隔墙时注意原墙内强、弱电线;接线处须留有检查口,空调电线、一般插座线和照明线须分开。

12、乙方不得私自改动和接用燃气管道,如需改动须向燃气公司申报;热水器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只能安装电热水器和强排式燃气热水器,排烟孔安装在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

1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督促装修施工队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缴纳赔偿金及违约金。

14、乙方必须对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管理、约束。

四、丙方的义务:

1、材料、工具等物品由乙方施工单位实施保管、看护和保护,若有损坏责任自负。

2、丙方施工期间,其人身安全、工伤事故、相关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均由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动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煤气管道的位置和功能,如确实需要改动,请联系专业公司进行施工,所需费用自理。户内煤气管严禁暗埋。

五、收费标准

1、乙方申请装修住宅,应预缴装修质量保证金202_元,装修施工队预缴装修质第一管理资源网 guanli.1kejian.com 免费管理资料下载基地 第一管理资源网 guanli.1kejian.com 免费管理资料下载基地

量保证金202_元(自装者由乙方另交1000元质量保证金)。该项装修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后即按有关规定退还。

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房屋建筑面积3元/㎡计收。

3、施工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办理施工临时出入证,每人一证工本费5元(押金10元)。

六、装修施工的管理

1、商铺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30天,较大工程45天,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如确需延期,须办理延期手续;每天施工时间:上午7: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节假日:不准施工。若超时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没收工具。

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及施工证,并佩带出入证出入小区,施工证进场施工。在小区内必须着装整齐,在施工区域外不得坦胸露背,赤脚行走,也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在小区践踏草坪、采摘花草、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嬉戏打闹,禁止赌博、酗酒、斗殴。

3、有打墙、凿地等要求,施工队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管理公司将派人监督。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紧,堆放在管理公司指定位置(垃圾中转站),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其它物品。

4、搬运装修材料、家具时须到甲方申报,由甲方监督搬运,走指定的路线;如有破坏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或修复。在装修过程中,对违章作业,损坏公共设施、公用管线、道路绿化的,当事人必须照价赔偿。随意抛弃装修垃圾或不按规定搬运垃圾且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

5、装修施工户外用电:施工队应提前3天向甲方申报,并说明电器工具的品种、负荷、使用时间、操作人员等;业主、装修施工人员不得私自在户外接拨水、电,否则第一管理资源网 guanli.1kejian.com 免费管理资料下载基地 第一管理资源网 guanli.1kejian.com 免费管理资料下载基地

视情节轻重收取当事人违约金并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

6、特种作业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如:焊工证、电工证等,在作业时要做好防范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在施工中损害他人财物及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追究装修企业法律责任。

7、装修现场严禁烟火,装修面积100㎡以下必须配备1具4Kg灭火器;装修面积在100㎡以上须配备4Kg灭火器2具,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8、装修队在运装修材料或房屋拆除物出小区时,须出具由业主开列的材料清单及签名,并到物管中心填写《物品放行条》,审核无误后方予放行。

9、施工现场不得留宿,不得做饭。

10、装修工作人员及装修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路径及门口进出。

11、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关闭本单元门,以免装修灰尘四处飞扬,但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楼检时应主动开门配合。

12、乙方的店招上只允许安装发光字,不允许安装霓虹灯。不得产生光污染。

13、装修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装修公司负责。

七、违章装修的处理

凡未申报、未批准的装修以及不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都属于违章装修。甲方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后果,做出以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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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赔偿经济损失;

4、按规定扣除相应装修保证金;

5、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对违章责任视情节轻重,扣除100元以上违约金。

八、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装修施工队到物业管理公司交回临时出入证和审批单及《装修许可证》,由甲方派专业人员与业主一同进行验收。有隐蔽工程的须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应由消防部门审批的工程,还必须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2、对有渗、漏、堵、损坏等现象的项目及违章项目,甲方向业主或施工队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重新验收后,装修质量保证金比正常情况延后3月后结算退还;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成全额赔偿、直至追究民事责任。

3、对无渗、漏、堵、损坏等现象的项目,甲方会同业主以及装修负责人共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写合格,装修质量保证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且期间亦未发生上述现象,即全额无息退还。

4、如乙方房屋或发现上述第1、2、3、条所述问题、或乙方毗邻的第三方因而受到损失,乙方有责任召回装修队解决上述问题,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装修引起对自己房屋、毗邻及公用部分的损坏,乙方始终要承担责任。

九、业主及装修队承诺:

业主及装修队严格遵守《*****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规定。若违反,愿依本协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会同相关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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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若本协议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签名并公章): 年

乙方:业 主(签名或盖章): 年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签名并公章):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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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月 日 月 日

第四篇: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或租户)

丙方:(装饰公司)

为规范【***】商铺装修的管理,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商铺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保证小区环境的清洁,维护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和市房地局、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此协议。

一、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

1、凡在本管理公司接管的物业区域内的装修施工队,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装修,服从统一管理。

2、甲方对装修方案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甲方对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及其性能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应对单元装修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任何系统的情况变坏,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审验乙方所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装修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公司资质,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施工消防许可证、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复印件、预算及有关手续,对不符合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市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等装修管理的要求;审批完后,将装修申请表、施工图纸资料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归档保存。

2、按照 市相关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预收并保存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质量保证金;发放《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

3、要求乙方严格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4、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对施工单位存在的违规现象,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或办法进行处理。〈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接到乙方装修申请或竣工验收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提醒装修人与装修企业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质量保修协议。

3、物业管理公司在施工中的管理不对装修质量负责,只是为了给小区营造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保护业主的公共利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将商铺招牌、广告位、空调安装等设计方案连同业主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报批。

2、乙方装修商铺除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外,必须向甲方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提供装修方案、施工图和施工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经审批后,即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对于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上报消防、国土、建设等政府部门审批。

3、乙方在申请的同时须出示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装修范围或延期装修的,须到管理公司重新申报审批,方可施工。

5、乙方需在建筑物防火分区内吊顶、隔墙装修的,高层超过50平方米装修面积、低层超过100平方米,装修单位必须将工程的有关防火设计图纸和资料,送消防局防火科审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施工。

6、为避免装修期发生意外而造成损失,建议业主要求施工单位购买保险(含工程险、第三责任险、业主财产险)。

7、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乙方对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如楼地面、内墙面、天棚等)进行装修时,楼地面不得凿到原结构层,只允许凿毛;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如增厚混凝土地坪或增砌地面砖墙等);如需加高地面则只能用轻质材料(如膨胀珍珠岩砖、燃渣、木料等)。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刨凿顶棚;装饰材料必须是难燃、不燃的,否则须做防火处理;固定的家具亦须作防火处理。

8、乙方不得安装外置防盗网、不得随意改动外门窗、不得在房屋外立面的门窗处放置、粘贴有碍观瞻的广告等物品;不得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不得私自打空调孔洞,须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按原设计的排水管排放冷凝水。

9、乙方在二次装修中打眼、打孔不得破坏防水层、暗敷水管、强弱电线、保温层。

10、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承重墙、上下水管道、管道井、烟道、供电主干线路、通讯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消防设施等所有共(公)用或毗连的部位及设施。

11、乙方室内线路(电话、有线电视、智能系统、配电等),家电总用电容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容量,线径容量必须大于用电负荷,线路须套管暗敷;拆除隔墙时注意原墙内强、弱电线;接线处须留有检查口,空调电线、一般插座线和照明线须分开。

12、乙方不得私自改动和接用燃气管道,如需改动须向燃气公司申报;热水器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只能安装电热水器和强排式燃气热水器,排烟孔安装在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

1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督促装修施工队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缴纳赔偿金及违约金。

14、乙方必须对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管理、约束。

四、丙方的义务:

1、材料、工具等物品由乙方施工单位实施保管、看护和保护,若有损坏责任自负。

2、丙方施工期间,其人身安全、工伤事故、相关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均由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动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煤气管道的位置和功能,如确实需要改动,请联系专业公司进行施工,所需费用自理。户内煤气管严禁暗埋。

五、收费标准

1、乙方申请装修住宅,应预缴装修质量保证金202_元,装修施工队预缴装修质量保证金202_元(自装者由乙方另交1000元质量保证金)。该项装修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后即按有关规定退还。

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房屋建筑面积3元/㎡计收。

3、施工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办理施工临时出入证,每人一证工本费5元(押金10元)。

六、装修施工的管理

1、商铺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30天,较大工程45天,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如确需延期,须办理延期手续;每天施工时间:上午7: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节假日:不准施工。若超时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没收工具。

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及施工证,并佩带出入证出入小区,施工证进场施工。在小区内必须着装整齐,在施工区域外不得坦胸露背,赤脚行走,也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在小区践踏草坪、采摘花草、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嬉戏打闹,禁止赌博、酗酒、斗殴。

3、有打墙、凿地等要求,施工队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管理公司将派人监督。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紧,堆放在管理公司指定位置(垃圾中转站),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其它物品。

4、搬运装修材料、家具时须到甲方申报,由甲方监督搬运,走指定的路线;如有破坏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或修复。在装修过程中,对违章作业,损坏公共设施、公用管线、道路绿化的,当事人必须照价赔偿。随意抛弃装修垃圾或不按规定搬运垃圾且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

5、装修施工户外用电:施工队应提前3天向甲方申报,并说明电器工具的品种、负荷、使用时间、操作人员等;业主、装修施工人员不得私自在户外接拨水、电,否则视情节轻重收取当事人违约金并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

6、特种作业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如:焊工证、电工证等,在作业时要做好防范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在施工中损害他人财物及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追究装修企业法律责任。

7、装修现场严禁烟火,装修面积100㎡以下必须配备1具4Kg灭火器;装修面积在100㎡以上须配备4Kg灭火器2具,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8、装修队在运装修材料或房屋拆除物出小区时,须出具由业主开列的材料清单及签名,并到物管中心填写《物品放行条》,审核无误后方予放行。

9、施工现场不得留宿,不得做饭。

10、装修工作人员及装修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路径及门口进出。

11、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关闭本单元门,以免装修灰尘四处飞扬,但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楼检时应主动开门配合。

12、乙方的店招上只允许安装发光字,不允许安装霓虹灯。不得产生光污染。

13、装修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装修公司负责。

七、违章装修的处理

凡未申报、未批准的装修以及不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都属于违章装修。甲方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后果,做出以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赔偿经济损失;

4、按规定扣除相应装修保证金;

5、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对违章责任视情节轻重,扣除100元以上违约金。

八、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装修施工队到物业管理公司交回临时出入证和审批单及《装修许可证》,由甲方派专业人员与业主一同进行验收。有隐蔽工程的须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应由消防部门审批的工程,还必须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2、对有渗、漏、堵、损坏等现象的项目及违章项目,甲方向业主或施工队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重新验收后,装修质量保证金比正常情况延后3月后结算退还;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成全额赔偿、直至追究民事责任。

3、对无渗、漏、堵、损坏等现象的项目,甲方会同业主以及装修负责人共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写合格,装修质量保证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且期间亦未发生上述现象,即全额无息退还。

4、如乙方房屋或发现上述第1、2、3、条所述问题、或乙方毗邻的第三方因而受到损失,乙方有责任召回装修队解决上述问题,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装修引起对自己房屋、毗邻及公用部分的损坏,乙方始终要承担责任。

九、业主及装修队承诺: 业主及装修队严格遵守《*****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规定。若违反,愿依本协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会同相关方协商解决。

十一、若本协议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签名并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业 主(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签名并公章): 年 月 日

第五篇: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房号: 联系电话: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完善服务,保持物业安全和整洁有序,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市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中“业主使用注意事项”之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拟定本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拆墙改建(详见附图)□木工装饰 □空调设备 □室内用电系统增改 □卫生间设备 □灯箱广告牌 □其它:

二、装修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物管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厚20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

3、空调安装须向物管公司申报同意后,按物管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装修时室内吊顶必须高于商铺原安设的喷淋头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如室内加层的,上下两层都必须安装喷淋头,并由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4、物管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60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6、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7、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三、违约责任:

1、未经物管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物管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物管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物管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商铺室内的装修垃圾,由乙方委托搬运工人运送到甲方(即小区物管处)指定的临时垃圾堆放点,由甲方负责组织人员从临时垃圾堆放点统一清运到市政垃圾处理场。

五、乙方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及注意事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禁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3、严禁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严禁私自占用和破坏房屋的公用部位,不得在公用地段堆放材料、施工作业、乱搭乱建、不得侵占共用墙体。

5、严禁擅安装防盗网、雨阳蓬、搭建房屋等构筑物或建筑物。

6、严禁擅自移动和隐埋公共设施。

7、严禁破坏房屋的梁、柱、楼板、承重墙、框架结构、建筑外墙等,不得在上述部位开门、开洞、凿孔打槽。

8、严禁封闭穿过户内的烟道、主供、排水管、阀门、检查口,以便于维修和养护;不得擅自移动水表,以便于甲方查验和维修。

9、烟道、卫生间排气道属公共设施,严禁破坏;厨房油烟、卫生间换气均应从预留烟(风)道集中排放,严禁在外墙上开孔或经门、窗向小区散排。

10、禁止装修人员擅自动用任何消防设施或关、停公共水阀、电源、公共气阀,不得私自拆装,更换水、气表和空气开关;禁止未经计量使用水、电、气。

11、严禁擅自移动、更改、破坏消防设施。

12、凡属于甲方统一管理的给排水、强弱电系统,(表前部分或公用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乱接擅改管线,所有暗埋水管必须使用不锈钢管或铝塑管,严禁使用镀锌管,安装完封闭前必须试水压,并通知甲方查验。

13、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预留孔洞相对应的位置或甲方统一指定位置,做到上下排列整齐,不得影响楼宇立面外观。支架应牢固安全,空调冷凝水须接入排水管道。各种招牌的安装应遵从物管公司的统一管理。

14、装修期间不得将石沙、水泥或其他任何杂物以及化学腐蚀的废液倒入下水管道,如因此堵塞管道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15、河沙、水泥等装修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位置装卸,要求袋装搬运,完后必须清场恢复原貌。

16、装修期间装修人员不得在商铺内煮饭、烧水、醺酒、赌博、留宿。

17、装修单位和业主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批合格的,经业主、装修单位、甲方专管员共同签字的装修施工方案图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装修方案,如确需更改,需征得甲方同意。门市、商场写字楼等装修须另报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批。

六、装饰装修监督与管理:

1、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2、甲方有权对违章施工单位的违章施工行为采取责令整改、停工、处罚或取消装修施工开工证等措施。对拒不改正的,甲方可采取上报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或其它必要方式。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共利益的质量事故以及影响周围商铺正常运营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报告、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应在一定时间内给出处理意见,并督促相关责任方进行限期整改。

七、装饰装修完毕检查:

1、甲方检查范围:房屋的梁、柱、楼板、承重墙、框架结构、建筑到投诉后应在一定时间内给出处理意见,并督促相关责任方进行限期整改。外墙、空调安装、消防

施、防水、是否搭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室内的其他装修质量不在甲方的检查范围内。

2、乙方装修完工后,需提前向甲方提出装修完毕检查申请。

3、甲方接到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或约定时间会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并填写装修完毕检查表。

4、违反法律、法规或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甲方应当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再进行复检,直到合格。

5、装修完毕检查合格,业主和装修管理员一起在验收表上签字,业主凭装修保证金收据退还装修保证金。

6、甲方只针对本《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部分进行检查,属预防性措施,对于装修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装修费用:

1、业主(使用人)或装修单位应交纳装修保证金证金10000元,(装修完毕后经物业服务公司验审,如未有违反本规约及本条例规定的现象发生,可预约全款退还。)

2、装修管理服务费:

元/㎡(按建筑面积计收,从小区指定渣场除出)

九、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动工装修者,甲方有权对乙方断水、断电,待办好装修手续后再行施工。

2、违规拆墙、打洞、乱搭乱建等造成楼宇受损或楼宇外观受损或因装修原因造成对毗邻房屋的影响和损坏者,甲方可责令其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3、违规私搭乱接电线、水管、动用超负荷电动工具者,甲方将没收工具并责令其停工。

4、违规在装修室内吸烟,使用电炉和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及水阀者,没收电炉,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50--100元人民币。

5、违规乱倒涂料、水泥、残渣、有化学腐蚀作用的废料,以及其他杂物造成管道堵塞、损坏等影响他人利益时,除照价赔偿外另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20--1000元人民币。

6、违规封闭烟道、管道、检查孔者,责令其限期改正,否则,不予检查,由甲方强制整改,费用在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7、违规占用小区公共部位和在小区公共部位,搭建任何建(构)筑物者,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执行者,由甲方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拆除(费用由违规者承担),同时向乙方收取违约金200--202_元人民币。

8、违规移动、更改、破坏消防设施者,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500--5000元人民币。

9、违规安装空调、各种招牌者,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者,甲方将向乙方收取

1000--5000

币。

10、乙方的任何违规行为所引起的工期耽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11、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可在乙方缴纳的装修保证金里扣除,另乙方的装修行为给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附则:

1、乙方对甲方的管理应积极配合,甲方应认真履行职责,热情服务。

2、乙方应向其装修人员作好本协议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负有监督责任。

3、乙方对装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生和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4、凡进入小区装修的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道德,加强协作与沟通,共同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秩序维护管理。

5、施工单位应按《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质量保修,保修期满后应由装修人向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维修服务。如装修后发生房屋结构破坏、渗漏等造成公共部位损坏或相邻业主生命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住宅(商铺)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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