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打造新能源产业基地
打造新能源产业基地
——天长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天长市近年来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现代产业体系”作为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来抓,初步形成了以太阳能光伏为主导、动力锂电池为支撑、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等相关产业为补充的新兴产业发展格局。目前,全市从事新能源产业的企业近30家,项目总投资超100亿元,去年新能源产业实现产值25亿元,今年可望达到100亿元。
太阳能光伏产业方兴未艾
该市光伏产业起步于2007年5月,经几年发展,目前,全市已集聚太阳能光伏生产企业24家,项目总投资70.8亿元,年生产单晶硅能力达2600吨、多晶硅3360吨。特别是去年底引进的新余吉阳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资50亿元年产2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既填补了该市光伏产业链上最核心的技术环节,形成了单晶硅拉棒、多晶铸锭、切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应用产品等比较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又有助于该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向专业化、集群化、基地化方向发展,实现由初级加工向高端制造的升级转变。目前,该项目一期投资10亿元以上,建设20条年产能800MW高效晶硅太阳
能电池片生产线,已于8月中旬建成投产,年可实现产值80亿元,税收收入达4亿元;项目二、三期将于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建成投产,届时年可实现产值超200亿元,税收收入达10亿元。由于省、滁州和天长市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以及为该项目提供优越的投资服务环境,新余吉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决定在原先建设2GW、50条生产线的基础上,继续追加投资,5年内使投资总额达120亿元,建成150条生产线,产能达6GW,并同步建设3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电站,实现年产值600亿、税收30亿元,把天长打造成全球最大的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
动力锂电池产业初露锋芒
从2009年开始,该市天康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国内知名高校开展战略合作,共同开发正极磷酸铁锂、负极钛酸锂的锂离子电池产品。该产品广泛应用于车用电池、电动自行车电池、太阳能交通信号灯储电用电池、风力发电储电用电池、风光互补灯用储电用电池等,正逐步取代镍氢、镉镍等传统电池产品,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去年初,天康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大、复旦合作投资26亿元的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7.5亿元,目前10万平方米钢结构厂房已基本建成,今年6月份可正式投产运行,年产4亿W.H电池,销售额可达20亿元;二期项目总投资18.5亿元,目前正在进行厂
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到2013年初全部建成投产,可年产20亿W.H电池,销售额可达100亿元,有望在3年内实现天康集团百亿元锂离子电池产业目标,5年内建成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锂电池基地。
风力生物质发电产业前程似锦
在风力发电上,今年初,该市成功引进了中国风电集团投资30亿元在高邮湖湖面及沿线建设30万KW风力发电项目。该项目分六期建设,一期4.95万KW项目在8个月内建设完成,并确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目前已完成征地等前期工作,并于8月13日正式开工建设;项目二、三期将于2012年建成投运,最终于2014年形成30万KW发电规模。生物质发电上,去年9月份,该市与浙江琥珀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浙江琥珀能源有限公司在该市经济开发区投资3亿元建设总装机容量30MW生物质发电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场地平整,并于去年10月完成了项目预可研及秸杆回收评估报告编制,近期省能源局将批准其开展前期工作。
为推进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生物制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该市将举全市之力,积极打造千亿光伏产业基地、建设百亿动力锂电池产业。为实现这一目标,该市近期将出台大力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市财政将设立5000万元以上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
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建设,加大对新能源项目担保融资的力度,用激励政策引导商业银行重点向新能源项目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优先保障新能源项目用地指标;继续深化与全国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培养新能源产业所需的各类人才。围绕吉阳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天康动力锂电池、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加大上下游产业的项目招商力度,延伸和完备新能源产业链,力争每年引进投资超亿元的新能源产业项目10个以上。同时把天长、秦栏两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作为新兴产业园区来规划建设,并在市开发区开辟了占地3000亩的光伏科技园、1200亩的天康新能源产业园、1000亩的职教园区、1000亩的三产服务园,目前正在加紧园区基础设施和入园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市经济开发区建设面积达19平方公里,秦栏开发区建设面积达7平方公里,力争通过“十二五”的努力,把天长经济开发区打造成千亿园区,把秦栏开发区打造成500亿园区。
第二篇:深圳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优惠政策(20110406)
深圳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优惠政策汇编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根据《广东省核产业链发展规划》、《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充分发挥深圳特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优势和中广核集团业已形成的核电技术优势,以大亚湾核电基地为基础,促进新能源(核电)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产业基地,特将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以及龙岗区相关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形成本政策汇编。
本政策汇编中的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深圳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内设立或增资建设、且注册和纳税关系在龙岗区的新能源(核电)产业项目,包括核电研发、设计、工程建设、生产运营企业,核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企业总部,核级关键配套设备研发、制造企业,新能源(核电)科技研发、技术产业化、应用技术孵化企业,新能源(核电)产业高端服务、非动力核技术应用等企业和产业项目。
一、土地优惠。符合产业基地定位要求、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满足深圳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09-2010)》所规定标准的进驻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招拍挂,土地出让基价参照深圳市引进重大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二、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鼓励支持进驻企业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所得税实行税率优惠,对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产业基地设立独立法人实体分支机构的,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二)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三)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的企业圈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
(四)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优惠。
(五)进驻企业除享受以上税收优惠外,还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增值税、进口关税、营业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三、总部经济支持。经深圳市政府按照《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总部企业,按照《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08〕01号)及《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深府办〔2008〕96号)的有关规定,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予以5年补助奖励,奖励数额参照该企业上税收(指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下同)地方分成并缴入我市地方库部分中相对前一增量的30%核定。新设立的总部企业从认定次年起,享受本政策。期间如国家财政财税分配政策调整造成企业纳税的增减,则按同口径计算增减量。
(二)现有总部企业增资2亿元以上的,按照该企业增资次年纳税地方分成并缴入我市地方库部分相对前一增量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按本条计算超过按第八条计算的奖励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增资人民币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按照该企业增资次年纳税地方分成并缴入我市地方库部分相对前一增量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按本条
款计算超过按第八条计算的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新设立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按照总部类别在认定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新设立综合型总部的,每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新设立职能型总部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具体奖励数额根据总部企业规模、本市产业发展政策及所属行业现有扶持政策确定。
(四)新设立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购置的总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综合型总部补助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职能型总部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
四、专项扶持、奖励。根据《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240号)、《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04〕205号)等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承担新能源产业领域国家、省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最高1500万元配套支持。
(二)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建设任务,并在产业基地实施的,给予最高1500万元配套支持。
(三)在产业基地内组织实施的深圳市新能源产业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予以最高1500万支持。
(四)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五)对自主创新新能源产品研发,给予最高800万元资助。
(六)产业基地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优先列入深圳市“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给予单项平均资助500万元。
(七)对基础性研究给予支持。一般项目单项平均资助10万元,重点项目单项平均资助50万元。
(八)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采取事前审批制,资助比例不超过50%,最高300万元;交流类采用事后核销制,比例不超过50%,最高100万元。
(九﹡)鼓励核级关键设备国产化和自主创新,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核级关键设备项目,由市科技研发资金给予100万元奖励。(﹡此项政策由中广核集团提出,提请市政府考虑设立。)
(十)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机制,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鼓励企业专利池建设、基础性专利研究与分析、专利预警报告发布,对标准和专利成果给予适当奖励。
五、金融支持。根据《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240号)、《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04〕205号)及《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财企〔2005〕4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如下政策:
(—)对企业上市培育予以资助: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资助限额30万元;完成上市辅导的,资助限额80万元;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资助限额200万元;已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以外的其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资助限额100万元。
(二)鼓励和支持新能源产业基地企业发行集合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促进天使投资、股权投资的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并购重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科技保险和再保险,推动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三)无息借款支持。借款采取推荐制,即:企业获得项目备案或核准后,市科工贸信委向资金委托管理机构推荐。借款期限两年,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产业技术进步资金贷款贴息。对产业技术进步资金贷款贴息采取报销制,单一企业最高贴息额为600万元。
六、市场支持。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06〕232号)、《深圳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240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最多给予10万元资助;产业基地组织参加展会,最高给予组织单位 150万元资助。
(二)产业基地入驻企业优先认定深圳新能源企业和深圳市新能源自主创新产品,其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政府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经认定的自主创新新能源产品。
七、人才政策。
(一)按照《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深府〔2008〕203号)等有关规定,鼓励产业基地人才申报专业人才认定,按政策享受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学术研修津贴等优惠政策。
(二)根据《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深府办〔2007〕180号),支持产业基地企业、科研机构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或创新基地,对正常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工作站或流动站予以一次性50万元资助、创新基地予以一次性20万元资助,对在站期间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发放每人每年5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生活补助,对在本市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出站博士后人员,给予10万元的科研资助。
(三)鼓励创新人才、创新团队来产业基地创业,参加我市举办的全国性创业大赛并予以优先奖励。
八、技术支持。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对进驻产业基地企业在提升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核安全及核质保体系培训、申请核级设备生产许可证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九、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产业基地入驻企业和项目享受深圳市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待遇。
上述优惠政策由深圳市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并实施,企业应以政策的完整版本为依据申请各项优惠。
十、龙岗区相关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享受龙岗区的优惠政策。
(一)根据《龙岗区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深龙府办〔2010〕57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产业基地入驻企业可享受以下总部经济优惠政策(如已享受龙岗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的总部企业,将不再享受总部经济扶持政策)。
1、对认定为深圳市总部企业的,龙岗区政府在市政府奖励的基础上追加20%的奖励;对区认定的总部企业,区政府按其当年对区地方税收分成相对前一增量的50%给予暂定为三年的补助奖励。其中区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区认定的职能型总部企业或成长型总部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2、对总部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区政府给予补助扶持。区认定的总部企业在区认定的总部基地或总部大楼购买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综合型总部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单个职能型总部企业或成长型总部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每个总部企业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助,其第二次购房或被认定为更高类型总部企业将不再享受购房补助。
3、对总部企业租用自用办公用房,区政府给予补助扶持。区认定的总部企业在区认定的总部基地或总部大楼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给予租金总额30%的补助。单个综合型总部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单个职能型总部企业或成长型总部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补助期限暂定为三年。每个总部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租房补助,其第二次租房或被认定为更高类型总部企业将不再享受租房补助。
(二)根据《龙岗区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深龙府办〔2010〕57号)、《龙岗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2010〕65号)及其细则、《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龙府〔2006〕95号)及其细则等规定,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对新引进的实际纳税(不含免、抵、退税)1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的新能源产业领域的企业,从在龙岗注册起连续三年按该企业纳税区本级财政所得的50%给予研发奖励,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租赁产业基地的新能源企业前三年给予50%的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产业基地入驻企业的科技研发项目,最高给予60万元资助。鼓励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对专利实施按现行政策给予最高额度的资金支持。鼓励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机制,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按规定优先给予资金补贴。
4、对产业基地入驻企业的产学研合作、企业技术改造、企业信息化等项目优先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5、对获国家科技计划或重大产业化项目资助的,给予国家资助额的50%,最高100万元配套支持;对获省、市专项资金资助的,给予省、市资助额的50%,最高50万元配套支持。
6、对产业基地入驻企业优先纳入龙岗区中小科技企业导师补贴计划和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可分别获得50万元资助。
7、对首次股票上市的产业基地入驻企业,最高给予155万元资助。
8、产业基地入驻企业对认定为龙岗区区级工程中心、产品设计检测中心的产业基地入驻企业,给予120万元资助;对认定为市级工程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的,给予120万元配套资助;对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给予100万元配套资助。
9、对产业基地入驻企业的无息借款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借款支持;金融中介杠杆贷款,最高给予2000万元借款支持;贷款贴息最高100万元。
10、产业基地入驻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按展会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5万元资助。
11、龙岗区政府在产业基地内投资建设新能源企业孵化器,对进驻孵化器的中小企业在房租等方面给予优惠。
获得上级政策支持的企业(项目),同时享受龙岗区配套政策支持,或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也可申请龙岗区相关政策支持。
上述优惠政策由龙岗区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及实施,企业应以政策的完整版本为依据申请各项优惠。
第三篇:打造武汉文化产业基地
打造武汉文化产业基地—3月2日朱耿洲在武汉企业家论坛演讲实录
武汉,这个以楚文化久负盛名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因文化产业的勃兴而再度为世人瞩目。武汉的文化资源丰富,作为华中地区特大中心城市,武汉两江交汇(长江、汉水),三镇隔江鼎立(武昌、汉口、汉阳),独特的山水资源、丰厚的文化底蕴,使其具备了发展文化产业的良好资源优势。近几年武汉也正逐步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
3月2日下午,由武汉市经信委和武汉大学联合举办的题为“融资策划资本运作改变中小企业命运”的企业家论坛,在武汉举行。我国著名融资策划专家朱耿洲博士担任主讲,近四百位企业家参加。
在论坛期间,企业家纷纷上前咨询,投融资事项,其中湖北省文化产业商会会长、“中国文谷”项目创始人胡丹先生也适逢与朱博士推荐并交流了文谷项目。
文谷项目有三大亮点:
亮点一是社会效益极好:1.湖北省李鸿忠书记批示“重中之重”国家品牌项目,省委省政府“九大政策”扶持;2.“中国文谷”是省“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唯一“国家文化产业基地”;
3.长江经济带规划的三大重点三个第一工程;4.武汉“十二五”规划和 “文化强市”第一大伟业;5.百名院士、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签名支持的世纪伟业;
亮点二是经济效益巨大:1.当代最大的蛋糕(如欧州包装创意设计产品投入产出比为1:1500);2.软黄金产业,被戏称为 “文化地产”(文化含金量高,资产价值更高); 3.“文谷”商标价值高(如:中关村商标价值47亿); 4.文谷品牌价值巨大(如:中关村文化创意产业园品牌价值达1677亿元);5.知识产权核心价值高(如注册新公司,知识产权最高可占70%股权);
6.各种衍生文化产品,带来巨大的高附加值!
亮点三是利于资本运营:“中国文谷”故事多、概念多、项目好,有利企业上市和股票飙升!
朱博士深信胡丹先生的眼光和判断,表示会在合适的时候给予投融资方面的辅导和支持.预祝“中国文谷”项目早日可取得成功,也期待各界的力量扶持这功在千秋之项目!
一个下午的论坛很快接近尾声,只可惜时间太过匆忙,朱博士无法与现场企业家进行更多的互动交流,不免有些遗憾。论坛结束后,朱博士匆匆赶往机场飞往上海,为3日、4日的复旦大学金融与投资CEO课程班授课!
主办单位:武汉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武汉大学
(本期也是中国资本策划研究院“融资策划36计”全国大巡讲总第436期)
第四篇:洛阳:打造中西部最大新材料产业基地.
洛阳:打造中西部最大新材料产业基地
多晶硅、钼钨钛、耐火材料、铝镁板带、电子铜、电子玻璃……这些洛阳的优势产品,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新材料。
信息、材料和能源,被称作客观世界的三大要素。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和新能源技术已成为新经济的三大支柱。近日,凭借具有发展新材料的技术条件、工业基础和原材料优势,洛阳市成为新材料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是中部六省唯一入选城市。
对此,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地的申报工作。可以说,洛阳的新材料产业,将面临一个崭新的发展机遇。
市发改委高技术科负责人近日介绍,根据规划,洛阳市新材料产业的发展目标为:到2010年,全市新材料产业实现工业产值500亿元,年均增长16.2%;到2015年,全市新材料产业实现工业产值1000亿元,年均增长22%,使洛阳成为国内有名的科技创新城市、全国重要的新材料产业技术辐射中心、中西部最大的新材料产业基地。
为此,洛阳市将重点发展五大新材料产业。
晶体硅半导体材料及太阳能光电产业。扶持洛阳单晶硅、中硅高科技等大型骨干企业扩大多晶硅生产规模;吸引下游产业进人,重点支持尚德太阳能等发展多晶硅抛光片、单晶硅外延片、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异变绝缘硅等精深加工产品,形成较为完整的从多晶硅、单晶硅到硅片加工、硅光电池的产品链,建设国内最大硅产业基地。
钼钨钛、新型耐火材料、铝镁板带、电子铜基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做大洛栾集团,使钼矿资源向优势企业和龙头企业集中警实现铝矿资源集约化开发;实施钼选矿和白钨回收项目,加快发展钼冶炼和钼钨产品精深加工;依托725所,积极发展钛产业,形成海绵钛、钛及钛合金板带材、钛管件系列产品;建设镁板带、电子铜基材料等项目,发展镁合金产业。“十一五”末,努力建设国内有重要地位的钼钨钛、新型耐火材料和专用合金产业基地。
电子玻璃、等离子玻璃基板等新型显示材料产业。依托洛玻、北玻等,到2010年实现0.55毫米~0.7毫米STN优质超薄浮法玻璃、电子玻璃、等离子玻璃等产品的进口替代;到2015年,基本建成国内外有重要地位的新型显示材料基地。
聚氨酯等新型化工产业。依托黎明化工研究院、725所、洛阳石化工程公司等,发展聚氨酯、过氧化氢、氟化物、船舶及特种工业涂料、阴极保护及电解防污等新型化工材料,做大洛阳黎明化工科工贸总公司、洛阳九恒舰船特种材料公司等骨干企业,到2010年,努力建成同行业排名前3位的新型化工材料基地。
磨料磨具产业。以伊川磨料磨具工业园区为平台,支持中原金刚砂公司等龙头企业做大企业规模;推动磨料深加工发展,提升产品精细化水平、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到2015年建成国内有影响的磨料磨具工业园区。
为推动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洛阳市将建立市新材料产业推进办公室,设立洛阳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先进制造、硅半导体材料、钼钨合金等产业优势。此外,在政府服务、人才创业、投入服务、公共支撑等方面,政府也将出台具体扶持措施。
第五篇:2018年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
2018年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0
本报告是针对行业投资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的专项研究报告,此报告为个性化定制服务报告,我们将根据不同类型及不同行业的项目提出的具体要求,修订报告目录,并在此目录的基础上重新完善行业数据及分析内容,为企业项目立项、申请资金、融资提供全程指引服务。
可行性研究报告 是在招商引资、投资合作、政府立项、银行贷款等领域常用的专业文档,主要对项目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如何实施、相关技术方案及财务效果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以求确定一个在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合算的最优方案和最佳时机而写的书面报告。
可行性研究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的科学方法,在投
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投资可行性报告咨询服务分为政府审批核准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融资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侧重关注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影响;融资用报告侧重关注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具体概括为:政府立项审批,产业扶持,银行贷款,融资投资、投资建设、境外投资、上市融资、中外合作,股份合作、组建公司、征用土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可行性报告。
报告通过对项目的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研究调查,在行业专家研究经验的基础上对项目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科学预测,从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客观的、可靠的项目投资价值评估及项目建设进程等咨询意见。
报告用途:发改委立项、政府申请资金、申请土地、银行贷款、境内外融资等
关联报告: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建议书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申请报告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市场研究报告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商业计划书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风险分析报告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行业发展预测分析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具体可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调整)第一章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总论 第一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概况 1.1.1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名称 1.1.2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单位 1.1.3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拟建设地点 1.1.4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1.1.5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性质
1.1.6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1.1.7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期
第二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编制依据和原则 1.2.1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编辑依据 1.2.2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编制原则 1.3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4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 第二章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第一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背景 2.1.1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产品背景 2.1.2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提出理由 第二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必要性
2.2.1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是国家战略意义的需要
2.2.2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是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2.2.3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是当地人民脱贫致富和增加就业的需要 第三章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市场分析与预测 第一节 产品市场现状 第二节 市场形势分析预测 第三节 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分析
第四章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第一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建设规模 第二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产品方案
第三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设计产能及产值预测 第五章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 第一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选址 5.1.1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地点 5.1.2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用地性质及权属
5.1.3土地现状
5.1.4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选址意见 第二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5.2.1交通、能源供应条件 5.2.2政策及用工条件 5.2.3施工条件 5.2.4公用设施条件 第三节 原材料及燃动力供应 5.3.1原材料 5.3.2燃动力供应
第六章 技术方案、设备方案与工程方案 第一节 项目技术方案 6.1.1项目工艺设计原则 6.1.2生产工艺 第二节 设备方案
6.2.1主要设备选型的原则 6.2.2主要生产设备 6.2.3设备配置方案 6.2.4设备采购方式 第三节 工程方案 6.3.1工程设计原则
6.3.2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工程方案
6.3.3建筑功能布局 6.3.4建筑结构
第七章 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 第一节 总图布置 7.1.1总平面布置原则 7.1.2总平面布置 7.1.3竖向布置
7.1.4规划用地规模与建设指标第二节 给排水系统 7.2.1给水情况 7.2.2排水情况 第三节 供电系统 第四节 空调采暖 第五节 通风采光系统 第六节 总图运输
第八章 资源利用与节能措施 第一节 资源利用分析 8.1.1土地资源利用分析 8.1.2水资源利用分析 8.1.3电能源利用分析 第二节 能耗指标及分析 第三节 节能措施分析
8.3.1土地资源节约措施 8.3.2水资源节约措施 8.3.3电能源节约措施 第九章 生态与环境影响分析 第一节 项目自然环境 9.1.1基本概况 9.1.2气候特点 9.1.3矿产资源 第二节 社会环境现状 9.2.1行政划区及人口构成 9.2.2经济建设
第三节 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污染源分析 9.3.1施工期 9.3.2使用期
第四节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标准 9.4.1国家环保法律法规 9.4.2地方环保法律法规 9.4.3技术规范 第五节 环境保护措施 9.5.1施工期污染减缓措施 9.5.2使用期污染减缓措施 9.5.3其它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措施
第六节 环境影响结论
第十章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 第一节 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10.1.1安全防护 10.1.2劳动保护 10.1.3安全卫生 第二节 消防
10.2.1建筑防火设计依据 10.2.2总面积布置与建筑消防设计 10.2.3消防给水及灭火设备 10.2.4消防电气 第三节 地震安全
第十一章 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1.1.1组织机构设置因素分析 11.1.2项目组织管理模式 11.1.3组织机构图 第二节 人员配置
11.2.1人力资源配置因素分析 11.2.2生产班制 11.2.3劳动定员 表11-1劳动定员一览表
11.2.4职工工资及福利成本分析 表11-2工资及福利估算表 第三节 人员来源与培训
第十二章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招投标方式及内容 第十三章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实施进度方案 第一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工程总进度 第二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十四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 投资估算依据
第二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估算
表14-1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第三节 建设投资估算
表14-2建设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 第四节 基础建设投资估算
表14-3基建总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 第五节 设备投资估算
表14-4设备总投资估算单位:万元 第六节 流动资金估算
表14-5计算期内流动资金估算表单位:万元 第七节 资金筹措 第八节 资产形成 第十五章 财务分析
第一节 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
第二节 营业收入、经营税金及附加估算
表15-1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估算表单位:万元 第三节 总成本费用估算
表15-2总成本费用估算表单位:万元 第四节 利润、利润分配及纳税总额预测
表15-3利润、利润分配及纳税总额估算表单位:万元第五节 现金流量预测 表15-4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第六节 赢利能力分析 15.6.1动态盈利能力分析 16.6.2静态盈利能力分析 第七节 盈亏平衡分析 第八节 财务评价 表15-5财务指标汇总表
第十六章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风险分析 第一节 风险影响因素 16.1.1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 16.1.2主要风险因素识别 第二节 风险影响程度及规避措施 16.2.1风险影响程度评价 16.2.2风险规避措施
第十七章 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结论 第二节 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