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分析
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分析
2011-09-1
52010年,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政策的有力扶持下,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社会效应日益显现,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实力进一步增强
2010年底,全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98家,比上年增加54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84家,国家级龙头企业34家。据统计,2010年全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完成总产值2033.94亿元,比上年增长24.1%;年末从业人员达42.52万人,比上年增长8.0%;年末固定资产原值549.77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完成总产值982.44亿元,比上年增长26.7%;年末从业人员达18.89万人,比上年增长5.6%;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87.88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分企业看,2010年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成总产值超过50亿元、10亿元和1亿元的分别有4家、31家和400家,分别比上年增加3家、5家和74家;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超过10亿元、1亿元和0.5亿元的分别有3家、80家和196家,分别比上年增加1家、5家和31家。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政策的扶持下,通过自身努力,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实力进一步增强。
二、企业经营水平不断提升,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2010年,全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907.76亿元,比上年增长23.3%;实现出口创汇48.80亿元美元,增长24.3%;产品销售到“省外”、“国(境)外”的企业分别有556家和395家,分别占全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总数的46.4%和33.0%。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918.91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实现出口创汇21.58亿美元,增长11.4%;产品销售到“省外”、“国(境)外”的企业分别有66家和101家,分别占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总数的35.9%和54.9%。全省龙头企业在经营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企业效益明显提高。2010年,全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成增加值、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分别达466.14亿元、140.78亿元和46.4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8%、28.6%和12.9%;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完成增加值、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分别达236.06亿元、85.62亿元和20.1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2%、25.9%和17.7%。
三、科技投入不断加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提高
近年来,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日益重视并不断加大科技开发投入。2010年,全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开发投入15.51亿元,比上年增长22.9%,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科技开发投入9.08亿元,比上年增长27.4%。同时,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更加注重开展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2010年,全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产品获得ISO、HACCP等国际质量认证的企业分别有387家、206家,分别占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总数的32.3%、17.2%;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等标志认证的企业分别有288家、240家和141家,分别占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总数的24.0%、20.0%和11.8%。
四、企业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农户收入较快增长
从带动农户经营情况看,2010年,全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带动农户610.87万户,比上年增长3.6%,其中通过订单联系的农户达到234.00万户,增长5.4%。从带动基地发展情况看,2010年,全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种植面积2578.63万亩,比上年增长4.3%;带动猪、牛、羊、兔等牲畜饲养量1281.45万只,比上年增长18.4%;带动鸡、鸭、鹅等禽类饲养量2.79亿只,比上年增长16.4%;带动水产养殖面积161.35万亩,比上年增长8.0%。随着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的不断增强,农户获得的收入也较快增长。2010年,农户从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得到的收入达357.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8%。
第二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汇报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汇报 尊敬各位领导,朋友们,就黑龙江山里田米糠油有限公司在建项目,从规划到施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关心支持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黑龙江山里田项目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 一,抓机遇,促发展,撑起稻米产业龙头大旗,黑龙江山里田米糠油有限公司,是齐齐哈尔宏河米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一期投资2.2亿元,总占地面积 17万平方米,项目规划涵盖了大米自动化生产项目,米糠油生产项目和米粉项目,建成后日产高中低档大米400吨,成品稻米油3000吨,其中米粉项目一期1万吨产品将被法国士多集团包销,未来的黑龙江山里田公司的米粉将远渡重洋,走向欧洲市民的餐桌上,山里田稻米产业正是响应黑龙江省政府的工作指示,顺应农业发展潮流,为了更好更快的适应国际,国内现代化农业新浪潮,解决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稻米经营企业小而散、资源浪费,产品品牌杂等诸多问题。山里田公司应运而生,我们公司将坚守循环经济的创新理念,通过高科技手段对每粒水稻“吃干榨净”,最大限度地开发稻米资源的利用价值,实现对稻米的精深加工。同时还要充分体现“八化”特征,即规模化、低碳化、精深化、科技化、品牌化、产业化、市场化和效益化。
该产业项目的设计,将使齐齐哈尔稻米加工产业实现集群发展,是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向集约化和可持续方向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建品牌,壮实力,做大项目创效益
围绕“高新技术化、农业产业化、市场品牌化”三大主导思想,突出地方特色稻米产业集群,引导特色产业增效益,标准化生产创品牌,产业化经营求突破,社会化服务做保障,企业化运作活机制,全面提升现代化特色稻米产业发展水平。
我们始终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按照“重投入、提规模、强管理、建品牌”的发展思路,全面推动企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十几年来,我们企业生产加工规模由原来的不足200平方米,扩大到目前的17万平方米;年产能由原来的日产20吨,增加到目前的400吨;生产加工方式由原来的传统小作坊,到现在的现代化厂房和国际高端设备;年产值、年利税与10年前相比分别增加30倍以上,该项目建成后,稻谷单体加工能力在30万吨以上,到2020年稻米加工规模将突破90万吨以上,项目设计在2017年形成年加工水稻达到50万吨,加工米糠10万吨,年产米糠油3000吨,米粉制品2万吨,带动农户1万户,可实现农民人均增收500元以上,可安置就业人员500人,单亩稻田增值300元以上,实现社会综合效益10亿元以上,实现利税收入1亿元以上。我们的稻米产业项目将围绕农业产业化建设、农民就业增收为支撑,切实调整产业结构,转变规模经济增长方式,重点发展稻米精深加工;物流集散批发;现代稻米技术集成。藉此平台,激活区域现代特色农业经济,树起一面特色农业产业化大旗,逐步实现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的转变、促进全市农副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最后祝愿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合家幸福,谢谢大家
第三篇:##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汇报
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汇报(~/04/13)##市农牧局 路建彬 陈孝爱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火车头”,在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肩负着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开拓市场、创新技术、综合服务的重任,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路,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营造和培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投入、招商引资、营造环境和强化服务等办法,促进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与农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在我市这种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分工分业的形成,为使农村分散经营的千家万户与大市场衔接,生产、加工、销售连为一体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市上下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按照“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路,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政策扶持、内引外联、招商引资、优化环境和强化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收入增加起到了积极作用,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特点:
1、各类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不断增加。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近年来,市、县、乡各级组织始终把促进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的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突破口来抓,使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组织得到了长足发展。据调查统计,截止~年底,全市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已发展到347个,其中重点龙头加工企业发展到了55个,占农产品加工企业252个的21.8%(种子生产加工龙头企业15家,占加工龙头企业的27.2%;粮食加工企业3家,占5.4%;棉花加工企业1家,占1.8%;蔬菜加工企业21家,占34.1%;啤酒原料加工企业9家,占16.3%;肉类加工企业1家,占1.8%;乳品加工企业4家,占7.2%;草产品加工企业2家,占3.6%;其它龙头企业1家,占1.8%);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85个,专业批发市场10个;经纪人和专业大户1000多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出现了多样化、大发展的趋势。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加工能力和经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几年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加工能力和竞争力都有了较大提高。到去年底,全市55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达6.3亿元,年均销售额达8.8亿元,实现税收2475万元;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固定资产达1.54亿元,年销售收入4.5亿元,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家,平均固定资产达8396.1万元,年均销售收入达2.32亿元,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5家,平均固定资产达3221.27万元,年均销售收入达7217.45万元。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龙头加工企业10家,占龙头企业总数的18.2%,500—1000万元的8家,占14.6%,200—500万元的19家,占34.5%,200万元以下的18家,占32.7%。全市55家种子、粮食、棉花、蔬菜、牧草、啤酒原料、乳品、肉类等8大类重点龙头企业年生产加工能力达40万吨,占农产品总量的24%,~年的实际加工量达34.3万吨,占农产品总量的20.4%,占农产品加工总量的72.3%。兰州好为尔乳业##分公司、好牛乳业、雄鹏、祁雪等4家乳品加工企业年设计加工能力7万吨,~年加工奶制品1.48万吨,占奶产量1.75万吨的84.6%。##大业和玉门大业2家草产品加工企业的年设计加工能力20万吨,~年加工草产品6.53万吨,占草产量的23%。敦煌种业等15家种子生产加工企业年设计生产加工能力13.4万吨,~年加工种子12.4万吨,约占种子总产量的85%。特别是敦煌种业、好为尔乳业##分公司、巨龙集团、西域阳光等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加工龙头企业抓住机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大市场,开展资本运营,注重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已成为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主力军。
3、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随着龙头企业规模的迅速扩大,辐射带动能力也不断增强,据统计,截止~年底,各种类型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带动农户12.8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84.7%。其中55个重点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1.5万户,占农户总数的76%。在55个重点加工龙头企业中,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8.6万户,占农户总数的57%。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敦煌种业~年种子产业和棉花收购加工两大主业共带动农户7万多户,建立生产基地55万亩,向农户结算种子、棉花收购款7.3亿元,户均收入1万元以上。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大业草业有限公司带动农户2万多户,建设优质牧草生产基地4.5万亩,生产优质紫花苜蓿2万多吨,实现收入1800万元,农民户均增收900元。##西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西部商贸公司)~年带动肃州区银达、总寨、上坝和东洞等乡镇的2000户农民种植洋葱和啤酒大麦青苗4000多亩(啤酒大麦苗3000多亩,洋葱1000亩),带动农民增收8000万元,亩均收入达2000元,户均增收4000元,好为尔乳业##分公司~年收购加工乳品6000吨,带动肃州区果园、银达、泉湖、怀茂等乡镇的2000多农户增收1000多万元,户均增收5000多元。敦煌市南湖乡是一个以葡萄种植为主的葡萄生产专业乡,全乡葡萄面积达1.3万多亩。2002年针对葡萄市场行情好时商贩抢收抢购,销路不好时压级压价的问题,为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组建了敦煌市南湖乡葡萄产业协会,发展会员1153户、4600多人,经过会员选举产生会员代表75名,并依法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协会的组织、引导和服务,不仅葡萄的产量和品质有了较大提高,而且销售价格持续上涨,销售渠道不断拓宽。近两年来,葡萄总产分
把我市建成了全国第二大出口创汇制种基地。去年底,全市制种面积达24.49万亩。六是依托肃州巨龙脱水菜、津蒲菜业等脱水菜加工龙头企业和肃州区春光蔬菜批发市场、玉门市北坪蔬菜批发市场等专业蔬菜批发市场,建成了20万亩精细瓜菜生产基地。七是依托飞天面粉、星火面粉等面粉加工龙头企业,建成20万亩的以加工专用型、高产兼用型、高油高淀粉专用型等为重点的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八是依托西部商贸公司,金塔西域阳光公司、玉门参乐公司等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成了以大麦育苗、蕃茄、南瓜、酒花、孜然、中药材、洋葱、花卉等区域特色的特色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5.5万亩。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龙头企业的经营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与新形势下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要求和产业化发达地区相比,我市龙头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都比较弱,在55家重点加工龙头企业中,全市最大的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敦煌种业~年的销售收入仅为4.5亿元。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不足10家,龙头加工企业的科技含量低,已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制约因素。二是农业产业化链条短,农产品附加值低。从横向看,产品研发能力低,新开发产品少,农产品专用程度和品质不能满足加工业的需求。从纵向看,产品加工深度不够,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三是品牌意识差。我市的许多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有较好的品质和特色,但其品牌不响,知名度不高。截止目前,申报注册的农产品品牌仅有15个,许多优质农产品没有品牌,市场占有率低。四是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农村各类中介组织发展缓慢,目前加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仅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而且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没有产权关系的松散型自我技术服务性团体;农产品行业协会较少,现有的行业协会大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也制约了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五是龙头企业融资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贷款难,资金筹措难,严重制约了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今后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主要打算
1、扶优扶强,继续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带动力强的重点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加工、流通企业,它与农民有着密切联系,肩负着带动农户和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的重任,它的兴衰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我们要继续坚持“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指导思想,从今年起,全市每年新建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个、1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3个、1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50个。
2、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拧紧产业链条。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积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在收购农产品时,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将部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户,促进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在产权上结成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形式,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机制,保护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
3、发展中介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鼓励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加以推广。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行业协会,把转变政府职能同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产业服务、行业自律、价格协商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使各类中介组织真正成为连接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今年,全市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个,组建行业协会5个。
4、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依靠科技进步,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对棉花、粮食、蔬菜和肉类等大宗农产品加工技术和加工工艺进行攻关,大力开发科技含量高的系列产品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食品、功能食品和营养保健食品,增加花色品种,提高产品质量,改进产品包装,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的特色名牌产品。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成熟适用技术的推广和运用,鼓励龙头企业走产学研一体化的路子,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改变农产品初加工、低附加值的现状,不断开发精深加工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发展无害化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终端产品。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大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延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打造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航空母舰”,努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
5、着力开拓培育市场,健全市场网络体系。一是牢固树立市场观念,切实转变各级领导就生产抓生产的做法,把眼光从过去只盯在资源上转移到资源与市场的结合上,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完善市场网络体系,扩大农产品流通。二是抓好市场建设。结合城市建设和农村小城镇建设,加大产地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三是结合“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的实施,建立以市农牧局农业信息中心为主体,覆盖县(市、区)、乡(镇)的信息网络体系,为市、县、乡及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种养大户和农产品经营大户提供信息服务。
第四篇:##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汇报
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汇报(2004/04/13)##市农牧局 路建彬 陈孝爱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火车头”,在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肩负着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开拓市场、创新技术、综合服务的重任,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路,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营造和培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投入、招商引资、营造环境和强化服务等办法,促进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与农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在我市这种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分工分业的形成,为使农村分散经营的千家万户与大市场衔接,生产、加工、销售连为一体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市上下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按照“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路,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政策扶持、内引外联、招商引资、优化环境和强化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收入增加起到了积极作用,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特点:
1、各类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不断增加。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近年来,市、县、乡各级组织始终把促进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的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突破口来抓,使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组织得到了长足发展。据调查统计,截止2003年底,全市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已发展到347个,其中重点龙头加工企业发展到了55个,占农产品加工企业252个的21.8%(种子生产加工龙头企业15家,占加工龙头企业的27.2%;粮食加工企业3家,占5.4%;棉花加工企业1家,占1.8%;蔬菜加工企业21家,占34.1%;啤酒原料加工企业9家,占16.3%;肉类加工企业1家,占1.8%;乳品加工企业4家,占7.2%;草产品加工企业2家,占3.6%;其它龙头企业1家,占1.8%);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85个,专业批发市场10个;经纪人和专业大户1000多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出现了多样化、大发展的趋势。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加工能力和经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几年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加工能力和竞争力都有了较大提高。到去年底,全市55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达6.3亿元,年均销售额达8.8亿元,实现税收2475万元;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固定资产达1.54亿元,年销售收入4.5亿元,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家,平均固定资产达8396.1万元,年均销售收入达2.32亿元,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5家,平均固定资产达3221.27万元,年均销售收入达7217.45万元。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龙头加工企业10家,占龙头企业总数的18.2%,500—1000万元的8家,占14.6%,200—500万元的19家,占34.5%,200万元以下的18家,占32.7%。全市55家种子、粮食、棉花、蔬菜、牧草、啤酒原料、乳品、肉类等8大类重点龙头企业年生产加工能力达40万吨,占农产品总量的24%,2003年的实际加工量达34.3万吨,占农产品总量的20.4%,占农产品加工总量的72.3%。兰州好为尔乳业##分公司、好牛乳业、雄鹏、祁雪等4家乳品加工企业年设计加工能力7万吨,2003年加工奶制品1.48万吨,占奶产量1.75万吨的84.6%。##大业和玉门大业2家草产品加工企业的年设计加工能力20万吨,2003年加工草产品6.53万吨,占草产量的23%。敦煌种业等15家种子生产加工企业年设计生产加工能力13.4万吨,2003年加工种子12.4万吨,约占种子总产量的85%。特别是敦煌种业、好为尔乳业##分公司、巨龙集团、西域阳光等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加工龙头企业抓住机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大市场,开展资本运营,注重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已成为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主力军。
3、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随着龙头企业规模的迅速扩大,辐射带动能力也不断增强,据统计,截止2003年底,各种类型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带动农户12.8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84.7%。其中55个重点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1.5万户,占农户总数的76%。在55个重点加工龙头企业中,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8.6万户,占农户总数的57%。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敦煌种业2003年种子产业和棉花收购加工两大主业共带动农户7万多户,建立生产基地55万亩,向农户结算种子、棉花收购款7.3亿元,户均收入1万元以上。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大业草业有限公司带动农户2万多户,建设优质牧草生产基地4.5万亩,生产优质紫花苜蓿2万多吨,实现收入1800万元,农民户均增收900元。##西部农业科技有限公
现状,不断开发精深加工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发展无害化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终端产品。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大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延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打造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航空母舰”,努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
5、着力开拓培育市场,健全市场网络体系。一是牢固树立市场观念,切实转变各级领导就生产抓生产的做法,把眼光从过去只盯在资源上转移到资源与市场的结合上,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完善市场网络体系,扩大农产品流通。二是抓好市场建设。结合城市建设和农村小城镇建设,加大产地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三是结合“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的实施,建立以市农牧局农业信息中心为主体,覆盖县(市、区)、乡(镇)的信息网络体系,为市、县、乡及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种养大户和农产品经营大户提供信息服务。
第五篇:促进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
附件1:
促进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
检验检疫政策措施
为加快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步伐,促进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对龙头企业进出口农产品实施以下检验检疫措施。
一、优先办理龙头企业的检验检疫手续
(一)对龙头企业申请的检验检疫业务,检验检疫机构在正常工作时间予以优先办理;在休息时间接受提前预约,并加班报检。
(二)对龙头企业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初审手续并上报质检总局;无法当场办理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质检总局。对龙头企业进口符合3C免办条件的物料或加工设备,优先办理或加急办理免办手续。
(三)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出口农产品,在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范围内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查验”的放行方式。
(四)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出口直通放行货物范围内的农-1-
产品,经福建检验检疫局所辖的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可直接签发通关单;龙头企业凭通关单在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内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免于口岸二次申报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进口直通放行货物范围内的农产品或生产加工用设备,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签发通关单,不实施检验检疫,仅对货物加施检验检疫封识(包括电子锁等),允许货物直运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核查封识后实施检验检疫。
二、优先安排龙头企业的检验检测业务
(五)龙头企业进出口的农产品需要实施实验室检验检测的,予以优先安排并提供预约加班服务。检测结果可采用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先行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作为放行依据,检测报告后补。
(六)龙头企业委托检验检疫实验室对其出口农产品原料、投入品、半成品、成品等实施检验检测的,予以优先安排并提供预约加班服务,检测费用予以适当优惠。
(七)龙头企业自检自控实验室需要检测技能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帮助的,有关检验检疫机构免费提供相关的业务指导。
三、积极帮助龙头企业开展出口注册工作
(八)积极向初次申请出口食品卫生注册或出口农产品注册登记的龙头企业提供注册登记要求、安全卫生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业务辅导,并优先安排考核。
(九)积极扶持向欧、美、日、韩等高端市场出口食品农产品的龙头企业申请生产加工厂及种植、养殖基地等对国外注册。
四、大力支持龙头企业拓展国外市场
(十)对龙头企业参加境外展览展销的产品,检验检疫机构开辟便捷通道,快速检验检疫,快速办理通关手续。
(十一)对符合免验条件的龙头企业,检验检疫机构优先推荐其农产品出口免验。
(十二)检验检疫机构对龙头企业出口农产品按有关规定予以减免检验检疫规费。
(十三)龙头企业从台湾引进优良动植物种苗,检验检疫机构实行从隔离场(圃)选址、设施建设、检疫审批、进境检疫、隔离检疫到后续监管的全程帮扶;参加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区项目建设的农业龙头企业销往台湾的农产品,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无纸化报检、转单和无假日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
五、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农产品检验检疫信息服务
(十四)检验检疫机构及时为龙头企业提供国内外疫情疫病动态和检验检疫政策、法规、措施、标准变化情况,以及我国出口农产品被国外通报的信息;建立预警制度,帮助龙头企业提前采取有关应对措施。
(十五)检验检疫机构积极帮助遭遇国外技术壁垒的龙头企业收集监管、检测、标准、技术规范等方面的资料,并及时上报质检总局,为质检总局与相关国家磋商交涉提供依据。-3-
六、鼓励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诚信经营
(十六)对龙头企业研发自主品牌、高附加值的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技术支持,省农办提供适当的经费补助。
(十七)对开展GSP、GAP、HACCP、ISO等体系认证的龙头企业,检验检疫机构帮助提供相关的知识并予以辅导,省农办提供适当的经费补助。
(十八)被检验检疫机构评为信用等级A级或分类管理一类的龙头企业,享受减少抽查检验比例、减少日常监管和定期监管频次、认可企业实验室检测结果等优惠措施。
七、为龙头企业出口创汇创造宽松环境
(十九)各级农办要加强调研工作,制定扶持政策措施,为龙头企业产品出口创汇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