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印发全国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国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交通部文件 交体法发[202_]139号202_年04月0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有关中央交通企业,部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保障《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在全国交通系统顺利实施,现将《全国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落实,努力抓出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交通 法制 宣传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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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厅202_年4月2日印发
全国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2_]7号)的精神,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国交通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简称“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努力做好“三个服务”,紧紧围绕交通事业“十一五”规划目标和中心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交,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全国交通系统“五五”普法的目标是:适应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适应构建和谐交通的需要,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现实需要,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交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交通的能力;进一步增进交通系统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素质,确保交通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增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交通行业依法管理和服务的水平;进一步增强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民的交通法律意识和交通法律素质,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系统和法律常识。
(三)工作原则。
全国交通系统“五五”普法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交通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安排和落实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构建和谐交通,服务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向群众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活动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和谐交通和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社会对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要求,探索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交的内在规律,转变交通法制宣传教育观念,创新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的特点,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全国交通系统“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特别是交通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并按照宪法的要求审视、检查自己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了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否履行了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和工作职责。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加强《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交通建设市场和交通运输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公路法》、《港口法》等规范交通建设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促进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建立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要加强《道路运输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际海运条例》等规范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秩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市场信用机制,规范公路、水路运输市场主体行为。要加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继续加大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通行费,加强收费公路监管,规范公路收费。
(四)深入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节约能源法》的学习宣传,调动全行业开展节能降耗的自觉性,确保行业节能目标的实现。要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等保护自然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使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行业建设,实现交通可持续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密切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要加强《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安全出行、安全救助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
(六)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大力开展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方面的学习宣传,引导公民依法合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争议。
(七)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交。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要完善交通行业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要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文明执法”主题活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文明执法示范路创建活动,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八)组织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交通实际,广泛开展广大交通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交通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工地、进港站、进车船活动,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在交通行业不断掀起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运用交通法律法规的热潮。
三、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各级交通部门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各级交通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交通的能力。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作为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交通系统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培养交通系统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推进交通系统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加强交通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交通部门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要定期检查,同时列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要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
(四)加强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能力。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着重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其他与交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工作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并报交通部备案。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单位每年2月底前要将本地区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和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报交通部。
检查验收阶段: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部直属事业单位应在202_年上半年完成对本地区“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送交通部普法办公室。自查中发现不合格的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补课。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对交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交通部将根据总结验收结果评选全国交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具体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另行制定。各阶段的具体时间,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的要求和本部
门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工作方法。
1、条块结合,齐抓共管
交通系统“五五”普法对象层次多,涉及面广,向社会宣传任务重,要继续实行统一领导,分别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具体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地方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主动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系,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交通主管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2、抓好典型,分类指导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适时组织交流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推动和引导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要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分类指导。
3、集中培训,严格考核
为保证“五五”普法学习的质量,普法对象要以自学为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安排脱产半脱产集中学习。采取自学的,每一阶段学习结束后都要进行书面考核。采取脱产学习的,学习结束时要进行书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从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要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五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
(二)交通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体改法规司归口负责。交通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五五”普法工作,由交通部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法制培训工作,由交通部体改法规司负责;交通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工作,由有关司局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交通部将组织编写交通系统“五五”普法教材。
(三)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报刊、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在交通法制宣传中的重要作用,注意挖掘和利用高速公路路口、桥梁、车站、港口、码头等场所作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活泼生动的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扩大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四)落实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将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篇: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常州市解放路小学
202_年9月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教育文体局的直接指导下,我校认真组织实施并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高,学校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显著增强,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有力地推进了学校依法治教进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切实加强普法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和区普法规划、《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和《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我校三年发展规划,坚持法制教育和教学活动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学校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工作目标:围绕三年发展规划德育目标“法在校园,德伴我行”,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行政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增强全体教师的法律观念,增强教育教学的合法性;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法律素质。
3.主要任务:
——遵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学习宣传普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和强化教师和学生的宪法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遵照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遵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学习宣传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常州建设纲要》,《法治天宁建设规划》,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重点,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二、对象和要求
1..加强学校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校长要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2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师德教育和育人实践,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与水平,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3.4.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列入教学大纲的法律教材的学习,与《宪法》、《刑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红十字会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着重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
5.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知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培养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主要措施和工作步骤:
1、开发“法在校园,德伴我行”校本课程
(1)、成立法律研究小组,邀请法律界人士(可利用家长学校、社区基地、市区少年法庭等资源),组织相关教师学习与学校道德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中进行筛选,寻找各年段、各对象学习法律知识的切入点。
(2)、广泛征集与搜集日常学习、生活与工作中的“道德与法”的事例或细节,由研究小组进行筛选组稿,并对各类法律知识读本进行策划与编写。
(3)、针对各年段学生的认知和身心发展特点,形成图文并茂的学生法律知识读本,利用德育网络上传适合家长和老师的法律知识电子读本。
(4)、由教导处执行“法在校园,德伴我行”校本课程计划,安排课时、教师,并进行督查与评价,确保该课程落实到位。
2、营造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氛围
(1)、加大校园遵纪守法文化氛围的建设。如让校园墙壁“说话”,运用学生喜爱的卡通漫画等形式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教室黑板报定期出法制专刊;宣传橱窗定期张贴宣传海报等;红领巾广播增加“法制在线”栏目,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教育;校园“星星电视台”定期播放宣传节目或电视片,组织全校师生收看并进讨论;对外电子屏经常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面向家长,面向社会,引起共鸣;周一国旗下的讲话,结合学校的行规检查情况,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律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
(2)、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派出所民警,法院少年庭的法官来校参加活动,做法制讲座,或由他们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基地观看图片展览、电影教育片,参加实践活动等,以实例来教育学生,从而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的作用。
(3)、充实和完善“法在校园,德伴我行”专题网页,上传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法制教育动态新闻报道,对各项活动情况进行通告,设立互动交流平台,使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都关注学校德育工程建设,关注学校法制教育。
(4)、同时以此为主题,各班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召开主题班会,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环境保护法》、《交通法》等法规,展开广泛的学习讨论活动,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充分认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3、开展“法在校园,德伴我行”小课题研究
(1)、调查收集,走近法律。为使学生了解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组织学生调查、收集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感兴趣、想研究的内容。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法》、《国旗、国徽法》、《交通安全法规》、《环境保护法》等。
(2)、自主研究、了解法律。在学生初步了解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由学生根据自己研究的主题自由组合成研究小组,深入了解某项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利用身边的各种资源,如借阅法制书籍、收听法制新闻、采访法律人士等,再将学习到的许多法律知识汇编成项目作业、法制小报、调查报告等。
(3)、学习交流,运用法律。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班级、年级、全校性的学习交流活动,在互相学习中加深对法律的了解,使法律学习研究也能成为同学们感兴趣的课题,并逐步尝试利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4、成立“法在校园,德伴我行”学生活动社团
根据学生小课题研究小组,由大队部组织中高年级学生成立各类活动社团。如根据兴趣爱好,组建DV摄影团。DV摄影的形式新颖,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让他们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用自己的大脑去思考分析,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达内心情感,从而丰富价格,提高法律意识,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根据对环保关注的程度,成立环保社团,学习《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注身边的环保现象,寻找校内外环保细节,宣传环保知识等;还可以成立维权社团、宣传社团等。这些社团主要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组织进行活动。
5、进行“法在校园,德伴我行”的展示与评估
1、学生法制副校长招聘会:向全校学生招聘法制副校长,通过班级推选,年级选拔到全校广播、电视直播展示,层层选拔后正式聘请。
2、组建少年模拟法庭:开展各法庭组成人员招聘会、邀请社区法律人士、家长共同参与。模拟法庭成立后,选择典型事例,在适当的时机“开庭”,主要对校园内外的一些现象学习从法制的角度进行剖析,达到知法、用法的目的。
3、中队主题观摩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大型的中队观摩活动,以“法在校园,德伴我行”为主题,展示学法的成果,交流学法经验,促进活动持续开展。
4、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各年级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读本的内容和日常行为规范,组织分年段的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评估学法用法的实效性。
5、作品展示交流:编印学生法律小课题研究的项目作业、漫画集或学生专题作文集等,展示作品,进行交流评比。
四、实施要点:
1、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我们的主题是“法在校园,德伴我行”,因为法律与道德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法制教育的基础首先应该是道德教育,所以在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使学生懂得怎么做人,为进行法制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促进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
2、坚持课堂讲授与其他灵活多样的形式相结合。课堂教学直观、具体,应作为主要的方法长期采用。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还应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引发学习兴趣,激发学习热情,展示学习成果。
3、坚持辅导队伍以内为主,内外结合。为保障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扎实开展,我校从内部建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外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校外辅导员等,共同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出谋划策。
4、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与兼顾教师、家长相结合。学校法制教育的对象是学生,但对教师、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同样不容忽视,只有将其有机结合才能获取多方支持,才能开通法制教育的渠道,开创学校法制教育的崭新局面。为此,将重视对教师的法制教育,鼓励全体教师自学《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对依法治教有更深刻的认识。其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一方面让家长接受到法制教育,另一方面也通过家长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使全社会都来关爱下一代。
五、工作阶段:
我校“五五”普法规划从202_年开始实施,到202_年结束。分三个阶段: ——启动阶段:202_年下半年,制定“五五”普法规划。重点做好教材准备、宣传发动和骨干培训等工作。保证教师必需的普法教材人手一册。
——实施阶段:202_年底—202_年。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考核验收阶段:202_年。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校“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第三篇: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劳社
部发〔202_〕37号)
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
现将《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五个五年规划
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制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在推进各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了做好劳动保障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2_]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治环境。
(二)“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适应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各类用人单位、广大劳动者和整个社会对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紧密结合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的法制观念,自觉地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五五”普法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服务。
2.强化职能,形成合力。强化劳动保障部门内部有关机构的法制宣传教育职能,统一安排,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加强与劳动保障系统外有关组织机构的联系,发挥其在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3.切合实际,分类指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分用人单位、城乡劳动者与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等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在普法的要求、内容、方式上作出有针对性的安排。
4.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五五”普法期间,要以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承担行政职能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县乡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干部)、务工农民、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主要对象;围绕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与劳动保障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同时,通过多种普法方式,全面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不断创新,提高实效。普法工作,要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全社会对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客观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创新普法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劳动保障普法活动,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宪法意识,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将宪法精神贯彻到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中,培育民主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加强对规范、约束政府行政行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重要法律,认真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2_]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_]37号),努力提高各级劳动保障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劳动保障事务的能力,进一步规范决策和管理;努力增强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和服务能力;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促进劳动保障事业不断发展。
(三)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包括就业培训、劳动合同、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内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要紧密结合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根据各个时期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正确处理实施劳动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正确处理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护投资者积极性的关系,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化投资环境的关系。引导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引导广大劳动者掌握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四)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实践的过程实际上是通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普及法律知识和增强法治观念的过程。在劳动保障领域中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是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促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促进各地劳动保障经办机构依法办事,促进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鼓励广大劳动者参与公共管理,依法维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推进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参与到法治实践中来,推动学法用法深入基层,扩大普法覆盖面。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五五”普法的重要载体。要不断总结、推广“法律六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五五”普法任务的完成。
(二)畅通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渠道。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体系,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及时准确的解惑答疑服务。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开通“12333”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面向社会提供政策解答、信息咨询和有关查询服务。通过省、市(地)级劳动保障部门网站,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查询和下载服务。
(三)加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落实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制学习培训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轮训制度、劳动保障部门执法和仲裁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同时将干部培训的重心下移,重点培训县乡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
(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培训。结合开展守法诚信企业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企业,特别是曾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促使其自觉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用工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五)加强对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培训。切实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并将劳动保障法律培训列为农民务工行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劳动者,特别是对有组织的进城务工农民,要免费开展劳动保障法律培训,免费提供维权手册等普法材料;对自发进城务工的农民,要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等途径引导其自愿接受法律培训。积极促进劳动者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加大普法宣传经费投入,保障多种普法形式有效开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安排、落实普法专项经费,保证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开发有针对性、实用性、生动性的普法宣传品,采取以劳动保障部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为主进行开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印制、使用、发放的方式,向普法对象提供普法宣传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多样性特点,开展劳动保障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竞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月(宣传周)活动,举办法制展览、法制讲座,鼓励企业、社会志愿者参与普法活动,不断探索推广面向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多种普法方式。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五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应报送劳动保障部普法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_—202_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据“五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劳动保障部将统一组织编写劳动保障系统“五五”普法教材。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_年)。按全国普法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并对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保障与监督指导
(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成立由部门领导为组长、有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保障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普法机构。普法机构不仅要直接组织开展普法活动,而且要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分工方案,明确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的普法任务,会同工会、妇联、青年团等群众组织,引导新闻媒体、法律院校、律师事务所和有关社会组织参与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活动。
(二)加强普法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注重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培训普法骨干,努力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选择把握最佳宣传教育时机,善于发现和培养好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三)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激励监督机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逐步健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检查有关机构完成普法工作任务情况,建立健全激励与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工作。
(四)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督促指导。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劳动保障部门普法工作的督促指导,开展工作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普法工作计划及上普法工作总结,要及时报送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及时沟通信息,研究普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篇:全国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全国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围绕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水利系统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水利法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也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关键时 期。全国水利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紧紧抓住机遇,紧密结合水利法制建设进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对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需要,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水法律意识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增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水利系统全体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深入学习宣传水法规。202_年修订的《水法》把党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政策法律化,实现了水资源统一管理,突出了节约用水,强化了水资源合理配置和保护,标志着我国依法治水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防汛条 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水法规构成了我国相对完善的水法规体系,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水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顺利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要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需赔偿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预算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违法分包、转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 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国家有关水事纠纷调处、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水资源与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加强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六)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水法律法规以及从事本职工作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各级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制度、网络等阵地,建设各级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水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把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水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要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打击非法采砂和加强河道管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使水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不断掀起宣传学习水法规的热潮,开创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八)组织编制水利“五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水利部普法办公室组织编印水利系统普法案例选编和普法宣传挂图(画册),组织编制普法宣传多媒体资料等。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编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教材和其它学习材料。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
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重点加强对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技术人员、施工企业人员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
(二)要求
1、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各项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2、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要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我国面临的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土流失和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增强全社会、全体公民的水忧患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
3、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水。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加快水法规体系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健全水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加强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水。
4、加强水利法制宣传制度化建设。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水利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水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公务员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水利部党校、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计划。
5、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电视法制宣传,组织拍摄《人〃水〃法》电视系列片。水利部已将中国水利报“人〃水〃法”专版和“水政在线”网站作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进一步完善版面,充实内容。各地要积极向“人〃水〃法”专版和“水政在线”传送信息资料,支持、运用这一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2_年开始实施,到202_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9月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流域机构,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水利部备案;同时要健全和加强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做好规划的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2_年10月至202_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单位实际,制定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定期召开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以推动“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202_年要开展督导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在前三年的“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与组织实施情况。
检查验收阶段:202_年。在各级普法领导机构的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水利部要制定“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并按照验收标准对各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抽查。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要按照水利部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对所属单位和辖区内水利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水利部将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水利部普法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指导全国水利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全国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普法工作任务;
2、制定全国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负责对水利系统执行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联席会议由主管副部长主持,成员由机关各司局和国家防办的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配合。部办公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组织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普法工作;人事劳动教育司负责指导京外直属单位的普法工作;;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负责指导部属科研单位的普法工作。政策法规司负责指导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利系统的普法工作
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为“水利部普法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司。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编写普法学习教材,举办普法学习培训班;
5、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负责的普法工作;
6、对水利系统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本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制度分别由下述部门负责落实: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由部直属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由部直属机关党委和人教司负责;法律知识考核制度由人教司和政法司负责;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政法司负责;水利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制度由财经司负责。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会议、工作汇报和工作督查等制度,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要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和阶段性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地方、各单位要把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
第五篇:人防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文章标题:人防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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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
规划》(中发〔202_〕7号)和省、市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对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人防法制建设,实现人防工作依法管理。
(2)总体目标。在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人防专业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人防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人防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提高,人防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人防法规政策知识在广大市民中得到较好的宣传和普及。到202_年,全市驻城中学法制宣传普及率达到100。
(3)普法对象。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有关的人防法规政策。
二、主要任务
(4)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人防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人防干部的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实施。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人防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5)学习宣传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学习,促进人防干部增强现代法治意识,全面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6)学习宣传人民防空法及其配套法规。人民防空法是我国人民防空工作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在人民防空法学习方面,人防干部必须先学一步,学深学透,能够准确、熟练地掌握法律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规定并娴熟运用,切实把人民防空法贯彻好、落实好。
(7)通过普法提高人防工作法制化水平。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普法积极推进人防工作的立法,尽快改变人防工作部分法律法规缺位、不系统、不配套的状况;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机关内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规章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顾问等制度。
(8)加大向社会宣传普及人防法规的力度。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运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重点人防法规政策,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有关的人防法规政策,自觉配合推进人防执法活动,发挥他们对人防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实施步骤
人防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从202_年开始,到202_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9)动员部署阶段(202_年)
从本规划下发起到202_年12月,成立人防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办事机构设在人事秘书科,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组织指导人防法制宣传教育。
(9)组织实施阶段(202_年-202_年)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和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开展专题活动。利用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纪念之际,大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强化督促检查。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开展必要的考试或者考核活动。
(10)总结验收阶段(202_年)
202_年,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研究制定普法验收方案和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抽样调查等形式,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四、工作要求
(11)切实加强人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人防法制宣传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推进人防工作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要把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人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组建专门的领导机构,建立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切实抓好。要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就“五五”普法工作亲自作动员,带头讲授法制课和进行法制辅导。
(15)积极完善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大力推进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要制定学法计划,安排专门的学习时间。建立和落实学法
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16)努力探索人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新形式。深入开展以“法律进机关”为主要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人防干部学法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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