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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饮终端陈列协议
编辑:雾花翩跹 识别码:12-99992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8 17:14: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非现饮终端陈列协议

以情做人以诚做事以信经商

燕京啤酒非现饮终端陈列协议

为了感谢乙方对燕京啤酒销售工作的支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产品销售协议如下:

一、乙方义务:

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产品销售、展示活动,并遵守协议规定。

 乙方在产品展示期内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位置展示生、精滤爽、劲爽、清爽特制及易拉罐和果啤产品,负责维护店内、外POP海报。

 乙方必须保持产品在指定位置按照制定标准展示货架不低于5种燕

京产品、单品陈列数量不少于2个排面,燕京劲爽、清爽特制地堆

不低于6件。

 当乙方单品项库存少于6瓶时应主动进货。

 乙方销售燕京产品,需按照甲方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

 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推销新产品。

二、乙方权利:

 甲乙双方约定的产品展示奖励措施为:按照甲方标准执行,产品销

售、展示,甲方给予乙方支付元/月的奖励费用(以产品形

式兑现)。

甲方将不定期检查乙方产品的销售及陈列,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甲方

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奖励费用元。

三、本协议有效期自202_年 9 月日至202_年12月31日。

四、甲乙双方有义务保守本协议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委托人:

日期:202_年9 月日

乙方信息:

客户名称:(签章)

客户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202_年9 月日

第二篇:非现饮终端陈列协议

以情做人

以诚做事

以信经商

燕京啤酒非现饮终端陈列协议

为了感谢乙方对燕京啤酒销售工作的支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产品销售协议如下:

一、乙方义务:

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产品销售、展示活动,并遵守协议规定。

 乙方在产品展示期内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位置展示燕京纯生、精滤爽、劲爽、清爽特制及易拉罐和果啤产品,负责维护店内、外POP海报。

 乙方必须保持产品在指定位置按照制定标准展示货架不低于5种燕京产品、单品陈列数量不少于2个排面,燕京劲爽、清爽特制地堆不低于6件。

 当乙方单品项库存少于6瓶时应主动进货。

 乙方销售燕京产品,需按照甲方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 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推销新产品。

二、乙方权利:

 甲乙双方约定的产品展示奖励措施为:按照甲方标准执行,产品销售、展示,甲方给予乙方支付 元/月的奖励费用(以产品形式兑现)。

甲方将不定期检查乙方产品的销售及陈列,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奖励费用 元。

三、本协议有效期自202_年 9 月 日至202_年12月31日。

四、甲乙双方有义务保守本协议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委托人: 日期:202_年 9 月 日

乙方信息: 客户名称:(签章)客户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202_年 9 月 日

第三篇:终端陈列协议

泸州老窖传世窖酒陈列协议

甲方:长沙市恩驰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经考查审核同意乙方为长沙市泸州老窖传世窖池酒定点销售点,甲乙双方就有关泸州老

窖传世窖池酒产品陈列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关系约定:

乙方为甲方泸州老窖传世窖池酒产品在长沙市区内的定点专卖。

二、双方权责:

1、甲方权责:

(1)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协调乙方按订货要求,按指定的品种、规格及数量及时配送。

(3)甲方指导乙方进行市场推广,包括媒体宣传和促销推荐。

(4)甲方有权对市场价格进行管理、调控、监督。包括:乙方的供货价、终端供

货价、终端零售价,以及该产品是否流通的约定。甲方根据市场变化有权对价格体系进

行调整。

(5)乙方按甲方要求陈列泸州老窖传世窖池酒套餐组,甲方每月给予乙方陈列奖励 连续3个月。

2、乙方权责:

(1)将甲方产品陈列在乙方柜台显著位置每个单品并不得少于2瓶以上。

(2)遵守本协议的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若甲方根据市

场变化对上述供货价格作出调整,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的执行时间起开始执

行。

(3)乙方不得销售假冒“泸州老窖传世窖池酒”商标、专利之侵权产品。

三、协议期限:从202_ 年月日至 202_ 年月日。

四、其他:

1、特别承诺:甲乙双方已经完全熟知以上文件内容并严格遵守。

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长沙市恩池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约时间:电话:签约时间:

第四篇:终端陈列协议

终端陈列协议

甲方:

乙方:(地址: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基础上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店内陈列签定以下条款,供共同遵守:

1.陈列产品:,具体陈列方位:。

2.具体陈列方式(请注明:冰箱/地堆/端架/货架/专用架/柜台/其它):。

3.陈列活动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次陈列共天。

4.乙方须按照双方确定之要求陈列,不得撤除/移动位置或出现缺货/断货现象;活动期间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不符合陈列要求的,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次陈列活动,甲方不予发放陈列奖励。

5.陈列奖励为:,陈列合格由甲方于期满后十日内发放,乙方须在签收单据上作签字确认并交给甲方。乙方应及时追踪陈列奖励的发放,活动期满60日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6.其它约定事项:。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未经协商,单方不得擅自更改条款。

乙方:甲方: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第五篇:陈列协议—终端

陈列协议书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甲方产品在乙方的销售,加强甲方产品陈列吸引力,更好地推动甲方产品在乙方的回转以提高双方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团结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合作:

第一条、合作内容:

陈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列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列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布置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到 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甲方陈列产品名称及宣传维护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按照此款标准进行日常维护,并提供足够的空间用于展示甲方产品,乙方若擅自减少,甲方将取消产品陈列费用;乙方应允许甲方人员进店拍照。第四条、陈列费用:

第四条、每月甲方检查合格将以_________ 货物或 _______款项形式支付费用。(货物产品名称规格: _______数量:_______)

(款项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圆)

第五条、在合作期间,乙方负责维护甲方产品陈列的美观、清洁,并进行持续维持以保证符合第3款要求。

第六条、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变动改变第3款之标准,不得提前撤消、或移动甲方所宣传之产品。

第七条、每月甲方派人查核,当合格时,甲方提供本协议第4款之费用。若甲方发现一次乙方出现第6款情况,则取消当月宣传费用,发现两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到 ____年___月___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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