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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事务中心考勤请假制度(小编整理)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2-813085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26 22:48: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青少年事务中心考勤请假制度

青少年事务中心考勤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事务中心岗位责任制,确保事务中心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1、考勤采取到事务中心签到,每月累计公布的办法,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每日应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并在事务中心指定的考勤本上签到,若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签到须注明迟到原因。

2、除参加统一组织的重大活动或经负责人批准外,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凡属于无法正常签到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事先办理书面请假的手续;因急事未能准时上下班的或上班期间因公或因私外出的,本人应提前向事务中心总干事报告或请假(事务中心总干事直接向分管科室报告),并在事务中心出勤表上填注原因(如无法事前填注原因,也应事后补注),否则按无故迟到或早退计勤。

3、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因外出开会、办事、进社区等工作原因不能正常签到的,必须事先向事务中心总干事、分管科室及分管领导报告后在事务中心考勤表上填注原因(如无法事前填注原因,也应事后补注)。

4、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逢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按补休计勤。

5、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须填写《请假报告单》一式二份经部(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并报请团市委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分别交宣传部和事务中心备案。

6、事务中心社工请假1天以内须经事务中心总干事批准,1天以上须经团市委宣传部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主要领导批准(由中心负责协调管理的基层社工参照《***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执行,中心应做好事前审核后报团市委宣传部并呈市项目办)。

7、请假期满回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向团市委领导销假,并知照宣传部、事务中心;因特殊原因需要续假的,应按规定程序事先办理

续假手续;各种假期期满后超假的,按缺勤处理。

第二篇:大学生事务中心学生会考勤与请假制度

大学生事务中心学生会考勤与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校学生会考核力度,完善学生会成员值班管理机制,规范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培养团委学生会成员的时间观念、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值班纪律

1、按照值班表时间按时到岗,及时签到,不准无故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离岗。

2、在值班时做好交接,联系好下位同学值班。

3、值班必须签到,签实际值班人姓名(替班同学备注被替值班者姓名),值班时间,值班岗位。

4、值班时间,微笑服务、礼貌用语,维护校会形象,努力认真的为有困难同学解决麻烦。

5、值班时间保持事务中心大厅安静整洁,严禁喧哗、嬉闹,严禁带领闲杂人等进入。

6、值班坐席每天一打扫,值班人员维持值班坐席的清洁,周五下午值班同学负责事物中心大厅清洁。

二、事务中心电脑使用

1、值班时间做值班分内事务,严禁在值班时间使用电脑玩儿游戏,聊天儿,观看娱乐网站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打扫卫生时,要保护好电脑设备,清洁电脑时防止机箱、显示器进水。

3、下班后需将计算机正常关闭,并切断相关电源。

三、考勤制度

1、全体人员值班考勤由秘书处负责记录。

2、值班人员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值班老师请假,经批准后告知考勤负责人(请假见《请假制度》附录)。

3、每周值班考勤由秘书处记录、备案,并公布在每周校学生会工作简报。

4、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将作为学期部门考评和个人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请假制度

1、学生会成员须本人向值班老师请假。

2、请假人员需主动告知考勤负责人,由秘书处备案。

3、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情况下无法提前请假时,须向值勤老师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由分管副主席同意后告知秘书处,否则按缺勤处理。

4、凡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者,将在学期考评时扣除相应分数。

5、凡请假人虚构请假事由分管副主席未尽审查职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将在年终考评时作为考评依据。

泰山学院校学生会

2011年11月13日

第三篇:青少年事务中心节假日值班制度

青少年事务中心节假日值班制度

值班是深化事务中心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和锻炼社工的重要岗位,是事务中心形象的重要窗口。事务中心值班规定如下:

1、事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均应轮流值班,由事务中心总干事安排和管理、协调;

2、值班人员职责:

①负责当天事务中心公共卫生打扫等事务。

②主动热情地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③负责当日的安全和保卫工作,下班后要检查各事务中心的门窗,切断电源。

④做好值班登记薄的填写工作,负责通知次日值班人员,并交接班。

3、值班人员要提前5分钟上班,推迟5分钟下班,认真完成当天的值班工作。

4、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外出、进社区、事假等情况者,要提前向事务中心说明,由中心或个人自行协商调整。节假日或工作时间之外值班者,由事务中心统一造表,按补休计勤。

第四篇:考勤请假制度

考勤请假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规定

1、工作日期间请假实行请假审批制度。

2、上班时间已到未到岗的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的为早退;工作期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擅离职守;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为旷工。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达到3次的,视为旷工1天。

3、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职工,应进行教育,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4、对旷工者,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请假规定

1、机关工作日期间作息时间按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定执行,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临时外出办事,应事先向本处室领导说明去向;处长(主任)外出,应报告给分管主任;处室整体外出,应经分管主任批准,并将去向报办公室。委领导外出办事,应事先向委主要领导报告,并告知办公室。

3、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请事假两天之内的由处长审批,超过两天的由分管主任审批;正、副处长、主任科员请一天以上事假的,由分管主任审批;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七天要有书面申请,由处长报主任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4、病假要有本市市级医院出具病休证明(急诊、公出例外)。

5、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处室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备案,其中各处室负责人探亲假或公休假须报委分管主任批准。

6、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各处室人员考勤由处室负责人负责,委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7、上班要专心致志工作,不得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和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五篇:考勤及请假制度

江苏外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人力部【2009】003号

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春、秋冬季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夏季指每年的7、8、9三个月)

工地可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由总监安排作息时间。

三、工作制

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

2、其他工作时间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所需,可安排员工调休

3、节假日制度。

1)每周休息1天(其余时间进行调休)

2)法定节假日:

 元旦,放假1日

 春节,放假3日

 清明节:放假1天

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 端午节:放假1天

 中秋节:放假1天

 国庆节,放假3日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酌情处理

四、考勤范围

1、公司所有人员(总经理室成员除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2、考勤期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五、考勤办法

1、行政人员:考勤由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员工考勤由各项目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负责。每月汇总好后交至人力资源部。项目部:总监/项目负责人每月20号

前提交本月的考勤明细(包含《考勤表》附件1和《考勤汇总表》附件2)及《请假单》(附件3)(补办手续的请假单和监理员、监理师、资料员四天之内由总监批准的请假单)交给人力资源部。(如遇节假日应提前至节假日前一天送交)

2、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

3、请假手续的履行

1)除法定假日外的所有假类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项目人员每月可调休的四天若两天及两天以上合在一起休也必须以书面形式办理实行分级审批。请假未被批准,不能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2)总监/项目负责人请假:需填写《总监请假单》,两天以上(含两天)合在一起休假的,提前十日报至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3)总监代表、监理师、监理员、资料员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四天以下合在一起休假的,需填写《请假单》,至少提前一日经总监或项目负责人批准,并告知人力资源部(以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后,方可休假。请假超过四天者,必须提前三天提出申请,由总监/项目负责人批准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项目人员请假,假期满后两日内,需到人力资源部销假(可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

5)一般行政人员请假:需填写《请假单》,至少提前一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请假单报至人力资源部后方可休假。请假超过两天者,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需填写《请假单》,至少提前一日经总经理批准后,请假单报至人力资源部后方可休假。人力资源部定期、公司领导不定期检查办公室人员出勤情况。

6)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7)总监或项目负责人每月送考勤明细时同时将项目上的请假人员的请假单送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8)请假者,请假期间手机必须开机,保持畅通,以保证公司随时能联系上,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

六、(各项)享受假种的规定

1、事假

员工请事假,需写明具体事由,且情况属实。事假为不带薪休假,事假当天扣除当日全额工资。

2、病假

员工请病假,需凭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期间发放工资总额的60%。

3、婚假

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婚假7天。

1)请婚假需提前30天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原件,《请假单》报至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2)员工按规定休婚假视同出勤,发放全额工资。

4、产假

1)只生一个子女的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多胞胎90+15天(每多生一个增加产假15天)。

2)给一周岁内的子女哺乳的女员工,每天享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一

次使用,也可上、下午分开使用。不得累计使用。

3)女员工怀孕后享有定期产前检查时间,视检查周期每次半天。

4)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视同出勤。

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丧假1-3天;员工按规定休丧假视同出勤。

6、年休假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员工休年休假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

旷工处理。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员工按规定休年假视同出勤,发放全额工资。

七、奖惩制度规定

1、迟到、早退

以上下班时间为标准,超过上下班时间五分钟之后,迟到、早退30分钟以

内,每10分钟递增扣款10元。60分钟以上,且没有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者,按旷工一天处理。(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2、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2)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者,以旷工论处。

3)伪造出勤记录者,一旦查明以旷工论处,并追查考勤者与总监/项目负

责人的连带责任。

4)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超过七日者公司扣发一个月的工资,公司视情节

轻重予以警告、辞退、除名等处罚。

3、员工外出办事

行政人员外出办事时,需告之部门负责人,并在员工去向表上写明具体去向及所办事项。不得在上班期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半天论处。

4、加班

上级领导安排加班时,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工作安排。

5、调休

项目人员原则上每周休一天,也可当月累计休假,但不得累计至下月。如有特殊情况,可经总监/项目负责人上报至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累计至“五一、十一、春节”或其他时候。此项规定行政人员除外。其他

1)出勤考核计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2)出勤制度一经颁布,即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部

二○○九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 考勤及请假制度

公司人力资源部2009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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