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隐患排查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排查、控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1、矿长对事故隐患的辩识与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矿长和业务职能科室负责分管范围和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的辩识与排查。
2、生产矿长、生产科长负责顶板事故隐患的辩识与排查;
3、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负责机电事故隐患的辩识与排查;
4、机电矿长、机电副总、运输科长负责提升运输事故隐患的辩识与排查;
5、总工程师、通风队长负责“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辩识与排查;
6总工程师、地质科长负责水害事故隐患的辩识与排查;
7供销科长、火工品专管安监员负责火工品事故隐患的辩识与排查;
8各区队长负责本区队施工范围内各类事故隐患的辩识与排查。
9安全矿长安监科长负责对全矿事故隐患的督查.10、各分工负责人于每月25日,组织人员对分管范围和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辩识与排查,并开展好日常各类检查。
11、参加检查人员要按照“严、细、准”的原则,分工负责,严格对照煤矿“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格、认真检查,确保现场事故隐患能被及时发现并得以整改。各检查组要在检查当日,将分管范围和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报送安监科。
12、安监科各专业负责人每次都要参与其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辩识与排查。
13,各区队长每月必须对本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排查结果报安监科,由安监科统一汇总后, 报交矿安全办公会议处理.13, 矿井针对日常检查和定期辩识排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等级确认。对确认的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级别和类别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且在事故隐患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
14对每次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安监科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及反馈通知单,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监督整改。
15凡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接到隐患整改及通知单后,应立即指派专人按规定标准及时整改。对于愈期不整改的,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条;对于整改不彻底的,罚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100元/条;对处罚后仍未按要求整改的,给予加倍处罚,直至事故隐患得到彻底整改为止。
16安监科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综合管理。包括:对事故隐患的辩识与排查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报告和建档
17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竹林湾煤矿安全奖罚制度》规定处理,并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根据《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落实县商务局、安监局,防火大队的指示精神,现把燕赛奥特莱斯购物中心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要经常组织召开广大职工干部大会,宣讲生产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防火、防盗、交通等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人人注意安全,事事保证平安,创造一个人人守则的良好氛围。
2、对迎合排查工作要详细分工,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3、各楼层巡查人员,在营业中,对各自楼层和管理区域要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做到腿勤,眼亮,处事不慌。每两个小时巡查一次。检查范围:店内库房、操作间、用电设备、电梯、冷冻冷藏设备、各种路线,劝阻吸烟、灭火设备摆放、模特位置摆放、电热水器。并做好巡查记录。
4、对警卫值班人员每月制定值班安排表,重大节日要增加值班人员。对值班人员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每天晚上8:15分由带班领导和警卫人员负责全面清场,清场过程逐层逐间,从上往下细心清场。清场后由值班电工拉断电源,锁好门窗,开启警报系统。
5、为了安全,司机人员要经常检修车辆。不开带病车,在使用汽油时应严格注意防火。
6、由购物中心同个体经营者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落实到人。总的安全防范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群防群治,提高警惕性,并做到人人有责。
因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擅离职守者而造成事故的要进行处罚,每次500元,并追究领导责任。触犯刑律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燕赛奥特莱斯购物中心2013年5月23日 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
第三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的分类及处理要求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要求有工作人员限期排除。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站长应联系相关技术人员或者厂家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技术人员或者厂家限期彻底整改。
二、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10每值应对站内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生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值落实整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人员帮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1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负责人应及时向安生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14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安生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6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三 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3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3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主要责任人处300元罚款。
第四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范文模版]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发现和查处本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分日查、周查、月查和季查四种形式,每次排查活动都要有原始记录。
4、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报表,做到内容齐全、叙述准确、不准漏项,并严格签字程序。对排查出的不属于安全隐患的其他安全生产关键问题,应作专门登记、报送。
5、对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6、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监控。
一般隐患由当班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队长审核签字备案。重大隐患由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期限、、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负责人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要及时向矿安全生产技术装备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单位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7、班组长及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8、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9、对责任范围内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积极实施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期限及整改验收工作。
10、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第五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坚决采取和配合七项措施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途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引导公司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注重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有效遏制和减少事故,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尽一份力。
(二)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重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整治。突出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全面加强各项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公司安全状况,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的规范化。认真借鉴先进的经验做法,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制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清晰明确的责任制度,实施差别化、有针对性的监管方法,形成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四)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建设秩序。牢固树立法律的理念,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抓好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发挥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教育、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五)强化公司安全,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司从更高层次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实效。
2、要突出重点、严密防范,集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紧紧盯住重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防范,务必把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3、要完善预案,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七)完善档案和统计基础,继续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档案统计工作制度、措施,加强分析,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二条、坚持“六个严查”为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严查公司管理和运输车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查公司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严查车辆技术状况是否良好、严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查卫星定位系统使用情况、严查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一)落实公司管理和运输车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及落实情况;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二)加强营运驾驶员的教育管理。营运驾驶员参加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教育、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和违法行为记录、处罚情况;道路运输企业与营运驾驶员聘用合同的签订情况;开展营运驾驶员安全行车日常的学习和教育情况;营运驾驶员的安全驾驶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体系的建立及执行落实情况,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三)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营运车辆“一车一档”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营运车辆强制维护、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与检测工作程序的落实情况;危货运输车辆标志、标识的安装情况;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客运车辆的行为,是否存在改装、拼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现象。
(四)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五)加强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应用和管理。车载终端的工作站建设及运行监控情况;公司加强有关工作站管理、规范车载终端应用的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查驾驶员是否存在恶意关闭、覆盖、破坏或私接开关控制车载终端等行为。
(六)严肃查处运输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加强营运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对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实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驾驶员,公司按要求进行了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